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办的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范本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范本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范本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对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信访案件逐渐增多,为了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我司特制定了信访案件交办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规范各部门间的工作流程,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访案件交办和协作。

三、交办程序1. 接收信访案件(1)收到信访案件后,接收部门应及时登记案件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的初步调查和处理。

(2)接收部门负责对信访案件进行初步筛查,判断案件性质和重要程度,确保案件的分类、分级准确。

2. 案件评估和决策(1)接收部门在初步调查后,根据案件初步评估,将符合交办条件的案件上报至案件评估小组。

(2)案件评估小组进行案件综合评估,制定处理方案,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交办给其他部门。

3. 交办与派遣(1)案件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和处理方案,将案件交办给具体责任部门,并告知接收部门和相关方。

(2)责任部门接到交办案件后,应严格按照接收部门要求的时限和要求进行处理,并及时与接收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

4. 协作和跟踪(1)责任部门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如遇到需要其他部门的协助的情况,应及时向其他部门提出协作请求。

(2)其他部门在接到协作请求后,应尽快给予支持和协助,共同推进案件的处理工作。

(3)交办案件的责任部门应及时向接收部门报告案件的处理进展和结果,保持双向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并提供必要支持。

五、案件考核与总结(1)接收部门应对交办的案件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责任部门按时完成任务。

(2)交办案件完成后,接收部门应组织案件的总结和评估工作,根据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考核,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3)接收部门应将案件的处理结果和总结报告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供相关部门参考。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2)本制度如需要修改,应由接收部门提出修改建议,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修改。

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制度

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制度

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访举报核查工作,保障信访举报制度的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应当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核查机构或者岗位,配备专人负责。

第四条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组织、人事、审计、法制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提高核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信访举报的接收和登记第五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接待场所,明确接待时间和工作人员,负责接收和登记信访举报。

第六条信访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隐瞒事实。

第七条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举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信访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信访举报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信访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三、信访举报的初步核实第八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对受理的信访举报进行初步核实,根据信访举报内容、线索和材料,采取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形成初步核实报告。

第九条初步核实工作应当在收到信访举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告知信访举报人。

第十条初步核实发现信访举报内容失实的,应当及时予以澄清,并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当及时启动调查程序。

四、信访举报的调查和处理第十一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初步核实的结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信访举报,及时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第十二条调查工作应当由具有调查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人员负责,不得泄露调查工作信息,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调查结束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反馈给信访举报人。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办理信访案件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措施。

办理信访案件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政务部门、政府部门、执法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共同参与,确保信访案件的公正、公开和及时办理。

为了协调各方面人员的工作,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建立并完善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综合工作机制信访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它需要形成一种综合性的工作机制。

建立政法、纪检、组织、信访、公安、预算等部门的共同协作机制,做好信访案件的收集、分析、协调、调解及问责等各个环节,全面解决信访问题。

二、健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对收集到的信访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使之能够高效便捷地查询、提取和利用,同时,需要建立起信访人员信息、问题诉求信息、办理进度信息等管理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数据一致,以避免重复办理和漏洞。

三、实行分级责任制信访查办案件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协作,因此在各职能部门中建立相应的责任分区,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范围,分解办理任务和工作流程,建立“谁主张,谁责任”模式,建立起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

四、健全信访办理顺序建立信访办理顺序,明确“先上级部门,后下级部门”原则,即信访件应按照职责所属部门的工作程序依次由上至下办理。

同时,还需要建立信访诉求导向机制,要求各部门在接到信访后,通过多方面查询、核实后,尽量提供明确和具体的解决意见与方案,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和进展。

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政府的信访查办工作本质上是政府执政的透明、公开和负责的体现。

在信访处理的过程中,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受理事项、办理时限、处理进度、问题解决方案、后续跟踪结果等,公开的范围应该覆盖信访人、社会、媒体等各方面,促进政务透明和公开,提高政府形象。

总之,建立并完善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是加强政府管理、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需要全面、深入的对各方面进行调查研究,逐步建立稳定和透明的机制,提高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信访工作相关制度

信访工作相关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一、信访工作办理制度(一)有信访工作领导班子;(二)把信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定期研究信访工作;(三)热情、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对信访事项认真登记,规范齐全,明确答复意见,有记录;(四)对群众来信认真登记规范,按时办结无积压和丢失;(五)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做好老、难、缠上访户工作;(六)对上级交办件要按时办结和报送,办结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七)按时按要求上报信访报表;(八)收集整理好各类信访资料并归档。

二、信访信息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信访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研究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建立畅通高效的信访信息运作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干部要注意在办信、接访、查办信访案件及其他日常工作中搜集有价值的信息,要及时整理,准确、快速上报,确保信访信息的时效性。

(二)信访信息要一事一报,专题反映;重大集体访、越级访、异常访信息要立即报送,不得迟报、漏报。

(三)一般信访信息由局领导审定签发,重大信访信息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发;(四)报送的所有信访信息材料要及时送办公室统一存档.(五)要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信访信息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传送和发布。

三、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实现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领导配合抓的领导责任体系,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整体部署,统一安排;2、结合实际,不定期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3、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4、审定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5、研究、督促、办理上级领导批示给本人的信访事项并审核签署办理情况报告;6、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7、解决好信访工作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问题;8、其他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明确信访工作责任,维护来信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信访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及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原则,信访办公室负责“归口办理”。

按照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机关各股室及各单位职能,统一进行转办、交办,依法依规及时开展信访工作。

二、单位全体机关干部要认真接待、处理、承办来信来访事项,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1、成立城管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城管局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落实工作。

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股室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信访办公室为单位信访工作的接待室,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转办、协调、督办及资料归档。

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要落实责任,抓好查办,尤其要抓好初信初访的查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减少上访案件。

对办理困难的案件,及时报告分管局领导,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理。

2、属于来信类信访事项,由信访办负责受理、报分管领导批示、转办、协调、督办、归档,职能股(室)或各下属单位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答复当事人,并将结果报办公室备案。

3、属于来访、来电类信访事项,执行单位首问责任制有关规定。

接待受理必须登记备案。

登记内容为受理时间、信访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反映的主要问题、信访当事人要求答复内容及时间要求、办理结果等。

对来访、来电的受理,要接待热情、用语文明,记录认真,耐心回答来访(电)者的提问。

4、属于市长区长热线及重大信访案件要及时向局长汇报。

四、信访工作督办1、对各单位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由各单位负责办理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负责督办。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的信访查办案件工作 ,实行分级负责。
便民利民原则
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的信访渠道,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依法依规办理原则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 法依规办理信访案件。
CHAPTER 02
信访案件受理
受理范围
01
受理已依法登记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来信、来电、来访 、网上投诉等,包括申诉、求决、建议、批评、意见等。
监督程序
实施监督
按照监督计划,采取相应的监督方式进 行现场或书面监督,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和及时性。
A 制定监督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计 划,明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
督方式等。
B
C
D
总结反馈
定期对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反馈,发现问 题并及时改进,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 量和效果。
处理问题
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及时向相关 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
CHAPTER 05
信访案件反馈
反馈对象
直接受理信访事项的单位或者个人
当单位或个人被信访直接受理时,需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书面反馈。
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单位及其上级机关
当信访事项被转送、交办时,相关单位需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转送、交办单位 及其上级机关。
CHAPTER 07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归属于
该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信访办,由其负责解释并指导实施 。
解释方式
信访办可以通过发布公告、提供咨询等方式对工作制度进行解释 ,确保公众对制度内容的理解。
解释效力
信访办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任何组织或个人均具有约束力 。

单位解决信访工作制度

单位解决信访工作制度

单位解决信访工作制度一、引言信访工作是单位与社会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单位和谐的重要手段。

做好信访工作,能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解决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制度原则1.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原则。

单位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始终坚持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群众的事情无小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单位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了解信访工作的进展和结果。

3.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单位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规。

4.坚持源头治理原则。

单位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注重源头治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制度内容1.信访事项的接收。

单位要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明确信访接待的时间和人员,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统一接收和管理。

2.信访事项的分类。

单位要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进行分类,区分不同性质和类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信访事项的办理。

单位要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型,采取相应的办理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4.信访事项的反馈。

单位要对办理结果进行反馈,向群众说明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5.信访事项的跟踪。

单位要对办理完毕的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6.信访事项的公开。

单位要将信访工作的相关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信访工作的透明度。

四、制度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

单位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信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加强人员培训。

单位要定期组织信访工作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3.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单位要改善信访接待场所的硬件设施,提供便利的信访条件。

4.加强制度建设。

单位要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信访部门工作制度汇编

信访部门工作制度汇编

信访部门工作制度汇编一、信访部门基本工作制度1.1 信访部门工作职责(1)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办理上级领导批办、转办的信访案件,确保案件办理到位。

(4)负责指导下级信访部门工作,组织信访业务培训。

1.2 信访部门工作流程(1)来信接收:接收群众来信,进行登记、分类、拆封、扫描、归档。

(2)来访接待:接待群众来访,进行登记、分类、引导、咨询、调解、转办。

(3)来电处理:接听群众来电,进行登记、分类、解答、引导、转办。

(4)办理上级转办案件:接收上级转办的案件,进行登记、分类、办理、反馈、归档。

(5)向下级部门转办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职责,将案件转办给下级部门,并跟踪督促办理情况。

(6)统计分析:对收到的来信来访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报告。

(7)工作总结:对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二、信访部门内部管理制度2.1 人员管理(1)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2)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信访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信访资料和群众隐私。

2.2 档案管理(1)信访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2)信访档案应实行电子化和纸质化双重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3)信访档案应方便查阅,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2.3 财务管理(1)信访部门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合理使用信访工作经费。

(2)信访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3)信访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三、信访部门协同配合机制3.1 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1)信访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2)信访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3)信访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共同推进信访事项的办理,形成合力。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引言信访工作是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民民主监督和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途径。

随着社会发展,信访工作的任务逐渐增重,信访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类型不断增多,办理难度也随之增加,因此对于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工作制度的意义1.是规范信访查办案件的程序制定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可以规定实施信访工作的程序及相关的规范,使各级信访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的程序处理信访案件,保证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是提高信访查办案件的效率制定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可以明确各级信访工作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的职责、权限等角色,将信访件处理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最大程度上节省劳动时间和政府资源,提高信访查办案件的效率。

3.是保障信访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可以让信访人民群众了解整个信访查办案件的处理流程,把握政府工作的方向,更加准确地梳理出问题,使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工作制度的内容1.建立健全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针对信访查办案件的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专门规定查办案件的流程和要点,明确查办案件时制定的措施及时限,使查办案件工作有章可循。

2.建立信访件入库和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对收到的每一件信访件都应进行登记、分类、归档,建立信访件入库和信息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信访情况,对于信访局面的分析、研究及政策的制定,有重要的意义。

3.建立案件分流、验收等制度针对信访案件进行分流、验收,有助于使信访工作人员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加快信访案件的处理,提高信访查办案件的效率。

4.建立督察和考核制度督察和考核是对信访查办案件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必须针对办理信访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从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效率和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督察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引导工作进一步完善。

5.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相关的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公告牌、政务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信息,使社会公众更全面、直观地了解政府信访工作的实际操作以及信访工作的最新发展动态。

单位信访督查工作制度文件

单位信访督查工作制度文件

单位信访督查工作制度文件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信访工作,维护单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工作是单位联系群众、解决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途径。

单位应当将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责任制,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信访督查工作是指对信访事项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访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信访督查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信访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信访督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信访督查机构,负责信访督查工作。

信访督查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机构,也可以是单位内设的部门。

第六条信访督查机构的职责:(一)受理、转送、督办信访事项;(二)调查、核实信访事项,提出处理建议;(三)督促、协调单位有关部门处理信访事项;(四)分析、总结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五)指导下级单位的信访督查工作;(六)办理上级单位交办的信访督查事项。

三、信访督查工作程序第七条信访督查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信访督查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决定是否受理。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单位或者部门提出。

(二)转送:对属于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信访督查机构应当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不属于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转送有关单位处理。

(三)督办:对转送的事项,信访督查机构应当进行督办,确保事项得到及时、公正、公平的处理。

(四)反馈: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督查机构,由信访督查机构向信访人答复。

(五)归档:信访督查机构应当将处理的信访事项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四、信访督查工作的保障第八条单位应当为信访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

信访局工作制度

信访局工作制度

信访局工作制度信访局工作制度一、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1、参加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的人员为全体常委、政府副县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待时间定在每周星期一,接待地点设县信访局。

2、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上访群众,同时要有详细记录,特别是当天接待的重要信访件要认真负责处理,不留尾巴,直到把问题解决为止。

3、需要领导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信访部门必须在领导接待日前对处理的问题作好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由接访领导拍板作出处理。

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1、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信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财办、农办、计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

2、各乡镇和县直单位都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并配备专职信访员。

3、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处理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的信访问题要报请县委常委研究处理。

三、定期报告制度1、县信访局每月对全县的信访工作情况作一次综合整理与分析,并向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2、对全县出现的重大信访、信息及时报请领导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3、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每月第一周要向县信访局报送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情况,同时对出现的集体访、越级访和上级转交的信访案件要按时报送处理结果,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热点问题排查制度1、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报县信访局。

2、对排查出的热点问题与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县信访局要作好调查,以重要信访件报送主管领导批示。

3、对排查出的局部热点问题,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五、检查督促制度1、县信访局将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两次检查(年中、年度),重点检查工作目标,各项制度和基层信访规范化建设。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范文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范文

信访案件交办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组织工作要求,为了加强信访案件的管理和办理工作,提高信访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特制订了信访案件交办制度,旨在规范信访案件的交办流程和责任分工。

现将信访案件交办制度如下:一、交办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单位接收到的所有信访案件。

二、交办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信访案件应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办,不得偏袒一方。

2. 快速高效原则:信访案件应尽快交办并及时回复,确保案件得到合理解决。

3. 分类处理原则:根据信访案件的性质、涉及范围等因素,合理划分交办对象。

三、交办流程:1. 收到信访案件后,立即登记并编发信访事项编号。

2. 根据信访案件的性质、涉及领域等情况进行初步分类,并找到合适的交办对象。

3. 将信访案件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4. 定期召开信访案件交办会议,将交办对象列入会议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5. 根据会议决议,将信访案件交办给相应的部门或单位,同时告知交办对象相关责任和要求。

四、交办责任:1. 信访案件交办人员负责对信访案件进行初步分类和交办手续的办理。

2. 交办对象负责对接收到的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并按时向交办人员汇报进展情况。

3. 交办人员和交办对象应保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五、监督和评估:1. 建立信访案件交办监督机制,对交办流程和责任履行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信访案件交办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制度宣导:制度的宣导由相关部门负责,通过发布通知、内部培训等形式,确保各部门和单位了解并遵守信访案件交办制度。

以上是本单位信访案件交办制度的范文,希望各级领导能够审阅并批示。

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此致敬礼XXX部门/单位日期:年月日。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领导和本局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四、承办本局领导决定的由信访人员初查的案件。

五、认真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局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件。

六、调查研究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七、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室工作人员守则一、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直履行职责,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为纪检监察中心工作服务。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明、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杜绝官僚、“衙门”作风。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办事讲求效率,反映情况实事求是。

五、服从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秘密;团结共事,顾全大局,注重发挥集体作用。

信访网络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改善工作作风。

二、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如实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地解决他们的问题。

四、顾大局、识大体,互相尊重,密切合作。

五、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

来访人员须知1、来访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3、要遵守信访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上访秩序,提倡文明上访。

4、来访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通过正当的途径,运用正确的方法反映问题。

5、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道听途说,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能捏造材料,诬告他人。

信访局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制度

信访局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制度

信访局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制度
一、信访问题的立案、调查、处理、交办、转办和报结等均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查办、转办、报结。

二、信访案件的查办,应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确定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或交办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查处完毕。

法律、行政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信访案件查处后,要及时写出结案材料,并填写《结案审理标签》,报原批办领导审示。

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要书面答复信访人,并将反馈意见和所有调查处理材料整理归档;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承办单位或调查人员补充办理并重新上报材料,直至符合要求。

四、对于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和交办机关。

五、对领导审示后的信访案件,应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其中属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案件,要写出结案报告,及时上报立案机关销案。

六、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应告知信访人有要求举行信访听证的权利。

信访听证按《信访听证办法》程序受理。

七、案件查办,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秉公办理、廉洁守密,提高信访案件结案质量,防止出现“冤、假、错”案。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信访查办案件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程序(一)案件受理接到行政案件后,应该及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当事人表示接受,并告知受理该案的承办人员。

接受之日应当视为该案的受理日期。

(二)等待鉴定情况在收集了足够的证据后,承办人员应当邀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将鉴定结论作为处理该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审批决定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承办人员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正确、公正的裁决。

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处理意见。

(四)执行决定待主管部门批准处理意见后,承办人员应当立即督促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三、具体要求(一)接待工作1.对来信、来访、来电的当事人,应当以热情、耐心、诚恳的态度,认真倾听其诉求。

2.对涉及重点敏感问题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信访案件,要高度重视、迅速处置。

(二)立案工作1.编号制度在对信访案件进行登记时,应当为每一个案件编制一个唯一的案件编号,编号应当明确、便于管理。

2.公告制度对受理进入审查调查程序的案件,应当及时公告,告知当事人协办材料的要求和提交期限。

(三)调查工作1.协助调查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工作中积极协助,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方便。

2.证据严谨在进行调查工作时,必须搜集证据,确保证据的严谨合法,杜绝漏证赔钱的现象。

(四)处罚工作1.处罚制度对于信访案件中的违法者,要按照法律和相关政策进行处罚,必要时还应当追究其相关单位的责任。

2.处罚公开对于处罚结果的公示,应当及时、准确、清晰明了。

四、工作要求1.受理必须及时、审查必须仔细,处理必须公正、执行必须到位。

2.制度文件须适合各种信访案件的处理,调查决策具备科学合理性。

3.工作流程必须流畅、信息公开透明。

五、制度责任1.本制度由承办处负责实施。

2.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均经内部讨论、审查后通过。

3.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一、总则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部门的问题、意见、建议或要求提出的一种特定形式的申诉。

信访查办案件是政府部门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解决的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信访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机构设置1.设立信访查办案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信访执法活动。

2.设立信访查办案件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实际情况招聘和培训合格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工作流程1.受理和登记信访案件(1)信访案件接待员负责接待信访人员,并向其了解信访问题的基本情况。

(2)接待员将接待情况登记在信访案件登记表上,并向信访人员提供相关的信访材料和表格。

(3)接待员将登记表上的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案件编号,便于后续的案件查询和管理。

2.初步调查(1)初步分析信访问题的性质和重要性,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查。

(2)找出信访问题的具体症结,收集相关证据,核实信访人员所提供的信息。

(3)初步调查完成后,将调查结果写成调查报告,并提交上级审批。

3.审批和处理(1)上级审批:将调查报告递交至上级审批,由上级决定是否立案并指定处理机构。

(2)立案:在收到上级批复后,立案,并向信访人员发出受案回执,告知受理的决定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3)调解和处理:根据信访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调解和处理方式,例如调停、调解、赔偿等。

(4)处理结果: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给信访人员,并记录在案。

四、工作原则1.依法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保证公平公正。

2.及时处理:对于信访案件,要迅速、及时地受理和处理,确保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

3.全面调查:对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公开透明:信访查办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5.保护合法权益:对于信访人员,要尊重其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信访科室工作制度汇编

信访科室工作制度汇编

信访科室工作制度汇编一、信访工作制度概述信访工作制度是指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信访工作程序和制度体系,它主要包括信访接待、来信办理、来访办理、信访案件处理、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统计分析、制度建设等工作环节。

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二、信访接待制度1. 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明确接待时间和接待人员。

2. 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详细记录,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3. 对来访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转交相关科室或部门处理。

4. 对来访人员要进行疏导和安抚,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来信办理制度1. 对来信要进行编号登记,及时拆封、阅读,明确处理部门和处理人。

2. 对来信内容要进行分类处理,对于涉及信访案件的问题,要及时转交相关科室或部门处理。

3. 对来信人的诉求要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

4. 对来信要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来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四、来访办理制度1. 对来访人员要进行登记,明确来访时间和来访事项。

2. 对来访事项要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转交相关科室或部门处理。

3. 对来访人员要进行疏导和安抚,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4. 对来访事项的处理结果要进行跟踪落实,并及时反馈给来访人员。

五、信访案件处理制度1. 对信访案件要进行编号登记,明确案件内容和处理部门。

2. 对信访案件要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转交相关科室或部门处理。

3. 对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要进行跟踪落实,并及时反馈给信访人。

4. 对信访案件要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案件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六、信息报送制度1. 定期收集信访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2. 对重大信访事项要进行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3. 对信访信息要进行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七、督查督办制度1. 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长赤镇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查处质量和办理效率,根据中央及省、地、县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原则1、实行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

凡上级批转督办的信访件和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镇纪委直接收到或镇上主要领导接待受理的群众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班子成员及各分管领导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查处的工作责任制,组成3人以上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处工作负领导责任。

2、实行失察责任追究制,因调查不深入、偏听偏信、取证、核对证据不到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查办失实,造成当事人重复信访、上访,甚至越级上访者,分管领导和调查人员要负连带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轻者做出检讨,重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3、重要信访的查处要按照查前领导办公会议集中研究,制定调查方案,调查中分管领导要及时汇报调查情况,调查结束后镇领导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分管领导和调查组人员不得自作主张。

一般信访件的查处由各分管领导把关负责,调查处理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审阅后方可上报。

4、查办信访件要严格按照“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二十字方针进行办理。

二、办理信访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1、凡信访件一律由镇党委秘书负责拆阅、登记后,转交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阅示,批转各分管领导负责查处。

2、镇党委书记依据信访件所反映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相关情况,做出是否专题研究,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的决定,需专门研究的,应及时召开镇领导办公会议研究调查方案,组成工作组,属于一般性的信访件可直接批转分管领导组成调查组负责查处。

3、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及时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重要案件经镇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一般案件经镇领导办公会议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确定处理意见,形成正式调查处理报告,上报备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办的工作制度
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制度
一、责任单位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二、责任人
信访举报案件查办责任人为纪检监察室主任。

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在局纪委书记领导下~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全面负责~纪检监察室其他人员实行岗位分工责任制。

三、案件查办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四、职责和范围
,一,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申诉~并做好接访、约访工作,
,二,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举报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调查核实情况和承办结果,
,三,向本系统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信访举报事项,
,四,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机构的信访举报工作~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举报事项,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五、信访举报案件受理范围
,一,受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的信访举报案件,
,二,受理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受理在履行职责中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的信访举报案件,
,四,受理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案件,
六、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办理和处理
,一,受理
,1,、来信。

实行专人负责登记~将收信时间、来信人单位和姓名、被反映人姓名、单位和职务、内容摘要、收信渠道、登记人等~及时登录~建立信访台帐~实行微机加密管理。

,2,、来访。

由局机关信访接待室专人负责接待~做好情况反映的详细记录~然后按来访要求进行登记。

,3,、来电。

由接电话人做好电话详细记录后~交负责信访登记人进行登记。

,二,办理
,1,、转办。

对应由本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一般性问题的信访件~由承办人提出建议意见~报请纪委书记阅批后发转办函~及时转给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交办。

对应由本系统下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比较重要的信访件~由承办人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请纪委书记审批后发交办函~及时转给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需要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3,、直办。

呈报: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人~应将信访举报呈阅件及时交监察室主任提出办理意见~报请纪委书记审批。

组织调查:对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信访举报件~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提出调查方案~报请纪委书记批准后~组成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提出处理意见:调查核实后~调查组应及时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对需要作出组织处理或立案调查或属错告、诬告~需要澄清是非的~经监察室集体讨论~再报告纪委书记和局领导审定。

,4,、督办。

对于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发函督办、电话催办、派人直接督办等形式进行督办的要迅速督办落实~尽快回复。

,三,处理
在经调查核实情况后的信访举报案件~需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或调整岗位的~按照局领导审定的处理意见~由纪检监察室办理,需立案查处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依照案件检查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对违纪违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局纪委、局党委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对受到错告、诬告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澄清事实,对于实名举报~纪检监察室要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对于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申诉。

上级纪委应及时受理、复议、复查。

对于原结论或处理恰当的~应维持原结论或处理~并告知申诉人,对于原结论或处理不当的~应予以纠正。

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时限
,一,、直办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对需要立案调查的信访举报案件~应在6个月内办结~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对交办件~需报调查结果或反馈情况的~一般应从收到交办件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理由。

,三,、对信访举报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申诉~一般应在30日办结。

八、信访举报案卷管理规定
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访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和扩散信访举报内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查阅和外借信访案件材料。

信访资料归档管理。

凡直办、交办和转办的信访举报件~所有资料要及时归档~专人管理。

入卷归档的材料应包括:信访举报信原件或复印件及领导批示~转办交办信函~调查报告~有关旁证材料~结案处理报告~与被调查人的见面材料以及诫勉谈话记录、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等。

九、查办案件实行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人员在查办信访举报案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

1、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举报无故不受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压案不查~查案不报~拖延时间~造成不良后果的,
3、不按信访举报案件规定程序和期限办案的,
4、在查案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索拿卡要的,
5、在查案过程中泄露案情、泄露秘密、扩散证据、隐瞒,销毁,证据、徇情枉法的,
6、在查案过程中接受与案件相关人的请吃请喝、高档娱乐消费和接受财物、有价证券的,
7、存在其他过错行为的。

凡有上述情形之一~按照中纪委《关于依法依纪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党纪政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