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公司清算一般流程包括哪些
公司清算⼀般流程包括哪些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就要遵守相应的流程,但是我们要知道对于其中的流程包括哪些?这是⼤家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进⾏清算。
我们可以从本⽂的内容中进⾏详细的了解。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清算⼀般流程包括哪些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有限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成⽴清算组。
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起15⽇内成⽴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民法院负责并报告⼯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债权⼈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成⽴之⽇起10⽇内通知债权⼈,并于60⽇内在报纸上⾄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次债权⼈会议召开的⽇期。
三、召开债权⼈会议。
所有债权⼈均为债权⼈会议成员。
第⼀次债权⼈会议由⼈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会议在⼈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要求时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内属于他⼈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通过清算组取回。
五、确认破产债权。
公司资产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资产清算的顺序是什么一家公司如果经营不顺利,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后,会有一定的资产清算程序,然后对债务进行偿还也是有一定的清偿顺序的。
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公司资产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公司资产清算的顺序是什么一、公司资产清算的顺序是什么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
这是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的法定清偿程序,它是根据公司债务的性质,全面衡量其轻重而确定的,与一般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不一样的,应当重视其特点。
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日期,清算程序,清算方法,财产作价和清算的依据,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等事项。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工作的开展、资产及负债情况、债务的处理、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二、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
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破产清算全流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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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财务报表、债务清单等相关材料。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第一步是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申请可以由企业自愿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
在申请中,企业应提供相关财务文件和债务清单等证据,以证明其已经无法偿还债务。
2.破产管理人的任命: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后,法院会任命一名破产管理人来管理企业的财产和资产。
破产管理人可以是专业的清算公司或律师等。
3.资产评估与清单编制: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并编制资产清单。
资产清单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所有可变现的资产。
4.清偿债务的工作: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债务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债务的优先级和清偿顺序。
优先级较高的债权人将优先受偿。
破产管理人会与债权人进行谈判,以达成债务清偿的协议。
5.资产变现:破产管理人会采取各种方式变现企业的资产,包括拍卖、出售或租赁等。
变现所得将用于清偿债务。
6.债权登记与核对:债权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登记其债权金额。
破产管理人将核对债权登记,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7.债权分配与清偿:根据债权的优先级和登记情况,破产管理人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将先行受偿,其余债权人根据债务的优先级和资产变现情况逐渐清偿。
8.破产清算报告的提交:破产管理人将在清偿完债务后编制一份破产清算报告,并提交给法院和相关部门。
报告中包括企业的资产清单、债务清单、债权清偿情况等信息。
9.企业解散: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将被解散,并被从工商注册系统中注销。
总结起来,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流程包括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的任命,资产评估与清单编制,清偿债务的工作,资产变现,债权登记与核对,债权分配与清偿,破产清算报告的提交,企业解散等环节。
整个流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注重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得到合理清偿。
清算时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
清算时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清算是公司注销前的必要步骤,通过清算,评估核定公司财产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对公司财产进⾏分配处理,清算的主要⽬的是维护债权⼈的权益,其次才是股东的利益。
既然说到了清算的⽬的,我们就必须要了解清算时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公司财产不能随意分配,《公司法》对此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店铺⼩编告诉您。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付清算费⽤(⼆)职⼯⼯资和劳动保险费⽤(三)缴纳所⽋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五)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例分配。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例分配。
这⾥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
⼆、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成⽴清算组。
(⼆)通知或公告债权⼈,清算组应当在成⽴之⽇起10⽇内通知债权⼈,并于60⽇内在报纸上⾄少公告3次。
债权⼈应当⾃接到通知书之⽇起三⼗⽇内,未接到通知书的⾃第⼀次公告之⽇起九⼗⽇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登记债权。
债权⼈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登记。
(四)制定清算⽅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顺序,⽀付清算费⽤、职⼯⼯资和劳动保险费⽤,缴纳所⽋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顺序,按第⼀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例分配。
公司财产在未按第⼀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确定并实施清算⽅案。
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案执⾏。
(六)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其内容⼤体包括:1、公司解散原因及⽇期;2、清算组的组成;3、清算的形式;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6、清算⽅案;7、清算⽅案的执⾏情况;8、清算组成员履⾏职责情况;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清算公司财产的顺序是怎样的
清算公司财产的顺序是怎样的⼀家公司解散或者破产的时候是需要对公司进⾏清算的,以清偿公司存续期所⽋的债务。
公司清偿债务的时候有⼀定的清偿顺序,那么清算公司财产的顺序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清算公司财产的顺序是怎样的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1)⽀付清算费⽤;(2)职⼯⼯资和劳动保险费⽤;(3)缴纳所⽋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例分配。
公司清算需注意的问题1、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核⼼区分是资⾦问题,若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的,需要进⼊破产清算。
其次,是适⽤法规,解散清算,主要依据《公司法》,⾃治程度较⾼;破产清算,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对公司约束较⾼。
2、清算程序会有法院介⼊吗⼀般情况下,公司符合解散条件,由公司⾃⾏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起⼗五⽇内成⽴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员组成(《公司法》第⼀百⼋⼗三条)。
特殊情况下,法院会介⼊清算程序。
公司逾期不成⽴清算组进⾏清算的,债权⼈可以申请⼈民法院指定有关⼈员组成清算组进⾏清算,法院受理后,清算程序由法院组织。
3、清算期间公司还可以对外经营吗公司进⼊清算程序以后,主要的任务是清产核资,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关的经营⾏为。
4、清算组依何程序通知、公告债权⼈清算组应当⾃成⽴之⽇起⼗⽇内书⾯通知全体已知债权⼈,并于六⼗⽇内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
5、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仍以公司作为诉讼主体。
已经成⽴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6、清算期间有多长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逾期不成⽴清算组的,由⼈民法院组织清算,清算组应当⾃成⽴之⽇起六个⽉内清算完毕。
因特殊情况⽆法在六个⽉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民法院申请延长。
公司破产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流程是怎样的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成立清算组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每天都有新的公司成立,而每天也有一些经营不善的公司宣布破产。
然后公司在宣布破产后并不马上消失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公司破产也是有一定流程的,究竟公司破产流程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一、申请的提出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
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
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
国发[1994]59号文指出,试点城市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
如从反面解释,没有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不能实施破产。
又据国发[1997]10号文补充通知的精神,未列入兼并破产和解困企业名单的企业也不能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可按[1997]2号文的规定,以其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
《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可见,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即使达到破产界限,也不得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这样看来,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能否行使完全取决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愿,从而使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流于形式。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一)严格审查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根据我国《破产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申请或被申请的破产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比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被认为其具备了破产主体资格的,予以受理;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原则上不予受理:一是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二是取得还债担保,并能够从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很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的问题,导致公司经营不下去,需要进⾏破产处理,那么关于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呢,多了解⼀些法律程序还是⽐较好的。
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下内容为您答疑解难,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是指破产⼈或债务⼈依法向众多情况的债权⼈清偿债务的先后顺序,⽽且,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前⼀顺位对特定财产实施分配后还有剩余财产时,后⼀顺位的债务才可能得到清偿或部分清偿。
顺序为:(1)破产费⽤;(2)共益债务;(3)有优先受偿权的⽋付⼯程款;(4)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债权;(5)有财产担保的债权;(6)职⼯债权;(7)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8)其他债权。
⼀般⽽⾔,破产时所谓的优先受偿权,主要指的则是以上第六顺序以前的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破产费⽤1.偿付。
实践中,破产费⽤⽀出⼏乎全凭借债维持,因为企业破产,⽆论是破产企业⾃⼰申请或者是因债权⼈申请,企业破产前账⾯⼏乎全⽆现⾦,所以费⽤⽀出只能由管理⼈借款筹集。
现破产法规定:(1)破产费⽤由债务⼈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财产不⾜以清偿破产费⽤的,管理⼈应当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2.分配:(1)当破产财产分配时不存在抵押债权或其他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时,破产费⽤的清偿可直接从破产财产变现所得的合计数中扣除。
(2)如果破产财产的变现是将不同属性的资产分组拍卖分别实施,就必须将破产费⽤进⾏分解,分摊到特定的破产财产组合中。
分摊破产费⽤有直接扣除和按⽐例分摊两种⽅法:(1)直接扣除。
对于与特定优先受偿债权相对应的破产财产组合变现时⽀付的破产费⽤,例如拍卖费⽤、销售税⾦、过户费⽤等,可按照变现时的实际开⽀作为各特定财产组合的破产费⽤;(2)按收⼊⽐例分摊。
对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审计评估费、破产⼯作⼈员⼯资和办公费等其他各项费⽤,可按照收⼊与费⽤相配⽐的原则,按收⼊⽐例分摊到各特定财产组合中。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热门城市:乌兰浩特市律师东光县律师湖州律师红山区律师舟山律师绍兴律师宏伟区律师突泉县律师衢州律师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时,就可以申请公司破产,那么,▲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作为公司员工的大众的利益是否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障呢?今天小编在文中将会为大家解答这些疑问,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其他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对于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二、破产清算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法律常识: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法律常识: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2、欠职工的工资、本应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员工社保费用以外由公司负担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工资优先及最新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
公司破产工资优先及最新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每一天都有很多企业倒闭宣布破产,在公司宣告破产后,紧接着就是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在清算结束后公司也就消灭了法人资格。
此时公司既然都不复存在了,那么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自然也就要解除。
那么公司破产工资优先吗?在公司破产之后员工会有多少赔偿呢?公司破产工资优先吗?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二、法律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之后是会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处理,一般劳动者的工资是会先清算出来,然后再按照其他的程序处理,劳动者不用担心自己的工资拿不到手。
对于公司破产之后员工工资如何处理,不清楚的人就应该要找专业华律网律师帮助你。
最新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院破产清算流程,破产清算程序
法院破产清算流程,破产清算程序(一)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
(二)破产清算组在清理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三)破产清算组在评估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四)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变现处理阶段的工作。
热门城市:莱芜律师抚松县律师临城县律师广州律师靖宇县律师内丘县律师内江律师临江市律师柏乡县律师当公司面临一系列的债务危机的时候,就可能面临破产的危险。
在公司宣布破产之前,需要进行相关的程序和申请,这样才能宣告破产。
那么▲法院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呢?清算又有哪些法律性质,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相关介绍。
▲一、破产清算组的法律性质根据《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意见》的有关规定和破产法理论,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不必然引起破产宣告,破产申请的提出在理论上通常被认为是申请向人民法院待命破产请求权,迫使债务人以其最大的偿债能力来公平、公正地清偿债务。
因此,只有在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时,才依法宣告破产,也正是从破产宣告时开始,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才是真正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程序,也就是破产清算程序。
当然,在当代,破产立法已逐渐由清算主义转向再建主义,故在再建主义的理论下,认为破产程序是以法院受理而开始的,而酝酿中的我国破产法也在考虑这一问题。
▲二、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各国破产法都会无一例外地作出规定,且不尽相同,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由法院选任,即由法院待命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权,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认为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居于主导地位,独立行使对破产案件的审判权,不受债权人会议的影响,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不服的,只能向法院提出异议。
我国实际上采取这一做法;二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即由债权人选任破产管理人,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认为,破产程序是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的,负责破产清算的机构应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三是债权人会议选任和法定权力机关指定相结合,以债权人会议选任为主,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未能选任出破产管理人的,则由法定机关任命破产管理人。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受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年轻人并不能满足去打工的现状,有条件的就想要自己成立公司,但是因为经营不善就会导致破产。
当企业破产后就会进行财产清算,然后就会确认公司的清偿顺序,这样可以最大化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很多人对破产清算受偿顺序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
▲一、破产财产受偿的先后顺序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抵押的债权在抵押物上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公司已破产,甲某本人的财产除有抵押的部分外只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债权没有优先之说,都是平等的。
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
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流程(一)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
(二)破产清算组在清理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三)破产清算组在评估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四)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变现处理阶段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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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院判决破产的企业需要根据▲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流程进行破产的清算。
虽然是经过法院判决的,但是破产程序还是要按照规定的清算流程来。
接下来,小编将介绍一下具体清算流程。
▲一、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流程1、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一)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三)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四)清算终结。
(五)注销登记。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时有发生。
企业破产应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法院会组建清算组,对企业开展全面核查。
▲破产清算完成后,企业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了。
因此,破产清算这一环节非常重要。
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下面小编通过这篇文章和大家讲一讲。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是怎样的?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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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做生意是有风险的,尤其还是在外国做生意。
那么假设真的不幸在外国开设的公司倒闭了,公司破产清算发达国家的清算流程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清算时候,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一、发达国家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
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破产公司清算的顺序是先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成立的,负责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具体的清算,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这是自清算组成立十天之内要通知到债权人的,随后会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和债权,最后一步才会拨付相应的破产费用。
▲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一、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五、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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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
清偿顺序
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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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是我们都不愿意遇见的事情。
有些企业破产之后还会剩下一些资金,或是不动产。
面对这些财产该怎么分配呢?破产清算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遵守市场规则,安抚合作人、员工和同行的情绪。
如果您置身于“破产风波”中,建议您先了解▲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为您解除疑惑。
▲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
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一)优先拨付:
1、破产费用: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
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债权人会议费用等)。
2、清算期间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生活费、医疗费
3、国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
(二)第一顺序清偿款项: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国有企业在破产前为维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
项;
3、破产企业欠职工集资款;
4、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
5、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求偿权,企业欠非正式职工的劳动报酬。
(三)第二顺序清偿款项:所欠税费
(四)第三顺序清偿款项:破产债权
整个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各种问题均以裁定方式作出,除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和申请复议,但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可以说是相当复杂,要先由董事会的决定然后成立相关清算小组,最后由银行和相关单位宣布破产。
在进行破产财产清偿的的时候要注意顺序,区分出优先支付的人,最后不要忘了清还债务。
想要避免破产的遭遇就要加强公司的管理和各个部门的监督。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您现在清楚了吗?破产清算不是小事,还是建议您找到相关律师进行咨询。
公司破产重整流程是什么
公司破产是如何申请和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