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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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如下:
领导小组:王次付、姜中献、王建永、穆计国、杜解平、张恒年
安全科长:李计双
安全员: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5、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9、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11、建立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2、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3、公司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1、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2、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4、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7、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8、公司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公司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8、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山西灵石国泰鸿利煤业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