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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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

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

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一、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是独立于其设立人和股东的,对公司债务,只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股东个人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超过出资额的部分,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

所以,公司破产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消灭。

公司申请破产之后会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债务的问题,并不是就不管债务了,既然申请了破产之后肯定是能够进入到破产清算的程序中。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是破产程序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们的原则和顺序如下: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律师费、管理费、清算费用等。

破产费用的支付是优先级最高的,必须优先清偿。

破产费用的支付满足”先到先得“的原则,即最先提出申请的破产债权人的破产费用优先得到支付。

2. 共益债务清偿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一起向破产财产提出的债权申请,如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共益债务的清偿是第二优先级的,必须在破产费用清偿之后进行。

共益债务的清偿满足”比例分配“的原则,即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大小来分配破产财产。

3. 债权清偿
债权清偿是指优先受偿的债权人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逐一得到支付债权本金和利息。

债权清偿的优先级最低,必须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之后进行。

债权清偿的优先级顺序是:(1)优先受偿债权;(2)一般受偿债权;(3)次级债
权。

同时,同一类型的债权人之间,也遵循”比例分配“的原则,即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大小来分配破产财产。

总的来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是优先受偿的,而债权清偿则是最后进行的。

在破产程序中,必须按照以上原则和顺序进行清偿,以保证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很多人在知道自己所在的公司要面临破产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觉得老板会比较落魄。

但是其实有的时候申请破产反而是对老板的资产的一种保护。

但是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甚至还有误会。

接下来就由我为您解答有关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的问题。

一、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公司倒闭老板跑路了作为员工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保险等费用,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需要向法院申请资产保护以及公司资产清算拍卖。

因为公司如果申请破产进行资产清算的话,公司剩余的资产首先是清偿员工工资的,除了拿到工资员工还可以得到一笔补偿金,这样对员工来说是最有利的。

二、破产清偿根据《破产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只有清偿完第一顺序后,才能清偿第二顺序,依法类推。

从清偿顺序来看,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被列为第一顺序,似乎重点保护企业职工的利益。

问题在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不受该顺序的限制,而就其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这就使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清偿置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之后,显然不利于保护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主义国家重视职工的基本生活利益,重视社会安定,企业破产意味着职工失业,失业则意味着其生存发生危机。

因此,《破产法》应规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障费用最为优先的清偿顺序,以最大限度避免破产的消极因素及其负面效应。

三、与公司破产后老板怎么办有关的法律规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第七十四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热门城市:乌兰浩特市律师东光县律师湖州律师红山区律师舟山律师绍兴律师宏伟区律师突泉县律师衢州律师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时,就可以申请公司破产,那么,▲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作为公司员工的大众的利益是否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障呢?今天小编在文中将会为大家解答这些疑问,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其他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对于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二、破产清算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1。

0分,共20。

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 债务人B 债权人C 申请人D 被申请人【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申请的提出。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债务人所在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2题某破产企业登记的债权人有9人,登记的债权总额为3000万元。

其中有2位债权人的债权9007元有破产企业的财产作担保,债权人未声明放弃优先受偿权.现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如果全体债权人都出席了会议,下列情形可能通过特别决议的是()。

A 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B 有3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C 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200万元D 有4位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00万元【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特别决议,首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本题为4人以上)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模考吧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本题为3000—900=2100(万元)的2/3,即1400万元以上].第3题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定期间内被查出,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法律规定按原来已确定的清偿顺序与债权数额分配。

该期间是()。

A 6个月B 1年C 3年D 5年【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

0分【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的处置。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法律规定按原来已确定的清偿顺序与债权数额分配。

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就所议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通过。

A、全体董事的过半数B、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C、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D2ABCD3A.1B.2C.3D.54()。

ABCD5、在我国,按照投资者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企业可以划分为()。

A、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B、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C、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D、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6、甲于5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

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

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

则此要约()。

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得任意撤回C、无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D、无效,因为要约可以任意撤回7、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首先应当清偿的是()。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BCD8ABCD9ABCD10的是(ABC、监事会成员中应包括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D、企业负责人可以兼任监事会成员二、多项选择题1、重要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书面形式可以有多种形式,其中包括()。

A、合同书B、电报C、传真D、电子邮件2、下列哪些事项可以列入也可以不列入合伙企业协议()。

A、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B、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C、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D、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A、未履行的合同被清算组解除后,依照合同的约定债务人给对方的违约金BCD123、()任?万元,甲、12、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甲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人代表和公司总经理。

3、由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公司监事。

4、公司成立后,不足资金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并计划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财工字〔1996〕226号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财工字〔1996〕226号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正文:----------------------------------------------------------------------------------------------------------------------------------------------------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企业破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试行破产,应坚持依法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和妥善安置职工的原则,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

三、各级主管财政机关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与企业破产的全过程,在企业破产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制订企业破产预案;(二)参与破产清算组,负责办理与破产财产保管、清理、估价、处置以及分配等有关的财务事项;(三)参与审批濒临破产企业的分立方案,包括帐务分设方案、资产分离方案、债权债务分离方案、留存收益分配方案;(四)收缴剩余的破产财产及其处置收入;(五)对企业破产中其他各项财务活动依法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在宣告破产,成立破产清算组后,企业应接受清算组的指导,协助清算组对企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各项资产损失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

在财产清查基础上,企业应编制财产清算表以及至企业宣告破产日止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等财务报告,移交清算组,同时报主管财政机关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当妥善保管本企业的帐册等财务会计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等。

五、破产财产是指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拥有的全部财产以及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法律常识: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法律常识: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2、欠职工的工资、本应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员工社保费用以外由公司负担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详细讲解

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详细讲解

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大陆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企业破产、重整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内容复杂,牵涉面广,需要深入研究。

本文将对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进行详细的讲解,以期帮助读者对相关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是对企业破产财产的处理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破产企业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予以清偿:(一)破产清偿费用;(二)破产债务;(三)优先受偿权债权;(四)次顺位债权;(五)普通债权。

2. 破产企业全部破产财产还清破产债务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仍有未清偿的债权的,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应当无条件清偿。

3. 破产企业全部破产财产还清破产债务后,本企业及其债务人的担保人、保证人有清偿连带责任的,有清偿连带责任。

4. 破产企业转让、以租借、抵押、出质的财产,取得财产的受让人、承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有权按照相应的权利取得清偿。

以上是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主要内容,下面将对其中的细节和涉及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析。

二、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在破产清偿时,需要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是清偿破产的费用,这包括了破产清偿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管理费用、诉讼费等。

其次是清偿破产债务,即破产企业所欠下的各项债务。

然后是清偿优先受偿权债权,这些债权享有相对优先受偿权利。

其次是次顺位债权,最后是普通债权。

这种清偿顺序的规定,是为了保障不同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出现先来后到的情况。

三、破产清偿后仍有未清偿债权的处理当破产企业全部破产财产还清破产债务后,如果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仍有未清偿的债权,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应当无条件清偿。

这意味着,在破产清偿完成后,如果债务人仍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人需要按照相应的义务进行清偿,不能以破产为由拒绝履行清偿义务。

四、担保人、保证人的清偿责任在破产清偿完成后,如果破产企业及其债务人的担保人、保证人有清偿连带责任,同样需要履行相应的清偿责任。

民事诉讼与仲裁历年试题及解析(上)

民事诉讼与仲裁历年试题及解析(上)

一、单选题:(2002年)21.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

1997年李平与王坚固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子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

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

2000 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市甲区法院市乙区法院市丙区法院市丁区法院答案及解析:D 本题考管辖。

《民诉法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2.周童(5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

林层的父亲林呵要求周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万元。

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

林家无奈只好诉至法院。

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本案原告是林晨,其父林坷是林晨法定代理人,被告是周童,其父周志伟是周童的法定代理人,李霞是证人B.本案被告是周童,周志伟是其法定代理人,李霞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本案原告是林河,被告是周志伟和李霞D.本案原告是林坷和林晨,被告是周志伟、李霞和风童答案及解析:A 本题考诉讼参与人。

《民诉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可见任何自然人皆具有当事人能力,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本案中,周童是造成损害之人,林晨是受到损害之人,他们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之人,理当作为原被告参加诉讼。

又根据《民诉法》第57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民诉法》意见第67条:“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原被告各自父亲(监护人)是法定诉讼代理人。

2022年-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2年-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2年-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单选题(共40题)1、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中国的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则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主体是:( )A.涉外仲裁委员会B.人民法院C.当事人D.外交机关【答案】 C2、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进人强制执行程序。

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若光明公司的財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应当委托財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B.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可以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行为和人身C.若该执行法院将案件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出现情况需要中止执行,则由受托法院作出裁定D.被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债务期间,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答案】 D3、公示催告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案件应当如何审理?()A.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可以独任也可以合议审理C.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D.由院长决定审理方式【答案】 C4、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

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

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

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A.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有效B.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无效C.该《协议》为允包合同,有效D.该《协议》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答案】 B5、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

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A.该借款纠纷案件自动转入诉讼程序B.因为双方当事人都不愿以诉讼方式解决,该案不能自动转入诉讼程序C.因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李某不同意提起诉讼,该案不能自动转入诉讼程序D.因为债务人张某不同意提起诉讼,该案不能自动转入诉讼程序【答案】 C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一定顺序清偿。

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 ,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 ,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包括哪些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包括:评估报告概述、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评估报告书摘要、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备查文件、评估报告书装订评估说明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评估明细概述、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

热门城市:龙城区律师宣化区律师黔东南律师朝阳县律师下花园区律师玉溪律师建平县律师昭通律师保山律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时,就可以申请公司破产,那么,▲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呢?今天小编将在文章中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评估报告概述、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评估报告书摘要、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备查文件、评估报告书装订评估说明撰写评估说明的基本要求、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评估依据的说明、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评估结论及其分析评估明细概述、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二、破产清算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

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受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年轻人并不能满足去打工的现状,有条件的就想要自己成立公司,但是因为经营不善就会导致破产。

当企业破产后就会进行财产清算,然后就会确认公司的清偿顺序,这样可以最大化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很多人对破产清算受偿顺序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

▲一、破产财产受偿的先后顺序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抵押的债权在抵押物上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公司已破产,甲某本人的财产除有抵押的部分外只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债权没有优先之说,都是平等的。

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

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财产分配: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财产分配给债权人。
7.程序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向行职责,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2.债权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共同推进破产程序。
3.债权人有权依法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债权人有权监督破产财产分配过程,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六、财产分配程序
1.财产调查:管理人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编制详细财产清单。
2.债权申报与审核: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管理人负责审核确认。
3.方案制定:管理人根据财产调查和债权审核结果,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并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5.财产变现: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变现。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第1篇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一、背景
鉴于债务人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为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财产分配原则
1.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债权人按照法定顺序和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2.顺序原则:按照法律规定,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然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各类债权。
完毕。
2.共益债务: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债务。
3.劳动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税款:债务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5.无财产担保债权:债务人欠缴的普通债权。
6.财产分配:管理人按照分配方案进行财产分配。
7.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其着眼点是财产的构成与来源。

那么在企业还有债务的时候,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内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种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2)债权清偿顺序、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还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破产财产分配次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7条第2款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几种情况参照这一顺序清偿:第一,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第二,债务人所欠非正式职工(含短期劳动工)的劳动报酬;第三,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

第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公司清算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公司清算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公司清算知识点:公司清算(一)公司清算的概述1.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结束公司事务,收回债权,偿还债务,清理资产,并分配剩余财产,终止消灭公司的过程。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关于企业破产的法律制度详见本书有关章节。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除外),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如果公司不自行清算,则债权人和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3.《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在上述第2中情况下,即公司虽然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如果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二)清算义务人1.《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有及时清算的义务。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论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与物权作者:刘娅青单位:云南民族大学摘要:本文先介绍了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然后从阐述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的类别和物权关系入手,对破产程序中涉及的债权与物权关系及其特点,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对企业破产程序中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企业破产;破产债权类别;物权关系;债权与物权关系前言债权问题是整个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核心问题。

企业破产必然引起破产人或他人财产权的转移,这就表明企业破产程序,不仅是对债权债务关系的调整,也关系到物权关系的调整。

为此,认真研究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与物权及其相互关系,对于保障企业破产法的正确实施,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企业破产法对清偿顺序规定(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两者对比,发现后出台的《企业破产法》中,完善《民事诉讼法》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定义,其中第四十一、四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二)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三)公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清算程序和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程序和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程序和流程是怎样的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热门城市:香坊区律师双台子区律师饶阳县律师依兰县律师银州区律师故城县律师方正县律师铁岭县律师破产清算作为公司生命周期的一部分是每一个公司都逃不过的,只不过是每一个公司的期限不同罢了。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历史的潮流便是盛极必衰,衰极必盛的。

那法律中关于▲破产清算程序和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呢?大家请看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资料。

▲▲破产清算程序和流程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3、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企业破产清算债务公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债务公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债务公式是什么?企业破产是在企业遭遇债务危机或经营危机无法正常经营下去时进行的必要程序,破产清算是企业在破产时清点财产,清偿债务的必要步骤,也是申请注销公司必须要做的事。

企业破产清算必须成立专门的清算小组,按照法定的清算程序进行,在偿还债务时,也有清偿顺序需要注意。

今天,律师365就来给您讲讲企业破产清算债务公式等问题。

企业破产是在企业遭遇债务危机或经营危机无法正常经营下去时进行的必要程序,破产清算是企业在破产时清点财产,清偿债务的必要步骤,也是申请注销公司必须要做的事。

企业破产清算必须成立专门的清算小组,按照法定的清算程序进行,在偿还债务时,也有清偿顺序需要注意。

今天,就来给您讲讲企业破产清算债务公式等问题。

▲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清算公式、程式企业破产清算没有明确的债务公式可以套用,因为每个企业的情况是不同的,但企业破产清算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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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这是第一优先顺序请求权。

因为,破产企业所在地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维护劳动者的生计及其应当享有的待遇,是国家政府的责任,也是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

这是第二优先顺序请求权。

税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故破产企业所在地欠税款,在破产分配时应先于破产债权受偿。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在清偿优先顺序请求权后,仍有剩余时,即可用于清偿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还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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