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庭审理程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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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普通程序审理程序

法庭普通程序审理程序

法庭普通程序审理程序第一篇:法庭普通程序审理程序×××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一、开庭前的准备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⑴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⑵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⑶不准发言、提问;⑷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⑸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三、法庭调查15、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16、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的,询问原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7、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代理人宣读答辩状的,询问被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行政诉讼程序(共6页)

行政诉讼程序(共6页)

行政诉讼程序第一节诉与诉权诉讼程序简要流程图示〔原告〕起诉——〔法院〕审查起诉——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宣判——〔当事人〕提起上诉——〔法院〕审查上诉——决定是否受理——二审——再审第一节诉与诉权一、诉的概念: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的制度。

诉具有的三个要素:当事人、标的和理由二、诉的种类:确认之诉、撤销之诉、变更之诉、赔偿之诉、履行之诉三、诉的合并和别离:诉的合并的情形: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就同一事实对假设干相对人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假设干相对人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向同一法院起诉的;3、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新作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同一法院起诉的;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的。

【解释46条】要求三同:同一诉、同一程序〔一审〕、同一法院四、诉权:相对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保护其合法权益和提供法律救济的权利。

包括实体和程序上的权利。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与区别。

诉权的种类:被害者诉权;利害关系者诉权;民众诉权第二节起诉与受理一、起诉1.起诉条件[法院审查起诉]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格原告]〔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对被告提出的具体的权利主张和人民法院作出何种判决的要求。

事实根据是指原告向法院起诉时明确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即不仅包括案件事实〔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而且还应包括诉讼请求的法律、法规依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诉法解释? 第三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模板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模板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模板一、开庭程序1. 庭长宣布开庭,要求出庭人员起立。

2. 庭长宣读审理案件的法条,简要说明本案的事实及争议点,询问当事人是否存在异议,如有异议则应当及时提出。

3. 庭长宣布异议成立或不成立,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4. 庭长询问原告是否提供了诉讼文件、证据和事实材料,并将其阅读完毕后,征求被告是否同意了这些文件,证据和事实材料的真实性。

5. 庭长宣读出庭人员名单,并要求进行确认。

6. 庭长询问原告和被告是否提出口头或书面的申请。

7. 庭长要求原告和被告进行陈述、申辩,并充分发表意见。

8. 庭长询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让当事人详细陈述。

9. 庭长引导当事人互相质证。

二、证据出示程序1. 庭长要求原告出示证据,并在出示证据后对证据进行公证。

2. 庭长要求被告出示证据,并在出示证据后对证据进行公证。

3. 庭长要求原告和被告对证据进行质证和反驳。

4. 庭长询问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出示。

三、辩论程序1. 庭长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进行辩论,如果需要,则将辩论的主题、时间和次序与当事人商定。

2. 庭长要求当事人就辩论问题进行发言,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回答庭审人员的问题等。

3. 庭长要求当事人就辩论问题进行交叉质证和反驳。

4. 庭长进行总结性陈述和确认,宣告休庭。

四、宣判程序1. 庭长宣布再次开庭,要求出席的人员起立。

2. 庭长宣读裁决结果,对于胜诉的一方,应当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败诉的一方,应当告知其诉讼上诉、申诉等权利和义务。

3. 庭长告知当事人有关上述权利和义务的案件记录和法律规定。

4. 庭长宣布本案已经审结,宣布庭审结束,告知当事人、出庭人员及法官离席。

行政诉讼法庭审判程序

行政诉讼法庭审判程序

一、行政诉讼法庭审判程序1、开庭前准备阶段。

准备事项主要有:(1)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

(2)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公告。

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

3、法庭调查阶段。

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权提出新的证据,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审判长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辩论阶段。

4、法庭辩论阶段。

5、合议庭评议阶段。

6、公开宣判阶段。

行政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

7、闭庭。

由审判长宣布闭庭。

行政诉讼法庭审判程序二、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判决1、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层面的规定。

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只是规定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建议程序在45日内审结。

二审需要在3个月内审结。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受理时间1、一般诉讼时效。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行政诉讼是指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争议而实行的司法程序。

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庭审程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争议双方的权益得失。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进行探讨。

一、起诉及受理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通常从原告提起诉讼开始。

原告将行政争议提交给法院,并书面起诉。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受理审查,判断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正式受理案件,并通知被告。

二、开庭开庭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核心环节。

在开庭前,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通知双方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出庭。

庭审一般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也可以进行不公开审理。

三、举证和质证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举证和质证。

原告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疑,提出相反的证据,并进行质证。

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和质证情况,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四、听证在行政诉讼庭审中,有时候法院会进行听证。

听证是指法院按照特定程序,邀请相关证人、专家进行口头陈述和提问,以获取更多的事实情况和专业意见。

听证的结果将作为庭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辩论和意见陈述在证据举证和质证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和意见陈述。

原告可以概述自己的主张,并反驳被告的观点。

被告可以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并对原告提出的主张进行驳斥。

辩论和意见陈述的目的是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更好地了解对方的观点和论证。

六、法庭调查和勘验在行政诉讼的庭审过程中,法院有权进行法庭调查和勘验。

法庭调查是指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提供的线索,调查关于争议事实真相的相关情况。

勘验是指法院对涉及案件的物品、场所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以了解相关情况。

七、陈述理由和结案在庭审的最后阶段,法院会要求双方当事人陈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对案件进行总结。

同时,法院会进行庭审过程的调研和研究分析,最终依法做出判决或裁定。

总结起来,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包括起诉及受理、开庭、举证和质证、听证、辩论和意见陈述、法庭调查和勘验、陈述理由和结案等环节。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1. 引言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庭审程序是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各个阶段及其细化内容,以供参考。

2. 第一阶段:立案2.1 提交起诉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起诉人需向行政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括起诉人的基本信息、被诉行政机关的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等内容。

2.2 受理起诉状行政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及时进行受理。

受理后,行政法院应开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诉行政机关。

2.3 确定案号行政法院在受理后,应为案件确定一个独立的案件号码,作为案件的标识符。

3. 第二阶段:开庭准备3.1 通知双方当事人行政法院应及时通知起诉人和被诉行政机关参加庭审,并告知庭审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

3.2 获取相关材料行政法院应准备庭审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被诉行政机关的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3.3 发布庭审公告行政法院应向公众发布庭审公告,告知庭审的信息,使有关当事人和公众能够了解庭审的相关情况。

4.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4.1 开庭宣告行政法院在开庭前,应宣告庭审开始,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进入庭审现场。

4.2 介绍与记录当事人及诉辩人情况行政法院应介绍当事人和诉辩人的身份信息,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4.3 审理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事实依据,并进行讨论、质询等。

5. 第四阶段:证据调查5.1 审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进行质询、辩论等。

5.2 聘请鉴定人如有需要,行政法院可聘请鉴定人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鉴定,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5.3 列席人员陈述意见具备法定资格的列席人员有权在庭审中陈述意见,并录入庭审笔录中。

6. 第五阶段:陈述和质询6.1 起诉人陈述起诉人有权向行政法院陈述起诉理由和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6.2 被诉行政机关陈述被诉行政机关有权进行答辩陈述,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一、起诉与立案程序1. 当事人选择消息传递、口头、书面方式提起行政诉讼。

2. 提交诉状,诉状中应包含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等要素。

3. 法院收到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即将受理。

4. 立案后,法院会要求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原告按规定缴费。

5. 法院对立案费用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即受理案件。

二、开庭准备程序1.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书,通知双方参加开庭审理。

2. 所有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书后,要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3. 原告应当准备好起诉状副本及附件,确保齐全。

4. 被告应当准备好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

5. 法庭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会公告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三、开庭审理程序1. 开庭当天,法院会按照开庭顺序挨次进行庭审。

2. 开庭前,法院会对出庭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宣读案情摘要。

3. 原告首先发言,陈述起诉状副本中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 被告对原告陈述进行质证,可以提出抗辩意见。

5. 法院会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辩论。

6. 各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以提供证言或者鉴定结果。

7. 法院对被告的辩护意见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实进行逐一讨论。

8. 法院主持进行辩论,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辩论。

9. 法庭审理结束后,法院会发布休庭时间,并说明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四、休庭与裁决程序1. 休庭期间,法庭会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进行研究与审查。

2. 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陈述、举证等调查取证活动。

3. 法庭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庭进行陈述、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

4. 双方当事人有权提交书面陈述,法院会加以考虑。

5. 法庭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讨论,并进行法律分析。

6. 根据审理结果,法庭做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7. 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即将宣布休庭、裁决结果。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引言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同意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法定程序有错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裁判的一种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是行政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行政诉讼案件在法庭上的审理流程和相关程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开庭行政诉讼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时,要进行开庭程序。

开庭时,在庭长主持下,对原告、被告及其他出庭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宣读法庭纪律与相关规定。

开庭时,法庭会员也会宣读法庭成员名单,并要求参加庭审的人员严格按照法庭纪律参与庭审。

2. 举证和质证在庭审程序中,原告和被告都有权利提供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或辩解。

原告在举证环节可以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也有权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在举证环节之前,法庭会通知当事人出具证据清单,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3. 争议焦点辩论在举证和质证环节结束后,法庭将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辩论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可以陈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并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驳斥。

法庭会对双方的陈述和辩论进行记录,并保证双方有平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

4. 法庭调查在辩论环节结束后,如果法庭认为有必要,可以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指法庭通过法官调查、现场勘验等方式获取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过程。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法庭可以要求当事人出示相关材料、提供必要的解释,并可以对案件的相关事物进行勘验。

5. 支持和反驳意见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法庭会听取当事人对调查结果的意见,被告可以对调查结果进行反驳,原告也可以提出进一步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意见。

法庭会记录双方的意见,并在后续裁判程序中进行考虑。

6. 结案审议庭审程序的一阶段是结案审议。

在结案审议阶段,法庭会对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裁决。

结案审议结束后,法庭会宣布最终裁判结果,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告知。

法律诉讼案件全过程模板(3篇)

法律诉讼案件全过程模板(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1. 案件名称:[案件名称]2. 当事人:原告[姓名]、被告[姓名]3. 诉讼请求:[原告的诉讼请求]4. 争议焦点:[案件的主要争议点]二、立案阶段1. 立案时间:[立案日期]2. 立案机关:[法院名称]3. 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4. 立案材料: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明等三、庭前准备阶段1. 送达起诉状副本: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

2. 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 证据交换: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明确争议焦点。

4. 法院组织庭前会议:法院根据需要组织庭前会议,了解案情,确定庭审重点。

四、庭审阶段1. 庭审时间:[庭审日期]2. 庭审地点:[法院名称]3. 庭审程序:a. 法官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b. 法官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c.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d. 被告进行答辩;e. 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f. 法官对案件进行调查和询问;g. 当事人辩论;h. 法官总结庭审情况,宣布休庭。

五、判决阶段1. 判决时间:[判决日期]2. 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3. 判决内容:a.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认定;b. 对被告答辩意见的认定;c. 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认定;d. 对案件事实的认定;e. 判决结果。

六、上诉阶段1. 上诉期限: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2. 上诉机关:上一级人民法院3. 上诉理由:[上诉人提出上诉的理由]七、二审庭审阶段1. 二审时间:[二审庭审日期]2. 二审地点:上一级人民法院3. 二审程序:与一审庭审程序基本相同八、二审判决阶段1. 二审判决时间:[二审判决日期]2. 二审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3. 二审判决内容:对一审判决进行维持、改判或发回重审。

九、执行阶段1. 执行期限: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2. 执行机关:人民法院执行局3. 执行程序:a. 当事人申请执行;b. 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财产;c. 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强制措施;d. 实施执行措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e. 完成执行任务。

行政庭审流程详细

行政庭审流程详细

行政庭审流程详细行政庭审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过程。

下面是一般行政庭审的详细流程:1.开庭准备:法庭工作人员确认庭审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信息。

法庭工作人员准备相关案卷、证据材料、庭审记录等。

2.庭审开场:法官宣布开庭,并确认出席人员身份。

法官介绍案件的基本信息和争议焦点。

3.当事人陈述:原告或申请人陈述自己的主张,说明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被告或被申请人提出辩护意见,回应原告的主张。

4.证据交换:原告或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如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

被告或被申请人有权进行质询、辩论和反驳。

5.证人证言: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法庭会宣誓证人并进行询问。

双方当事人和法官可以对证人进行提问和质询。

6.辩论: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辩论陈述,彼此交换意见和观点。

法庭对辩论过程进行控制,确保秩序和公正。

7.法庭调查:法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包括实地勘查、鉴定等。

调查结果可以作为案件裁决的依据之一。

8.陈述和结论: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总结争议焦点和证据。

法庭给予双方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请求。

9.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庭审结束,并确定下一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法庭工作人员记录庭审的主要内容和结论。

1.判决或裁定:法庭根据庭审的证据和辩论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判决或裁定会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宣布,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以上流程仅为一般行政庭审流程的概述,实际流程可能会根据具体案件类型、地区法律规定和法庭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行政庭审的主要目的是审理争议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做出公正、公平的裁决。

在整个行政庭审流程中,法庭的主持者是法官,他们负责维持庭审秩序、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并最终根据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庭审的具体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的司法体系、法律制度和案件性质而有所差异。

此外,一些特殊类型的行政案件可能需要额外的程序和步骤,如行政复议、上诉等。

总之,行政庭审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通过公正、公平地审理行政案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共利益。

法律行政案件流程(3篇)

法律行政案件流程(3篇)

第1篇一、案件受理1. 立案行政案件立案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投诉、举报、控告等事项,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决定予以受理的过程。

立案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2)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3)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4)不属于行政复议、仲裁等其他途径处理的事项。

立案程序:(1)接到投诉、举报、控告等事项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2)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立案;(3)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理由。

2. 受理受理是指行政机关在立案后,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案件性质、责任主体,为后续调查处理做好准备的过程。

受理程序:(1)立案后,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成调查组,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2)审查内容包括:案件的性质、责任主体、法律法规适用等;(3)审查完毕后,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调查方向和调查措施。

二、调查取证1. 调查调查是指行政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收集、核实的过程。

调查程序:(1)调查组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制定调查方案;(2)调查方案应包括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期限等内容;(3)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应当依法采取询问、查阅、复制、录音、录像、鉴定等方式收集证据。

2. 取证取证是指行政机关对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据进行整理、审核、分析的过程。

取证程序:(1)调查组对收集的证据进行整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2)对证据进行分析,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3)对证据进行审核,确保证据符合法律规定。

三、案件处理1. 处理决定处理决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罚、赔偿、撤销等处理的过程。

处理决定程序:(1)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2)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核;(3)经审核同意后,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

2. 送达送达是指行政机关将处理决定通知当事人的过程。

送达程序:(1)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2)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

行政诉讼庭审过程

行政诉讼庭审过程

行政诉讼庭审过程篇一:行政诉讼法庭审理程序模板法庭审理程序模板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请到庭的所有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到振动状态或关机,在开庭时不得在法庭内接听。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2、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3、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其他人员也不得随意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准发言、提问;5、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提出;6、本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罚款、拘留。

8、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法官入庭、宣判、退庭时,所有到庭人员全体起立并保持肃静。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审判长: 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击法槌)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平原县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审理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就是我)、,人民陪审员组成,由担任审判长并兼任本案的主审法官,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 现在核对三方当事人身份审判长:原告方出庭人员陈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原告:审判长: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审判长: 被告方出庭人员陈述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审判长:第三人陈述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及住址第三人:审判长: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审判长:诉讼各方对到庭的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参加本案诉讼有无异议?原告:被告:第三人:审判长:合议庭确认上述人员具有参加今天庭审活动的资格。

办理行政案件法律程序(3篇)

办理行政案件法律程序(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赔偿等。

办理行政案件的法律程序是确保行政案件公正、公平、公开处理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行政案件的受理、调查、审理、判决、执行等环节,详细阐述办理行政案件的法律程序。

二、行政案件受理1. 受理主体:行政案件的受理主体为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

2. 受理条件:行政案件受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法定资格;(2)案件属于受理机关的管辖范围;(3)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依法应当受理;(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 受理程序:(1)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依法应当受理的,受理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3)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

三、行政案件调查1. 调查主体:行政案件的调查主体为受理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行政机关。

2. 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当事人基本情况;(2)案件事实;(3)相关证据;(4)法律法规依据。

3. 调查程序:(1)受理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调查;(2)调查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询问当事人、证人;收集、调取证据;对有关场所、设施、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封、扣押等;(3)调查结束后,制作调查报告,并送达当事人。

四、行政案件审理1. 审理主体:行政案件的审理主体为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 审理程序:(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对案件进行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询问当事人、证人;收集、调取证据;对有关场所、设施、物品进行勘验、检查;(3)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4)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证据进行质证;(5)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采取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简洁范本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简洁范本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一、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改变或确认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受理诉讼1. 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诉讼的起诉书后,应当立即组织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2. 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该案件,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交答辩状,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开庭审理1.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应当公开审理,但根据特定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

2. 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将起诉状、答辩状、相关证据等材料发给审理法官和当事人。

3. 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进行当事人的出庭问询,再进行证人、鉴定人等的询问和质证。

4. 当事人可以提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传唤。

四、举证和质证1. 行政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

2. 被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并可以自行调查相关证据。

五、宣判1. 法院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案件的审议和评议。

2. 如果法院判断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应当判决撤销、改变或确认相关行政行为,并可以裁定返还或赔偿相应的财产。

3. 法院应当将判决书及时送达当事人。

六、上诉对于不服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是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主要流程和步骤。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公正地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形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是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事项。

一、立案阶段1. 编制诉状:申请人在行政诉讼中,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状。

行政诉状应包括申请书、证据目录、证据辅助材料等内容,并按照法定格式进行编制。

2. 受理和审核:法院对行政诉状进行受理和审核,核实诉讼标的、诉讼条件等,如果符合法定要求,将立案受理,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3. 诉前准备:在诉前准备阶段,法院会组织诉前调查,包括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审查相关证据、了解相关事实情况等,以便进一步审理。

二、开庭阶段1. 开庭通知:法院根据立案情况,向各方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通知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2. 庭前准备:在开庭之前,庭审人员需要查阅案卷材料,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等,并对庭审程序进行准备,包括庭审时间安排、庭审顺序确定等。

3. 庭审过程:庭审过程中,法庭会依法组织庭审程序,主持庭审并进行庭审记录。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发表意见、陈述事实、质证证据等。

4. 调查取证:庭审过程中,法庭可能会根据案件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通常包括传唤证人、审阅文件、查阅证据等。

5. 辩论: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就案件中的争议问题进行辩护,法庭会充分保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辩论权。

三、裁判阶段1. 判决或裁定:法庭经过充分审议后,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者裁定,明确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送达。

2. 上诉: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按照相应的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3. 生效与执行: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判决、裁定内容,如果一方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
行政案件的庭审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准备工作: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
定是否受理。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安排庭审时间,并通知当事人。

2. 开庭:庭审开始前,法院会对出庭的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
并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进行确认。

庭审开始后,法院主持
庭审,当事人发表陈述和答辩,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

庭审期间,法庭会录音、录像或记录笔录,以备后续查阅。

3. 证据认定:在庭审中,法庭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辨别、研究和认定,并作出证据认定书。

如果当事人对证据认定有异议,法庭会对其进行调查。

4. 法律适用:庭审中,法庭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用和解释,作出法律裁决。

5. 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庭将当场宣布裁判结果,并出具书面
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如有上诉,应当告知当事人可
以上诉的法院和上诉期限。

6. 结案:法庭将庭审记录归档,并办理结案手续。

总之,行政案件的庭审流程是一个严谨的程序化过程,其目的是
保障司法效力,保证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合理的权益保护。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行政诉讼庭审是指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过程。

下面将为您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的流程。

一、立案阶段行政诉讼的立案程序主要包括投诉、申请和受理。

当人民群众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书的形式、内容等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给诉讼参与人。

二、开庭阶段开庭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核心环节。

在开庭前,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其代理人出庭,并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

开庭时,首先由庭长宣布庭审开始,确认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然后由原告或代理人宣读起诉状并发表诉讼请求。

被告或代理人可以进行质证辩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驳斥。

法庭也会就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证据采集,以确定争议事实。

开庭审理结束后,庭长宣布休庭,待法院对案件进行调研和评议。

三、判决阶段庭审结束后,法庭会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在判决前,法庭会对案件进行研究和评议,并对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分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法庭会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所需判决。

判决通常包括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支持、对被告有无违法行为和是否需要采取行政措施等。

四、执行阶段当判决书发出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如果被告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书,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实现判决的效力。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是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的,保证了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庭审的正当性和公正性是司法机关的基本原则,确保了行政诉讼案件能够公正、公平地得到解决。

同时,法院对判决的执行也起到了约束作用,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的法庭审理程序及规则

行政诉讼的法庭审理程序及规则

行政诉讼的法庭审理程序及规则行政诉讼作为一种重要的诉讼方式,是公民和组织维护自己权益、制约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庭审理程序及规则的遵循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庭审理程序(一)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

当事人应当选择与行政行为发生地或者行政行为主体所在地相对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被诉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后,应当立即受理,并颁发诉讼受理通知书。

(二)组成审判庭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审理。

其中,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适用合议庭审理,二审行政诉讼案件适用合议庭审理。

(三)开庭审理法庭应当在诉讼开庭前依法公告,告知当事人参加,查询案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主持,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专家参加。

开庭审理应当记录音像资料,并进行笔录。

当事人应当到庭参加,如因故不能到庭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并提出出庭代理人。

(四)调查、质证和举证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庭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如需要取证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庭出具调查令,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证明材料、书证等。

同时,当事人还可以进行质证、举证等行动。

(五)判决在诉讼中,法庭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审查是否符合条件立案,审查起诉是否符合规定,审查证据和事实,最终进行判决。

判决作出后,应当将判决书副本送达当事人。

二、法庭审理规则(一)和解、调解在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随时可以和解、调解。

当事人可以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调解协议,法庭也可以在审理过程中进行调解,达成行政诉讼和解协议,终结诉讼。

(二)公开审理行政诉讼公开审理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

法庭应当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除外。

特别是在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等方面时,法庭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相关利益。

(三)质证和举证行政诉讼中,质证和举证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审判程序流程图

行政审判程序流程图
法庭辩论
• 原、被发言、互辩
更换或追加当事人 应当变更被告,原告不 同意,裁定驳回。
先行给付
合议庭评议(事实+法律;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制
作笔录,签名。)
宣判(公开宣判,不论 是否公开审理;告知上 诉权利、期限、法院)
• 当庭宣判(10日内发送判决书) • 定期宣判(即时发给)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 出判决
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人民检察院抗诉(93 条)
本院院长向审判委员会 提出,由其决定(92
条第一款)
审理法院:原审法院+ 上级法院
当事人申请再审(但判 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审理程序
裁判 (69,70,72,79,89)
审判期限(81,88 条)
原审法院的再审程序: • 原为一审——依一审程序——再审裁判仍为一
审裁判——可上诉; • 原为二审——依二审程序——终审裁判——不
得上诉;
再审裁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未 回避、应开庭未开庭;缺席审 判;遗漏请求;事实不清、证 据不足;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
序。
维持原判决;
事实法律错误,改判、 撤销或变更;
三个月内
延长:高级人民法院批 准:高级人民法院由最
高院批准
上级法院提审程序:
延长:高级法院批准; 高级法院一审最高批准。
送达、公告、鉴定、调 解、中止、管辖争议等
不计入
立案次日至裁判宣告日
违法违纪——监察机关、 上一级行政机关;犯罪
——公检
拒不到庭、中途退庭— —可公告+可建议处分 (机关同上违纪违法)
其他:回避、分并审理 等
上诉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上诉人:原 被告、共同诉讼人、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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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程序模板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请到庭的所有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到振动状态或关机,在开庭时不得在法庭内接听。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
法庭秩序;
2、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3、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
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其他人员也不得随意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
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准发言、提问;
5、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
闭庭后提出;
6、本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
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罚款、拘留。

8、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法官入庭、宣判、退庭时,所有到庭人员全体起立并保持肃静。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审判长 :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击法槌)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平原县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审理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就是我)、,人民陪审员组成,由担任审判长并兼任本案的主审法官,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 :现在核对三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原告方出庭人员陈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民族、住址、工作单位
原告:
审判长: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 被告方出庭人员陈述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告: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第三人陈述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及住址第三人:
审判长: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诉讼各方对到庭的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参加本案诉讼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合议庭确认上述人员具有参加今天庭审活动的资格。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平等,享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并质证、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双方都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义务。

行政机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审判长: 当事人对告知的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 法庭审理的程序包括陈述行政争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裁判等几个阶段。

在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发言要经过法庭的允许、在陈述案件事实、发表质证意见、辩论意见时,语言要文明,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对方。

双方是否听清?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 下面陈述行政争议。

被告,原告所诉的是否为你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
审判长:陈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文号。

(请被告说明被诉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的种类、作出该登记行为的时间、登记的内容、房屋所有权证的证号)。

被告:
审判长:原告,你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即被告前述内容?
原告:
审判长:原告,针对上述行政登记行为你们是否提起过行政复议?复议结果?
原告:
审判长:现在由各方当事人陈述诉讼主张。

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并陈述主要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宣读起诉状
审判长:原告是否有新观点要补充?
审判长: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简要陈述你方的答辩意见。

被告:宣读答辩状(内容略)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是否需要补充?
审判长:第三人说一下述称意见?
第三人:
审判长:根据上述原告的诉称、被告的辩称及第三人的述称,合议庭归纳本案的焦点是: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和补充?
审判长:下面由当事人举证质证。

质证时,诉讼各方应当围绕着证据的相关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及其证明力,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审判长:首先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即原告是否具有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举证质证。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对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先由原告向法庭举出证明自己主体适格的证据。

原告举证
请书记员把证据递交被告进行质证
原告针对被告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第三人质证。

请书记员把证据返还原告。

原告针对第三人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被告、第三人还有新的意见吗?
该组证据待合议庭合议后再行确认,原告继续举证。

审判长:现在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质证
审判长:现在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首先对被告是否享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进行审
查。

被告代理人陈述被告的职权依据。

被告:
审判长:2、现在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登记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由被告向法庭一同提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和登记程序方面所依据的证据。

首先被告代理人陈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了哪些事实?你方提供的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上述事实?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遵循的行政程序,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你方提供的哪几项证据(证据的哪些方面)可以证明被诉行为遵循了上述程序规定?
被告举证并陈述:提交我局办案材料一宗,共14页。

该卷宗材料认定事实是。

证明的证据是。


请书记员把证据递交原告进行质证
原告质证。

被告针对原告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第三人质证。

请书记员把证据返还被告。

被告针对第三人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原告和第三人还有质证意见吗?
被告针对原告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第三人质证。

被告针对第三人的质证意见发表辩驳意见。

审判长:原告,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你方享有向法庭提交证据证明被诉行为违法的权利,你是否有证据提交?
第三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法庭就未查清事实询问当事人问题。

审判长: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各方提交的证据无异议的可作为定案的证据和判决的依据,有异议的待合议庭评议后再做决定。

(结合当事人各方提交的无异议的证据和庭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当庭陈述,合议庭总结本案无争议的事实如下:。

当事人各方对本庭所归纳的无争议的事实有何意见?)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诉讼各方应当围绕着本案的争议焦点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政程序等方面发表辩论意见。

在辩论中不允许使用侮辱、诽谤、攻击性的语言。

先由原告发表第一轮辩论意见。

被告的第一轮辩论意见。

第三人第一轮辩论意见。

除第一轮已经发表过的辩论意见外,各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需要发表?
审判长:各方的辩论意见本庭已充分注意,并已记录在案,法庭辩论到此结束,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的内容是对本案的处理有何意见和要求。

审判长:今天庭审到此结束,本案待合议庭休庭评议后,择日宣判,现在休庭。

(今天开庭到此结束。

当事人在休庭后,阅看法庭记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本合议庭进行评议后,择日宣判。

现在休庭。

)(击法槌)
[书记员] 说: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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