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标准
3 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3.1.1 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1 永久荷载,例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2 可变荷载,例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等。
3 偶然荷载,例如爆炸力、撞击力等。
注:自重是指材料自身重量产生的荷载(重力)。
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3.1.3 永久荷载标准值,对结构自重,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单位体积的自重计算确定。
对于自重变异较大的材料和构件(如现场制作的保温材料、混凝土薄壁构件等),自重的标准值应根据对结构的不利状态,取上限值或下限值。
注:对常用材料和构件可参考本规附录A采用。
3.1.4 可变荷载的标准值,应按本规各章中的规定采用。
3.1.5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标准组合设计时,对可变荷载应按组合规定采用标准值或组合值作为代表值。
可变荷载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值系数。
3.1.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频遇值、准永久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按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
可变荷载频遇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频遇值系数。
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准永久值系数。
3.2 荷载组合3.2.1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3.2.2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γoS≤R (3.2.2)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的规定确定。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2001条文说明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条文说明1 总则1.0.1~ 1.0.3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限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结构设计,其中也包括附属于该类建筑的一般构筑物在内,例如烟囱、水塔等构筑物。
在设计其他土木工程结构或特殊的工业构筑物时,本规范中规定的风、雪荷载也应作为设计的依据。
此外,对建筑结构的地基设计,其上部传来的荷载也应以本规范为依据。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第1.0.2 条的规定是制定各本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时应遵守的准则,并要求在各本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为它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
本规范第2 章各节的内容,基本上是陈述了GB50068—2001 第四和第七章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给出具体的补充规定。
1.0.4 结构上的作用是指能使结构产生效应(结构或构件的内力、应力、位移、应变、裂缝等)的各种原因的总称。
由于常见的能使结构产生效应的原因,多数可归结为直接作用在结构上的力集(包括集中力和分布力),因此习惯上都将结构上的各种作用统称为荷载(也有称为载荷或负荷)。
但“荷载”这个术语,对于另外一些也能使结构产生效应的原因并不恰当,例如温度变化、材料的收缩和徐变、地基变形、地面运动等现象,这类作用不是直接以力集的形式出现,而习惯上也以“荷载”一词来概括,称之为温度荷载、地震荷载等,这就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作用。
尽管在国际上, 目前仍有不少国家将“荷载”与“作用”等同采用,本规范还是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中的术语,将这两类作用分别称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而将荷载仅等同于直接作用,作为《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目前仍限于对直接作用的规定。
尽管在本规范中没有给出各类间接作用的规定,但在设计中仍应根据实际可能出现的情况加以考虑。
1.0.5 在确定各类可变荷载的标准值时,会涉及出现荷载最大值的时域问题,本规范统一采用一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 年作为规定荷载最大值的时域,在此也称之为设计基准期。
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修订介绍(2012-7)
阿勒泰
1.25
1.65
新 伊宁 疆 富蕴
1.0
1.40
0.95
1.35
塔城
1.35
1.55
青河
0.80
1.30
34
5.3 屋面积雪系数修订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修订
3 拱形屋面
µr,m=0.2+10f/l (µr,m≤2.0)
不均匀分布的情况
r,m
0.5µr,m
le/4 le/4 le/4 le/4 le
1.5
0.82
0.80
0.81
2.0
0.70
0.70
0.71
2.5
0.56
0.60
0.62
3.0
0.46
0.51
0.54
29
4.3 楼梯栏杆荷载
栏杆破坏时间时有发生 如2010-11-29新疆学校踩踏事件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修订
30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修订
5.5.2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下列 规定: 1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栏杆顶部的水平 荷载应取1.0 kN/m; 2 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栏杆顶部 的水平荷载 应取1.0 kN/m,竖向荷载应取1.2 kN/m,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考 虑。
工作为基础,以《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为准则,新 一代基于概率极限状态设计的先进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修订
1.2 现状与面临问题 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与灾害频发——风灾
2_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1].2006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Load code for the design of building structuresGB 50009—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10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7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09-2001,自2002 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1.0.5、3.1.2、3.2.3、3.2.5、4.1.1、4.1.2、4.3.1、4.5.1、4.5.2、6.1.1、6.1.2、7.1.1、7.1.2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 9-87 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1月10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1997]108 号文下达的“关于印发《1997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各有关单位对1987 年国家计委批准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 进行的全面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开展了专题研究,总结了近年来的设计经验,参考了国外规范和国际标准的有关内容,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通过审定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7 章和7 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按修订后的《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修改组合规则,并摈弃“遇风组合”的旧概念;对荷载基本组合增加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中,对短期效应组合分别给出标准和频遇两种组合,同时增加了可变荷载的频遇值系数;对所有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给出各自的组合值系数。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已经批准为《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已经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9-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共计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同时废止。
该规范共分10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荷载分类和荷载组合、永久荷载、楼面和屋面活荷载、吊车荷载、雪荷载、风荷载、温度作用、偶然荷载。
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加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的规定;2. 增加偶然荷载组合表达式;3. 增加第4 章"永久荷载";4. 调整和补充了部分民用建筑楼面、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修改了设计墙、柱和基础时消防车活荷载取值的规定,修改和补充了栏杆活荷载;5. 补充了部分屋面积雪不均匀分布的情况;6. 调整了风荷载高度变化系数和山峰地形修正系数;7. 补充完善了风荷载体型系数和局部体型系数,补充了高层建筑群干扰效应系数的取值范围,增加对风洞试验设备和方法要求的规定;8. 修改了顺风向风振系数的计算表达式和计算参数,增加大跨屋盖结构风振计算的原则规定;9. 增加了横风向和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计算的规定,增加了顺风向风荷载、横风向及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组合工况的规定;10. 修改了阵风系数的计算公式与表格;11. 增加了第9章"温度作用";12. 增加了第10章"偶然荷载";13. 增加了附录B"消防车活荷载考虑覆土厚度影响的折减系数";14. 根据新的观测资料,重新统计全国各气象台站的雪压和风压,调整了部分城市的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值,绘制了新的全国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图;15. 根据历年月平均最高和月平均最低气温资料,经统计给出全国各气象台站的基本气温,增加了全国基本气温分布图;16. 增加了附录H "横风向及扭转风振的等效风荷载";17. 增加附录J"高层建筑顺风向和横风向风振加速度计算"。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新版条文说明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3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9-87)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3 条,具体分配为:第1 章有1 条、第3 章有3 条、第4 章有5 条、第6 章有2 条、第7 章有2 条;楼面活荷载作了一些调整和增项,屋面不上人活荷载也作了一些调整;风、雪荷载由原按30 年一遇重新规定为按50 年一遇,同时对滁州市的风、雪荷载值也作了一点调整:10 米高50 年一遇基本风压值为0.35KN/M2 ,雪压值为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U分区;在计算风载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来确定:原规范( GBJ9-87) 将地面粗糙度类别分为三类(A、B、C)。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房屋的高度和密度日益增大,因此,对大城市中心地区的粗糙程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规范(GB50009-2001 )特将地面粗糙度改为四类(A、B、C、D),其中A、B类的有关参数不变,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a由0.2改为0.22,梯度风高度HG仍取400m,新增添的D类,是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有大量高层建筑的大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a 为0.3,梯度风高度HG 取450m;专门规定了围护结构构件的风荷载及相关计算;在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之“附表A”中,增设了“建筑墙板”一览表。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1 章“总则”之强制性条文:第1.0.5 条: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一律为50 年;第3 章“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之强制性条文:第3.1.2 条: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第3.2.3 条: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从以下两种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中确定:①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②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第3.2.5 条: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 ;——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 0KN/M2 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第4 章“楼面和屋面活荷载”之强制性条文:第4.1.1 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永久值系数应按表4.1.1 的规定采用(摘录):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 KN/M2 ;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 0KN/M2;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 ;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 3.0KN/M2 ;一般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 ;餐厅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4.0KN/M2 ;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 ;其他民用建筑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 ;住宅、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 ;办公楼、教室、餐厅、医院门诊部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 ;消防疏散楼梯和其他民用建筑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5KN/M2 ;对于预制楼梯踏步平板,尚应按1.5KN 集中荷载验算;一般情况下的阳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 ;当人群有可能密集时,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5KN/M2 ;第4.1.2 条: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第4.1.1 条中的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在下列情况下应乘以规定的折减系数:设计楼面梁时的折减系数:——当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25m2 时,应取0.9 ;——当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等的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50m2 时,应取0.9 ;设计墙、柱及基础时的折减系数,参见下表: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墙、柱及基础计算截面以上的层数 1 2~3 4~5 6~8 9~20 > 20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1.00 (0.90) 0.85 0.70 0.65 0.60 0.55注:当楼面梁的从属面积超过25m2 时,应采用括号内的系数。
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适应建筑结构设计的需要,以符合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结构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是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的原则制订的。
建筑结构设计中涉及的作用包括直接作用(荷载)和间接作用(如地基变形、混凝土收缩、第1.0.4条焊接变形、温度变化或地震等引起的作用)。
本规范仅对荷载作出规定。
第1.0.5条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建设结构设计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载,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其他国家标准第1.0.6条的规定.2.1 术语第2.1.1条永久荷载permanent load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或其变化是单调的并能趋于限值的荷载.第2.1.2条可变荷载vaiable load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在可以忽略不计的荷载.第2.1.3条偶然荷载accidental load在结构使用期间不一定出现,一旦出现,其值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第2.1.4条荷载代表值reprsentative values of a load设计中用以验算极限状态所采用的荷载量值,例如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第2.1.5条设计基准期design reference period为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第2.1.6条标准值characteristic value/nominal value荷载的基本代表值,为设计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统计分布的特征值(例如均值.众值.中值或某个分位值).第2.1.7条组合值combination value对可变荷载,使组合后的荷载效应在设计基准期内的超越概率,能与该荷载单独出现时的相应概率趋于一致的荷载值;或使组合后的结构具有统一规定的可靠指标的荷载值.第2.1.8条频遇值frequent value对可变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其超越的总时间为这规定的较小比率或超越频率为规定频率的荷载值.第2.1.9条准永久值quasi-permanet value对可变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其超越的总时间约为设计基准期一半的荷载值.第2.1.10条荷载设计值design value of a load荷载代表值与荷载分项系数的乘积.第2.1.11条荷载效应load effect由荷载引起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例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第2.1.12条荷载组合load combination按极限状态设计时,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而对同时出现的各种荷载设计值的规定.第2.1.13条基本组合fundamental combination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的组合.第2.1.14条偶然组合accidental combination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一个偶然作用的组合.第2.1.15条标准组合characteristic/nominal combination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采用标准值或组合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第2.1.16条频遇组合frequnt combination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频遇值或永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第2.1.17条准永久组合quasi-permanent combination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准永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第2.1.18条等效均布荷载equivalent uniform live load结构设计时,楼面上下连续分布的实际荷载,一般采用均布荷载代替;等效均布荷载系指其要结构上所得的荷载效应能与实际的荷载效应保持一致的均布的均布荷载.第2.1.19条从属面积tributary area从属面积是在计算梁柱构件时采用,它是指所计算构件负荷的楼面面积,它应由楼板的零线划分,在实际应用中可作适当简化.第2.1.20条动力系数dynamic coeffcient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或构件,当按静力设计时采用的系数,其值为结构或构件的最大动力效应与相应静力效应的比值.第2.1.21条基本雪压reference snow pressure雪荷载的基准压力,一般按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积雪自重的观测数据,经概率统计得出50年一遇最大值确定.第2.1.22条基本风压reference wind pressure风荷载的基准压力,一般按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10m高度处10min平均的风速观测数据,经概率统计得出50年一遇最大值确定的风速,再考虑相应的空气密度,按公式(D.2.2-4)确定的风压.第2.1.23条地面粗糙度terrain roughness风在到达结构以前吹越过2km范围内的地面时,描述该地面上不规则障碍物分布状况的等级.2.2 符号第2.2.0条G k---永久荷载的标准值;Q k---可变荷载的标准值;G Gk---永久荷载效应的标准值;S Qk---可变荷载效应的标准值;S---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S A---顺风向风荷载效应;S C---横风向风荷载效应;T---结构自振周期;H---结构顶部高度;B---结构迎风面宽度;R e---雷诺数;S t---斯脱罗哈数;s k---雪荷载标准值;s0---基本雪压;w k---风荷载标准值;w0---基本风压;νcr---横风向共振的临界风速;α---坡度角;β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γ0---结构重要性系数;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γQ---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ψc---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ψf---可变荷载的频遇值系数;ψq---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μr---屋面积雪分布系数;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μs---风荷载体型系数;η---风荷载地形,地貌修正系数;ξ---风荷载脉动增大系数;ν---风荷载脉动影响系数;φz---结构振型系数;ζ---结构阻尼比.第3章建筑结构荷载规范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第3.1.1条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1.永久荷载,例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4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4
一、背景
二、主要内容
1.荷载种类和组合:对不同种类的荷载进行了分类,并提供了相应的组合方式。
荷载种类包括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地震作用等。
根据建筑结构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荷载组合形式。
2.荷载计算方法:规范中详细规定了荷载计算的方法和要求。
通过对荷载的数量、分布和作用方式进行计算,确定在建筑结构上的荷载大小和位置。
3.荷载标准值:规范中提供了各种荷载的标准值和设计要求。
这些标准值是基于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得出的,可以作为设计时的参考。
4.结构各组件的荷载计算:规范中要求对建筑结构中的各个组件进行荷载计算。
这些组件包括墙体、柱子、楼板等,通过荷载计算确定其在设计过程中的尺寸和材料。
5.地震作用计算:规范中提供了地震荷载计算的方法和要求,将地震作用考虑在建筑结构的设计中。
根据地震区划和结构性能等级,可以确定适用的地震荷载。
三、应用
该规范适用于各种建筑类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等。
它规定了不同类型建筑物的荷载计算和设计要求,使得建筑结构能够充分承受外部荷载的作用,确保建筑物在使用寿命内不发生结构性破坏或失稳现象。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建筑构造荷载规范》GB 50009一2023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阐明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3.2 荷载组合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旳设计值 S 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 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旳组合:∑=++=ni Qik Ci Qi k Q Q Gk G S S S S 211ψγγγ (-1)式中 γG ——永久荷载旳分项系数,应按第 条采用;γQ i ——第 i 个可变荷载旳分项系数,其中 γQ1 为可变荷载 Q 1 旳分项系数,应按第 条采用;S Gk ——按永久荷载原则值G k 计算旳荷载效应值;S Q i k ——按可变荷载原则值Q i k 计算旳荷载效应值,其中S Q1k 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ψc i ——可变荷载Q i 旳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各章旳规定采用; n ——参与组合旳可变荷载数。
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旳组合:∑=+=ni Qik Ci Qi Gk G S S S 1ψγγ (-2)注:1 基本组合中旳设计值仅合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旳状况。
2 当对S Q1k 无法明显判断时,逐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S Q1k ,选其中最不利旳荷载效应组合。
3 (取消此注)。
基本组合旳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永久荷载旳分项系数:1)当其效应对构造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旳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旳组合,应取1.35;2)当其效应对构造有利时旳组合,应取1.0。
2. 可变荷载旳分项系数:—一般状况下应取1.4;—对原则值不不大于4kN/m2旳工业房屋楼面构造旳活荷载应取1.3。
3. 对构造旳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旳分项系数应按有关旳构造设计规范旳规定采用。
4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旳原则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应按表4.1.1旳规定采用。
表4.1.1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原则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注:1. 本表所给各项活荷载合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当使用荷载较大或状况特殊时,应按实际状况采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Load code for the design of building structuresGB 50009-20123 荷载分类和荷载组合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3.1.1 建筑结构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1 永久荷载,包括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2 可变荷载,包括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温度作用等。
3 偶然荷载,包括爆炸力、撞击力等。
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对不同荷载采用不同的代表值:1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2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3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3.1.3 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3.1.4 荷载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采用。
3.1.5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标准组合设计时,对可变荷载应按规定的荷载组合采用荷载的组合值或标准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
可变荷载的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的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值系数。
3.1.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可变荷载的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按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
可变荷载的频遇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频遇值系数。
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
3.2 荷载组合3.2.1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组合进行设计。
3.2.2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Sd——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Rd——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结构设计通用规范主要修改汇总
结构通用规范主要变化汇总
一、荷载取值变化
Tips;《通规》书库等楼面活荷载取值增加“书架高度不超过2.5m”的限制。
Tips;《通规》执行后,门架不上人屋面荷载不得再按0.3kN/m2取值,对门架设计影响较大。
二、风荷载取值变化
1、所有结构在设计时一律考虑脉动风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4.6.1条将脉动风列为强条,所有结构在设计时均需考虑脉动风,在PKPM 前处理参数中需勾选“考虑顺风向风振影响”。
2、主要受力结构风荷载脉动效应增大系数不应小于1.2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4.6.5条新增要求“风荷载脉动效应增大系数不应小于1.2”,PKPM2021规范V1版自动考虑该项要求。
风振系数计算结果可在工程文件夹下“fort.112”文件中查看。
3、风敏感结构基本风压仍宜适当提高
通用规范虽然没有要求对风敏感结构基本风压放大,但规范专家建议仍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在承
载力设计时提高风敏感结构的风压取值。
四、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1、“竖向地震作用计算”列为强条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4.1.2条将8度以上大跨、长悬臂和9度以上高层建筑等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列为强条。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22年4月1日执行)同样将“竖向地震作用计算”列为强条。
➢两者要求不一致,注意从严控制。
2、应采用哪种方法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PKPM程序提供了反应谱法、底部轴力法、等效静力法3种方法。
➢案例分析表明反应谱法能更好地考虑竖向地震效应对悬臂构件影响。
➢采用反应谱法计算竖向地震效应须满足振型有效质量系数达90%。
建筑结构荷载要求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适应建筑结构设计的需要,以符合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结构设计。
第 1.0.3条本规范是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的原则制订的。
第1.0.4条建筑结构设计中涉及的作用包括直接作用(荷载)和间接作用(如地基变形、混凝土收缩、焊接变形、温度变化或地震等引起的作用)。
本规范仅对荷载作出规定。
第1.0.5条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第1.0.6条建设结构设计中涉及的作用或荷载,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其他国家标准的规定.第2章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1 术语第2.1.1条永久荷载permanent load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或其变化是单调的并能趋于限值的荷载.第2.1.2条可变荷载vaiable load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在可以忽略不计的荷载.第2.1.3条偶然荷载accidental load在结构使用期间不一定出现,一旦出现,其值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第2.1.4条荷载代表值reprsentative values of a load设计中用以验算极限状态所采用的荷载量值,例如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第2.1.5条设计基准期design reference period为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第2.1.6条标准值characteristic value/nominal value荷载的基本代表值,为设计基准期内最大荷载统计分布的特征值(例如均值.众值.中值或某个分位值).第2.1.7条组合值combination value对可变荷载,使组合后的荷载效应在设计基准期内的超越概率,能与该荷载单独出现时的相应概率趋于一致的荷载值;或使组合后的结构具有统一规定的可靠指标的荷载值.第2.1.8条频遇值frequent value对可变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其超越的总时间为这规定的较小比率或超越频率为规定频率的荷载值.第2.1.9条准永久值quasi-permanet value对可变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其超越的总时间约为设计基准期一半的荷载值.第2.1.10条荷载设计值design value of a load荷载代表值与荷载分项系数的乘积.第2.1.11条荷载效应load effect由荷载引起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例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第2.1.12条荷载组合load combination按极限状态设计时,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而对同时出现的各种荷载设计值的规定.第2.1.13条基本组合fundamental combination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的组合.第2.1.14条偶然组合accidental combination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一个偶然作用的组合.第2.1.15条标准组合characteristic/nominal combination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采用标准值或组合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第2.1.16条频遇组合frequnt combination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频遇值或永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第2.1.17条准永久组合quasi-permanent combination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准永久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第2.1.18条等效均布荷载equivalent uniform live load结构设计时,楼面上下连续分布的实际荷载,一般采用均布荷载代替;等效均布荷载系指其要结构上所得的荷载效应能与实际的荷载效应保持一致的均布的均布荷载.第2.1.19条从属面积tributary area从属面积是在计算梁柱构件时采用,它是指所计算构件负荷的楼面面积,它应由楼板的零线划分,在实际应用中可作适当简化.第2.1.20条动力系数dynamic coeffcient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或构件,当按静力设计时采用的系数,其值为结构或构件的最大动力效应与相应静力效应的比值.第2.1.21条基本雪压reference snow pressure雪荷载的基准压力,一般按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积雪自重的观测数据,经概率统计得出50年一遇最大值确定.第2.1.22条基本风压reference wind pressure风荷载的基准压力,一般按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10m高度处10min平均的风速观测数据,经概率统计得出50年一遇最大值确定的风速,再考虑相应的空气密度,按公式(D.2.2-4)确定的风压.第2.1.23条地面粗糙度terrain roughness风在到达结构以前吹越过2km范围内的地面时,描述该地面上不规则障碍物分布状况的等级.2.2 符号第2.2.0条G k---永久荷载的标准值;Q k---可变荷载的标准值;G Gk---永久荷载效应的标准值;S Qk---可变荷载效应的标准值;S---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S A---顺风向风荷载效应;S C---横风向风荷载效应;T---结构自振周期;H---结构顶部高度;B---结构迎风面宽度;R e---雷诺数;S t---斯脱罗哈数;s k---雪荷载标准值;s0---基本雪压;w k---风荷载标准值;w0---基本风压;νcr---横风向共振的临界风速;α---坡度角;β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γ0---结构重要性系数;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γQ---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ψc---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ψf---可变荷载的频遇值系数;ψq---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μr---屋面积雪分布系数;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μs---风荷载体型系数;η---风荷载地形,地貌修正系数;ξ---风荷载脉动增大系数;ν---风荷载脉动影响系数;φz---结构振型系数;ζ---结构阻尼比.第3章建筑结构荷载规范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第3.1.1条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1.永久荷载,例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是确定建筑结构设计荷载的重要标准,它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对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主要规定了建筑物在不同工况下所承受的荷载类型以及荷载大小。
根据规范,建筑结构的荷载可以分为自重荷载、活荷载和附加荷载三类。
自重荷载是指建筑物所具有的重力荷载,包括结构本身的重量以及固定设备等。
活荷载是指建筑物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所承受的荷载,如人员、家具、设备等。
附加荷载是指除自重荷载和活荷载之外的其他荷载,如地震荷载、风荷载、温度荷载等。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了不同类型荷载的设计值。
设计值是指在设计和施工中所选取的荷载数值,它是根据规范中给出的相应荷载系数和荷载组合条件计算得出的。
荷载系数是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类型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的,它反映了建筑物所承受荷载的大小和安全性要求。
荷载组合条件是指在不同工况下,各种类型荷载组合的方式和计算方法。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还规定了建筑物在荷载作用下的安全系数要求。
安全系数是指建筑物在设计使用寿命内能够承受荷载的能力与实际承受荷载之比,它反映了建筑物的安全性水平。
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筑物的安全系数一般不小于1.5,这意味着建筑物在实际使用中荷载作用下的承载能力要大于设计值。
总之,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是确保建筑物在设计使用寿命内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依据。
它规定了建筑物在不同工况下所承受荷载的类型和大小,规定了荷载的设计值和安全系数要求。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避免建筑物结构的过载和失稳问题,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遵守和实施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结构荷载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一2001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3.2 荷载组合3.2.3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S 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ni Qik Ci Qi k Q Q Gk G S S S S 211ψγγγ (3.2.3-1)式中 γG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第 3.2.5 条采用;γQ i ——第 i 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 γQ1 为可变荷载 Q 1 的分项系数,应按第 3.2.5 条采用;S Gk ——按永久荷载标准值G 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S Q i k ——按可变荷载标准值Q i 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 Q1k 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ψc i ——可变荷载Q i 的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各章的规定采用; n ——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ni Qik Ci Qi Gk G S S S 1ψγγ (3.2.3-2)注:1 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2 当对S Q1k 无法明显判断时,逐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S Q1k ,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
3 (取消此注)。
3.2.5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1)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 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 — 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的组合,应取1.0。
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
3. 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4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4.1.1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应按表4.1.1的规定采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3 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3.1.1 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1 永久荷载,例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2 可变荷载,例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等。
3 偶然荷载,例如爆炸力、撞击力等。
注:自重是指材料自身重量产生的荷载(重力)。
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3.1.3 永久荷载标准值,对结构自重,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单位体积的自重计算确定。
对于自重变异较大的材料和构件(如现场制作的保温材料、混凝土薄壁构件等),自重的标准值应根据对结构的不利状态,取上限值或下限值。
注:对常用材料和构件可参考本规范附录A采用。
3.1.4 可变荷载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中的规定采用。
3.1.5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标准组合设计时,对可变荷载应按组合规定采用标准值或组合值作为代表值。
可变荷载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值系数。
3.1.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频遇值、准永久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按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
可变荷载频遇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频遇值系数。
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准永久值系数。
3.2 荷载组合3.2.1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3.2.2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γoS≤R(3.2.2)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文件《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新内容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3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9-87)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3条,具体分配为:第1章有1条、第3章有3条、第4章有5条、第6章有2条、第7章有2条;楼面活荷载作了一些调整和增项,屋面不上人活荷载也作了一些调整;风、雪荷载由原按30年一遇重新规定为按50年一遇,同时对滁州市的风、雪荷载值也作了一点调整:10米高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为0.35KN/M2,雪压值为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Ⅱ分区;在计算风载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来确定:原规范(GBJ9-87)将地面粗糙度类别分为三类(A、B、C)。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房屋的高度和密度日益增大,因此,对大城市中心地区的粗糙程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规范(GB50009-2001)特将地面粗糙度改为四类(A、B、C、D),其中A、B类的有关参数不变,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由0.2改为0.22,梯度风高度HG仍取400m,新增添的D类,是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有大量高层建筑的大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为0.3,梯度风高度HG取450m;专门规定了围护结构构件的风荷载及相关计算;在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之“附表A”中,增设了“建筑墙板”一览表。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1章“总则”之强制性条文:第1.0.5条: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一律为50年;第3章“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之强制性条文:第3.1.2条: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第3.2.3条: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从以下两种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中确定:①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②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第3.2.5条: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 0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第4章“楼面和屋面活荷载”之强制性条文:第4.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永久值系数应按表4.1.1的规定采用(摘录):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 KN/M2;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 0KN/M2;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0KN/M2;一般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餐厅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4.0KN/M2;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其他民用建筑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住宅、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办公楼、教室、餐厅、医院门诊部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消防疏散楼梯和其他民用建筑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5KN/M2;对于预制楼梯踏步平板,尚应按1.5KN集中荷载验算;一般情况下的阳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当人群有可能密集时,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5KN/M2;第4.1.2条: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第4.1.1条中的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在下列情况下应乘以规定的折减系数:设计楼面梁时的折减系数:——当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取0.9;——当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等的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50m2时,应取0.9;设计墙、柱及基础时的折减系数,参见下表: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墙、柱及基础计算截面以上的层数 1 2~3 4~5 6~8 9~20 >20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 1.00 (0.90) 0.85 0.70 0.65 0.60 0.55注:当楼面梁的从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采用括号内的系数。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是继1999年《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发布以来,我国专门针对建构筑对建筑物荷载规范性文件,共六部分,共61条,总计约800字。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一部分:总则。
本部分主要规定了本规范
的适用范围,参照标准和术语定义等等。
第二部分:荷载。
这一部分用于总的涵盖了荷载的定义、荷载的标准及其取值范围、动、静荷载等。
第三部分:荷载指标。
这一部分是指结构的荷载系数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第四部分:结构内力的计算。
这部分介绍要计算结构内力的原理及其计算方法。
第五部分:建筑平面和立面荷载。
这部分从动和静荷载的角度,介绍了分层结构的设
计要求。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 2012)是我国结构工程规范,它提供了建筑结构
设计要求和工程计算原则,对结构设计,施工,试验和完善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建筑结构载荷规范
建筑结构载荷规范建筑结构载荷规范是指在建筑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对于建筑结构所承受的各种荷载进行规定和标准化的技术文件。
载荷是指外界作用于建筑结构上的各种力和荷载,包括垂直荷载、水平荷载和温度荷载等。
建筑结构载荷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建筑结构在使用寿命内能够安全、稳定、经济地承受和传递各种荷载。
一、垂直荷载规范建筑结构承受的垂直荷载包括自重、活载和附加荷载等。
自重是指建筑结构自身的重量,这是一个基本的垂直荷载。
活载是指建筑结构上的可变荷载,包括人员、家具、设备等。
附加荷载是指建筑结构所承受的临时荷载,如施工荷载等。
垂直荷载规范根据荷载的性质和作用方式,将其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两种。
永久荷载是指持久性荷载,通常是建筑结构承载的自重和常驻设备的重量。
可变荷载是指变化性荷载,如活动荷载和临时荷载等。
垂直荷载规范中还规定了不同场所和结构的特殊要求。
例如,在住宅建筑中,规定了不同房间和楼层的荷载标准。
在公共建筑中,还规定了各种功能区的荷载标准。
此外,对于特殊结构如桥梁和塔楼等,还有相应的专门规范。
二、水平荷载规范建筑结构承受的水平荷载包括风荷载和地震荷载等。
风荷载规范根据建筑结构的高度、形状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了相应的风荷载标准。
地震荷载规范根据建筑结构所在地的地震烈度和结构的抗震性能等因素,规定了相应的地震荷载标准。
水平荷载规范还规定了建筑结构的抗风和抗震设计要求。
例如,在抗风设计中,规定了建筑结构风振舒适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在抗震设计中,规定了结构的稳定性和塑性变形能力等。
三、温度荷载规范温度荷载是指由于温度变化引起的结构变形和应力。
建筑结构在不同季节和不同时间段内,由于温度变化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热胀冷缩而产生荷载。
温度荷载规范根据结构的材料和尺寸等因素,确定了相应的温度荷载标准。
温度荷载规范还规定了建筑结构的温度设计要求。
例如,在大型桥梁设计中,规定了桥梁温度变形补偿和温度应力控制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筑结构载荷规范是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和稳定承受各种荷载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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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新内容
有关调整部分:
新规范于2002年3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9-87)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3条,具体分配为:第1章有1条、第3章有3条、第4章有5条、第6章有2条、第7章有2条;
楼面活荷载作了一些调整和增项,屋面不上人活荷载也作了一些调整;
风、雪荷载由原按30年一遇重新规定为按50年一遇,同时对滁州市的风、雪荷载值也作了一点调整:10米高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为0.35KN/M2,雪压值为
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Ⅱ分区;
在计算风载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来确定:原规范(GBJ9-87)将地面粗糙度类别分为三类(A、B、C)。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房屋的高度和密度日益增大,因此,对大城市中心地区的粗糙程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规范(GB50009-2001)特将地面粗糙度改为四类(A、B、C、D),其中A、B类的有关参数不变,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由0.2改为0.22,梯度风高度HG仍取400m,新增添的D类,是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有大量高层建筑的大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为0.3,梯度风高度HG取450m;
专门规定了围护结构构件的风荷载及相关计算;
在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之“附表A”中,增设了“建筑墙板”一览表。
强制性条文部分:
第1章“总则”之强制性条文:第1.0.5条: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一律为50年;
第3章“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之强制性条文:
第3.1.2条: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第3.2.3条: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从以下两种组合值中取最不利
值中确定:
①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②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第3.2.5条: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
——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
——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
——一般情况下,应取1.0;
——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一般情况下,应取1.4;
——对标准值大于4. 0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
第4章“楼面和屋面活荷载”之强制性条文:
第4.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永久值系数应
按表4.1.1的规定采用(摘录):
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
取2.0 KN/M2;
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 0KN/M2;
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
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0KN/M2;一般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餐厅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
的标准值取4.0KN/M2;
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其他民用建筑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
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
住宅、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办公楼、教室、餐厅、医院门诊部的走廊,门厅、楼梯,
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消防疏散楼梯和其他民用建筑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5KN/M2;对于预制楼梯踏步平板,尚应按1.5KN
集中荷载验算;
一般情况下的阳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当人群有可能密集时,
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5KN/M2;
第4.1.2条: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第4.1.1条中的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
值在下列情况下应乘以规定的折减系数:
设计楼面梁时的折减系数:
——当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楼面梁从
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取0.9;
——当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等的楼面梁从属面积
超过50m2时,应取0.9;
设计墙、柱及基础时的折减系数,参见下表:
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
墙、柱及基础计算截面以上的层数 1 2~3 4~5 6~8 9~20 >20
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 1.00
(0.90) 0.85 0.70 0.65 0.60 0.55
注:当楼面梁的从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采用括号内的系数。
第4.3.1条: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应按表4.3.1的规定采用(摘录),但屋面均布活荷载不应与雪荷载同时组合:
不上人屋面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取0.5KN/M2;
上人屋面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取2.0KN/M2;
屋顶花园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取3.0KN/M2;
第4.5.1条: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雨篷和预制小梁时,施工
或检修集中荷载(人和小工具的自重)应取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
行验算。
注:1。
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构件,当施工荷载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
况验算,或采用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承受。
2.当计算挑檐、雨篷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隔1.0米取一个集中荷载;
在验算挑檐、雨篷倾覆时,应沿板宽每隔2.53~.0米取一个集中荷载。
第4.5.2条: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
用: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应取0.5KN/M;
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应取1.0KN/M。
第6章“雪荷载‘之强制性条文:
第6.1.1条: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应按下式计算:
雪荷载标准值=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基本雪压
第6.1.2条:基本雪压应按本规范附表D.4给出的50年一遇的雪压采用。
(注:滁州市的雪压值为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Ⅱ分
区);
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基本雪压应适当提高,并应由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具体规定。
第7章‘风荷载‘之强制性条文:
第7.1.1条:垂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当计算主要承重结构时:
风荷载标准值=在高度z处的风振系数*风荷载体型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基本风压值
当计算围护结构时:
风荷载标准值=在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风荷载体型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基本风压值
第7.1.2条:基本风压应按本规范附表D.4给出的50年一遇的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0.30KN/M2。
(注:滁州市10米高50年一遇的基本压值为0.35KN/M2);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应适当提高,并应由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