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学习制度范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证处学习制度范例

公证处学习制度

一、为全面提高全处公证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公证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年初研究、安排本年度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计划及岗位培训计划;每月初研究、安排本月业务学习计划。

三、政治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学习内容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布置和要求制定。

四、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学习内容主要是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其它公证处的经验或讨论研究典型案件。

五、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单位集中学习时间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中午,由综合科负责考勤。如有变化或临时重大会议另行通知。

六、全处公证人员除参加集中学习外,还要利用业余时间或工作闲余自学政治、经济、法律及公证业务知识。

七、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为公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八、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均不得无故迟到,凡迟到十五分钟,按缺席论处,与会人员应精力集中,做好记录,不得私下议论,交谈或擅自离开会场,不得打瞌睡。

九、根据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情况,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全处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计划,并督促计划的实施。

十、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参加与本职有关的各种社会团体、协会所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对积极撰写论文、著书立说获得成果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作为职称晋级和提拔的参考条件。

十一、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学历培训、进修,以进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文化层次。

十二、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上述规定的会议及政治、业务学习,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任批准。

感谢您的阅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