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场地及教练车.doc
考试车辆和考试场地要求
考试车辆和考试场地要求一、考试车辆要求(一)大型客车:车长不小于9米的大型普通载客汽车;(二)牵引车:车长不小于12米的半挂汽车列车;(三)城市公交车:车长不小于9米的大型普通载客汽车;(四)中型客车:车长不小于5.8米的中型普通载客汽车;(五)大型货车:车长不小于9米,轴距不小于5米的重型普通载货汽车;(六)小型汽车:车长不小于5米的轻型普通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普通载客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轿车;(七)小型自动挡汽车:车长不小于5米的轻型自动挡普通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自动挡普通载客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自动挡轿车;(八)普通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侧三轮摩托车;(九)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符合相关标准的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且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其中,申请人为右下肢残疾的,考试车应当加装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或者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踏板;申请人为双下肢残疾的,考试车应当加装方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转向信号迁延开关,或者驻车制动辅助手柄。
考试车应当设置明显的考试用车标志,除三轮汽车和摩托车外的考试车应当安装供考试员使用的副制动踏板和后视镜装置。
其他考试用车的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二、考试场地要求(一)科目一考试场所1、使用计算机系统随机出题、考试,计算机考试系统与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联网;2、各考位之间设置有效的间隔设施;3、考试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4、设置有待考人员等候休息场所,配备必要的便民服务和交通安全宣传设施。
(二)科目二考试场地1、有满足场内道路驾驶考试所需的设施及相应的标志、标线;2、桩考场内地面平坦,坡度小于1%,附着系数大于0.40;3、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桩考应当使用计算机自动监控系统。
2024年标准租赁教练车及训练场地服务协议
2024年标准租赁教练车及训练场地服务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教练车1.1 车辆类型与数量1.2 车辆配置与条件1.3 车辆交付与验收1.4 车辆使用与维护1.5 车辆保险与理赔第二条训练场地服务2.1 场地规模与设施2.2 训练时间与安排2.3 场地使用与维护2.4 场地安全与保障第三条租赁期限与费用3.1 租赁期限3.2 租金与支付方式3.3 租金调整与变更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4.2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5.1 违约行为与责任5.2 争议解决方式与途径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6.1 合同生效条件6.2 合同变更条件6.3 合同解除条件第七条保密条款7.1 保密内容与范围7.2 保密义务与期限第八条不可抗力8.1 不可抗力事件8.2 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处理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9.1 法律适用9.2 争议解决方式与途径第十条合同的附件10.1 附件一:租赁教练车清单10.2 附件二:训练场地地图与设施清单10.3 附件三:租赁费用明细表第十一条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1.1 签署时间与地点11.2 签署人资格与代表权11.3 合同生效时间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双方的其他补充约定12.2 对合同未尽事宜的协商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续约与延长13.1 续约条件与程序13.2 延长合同期限的约定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4.1 合同终止条件14.2 合同解除程序与后果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教练车1.1 车辆类型与数量车型名称:_________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_____车辆颜色:________________1.2 车辆配置与条件(1)车辆应具备合法的行驶证、牌照等有效证件;(3)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包等;(4)车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对教练车的要求。
国标-30340
【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Qualifications for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organiz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 (2)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培训机构分级 (2)5 主体资格 (2)6 组织机构 (2)7 管理制度 (2)8 岗位及人员 (3)9 教练车 (4)10 教练场地 (5)11 教学设施设备 (7)12 办公场所及教室 (8)13 服务及其它设施 (8)附录A(资料性附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9)附录B(规范性附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资格条件 (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长安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诚、蔡凤田、白韶波、刘莉、窦秋月、殷国祥、王生昌、韦勇、施溢源、顾敏、杨家齐、张学文。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级、主体资格、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及人员、教练车、教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及教室、服务及其它设施等基本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一级、二级和三级民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024年标准租赁教练车及训练场地服务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租赁教练车及训练场地服务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教练车1.1 车型及数量1.2 租赁期限1.3 租赁费用1.4 租赁条件第二条训练场地服务2.1 场地提供2.2 场地使用时间2.3 场地使用费用2.4 场地设施与维护第三条教练员服务3.1 教练员资质3.2 教练员工作时间3.3 教练员培训3.4 教练员费用第四条保险及安全4.1 车辆保险4.2 人员保险4.3 安全培训4.4 安全事故处理第五条维修与保养5.1 维修责任5.2 保养服务5.3 维修费用5.4 维修时间第六条费用支付与结算6.1 支付方式6.2 支付时间6.3 费用结算6.4 滞纳金计算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7.3 违约赔偿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管辖法院8.3 调解与仲裁第九条合同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9.2 合同解除9.3 变更与解除的通知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保密条款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事件11.2 不可抗力后果11.3 不可抗力通知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12.1 合同开始日期12.2 合同结束日期12.3 合同续约条款第十三条附则13.1 名词解释13.2 合同附件13.3 合同修订历史第十四条签署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主体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教练车1.1 车型及数量1.2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填写开始日期】至【填写结束日期】。
1.3 租赁费用租赁费用为每辆车每课时【填写费用】。
租赁费用应在租赁开始前一次性支付。
1.4 租赁条件第二条训练场地服务2.1 场地提供甲方提供给乙方训练场地,场地位置为【填写场地位置】。
2.2 场地使用时间乙方可在【填写开放时间】内使用训练场地。
2.3 场地使用费用场地使用费用为每课时【填写费用】。
对驾培机构的两项新国标
对驾培机构的两项新国标
摘要:
1.驾培机构的两项新国标概述
2.新国标的具体内容
3.新国标对驾培机构的影响
4.新国标对学员的影响
5.新国标的实施及意义
正文:
【驾培机构的两项新国标概述】
近日,我国针对驾培机构出台了两项新的国家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提升驾校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学员的权益。
【新国标的具体内容】
新国标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驾校教学设施和设备标准:新国标对驾校的训练场地、教练车、教学设备等硬件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训练场地的面积、教练车的性能、教学设备的配置等都需达到一定的标准。
二、驾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标准:新国标对驾校的教学管理、服务流程、教练员资质等软件方面也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如,驾校需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教练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教学能力等。
【新国标对驾培机构的影响】
新国标的实施,对于驾培机构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一方面,新国标要求驾校提高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水平,这将增加驾校的运营成本。
另一方面,新国标有助于提升驾校的整体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学员。
【新国标对学员的影响】
对于学员来说,新国标的实施意味着学车过程将更加规范、安全,有助于提高学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同时,新国标有助于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如学车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等。
【新国标的实施及意义】
新国标的实施,将对我国驾培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它将有助于提升驾校的整体水平,促进驾培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驾驶培训服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最新版本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12)1.1 考试项目设置一般要求科目二考试项目按考试车型分别设置,设置项目应符合GA XXXX(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要求。
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置应符合GA/T XXXX.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要求。
1.2 倒车入库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倒车入库项目图形设计一般应符合图2所示,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选择和图3相同的图形设计。
有条件的可在库侧增设障碍物。
……控制线;W ——库宽:取值车宽(不含倒车镜,下同)加0.6m; L ——车位长:取值车长加0.7m; S ——车道宽:取值车长的1.5倍;h ——车库距控制线距离:取值车长的1.5倍。
图2 倒车入库项目图形设计1.3 桩考1.3.1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3的规定。
有条件的可在库侧增设障碍物。
○桩杆;──边线。
图形尺寸:L ——桩(库)长:取值二倍车长,前驱动车加0.5m;w ——桩(库)宽:取值车宽加0.7m;W ——车道宽:取值车长的1.5倍;S ——起止点距甲乙库外边线距离:取值1.5倍车长。
图3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1.3.2 牵引车桩考牵引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4的规定。
──库边线;○桩杆;图形尺寸:甲、乙库长取值整车长加1m,库宽取值车宽的1.5倍;甲库四角设桩杆,乙库在靠近甲库的一角设桩杆;甲、乙库之间相距2倍车长,分设在路中线的两侧;W ——车道路宽:取值3倍车宽。
图4 牵引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1.3.3 三轮汽车桩考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5的规定。
○桩杆;──边线。
图形尺寸:桩间距取值车长加40cm;桩与边线的距离取值车宽加30cm;起终点线距最近桩杆距离取值2倍车长。
【国家实用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T 30341–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Specifications of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site中华人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 (I)1 围 (1)2 规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场地规模 (1)5 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16 办公、教学与服务设施27 安全条件 (3)8 环境条件 (3)附录A(资料性附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4)附录B(规性附录)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6)附录C(规性附录)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技术要求 (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长安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诚、蔡凤田、家欣、莉、窦秋月、殷国祥、王生昌、韦勇、施溢源、顾敏、家齐、学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1 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场地规模,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办公、教学与服务设施,安全条件,环境条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场。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CJJ 152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GA/T 963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JGJ 100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最新国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业务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业务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一级、二级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除外)以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384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5603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T 21055 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GB 3890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T 30341—202X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 39800.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GA/T 963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JT/T 378 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JT/T 1302.1 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第1部分:计时终端技术要求JT/T 1471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技能和素质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ordinary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organization以培养驾驶学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学员的驾驶技能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机构。
3.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road transport drivers qualification training organization为申请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人员提供从业能力培训有偿服务的机构。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新国标解读之教练车配置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新国标解读之教练车配置一直以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新的国家标准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级内容做出了调整,一级、二级和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主要分级指标包括车辆、场地等,现在,我们来对车辆类型和数量的要求上做一解读。
1.说明:按照新国标,将教练车型分类为:教练车车型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新国标要求:不提供或者仅提供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培训服务的,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80辆,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40辆,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20辆。
除提供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培训服务,还提供其他车型培训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教练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其他车型教练车数量应满足上述要求。
2.对比:根据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规模、服务能力以及教学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等综合条件不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规定:①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②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3种(含3种)以上的车型;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有上述两种(含两种)以上的培训车型;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有上述1种培训车型。
【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0341–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Specifications of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sit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场地规模 (1)5 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16 办公、教学与服务设施27 安全条件 (3)8 环境条件 (3)附录A(资料性附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4)附录B(规范性附录)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6)附录C(规范性附录)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技术要求 (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长安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诚、蔡凤田、刘家欣、刘莉、窦秋月、殷国祥、王生昌、韦勇、施溢源、顾敏、杨家齐、张学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场地规模,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办公、教学与服务设施,安全条件,环境条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CJJ 152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GA/T 963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JGJ 100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新驾校管理规定
新驾校管理规定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教练车及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教学培训用车需求,严格教练车管理,根据交通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教练车管理制度一教练车的使用1.教练车必须证件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具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和反光标识.门上必须要有运政监督电话.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5.教练车出车前、收车后,教练员带领学员,对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紧固螺丝方向,制动部位要细致检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出车训练.6.公务用车,由办公室安排,驾校职工履行公务需要,由主任安排,主任,副主任用车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才能使用,个人用车一律征得学校办公室同意,否则不得派车.7.教练车应配备灭火器.8.除考试、修理点修车外,教练车不允许在外过夜.9.教练车停放要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10.教练车在道路训练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驾校汇报,以便随时报案.二教练车维护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修理厂进行修理工作.4.二级维护由修理厂负责.三教练车检查1.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2.检查内容1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3发动机异常响声.3.检查方法和要求1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和学校统一检查的方法.2教练员坚持每天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训练队或小组坚持每星期组织一次检查,学校每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有记录.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四教练车更新教练车严格按照国家报废年限进行更新,更新教练车要与考试车型保持一致.教练车的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GB18565的技术要求.达到JT/T198中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五教练车备案所有教练车由档案管理部门建立纸质和电子技术档案,并适时进行记录、维护及更新.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1.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模拟器、理论教室和教练场等.2.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1年初由教学保障处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计划,报学校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预算.2教学保障处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一次采购金额在十万以上或单价在三万以上的设施设备,应采取集体讨论或招标形式购买.3临时采购教学设施设备,且金额不超过二万元的,是分管教学保障的领导批准.超过二万元的由主管领导批准.4对易损件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3.教学设施设备登记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2教学保障处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3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由财务处建立固定资产台帐.4.教学设施设备使用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5.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1教学保障处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修.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6.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1教学保障处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7.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教学保障处审核后,报校长或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规定的,由学校制定更新周期.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8.教练场和理论教室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和交通信号,桩杆要完好,保持环境卫生.9.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者丢失,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直接责任人的50%.10.教学保障处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三、计算机管理制度为提高信息技术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中的应用作用,充分显示“情景教学、模拟考试”的实际效果.制定本制度.1.建立专用教室.按本要求建设专用教室,按规定配置实用计算机,网络运行畅通,软件使用规范,专室专用.2.专人负责管理.聘请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以上的专业人士担任管理工作.负责开机、调试、维护与管理.3.主要训练内容.交通安全法规教学软件、道路运输法规教学软件、理论模拟考试等并与多媒体教学应用衔接.4.建立使用记录.学驾人应按练习计划按时上机练习,每期、每次、每天限额人数练习,每机配有练习记录簿,对练习人的姓名、上下机时间、练习成绩保存和打印,对练习总学时进行统计保存.5.练习管理.练习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心爱护设备.如发生不按规程操作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练习,发生机件损坏照价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死机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员,不得私自处理.四、训练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考训场地的利用率,保证训练或考试的安全,杜绝事故,制定本制度,由设施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一对教练场地的教学设施设备建立登记台帐、档案.二教练场地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原则,教练场地实行封闭管理,休息区教练场地设立分隔实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及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三设立专门的场地管理员工作岗位,场地管理员职责如下:1.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监督与管理;2.、负责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3.未经许可,不允许本单位以外的人使用本校的考训场地;4.防火、防盗;四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使用本场地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实行进入登记、退出注销制度;2.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安全第一,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3.进行教学的学员与教练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参加训练的学员应在休息室休息或在安全区域内排队等候;4.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等的规定;5.严禁酒后进入场地训练;6.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考训,在进行考试或训练时要保持安全车速,严禁超速行驶;7.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教练的随车指导下进行教学活动;8.安全部门除例行的安全检查外,至少每月对本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9.注重美化环境,不在训练场地乱扔垃圾,不破坏花木草坪.五考训场地内的训练设施设备一旦损坏,有关责任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请专业人士进行修复.严禁非专业人员修理教学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在经过修理后,管理人员应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设施设备部门报告.六设施设备部应根据教练场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如:路机标线、标志牌、标志杆、标志墩、单边桥、限宽门、连续障碍、交通信号灯等.七设施设备管理部门对考训场地和训练场地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所有设施设备的数量、性能、维护情况、使用情况等做出准确记录.八对超出使用寿命、失去使用价值或损坏后无法修复的教学设备,应由设施设备部登记报废.在一周内更新.九设施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训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档案应包括设备购置发票的复印件、技术参数复印件、保修卡、教练场地平面图、场地使用证明,科目设置明细等.培训收费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驾培收费统一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收费公示1.所有收费情况实行公示制,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2.在学校报名厅、学校广告、学校网站公布收费标准,做到亮证收费,明码实价.3.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公示板上的内容.4.学校为其他部门代收费用时,要注明被代理的单位及收费依据.二、收费方式1.培训费按培训形式收取,参加正常班培训的实行一票制,一次收齐;参加学时制预约培训的,按预约小时收费.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教学模式.2.收费后要出具正式发票.3.学员办理入学手续后或预约参加训练前到财务处收款窗口缴纳培训费.4.除预约培训收费外,一律禁止多次收费.三、收费监督管理1.收取培训费由财务处收费窗口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分管财务的领导负责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3.接受社会监督.在收费公示板上要同时公布学车费用及物价部门、交通部门和学校的收费、投诉电话.教练员管理制度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教练员聘用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驾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热情、文明.2.取得教练资格证的公民通过本人申请,经我校测试合格后予以聘用.测试包含面试和实操测试.3.应聘时应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教练员证、身体体检证明、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及无不良教学记录等.4.经测试合格,申请人与校方签订聘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上岗.5.学校建立教练员纸质和电子档案.二、教练员的轮训1.轮训采取定期轮训和不定期轮训相结合.定期轮训每半年举行一次,不定期轮训适时进行.2.轮训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交通、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汽车驾驶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和汽车驾驶理论在汽车驾驶培训中的应用,规范化的操作动作和教学方法,交通运输法律及车辆技术管理,交通工程基础知识、行车安全和汽车故障诊断技术等.3、按要求参加继续再教育培训.三、教练员考核1.学校对教练员实行半年和年度考核.2.考核内容:教练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执教能力、教学质量和学员满意度等.3.考核方法: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主要包含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学员问卷调查等几个方面.四、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1.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是指学校把教练员培训质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公布.2.教练员培训质量按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驾驶证考试成绩平均计算.3.学校培训成绩只计算各科初考测试合格率.4.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半年公布一次.5.对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三名的教练员实行离岗培训.累计三次以上排名在后三位的应调离教练员队伍.五、操作教员教学工作规范一培训工作规范1.必须按本校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按学校安排的教学教案执行.2.严格按照教学顺序教学.教学顺序为预备驾驶、基础驾驶训练、桩训、路训和考试后培训等.3.必须落实训练内容和训练时间.在情况允许下,让学员体会应变和应用驾驶训练.4.每天训练前,要组织学员列队听取当日训练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和安全教育.5.学员在综合训练桩考项目时,头三天教练员必须与学员并坐指导训练,不准在车下只凭喊话指导.6.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桩训时教练员确需离岗的,要暂停训练,不得让学员独自驾驶.道路训练时教练员确需离岗的,要停止训练.7.严格遵守训练作息时间,按时训练,按时收车.需要加班训练的由驾驶操作负责人批准.二考试工作规范1.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2.认真协助交通管理部门,交警部门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3.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4.考试前检验学员有关证件,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考试地点.5.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6.对不能按预约考试日期进行考试的学员,教练员应即时报告学校教务考试负责人,并向考试部门报告以便备查.7.学员补考由教务考试负责人组织并向考试部门约考,落实好时间后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按时补考.8.在报考驾驶证的考试日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学员采用电话通知,或请人转告通知等方式.三教学质量规范创驾培文化,发展驾培品牌.“三个零”工作零差错、服务零投诉、沟通零距离理念的精髓是通过改变人的心智去实现最低最省的成本、创造出最高最稳定的质量、最稳定的生源,形成旺盛不断的学员链.1.教学技术质量按照教学大纲和新国标GB/T30340-2013要求,以培养驾驶学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学员的驾驶技能为教学目的,要求达到:①结业考试到考率要达到95%,科一考试合格率为90%,科二路考为95%,路考合格率为95%.②报考驾驶证合格率要达到80%,一考合格率理论为90%,场考80和路考为80%.③报考驾驶证单科合格全年应达到80%.2.教学流程质量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认真向学员传授驾驶技能;二是对学员进行车德教育,使学员养成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理念.培训流程各个环节都要严格贯彻“三个零”的原则,每个言行举止,都要一次做正确.要实施“个性化”教学,把握每位学员的思想情绪,了解每位学员的要求和特点,扬其所长,补其所短.采取讨论、启发、引导等形式,激发其积极性,挖掘其心智潜力.让学员感受热情而又忠恳,亲情而又尊重,既能学到技术而又心情舒畅.油耗、车损达到指标要求.3.教学效果质量是指学员对教练员、对驾培机构形象的心理定位,主要包括:①学员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②由于学员受到感动,使教练员和驾培机构品牌在学员心目中牢固占据一定位置,形成公众相关话题、讨论的热点,不断扩展信息.③增强教练员和驾培机构的凝聚力,学员链不断延伸加固,生源渠道持续扩展并形成教练员各自招生的网络.四学员管理规范要按照品牌驾校三劝学员一劝:甘当学生,打好基础;二劝:学点理论,丰富自己;三劝:勤于实践,提高技能要求,注重提高学员的心智水平,教育学员自觉遵守下列规定:1.教育学员端正学车态度,树立安全意识.2.调动引导学员刻苦学习驾驶技术.3.启发指导学员反复进行模拟练习.4.纠正学员痼癖动作.5.组织开展学员互帮互学活动.6.严禁学员单独驾驶车辆.7.禁止学员在驾驶操作过程中吸烟、吃东西和其他妨碍训练的行为.8.禁止学员酒后练车.9.禁止学员在学车过程中打扑克等影响训练的活动.10.告诫学员在学车期间和学车后不要请客送礼.11.督促学员认真填写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12.培养学员驾车礼让道德.13.每日训练要组织学员进行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收车后的检查及清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五教练车管理规范1.教练车证、牌照必须齐全有效.2.按期参加教练车定期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3.教练车的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等应齐全有效.4.教练车的车容车貌符合要求,驾驶室、车厢内不准存放杂物,保持卫生.5.教练车行李仓内不准存放学员物品.6.教练车不允许搭乘无关人员,除动作示范外,大货车驾驶室不得乘3人.7.教练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或规定的位置,不准乱停乱放.8.教练车应按规定的路线训练.9.教练员交接教练车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教务负责人共同监督交接.移交清单存入车辆档案.10.教练车进出场按规定手续进行,不准私自将教练车开出场.11.对停训车辆安全检修和进行停驶维护,以保证能随时参加训练.12.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必须排除后方能进行训练,不得用带病车进行训练.13.教练员之间不得私自借用教练车.六教学服务规范:教练员必须充分认识真诚的服务是创造驾培竞争优势,赢得学员忠诚的关键,确立强烈的服务意识,把“三个零”理念贯穿于教学全过程.1.要尊重学员,对学员要一视同仁,特别对女学员、大龄学员、老龄学员不得歧视.2.不准对学员体罚或变相体罚.3.不得随意停止学员训练,更不准全车停训,要为学员学车争分夺秒.4.不得安排非本车学员练车.5.对患病或身体不适的学员要给予特殊照顾.6.由于工作失误影响学员培训的,应积极开展善后挽救服务或给予特殊服务,挽回影响.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8.弘扬驾培机构品牌文化六大亮点.①服务要热情②学员有呼必应③有问必答④有事必办⑤有难必帮⑥努力实践零缺点、零延迟、零烦恼.七教学保障规范:1.要及时清理排除训练场地和路线故障.2.调整训练科目应事先勘察场地和路线,保证训练正常.3.训练中教练车出现故障需要修理的,超过一小时应及时安排预备车辆接替训练.4.教练车出车日不低于培训周期的95%.八安全工作规范:1.按“零延迟”要求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教练车检查制度.2.经常对学员进行培训安全管理教育,为出校后安全驾车奠定基础;坚持每日早出训练前安全讲话一分钟制度;选举1名学员任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3.发生训练事故后,要及时按时上报,听候处理.4.训练中要严防轻微刮碰事故,避免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六、教练员合同解除1.聘用合同期内,如教练员违反行业管理相关规定,被运管部门通报或公告一次,或违反驾校管理制度被严重警告二次的,驾校将书面通知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2.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要求辞聘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驾校提出,并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终止聘用合同并同时解除劳动关系.3.学员有吃、拿、卡、要行为的,一经查实,解除其劳动关系,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履行驾培社会责任,积极营造安全驾培环境,确保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一、安全教育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驾校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学校分管安全的校长主持,全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参加,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如下:1.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2.分析安全形势,训练事故分析、安全训练知识总结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任务.3.表扬责任心强、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批评教育工作不认真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自觉发挥安全工作的能动性.4.学习交通法规,运输条例,懂得和领会交通法规以及指导平时的工作.并督促教练员经常性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5.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等.二根据安监局、公安、运管局对企业安全管理的要求,抓源头、抓管理、抓制度落实、抓队伍建设,自觉抓好本企业的学习、教育.三如有特殊情况以及上级新文件精神应及时传达贯彻.四严肃会议风气,必须通知到每一个人,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会议实行签名制,有事请假的要实行补学制度.对迟到,早退和旷工的要实行经济处罚.五全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应融会贯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二、安全措施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不能做教练车.3.教练车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4.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5.收车后教练车必须要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后,车钥匙统一交到学校指定位置保管.凡是学校未严格管理教练车致使车辆乱停乱放和未统一管理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皆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6.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7.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8.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9.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训练场.三、安全检查1.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2.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2每一个月对教练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电气设备等装置,确保教练车性能良好、操作正常.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新国标场地及教
新国标场地及教练车..双国标要求国家两项标准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教练车数量:“新国标”取消以往各级别驾校培训车型类别和单类车型数量的要求,但对教练车总数有硬指标,一级驾校不少于 80 辆,二级驾校不少于 40 辆,三级驾校不少于 20 辆。
场地面积:“新国标”还对驾校培训场地面积做了硬性要求。
小型汽车培训机构,要求场地面积最低限度分别为3.3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一、二、三级),单车道总长度最低限度分别为3200 米、1600米和1000米。
驾校每增加一台小型教练车,对应的教练场地面积还要增加 400 平方米。
“新国标”还明确提出,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训练场与公安考试场要彻底分离。
驾校自备“仿真”道路训练场。
场地要求:“新国标”对科目二培训设置增加了模拟城市道路内容,要求驾校在自备训练场的训练车道上,大型车辆培训要增加客运站牌和货运站牌;而小型车辆培训必须增设城市道路模拟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学校区域、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
提供大中型车辆培训服务规定的400米长的高速路,60米长的隧道明确要求训练道路要侧重设置循环路线网,至少设立1 段城市模拟街道,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
应设置符合CJJ152要求的十字形、T字形、环形及模拟道路与铁路交叉口等道路交叉口至少各一个,也可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驾驶模拟器:此外,申办驾校必须安装机动车驾驶模拟器,不同级别驾校模拟器的安装数量也不同。
其中,一级驾校的机动车驾驶模拟器不得少于 20 台,二级驾校不少于 10 台,三级驾校不少于 5 台。
人员配备:“新国标”要求驾校须增设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理论教练员配备数量由原教练车总数的10%调整为3%,结业考核员数为教练车总数的5%,并要求每个培训机构至少配备安全管理员1 名。
并要求教练场内应配备照明设施,为学员开展夜间驾驶训练提供必要条件。
交运驾校教练车及教练场地的管理制度(ok)
交运驾校教练车管理制度一、教练车的使用:1、教练车必须牌证齐全,并印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标识。
2 、每辆教练车均应建立安全技术台账。
3 、每辆教练车应配备灭火器。
4 、教练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培训使用分配到班到教练员,准教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车辆进行教学,不得交非教练人员操作及教学。
教练车加班或驶离驾校应事先向总教练报告。
(总教练做好车辆行驶记录)5 、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否则每次罚款 50 元 (经请示批准者除外)6、教练车以教学为主,未经批准不得挪作它用 (客运、货运等) 。
教练车开出驾校,应先到总教练处报告并作好登记。
7、教练车外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由驾车人承担。
8、教练车是培训学员专用车,严禁作为它用,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饮食等公共场所,违者罚款 200 元。
9、对于道路训练的车辆,要妥善保管好,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丢失,概由乙方负责;10、每天培训结束后,教练车应按照车牌号放置在规定位置,车头方向一致,保证车窗车门关好,若车窗未关,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11、收车后应及时将车钥匙送回办公室,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二、教练车的维护:教练车的维护应坚持做好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日常维护由教练员实施。
三、教练车的检查:1、教练车的检查是对教练车的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 、检查的具体内容:(1)出车前检查:01:擦拭玻璃、清洁车身、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并及时处理、检查燃油、机油液、冷却液是否加足。
0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03:检查方向盘、离合器、油门制定踏板、副制动踏板、副离合器自由行程情况。
04 :检查电动机有无异响、电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05:检查灯泡是否完好06 :查看上一班记录、是否有行车故障,如有故障,严禁出车。
(2)行车检查:01:注意车辆行驶状况,如有异动、异味,应立即下车检查,严禁开故障车。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ICS35.240R 80GA 1029—2012代替GA/T 845-200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Layout specifications for driving test fields and facilities 2012 –11 –23发布2013 –01 -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目次前言I 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场地设置一般要求25 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36 科目二考试场地设置要素47 科目二考试路线布置与平面设计58 科目二考试场地工程设施69 场地基础设施1510 科目三考试路段设施设置17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运行车辆容量和场地期望考试人次计算方法18言前本标准中第1章、5.2.1、5.2.2、6.2、7.3、第8章、9.1、9.2.1、9.2.2、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 845-200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与GA/T 845-2009 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考试车型”(见6.2,2009年版的第6.2条。
);——增加了“考试工程设置原则”(见8.1);——增加了“小型汽车倒车入库”(见8.2);——增加了“桩考”(见8.3);——增加了“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见8.4);——增加了“侧方停车”(见8.5);——增加了“通过单边桥”(见8.6);——增加了“曲线行驶”(见8.7);——增加了“直角转弯”(见8.8);——增加了“通过限宽门”(见8.9);——增加了“通过连续障碍”(见8.10);——增加了“起伏路行驶”(见8.11);——增加了“窄路掉头”(见8.12);——增加了“模拟隧道”(见8.13);——增加了“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见8.14);——增加了“模拟高速公路”(见8.15);——增加了“模拟雨(雾)天湿滑路面”(见8.16);——增加了“模拟紧急情况处置”(见8.17);——修改了“场地电力与照明、场地智能信息系统”(见第9章,2009年版的第9章、第10章。
建新驾校训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建新驾校训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一、主教练场地面积1174.76平方米。
(一)教练场训练车辆40辆。
(二)训练车场满足容纳训练车辆总数的1/4车辆同时进行基础训练
和场地式样驾驶训练。
(三)训练道路满足容纳训练车辆总数的3/4车辆同时进行道路训练。
(四)停车场满足全部训练车辆同时停放。
二、场地设施、设备条件
(一)训练车场为水泥硬化。
(二)训练车场予以分块设置。
(三)训练道路按JT/T434--2000的规定建设。
(四)训练道路循环路段的路基和路面按三级公路、单车道建设,行
车道宽度3.5m。
(五)训练道路循环路线网的路基和路面按三级公路、双车道建设,
行车道宽度6m。
(六)训练场地依照GB5768的标准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
(八)场地设备
1、交通标准牌按情况设置
2、交通信号灯2套
3、科目设置牌按需设置
五、场地训练科目
六、办公楼(含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共计850m2。
七、配备相应的汽车维修配件室、车辆外部清洗等设备。
1、教练场有围墙或利用天然屏障封闭,除有专人看守的通行口外,
车辆、行人与外界不能通行。
2、训练区与公务、生活区之间分隔设备,除有专人看守的通行口外,车辆不能通行。
3、教练场配备消防设备、设备。
4、教练场配备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
对驾培机构的两项新国标
对驾培机构的两项新国标【实用版】目录1.驾培机构的两项新国标简介2.新国标的具体内容3.新国标对驾培机构的影响4.新国标对学员的好处5.新国标的实施及监管正文【驾培机构的两项新国标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驾驶培训市场需求日益旺盛。
为了规范驾培市场,提高驾校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两项新的国家标准,对驾培机构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
【新国标的具体内容】新国标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驾校的设施和设备要求,二是对教练员的资质和教学要求。
具体内容包括:1.驾校设施和设备要求:训练场地面积、训练车道路设置、教练车数量、车辆技术状况等。
2.教练员资质和教学要求:教练员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级别、教学经验和职业道德,同时需要接受定期的教学培训和考核。
【新国标对驾培机构的影响】新国标的实施,对于那些设施不完善、教练水平参差不齐的驾校来说,无疑是一次重新洗牌的过程。
新国标将促使驾校提高设施标准,选拔优秀的教练员,从而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对于那些符合标准的驾校,新国标将为其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新国标对学员的好处】新国标的实施,对于广大学员来说,意味着学车将更加有保障。
驾校设施和教练水平的提升,将使得学员在学车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掌握驾驶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新国标的实施及监管】新国标已经正式实施,各级政府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对驾校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驾校严格按照新国标进行教学。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驾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总之,新国标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驾培市场,提高驾校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
新国标场地及教练车word精品文档16页
双国标要求国家两项标准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教练车数量:“新国标”取消以往各级别驾校培训车型类别和单类车型数量的要求,但对教练车总数有硬指标,一级驾校不少于 80 辆,二级驾校不少于 40 辆,三级驾校不少于 20 辆。
场地面积:“新国标”还对驾校培训场地面积做了硬性要求。
小型汽车培训机构,要求场地面积最低限度分别为3.3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一、二、三级),单车道总长度最低限度分别为3200 米、1600米和1000米。
驾校每增加一台小型教练车,对应的教练场地面积还要增加 400 平方米。
“新国标”还明确提出,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训练场与公安考试场要彻底分离。
驾校自备“仿真”道路训练场。
场地要求:“新国标”对科目二培训设置增加了模拟城市道路内容,要求驾校在自备训练场的训练车道上,大型车辆培训要增加客运站牌和货运站牌;而小型车辆培训必须增设城市道路模拟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学校区域、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
提供大中型车辆培训服务规定的400米长的高速路,60米长的隧道明确要求训练道路要侧重设置循环路线网,至少设立1 段城市模拟街道,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
应设置符合CJJ152要求的十字形、T字形、环形及模拟道路与铁路交叉口等道路交叉口至少各一个,也可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驾驶模拟器:此外,申办驾校必须安装机动车驾驶模拟器,不同级别驾校模拟器的安装数量也不同。
其中,一级驾校的机动车驾驶模拟器不得少于 20 台,二级驾校不少于 10 台,三级驾校不少于 5 台。
人员配备:“新国标”要求驾校须增设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理论教练员配备数量由原教练车总数的10%调整为3%,结业考核员数为教练车总数的5%,并要求每个培训机构至少配备安全管理员1 名。
并要求教练场内应配备照明设施,为学员开展夜间驾驶训练提供必要条件。
新国标场地及指导自行车
新国标场地及指导自行车
场地要求
新国标要求场地符合一系列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参与者的安全
和良好的竞技环境。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场地要求:
1. 场地尺寸:新国标规定场地应具备足够的尺寸,以容纳参与
者进行自行车训练或比赛。
具体的场地尺寸要求可参考新国标文档。
2. 场地平坦度:场地的平坦度对于自行车运动非常重要。
新国
标要求场地表面应平坦、光滑,并且没有明显的凹凸不平或障碍物。
3. 安全设施:为了确保参与者的安全,新国标要求场地应配备
适当的安全设施,如护栏、提示标志、急救箱等。
以上是一些主要的场地要求,详细的要求请参照新国标文档。
指导自行车
新国标对于指导自行车的设计和使用提出了一些要求和建议。
指导自行车是用于教学和辅助训练的自行车,以下是一些相关要点:
1. 安全性能:新国标要求指导自行车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
如稳定的车架结构、可靠的刹车系统等。
这些设计上的要求旨在最
大程度地保护骑行者的安全。
2. 调整和适应性:指导自行车应具备一定的调整和适应性能力,以适应不同骑行者的身高、体型和技术水平。
这有助于提供更好的
骑行体验和训练效果。
3. 操作简便:新国标鼓励指导自行车具备简单易用的操作特点,以帮助骑行者更好地掌握骑行技能。
以上是新国标场地及指导自行车的基本要点,通过遵守这些规定,我们可以提高场地和自行车的安全性和效率,并为参与者提供
更好的训练和竞技体验。
详细的要求和指南可参考新国标文档。
新国标的组织机构及场地标准
组织机构组织机构设置:教学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结业考核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档案管理,共九项。
管理制度设置: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结业考核制度、诚信承诺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练车及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共十项。
岗位人员配备:培训机构负责人(必须持有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证)、理论教学负责人(需持有理论教练员资格证,从事教练员工作3年以上)、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驾驶操作负责人必须要有从事5年以上教练员的工作经历、理论教练员(可兼理论教学负责人)、结业考核员(需持有二级教练员资格证)、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可兼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并持有汽车相关专业中专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设备设施管理、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持有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档案管理,共10个负责人。
以上10个岗位负责人除了标注的可以兼任,其他岗位负责人不可以兼任!教学与管理相关岗位的专职人员数量要求:理论教练员人数按教练车总数的3%配备,不能少于2人;驾驶操作教练员不少于相应车型教练车总数的100%;结业考核员按教练车总数的5%配备,不能少于2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教练车数量要求:一级驾校教练车总数不能少于80台,二级驾校教练车总数不能少于40台,三级驾校教练车总数不能少于20台。
教练车技术参数:大型货车车长不能小于9米,轴距不能小于5米;小型汽车车长不能小于4米.教练车必须安装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场地建设标准场地规模(二级驾校标准40台车):专门小车培训服务的教练场总面积必须达到17000平方米(26亩左右)以上,单车道总长度必须达到1600米以上,每增一台车须增加400平方米。
教练场的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
场地训练项目及道路条件(二级小车专项培训):场地训练项目包括坡道定点停车(每20台车配一个,每个占地约200平方米)、倒车入库(每5台车配一个,每个占地约200平方米)、直角转弯(每40台车配一个,每个占地约50平方米)、曲线行驶(每40台车配一个,每个占地约230平方米)、侧方停车位(每5台车配一个,每个占地约90平方米),共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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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国标要求国家两项标准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教练车数量:“新国标”取消以往各级别驾校培训车型类别和单类车型数量的要求,但对教练车总数有硬指标,一级驾校不少于 80 辆,二级驾校不少于 40 辆,三级驾校不少于 20 辆。
场地面积:“新国标”还对驾校培训场地面积做了硬性要求。
小型汽车培训机构,要求场地面积最低限度分别为3.3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一、二、三级),单车道总长度最低限度分别为3200 米、1600米和1000米。
驾校每增加一台小型教练车,对应的教练场地面积还要增加 400 平方米。
“新国标”还明确提出,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训练场与公安考试场要彻底分离。
驾校自备“仿真”道路训练场。
场地要求:“新国标”对科目二培训设置增加了模拟城市道路内容,要求驾校在自备训练场的训练车道上,大型车辆培训要增加客运站牌和货运站牌;而小型车辆培训必须增设城市道路模拟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学校区域、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
提供大中型车辆培训服务规定的400米长的高速路,60米长的隧道明确要求训练道路要侧重设置循环路线网,至少设立1 段城市模拟街道,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
应设置符合CJJ152要求的十字形、T字形、环形及模拟道路与铁路交叉口等道路交叉口至少各一个,也可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驾驶模拟器:此外,申办驾校必须安装机动车驾驶模拟器,不同级别驾校模拟器的安装数量也不同。
其中,一级驾校的机动车驾驶模拟器不得少于 20 台,二级驾校不少于 10 台,三级驾校不少于 5 台。
人员配备:“新国标”要求驾校须增设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理论教练员配备数量由原教练车总数的10%调整为3%,结业考核员数为教练车总数的5%,并要求每个培训机构至少配备安全管理员1 名。
并要求教练场内应配备照明设施,为学员开展夜间驾驶训练提供必要条件。
“新国标”的实施,将引发全省驾培市场新一轮“洗牌”,规模较小的驾校可能会被淘汰。
而随着驾校大规模改造的开始,考取驾照的成本也可能被拉高。
车辆类型:按照新国标,将教练车型分类为:教练车车型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场地内道路具体要求:1 、训练道路应按JTG B01的要求建设。
2 、单车道训练道路的路基路面按不低于四级公路建设,行车道宽度不小于3.5 m(不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行车道宽度不小于3.25 m),圆曲线半径不小于30m。
3 、双车道训练道路的路基路面按不低于三级公路建设,行车道宽度不小于6.5 m(不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行车道宽度不小于6.0 m),圆曲线半径不小于65m。
4、除训练项目路段外,容易发生积雪或冰冻情形的场内道路坡度应不大于3.5%,其它地区场内道路坡度应不大于6%。
驾校场地最少达1万平方米以往对驾校等级的分类是按车型来划分的,如一级驾校须至少拥有三种车型的培训业务,二级驾校至少有两种车型。
“新国标”取消了各级别驾校培训车型类别和单类车型数量的要求,但对教练车总数有硬指标,一级驾校的教练车总数不少于80辆,二级驾校不少于40辆,三级驾校不少于20辆。
不仅如此,“新国标”还对驾校培训场地面积做了硬性要求。
以小型车辆驾驶员培训为例,根据“新国标”,将按照规模分为一、二、三级,规模最小的三级驾校教练场地面积,最少都要达到1万平方米。
而驾校每增加一台小型教练车,对应的教练场地面积还要增加400平方米。
此外,“新国标”还明确提出,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训练场与公安考试场要彻底分离。
解读:大型车培训驾校或将减少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快速扩张,不断外延,教练场地已成为驾校面临的最大问题,特别是“新国标”的实施,针对大型车辆的培训科目要求更多,对场地面积要求更高,投入更大,会导致原来很大一部分驾校放弃大型车辆的培训,转而只开展小型汽车培训业务。
对学员方便学车产生一定影响,大型车辆培训驾校的减少,也会造成全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驾校一定数量的减少。
新国标对提供大中型车辆培训服务规定的400米长的高速路,60米长的隧道来看。
变化2:增设城市道路模拟等内容除对教练场地面积、车道长度等硬件设施方面有明确要求外,“新国标”在培训科目设置方面也新增了内容。
“新国标”对科目二培训设置增加了城市道路模拟内容,要求驾校在自备训练场的训练车道上,大型车辆培训要增加客运站牌和货运站牌;而小型车辆培训必须增设城市道路模拟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学校区域、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
此外,申办驾校必须安装机动车驾驶模拟器,不同级别驾校模拟器的安装数量也不同。
其中,一级驾校的机动车驾驶模拟器不得少于20台,二级驾校不少于10台,三级驾校不少于5台。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国标”要求驾校须增设安全管理人员,并要求教练场内应配备照明设施,为学员开展夜间驾驶训练提供必要条件。
解读:学员可举报违规驾校“‘新国标’规定,训练科目设置要求与《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公安部考试要求相一致,其中,小车5项,大车16项。
与旧标准相比,小车科目减少了5项,大车则增加了6项。
”翟晓东介绍,“新国标”对驾校的场地设施、硬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从本月中旬起,全省将拟组织对各级运管机构人员、驾校校长进行新标准的宣贯培训,使大家能够更准确的把握标准的要求,做好“对标”改造完善工作。
后半年,全省驾校将按照新国标进行整改。
整改结束后,学员若发现驾校的培训场地不符合新标准,可拨打96566举报。
另外,学员如在培训过程中遇到吃、拿、卡、要等行为,也可拨打此电话举报。
变化3:学员档案将保留4年以上“新国标”对驾校管理机构和岗位也有明确要求。
在岗位设置方面,非常明确地要求驾校必须增设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和档案室,并要求学员培训档案必须保留4年以上。
另外,“新国标”还明确规定,每辆教练车都必须装有计时系统。
解读:建档方便追责“‘新国标’对培训档案如此重视,主要是方便发生交通事故后实施责任倒查,这就要求驾校必须保证培训质量,也有利于学员对安全驾车意识的培养。
”翟晓东告诉记者,目前,我省的驾校都安装了计时系统。
变化4:驾校教练员资格条件放宽以往对驾校理论教练员的规定为: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且60周岁以下,“新国标”取消了驾校对理论教员的年龄限制,只要符合有驾驶证,从事运输管理和机械方面及汽车相关专业工作的都可以。
原来规定实践教练员必须符合汽车专业、中专学历,“新国标”只要求实践教练员符合中专学历即可。
解读:未来将兴起驾校从业资格培训“开营业性质的货车和客车除了要有驾驶证外,还得具备从业资格证。
”翟晓东介绍,目前,山西省共有90所驾校具备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培训资质,“新国标”实施后,伴随大中型车辆培训驾校数量的减少,全省拥有大型车辆从业资格培训的驾校也会相应减少,且“新国标”明确规定驾校结业考核员应持有二级(含)以上教练员资格证。
因此未来,驾培行业将兴起驾校从业资格证培训。
据悉,目前全省共有700多个二级教练员。
■驾校将朝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业内人士表示,未来,我省的驾培行业将面临一次“大改造”,朝规模化和专业化两个方向发展。
“受到场地等硬性指标的要求,我省一些小规模的驾校将面临淘汰或趋向专业化的培训。
”驾管科翟晓东介绍,“新国标”的实施将大大促进驾校的规模化发展,未来驾校将呈现两种发展模式,一种是大而全,包含所有培训车型的驾校,另一种是只培训小型汽车的专项培训学校,不论哪一种模式,规模化都将是驾校未来发展的趋势,也是未来驾校竞争的关键所在。
结合省交通运输厅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意见的要求和交通运输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开展,省运管局将以新国标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引导驾校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驾驶学习环境。
■收费标准暂不改变记者19日走访省城多家驾校后发现,学习C1车型驾照的价格多在3500元至3600元之间。
山西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我省驾校的收费标准由省物价部门统一制定,其价格调整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目前并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调价通知,各驾校的收费标准暂时不会改变。
驾培行业新国家标准:变化一驾校训练场地面积有了明确标准“对培训场地面积做硬性要求,这应该算是新国标硬件要求中最大的变化。
而部颁行业标准只要在具备规定的培训项目前提下,对培训场地要求并不是很严。
”湖南省驾培办副主任吴尚东介绍,新出台的国标对准入门槛有所提高,对驾培机构培训场地面积方面新增了明文硬性规定。
以小型车辆驾驶员培训为例,根据新国标,将按照规模分为一、二、三级,规模最小的三级驾校教练场地面积最低都要求达到1万平方米,单车道总长度最低要达到1公里,教练车至少要达到20台。
按照一个足球场长105米,宽68米计算,足球场的面积为7140平方米。
也就是说一个驾校最低场地标准差不多等于一个半足球场。
这还是仅针对教练场地,不包括办公场所以及其他设施的占地面积。
每增加一台小型教练车对应地教练场地面积要增加400平米。
对比以前,是没有如此严格规定的,因此仅从硬件场地条件而言,要达到国家标准对不少驾校会有比较大的压力。
驾培行业新国家标准:变化二驾校训练场必须增设城市道路模拟除了包括教练场地面积、车道长度等硬件设施方面的明确要求外,新国标在培训科目设置方面也新增了内容。
新国标对科目二培训设置增加了模拟城市道路内容,要求驾校在自备训练场的训练车道上,必须增设城市道路模拟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学校区域、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
驾培行业新国家标准:变化三驾校训练场教练车要安装计时系统新国标要求,在车载设备方面,所有教练车都要安装计时系统。
这也是今年长沙驾培行业全面实施计时计程培训的重要前提。
目前长沙市教练车总共有6000余台,绝大部分都没有安装计时系统,因此对车辆改造的压力也是相当大的。
驾培行业新国家标准:变化四要求驾校内部增设档案管理岗位新国标对驾校管理机构设置方面,非常明确地要求驾校必须增设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和档案室,并要求学员培训档案必须保留四年以上。
新国标对培训档案如此重视,主要是方便发生交通事故后实施责任倒查,这就要求驾校必须保证培训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学员对安全驾车意识的培养。
一、“大纲”第二阶段“实操”“场地驾驶”部分内容主要依据为新国标关于场地含有“场内训练道路”要求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