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与联系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与联系1从二者于托运人及收货人的关系来看:无船承运人与托运人是承托关系,与收货人是提单签发人与持有人的关系。
而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是被委托方与委托方的关系,而他与收货人则不存在任何关系2从二者的法律地位来看:无船承运人具有契约承运人的法律地位。
而国际货运代理人则是委托方代理,帮助托运人安排货物运输,向托运人提供代理服务3二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度不同4无船承运人与国际货运代理人关于相关费用的计收方面也有不同。
案例一1、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延迟装货的仓储费能否成立,为什么?2、B公司的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2、分析:1、A公司的请求可以成立因为A公司与B公司依法订立了FOB出口货物合同,合同真实有效,应予遵守。
B公司逾期未派船接运货物,违反合同,给A公司造成货物仓储费等损失,应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B公司的索赔不能成立。
因为A公司已交货完毕并取得了清洁装船提单,合同约定的装港商检报告和货样均完好,证明了卖方交付货物符合合同约定,故索赔不成立案例二3、某货主委托某货代公司储运一批货物,自上海到香港。
该货代公司代表货主向船公司订舱后取得提单,船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暂扣提单,直到该货主把过去拖欠该船公司的运费付清以后再放单。
后该货主向某海事法院起诉该货代公司违反代理义务擅自扣留提单造成货主无法结汇产生巨额损失。
根据上述案例,分析该货代公司对货主的损失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分析:因为此案某货代公司是接受货主委托,其实是货主的代理人,应按货主的指示完成委托事宜,不应听从船公司的要求扣提单,从而损害货主利益,其行为违反了代理的职责,因此其应当对货主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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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Novcc
这个没有办法比较,首先货代公司注册资金200万的只可开陆运运单,300万的空运和陆运,注册资金500万的海陆空运单都可以开,一代就是直接向航空,船公司订舱的货代公司,二代就是把货给了一代让同行去订的,对于价格的问题呢,不是谁有资质就可以拿到好价格的,有铜牌的照样有三流的价格,主要靠的是关系,就是所谓的暗舱!nvocc就是无船承运人,顾名思义可以理解为没有船但是却承担运输责任的人,对注册资金等均没有要求,属于登记制,只要交押金就可以审批,他和一般货代的最大区别就是可以开海运的提单,提单呢是向中国交通运输部缴纳80万的押金,做过备案的,可以开自己的提单,提单和运单的区别是,提单可以作为物权凭证,可以转让,谁有提单这个货就是谁的,但是运单必须要本人才有领取权!第二个区别就是承担的责任不同,nvocc承担运输责任,比如你把一件货给了nvocc去运,结果货丢了,那么nvocc要去陪,如果他不陪,运输部会从80万押金里陪给你。
但如果你把货给了货代,货丢了只能找船东,货代是没有责任的。
就是有船承运人vocc,货代只是中介的性质,挣得是中介费,而船东挣得是运费!如果同样是500万的注册资金,那nvocc等级比较高,他比普通货代多一个资质,但信誉和资质还有注册资金等无关,信誉靠的是良心,你要是走货的话找大的公司,价格都是透明的,如果你不太懂的话容易被二把刀子宰,挣你中间的差价!还有的nvocc自己并不向船东订舱,还是通过其他有好政策的货代订舱,因为他们有好价格!延伸下阅读,如丢丢1618说的,还有其它的资质,如航空铜牌“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是向国内航空公司订舱必须要有的资质,就是加入了中国航空运输协会(cata),要想和外航签约呢,得加入cass,货运财务结算系统,可以直接成为cass的会员,或加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自动生成cass,否则由于结算不方便,外航是不愿意和货代合作的!但是cata和IATA属于关系审批制,办理起来很困难,且门槛很高,对注册资金上岗证担保公司,公司的财务,危货证书都很严格。
货代与无船承运人
货代和无船承运人的管理办法、资质认证和客户关系管理1.1货代和无船承运人区别1、法律地位不同,原来货代可以与货主、船代签合同,但是现在提单上能出现货代的名字,而无船承运人则不可以。
2、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
3、两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不同。
国际货代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4、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后,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并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由于其有权签发提单,他与收货人之间是承运人与持有人的关系。
而货运代理人向托运人收取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是收货凭证,他无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
他是托运人的代理人,以托运人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他与收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5、无船承运人以自己名义行事,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收取运费,然后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获得合理的运费差额。
货运代理人一般按照总运费的一定比例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
6、无船承运人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并代签提单,向船公司定舱和签订运价协议,收取代理费。
货代则不能。
1.2无船承运人相关问题1.2.1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和责任保险的方式无船承运人所牵涉的问题中,最易引起争议,最让人们普遍关注的当属无船承运人的责任承担问题;这也是无船承运人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的根源。
一方面,当无船承运人遇到货主或船东对其提出的高额索赔,有时甚至远远超出无船承运人的注册资本,令其资不抵债,苦不堪言。
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一些无船承运人利用这一点对货主等善意第三人进行欺诈。
这些无不扰乱了正常的航运管理秩序,令航运各界深恶痛绝。
因此,提高无船承运人的清偿能力,解决无船承运人的资信问题,给各方当事人以保障无疑势在必行。
无船承运人与货代的区别
“无船承运人”与“货代”之间的区别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颁布之前,有关无船承运业务主要是通过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体现的。
货运代理人一般以以下三种法律身份介入国际货物运输:(1)充当货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拼装、租船订舱、办理货物保险以及海关等有关单证手续、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取得提单等。
(2)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人,指货运代理人在取得承运人的授权的情况下,以承运人的名义揽货并接受货方的订舱,并在获得承运人授权的前提下签发承运人提单。
(3)充当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以自己制定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活动。
作为第三种情形中的货运代理人,由于其实际上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并且签发自己的提单,已经构成我国《海商法》下;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是该提单所涵盖的运输下的承运人(契约承运人),依法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而接受其委托具体从事该提单项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承运人则是实际承运人,仅对其运输区段负责。
国际航运中,尤其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一级货代由于其有权签发自己的提单并独立对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两者不能成为同一主体: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
在实践中,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主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专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也可以是兼营该项业务的货代公司,或者其他海运辅助业务公司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偏差。
结合实际操作,笔者认为,就货运代理人是否应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而言,可以明确以下几点:(1)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公司才需要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
(2)国际班轮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代表货主,班轮公司应当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中直接显示真正的货主名称,这时,国际货代公司不须取得无船承运人证书。
(3)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不代表货主,而是以本人名义,要求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栏中显示货代公司名称的,则国际班轮公司必须确认货代公司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后,才可以接受其订舱。
货运代理分级
货代分级有什么区别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在外贸运输过程中与我们直接接触的是货运代理公司而不是船公司,货代与船公司的关系就类似于生产商及其销售代理的关系。
通常来讲,货代提供的服务包括:订舱、拖箱、报关等。
运费的缴纳与提单的取得都与货代直接联系。
在我国,货代公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货代的资信程度最高,运费最低,提供的服务也最及时到位.报关代理企业或其他代理企业(俗称二级、三级货代)数量极其庞大,它们以挂靠一级货代的形式承揽货代业务。
一代比二代多了一个美金帐号,都是一样的操作;二代要想订舱的话,或者通过挂考一代,或者通过一代订舱。
货代业务有内贸也有外贸,(一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还有二级。
三级等),一级代理可以直接在空运或海运公司或铁路公司订舱,二级必须只能在一级订舱,以此类推。
区别:1,货代是货运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人。
2,货代与物流(第三方)、货运公司本质上是一样的。
3,货代又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工作。
4,货代有一级与二级之分,一级货代有美金发票,二级没有而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
5,一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一定有资格订舱,有许多船公司只指定了几个少数的货代做为订舱口。
所以并不是说一代就明显胜过二代,大部份的一代只能局限于几个船公司有订舱权。
6,有钉舱权一级货代并不一定能拿得好的价格与服务,有许多情况,订舱货代反而要向通过他订舱那家货代(其他一级或二级)拿价格与舱位。
7,货代挂靠很正常,这里不是说所谓挂靠就没实力。
8,口岸(上海,宁波)的货代不一定是一代,90%以上口岸货代也是没有订舱权的货代或者二代。
9,货代的主要工作是订舱,报关,车运等工作。
10,报关不一定是报关行(公司),货代也可以报,有的货代只做报关的事情,其他事情不做。
11,货主订舱必须通过货代向船公司订舱。
12,拼箱订舱不是向船公司订的,而是通过货代公司订的,船公司一般不接受拼箱的,所以拼箱提单一般不是船公司提单。
船舶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
我国的国际海运条例要求无船承运人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80万元,并进行运价的备案。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借鉴美国的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的作法。FMC收取的保证金是放置保证金的公司承诺在该公司出现某些问题(如破产、倒闭等)时,保证向第三人支付的一定金额。鉴于美国的无船承运人的海运中间人的法律地位,保证金作为中介机构的担保费用是合理的。但是在我国,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定位是承运人,享有承运人的若干权利,承担承运人的法定义务。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保证金是不是可以被视为无船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假如这样的假设成立,保证金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无论是直接代理,还是间接代理,委托合同或行纪合同都采用严格责任制。作为中间人,除了不可抗力或约定的免责条款外,应当承担严格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无船承运人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承担责任。我国海商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如此一来就有若干的免责事由可以使无船承运人免于对货物的灭失、损害承担责任。不仅如此,无船承运人还享有承运人的收取运费、留置货物等权利。但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如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合理速遣、不进行不合理饶航、妥善和谨慎地管理货物的义务,却与无船承运人无关,因为它不实际拥有或经营船舶。实际上,在运输契约的权利义务条款方面,无船承运人起的只是“二传手”的作用。在航运实务中,无船承运人往往与货运代理人密切相关,提供的运输服务通常超出承运人的范围,因为它首先是运输的组织者。在其安排的货物运输中,除海运外,其余的运输方式,一般都适用严格责任制。笔者认为,就其提供的运输服务而言,无船承运人应当承担严格责任。只是当它介入运输,承担承运人职责的部分,适用相关运输的责任原则较为公平。
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HOUSE B/L同样具有此种特征,无船承运人应当向记名提单项下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提单的指示人的指示交货,或者将货物交付不记名提单的持有人。提单是物权凭证。物仅凭证是指那些按照行业或地方惯例、商人习惯法或制定法代表货物的单据,因而,如果打算转让一般或特定财产的所有权,该项单据的转让即为象征性交货。其实质是通过谈判而转让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可见,物权凭证只能通过惯例、商人习惯法或制定法设立,而不能由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创立。虽然我国的海商法没有关于提单的物权凭证作用的规定,但是国际商会的UCP作为商业惯例赋予海运提单物权凭证的作用,使之具有了物权的效力。然而无船承运人或联运经营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的情况却非如此。
一级货代二级货代区别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一级货代二级货代区别
一级货代与二级货代的区别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在外贸运输过程中与我们直接接触的是货运代理公司而不是船公司,货代与船公司的关系就类似于生产商及其销售代理的关系。
通常来讲,货代提供的服务包括:订舱、拖箱、报关等。
运费的缴纳与提单的取得都与货代直接联系。
在我国,货代公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货代的资信程度最高,运费最低,提供的服务也最及时到位。
报关代理企业或其他代理企业(俗称二级、三级货代)数量极其庞大,它们以挂靠一级货代的形式承揽货代业务。
一代比二代多了一个美金帐号,都是一样的操作;二代要想订舱的话,或者通过挂考一代,或者通过一代订舱。
货代业务有内贸也有外贸,(一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还有二级。
三级等),一级代理可以直接在空运或海运公司或铁路公司订舱,二级必须只能在一级订舱,以此类推。
区别:
1,货代是货运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人。
2,货代与物流(第三方)、货运公司本质上是一样的。
3,货代又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工作。
4,货代有一级与二级之分,一级货代有美金发票,二级没有而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
5,一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一定有资格订舱,有许多船公司只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无船承运人和货代的区别
“无船承运人”与“货代”之间的区别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颁布之前,有关无船承运业务主要是通过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体现的。
货运代理人一般以以下三种法律身份介入国际货物运输:(1)充当货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拼装、租船订舱、办理货物保险以及海关等有关单证手续、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取得提单等。
(2)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人,指货运代理人在取得承运人的授权的情况下,以承运人的名义揽货并接受货方的订舱,并在获得承运人授权的前提下签发承运人提单。
(3)充当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以自己制定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活动。
作为第三种情形中的货运代理人,由于其实际上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并且签发自己的提单,已经构成我国《海商法》下;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是该提单所涵盖的运输下的承运人(契约承运人),依法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而接受其委托具体从事该提单项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承运人则是实际承运人,仅对其运输区段负责。
国际航运中,尤其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一级货代由于其有权签发自己的提单并独立对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两者不能成为同一主体: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
在实践中,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主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专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也可以是兼营该项业务的货代公司,或者其他海运辅助业务公司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偏差。
结合实际操作,笔者认为,就货运代理人是否应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而言,可以明确以下几点:(1)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公司才需要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
(2)国际班轮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代表货主,班轮公司应当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中直接显示真正的货主名称,这时,国际货代公司不须取得无船承运人证书。
(3)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不代表货主,而是以本人名义,要求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栏中显示货代公司名称的,则国际班轮公司必须确认货代公司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后,才可以接受其订舱。
海运操作知识
一、基础名词:货物代理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和运输组织者。
”1.货代的分类及其存在的意义1.1分类普通意义上的货代可以分为一代,二代。
一代需要在交通部备案,注册金额在500万以上,具有开国际货运代理业发票资格。
二代,相应实力较小,不具备开国际货运代理业发票资格。
同时,有部分实力较大的一代,在交通部交纳一定金额保证金,提交提单样本,取得签发提单资格,成为NVO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无船承运人)。
简单说来,NVOCC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货主(托运人)的货载,委托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签发自己已备案的提单。
对于NOVCC 和货代来讲,以能否签发提单,信用等级优劣为主要区分标志,NVOCC为承运人,货代只是代理人。
1.2货代存在的意义1、行业分工不同,贸易商专注于货物的买卖合同,船公司专注于海运业务,货代作为买卖双方和船东之间的专业代理服务人,利用其对船公司及市场运价的充分掌握,可以为货主设计合理的路线,节约成本;同时,货代以货主作为其服务对象,有广泛的货主资源,可以为船公司揽取货量。
正是存在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货代可以在船东和货主之间做信息搜集,完成买卖双方的运输环节,本质上可以说是代理商。
2、货代可以为货主做完整的物流服务,包括内陆拖车,报关报验,租船订舱等,使得货主可以专注于贸易。
3、货代可以利用其海外的代理网络,提供目的港口的代理延伸服务,完成货物的到门服务,并提供货物跟踪,满足现代贸易的需求。
4、货代可利用货源优势集中向船公司订舱,获得比客户更具优势的价格。
2.贸易术语及货代相应责任范围目前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为:EXW, FOB, CFR, CIF, DDU,DDP2.1 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 Works (…named place)”✧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界定与区分
一、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渊源国际货运代理大约出现于10 世纪。
最初,货运代理人是作为货主的代理人而不是作为承运人行事。
由于海上运输的风险性较大,海运时间较长,路线较远,货运金额较大,货主与船东之间需要一个中间人来协调与整合,于是货运代理人因此产生。
货运代理人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谓。
“在英美国家被称为‘货运代理’,在德国被称为‘佣金代理’,在法国被称为‘运输中介’。
其他国家还有很多类似的不同提法,但货运代理的功能在世界大多数地方都是基本相同的”①。
货运代理人中文名称在我国并未统一,通常被称为“国际货运代理”、“货运代理”或者简称“货代”。
货运代理人伴随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而成长。
在计划经济时代,只有中外运一家货运代理企业进行代理活动,货运代理业务处于相对垄断和封闭的状态②。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海上贸易运输需求加大,对货运代理人的要求愈加提高,货运业务的业务量越加扩大。
特别是国际海运班轮运输集装箱化后,无论在发达国家之间,还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集装箱运输为货运代理的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空间。
国家逐步开放了货运代理的市场,设定进入市场的准入条件。
随着多式联运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代理人可以提供“门到门”服务。
货运代理在业务上由传统的接收贸易方委托代为办理货运业务即货运代理人,扩展为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即无船承运人与贸易方订立货运合同签发运输单证,负责海上运输或多式联运。
1995 年6 月,我国外经贸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2 条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报酬的行业。
”随后,我国外经贸部又于1998 年1 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其中第2 条第(1) 款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船代和货代的区别
船代和货代的区别很多人都不太了解船代和货代的区别在哪里。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船代和货代的区别,供大家参阅!船代和货代的区别1、货代是货运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人;2、货代与物流(第三方)、货运公司本质上是一样的;3、货代又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工作;4、货代有一级与二级之分,一级货代有美金发票,二级没有而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5、一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一定有资格订舱,有许多船公司只指定了几个少数的货代做为订舱口,大部份的一级只能局限于对个别船公司有订舱权;6、有订舱权的一级货代并不一定能拿得好的价格与服务,有许多情况,订舱货代反而要向通过他订舱那家货代(其他一级或二级)拿价格与舱位;7、货代挂靠很正常,不是说所有挂靠就没实力,所以不要只听那个货代是挂靠的就怎么着了,当然,要是你是挂靠的,也不要口口声声一定要说我们是一级的在哪里的办事处,是挂靠就是挂靠的,也不要认为我们是一级的就怎么样怎么样了,一级也不一定是有能力的,但二级也不要以为自己有点关系了就怎么着怎么着了,明白的货主看重的是你是不是合适自己的货代;8、口岸的货代不一定是一代,90%以上口岸货代也是没有订舱权的货代或者二代,所以不要以为口岸的货代就怎么着怎么着的好了;9、货代的主要工作是订舱、报关、车运等工作,不是什么都能做的 ;10、报关公司不一定是报关行(公司),货代也可以报,有的货代只做报关的事情,其他事情他不做;11、货主订舱必须通过货代向船公司订舱,船公司接了你货主的单,最终还是要通过货代做的 ;12,拼箱订舱不是向船公司订的,而是通过货代公司订的,船公司一般不接受拼箱的,所以拼箱提单一般不是船公司提单;13,无船承运人与一级货代本质也是一样的,前者是交通部核准的,后者是外经贸核准的,前者可开海运发票,后者只能用代理发票。
另外,二者都可以开美金发票;14、无船与一代二块牌子可以同时被一个公司所有,所以经常会看到什么货运公司即是一代又是无船承运人;15、选择货代主要看他的服务,服务是重点,价格是另一个重点,因此:性价比最好的货代是首选!货代服务对象基本概念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
货运代理考试辅导: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
⼀、⽆船承运⼈的法律性质与地位 ⽆船承运⼈的法律地位相⽐起货运代理⽽⾔⼗分简单明确,就是契约承运⼈性质。
⽆船承运⼈是随着运输集装箱化和多式联运的迅速发展⽽出现的联运经营⼈,⼀般由不参与实际运输的经营者担任。
在实际航运业务中,⽆船承运⼈作为契约承运⼈,与货物托运⼈订有运输合同,⽽实际上并⾮由⾃⼰完成运输,只能将货物交由拥有运输⼯具的实际承运⼈完成货物运输;另⼀⽅⾯,⽆船承运⼈作为公共承运⼈,依据与托运⼈订⽴的合同,签发⾃⼰的提单,承担货物运输的全部责任,不仅仅是从装货港到卸货港,⽽是对从起运地到最终⽬的地的全程运输负责。
⽆船承运⼈⼀般具有以下⼏⽅⾯的特征: 1.在法律地位上为承运⼈。
⽆船承运⼈有权订⽴运输合同,签发⾃⼰的运输单证,收取运费,但同时也要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
2.在海上运输中,作为海运区段的契约承运⼈。
⽆船承运⼈本⾝并不拥有或经营远洋船舶,因⽽不可能作为实际承运⼈完成实际的海上运输业务,但在拥有内陆运输⼯具或货运站等情况下,它可以成为内陆运输实际承运⼈或场站经营⼈等。
3.⽆船承运⼈具有中间承运商⾝份。
对货物托运⼈⽽⾔,他是承运⼈,享有与承运⼈同样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对实际承运⼈⽽⾔,他是货物的托运⼈,应承担托运⼈的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
因此⽆船承运⼈是双⾯⼈,具有双重⾝份。
⽆船承运⼈的法律性质是契约承运⼈,⽽契约承运⼈概念的提出是与⽆船承运⼈业务实践的发展密切相关的。
1924年海⽛规则第⼀条承运⼈的定义为:“承运⼈是指包括与托运⼈订⽴运输合同的船舶所有⼈和承租⼈。
”此外别⽆其他承运⼈定义,由于海⽛规则中的承运⼈仅限于船舶所有⼈和承租⼈,据此很难确定⽆船承运⼈的责任及其所签发的提单的法律效⼒。
汉堡规则基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仿效航空运输公约在第⼀条中分别设置了承运⼈和实际承运⼈的定义,并界定合同成⽴⼀⽅为承运⼈,即契约承运⼈,实际运输另有他⼈负责时,汉堡规则进⼀步将此⼈界定为实际承运⼈。
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
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货运代理人是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业务的机构。
它们有的代理承运人向货主揽取货物,有的代理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有的兼营两方面的代理业务。
它们属于运输中间人性质,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
首先,货运代理人的基本特征是代理人。
货运代理人从产生到经营范围都是为了代理海上运输业务。
从其渊源及发展过程中考量,代理人是货运代理人的首要特征,也是最基本特征。
并且,由于海事实践活动的需要与自身特点,货运代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或者由自己来承运委托人的货物。
其次,货运代理人的基本义务为实现委托人在航运过程中的最大利益。
货运代理人其经营业务范围,就是在委托人的指示下或者根据其委托合同约定,代办各种航运业务,如无偿接收与交付货物,货物的保管、仓储、收仓、装载、卸载、称量,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包装货物,收取与预付保管、办理有关关税的业务,检验等等。
实现委托人的最大利益是货运代理人的义务,也是货运代理人存在的意义。
无船承运人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货主(托运人)的货载。
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货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
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货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
其按照海运公共承运人的运价本或其与海运公共承运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支付运费,并根据自己运价本中公布的费率向托运人收取运费,从中赚取运费差价。
在直达运输的情况下,无船承运人还负责安排内陆运输并支付内陆运输费用;在提供国际多式联运服务中,国际货代实际上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无船承运人充当经纪人是近些年来出现的一种运输服务形式,这种类型的无船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以及实际服务业务,只从事运输的组织、货物的分拨、运输方式与运输路线的选择及服务的改善,而其收入主要是中介费与由于“批发”而产生的运费差额。
船代和货代的区别
船代和货代的区别1、货代是货运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人;2、货代与物流第三方、货运公司本质上是一样的;3、货代又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工作;4、货代有一级与二级之分,一级货代有美金发票,二级没有而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5、一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一定有资格订舱,有许多船公司只指定了几个少数的货代做为订舱口,大部份的一级只能局限于对个别船公司有订舱权;6、有订舱权的一级货代并不一定能拿得好的价格与服务,有许多情况,订舱货代反而要向通过他订舱那家货代其他一级或二级拿价格与舱位;7、货代挂靠很正常,不是说所有挂靠就没实力,所以不要只听那个货代是挂靠的就怎么着了,当然,要是你是挂靠的,也不要口口声声一定要说我们是一级的在哪里的办事处,是挂靠就是挂靠的,也不要认为我们是一级的就怎么样怎么样了,一级也不一定是有能力的,但二级也不要以为自己有点关系了就怎么着怎么着了,明白的货主看重的是你是不是合适自己的货代;8、口岸的货代不一定是一代,90%以上口岸货代也是没有订舱权的货代或者二代,所以不要以为口岸的货代就怎么着怎么着的好了;9、货代的主要工作是订舱、报关、车运等工作,不是什么都能做的 ;10、报关公司不一定是报关行公司,货代也可以报,有的货代只做报关的事情,其他事情他不做;11、货主订舱必须通过货代向船公司订舱,船公司接了你货主的单,最终还是要通过货代做的 ;12,拼箱订舱不是向船公司订的,而是通过货代公司订的,船公司一般不接受拼箱的,所以拼箱提单一般不是船公司提单;13,无船承运人与一级货代本质也是一样的,前者是交通部核准的,后者是外经贸核准的,前者可开海运发票,后者只能用代理发票。
另外,二者都可以开美金发票;14、无船与一代二块牌子可以同时被一个公司所有,所以经常会看到什么货运公司即是一代又是无船承运人;15、选择货代主要看他的服务,服务是重点,价格是另一个重点,因此:性价比最好的货代是首选!基本概念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
关于无船承运人、货代以及船东提单、货代提单
关于无船承运人、货代以及船东提单、货代提单
关于无船承运人、货代以及船东提单、货代提单!
2009-06-25 09:39
无船承运人不是船代.
无船承运人缩写是NVOCC(NON VESSEL OPERATER COMMON CARRIER):他们自已没有船,但是可以出具提单,且提单具有和一般有船承运人(也就是船公司)的提单相同的法律效力.
现在的NVOCC都被和一般的传统的货运代理公司混在一块了,一般人认为NVOCC也是货代,应为他也没有船,也是接了客人的货,然后再找船公司去运.
但是NVOCC和一般的货代是不一样, 货代给你走货,出给你的是船公司的提单, 而NVOCC走货,出给你的是他们自已的提单(国内有时也称货代提单,或HOUSE提单).
给货代走货,货出了问题,有损坏了,你只能找船公司去索赔,因为货代是只是你的代理,换句话说,是他代理你去船公司订舱,出运.出了事,你要自已去找船公司.找货代赔他是可以不用赔的.但是一般你自已去找船公司,通常是很困难的.
但是NVOCC是不一样的,你给他走货,出了问题,你就可以找他赔,他必须要按规定赔偿的.因为他是作为承运人的. 而且你不用担心,他没有赔偿的能力,因为一个正规的NVOCC在注册时,是要在银行存入40万人民币,作为保证金的,而且这个钱是不可以取出来的,这个就是为了防止发生损害时,NVOCC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发生.
但是你在给NVOCC走货时,要确定他是不是合格的正规的
NVOCC,正规的才能给他走货.不正规的是很危险的.
验证方法就是: 正规的NVOCC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注册,并取的注册号.通常情况下,NVOCC都会把这个注册号印在提单上, 你可以让他传真一张提单过来看来,看上面有没这个号码, 号码的格式是:MOC-NV*****(*代表数字)。
国际货运代理与无船承运人比较及发展分析
货( 也含寄存) 报关 、 、 验收和收款等。
达 目的港,收货人凭其所持有的无船
糟舶玎糖台田
我国 2 0 0 2年颁布的 《 中华人 民共 承运 人签 发的正本提单到无船承运人 和 国国 际货运条 例》( 下简称 《 以 条 代理 的营业所办理提货手续。无船 承 例) 解释 中无 船 承运 人 ( OCC: 运人在法律地位上是承运人 ,具有双 ) ) NV
NON—VE S S ELOP ERATI NG COM M
重身份 ,适用货运代理和运 输的相关
O C N ARRIR) E 的定义是 : 无船承 运 法规。 如在运输 中发生纠纷 , 只能在托
业务经营者 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 运人 ( 或收货人) 与无船承运人之间和 的货 载,签发 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 无船 承运人与实 际承运人之间相互行
了 3 倍 多 , 国 已成 为 世 界 第 三 大 货 在 法律 地 位 等方 面不 同 。 我 物 出 口国和 第 四大 货 物 进 口国 。 随之 而 来 的 是 国 际 货运 代理 公 司 空 国 际 货物 运 输 代理 业 务 的 ,注册 资 本 最 低 限额 为 30万 元 人 民 币 ;经 营 0
有 区别 。
一
委 托代 理 部 分 。 无 船 承 运 人 与 托 运 人 是 承 托 关
支机构 , 增加保证金 2 O万元人民币。 从 以上 的规定可以看 出,成立无
.
国际货代和无船承运 ^ 的定义
国 际货 运 代理 源 于 英 文 ” HE 系 ,与收货人是提单签发人与持有 人 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条件 比国际货运 T F G RI HTF W OR ARD R” E ,国 际货 的关系 。 托运人订舱 时, 无船 承运 人根 运 输 代 理 企 业 条 件要 容 易得 多 ,且 无 运 代理 协会 对 国 际货 运 代理 的 定义 据 自己的运价本 向托运人报价 ,以托
1.4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识别
第1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综述
1.4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识别
从传统上讲,货运代理通常是充当代理的角 色,替发货人或货主安排货物的运输,付运费、 保险费、包装费、海关税等,然后收取费用(通 常是整个费用的一个百分比),所有的成本开支 由(或将由)客户承担。 从发展的角度看,货运代理人有时已经充当了 合同的当事人,并且以货运代理人的名义来安排 属于发货人或委托人的货物运输,此时货运代理 已成为无船承运人,承担所负责运输货物的全部 责任。
第1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综述
1.4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识别
3.收取报酬的形式: 货主一次性向货运代理公司支付包括货物运 费和货运代理公司利润在内的费用,货运代理公 司在收取货主支付的费用之后(或之前),向船 公司支付较低的运费,其中的差额为货运代理公 司的利润。这种收费方式被认为货运代理公司为 承运人。
第1章
国际货其他方法: ( 1 )从货运代理公司对委托人的询价答复、托 运单或委托书的内容、船公司签发给货运代理 公司的提单等方面考虑。
( 2 )参考委托人与货运代理公司之间的往来函 件、双方的交易历史、货运代理公司的参与程 度等。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综述
1.4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识别
2. 诉讼中的焦点问题—货运代理公司的法律身份 (1)类型1中,托运人将货运代理公司视为无 船承运人,而货运代理公司认为自己是货运代理 人。 (2)类型2中,货运代理公司自称是无船承运 人,托运人则认为它是货运代理人。
第1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综述
第1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综述
1.4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识别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识别的必要 1. 涉及货运代理公司身份的诉讼类型: (1)托运人或提单持有人在发生货损、货差、 无单放货或延迟交货后,以货运代理公司为被告 提出索赔。 (2)货运代理公司作为原告向托运人主张运杂 费。
物流公司与货代公司有何区别
1,货代是货运代理⼈,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
2,货代与物流(第三⽅)、货运公司本质上是⼀样的。
3,货代⼜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作4,货代有⼀级与⼆级之分,⼀级货代有美⾦发票,⼆级没有⽽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
5,⼀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定有资格订舱,有许多船公司只指定了⼏个少数的货代做为订舱⼝。
所以并不是说⼀级就是怎么着了。
⼤部份的⼀级只能局限于⼏个船公司有订舱权。
6,有钉舱权⼀级货代并不⼀定能拿得好的价格与服务,有许多情况,订舱货代反⽽要向通过他订舱那家货代(其他⼀级或⼆级)拿价格与舱位。
7,货代很正常,不是说所有就没实⼒,所以不要只听那个货代是的就怎么着了,当然,要是你是的,也不要⼝⼝声声⼀定要说我们是⼀级的在哪⾥的办事处,是就是的,还有啊,也不要是我们是⼀级的怎么样怎么样了,⼀级也不⼀定是有能⼒的,但⼆级也不要以为⾃⼰有点关系了就怎么着怎么着了,呵呵,明⽩的货主看重的是你是不是合适⾃⼰的货代。
8,⼝岸(上海,宁波)的货代不⼀定是⼀代,90%以上⼝岸货代也是没有订舱权的货代或者⼆代,所以不要以为⼝岸的货代怎么着怎么着的好了。
9,货代的主要⼯作是订舱,报关,车运等⼯作,不是什么都能做的。
10,报关不⼀定是报关⾏(公司),货代也可以报,有的货代只做报关的事情,其他事情他不做!11,货主订舱必须通过货代向船公司订舱,船公司接了你货主的单,最终还是要通过货代做的。
12,拼箱订舱不是向船公司订的,⽽是通过货代公司订的,船公司⼀般不接受拼箱的,所以拼箱提单⼀般不是船公司提单。
13,⽆船承运⼈与⼀级货代本质也是⼀样的,前者是交通部核准的,后者是外经贸核准的,前着可开海运发票票,,后者只能⽤代理发票。
⼆者⼝可以开美⾦发票。
但要是都可以的话,那只能选其⼀。
14,⽆船与⼀代⼆块牌⼦可以同时有⼀个公司所有,所以经常会看到什么货运公司即是⼀代⼜是⽆船的什么。
15,选择货代主要看他的服务,服务是重点,价格当然也希望便宜,价廉物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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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
货代的定义:货运代理人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人并不是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是可以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寄存、储货、报关、验收、收款等。
无船承运人是指不拥有和不掌握船舶的承运人,他利用船舶经营人的船舶,向货主提供运输服务,并承担运输责任,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可以具有此双重身份的同一主体。
是与发货人订立国际多联式联运合同的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多式联运单证的人,以承运人身份承担履行多式联运运输的义务。
货运代理在为货主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业务时,处于货运代理人的地位,当他为托运人承担运输责任时则处于无船承运人的地位,在国际多式联运中,货运代理人若作为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实际运输业务时,他一般被称为无船承运人或无运输工具的公共承运人,其他情况下,依旧被称为货运代理人。
区别:
一、所属部门不同:一代是属于外经贸部;NVOCC属于交通部;
二、所签提单的区别:一代签发的提单需要背书;NVOCC可以签发提单;
三、所承担的责任不同,一代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由船东承担;NVOCC必须承担货主所有的责
任;
四、所注册的资金不同,NVOCC必须多交80万的保证金
五、业务不同:
六、服务报酬区别:
货代的报酬:
1、货代补偿金:指公共乘运人因接受远洋货运代理服务而支付给货运代理人的报酬。
远洋货运代理要获得“货代补偿金”必须取得FMC颁发的远洋货运代理执照,起名称同时在其提供代理服务的提单的“托运人”栏与托运人的名称一起予以披露,并表示为“托运人的代理”。
公共乘运人必须在起公开的运价本中规定其“货代补偿金”条款。
2、“货运代理费”指货运代理人因提供货运代理服务而向托运人、收货人、卖方、买
方以及任何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代理人所收取的费用;
3、“佣金”是指公共乘运人因接受远洋货运代理为其揽货或者为其推销运输服务,以
及为其托运人或收货人就运输贸易、运输条件和条款进行协商提供服务而支付给远洋货运代理作为海运经纪人取得的报酬。
NVOCC的报酬:
1、“无船承运人服务的报酬”指无船承运人因承担承运人责任,为托运人、收货人、卖
方、买方以及任何参与该活动的代理人提供运输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与向有船承运
人购买运输服务而支付给有船承运人费用的差额。
2、“佣金”是指有船公共承运人因接受无船承运人为其揽货或者为起推销运输服务,以
及为其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就运输贸易、运输条件和条款进行协商提供服务而支付给
无船承运人作为海运经纪人取得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