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以适应企业上市这一战略发展及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待岗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原则。
(二)以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三)淘汰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XX公司及所辖各单位、XX通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辖各单位的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实行待岗:(一)经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未能上岗的;(二)考核周期内,经考核(考察)不合格且未能转岗的;(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五条员工待岗的,所在部门(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并详细说明员工待岗理由。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送达待岗通知书。
第七条用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即通知待岗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第八条待岗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到。
主、实业原三、四岗的待岗人员分别到省公司、省实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对待岗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员工待岗期限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二年。
待岗期满不能重新上岗者,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待岗员工从待岗之日起三个月内作为待岗培训期,待岗培训期内企业发给待岗员工生活费,标准为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待岗培训期结束,仍未能上岗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80%发放;待岗满六个月以上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60%发放。
第十二条待岗期间企业停发待岗员工一类辅助工资(包括服务年限奖、在岗津贴)各类绩效工资和各种生产性、奖励性津贴。
第十三条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待岗员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2023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
2023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强和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优化员工队伍结构,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充分调动在岗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期内的全体员工。
第一条待岗情形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安排员工待岗:1.因工程项目完工、新工作岗位尚未安排,或由于工程任务不饱满、工程任务不能衔接、公司安排暂时息工待岗的;2.各部门定岗定编、竞聘上岗后的富余人员;3.不胜任本职工作的;4.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6.工作不认真负责,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7.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安排的岗位上工作的。
第二条待岗审批程序:1.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将其符合待岗条件的人员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单位待岗人员统计汇总表》(附表1)及《单位待岗人员情况说明表》(附表2)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待岗人员,制作待岗决定书,并报公司工会备案。
2.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待岗人员下达《待岗通知书》(附表3),并与待岗人员签订《待岗协议书》(附表4)。
第三条待岗期限:1.待岗期从待岗通知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信息通告栏发布通知或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待岗期限最长为6个月。
待岗期限届满,安排上岗仍不能胜任的,应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女员工在待岗期间怀孕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待岗期延长至“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3.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岗期延长至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
第四条待岗期间待遇:1.对于待岗正式员工,待岗第一个月按其正常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待岗第二个月按其岗位补贴+技能补贴的所得金额发放生活费(如此项金额低于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待岗第三个月起按照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培训待岗管理制度
培训待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培训待岗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培训待岗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待岗管理是指公司为了满足员工待岗需求,提高员工能力,保证公司业务开展,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培训待岗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培训待岗管理的统筹协调,确保培训待岗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培训待岗管理程序第五条员工提出培训待岗申请后,应当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申请表。
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部门、待岗时间、培训内容等。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根据员工的培训待岗申请,确定培训计划。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根据培训计划,与培训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系,安排培训事宜。
第八条培训待岗期间,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活动。
第九条培训待岗期间,员工应当按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培训情况。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员工应当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培训总结报告。
第三章培训待岗管理的责任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培训待岗管理制度,监督和管理公司培训待岗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落实培训待岗管理责任,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培训待岗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应当关注培训待岗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培训待岗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培训活动。
第四章培训待岗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培训待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培训待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应当定期对培训待岗工作进行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培训待岗管理的奖惩措施第十八条对培训待岗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不遵守培训待岗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待岗管理办法
待岗管理办法一、概述待岗管理是指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因调整岗位或其他原因暂时没有分配到具体工作任务,但仍然在岗位上履行职责的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待岗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制定本《待岗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等。
三、待岗管理原则1. 尊重员工权益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充分沟通原则:待岗期间,公司与员工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需求和心理状态。
3. 发挥员工所长原则:合理安排待岗员工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其专长和才能。
四、待岗管理措施1. 待岗安排在员工进入待岗状态前,由上级领导与员工进行面对面沟通,明确待岗原因、预估时间和工作安排。
待岗期间,公司将核实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调整待岗员工的工作任务。
2. 学习培训为了提升待岗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或安排自学时间,待岗员工可以选择参加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培训课程,以保持自身竞争力。
3. 临时工作安排在待岗期间,公司可根据员工所长和业务需求,安排待岗员工参与一些临时性工作。
这些工作既能满足公司的实际需求,又能保持待岗员工的工作状态。
4. 沟通交流公司将定期与待岗员工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需求、心理状态和工作困难,及时解答疑问和提供支持,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5. 绩效评估待岗员工绩效评估将根据其参与的临时工作、自学情况以及综合能力发展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调整岗位、晋升和薪资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待岗员工权益保障1. 待岗期间,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奖金等福利。
2. 待岗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培训机会,公司将提供适宜的培训资源,帮助待岗员工提升个人能力。
3. 待岗员工有权向上级领导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和建议,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审批和落实。
六、违反规定处理任何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福利待遇、撤销待岗资格等。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合理使用和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工作绩效,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规范待岗培训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
第三条 员工待岗培训是指员工退出原岗位后,为掌握新岗位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取得新岗位上岗资格或技能所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 待岗培训对象(一)二级单位因生产经营和产品结构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人员。
(二)二级单位超公司定岗定员而富余的人员。
(三)二级单位绩效考核排列尾数的人员。
(四)因工负伤或病残,经公司劳动能力鉴定会鉴定不能适应现岗位的人员。
(五)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的人员。
第五条 待岗培训范围(一)岗位人员流失后需补充人员的培训。
(二)顶替劳务外委岗位的转岗培训。
(三)岗位资格取证或技能型岗位提高技能进行的专业培训。
(四)人员精减后的转岗培训。
第六条 待岗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通用性培训1、待岗人员管理办法2、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办法中有关劳动人事考核办法3、待岗人员培训班管理办法4、安全教育培训5、质量教育培训6、企业文化培训等(二)专业性培训。
根据各二级单位所列岗位,选择专业技能性培训。
(三)现场观摩或实践。
(四)集体劳动。
第七条 员工待岗培训时间由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员工所掌握的岗位技能难易程度确定,第一轮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第八条 员工待岗培训前,由培训组织单位提供本单位(公司)现有岗位缺编情况和上岗条件,由待岗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上岗工作意向,培训组织单位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
第九条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一)管理人员培训、岗位取证培训、技能型岗位提高技能的专业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其他各类待岗培训由二级单位组织。
(二)培训组织单位负责待岗培训人员考勤管理。
考勤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待岗培训方案(共3篇)
员工待岗培训方案(共3篇)员工待岗培训方案为适应公司目前的工作强度和提高各部门员工的竞争力及积极性,对各部门员工进行专业考试及平时工作表现的综合考评,最后由部门经理确定待岗员工,待岗期为一个月,由总经办负责培训及日常工作安排,待岗期满后,如经考核达到工作要求,则可竞岗回原部门工作,如原部门未接收,可在其他部门进行竞岗,待岗不合格的将做辞退处理。
一、学习安排:由总经办负责安排和指导待岗员工的学习任务,定期检查,对抽查内容进行登记。
主要包括:1、各种法律法规2、专业技能培训3、人际沟通交流4、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待岗成绩待岗员工最后成绩确定为每天学习考评分数+周六学习情况+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考评。
1、对每天的学习内容由总经办做出详细记录,对其作出考评,记入待岗期成绩。
2、将周六学习时各待岗员工的表现情况(回答问题的次数、准确度、积极程度、个人态度等),作出考评,记入带待岗期成绩。
3、每天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待岗员工工作积极性、工作完成满意度、与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及客户的沟通能力。
4、待岗期满后进行业务考试,对待岗期间学习的内容进行笔试。
三、工作安排:协助总经办进行日常工作,对各部门工作流程进行了解,在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时候,可安排适量工作,考察其人际关系的处理以及专业技能方面的成长。
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情况,由上级对其做出评价,记入待岗期成绩。
四、时间安排:在未安排工作的时间内,在总经办的学习及培训,如有工作安排,则全职投入,切忌顾此失彼。
公司本着不放弃一个员工,不骄纵任何员工的原则,对员工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制定本方案,望所有员工切实遵守。
总经办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2楼回目录新员工岗前培训方案员工待岗培训方案| 2016-07-20 11:51中国铁通安徽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目录一、新员工培训目的二、新员工培训程序三、新员工培训内容四、新员工培训反馈与考核五、新员工培训教材-六、新员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一、新员工培训目的为新员工提供正确的、相关的公司及工作岗位信息,鼓励新员工的士气让新员工了解公司所能提供给他的相关工作情况及公司对他的期望让新员工了解公司历史、政策、企业文化,提供讨论的平台减少新员工初进公司时的紧张情绪,使其更快适应公司让新员工感受到公司对他的欢迎,让新员工体会到归属感使新员工明白自己工作的职责、加强同事之间的关系培训新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提供寻求帮助的方法二、新员工培训程序三、新员工培训内容1.新员工上岗前准备工作(部门经理负责)让本部门其他员工知道新员工的到来准备好新员工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为新员工指定一位老员工作为新员工的老师准备好布置给新员工的第一项工作任务2.部门岗位培训(部门经理负责)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参加新员工岗前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到部门报到,经理代表全体部门员工欢迎新员工到来介绍新员工认识本部门员工部门结构与功能介绍、部门内的特殊规定新员工工作描述、职责要求讨论新员工的第一项工作任务一周内,部门经理与新员工进行非正式谈话,重申工作职责,谈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回答新员工的提问。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合理使用和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工作绩效,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规范待岗培训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待岗培训是指员工退出原岗位后,为掌握新岗位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取得新岗位上岗资格或技能所进行的培训.第三条待岗培训对象(一)岗位履职不到位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多次考评成绩排名靠后人员;(二)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消极怠工,不服从部门管理的人员;(三)部门因生产经营和岗位优化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人员;(四)因工伤或病残不能适应现岗位的人员;(五)安全意识淡薄,经常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第四条待岗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通用性培训1.待岗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学习;2。
公司人事规章制度学习;3。
安全教育培训;4。
日常教育培训;5。
企业文化培训。
(二)专业性培训根据各二级单位所列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性培训。
(三)现场观摩或实践(四)集体劳动第五条待岗培训时间待岗培训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
待岗员工培训期间积极主动,能熟悉掌握各项培训内容,经考试合格,可提前结束培训,根据各二级部门用工需求,进行重新上岗。
若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不能重新上岗,需延长培训时间。
第六条员工待岗培训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一)待岗员工在第一个月培训期间内,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的80%;(二)待岗员工在第二个月培训期间内,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的70%;(三)待岗员工在第三个月培训期间内,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的60%;(四)待岗员工培训期间考核、考试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能重新上岗,需延长培训时间.从第四个月开始,执行月度工资减半发放.(五)待岗员工培训期间享受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第七条待岗人员培训合格后的上岗安置各二级部门负责定期公布岗位人员需求信息,从待岗培训合格人员中采取合理安排上岗和自荐上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员补充;待岗人员多于岗位人员需求时,由二级部门采取竞聘方式择优选聘上岗。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一、为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与进取心,优化岗位组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公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有调整教育余地,或由于公司机构调整、撤并、竞聘等原因引起员工结构性过剩,使员工停止现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定岗的情况。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1、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2、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纠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3、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4、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年终考核末尾淘汰的。
5、竞聘落选等待新岗位安排的。
6、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7、用工部门认为工作不合格,并无可培训价值,第一次退回行政人事部的。
8、公司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五、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1、待岗期间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待岗培训期间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对缺勤的按缺勤天数扣发相应费用。
2、待岗培训期间,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及相关待遇。
3、待岗期间,应由待岗人员本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代扣代缴.六、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1、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员工待岗的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行政人事部对意见进行审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3、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发《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待岗员工持通知书等待安排。
八、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按时出勤,自觉加强学习及提高个人的工作技能,提高对待岗原因的认识,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及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九、待岗人员必须在待岗期满一周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待岗期间总结,申请重新上岗,行政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提出工作安排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准予上岗.十、待岗人员待岗培训期为3个月。
待岗培训管理
待岗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待岗人员的管理,使待岗人员的思想认识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使其能够更好地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车间在确定待岗人员名单后送劳资,劳资将待岗人员名单及介绍信等相关手续报至培训管理部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对待岗人员培训并建立人员档案。
第三条每期待岗人员培训班为24学时,由培训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培训管理部门将培训考核结果报劳资,由劳资安排其后事宜。
第四条第二次待岗培训仍不合格者,将其退回劳资并不再接收其进入待岗培训班。
第五条待岗人员在待岗培训期间,需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所有待岗培训人员必须服从培训管理部门管理,出现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退回劳资。
2、公司待岗培训员工在培训期间无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不得超过一天。
3、培训人员严格按照培训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进行培训并接受考试,连续2次考试不及格者结束培训退回劳资。
4、培训人员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平时工作表现占总成绩20%。
总成绩必须够80分,不达要求退回劳资。
5、培训人员需遵守课堂纪律,在教室内严禁吃零食、聊天、玩手机等破坏培训纪律的行为。
一经发现后不听从劝阻定为不合格。
该次待岗培训结束退回劳资。
6、无请假手续,无故半天未到视为旷工,定为不合格。
该次待岗培训结束,待岗培训人员退回劳资。
7、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玩手机、睡觉等违纪现象发生一次总成绩扣10分,2次者定为不合格。
该次待岗培训结束退回劳资。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培训管理部门。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待岗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其再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因公司业务调整、岗位变动等原因暂时离岗的员工。
第三条培训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待岗员工都能得到合适的培训机会。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专业技能培训:针对员工原岗位或潜在岗位的专业技能提升。
2. 通用能力培训:如沟通能力、团队协作、时间管理等。
3. 职业素养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根据市场和公司发展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六条培训方式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 内部讲师授课。
2. 外部专家讲座。
3. 在线课程学习。
4. 工作坊和研讨会。
第七条培训应注重实践性,鼓励员工参与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
第四章培训计划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公司战略和员工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九条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预算。
第五章培训实施第十条培训实施前,应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动员,确保待岗员工了解培训信息。
第十一条培训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二条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章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三条培训效果评估应包括员工满意度、知识掌握程度、技能提升情况等。
第十四条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的依据。
第七章激励与约束第十五条对于积极参与培训并取得显著进步的员工,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无故缺席培训或培训效果不佳的员工,公司应进行提醒和指导。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上述办法,公司旨在为待岗人员提供一个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体系,帮助他们提升个人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以适应企业上市这一战略发展及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待岗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原则。
(二)以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三)淘汰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XX公司及所辖各单位、XX通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辖各单位的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实行待岗:(一)经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未能上岗的;(二)考核周期内,经考核(考察)不合格且未能转岗的;(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五条员工待岗的,所在部门(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并详细说明员工待岗理由。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送达待岗通知书。
第七条用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即通知待岗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第八条待岗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到。
主、实业原三、四岗的待岗人员分别到省公司、省实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对待岗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员工待岗期限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二年。
待岗期满不能重新上岗者,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待岗员工从待岗之日起三个月内作为待岗培训期,待岗培训期内企业发给待岗员工生活费,标准为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待岗培训期结束,仍未能上岗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80%发放;待岗满六个月以上的,生活费按岗位工资、二类辅助工资之和的60%发放。
第十二条待岗期间企业停发待岗员工一类辅助工资(包括服务年限奖、在岗津贴)各类绩效工资和各种生产性、奖励性津贴。
第十三条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待岗员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待岗现象逐渐成为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为了规范公司待岗人员的管理,提高待岗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制定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本办法所指的待岗人员包括因公司内部调整、业务萎缩等原因而暂时离开原有岗位的员工,以及新入职尚未安排具体岗位的员工。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团队合作等方面。
三、培训形式和方法待岗人员的培训形式可以采用集中授课、在线学习、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待岗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培训方法应注重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以提高待岗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培训时间和费用待岗人员的培训时间应根据具体培训内容和待岗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月。
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待岗人员需积极配合培训,不得缺席。
五、考核和评价对于待岗人员的培训效果需要进行考核和评价,以检验培训成果。
考核评价可以采取书面测试、实际操作评估、综合表现评估等多种形式,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待岗人员后续岗位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法律责任和应对策略公司在制定和实施本办法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公司需制定应对策略,确保待岗人员培训管理的顺利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本办法。
总之,制定和实施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有助于提高待岗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学校待岗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待岗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待岗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加强对待岗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待岗人员,包括因故暂时无法正常工作的教职工和员工。
第三条学校待岗人员应当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的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学校形象,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岗前培训第四条学校将组织待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五条岗前培训结束后,待岗人员应当参加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始待岗工作。
第六条对于新岗位的待岗人员,学校将安排指导教师进行跟岗指导,确保待岗人员熟悉工作情况。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七条学校将根据待岗人员的不同情况,安排合适的岗位进行安置,以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
第八条待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要求,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待岗人员应当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请示。
第十条学校将定期对待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人员适当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督促和指导。
第四章待岗福利第十一条学校将为待岗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二条学校将为待岗人员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长期待岗的人员,学校将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机会,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
第五章待岗纪律第十四条待岗人员应当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第十五条对于待岗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学校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待岗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
以上即为学校待岗培训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待岗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提高待岗人员的工作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 培训内容2.1 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根据待岗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运营管理流程•常见业务问题解决及应对方法•电脑使用技能和办公软件操作技巧2.2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待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常识和基础知识的培训,让待岗人员掌握出现危险时及时报警、逃生和自救等基本技能。
2.3 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培训待岗人员需要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需要加强待岗人员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培训,同时开展团队合作训练,提高待岗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3. 培训考核3.1 培训考核的形式培训考核将采取书面测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保证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3.2 考核标准根据待岗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行政管理能力考核•电脑操作技能考核•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考核3.3 培训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待岗人员将被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符合考核要求的待岗人员可以继续担任待岗职务,不合格的将被给予进一步培训和考核机会。
如多次考核不合格,待岗人员将被调离待岗职务。
4. 培训机制4.1 培训计划制定企业应该在每年的初期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待岗人员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和费用预算等。
4.2 培训计划执行企业应该根据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和执行培训,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要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形式主义和刻意浪费。
4.3 培训质量检查企业应该对每一次培训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以检验培训效果和教学效率,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5. 员工激励机制企业应该制定相应员工激励机制,对达成培训目标和优秀表现的待岗人员进行奖励和提拔。
公司待岗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待岗培训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促进员工适应并新文化及市场经济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观念,科学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更好地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员工行为规范的执行落实力度,使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现结合的实际,规定如下:一、管理职责1、公司党群部负责待岗培训期间相关管理。
2、各待岗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填报《员工待岗培训申请表》等相应材料。
3、人力资源处负责需待岗培训人员的审批及培训后人员的分配安排。
二、待岗人员范围1、指违反员工行为规范、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以及给公司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人员;2、指由于公司生产结构调整,暂时不能转岗和上岗的人员;3、指因其它原因暂不能安排上岗的人员;三、办理待岗人员程序1、由拟定待岗人员单位如实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报人力资源处、公司领导审批;2、人力资源处根据《员工待岗审批表》具体情况,审批同意后,将待岗人员转入公司党群办进行待岗培训,(违规违纪待岗人员需附书面通报);3、各单位见人力资源处调令,停止考勤记录;4、公司党群办接人力资源处《员工待岗培训通知单》后,对待岗培训员工进行培训。
四、待岗培训要求1、待岗培训的内容为企业理论文化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2、参加必要的劳动;3、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应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态度端正,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出勤,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休假;4、员工经过培训,须综合考核(其中工作表现成绩占50%,理论文化及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成绩占50%)合格,然后根据综合考核的情况再安排岗位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又屡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培训安排,影响极坏的,将视情况延长培训期限或按公司相关规定报人力资源处,按流程解除劳动合同;6、待岗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超一个月,培训后经党群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出具书面培训鉴定,报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安排新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按人力资源处流程解除劳动合同;7、因严重违反员工行为规范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给公司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而待岗人员,一年内达两次者,人力资源处可根据员工行为规范要求,从严处理。
医院员工待岗管理办法(标准版)
医院员工待岗管理办法
一、为培养员工工作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特定制本办法
二、待岗审批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人事科提出员工待岗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人事科会同审计科、行政办、医务科、护理部等对待岗意见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待岗人员确定后,有人事科发《员工待岗通知书》通知所在部门,并有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待岗人员接到通知2个工作日办好交接手续,并持相关证明到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者按旷工处理。
4、待岗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经培训后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又不能服从医院工作调配者,建议其辞职,若不同意则解除合同聘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待岗期间待遇
待岗期间绩效工资,津贴、年终绩效奖一律不发,只按最低标准发放工资。
四、待岗员工管理
1、医、药人员有医务科负责管理、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管理。
2、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提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认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3、待岗期间不服从医院管理的,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做辞退处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待岗培训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知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防止因待岗期间的安全问题导致的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待岗员工。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待岗培训安全考核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待岗培训安全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组织待岗员工参加培训,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3. 待岗员工需积极配合培训,遵守培训纪律。
四、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规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处理方法。
3. 应急救援知识、消防器材使用及事故逃生技能。
4. 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组织,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授课。
2. 网络培训: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学习。
3. 实地演练:组织待岗员工进行实地操作演练,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六、培训考核1. 考核方式:笔试、实操考核、案例分析等。
2. 考核内容:培训课程内容、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等。
3. 考核标准:根据培训内容和考核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4.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待岗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核,否则不得上岗。
七、培训档案管理1. 建立待岗培训安全考核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
2. 对待岗员工培训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3. 对待岗员工培训档案进行保密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八、奖惩措施1. 对培训表现优秀、考核合格的待岗员工给予奖励。
2. 对培训表现较差、考核不合格的待岗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参加培训。
3. 对因待岗期间安全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导致事故发生的待岗员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待岗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活力,使企业更能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推行、完善职工的用工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责令待岗人员;二无法胜任现有岗位工作人员;三在周期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经公司决定需要待岗培训的人员;四因部门的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减产,患病医疗期满等情况,单位提供了上岗机会,因个人原因未能上岗的员工;五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其他应暂时离岗培训的在岗人员;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待岗:一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二章待岗处理流程第四条由所在部门/片区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并书面报送人力资源运营中心,人力资源运营中心签署意见后,交由公司领导确定或因第一章第二条各类情况,由人力资源运营中心拟定名单,报公司领导直接确定的人员;第五条待岗人员确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下发待岗通知书通知所在部门,并由所在部门通知其本人,待岗人员应自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并将相关证明反馈到所属营业部人资经理,各营业部人资经理在收到交接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对该人员待岗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培训内容等作出具体安排并通知本人、报到部门及相关部门;第三章待岗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第六条待岗人员由区域人资进行管理,报各营业部人资经理备案;第七条待岗人员须服从待岗区域管理,待岗期间,必须每天到部门报到并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和会议、学习、活动和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日含以上,公司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第八条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者,公司原则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作终止劳动合同处理;第九条待岗期限2个月为一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人力资源运营中心提供不少于两次上岗机会,仍不能上岗且待岗期满仍未通过待岗考核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十条待岗人员工资待遇一待岗期间工资按泸州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二若实际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三待岗员工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由公司代扣代缴;四待岗人员差旅费预支、绩效工资及津贴停发;第四章待岗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培训目的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培训,使公司员工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尽快掌握岗位必备知识,增强规范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为推进公司高速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第十二条培训原则一教育引导的原则;二规范管理的原则;三帮助提高的原则;四提升素质的原则;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待岗培训由各营业部人资经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个人情况进行培训内容设定、具体培训考核部门负责实施;培训内容主要为以下几类:一XX公司企业文化二职业技能与专业技术;三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四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五各类信息系统;六轮换岗位体验培训七其他应培训的项目第十四条培训方式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自学、培训期上岗履责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训;第十五条培训管理培训人员所在培训单位必须指定一名专门主管负责培训人员的联系、教育及配合培训考核等工作;第十六条培训考核一待岗人员每周上交本周培训学习报告一份,对学习心得、思想感悟等情况进行书面汇报;由待岗培训部门主管进行打分;二各级人事部门根据待岗人员每月出勤情况、培训学习报告得分、工作纪律对待岗人员进行考核;以出勤情况20%+培训学习报告得分60%+工作纪律20%=100分计;三培训考核得分作为培训人员重新上岗的主要依据;在本次培训计划内经培训后不合格的人员继续参加下期培训;第十七条培训人员学习管理的规定一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培训人员学习期间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培训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二培训人员要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谈、不走动、不吸烟、不会客、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要尊师重教,认真听课,做好课堂笔记;同时主动配合教师开展教学互动;第五章待岗的解除第十八条待岗期满后,待岗人员应提出解除待岗的申请,写出待岗总结报告;待岗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培训情况;二主要体会;三待岗反思;四今后工作开展计划;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解除待岗的申请和待岗总结报告,待岗服务部门的考核表,对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意见,将考察情况连同申请和报告一并报公司领导审议;第二十条经考察并经公司领导审议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岗;不合格的,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延长待岗期限,或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二十一条待岗员工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的,按新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运营中心解释、修订;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员工待岗申请表2.员工待岗通知书3.待岗人员每周思想工作汇报4.待岗员工每月考核表5.员工待岗培训期工作纪律考核表6.解除待岗申请表7.待岗总结报告人力资源运营中心2013年5月15日主题词:XX公司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发:XX公司各片区、部门报:XX公司领导XX公司综合管理中心 2011年9月27日印附件1 员工待岗审批表附件2员工待岗通知书第第号:根据公司待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条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您自年月日起开始实行待岗管理,期限至年月日, 请与年月日到人资部门报到;特此通知人力资源运营中心年月日附件3待岗人员每周思想工作汇报备注:1、总分100分2、本表每周上报人资部门备案;3、每月思想报告得分=每周得分之和;附件4待岗员工每月考核表写并签名;2、“培训单位意见”栏,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填“合格”、60分以下者填“不合格”;并由片区/部门领导签字;3、考勤考核每出现一次扣分原因扣2分,扣完为止;附件5员工待岗培训期工作纪律考核表附件6解除待岗申请表附件7待岗总结报告报告人:报告日期:1.个人信息/工作经历介绍列述式,可做简表,工作经历年份要连接;2.培训情况;3.主要体会;4.待岗反思;5.今后工作开展计划;6.结束语;7.签字确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
(试行)
一、为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与进取心,优化岗位组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内部待岗是指公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有调整教育余地,或由于公司机构调整、撤并、竞聘等原因引起员工结构性过剩,使员工停止现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定岗的情况。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以待岗处理:
1、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出现差错并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的;组织纪律散漫,且因经常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
2、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纠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较差且不接受批评、态度恶劣或经过批评仍不悔改的。
3、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
4、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年终考核末尾淘汰的。
5、竞聘落选等待新岗位安排的。
6、其它因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待处理的。
7、用工部门认为工作不合格,并无可培训价值,第一次退回行政人事部的。
8、公司认为其它应以待岗处理的。
五、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
1、待岗期间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待岗培训期间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对缺勤的按缺勤天数扣发相应费用。
2、待岗培训期间,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及相关待遇。
3、待岗期间,应由待岗人员本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代扣代缴。
六、员工内部待岗核准的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员工待岗的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行政人事部对意见进行审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3、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发《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待岗员工持通知书等待安排。
八、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按时出勤,自觉加强学习及提高个人的工作技能,提高对待岗原因的认识,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及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九、待岗人员必须在待岗期满一周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待岗期间总结,申请重新上岗,行政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提出工作安排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准予上岗。
十、待岗人员待岗培训期为 3 个月。
待岗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员工,以辞退处理。
十二、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1 :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
附 2 :公司员工待岗审批表
员工待岗通知书
(存根)第号
____________ 先生(小姐):
根据公司《员工内部待岗管理办法》第________________ 条之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决定您自______ 年_月_日起开始待岗,期限为_____________ 天,请与年_月_日__________ 时_____ 分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听候安排。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年月日
员工待岗通知书
____________ 先生(小姐):
根据公司《员工内部待岗管理办法》第________________ 条之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决定您自年—月—日起开始待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 天,请与年—月—日时分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听候安排。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员工待岗审批表
注:员工依次办理完所有手续后,请将此表交至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