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年度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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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年度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最新)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XX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及《XX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
(XX政办字〔XX〕15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划片招生、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原则,科
学划定学区,严格资格审查,规范工作程序,有效控制班额,确保招
生工作公正公平,让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名孩子都能享受优质公平教育。
二、基本政策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1.入学年龄。小学阶段入学年龄截止到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XX户籍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1)子女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按照房证所属招生区域就近安排入学;(2)对集体户口、挂靠户口等情况严格查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根据所在学区学校的招生能力统筹安排
入学。
3.XX户籍就读XX区中小学。根据XX市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的规定,文化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古寨西路以东的XX 籍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如申请到古寨中小学就读,需先经过XX教育体育处审核户口本和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相关证件,经审核
符合条件的,由XX教育体育处转交XX区教育局,由XX区教育局发放入学通知书。
略
居民子女入学,根据XX市教育局相关《专题会议纪要》规定,由XX教育体育处组织审核报名,协调XX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1)原始户口本;(2)XX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含交款证明)或房屋租赁证;(3)XX居住证;(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XX企业务工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XX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教体处根据提交的相关证件,统筹安排入学。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严格控制学区。全区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能力按照户口所在地和
住址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控制跨学区入学。
2.严格控制班额。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以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益
1.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为维护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由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对外来务工子女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XX〕5号和XX政发〔XX〕91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XX发〔XX〕91号)精神及我区教育实际,在执行省定班额情况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按以下顺序录取:一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
二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的;三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正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的;四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正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五是在XX内务工的其他情况。如果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体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3.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权益。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保
障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权益。
三、学区划分
(一)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XX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