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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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应当根据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人政府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组织机关。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评估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工作。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组织专家承担具体工作。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其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前款规定的评估的具体组织方式,由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决定。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为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支持。

各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本行业实施总体规划的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并上报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

第七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了解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将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规划评估成果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的评估成果,由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十条规划评估成果由评估报告和附件组成,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实施的建议等。

附件主要是征求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规划评估成果报备案后,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1.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二)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四)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五)土地、交通、产业、环保、人口、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六)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七)相关的建议。

总规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总规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总规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总体情况评估报告该报告旨在对总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总规的实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阶段,它为城市提供了发展的规划蓝图和指导方针。

本报告将评估总规实施的成果、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总体情况评估总规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城市发展按照总规的规划方向进行,各项建设项目得到了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总规的实施对城市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成果评估1. 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总规的实施促进了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

通过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功能区和城市发展节点等措施,城市功能更加均衡,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支撑。

2. 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总规的实施促进了各项重要建设项目的有序推进。

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措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领域取得了较大进展,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持。

3. 产业结构调整:总规的实施促进了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通过优化经济发展布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城市产业结构向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创新产业转型升级。

这为城市的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4. 生态环境保护:总规的实施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加强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推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三、问题和挑战1. 规划与实际不符:总规的实施中存在规划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

一些规划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错误的导向,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益不佳。

2. 城市功能区划分不够明确:总规的实施中,城市功能区划分不够明确,导致城市功能的布局不合理。

一些城市功能区之间交通拥堵严重,公共服务设施不均衡等问题存在。

3. 保障机制不完善:总规的实施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导致一些政策措施无法有效执行。

缺乏监管和评估机制,可能出现政策漏洞和问题不及时得到解决的情况。

四、建议1. 加强规划和实际的衔接:总规的实施应该更加注重与实际情况的衔接,对规划进行科学的前瞻性预测和分析,提升规划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范文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范文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蓝图,其实施效果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通过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评估,探讨规划实施中的成效与不足,以期为未来的城市规划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研究背景与意义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的蓝图,其目的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实施评估研究对于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评估,可以了解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为政策制定和规划调整提供依据,进而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收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相关数据,运用统计分析、实地调查和专家访谈等方法,对规划实施的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公开资料、规划实施报告、实地调查数据和专家访谈资料等。

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1. 经济发展评估通过对城市经济指标的分析,如GDP、财政收入、产业结构等,可以看出城市总体规划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成效。

同时,结合政策落实、重点项目推进等方面的情况,对规划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2. 社会发展评估从人口、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入手,分析城市总体规划在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的作用。

通过调查居民的满意度,了解规划实施的社会效益。

3. 环境保护评估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效,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绿化覆盖率等指标的改善情况。

同时,分析规划实施对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4. 空间布局评估从城市空间布局的角度,评估规划实施的合理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包括土地利用、交通组织、公共设施布局等方面的评估。

五、评估结果及分析1. 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足城市总体规划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环境保护和空间布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在政策落实、重点项目推进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实施的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城市规划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其重点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评估方法的选择是关键的一步,合适的评估方法可以为城市规划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和支持。

本文将着重探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及其研究进展。

一、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概念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指对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实施效果评价的过程,包括规划落实程度、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分析。

总体来说,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对城市发展的一种重要指导性评价,其作用是为城市规划的决策提供评估指标和评估结果,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1.指标体系法指标体系法是城市规划实施评估中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其基本理念是通过设立合理的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城市规划实施的各个方面。

指标体系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环境质量、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指标,其中涉及到的指标数量很多,需要根据不同阶段的要求进行筛选和综合。

因此,指标体系法相较于其他方法来说较为综合、全面,具有相对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2.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是一种常用的实证研究方法。

其主要依据是通过对城市规划落实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从被调查对象的角度出发,了解城市规划实施的情况。

对于规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并提出改进建议。

3.专家评估法专家评估法是借助专家的意见,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权重分配,从而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优缺点。

专家评估法在城市规划实施评估中具有很广泛的应用,其优点是评估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能很好地反映出被评估项目的真实情况。

4.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可以结合定量和定性方法,通过定量数据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更好地反映城市规划实施的情况。

此外,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法还可以通过真实情况的反映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信度,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全面的现实情况。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市总体规划是指为了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和挑战,制定出具有发展战略性、综合性、长远性的城市规划方案,并确定相应的规划实施措施和目标。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是指对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效果和问题进行全面、客观、系统的评价。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首先是对规划目标和理念的评估。

城市规划的目标和理念是指规划的目标定位和规划的基本原则。

评估要从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考虑,评估规划的目标是否与城市的实际需求相适应,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是对规划实施过程的评估。

评估要考察规划实施的总体进展、规划编制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规划的组织管理是否协调高效、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是否到位等方面。

同时,还要评估规划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公众参与和民意表达,以及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是否得到充分尊重和合理反映。

再次是对规划实施成效的评估。

评估要从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来进行。

评估经济效益主要考虑规划实施后的经济增长、产业发展、就业机会等问题;评估社会效益主要考虑规划实施后的人居环境、社会服务、公共设施等问题;评估环境效益主要考虑规划实施后的空气质量、水源保护、生态环境等问题。

评估后还可以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和完善措施。

最后是对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的评估。

规划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评估要从政策环境、人力资源、资金保障等方面考虑。

评估还要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的成因和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

总体来说,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需要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评价。

评估结果可以为城市规划的调整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城市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求

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求

一、评估重点内容(一)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评估对评估时段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是否突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与范围进行评估,并与规划起始年数据、近期与远期规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

对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远期目标及建设用地平衡表的用地指标进行对比与分析。

对于工业用地的使用情况宜进行经济绩效分析。

(二)规划指标实施情况评估主要对以下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经济社会指标、城市人口规模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人均居住面积指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人均广场用地指标等。

(三)重大项目实施评估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产业项目及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的实施进行评估,将重大项目实施进展、用地布局及规模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进行对比分析。

(四)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态势评估整理分析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已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实施的项目用地情况,结合现状建成区的用地情况,对城市建设永达发展态势进行评估。

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情况以及列入近期建设计划的重大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五)新确定的重大项目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影响和分析对近期新确定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产业项目及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是否会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造成影响进行评估,重点判断其是否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城市主导产业、城市性质、生态环境等造成影响。

(六)评估结果与建议根据以上评估内容,提出总体评价、明确规划实施的绩效及存在的问题,尤其要对用地的经济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同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分为三种情形:继续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并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包括对技术性内容的修改完善和不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修改);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重大修改和重新编制。

在以上重点评估内容的基础上,可对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机预留发展空间提出规划设想,对区县政府的相关规划实施工作提出建议。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应当依据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组织机关。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评估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工作。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组织专家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其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前款规定的评估的具体组织方式,由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决定。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为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支持。

各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本行业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并上报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

第七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了解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将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规划评估成果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的评估成果,由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十条规划评估成果由评估报告和附件组成。

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实施的建议等。

附件主要是征求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与城市规划发展的快速发展,使城市总体规划成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是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的检验与评价,是城市规划学研究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入手,探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一、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的全面检验和评价,需要全面、系统的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指标系统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指标体系应该尽可能全面反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

不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标体系有所不同,但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指标:如城市的投资成本、建设效益、经济增长、创新力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等指标。

2、社会指标:如城市的人口结构、教育资源、文化活动、环境质量等指标。

3、环境指标:如城市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噪音环境、土壤污染等指标。

4、交通指标:如城市交通流量、交通拥堵情况以及公共交通客流量等指标。

5、城市形象指标:如城市的城市景观、建筑风格、城市品牌等指标。

(二)、评估方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可分为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

1、定量方法。

定量方法着眼于数据量化,重视量化分析,适用于测量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指标,是一种更加准确、精细的指标评价方法。

常用的定量方法有层次分析法、回归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等。

2、定性方法。

定性方法采用人工判断和评价的方法,重视数据分析,适用于较为主观的评价指标,如城市形象和城市品牌等。

常用的定性方法有问卷调查法、专家评价法和案例分析法等。

(三)、评价模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评价模型是评价过程中通过模拟、模拟和仿真建立的评估理论框架。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评价模型可分为多指标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类型:1、多指标评价模型。

多指标评价模型主要侧重于评价各种指标的变化及其相互关系,其优点在于对各指标间限制关系进行系统分析,充分发挥不同指标的互动作用。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城市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和平台,评估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对于科学指导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具体内容及办法。

一、评估内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规划目标与指标。

评估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是否明确、合理,指标是否科学、有效。

2. 规划编制过程。

评估规划编制的程序是否完整、合法,是否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

3. 规划资源保障。

评估规划实施所需的经济、人力、物力资源是否得到保障。

4. 规划计划执行情况。

评估各项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

5. 规划效果评估。

评估规划实施后城市发展的效果,包括经济发展、人口变化、环境状况等方面。

二、评估办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应采用科学、客观、全面的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1. 调研和收集数据。

对规划实施的城市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城市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收集与规划实施相关的数据,包括规划文件、规划编制材料、各方面的数据报告等。

2. 评估指标的制定。

根据规划目标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 数据分析和统计。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综合考虑城市的发展现状和规划目标,得出评估结论。

4. 问题识别和分析。

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确定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和影响。

5. 制定改进措施。

根据问题识别和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6. 绩效评价和反馈。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绩效进行评价,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实施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城市发展的效果和质量。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以规划目标为导向,以规划规定为基准,以评估指标为衡量标准,以问题识别为重点,以改进措施为目标,追求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实施评估办法时,还需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合作,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年实施评估工作方案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年实施评估工作方案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五年实施评估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超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本市组织开展《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上海2035”总规)五年实施评估,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提高站位、放眼国际。

围绕“五个中心”建设要求,坚持“四个放在”,全面评估“上海2035”总规五年实施情况,加强与全球城市的对标分析。

(二)战略引领、突出重点。

准确把握超大城市发展规律,聚焦上海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键变量,深入开展实施评估工作。

(三)科学评估、动态维护。

大兴调查研究,运用数字化技术方法,组织第三方独立评估,邀请多领域专家参加,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强化实施评估成果对总规动态维护和政策制订的反馈作用。

(四)协同协作、统筹推进。

注重部门合作、市区联动、区域协作,将“上海2035”总规五年实施评估工作和“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紧密结合,促进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衔接。

二、评估对象和时点主要评估“上海2035”总规实施情况,同步评估《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年)》、各有关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区单元规划、市级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

评估数据起始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

年度数据和月度数据的截止时点分别为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

三、工作重点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聚焦目标任务、区域协同、空间格局和重点领域等四个方面开展评估。

(一)目标任务评估围绕“上海2035”总规确定的总目标和分目标,分析指标体系的实施进度,评价国土空间近期规划推进情况,总结成效和不足。

(二)区域协同评估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从三省一市、上海大都市圈、临沪跨界地区三个空间维度,分析上海在长三角城市群的龙头带动作用。

(三)空间格局评估围绕“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空间体系和“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空间新格局,重点评估空间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实施、重点地区推进等方面实施情况。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与技术路线研究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与技术路线研究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与技术路线研究摘要:目前国内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理论研究较少,同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已受到越来越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城乡规划法》已从法律上提供了依据。

本文主要阐述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了实施评估的技术路线。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当前在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区面积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城市发展不合理现象,城市能否按照既定的规划有序、和谐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针对规划实施的评估没有及时跟上,这已成为我国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缺陷,《城乡规划法》已明确提出了应对城市、镇的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1.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应当主要从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规划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以及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各项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同时规划实施评估还应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要根据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发展方向校对空间布局是否与发展方向一致,要根据一般每两年一次的城市空间发展轨迹判断城市阶段性发展方向,分析是否与总体规划一致。

应对阶段性的重点建设项目、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全面评估,考查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

应全面的对《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要将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各项强制性内容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客观评估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

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公众参与制度等都是规划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决策机制,是我国城乡规划民主化、科学化的重大进步,规划实施评价应对上述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城市未来发展制定的长期规划。

它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化、用地规划等方面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成效、问题以及可持续性进行评价的过程。

本文将探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最新的研究进展。

一、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方法体系1.指标体系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分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三个方面。

通过目标类型划分,指标量化可以理性地分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效果。

2.专家访谈法。

对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中重要问题的理解,专家访谈法可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组织专家对方案内容,所设定的规划目标以及实施策略进行讨论和评价,依据学科背景、行业经验、专业知识进行不同层次的分析,传递出科学可靠的分析结论。

3.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常用方法之一。

此方法可以提高公共参与度,对城市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价起到很大的作用。

4.模拟试验法。

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中,模拟试验法的主要原理是模拟城市长期发展的重大变化,通过计算机模拟等方法,分析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而制定出相应的沟通策略。

5.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可靠方法之一。

通过分析城市发展的成败,找到方法和策略,提高城市规划的有效性。

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研究进展近年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研究已经成为城市规划领域的热门话题。

我们看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研究成果日新月异,相关的理论和模型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1.精准率与影响因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是影响因素多且难以把握,而评价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注重精准率。

因此,研究人员不断尝试通过数据和模型的提升,使评估结果更加精准有效。

2.城市规划实施评估模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一项综合性且复杂的任务,多种因素需要考虑,并且评估的数据和模型也不可避免会存在误差。

因此,建立科学可靠的城市规划实施评估模型,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探讨——以枝江市为例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探讨——以枝江市为例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探讨——以枝江市为例3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611 研究背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将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同时分析实际实施中的宏观背景、决策机制、实施步骤、趋势变化等,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

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析,可判断规划应对实际情况的匹配性,若规划实施状况良好、与未来发展状态适应性强,则是成功实施的规划,否则应将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动态变化的实际情况。

2 评估主要内容和方法2.1 评估主要内容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征求和采纳公众意见、下一步实施的建议等。

并结合规划实施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修改规划的必要性和修改是否涉及强制性内容。

具体而言,实施情况评价主要涉及以下内容:规划阶段性社会经济目标的落实情况;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等。

2.2 评估方法规划评估的主要方法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现状时效与趋势预判相结合的方法。

2.3 评估技术路线由于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进行评估,因此规划评估包括对过去实施情况的评判及对城市未来发展的适应性评价两部分,即实效评价与预判评价。

规划实施评价侧重于对过去执行情况的总结,即以对现行总规实施情况的评价为基础,再以一系列容易量化的指标来表征纷繁复杂的规划实施效果,据此综合判断规划对未来城市建设的适应性。

规划预判评价重点分析城市未来的发展趋势。

城市发展条件发生变化时,如上位规划调整、行政区划调整、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会对城市未来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评估需对城市发展条件发生变化后城市总体规划是否还能适应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进行预判。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城市总体规划是为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为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整体进步提供科学、合理与可行的指导。

然而,仅仅有规划还不够,还需要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以不断改进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

本文将浅谈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方法体系与研究进展。

一、方法体系1.问题识别和目标设定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第一步是明确评估的问题和目标。

问题识别可以通过社会调查、专家访谈等方法获取有关的信息,目标设定则需要明确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

2.数据收集和整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需要收集各类数据,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数据。

数据收集可以通过现场调查、文献研究、网络爬虫等方法进行。

3.指标选择和权重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需要选取一些合理、科学的指标进行评估。

指标选择可从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考虑。

权重的确定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法进行。

4.评估模型建立评估模型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核心。

评估模型可以采用定量或定性分析的方法,如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

5.实施评估和结果分析根据确定的指标和模型,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图表展示等方式进行分析和呈现。

6.反馈与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城市规划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科学支持。

二、研究进展近年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进展。

1.指标体系研究相关学者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指标体系研究方面做出了许多探索。

例如,有学者从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层面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为城市规划的实施提供了科学的评估指导。

2.评估模型研究评估模型是评估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许多学者在评估模型的研究中提出了一些创新的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技术路线——以辽宁省北镇市为例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技术路线——以辽宁省北镇市为例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技术路线——以辽宁省北镇市为例摘要:城市规划只有在实施的过程中发挥作用,才能实现其自身的意义。

对城市规划进行实施评估,有助于了解城市规划的实施规律,增强规划编制内容与对策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对城市规划实施评估是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实施评估的意义评估方法技术路线一、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意义城市规划的意义体现在规划的实施,只有通过规划的实施,才能实现规划的意图、原则和内容,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导作用才能得到实现。

因此,从现在出发向目标趋近的思维路径是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思路。

城市规划的实施与城市规划编制的关系,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予以总结。

这种总结必定是对过去的规划行为进行后果研究,也就是说,需要对过去规划实施的过程、规划实施的后果进行全面的研究,需要知道这些方法中哪些内容得到了实施,为什么能够得到实施,哪些内容没有得到实施,为什么得不到实施,问题出在哪一环节上。

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过去规划中的思想和内容哪些需要改造,哪些需要坚持。

通过对总体规划的实施回顾与评价的分析研究,对于原有规划在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城市实际发展状况与原有规划的差距、以及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等都进行系统的分析,从而增强规划编制内容和对策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评估方法与技术路线1、第一层次构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体系。

2、第二层次在回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编制程序进行评估。

3、第三层次从规划目标、市域规划、空间发展、公众满意度、强制性内容、重大项目、实施政策等方面对北镇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从现状入手,定量及定性相结合,采用系统分析、数理统计分析等方法进行由表及里、层层深入地剖析,对北镇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做全面和客观的评析。

4、第四层次对规划实施评估进行总结,研究规划实施偏差的深层次原因,针对规划面临的主要矛盾,最终提出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建议。

三、辽宁省北镇市总体规划评估的主要内容以辽宁省北镇市为例,具体说明总体规划评估的技术路线。

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规划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方向。

总体规划是基于对整个城市或地区进行全面规划的重要工具,其实施评估报告则是对规划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的重要文件。

本文将讨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重要性和基本结构。

一、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重要性1. 促进城市发展可持续性: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有助于确保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相符,以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通过评估,可以发现和纠正规划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以提高城市的可持续性。

2.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不仅考虑城市的土地利用和人口分布等因素,还要充分关注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评估,可以发现规划中存在的基础设施短缺或不足的问题,从而制定合理的改善措施,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健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3. 提升城市形象和建设质量:总体规划是打造城市形象和提升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实施评估,可以发现规划中存在的不合理设计和建设质量问题,以及城市的形象塑造不合理的方面。

通过及时调整规划,可以提高城市的建设质量和形象,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基本结构1. 引言部分: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引言部分主要介绍评估的目的、背景和方法,以及报告的范围和限制。

同时,还要对规划的背景和目标进行简要介绍,以便读者了解评估报告的重要性和意义。

2. 规划目标评估:这一部分主要对规划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具体包括规划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目标实现情况的测量和评估,以及目标是否与当地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发展保持一致。

3. 规划布局评估:这一部分主要评估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包括对土地利用、交通规划、产业布局等方面进行评估,分析规划布局是否满足城市和地区的发展需求,以及是否能够提高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

4. 基础设施评估:这一部分主要评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

包括对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方面的评估,分析基础设施的数量、质量和可持续性,以及是否满足城市和地区的发展需求。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探讨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探讨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探讨摘要: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定期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调整规划或提出规划实施建议,实现城市规划滚动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确定城市总体规划是否需要修编的重要依据。

本文探讨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评估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是一件十分重要但并不容易的事。

各地在进行实际的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总体上对于要评估的内容并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说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对总体规划具体内容的评估和对为实施总体规划而制定的政策的评估。

一、反映总体规划目标落实情况的内容该项内容集中反映总体规划各规划目标的具体落实情况,属于总体规划实施要评估的硬件建设内容。

2006 年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部分以及每一部分的内容。

根据该办法确定的内容,按照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内容应该满足的条件,可以确定应评估的内容。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进行评估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1) 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2) 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3 ) 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4) 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等。

以上四项内容集中反映了在市域范围内主要的建设活动在空间上的落实情况。

二、中心城区规划对中心城区规划进行评估的内容包括:(1 ) 城市人口规模;(2) 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的控制;(3) 村镇建设控制标准及要求;(4) 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的安排;(5 )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建设用地规模及范围;(6) 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7) 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8) 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9) 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绿线的保护范围,蓝线的保护范围;(10 ) 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历史文化街区、紫线的保护范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11) 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 12 ) 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13)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14 ) 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15) 空间发展时序等。

菏泽市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

菏泽市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

菏泽市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
菏泽市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对巨野县城市发展进行规划、布局和管理的详细规划。

它是指导、促进和推动巨野县城市发展的重要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长远的发展价值,对巨野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菏泽市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研究是指对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过程和
成果进行评估研究,旨在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可行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对策。

在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中,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和研究:
一、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行性评估。

评估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行性,需要考
虑到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等因素。

评估的重点是规划目标是否明确、规划方
案是否科学和合理、规划实施是否可行等。

三、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效果评估。

评估巨野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效果,需要对规划
方案的实施效果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研究。

评估的重点是规划方案的实施进展、实施效果
和社会效益等。

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上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研究(2011—2030年)专题1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070411 单瑞琦2011.11目录第一章概述 (2)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目标评估 (2)第三章城市发展定位 (3)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 (6)第五章城市发展规模 (9)第六章城市发展方向 (10)第七章城区用地布局 (11)第八章重要公共设施(含市域,下同) (16)第九章重大基础设施 (18)第十章其他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21)第十一章总结 (22)第一章概述城市总体规划是为了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往往会受到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特别是那些规划未能也不可能全部预计的发展背景及发展因素改变而带来的影响。

因此,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阶段性回顾评估,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实施评估,分析城市总体规划各项主要安排,特别是强制性规定的实施落实情况,并分析主要影响因素,将是评价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成果的有效性,以及决策是否重新组织修订或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国家有关规定的必须环节。

宣威市正在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为2004年7月完成并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宣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上版规划)。

上版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已经对城市宏观管理、促进宣威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宣威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城市定位的转换以及宏观趋势上的变化等原因,上版规划中的部分内容,已经难以满足进一步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要求,而2006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颁布,特别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又对城市总体的编制内容及成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对规划实施评估提出了明确要求。

因此,本项研究的目的,就是按照新编制办法和城乡规划法中对于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内容,如重大发展定位与原则,以及重要强制性内容等,以及省市政府最新有关城市发展建设的政策规定,并对照现状发展进程特征,审视并评估上版规划的实施,为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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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紧凑度 16.市政公用设施 17.公共交通系统建设 18.居住用地 19.工业用地
空间组织与布局情况 (40%)
城市建设用地调整情况(20%)
20.公共设施用地 21.绿地 22.道路广场用地 23.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24.对城市规划了解的满意程度
公众对规划的满意程度 (20%)
公众满意程度(20%) 合计
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 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田莉等
总体吻合度评价 用地规划与实施的吻合度 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实施评价 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吻合度 不同类型用地的吻合度评价 用地吻合度在不同区域的空间 分布
学术探讨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 价
城市人口政策评价 城市产业政策评价 城市总体规划的政策实施评价 城市空间政策评价 城市住房政策评价 政策因素 市场因素 体制因素 投资因素 外部环境 内部环境 建设时序 。。。。。。 结构布局
第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组织机关。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评估工作机制和 工作程序,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工作。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组织专家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
第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其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 估。 前款规定的评估的具体组织方式,由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决定。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为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各相关部 门应当结合本行业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并上报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

反映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具体内容
学术探讨
2、中Hale Waihona Puke 城区规划(1)城市人口规模;
(2)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的控制; (3)村镇建设控制标准及要求; (4)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的安排; (5)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建设用地规模及范围; (6)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 (7)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8)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9)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绿线的保护范围,蓝线的保护范围; (10)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历史文化街区、紫线的保护范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 (11)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2)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1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14)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15)空间发展时序等。

反映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政策内容应满足的两个条件
学术探讨
(1) 该类政策是规划实施中制定或采用的政策;
(2)该类政策有助于直接或间接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

反映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政策内容
学术探讨
1、直接性政策
(1)规划推进政策,即为推进总体规划实施制定的包括下一层次规划的编制; 修正制度的建立及运行等;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探讨》
韦梦鹍
学术探讨

反映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具体内容应满足的三个条件
(1) 该内容须能反映各类资源在空间上的落实情况 (2) 该内容应具备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3) 该内容应可以得到客观评估,并能够反映总规实施的效果。
学术探讨

反映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具体内容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说》
法律地位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 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
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
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
第八条 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将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的方法,全面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 第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规划评估成果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国务院审批
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的评估成果,由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
评价领域
评价指标 城市建设控制性指标(20%)
评价因子 1.建设用地面积 2.人均用地面积 3.人口规模 4.GDP总量 5.财政收入 6.居民人均收入
权重(%) 10 5 5 2 2 2 2 2 2 2 2 2 2 5 5 5 5 5 5 2.5 2.5 2.5 2.5 5 5
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因素 评价
2009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该《办法》根 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在大的方向上确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基本内容。
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
(二)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
25.对城市建设的满意程度
26.对所居住社区环境的满意程度
10
100%
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六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 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 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会提出评估报告并附 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7)财政补贴及转移支付政策,包括政府通过财政手段支持或限制哪些地区、哪些产业、那种设施的建设等;

看法
学术探讨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是一件十分重要但并不容易的事。各地在进行实
际的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总体上对于要评估的内容并没有一个统一公
认的说法。 作者认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对总体规划具体内容的 评估和对为实施总规划而制定的政策的评估。 对总体规划具体内容的评估不是评估规划的所有内容,而是评估能客观反映公共政策 在空间上的落实情况的内容,该项内容可以分为反映生态安全目标落实情况的内容、反映 城市发展综合目标落实情况的内容和反映具体城市建设用地和设施建设落实情况的内容等 三部分。对为实施总体规划而制定的政策的评估也不是对所有相关政策的评估,而是针对 为实施规划而制定的主要政策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提出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与政策保障措施的建议。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后,认为城市总体规划需要修改的,结合评估成果就修改的 原则和目标向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其中涉及修改强制性内容的,应当有专题论证报告。城市总体 规划审批机关应对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组织审查,经同意后,城市人民政府方可开展修改工作。 第十五条 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工作,对相关城市的城 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机制的建立、评估工作的开展、评估成果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决定对国务 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七条 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纠正。 经审查,报备案的评估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原审批机关可以责令修改,重新报备案。 第十八条 各地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本办法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评估工作办法或者实施细则。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 内容和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
定义:
应用相关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科学合理和系统地对已完成编制并获得政府部门审批的规划 进行方案评估、对正在实施的规划进行定期评估、对已经完成实施的规划进行效果评估。 目的: 通过实施评估,监督规划执行的情况,及时调整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提高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及 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总结和发现规划的优点和不足,为继续贯彻实施规划或者对 规划进行修改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条 规划评估成果由评估报告和附件组成。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 步实施的建议等。附件主要是征求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 规划评估成果报备案后,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 (二)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 (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五)土地、交通、产业、环保、人口、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六)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 (七)相关的建议。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需要,提出其他评估内容。
组织
城市人民政府
委 托
程 序
向原审批机 关提出报告
需 修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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