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教技发(评价)〔〕号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评价形式:

评价机构: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盖章)评价日期:

评价批准日期: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O一八年制

填表说明

1.《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本报告规格一律为标准A4纸,竖装。字体为4号字。

2.成果名称:委托评价时经评价机构审查同意使用的成果名称。

3.成果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上按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研制单位顺序排列(与《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中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排列一致)。

4.组织评价单位:组织此项成果评价的单位。

5.评价形式:指会议或函审。

6.评价日期:指该项成果通过专家评价的日期。

7.评价批准日期:评价机构签署意见的日期。

8.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目录:指按照规定由委托单位必须递交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9.测试报告:指采用会议评价形式时,根据需要由组织评价单位聘请的专家测试组到现场进行测试结果的报告。

10.评价意见:会议评价是专家委员会形成的咨询意见;函审评价是函审专家组正副组长根据函审专家函审意见汇总形成的意见。

11.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填写内容应与《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中的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相同。

12.专家名单:采用会议评价时,由参加评价会的专家亲自填写,采用函审评价时,由组织评价单位根据函审专家填写的《科技成果函审表》中有关内容填写。

13.组织评价单位意见:组织评价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告生效。

14.评价意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评价意见仅属咨询性意见,不得将评价意见、结论等用于产品宣传、销售等其他商业性使用,依据评价意见做出的决策行为,其后果由行为决策者承担。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情况

2.完成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简化,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9

主要研制人员名单

注:主要研制人员超过15人可加附页,按照贡献大小顺序严格排序。

10

专家委员会名单

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