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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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委员会(IEC)出台的一系列防雷技术标准,引用相 关实验数据和文献资料,根据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和基本做 法,结合国家和山东防雷设计图集的基础上编制而成。为 从事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 的相关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撑,为设计人员提供全面的防
雷设计技术参考,使该项工作更加规范化。
主要内容
92也在修订中,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的划分和代号将采
用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即原10区改为 20区,11区改
为21区,并增加一个22区。将原‘环境’改为‘场所’。
5 接地装置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5.1 人工接地体施工技术要求 5.1.1 人工接地体的材料和规格 5.1.1.1 接地体的材料、结构和最小尺寸要求见表1。 5.1.1.2 在符合表1要求的条件下,埋于土壤中的人
• b)当A型地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大于本标准第5.1.4条
规定的要求时,可采用本标准第5.1.3条规定的降阻 方法。当该接地装置仅用于防雷保护时,可按本标准 第5.1.2.3条的规定通过加长接地体总长度的方法来 解决。
• c)B型地为围绕建筑物四周在散水坡外大于1m处埋
设的环形闭合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 于0.6m,距墙和基础不宜小于1m。可采用人工水平 接地体或人工水平接地体与垂直接地体相结合的方 式敷设。
•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微电子设备的广泛应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普及,对雷电防护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雷电防护是一个系统工程, 包括接闪、分流、屏蔽、等电位连接、合理布线、防雷电波侵入以及接地 等措施。这些措施很大一部分属于隐蔽工程,与建筑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 质量紧密相连。若措施不当,监督不到位,一旦建筑物建成,势必留下永 久隐患。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等法律法规均对雷电防护提出了要求,但在技术方面,尤其是对于新建、 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防雷装置的施工与验收方面却缺乏相应的标准支 撑。为规范山东省内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验收行为,提高雷电防护技术 水平,杜绝或减少雷击隐患,特制订本标准。
• 3.5 接地线 earth conductor • 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换线处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
或从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装置的连接 导体。
• 3.21 电气系统(低压配电系统)electrical
system
• 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一个系统。 • 3.22 电子系统 electronic system • 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例如,通信设备、计算机
引言
• 雷电是发生在大气中的一种自然放电现象,具有高电压、大电流、时间短
和强电磁辐射等特征,可引起森林火灾和油库爆炸,击毁建筑物,危害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伴随雷电产生的强大雷击电磁脉冲(LEMP)会在 三维空间对一切供配电系统、电子通信设备、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等构成 威胁,给各行各业造成重大破坏。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 布的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被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称为“电子 化时代的一大公害”。
• 1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新、改、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
施工以及施工质量来自百度文库踪监督和竣工验收的技术 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新、改、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
施工以及施工质量跟踪监督和竣工验收。
• 本标准不适用于烟囱、水塔、天线塔、油罐、
化工等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和验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宣贯材料
编写原则
• 该标准是由山东省气象局组织制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
准发布施行的第一个山东省地方标准,也是目前我省在新 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方面唯一一个 技术标准,其中5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 该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参照其他行业标准,借鉴国际
控制和仪表系统、无线电系统、电力电子装置) 构成的一个系统。
4 建筑物防雷类别
• [释义] • 1、与GB50057有三个不同之处: • (1)在三类中增加了以下2条: • e) 装有需防雷击电磁脉冲的电子系统的建筑物。 • f) 通过调查确认遭受过雷击灾害的建筑物。 • (2)预计雷击次数N:Ng=0.1*Td • IEC 62305-2:2006-01 • (3)爆炸区域划分 • 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 人工接地体的施工做法可参见图集03D501-4第9、
10、11、12、13页。
• 5.1.2.2 人工接地体可按设计文件要求分别按A型地
或B型地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a)A型地为每根引下线终端所连接的独立接地体。其
接地体不应少于两根,可在土壤中接地线端头(埋设 深度不应小于0.6m)的左右方向焊接两根水平接地体 或两根垂直接地体或水平、垂直接地体各一根。
• 除前言和引言外,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 建筑物防雷类别、接地装置、防雷引下线、接闪器、
防雷击电磁脉冲、综合布线系统、电涌保护器的施 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以及验收作业要求等。包 括一些复杂问题的处理,如玻璃幕墙防雷、太阳能 热水器防雷、电梯防雷、铝合金门窗和塑钢门窗以 及空调外挂机的侧击雷防护、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 置和技术参数等。
• d)当B型地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大于本标准第5.1.4
条规定的要求时,可采用本标准第5.1.3条规定的 降阻方法。当该接地装置仅用于防雷保护时,可按 本标准第5.1.2.4条的规定通过加大B型地包围的面 积的方法来解决。
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角钢、钢管或圆钢; 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扁钢 或圆钢。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尚应适当加大 其截面。 5.1.1.3 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5.1.2 人工接地体的安装
• 5.1.2.1 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
设深度不应小于0.6m,其距墙或基础不宜小于1m。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 之间的距离以及人工水平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宜为5m, 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但不能小于垂直接地 体的长度。
雷设计技术参考,使该项工作更加规范化。
主要内容
92也在修订中,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的划分和代号将采
用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即原10区改为 20区,11区改
为21区,并增加一个22区。将原‘环境’改为‘场所’。
5 接地装置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
5.1 人工接地体施工技术要求 5.1.1 人工接地体的材料和规格 5.1.1.1 接地体的材料、结构和最小尺寸要求见表1。 5.1.1.2 在符合表1要求的条件下,埋于土壤中的人
• b)当A型地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大于本标准第5.1.4条
规定的要求时,可采用本标准第5.1.3条规定的降阻 方法。当该接地装置仅用于防雷保护时,可按本标准 第5.1.2.3条的规定通过加长接地体总长度的方法来 解决。
• c)B型地为围绕建筑物四周在散水坡外大于1m处埋
设的环形闭合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 于0.6m,距墙和基础不宜小于1m。可采用人工水平 接地体或人工水平接地体与垂直接地体相结合的方 式敷设。
•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微电子设备的广泛应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普及,对雷电防护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雷电防护是一个系统工程, 包括接闪、分流、屏蔽、等电位连接、合理布线、防雷电波侵入以及接地 等措施。这些措施很大一部分属于隐蔽工程,与建筑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 质量紧密相连。若措施不当,监督不到位,一旦建筑物建成,势必留下永 久隐患。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等法律法规均对雷电防护提出了要求,但在技术方面,尤其是对于新建、 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防雷装置的施工与验收方面却缺乏相应的标准支 撑。为规范山东省内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验收行为,提高雷电防护技术 水平,杜绝或减少雷击隐患,特制订本标准。
• 3.5 接地线 earth conductor • 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换线处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
或从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装置的连接 导体。
• 3.21 电气系统(低压配电系统)electrical
system
• 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一个系统。 • 3.22 电子系统 electronic system • 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例如,通信设备、计算机
引言
• 雷电是发生在大气中的一种自然放电现象,具有高电压、大电流、时间短
和强电磁辐射等特征,可引起森林火灾和油库爆炸,击毁建筑物,危害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伴随雷电产生的强大雷击电磁脉冲(LEMP)会在 三维空间对一切供配电系统、电子通信设备、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等构成 威胁,给各行各业造成重大破坏。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 布的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被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称为“电子 化时代的一大公害”。
• 1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新、改、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
施工以及施工质量来自百度文库踪监督和竣工验收的技术 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新、改、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
施工以及施工质量跟踪监督和竣工验收。
• 本标准不适用于烟囱、水塔、天线塔、油罐、
化工等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和验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宣贯材料
编写原则
• 该标准是由山东省气象局组织制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
准发布施行的第一个山东省地方标准,也是目前我省在新 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与验收方面唯一一个 技术标准,其中5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 该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参照其他行业标准,借鉴国际
控制和仪表系统、无线电系统、电力电子装置) 构成的一个系统。
4 建筑物防雷类别
• [释义] • 1、与GB50057有三个不同之处: • (1)在三类中增加了以下2条: • e) 装有需防雷击电磁脉冲的电子系统的建筑物。 • f) 通过调查确认遭受过雷击灾害的建筑物。 • (2)预计雷击次数N:Ng=0.1*Td • IEC 62305-2:2006-01 • (3)爆炸区域划分 • 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 人工接地体的施工做法可参见图集03D501-4第9、
10、11、12、13页。
• 5.1.2.2 人工接地体可按设计文件要求分别按A型地
或B型地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a)A型地为每根引下线终端所连接的独立接地体。其
接地体不应少于两根,可在土壤中接地线端头(埋设 深度不应小于0.6m)的左右方向焊接两根水平接地体 或两根垂直接地体或水平、垂直接地体各一根。
• 除前言和引言外,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 建筑物防雷类别、接地装置、防雷引下线、接闪器、
防雷击电磁脉冲、综合布线系统、电涌保护器的施 工技术要求和质量监督,以及验收作业要求等。包 括一些复杂问题的处理,如玻璃幕墙防雷、太阳能 热水器防雷、电梯防雷、铝合金门窗和塑钢门窗以 及空调外挂机的侧击雷防护、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 置和技术参数等。
• d)当B型地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大于本标准第5.1.4
条规定的要求时,可采用本标准第5.1.3条规定的 降阻方法。当该接地装置仅用于防雷保护时,可按 本标准第5.1.2.4条的规定通过加大B型地包围的面 积的方法来解决。
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角钢、钢管或圆钢; 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扁钢 或圆钢。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尚应适当加大 其截面。 5.1.1.3 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5.1.2 人工接地体的安装
• 5.1.2.1 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
设深度不应小于0.6m,其距墙或基础不宜小于1m。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 之间的距离以及人工水平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宜为5m, 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但不能小于垂直接地 体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