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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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法政学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
学生认识实习/工程实习手册
姓名 **
学号 **********
专业班级 ************
实习类型 *******
实习地点 ****************
实习时间 ********
指导教师 ********
实习成绩
2013年 6 月10 日
手册目录
一、填表说明
二、学生实习守则
三、实习成绩评定及评定参考
四、实习报告
五、附页(粘贴页)
六、实习鉴定表
填表说明
1、本手册是学生实习手册,正文一律采用宋体小四字体,1.5倍行距。
2、专业班级标准填写,如“12级社保专业①班”。
3、实习类型:认识实习、工程实习。
4、校外实习单位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实习成绩一栏,指导教师要将最后一页的成绩一并登记在封面上。
6、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整个实习工作的归纳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
7、附页用于粘贴各种实习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实习照片、实习证书等。
8、实习鉴定表中,认识实习、工程实习不需要实习单位盖章。
9、考核成绩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确定,根据“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打分。
10、实习手册完成后由所在院系统一保管。
学生实习守则
学生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学生巩固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学生专业技术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同时是学生接触社会、接触现实,提高竞争力的良好机会。因此,每位学生必须充分重视。为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每位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学院、系和实习单位的领导,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队。实习过程中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需持有关有效证明按下列要求办理:请假1天内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请假3天内由系主任批准;请假7天内由院长批准;请假7天至10天,由教学处批准;请假11天以上,由主管教学校长批准。
3、尊重指导教师的意见,虚心向他们学习,努力提高实习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等。
4、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职员,遇到矛盾和问题时,注意方式方法,通过正常渠道提出合理建议,或通过与学院指导教师及时沟通,严禁采取失礼或过激的行为。
5、注意工作安全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工作要求而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6、学生应自学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经多次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活动,并及时上报系或学院,按照校规校纪作相应处理。
实习成绩评定及评定参考
1、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必须完成所有实习环节,提交实习报告或总结,方能参加考核及成绩评定。
2、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1)参加本次专业实习时间不足三分之二;
(2)无故旷课三天及以上;
(3)违反纪律,并受纪律处分者。
3、考试采用百分制,考查采用四级记分制(四级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二者相互对应为:优秀(85-100分)、良好(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59分及以下)。
4、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实习表现、任务完成的情况、实习日记、实习周记、实习报告或课程设计、实习单位的评价等几个方面情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实习报告
实习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