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1. 引言在现代商业社会中,破产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现象。
当企业无法偿还欠债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时,破产程序将被启动。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的分配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本文将探讨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案,包括分配原则、程序和相关利益方的权益保护等。
2. 破产财产分配原则破产财产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障各方的权益。
以下是常见的破产财产分配原则:2.1. 等级优先原则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根据其债权的性质和特殊性来确定其在破产财产分配中的优先级。
通常情况下,垫付了破产企业运营费用的债权人享有更高的优先级。
按照等级优先原则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可以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公平性。
2.2. 公平原则在破产财产分配中,需要确保公平性。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权益人应在分配中平等对待,不得偏袒某个利益方。
公平原则的实施可以减少矛盾和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2.3. 效率原则破产财产分配应当基于效率原则,以尽快解决破产案件并实现债务清偿。
高效的破产财产分配可减少破产过程的时间和成本,有利于企业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
3. 破产财产分配程序破产财产分配程序是指在破产过程中,如何进行财产的评估、分配和清偿债务。
以下是典型的破产财产分配程序:3.1. 破产申报和财产评估首先,破产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破产申报。
法院会指派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并编制财产清单。
该清单将列出全部资产和负债。
3.2.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根据破产财产的评估结果,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会商确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该方案通常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按照等级优先原则分配破产财产。
3.3. 分配结果的审批和公告制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需要将该方案提交法院审批。
法院会对方案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进行审核。
审批通过后,破产管理人将公告分配结果,通知债权人。
3.4. 破产财产的清偿债务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的优先权进行清偿债务。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债权大小获得相应的清偿。
破产财产分配报告
破产财产分配报告一、破产财产的情况根据我方对破产企业的清查和评估,共计确定了该企业的破产财产金额为XXX万元。
其中,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以及其他各类财产。
二、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根据破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如下:1. 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支付员工工资是首要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的应付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此,在破产财产分配中,首先需要将员工的工资支付清楚。
2. 还款顺序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在破产财产分配中,还款的优先顺序为:优先偿还破产人的债务,然后再偿还受通知债权人的债务,接着是普通债权人的债务。
债权人的债务将按照其债权金额的大小进行分配。
3. 确定债权和债务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为了确保公平公正,需要仔细调查和确认债权和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债务人和债权人都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和证据来证明其债权债务的存在。
4. 按比例分配根据破产法规定,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破产法院会按照各债权债务的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债务金额的大小,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
三、破产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根据破产财产的情况和分配原则,制定了以下具体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1. 先支付员工工资根据破产法规定,优先偿还员工工资。
根据员工工资的清算情况,将员工工资支付清楚,并保证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偿还破产人债务根据破产人的债务情况,按照先清偿破产人的债务原则,将破产人的债务进行清算和偿还。
3. 还款给通知债权人根据通知债权人的债务情况和债务金额,按照还款顺序,将通知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算和偿还。
4. 分配给普通债权人在破产财产仍有余额的情况下,按照普通债权人的债务比例,将剩余的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5. 资产无法清偿的情况若破产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破产法院会做进一步的裁决,确定破产人和债权人各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监督和申诉为了确保破产财产分配的公正和合法性,破产财产分配过程将受到相关部门和破产法院的监督。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_____公司因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_____元,负债总额为_____元,所有者权益为_____元。
二、破产财产范围经清查和评估,破产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货币资金:银行存款_____元,现金_____元。
2、应收账款:共计_____元,其中经评估可收回_____元。
3、存货:原材料_____元,在产品_____元,产成品_____元。
4、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_____元,机器设备_____元,运输工具_____元。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_____元,专利技术_____元。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1、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_____元。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_____元,包括资产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_____元。
2、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_____元。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_____元。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_____元。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_____元。
四、破产债权的确认经审查确认,破产债权总额为_____元,其中包括:1、有财产担保债权_____元。
2、职工债权_____元,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3、税款债权_____元。
4、普通债权_____元。
五、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在担保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
3、清偿职工债权。
4、清偿税款债权。
5、清偿普通债权。
六、破产财产的分配方式1、货币分配:对于金额较小的债权,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
2、实物分配:对于特定的资产,如房产、车辆等,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相关债权人。
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置方案
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置方案前言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破产是非常常见的,但是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处置却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因为破产企业的财产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债权人、股东、职工等多个利益主体,因此,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处置需要依法进行,并且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以保障各方权益。
本文将就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置方案展开讲述。
立案及清算破产企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定,由法院立案,任命清算组负责清算和分配破产财产。
清算组一般由人民法院指定。
合理的清算方案能够有效保障破产企业各方权益。
清算具体操作包括:•将破产企业资产清单公布于会所或网站上,供债权人登记核对破产企业债务。
•召集债权人会议,报告企业的清算情况和建议清算方案。
•对遗留下来的资产进行清点,拍卖或评估,并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债务偿还。
•联系、协调与调解债权人之间的矛盾,确保破产财产的最大化收益。
处理问题股权在破产企业的财产清算中,处理问题股权成为了一个重点。
问题股权指破产企业持有的股权在破产中存在争议的股权。
如果未能妥善处理问题股权,将影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清算工作的顺利推进。
处理问题股权的几种相关措施如下:•由债权人优先受让拍卖或评估后的股权。
•由股权代表人代表破产企业持有的股权参与债权人会议,并对决定行使表决权的事项作出反应。
•外部投资人参与,另行收购破产企业的股权。
合理处置无形资产对于破产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其处置方案必须谨慎对待,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处理得当,无形资产可以起到破产企业市场重建和生产资料的再利用,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作用。
无形资产处理的建议如下:•重组营销网络,实现产品或服务的盈利。
•进行专利战略,实现专利权的最大价值。
•将无形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使资金得到现实价值。
对职工的妥善解决在破产企业的财产清算过程中,职工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保护对象之一。
就业机会、医疗、养老等利益需要得到合理的安排。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通过与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财产分配⽅案的通过与执⾏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分配⽅案的通过与执⾏
(⼀)表决与通过
清算组提出的分配⽅案,须经债权⼈会议表决通过。
除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表决权外,⽅案应征得有表决权的债权⼈过半数(不含半数)同意,同意分配⽅案的债权⼈代表的债权,还必须达到表决权的债权⼈的债权的半数以上(含半数)。
表决通过后分配⽅案,经法院裁定后执⾏。
如果对分配⽅案的表决结果未同时达到“两个半数”,经两次债权⼈会议审议表决仍未通过的,由清算组申请法院依法裁定。
(⼆)分配⽅案的执⾏
按照《规定》,财产分配可以⼀次分配,也可以多次分配,除未申报债权的外部债权⼈以外(不含外部集资),不得以未出席债权⼈会议为由剥夺债权⼈的合法分配权。
分配应尽可能采⽤现⾦分配,⽆法变现的实物资产及能够实现的债权也可以作为分配对象。
分配的债权由清算组向债权⼈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凭以向债务⼈追偿直⾄申请法院强制执⾏。
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法院报告分配执⾏情况,并申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实务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订
陈 忠义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安徽 大学 法学 院 2 0 0 8级 安徽 合肥 2 0 3 ) 3 0 9 中图分 类 号 : 9 D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 编号 :0 7 0 4 (0 0 1 - 0 2 0 1 0 — 7 5 2 1 )2 0 7 — 1 的别 除权 。在 分配 破产 企业 财产 时 , 先应 当计算 抵押 权 人行使 别 首 除权 的财 产金 额 。抵 押 财产 变价 所得 超 过抵 押债 权 的部 分计 入破 产 财 产 中予 以分 配 。抵 押 财 产变 价所 得低 于抵 押 债权 的部 分计 入 第 三顺 序普 通债 权 参与 分配 。扣 除抵押 权 人行使 别 除权后 , 下的 剩 是 可供 分配 的破 产企 业财 产 。
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 百一十四条规定, 破产财产 的分配应 当以货 币分配方式 进行 。但是 ,债权人 会 议另 有决议 的除 外 。如果破 产财产 得以全部 变现 . 应该 以货币资金 的方式 予 以分 配 . 但 是在法律 实务 中 . 的破产 企业会 遇到应 收账款 没有清 收完毕 , 有 有 的破产企业 会遇到 其他应 收款没 有全部清 收到位 .也有 的破产 企业 会 遇到 固定 资产不 能变价 等 。由于上述种 种原 因导致分 配方式 不能 全 部以货币方式 过行分配 。如果破 产企 业有未清 收完毕的债 权 , 在分 配方 案 中. 以货 币资金和应 收债权相结 合的方式 进行分配 。 可 六、 参加 破 产财 产 分 配的 项 目、 序 及 数额 顺 1 据 《 业破 产 法》 四十 i 条 ,破产 费 用 和共 益 债务 南债 . 根 企 第 “ 务 人 财 产随 时 清 偿 ” 破 产 费 用一 般 包 括 破 产 案 件 受理 费 、破 产 , 公 告 费 用 、 件 诉 讼 费 用 、 政 办 公 费 用 、 守人 员工 资 、 旅 费 案 行 留 差 用 、 权 人会 议 费 用 、 理人 报 酬 和 委 托审 计 及 评估 费 用 、 赁 费 债 管 租 用 、 可 预见 费用 等 . 留的 不 可 预见 费 用 主要 用 于 或有 事 件 以 不 .预 及 可能 清 算延 长 导致 的费用 。 2 根据 《 业 破 产法 》 . 企 第一 百 一 十 三 条 , 列入 第 一 清偿 顺 序 的 债 务 为 “ 产 人 所 欠 职 工 的工 资 和 医疗 、 残 补 助 、 恤 费用 , 破 伤 抚 所 欠 的 应 当 划 入 职工 个 人 账 户 的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用, 以及 法 律 、 政 法 规 规 定 应 当 支付 给 职 工 的补 偿 金 ” 除 了分 行 , 项 计 算 各 自金 额 外 . 重要 的是 计 算发 生 于 20 年 8月 2 最 06 7日之 前 的 职工 债 权金 额 , 3根据 《 . 企业破 产法 》 第一 百一 十 三条规定 , 入第 二顺 J清 偿 列 芋 的债务为破 产人欠 缴的除前 项规 定以外 的社会保 险费用 和破产 人所 欠税 款 以及列入 第三顺序清 偿的债 务为 普通 破产债权 。在法律 实务 中, 企业欠缴 的社 会保险 费用 已计人第 一顺序予 以清偿 。 破产 在第二 顺 序清偿 的主要 国家和地方 的各项税 款 。在第 l序普通 破产债权 匝 中. 抵押权 人没有得 到清偿 的部分 , 要在普通破 产债权 中反映。 七 、 产 财 产分 配过 程 及 结果 破 1 先清 偿 破 产费 用 和共 益债 务 。 实际 可 供管 理 人 分配 的 财 . 优 产总额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如有剩余 , 剩余部分参 与 第 一 顺序 分 配 。 2 偿 第 一顺 序 职T 债 权 。根 据 《 . 清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围企 业 破 产 法 》 一 百 十二 条 关 于 2 0 第 06年 8月 2 7日之 前的 职 T 债权 不 足 以清 偿 部分 . 以该 法 第 一百 零 九条规 定 的特 定财 产 优 先 于对 该 特 定 财 产 享有 担 保 权 的权 利 人 受偿 之 规 定 , 一清 偿 顺 序 中未 获 清 第 偿的发生于 20 06年 8月 2 7日之 前 的 职T 债 权 . 优 先从 有 财 产 应 担 保 的债 权人 享 有担 保 权 的特 定 财产 中受偿 。 3清 偿第 二 、 。 第 顺序 债 务 。 一顺 序 职 T债 权 全部 清偿 完 毕 第 后, 如有 剩 余 , 清偿 第 二 顺 序 税 款 , 有 剩 余 , 能 进 行 最 后 第 需 还 才 / 序普 通 债权 的 清偿 。 l !  ̄
清算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范本
清算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范本清算财产分配方案___股东大会:___年___月___日,____公司召开第___届第___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通过决议解散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___清算组成立并开始清算工作。
现已完成公司财产清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清算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确认。
一、公司财产状况,财产总计___元。
其中:1.现金___元;(1)库存现金___元;(2)银行存款___元;2.非现金财产(1)固定资产变价___元;(2)流动资产变价___;3.债权(1)收取金钱债权___元;(2)收取非金钱债权变价___元。
二、公司债务状况,债务总计___元,其中:(1)清算费用___元;(2)职工工资、劳保费用___元;(3)税务___元;(4)其他债务___元。
三、持股状况(1)普通股___股;(2)优先股___股。
四、分配方案(1)变现后共有现金___元;(2)清偿债务___元;(3)结余___清算财产分配方案元。
普通股份分配比例=结余___元÷普通股面值___元×普通股总股数___股×100﹪。
公司进行清算主要有哪些程序?破产财产分配时依照何种顺序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公司进行清算主要有哪些程序?破产财产分配时依照何种顺序呢?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
下文详细介绍了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的一些手续和清算组的相关情况。
公司解散时,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者外,应当依法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清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一个公司解散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工作程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清算⼯作程序]破产财产分配⽅案的制定
清算组完成了对破产企业各项情况的清算和清理,对各项情况有的业已编制成册,有的业已掌握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接下来,应是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案,并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进⾏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案的制定:
在该⽅案中,应当包括以下⼏个内容:
(⼀)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
(⼆)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总额及构成。
(三)破产企业所⽋员⼯⼯资和社会保险费⽤总额及构成。
(四)破产企业所⽋税款总额及构成。
(五)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
(六)⽤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破产财产分配的程序。
按以下步骤进⾏:
(⼀)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案。
(⼆)破产财产分配⽅案经债权⼈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
(三)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案经法院确认后三⽇内制作分配表。
(四)清算组执⾏分配⽅案,并通知债权⼈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
(五)追加分配。
浅论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
浅论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一、破产财产的变价(一)破产财产的变价破产财产的变价是指破产管理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依法出让给他人而转化为金钱形态的行为。
破产财产依法、合规的变价是破产财产分配的前题,直接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因此必须规范相应的变价方式。
(二)破产财产变价的方式1、评估和拍卖(1)评估破产财产会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如固定资产(房产、设备等)、流动资金(库存商品、材料、应收债权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产权、股权(对外长期投资)等。
管理人应当甄别这些种类繁杂、数量众多的财产,确定这些财产的价值,以保障债权人最大化受偿。
在确定这些财产价值的过程中,第一步即是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破产财产变现的前提,它不仅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也受到评估机构、评估原则、评估方法、市场价值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财产价值的确定通常以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通常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评估机构名册范围内选择)评估为主。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清算价格法等。
(2)拍卖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
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因此,在破产案件中,实现破产企业财产变现的基本方式是拍卖。
(3)流拍的处理关于股权流拍的特殊规定,一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股权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
第一次拍卖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进行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90%。
经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人民法院可以在每次拍卖未成交后主持调解,将所拍卖的股权参照该次拍卖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关于实物财产和无形财产的流拍问题,一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
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破产是正常现象。
破产管理人是负责破产企业清算、重整等事务的法定机构。
分配方案则是破产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和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破产财产分配计划。
本文将详细介绍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的相关内容。
一、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概述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企业破产财产进行清查、评估、处理和分配的工作计划。
分配方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维护社会稳定。
二、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的制定原则1.公平原则:破产财产分配应当公平、公正,确保所有债权人按照法定顺序和债权比例受偿。
2.优先原则:破产财产分配时,应优先保障职工债权、税收债权等具有优先权的债权。
3.效率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尽快制定分配方案,提高破产财产的清收和分配效率。
4.合法原则: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应符合我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1.破产财产的清查和评估:破产管理人应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评估财产价值,为分配方案提供依据。
2.债权申报和审查:破产管理人应组织债权申报,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的性质、金额和受偿顺序。
3.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分配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职工债权;(3)税收债权;(4)普通债权。
4.分配比例:破产管理人应根据破产财产的实际清收情况,确定各债权的分配比例。
5.分配时间:破产管理人应制定分配计划,明确分配时间表,确保分配工作有序进行。
四、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的执行与监督1.破产管理人应严格按照分配方案进行破产财产的分配。
2.债权人会议应对破产管理人的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破产管理人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及时报告分配工作进展情况。
4.在分配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破产管理人应依法调整分配方案,并报债权人会议审议。
总之,破产管理人分配方案是破产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程序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向行职责,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2.债权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共同推进破产程序。
3.债权人有权依法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债权人有权监督破产财产分配过程,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六、财产分配程序
1.财产调查:管理人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编制详细财产清单。
2.债权申报与审核: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管理人负责审核确认。
3.方案制定:管理人根据财产调查和债权审核结果,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并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5.财产变现: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变现。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第1篇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一、背景
鉴于债务人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为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财产分配原则
1.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债权人按照法定顺序和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2.顺序原则:按照法律规定,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然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各类债权。
完毕。
2.共益债务: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债务。
3.劳动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税款:债务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5.无财产担保债权:债务人欠缴的普通债权。
6.财产分配:管理人按照分配方案进行财产分配。
7.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合理、公正的分配。
这一方案的实施,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应当明确破产财产的范围和规模。
破产财产包括企业的资产、债务和其他权益,其范围应当明确界定,规模应当清晰明了,以便于后续的分配工作开展。
其次,应当确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通常是按照法定优先顺序进行的,比如先清偿破产费用、劳动者工资等。
在确定清偿顺序时,应当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合理公正。
然后,需要制定具体的财产分配方案。
财产分配方案应当综合考虑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债务情况以及债权人的权益,制定出合理的分配比例和方式。
在制定方案时,应当充分听取债权人的意见,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另外,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还应当明确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权限。
破产管理人作为负责管理破产清算工作的专业人士,其在财产分配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应当得到明确规定,以便于其有效地开展工作。
最后,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
监督机制应当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由破产管理人和相关部门进行,外部监督主要由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
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破产财产分配中的不当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总之,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各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合理、公正的分配,才能有效地化解破产企业的债务问题,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在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债务清偿和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管理人处置破产财产的方案
管理人处置破产财产的方案
1. 资产清单和评估,首先,管理人需要编制详细的资产清单,
包括破产债务人的所有资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
然后
对这些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2. 资产处置,管理人可以通过拍卖、协商转让、委托代理等方
式处置破产财产。
在确定处置方式时,需要考虑市场情况、资产性质、债权人利益等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3. 债权清偿,管理人需要根据破产法律的规定,按照优先顺序
对债务进行清偿。
通常情况下,先清偿优先债权人的债务,然后是
普通债权人。
在资产处置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债权人披露清偿情况,并进行债权登记和分配。
4. 合法程序,管理人在处置破产财产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这包括依法公告、征得债权人同意、报备破产法院
等程序,以保障债权人和破产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5. 监督和报告,管理人需要向破产法院和有关部门提交资产处
置计划和报告,接受监督和审查。
同时,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债权人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披露处置情况,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总之,管理人处置破产财产的方案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债权人利益,同时尽可能实现破产债务人的资产价值,促进债务清偿和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定
破产财产分配⽅案的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案的形成依据 破产财产分配的程序 破产财产分配,既是破产清算的⼀个过程和环节,也是破产清算的⼀个结果。
破产企业债权⼈的全部利益体现在破产财产的质和量上,破产程序的要旨之⼀,就是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将破产财产公平地分配给全体破产债权⼈。
要分配破产企业财产,不能不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案,⽽此⽅案的制定,可以说是管理⼈义不容辞的⼯作。
破产财产分配⽅案的形成依据 本⽂所讲的破产财产的构成,是指经过破产清算后的破产财产的构成,是指作为清算结果的破产财产的构成,是指现存的、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的构成。
在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案时,交待⼀下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的总额及其构成的意义在于:⾸先,让全体破产债权⼈清楚,作为总额的破产财产是怎么来的,各项财产⼤致清算的结果,包括变现的财产的价值等。
其次,让⼈民法院了解破产清算的过程和结果怎样,尤其是将破产财产的构成交待清楚,实际上已经相当于向债权⼈和⼈民法院交待了清算的过程和管理⼈所做的清算⼯作。
因为破产财产的每⼀项构成,可以肯定地说,都是管理⼈实际进⾏清算的结果。
没有管理⼈的清算⼯作,就不会有清晰的、数额明确的破产财产构成。
再次,便于⼈民法院和债权⼈监督管理⼈的⼯作。
破产财产构成情况,从总体上反映出破产清算⼯作的业绩情况和质量,同时,也会反映出破产财产有⽆遗漏,由管理⼈变现的财产是否已变现,已变现的财产是否列⼊破产财产构成中,这样可以避免因管理⼈的⼯作疏忽⽽导致现成的破产财产流失。
管理⼈在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案时,如果未交待破产财产的构成情况,只讲破产财产总额是多少,谁都不清楚总额的破产财产是怎么来的,哪些财产的变现值怎样、有⽆遗漏等,这样笼统地概括破产财产总额,既反映不出管理⼈的⼯作过程和⼯作质量,⼜让⼈民法院和债权⼈会议⽆法实施监督职能。
所以,管理⼈在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案时,⼀定要交待清楚破产财产的构成情况。
破产企业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的构成因每个破产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有差异,但具有普遍性的构成如下: 1.库存现⾦,即管理⼈接管破产企业时,由破产企业财务⼈员向管理⼈移交的破产企业库存的现⾦。
破产分配方案
1.按照法定清偿顺序,依次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2.同一顺序的债权,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时,各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获得部分清偿。
4.如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出现新的债权,需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和比例加入分配。
五、破产分配程序
1.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
2.债权审核:破产管理人负责对债权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债权性质、金额等信息。
3.召开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定期召开债权人会议,报告破产财产状况、分配方案等事项。
4.通过破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讨论并通过破产分配方案。
5.破产分配实施:破产管理人根据破产分配方案,及时、公正地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六、破产分配监督
2.本方案自债权人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本方案的修改、补充,需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4.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破产管理人所有。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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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所有债权人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获得破产财产的分配。
3.透明公开原则:破产分配过程保持公开透明,接受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有序清偿原则:按照法定清偿顺序,优先满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债权等。
三、破产分配范围及顺序
1.破产分配范围:包括破产企业名下的全部财产,如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3.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各界有权对破产分配过程进行监督。
4.如发现破产分配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七、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精选7篇)
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精选7篇)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篇1自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裁定受理河南省________公司破产申请后,截止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所作为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清理、审计、评估、清算工作已经结束。
在坚持公平的财产重新分配原则、保障财产分配有序的原则、破产财产的价值增值原则及社会共同利益协调原则的基础上,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第114条、第115条的规定,拟订了如下分配方案。
(一)破产财产清算情况经资产评估部门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后,管理人依法委托----拍卖公司进行了拍卖,扣除拍卖佣金_____元后,实际变现人民币_______元,库存现金________元,银行存款________元,破产财产总计________元。
(二)破产债权情况在法院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间内,债权人申报债权额为________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共________元,普通债权共________元。
以上债权经第一次债权人核查并经人民法院确认为有效债权,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职工债权(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费用)已经管理人调查后归入破产债权(职工未提出异议),共________元,破产人所欠税款共________元。
债权人申报的普通债权、总计共________元。
(三)破产财产分配情况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________元和共益债务________元及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共________元)后,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共________元,普通债权清偿比例_______。
破产财产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1.支付职工债权共________元,清偿比例为100%。
2.支付破产人所欠税款共________元,清偿比例为100%。
3.支付普通债权共________元,清偿比例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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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种类债权金额分配比例分配金额分配方式职工债权现金清偿税款债权
普通债权
四、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1. 分配方式
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
由法院裁定确认后,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将通过银行转账的
方式向债权人支付货币形式的分配款。
参加本次分配的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本分配
方案后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接受货币分配款的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
管理人根据
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转账支付,或者由债权人领取。
2. 分配步骤
(列明分配次数和时间,拟实施数次分配的,应当说明实施数次分配的理由。
)
3. 分配提存
(1)截至年月日,尚有笔债权暂缓确认。
上述暂缓审查债权待
相关审查条件具备后管理人将继续完成审查工作并向全体债权人通报,同时亦将及时编制债
权表并提交全体债权人进行书面核查。
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将其分配额提
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管理人将申请法院将提存的分配额分
配给其他债权人。
(2)如因参加本次分配的债权人未按本分配方案要求及时向管理人提交接受货币分配款的
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导致管理人无法支付清偿款项的,管理人依法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118条之规定进行提存。
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
分配的权利,管理人依法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五、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
1. 管理人报酬
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依法开展并完成了各项清算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果,使得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具备了终结破产程序
的条件。
本案公司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为人民币(大
写)(¥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确定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大
写)(¥元)。
2. 关于本次分配方案的后续执行
本次破产财产分配之后,对于无需支出的款项,管理人将在终止执行职务前根据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直接将相关金额后续支付给债权人。
在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后续执行时,管理人将不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而由管理人依法另行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在报请法院批准后径行实施。
3. 其它事项
本次分配之后,因客观原因,尚有部分遗留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处理,为此还将继续发生破产费用,该等后续发生的费用从预留的破产费用中支出,并在后续分配中具体列明。
六、关于分配方案的风险提示
为顺利执行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特别提示如下:
本分配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管理人将按照各债权人提供的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债权人以货币形式支付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款项。
因债权人自身和/或其关联方的原因,导致分配款项不能到账,或账户被查封、冻结、扣划,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债权人自行承担。
此外,将来可能存在的追加分配款项亦将根据债权人提供的账户直接支付。
债权人名称、联系方式或收款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
对于管理人在执行分配方案时仍无法通知到的债权人,管理人将提存其分配款项,因提存分配款项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债权人自行承担。
需提请全体债权人特别注意的是,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破产财产分配额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8条之规定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七、破产程序终结后的追加分配
分配方案执行完毕之后,将由管理人申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在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发现有可供分配的财产的,将依法实施追加分配。
若追加分配的,管理人不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制
订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方案,报告法院后执行。
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后,由管理人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负责执行。
附件:1. 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
2. 参与分配债权人表
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