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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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建设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郑州正在全力以赴申报多式联运监管中心试点项目。为配合项目申报,陆港公司正在建设多式联运集疏中心,并配合郑州海关做好向海关总署的申报准备工作。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司背景和优势
陆港公司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河南物资集团公司合资组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化运营”模式承担郑州国际陆港核心物流业务的运营任务。公司具有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一级国际货运代理资质和交通部认定的无船承运人资质,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目前从事以郑欧班列为核心的铁路、海运、公路、空运多式联运以及相应的报关报检、运输代理及综合服务业务。
陆港公司目前运营郑州国际陆港先导项目--多式联运中心。该中心占地289亩,位于经北四路以北,四港联动大道以西,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以东,陇海铁路线以南,区位优越。区内容纳郑欧班列、多式联运、特种物流、物流工程、流通加工、商务办公、信息中心等国际国内物流业务,年集
装箱处理量20万标箱。先进的现代物流功能设计和较大的国际业务规模,为监管中心建设提供了优越条件。
公司成立了卡车航班公司,围绕郑欧班列开展了多式联运业务,形成了稳定高效的公-铁、公-海多式联运业务,每月营业额近80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郑欧班列的常态化开行的实现和多式联运业务的开展,班列集货量今年将实现1.5万标箱,达产后年集装箱处理量20万标箱。目前我公司使用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内海关临时监管区,监管区与物流作业区分离,只能从事铁路集装箱业务,且未通过海关正式验收,给班列运营和报关报检带来很大不便,建设园区配套监管设施迫在眉睫。
另外,随着过境中转、公-铁-海多式联运业务的开展,郑州海关多次要求我公司严格按照海关总署第17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完善监管手段和设施。
三、海关多式联运监管区项目选址和建设方案
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拟分两期建设。一期依托陆港多式联运集疏中心建设,利用现有的土地和业务资
源,形成“公-铁”联运能力和初步的“公-海”联运能力,为向海关总署申报试点创造条件;二期依托经北四路以南、菜鸟项目以西的无水港规划区建设,主要发展“公-海”和“海-铁”多式联运业务。一期和二期隔经北四路相邻,与集装箱中心站也便于联系,可以形成功能完整的多式联运监管区。
多式联运中心海关监管区拟设立在园区中部西侧,初步建议由海关监管仓库和海关监管堆场组成,占地36亩。其中监管仓库面积为4000M2,用于进出口保税货物拼箱、保税仓储业务;暂扣仓库700 M2;监管堆场面积为14800M2,用于整箱监管货物堆存和周转。
监管区闸口设置为一进一出,闸口面向园区西部主干道,便于货物进出和未来与集装箱中心站区域对接。
监管区位置示意图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设置标准》相关内容,结合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实际情况,物流监管采取园区闸口和监管区闸口的“双闸口”设计,实现两个闸口数据衔接,辅助以视频监控、围网、电子地磅等设备设施,和符合海关需要的信息化系统,确保监管货物的封闭式、电子化、全天候无缝监管。
监管区平面布局示意图及详细面积如下:
监管区面积一览表
编号名称面积编号名称面积
1 监管区24140 5 班列物流监管堆场7000
2 监管仓库4000 6 公路物流监管堆场8400
3 暂扣仓库700 7 其他3740
4 H986系统300
四、项目建设投资效益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郑州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拟由“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具体负责郑州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规划、建设、招商、经营等工作。
1、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监管仓库建设投资约400万元,监管堆场建设投资约540万元。
据了解,中规车检测线国产设备每台套投资约在80万元,进口设备每台套投资约200~300万元;非中规检测实验室单设备投资约4000多万元。目前,天津、广州两大汽车口岸没有非中规车检测设施,非中规车检测只有武汉、长春、重庆等地国家级汽车检测实验室才有资质检测。非中规车每辆检测费6万元左右。
郑州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3条检测线拟由企业投资建设,检验检疫负责认证管理。本项目建设费用预计在1.5亿元左右,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检测费用由两部分组成:(1)国家征收的规费,按汽车离岸价的1.5‰收取;(2)服务性收费,按每台次80~120元收取。
2、效益分析
随着港口整车进口、通关、检测、销售的技术渠道的完善和理顺,最终实现年进口10-15万辆汽车的目标,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地方创造更多的财税收入。根据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统计,申办口岸后每辆进口汽车成本平均
可降低6000元,通过对口岸业务和综合配套业务的全面介入,口岸承办企业预计可获得其中10-20%的收益,即600-1200元/辆,按照年进口10万辆汽车预计盈利6000-12000万元。
五、监管区的管理运营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监管区由“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具体负责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监管区建设、运营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海关监管区管理制度》、《账册管理制度》执行。
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1、为实现往返班列常态化高密度开行,建成境内外全覆盖的地面高效集疏体系,打造服务中国、面向欧亚的洲际多式联运物流平台,请市委市政府协调对现有海关流程进行创新设计,以适应多式联运业务快速发展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枢纽城市建设需要。
2、加快对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监管区审批工作,按
照边使用边设计边建设的模式不断完善监管模式和手段。
3、省市政府明确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的政府公益性项目属性,制定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