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概算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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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05-6-23 15:29:23
四川省交通厅(通知)
川交函[2005]180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适应我省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在总结全省已
建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厅对《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四川省补充规定》([97]川交函建字第891号,以下简称原《补充规定》)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根据《厅办公会议纪要》(2005年第一期)精神,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补充规定》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原《补充规定》中相应内容同时废止。
二、在2005年3月1日前上报的公路工程项目仍按原《补充规定》执行,不再进行调整。
在2005年3月1日后上报的项目,按新《补充规定》执行。
三、新《补充规定》由四川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各单位在施行中若有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厅造价管理站反馈,以便在修编时参考。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四川省执行交通部(96)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补充规定
(试行)
为适应公路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造价编制原则,在执行交通部公路发(1996)612号文颁发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市场和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四川省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调整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组成。
取消施工技术装备费,将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各项费率标准按不同公路等级分别计取。
大桥和特大桥、长隧道和特长隧道,采用高速公路的费率标准。
(二)人工费:各市、地、州、县的人工工资单价暂按“(97)川交函建字第891”四川省补充规定执行,新增列部分市、县人工工资单价,详见附表一。
本规定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单位发放工资的依据。
(三)其他直接费
(四)取消施工机构迁移费。
(五)取消供电补贴。
四、预留费用
水土保持评价、环境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评估、安全生产评估、文物调查发掘以及新法规引起的费用,如果发生,在预留费用中列支。
五、新增项目
(一)工程保险费
由工程责任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两部分组成。
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之和为基数,按0.5%计列,独立的特大桥、特长隧道按0.8%计列。
(二)审计(查)费
审计(查)费安国税总局税函[2002]845号文《关于基本建设审计收费问题的通知》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委员会川价字费[2000]102号文《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计列,计费基数为总概算(或预算)(不含审计费本身和预留费用)。
(三)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列,自行招标按标准的80%计列,计费基数按建安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
六、非交通系统投资修建的公路、桥梁工程,可参照本补充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97)川交函建字第891号《四川省执行交通部办(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八、本规定由四川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九、公路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和计算方式
代号项目说明及计算式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定额基价(定额直接费)
直接费(工、料、机费)
其他直接费
现场经费
定额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
间接费
利润
税金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
(包括备品备件)
指概、预算定额的基价
按编制年工程所在地的预算价格计算
(一)×其他直接费综合费率
(一)×现场经费综合费率
(一)+(三)+(四)
(二)+(三)+(四)
(五)×间接费费率
[(五)+(七)]×利润率
[(六)+(七)+(八)]×综合税率
(五)+(七)+(八)+(九)
(六)+(七)+(八)+(九)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数量×单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
费率)
按有关定额计算
十三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十四
十五1 2 办公和生活用家计购置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
工程质量监督费
工程监理费
定额编制管理费
设计文件审查费
项目技术咨询费
研究试验费
勘查设计费
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建设期贷款利息
预留费用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预备费
预备费中施工图预算包干系数
新增项目
工程保险费
审计(查)费
招标代理费
建设项目总费用
按有关规定计算
[(十一)+(十二)+(十三)-(十三)(2)]×费率
(十)×费率
按规定计算
(十)×费率
(十)×费率或金额
(十)×费率
按批准的计划编制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需购置的清单编制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实际贷款数和利率计算
包括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和预备费两项
按规定的公式和有关规定的费率计算
[(十一)+(十二)+(十三)]-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固定
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费率
[(六)+(七)]×费率
[(十一)+(十二)]×费率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有关规定计算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