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柏庄实验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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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柏庄实验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2008〕147号)和中共锡山区委办公室、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办发〔2009〕106号)的精神,结合区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文件锡编办[2008]2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在册的全体教职员工。

四、岗位设置

本校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以专技岗位为主。

(一)内设机构及名称

根据区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文件(锡编办【2008】22号),学校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校长办公室、人事秘书室、教导处、总务处。

(二)岗位总量及类别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设3类岗位共102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6个,占岗位总量的5.9%;专业技术岗位95个,占岗位总量的93.1%(含双肩挑人员);工勤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1%。

(三)岗位等级及数量

1、本校管理岗位设置一个等级,最高级管理岗位为九级管理岗位:

(1)设九级岗位(科员)岗位9个

2.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九个等级,最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为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中级、初级等级结构比例4.2:49.5:46.3,分别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7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4个。

(2)设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待国家在小学增设正高级职务后,再按规定提高最高岗位等级)。

(3)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4:4,分别设五级技术岗位1个;六级技术岗位2个;七级技术岗位1个。

(4)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3,分别设八级技术岗位14个;九级技术岗位19个;十级技术岗位14个。

(5)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分别设十一级21个;十二级21个:十三级2个。

3.工勤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数量

(1)工勤岗位占总岗位数的100%,设高级工岗位1个。

五、岗位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锡山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无有偿家教行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晋升上一职级的近两年中,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第。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级以上管理岗位职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六级、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职

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管理岗位职员以德才兼备、业绩能力为主,工作认真踏实,有管理意识和进取精神,能协调各处室完成全校工作目标任务。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学校将根据上述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聘任时间的长短,结合工作需要,岗位责任、承担的风险以及在教育岗位上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准(详见《岗位说明书》),实施聘任。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5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定岗名单。

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4、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各类职工的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管理岗位各等级职员的聘用,以现聘用合同所聘岗位为基础,由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聘用岗位等级意见,报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1)聘用范围。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四级的人员参加二级、三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七级的人员参加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级的人员参加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二级的人员参加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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