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
5分钟看懂中国象棋等级制度:你属于什么级别
5分钟看懂中国象棋等级制度:你属于什么级别全国象棋等级赛任何一个象棋爱好者,对特级大师、大师、棋士等等称号应该都不陌生,但恐怕又不是知道得特别清楚。
虽然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象棋协会的官网上都有相关内容,但是官话的文件读起来总是很费劲,条条款款的很烦人。
没关系,今天小编带你5分钟看懂中国象棋等级制度。
【说明:本文以象棋爱好者较为关注的成年棋手为对象,青少年及儿童不在本文范围】象棋称号有两套标准,一套是国家体育总局的,对应象棋高手;一套是中国象棋协会的,从“菜鸟”到高手都有。
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它重在强调运动员属性,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授予,从高到低分为5个级别:•国际级运动健将(对应特级大师)1.世锦赛个人前3名或团体第1名2.亚锦赛个人第1名或团体第1名3.全国个人赛第1名备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特大,其中最有含金量的是全国个人赛冠军。
全国象棋个人赛•运动健将(对应国家大师)1.智运会专业个人前6名或团体前3名2.全国个人赛第2~16名3.全国等级赛(也就是威凯杯)第1名4.全国团体赛前6名备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大师,其中最有含金量的是全国个人赛第2~16名以及威凯杯冠军。
•一级运动员1.智运会专业个人7~18名或团体4~6名2.全国个人赛17~36名3.全国等级赛2~6名(参赛人数越多,录取越多,最高可达2~36名)4.全国团体赛7~18名•二级运动员1.全国个人赛37~64名2.全国等级赛7~12名(参赛人数越多,录取越多,最高可达37~72名)3.全国团体赛19~32名•三级运动员1.全国等级赛13~18名(参赛人数越多,录取越多,最高可达73~96名)2.省锦标赛个人前32名或团体前8名备注: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国家体育总局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获得途径基本是各种全国级别的锦标赛、运动会,而大量的商业性的象棋比赛如碧桂园杯、财神杯是无法获得的。
棋手技术等级称号它重在强调棋手属性,是由中国象棋协会授予,从高到低分为20个级别:•特级大师评选标准同国际级运动健将•国家大师评选标准同运动健将备注:这里是职业棋手和业余棋手的分水岭。
象棋运动员等级标准
象棋运动员等级标准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一、特级大师(国际级运动健将)(一)全国个人赛冠军;(二)三年内,两次获全国个人赛前三名;(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二、大师(运动健将)(一)全国个人赛甲组前十八名。
(二)全国少年赛甲组冠军。
(2007年已经取消)(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三、一级棋士(一级运动员)(一)全国个人赛乙组前十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甲组二至六名。
(三)全国少年赛乙组冠军。
(四)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二级棋士(二级运动员)(一)全国少年赛乙组二至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丙、丁组冠军。
(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十六名,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八名。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少年赛甲组前六名,乙组冠军。
(六)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前六名。
(七)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少年赛甲组冠军。
五、三级棋士(三级运动员)(一)全国少年赛丙、丁组二至六名。
(二)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十七至三十二名,计划单列市个人赛九至十六名。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少年赛乙组二至六名,丙、丁组冠军。
(五)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七至十六名。
(六)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少年赛甲组二至六名,乙组冠军。
(七)县级个人赛前六名。
(八)县级少年赛甲组冠军。
第二条评定技术等级称号的有关规定一、凡达到等级标准中任一标准者,即可获得申请该项技术等级称号的资格。
二、世界象棋锦标赛的成绩等同于全国个人赛成绩。
三、非各级正式比赛的成绩和未明确的名次,不得作为确定技术等级称号的依据。
第三条批准权限一、特级大师、大师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
国际象棋等级划分表
国际象棋等级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类:1.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棋士等级:1.棋协大师:这是国际象棋业余的最高等级之一,只有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有权授予。
要获得该称号有较高的难度,需要在相关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候补棋协大师:也是较高的业余等级称号,是晋升棋协大师的过渡阶段。
3. 1 级棋士至15 级棋士:1 级棋士等级较高,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棋艺水平和比赛经验。
15 级棋士是最低等级,往上依次是14级、13 级等。
其中,15 级至11 级为鼓励性质,具有一定资质的单位可直接授予;10 级(含)以上证书一般通过比赛并达到规定胜率才可获得。
2.国际象棋运动员等级:由国家体育总局认可:1.国际级运动健将:例如在世界锦标赛(个人)前8 名、世界锦标赛(团体)或世界奥林匹克团体赛前 6 名、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 6 名且团体第一名等条件的棋手可申请授予该称号。
2.运动健将:需满足世界锦标赛(个人)第九至十六名、世界锦标赛(团体)或世界奥林匹克团体赛第七至十二名等条件。
3. 1 级运动员至 3 级运动员:在全国智力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等不同级别比赛中取得相应成绩的棋手,可申请授予不同等级的运动员称号。
3.国际称号(国际棋联FIDE 认可的国际通用称号):1.国际特级大师(GM,Grandmaster):是国际棋联授予的最高等级称号之一,要获得该称号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比如参加世界冠军挑战者对抗赛的棋手,或者国际大师、棋联大师在局数总和不少于24 局的比赛中,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特级大师的成绩且国际等级分至少为2450 者等。
2.国际大师(IM,International master):具备较高的棋艺水平,例如在局数总和不少于24 局的比赛中,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国际大师的成绩且国际等级分至少2350 者,或者在特定的国际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等条件可获得该称号。
3.国际棋联大师(FM,Fide master):在局数总和不少于24 局的比赛中,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棋联大师的成绩且国际等级分至少2250 者,或者在中学生(17 岁以下)世界冠军赛中获得第一名等可获得该称号。
JJ象棋等级划分业9
JJ象棋等级划分业9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共设17个等级和荣誉称号包括棋协大师、候补棋协大师、棋协一级棋士、棋协二级棋士、棋协三级棋士、棋协四级棋士、棋协五级棋士、棋协六级棋士,棋协七级棋士、棋协八级棋士、棋协九级棋士、棋协十级棋士、棋协十一级棋士、棋协十二级棋士、棋协十三级棋士、棋协十四级棋士、棋协十五级棋士。
凡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认可的国际象棋比赛,根据比赛的级别、规模及棋手所取得的成绩,授予棋手相应的等级称号。
获得棋协大师称号者有资格参加全国运动员等级赛二级运动员组比赛;候补棋协大师有资格参加全国运动员等级赛三级运动员组比赛;棋协一级和二级棋士有资格参加运动员等级赛定级组的比赛(指省级和市级比赛)。
获得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者,可以申请办理棋协大师称号;获得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者可以申请办理候补棋协大师称号。
对积极支持中国国际象棋运动发展且有重大贡献者,经省级体育管理部门(见本条例第六条)的申报,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审批,可授予荣誉棋协大师称号。
申报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棋协大师和候补棋协大师等级称号的比赛轮次不得少于9轮,比赛双方每局用时总和不少于1 2 0分钟。
申报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一至六级棋士等级称号的比赛轮次不得少于7轮。
如使用棋钟,比赛双方每局用时总和不少于60分钟。
申报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七至十级棋士等级称号的比赛轮次不少于5轮。
如使用棋钟,比赛双方每局用时总和不少于40分钟。
各地应根据参赛人数和赛制,确定具体比赛轮数,使之更加符合竞赛原则和公正性。
棋协十一级至十五级棋士等级称号属于鼓励性质,根据学生学习进度和实际棋力由各地培训机构及教练、教师直接授予,具体标准如下:十一级棋士:30分钟内解答20道简单的两步连杀棋题。
十二级棋士:5分钟内解答10道简单的一步杀棋题。
十三级棋士:会双车和单车杀王。
十四级棋士:会基本残局杀王,如单后杀,单兵升变;掌握王车易位原则,过路兵的吃法和逼和的规则。
象棋棋手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象棋棋手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第一条 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一、特级大师(国际级运动健将) (一)全国个人赛冠军;(二)三年内,两次获全国个人赛前三名;(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地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二、大师(运动健将)(一)全国个人赛甲组前十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甲组冠军.(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地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三、一级棋士(一级运动员) (一)全国个人赛乙组前十六名.(二)全国少年赛甲组二至六名. (三)全国少年赛乙组冠军.(四)四年内,在协会指定地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二级棋士(二级运动员) (一)全国少年赛乙组二至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丙、丁组冠军.(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地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十六名,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八名.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少年赛甲组前六名,乙组冠军. (六)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前六名. (七)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少年赛甲组冠军. 五、三级棋士(三级运动员)(一)全国少年赛丙、丁组二至六名.(二)四年内,在协会指定地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十七至三十二名,计划单列市个人赛九至十六名.(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少年赛乙组二至六名,丙、丁组冠军.(五)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七至十六名.(六)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少年赛甲组二至六名,乙组冠军.(七)县级个人赛前六名.(八)县级少年赛甲组冠军.第二条评定技术等级称号地有关规定一、凡达到等级标准中任一标准者,即可获得申请该项技术等级称号地资格.二、世界象棋锦标赛地成绩等同于全国个人赛成绩.三、非各级正式比赛地成绩和未明确地名次,不得作为确定技术等级称号地依据.第三条批准权限一、特级大师、大师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二、一级棋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备案.三、二级棋士由地区、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并报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四、三级棋士由区、县或相应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并报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五、每年一季度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须将前一年批准授予地所有等级称号棋手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备案.象棋棋手等级分制和技术等级标准实施细则为执行象棋棋手等级分制和技术等级标准,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棋手等级分表示棋手地实力水平,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根据棋手在统计期限内地比赛成绩计算确定.上半年统计期限为前一年十二月一日至本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下半年统计期限为本年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止.凡跨越统计期限地比赛,其统计期限以比赛结束日期为准.二、经过计算确定地棋手等级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于每年一月—日和七月一日各公布一次.公布地最低分数:男子为2301,女子为2101.有等级分地棋手如一年内未参加比赛,其等级分不作变动,第二年降20分,第三年降50分,第四年取消其等级分.三、可计算等级分地比赛,统称为等级分赛,包括:(一)全国团体赛和个人赛;(二)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地其它比赛.四、等级分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比赛如为单循环制,至少三分之二棋子应有等级分,如参加人数在十人以下,则全部应有等级分;(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解放军和行业体协为单位参加(主办单位例外)地比赛,不得少于四个单位,同单位棋手不得超过总人数地三分之一;(三)至少应有两名国家级裁判员主持整个竞赛裁判工作;(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地最新象棋竞赛规则(经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批准,某些比赛可采用“亚洲象棋联合会象棋比赛规例”);五、可获得等级称号地比赛,统称等级称号赛.包括:(一)可获得男子、女子特级大师称号地比赛,简称男子、女子特级大师称号赛;(二)可获得男子、女子大师称号地比赛,简称男子、女子大师称号赛;六、等级称号赛在具备等级分赛条件地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十二人;同单位地棋手不得超过总数地三分之一;无等级分棋手不得超过20%.(二)至少应有两名国家级裁判员主持整个竞赛裁判工作.(三)比赛等级和称号标准应在比赛开始前公布,平均等级分(Ra)取最接近地整数,1以下地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相应称号地标准分如有小数,等于或大于0·1,小于0·6时,计为0·5;等于或大于0·6,小于1·1时计为1.(四)男子、女子特级大师称号赛由男、女大师参加.男子、女子大师称号赛由一级棋士参加.承认女子在男女混合比赛中达到地技术等级称号标准.七、等级分赛和等级称号赛结束后,由裁判长按规定格式完整无误地填写竞赛报告,主办单位于两周内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比赛成绩按胜1、和0·5、负0计分.未对弈地得分应用记号※标出,必要时加以说明;凡能影响成绩有效性地其它情况,也必须加以说明.棋手地姓名和所属单位如有任何变动,均应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竞赛报告如有错误,其后果由上报单位负责.八、竞赛报告所列地数据将填入棋手等级分变动表.每次比赛之后,棋手等级分地变动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AR=K(w—We)式中,△R为等级分地变动值,正值为升,负值为降.W为实得局分.We为预期局分.K为换算系数.对于无等级分棋手,前三次比赛或前三十局棋K值取25,以后取15,等级分一经达到2500,以后即使再降也永远取10.其中,预期局分按下列公式计算:We=NPC公式中,N为对手人数,PC是根据棋手本人等级分与对手地平均等级分之间地差值计算出来地预期得分率,由附表中查得.为节省计算时间,在单循环比赛中按下列公式计算预期局分:We=M·pa-1/2公式中,M为参加比赛人数,Pa系根据全部棋手(包括本人在内)地平均等级分与本人等级分之差值计算出来地预期得分率,由附表中查得.将棋手在整个统计期限内各次比赛地升降值累加(减)之后,即得出该棋手在该期限地总升降值,再与棋手地原等级分相加(减),即得出棋手地新等级分.公式如下:Rn=Ro+Σ△RRn为新等级分,Ro为原等级分,Σ△R为总变动值.每次公布新等级分时,个位数均取整数(小数4舍5人).凡计算等级分地比赛中,个人冠军不降分.九、无等级分棋手参加等级分赛或等级称号赛时,以男子2300,女子2100作为暂定等级分(Ru).男女混合比赛,女子等级分低于2300者,她对男棋手时按2300计分.女对女时,则仍按各自地实际等级分计算.在积分编排制比赛中,有等级分地棋手只根据他和特等级分地对手对弈地成绩计算等级分;无等级分地棋手必须与有等级分地棋手对弈9局以上方可计算等级分,如不足时,允许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参加另一次可评分地比赛(无论是积分编排制或单循环赛),前后累积奕满规定局数.如果无分棋手得分等于或超过50%,须按他地有分对手地平均等级分和他超过(包括等于)50%地计值来计算等级分应用相应比值.无等级分棋手在循环制比赛中得0分时,与他对奕而得到地局分,不能计人实得局分内.不论是有分棋手还是元分棋手,由于多种原因未曾对弈而得到地局分,也不能计入实得局分内.十、将级大师称号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比赛不少于两次,局数不少于18局;(二)两次取得特级大师标准分.大师称号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比赛不少于两次,局数不少于18局;(二)两次取得大师标准分.四年前在等级分赛和等级称号赛中取得地成绩不能用来申请等级称号.申请人或其所属单位必须完整无误地填写等级称号申请表,按规定手续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审批.十一、凡属通过名次地途径获得等级称号地棋手,其等级分在下届公布时规定作如下调整:(一)男子特级大师调整到2550.(二)男子大师调整到2450.(三)女子特级大师调整到2350.(四)女于大师调整到2250.如本人等级分现已超过或以往曾经达到或超过上述相应数字时,则维持现状不予变动.象棋等级称号赛应有胜率表表一由得分率查等级分差D(P)表二由等级分差D(P)查预期得分率PH:高分棋手L:低分棋手。
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
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象棋,又称中国象棋,是中国传统的智力运动项目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作为一项竞技性很强的游戏,象棋需要棋手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才能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因此,对象棋棋手的技术等级进行准确的评定和标准化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
首先,象棋棋手的技术等级可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大师级四个等级。
初级棋手主要具备基本的走子规则和基本的棋局认知能力,能够进行简单的对局。
中级棋手在基本规则的掌握上更加熟练,具备一定的棋局分析和策略制定能力,能够进行一定水平的比赛。
高级棋手在战术和策略上有较深的理解和应用,能够在高水平比赛中取得不俗的成绩。
大师级棋手则是在象棋领域内具有卓越成就和影响力的顶尖选手。
其次,评定象棋棋手技术等级的标准主要包括棋艺水平、棋局分析能力、对局经验和比赛成绩等方面。
棋艺水平是指棋手在走子技巧、棋局布局和棋局转换等方面的表现,包括开局、中局和残局的处理能力。
棋局分析能力是指棋手对局面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包括对对手棋局意图的猜测和对自己棋局的调整。
对局经验是指棋手在实战中积累的经验和应对各种局面的能力。
比赛成绩则是评定棋手技术等级的重要依据,包括在各类比赛中的表现和成绩。
再次,不同技术等级的象棋棋手需要具备不同的技术特点和训练重点。
初级棋手需要注重基本走子规则和基本棋局认知的训练,培养对象棋的兴趣和热爱。
中级棋手需要注重战术和策略的训练,提高棋局分析和应变能力。
高级棋手需要注重对局经验的积累和比赛心态的调整,提高在比赛中的稳定性和应对能力。
大师级棋手则需要注重对开局、中局和残局的深入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自己的棋艺水平和影响力。
最后,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各级象棋协会和组织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定体系,制定详细的评定标准和考核方法,保证技术等级评定的公平公正。
同时,广大象棋爱好者和棋手也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棋艺水平,不断学习和进步,为中国象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中国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等级分为:特级大师,大师,一级棋士,二级棋士,三级棋士。
另外我国象棋选手参加国际赛事,取得一定成绩,还会获得象棋特级国际大师,象棋国际大师等称号。
一、男子中国象棋等级称号和获得等级称号标准:1、特级大师(1)获全国个人赛冠军(4)两次达到等级称号赛规定之胜率2、大师(1)获全国个人赛前16名(2)两次达到等级称号赛规定之胜率3、一级棋士(1)全国个人赛第17至32名(2)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前6名(3)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前3名(4)全国少年个人赛前3名4、二级棋士(1)全国个人赛第32至60名(2)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第7至16名(3)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第4至12名(4)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前6名(5)全国少年个人赛第4至12名(6)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年个人赛前3名5、三级棋士(1)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第17至36名(2)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第7至18名(3)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13至24名(4)县个人赛前8名(5)全国少年个人赛第13至24名(6)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年个人赛第4至12名二、女子中国象棋等级称号和获得等级称号标准:1、特级大师(1)两次获全国个人赛冠军(2)获一次全国个人赛冠军并获国际大师称号(3)获特级国际大师称号(4)两次达到等级称号赛规定之胜率2、大师(1)获全国个人赛前12名(2)两次达到等级称号赛规定之胜率3、一级棋士(1)全国个人赛第13至24名(2)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前3名(3)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冠亚军(4)全国少年个人赛前3名4、二级棋士(1)全国个人赛第24至33名(2)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第4至12名(3)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第3至8名(4)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前3名(5)全国少年个人赛第4至12名(6)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年个人赛前3名5、三级棋士(1)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第13至24名(2)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第4至12名(3)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9至20名(4)县个人赛前8名(5)全国少年个人赛第13至24名(6)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年个人赛第4至12名三、评定规则编辑1、有关规定(1)凡达到等级标准中的一条标准者,即可获得申请该项技术等级称号的资格。
象棋棋手技术等称号和等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
象棋棋手技术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象棋棋手技术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一)棋协大师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各类全国性个人赛的前6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14岁以上的全国青少年个人赛的前3名,12岁组冠军。
(二)地方棋协大师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个人赛前12名,14岁以上组前8名,12岁组前3名。
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6名。
3.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3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14岁以上青少年个人赛冠军。
(三)棋协一级棋士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性个人赛前24名,14岁以上组前16名,12岁组前8名,10岁组前3名。
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16名,14岁以上组前6名,12岁以上组冠军。
3.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16名。
4.地、市级个人赛前6名。
5.省辖市、地区、自治州14岁以上组冠军。
(四)棋协二级棋士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个人赛前36名,14岁组前24名,12岁组前16名,10岁组前8名。
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32名。
3.地、市级个人赛前16名。
4.省辖市、地区自治州14岁以上组前6名,12岁以上组冠军。
5.县级个人赛前6名。
6.县级少年赛14岁以上组冠军。
7.在地区、省辖市棋协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五)棋协三级棋士1.地、市级个人赛前32名。
2.地、市级青少年赛前6名。
3.县个人赛前16名。
(六)棋协四级棋士1.地、市级青少年赛前16名。
2.县个人赛前32名。
3.县青少年赛前6名。
(七)棋协五级棋士1.地、市级青少年赛前32名。
2.县青少年赛前16名。
(八)棋协六级棋士县青少年赛前32名。
第二条评定技术等级称号的有关规定(一)本技术等级标准为中国象棋协会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序列。
其技术等级称号的申请,只能依据全国各级协会举办的比赛及全国各级青少年宫系统比赛的名次。
《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
《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棋协大师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前16名,团体前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前8名;14岁组个人前6名。
3.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前8名。
地方大师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17至36名,团体第3至6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第9至24名;14岁组个人第7至16名;12岁组前3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1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9至24名,团体赛前2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14岁以上青少年象棋个人赛前8名。
6.计划单列市象棋个人赛前8名。
业余一级棋士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37至72名,团体第7至1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第25至48名;14岁组第17至36名;12岁组第4至16名;10岁组前8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前8名;8岁组前6名。
4. 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2、3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第25至48名,团体赛第3至6名;少年赛14岁以上组第9至24名;12岁组前8名;10岁组和8岁组前6名。
6.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9至24名。
7.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个人赛前8名。
8.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各组冠军。
业余二级棋士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73至120名,团体第13至24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第49至84名;14岁组37至64名;12岁组第17名至48名;10岁组第9至24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9至24名;8岁组第7至16名;6岁以下组前6名。
2、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实施细则
附件2: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实施细则一、国际象棋业余等级称号的产生:(一)根据比赛的级别、规模及棋手所取得的成绩授予棋手相应的等级称号。
1、在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主办的全国国际象棋等级赛、个人赛、团体赛中可产生棋协大师、候补棋协大师和棋协一级至六级棋士。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比赛中可产生棋协一级至六级棋士。
3、在地、区、市级的比赛中可产生棋协二级至六级棋士。
4、在区县级比赛中可产生棋协三级至六级棋士。
(二)各级承办单位,严格遵照条例晋升原则进行制定规程,如发现不按条例执行,将取消其承办比赛的资格。
(三)在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和全国国际象棋等级赛上,已获得晋升专业等级称号者和比赛得分率达到65%者,可根据所获等级申请相应业余等级称号。
1、一级运动员可申请棋协大师;2、二级运动员可申请候补棋协大师;3、三级运动员可申请棋协一级棋士。
(四)符合产生棋协大师、候补棋协大师的国际象棋比赛,承办单位须事先向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申报,并至少应有三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其比赛成绩方为有效。
二、办理等级证书相关事宜:(一)审批等级证书单位要求: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一级代理发行机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认真审核每位棋手申请表的内容(审查申请表是否与秩序册、成绩册的内容相符和原等级证书是否真实),要求审批业余等级证书单位在审核后的申请表上盖章并存档。
2、如发现办理等级证书机构,不按照条例执行,不认真审查,查出后,将取消其办理证书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称号实行属地管理。
各级审批单位按管辖地权限审批等级称号,不能跨辖区接受等级称号审批申请。
在全国比赛时,棋协一至六级棋士等级证书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办理,暂没有一级代理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到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办理业余等级称号的棋手(棋协大师、候补棋协大师和棋协一至六级棋士),其申请表必须在比赛时领取,领取的表格上要加盖比赛组委会章方为有效,不领取表格的棋手视同放弃申报。
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国际级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一)世界象棋锦标赛、世界智力运动会团体冠军,个人前三名;(二)亚洲象棋锦标赛、亚洲室内运动会团体冠军(上场率达到100%、得分率达到76%),个人冠军;(三)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冠军。
二、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一)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暨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甲组)前四名且上场率达到50%、得分率达到76%;(二)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第二至十八名;(三)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个人冠军且胜率达到76%;(四)全国体育大会专业组团体赛前三名、个人赛前六名;(五)全国智力运动会专业组团体赛前三名、个人赛前六名,青年组个人冠军;(六)全国象棋冠军赛冠军且胜率达到76%。
三、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一)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暨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甲组)第五至八名且上场率达到50%、得分率达到76%;(二)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乙组)前六名;(三)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第十九至三十六名;(四)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团体)前三名,(个人)前八名;(五)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16岁组前六名,14岁组冠军;(六)全国体育大会专业组团体赛第四至六名、个人赛第七至十八名,业余组团体赛前三名、个人赛前六名;(七)全国智力运动会专业组团体赛第四至六名、个人赛第七至十八名,青年组个人赛第二至六名,业余组团体赛前三名;(八)全国象棋冠军赛前八名;(九)省、自治区、直辖市象棋个人锦标赛前三名。
四、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一)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团体)第四至六名,(个人)第九至十六名;(二)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16岁组第七至十二名,14岁组第二至六名;(三)全国象棋冠军赛第九至十六名;(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象棋个人锦标赛第四至十六名;(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象棋少年锦标赛16岁组前六名,14岁组冠军。
象棋棋手技术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
象棋棋手技术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象棋棋手技术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一)棋协大师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各类全国性个人赛的前6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14岁以上的全国青少年个人赛的前3名,12岁组冠军。
(二)地方棋协大师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个人赛前12名,14岁以上组前8名,12岁组前3名。
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6名。
3.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3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14岁以上青少年个人赛冠军。
(三)棋协一级棋士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性个人赛前24名,14岁以上组前16名,12岁组前8名,10岁组前3名。
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16名,14岁以上组前6名,12岁以上组冠军。
3.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16名。
4.地、市级个人赛前6名。
5.省辖市、地区、自治州14岁以上组冠军。
(四)棋协二级棋士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个人赛前36名,14岁组前24名,12岁组前16名,10岁组前8名。
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32名。
3.地、市级个人赛前16名。
4.省辖市、地区自治州14岁以上组前6名,12岁以上组冠军。
5.县级个人赛前6名。
6.县级少年赛14岁以上组冠军。
7.在地区、省辖市棋协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五)棋协三级棋士1.地、市级个人赛前32名。
2.地、市级青少年赛前6名。
3.县个人赛前16名。
(六)棋协四级棋士1.地、市级青少年赛前16名。
2.县个人赛前32名。
3.县青少年赛前6名。
(七)棋协五级棋士1.地、市级青少年赛前32名。
2.县青少年赛前16名。
(八)棋协六级棋士县青少年赛前32名。
第二条评定技术等级称号的有关规定(一)本技术等级标准为中国象棋协会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序列。
其技术等级称号的申请,只能依据全国各级协会举办的比赛及全国各级青少年宫系统比赛的名次。
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我国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和三级运动员五个等级。
以下为各个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中国象棋特级大师):
1. 全国个人赛冠军;
2. 全国象棋排名赛冠军;
3. 三年内,两次获全国个人赛前三名;
4. 四年内,全国象棋大师赛冠军、胜率达到76%,或其中一项达到两次;
5. 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二、运动健将(国家象棋大师):
1. 全国个人赛甲组前十八名;
2. 四年内,全国象棋等级赛、一级棋士赛冠军、胜率达到76%,或其中一项达到两次;
3. 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三、一级运动员(棋协大师、国家一级棋士):
1. 全国个人赛乙组前十六名;
2. 全国少年赛甲组第一至六名;
3. 全国少年赛乙组(14岁组)冠军;
4. 全国象棋等级赛二至八名,全国象棋区县级比赛、全国象棋青年赛一至八名。
四、二级运动员(国家二级棋士):
1. 全国少年赛甲组七至十二名;
2. 全国少年赛乙组二至六名;
3. 全国象棋等级赛、全国象棋青年赛、全国象棋区县级赛九至十六名;
4. 省、自治区、直辖市象棋个人赛前十六名;
5. 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八名;
6.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少年赛甲组前六名,乙组冠军。
五、三级运动员:
具体等级标准可根据各省市地区象棋协会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1〕131号].pdf
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国际级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一)世界智力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二)亚运会个人前3名;(三)亚洲锦标赛、亚洲室内运动会个人、团体第1名;(四)全国锦标赛(个人)前2名。
二、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一)世界象棋锦标赛少年U16个人第1名;(二)亚洲锦标赛少年个人第1名;(三)全国智力运动会专业组个人前12名,团体前6名;青年组个人前3名;(四)全国锦标赛(团体)前8名;(五)全国锦标赛(个人)第3-24名;(六)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前2名;(七)全国等级赛前3名;(八)全国少年锦标赛U16组第1名。
三、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一)全国智力运动会专业组个人第13-32名,团体第7-12名;青年组个人第4-12名;公开组个人前8名、团体前3名;少年组个人前8名,大学生混合团体前3名;(二)全国锦标赛(团体)第9-18名;(三)全国锦标赛(个人)第25-32名;(四)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3-16名,团体前3名;(五)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前8名,团体第1名;(六)全国少年锦标赛U16组个人第2-12名,U14组个人前6名;(七)全国中学生锦标赛暨全国小学生训练营中学组个人前6名,团体第1名;(八)全国等级赛参赛人数30人以上,第4-12名;参赛人数50人以上,第4-16名;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第4-36名;参赛人数150人以上,第4-48名。
四、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一)全国智力运动会青年组个人赛第13-24名;公开组个人第9-16名、团体第4-8名;少年组个人第9-16名;大学生混合团体第4-8名;(二)全国锦标赛(团体)第19-32名;(三)全国锦标赛(个人)第33-64名;(四)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17-32名,团体第4-6名;(五)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第9-16名,团体第2-3名;(六)全国少年锦标赛U16组个人第13-24名,U14组个人第7-16名,U12组个人前3名;(七)全国中学生锦标赛暨全国小学生训练营中学组个人第7-12名、团体第2-3名,小学A组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八)全国等级赛参赛人数30人以上,第13-24名;参赛人数50人以上,第17-32名;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第37-48名;参赛人数150人以上,第49-72名。
中国象棋能考级吗
中国象棋能考级吗
中国象棋能考级吗
中国象棋是可以考级的。
不过和围棋和国际象棋有点区别。
中国象棋的考级(除了全国个人赛升象棋大师等大型比赛),在地方的一些比赛考级是男女混合的。
而且除了青少年赛之外的其他考级路径都是不分年龄段的。
中国象棋的级别在业余界。
有业余六到业余一级。
还有就是地方棋协大师。
在象棋专业领域,就有专业一级棋士,二级棋士等了。
一级棋士以上才有机会去争夺大师的称号。
象棋大师,再网上就是象棋特级大师。
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
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棋协大师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前16名,团体前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前8名;14岁组个人前6名。
3.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前8名。
地方大师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17至36名,团体第3至6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第9至24名;14岁组个人第7至16名;12岁组前3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1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9至24名,团体赛前2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14岁以上青少年象棋个人赛前8名。
6.计划单列市象棋个人赛前8名。
2016-中象协棋手技术等级条例定稿
前3
4-8
9-16 17-32 33-56 57-72
前2
3-6
冠军
2-3
4-8
9-16 17-32 33-56 57-72
冠军
2-3
4-8
9-16 17-32 33-56
冠军
2-3
4-8
9-16 17-32
冠军
2-3
4-8
9-16
前3
4-8
9-16 17-32 33-56
前2
3-6
冠军
2-3
4-8
第四条 棋手技术等级证书的代发机构 (一)一级代发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象棋协会、各 行业体协。一级代发机构有权委托二级(地区、省辖市)至三级(县、 区)代发机构。 (二)各级代发机构须按自身权限审批相应等级称号。 (三)各级代发机构,应按中国象棋协会棋手等级证书统一收 费标准收费,不得自行提高收费标准。 (四)一级代发机构须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 中国象棋协会上报当年所发各级证书数额、棋手个人资料。个人资 料包括:棋手姓名、性别、年龄、证书级别、所获成绩、发证时间、 证书编号及联系方式等。表格见附表五。 (五)对于违反本《条例》违规办赛、发证的一级代发机构, 中国象棋协会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期间,中国象棋协会可暂停其 代发资格。 第五条 荣誉等级称号的推荐和批准 (一)荣誉等级称号为荣誉棋协大师。 (二)荣誉等级称号申报程序:由当地象棋协会推荐,经省级
准举办的比赛,全年分别不能超过两次。 (二)竞赛要求:1.一级棋士及以上的等级称号的比赛:轮次
一般不少于 9 轮;比赛单方用时:包干制不少于 30 分钟,加秒(不 少于 5 秒)制不少于 20 分钟。2.二至六级棋士等级称号的比赛:轮 次不少于 7 轮;比赛单方用时:包干制不少于 20 分钟,加秒 (不少 于 5 秒) 制不少于 15 分钟。
2021年象棋棋手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象棋棋手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象棋棋手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一、特级大师(国际级运动健将)(一)全国个人赛冠军;(二)三年内,两次获全国个人赛前三名;(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二、大师(运动健将)(一)全国个人赛甲组前十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甲组冠军。
(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三、一级棋士(一级运动员)(一)全国个人赛乙组前十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甲组二至六名。
(三)全国少年赛乙组冠军。
(四)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二级棋士(二级运动员)(一)全国少年赛乙组二至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丙、丁组冠军。
(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十六名,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八名。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少年赛甲组前六名,乙组冠军。
(六)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前六名。
(七)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少年赛甲组冠军。
五、三级棋士(三级运动员)(一)全国少年赛丙、丁组二至六名。
(二)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十七至三十二名,计划单列市个人赛九至十六名。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少年赛乙组二至六名,丙、丁组冠军。
(五)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七至十六名。
(六)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少年赛甲组二至六名,乙组冠军。
(七)县级个人赛前六名。
(八)县级少年赛甲组冠军。
第二条评定技术等级称号的有关规定一、凡达到等级标准中任一标准者,即可获得申请该项技术等级称号的资格。
二、世界象棋锦标赛的成绩等同于全国个人赛成绩。
三、非各级正式比赛的成绩和未明确的名次,不得作为确定技术等级称号的依据。
第三条批准权限一、特级大师、大师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
象棋等级规定
象棋棋手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一、特级大师(国际级运动健将)(一)全国个人赛冠军;(二)三年内,两次获全国个人赛前三名;(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二、大师(运动健将)(一)全国个人赛甲组前十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甲组冠军。
(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四年内,两次达到规定之胜率(见胜率表)。
三、一级棋士(一级运动员)(一)全国个人赛乙组前十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甲组二至六名。
(三)全国少年赛乙组冠军。
(四)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二级棋士(二级运动员)(一)全国少年赛乙组二至六名。
(二)全国少年赛丙、丁组冠军。
(三)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前十六名,计划单列市个人赛前八名。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少年赛甲组前六名,乙组冠军。
(六)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前六名。
(七)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少年赛甲组冠军。
五、三级棋士(三级运动员)(一)全国少年赛丙、丁组二至六名。
(二)四年内,在协会指定的比赛中,达到规定之标准。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十七至三十二名,计划单列市个人赛九至十六名。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少年赛乙组二至六名,丙、丁组冠军。
(五)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七至十六名。
(六)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少年赛甲组二至六名,乙组冠军。
(七)县级个人赛前六名。
(八)县级少年赛甲组冠军。
中国象棋技术等级标准-国家体育总局-2014
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一、国际级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一)世界智力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个人前 3名,团体第一名;(二)亚运会个人第一名;(三)亚洲锦标赛、亚洲室内运动会个人、团体第一名;(四)全国锦标赛(个人)第一名。
二、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一)亚洲锦标赛少年个人第一名;(二)全国智力运动会专业组个人前 6名,团体前 3名;青年组个人第一名;(三)全国锦标赛(团体)前 6名;(四)全国锦标赛(个人)第二至十六名;(五)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等级赛个人第一名。
三、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一)全国智力运动会专业组个人第七至十八名,团体第四至六名;青年组个人第二至六名;业余组团体前 3名;(二)全国锦标赛(团体)第七至十八名;(三)全国锦标赛(个人)第十七至三十六名;(四)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二至八名,团体前 3名;(五)全国少年锦标赛 16岁组个人前 6名,14岁组个人前3名;(六)全国等级赛参赛人数 30人以上,录取第二至六名;参赛人数50人以上,录取第二至十二名;参赛人数 100人以上,录取第二至二十四名;参赛人数 150人以上,录取第二至三十六名。
四、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一)全国智力运动会青年组个人赛第七至十六名,业余组团体第四至八名;(二)全国锦标赛(团体)第十九至三十二名;(三)全国锦标赛(个人)第三十七至六十四名;(四)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九至十六名,团体第四至六名;(五)全国少年锦标赛 16岁组个人第七至十二名,14岁组个人第四至八名,12岁组个人前 3名;(六)全国等级赛参赛人数 30人以上,录取第七至十二名;参赛人数 50人以上,录取十三至二十四名;参赛人数 100人以上,录取第二十五至四十八名;参赛人数 150人以上,录取第三十七至七十二名。
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
《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棋协大师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前16名,团体前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前8名;14岁组个人前6名。
3.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前8名。
地方大师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17至36名,团体第3至6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第9至24名;14岁组个人第7至16名;12岁组前3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1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9至24名,团体赛前2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14岁以上青少年象棋个人赛前8名。
6.计划单列市象棋个人赛前8名。
业余一级棋士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37至72名,团体第7至1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第25至48名;14岁组第17至36名;12岁组第4至16名;10岁组前8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前8名;8岁组前6名。
4. 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2、3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第25至48名,团体赛第3至6名;少年赛14岁以上组第9至24名;12岁组前8名;10岁组和8岁组前6名。
6.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9至24名。
7.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个人赛前8名。
8.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各组冠军。
业余二级棋士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73至120名,团体第13至24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第49至84名;14岁组37至64名;12岁组第17名至48名;10岁组第9至24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9至24名;8岁组第7至16名;6岁以下组前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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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
(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
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棋协大师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前16名,团体前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前8名;14岁组个人前6名。
3.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前8名。
地方大师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17至36名,团体第3至6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第9至24名;14岁组个人第7至16名;12岁组前3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1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9至24名,团体赛前2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14岁以上青少年象棋个人赛前8名。
6.计划单列市象棋个人赛前8名。
业余一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
37至72名,团体第7至1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个人第25至48名;14岁组第17至36名;12岁组第4至16名;10岁组前8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前8名;8岁组前6名。
4. 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2、3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个人赛第25至48名,团体赛第3至6名;少年赛14岁以上组第9至24名;12岁组前8名;10岁组和8岁组前6名。
6.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9至24名。
7.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个人赛前8名。
8.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各组冠军。
业余二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全国象棋业余比赛个人第73至120名,团体第13至24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6岁组第49至84名;14岁组37至64名;12岁组第17名至48名;10岁组第9至24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9至24名;8岁组第7至16名;6岁以下组前6名。
4.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
4至8名。
5.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49至108名,团体赛第7至12名;少年赛14岁以上组第25至60名;12岁组第9名至24名;10岁组和8岁组第7名至16名。
6.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25至60名。
7.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个人赛第9至24名。
8.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2至8名。
9.区、县级象棋个人赛前6名。
10.区、县级象棋少儿赛冠军。
业余三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4岁组65名至128名;12岁组第49名至96名;10岁组第25至48名;8岁组第17至36名;6岁以下组7至16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25至48名;8岁组第17至36名;6岁以下组7至16名。
3.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个人第9至16名。
4.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象棋个人赛第109至180名,团体赛第13至24名;少年赛14岁以上组第61至96名;12岁组第25名至60名;10岁组和8岁组第17名至32名。
5.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61至108名。
6.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个人赛第25至48名。
7.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9至16名。
8.区、县级象棋个人赛第7至16名。
9.区、县级象棋少儿赛2至8名。
业余四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少年比赛12岁组第97名至156名;10岁组第49至96名;8岁组第37至84名;6岁以下组17至32名。
2.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49至96名;8岁组第37至84名;6岁以下组17至32名。
3.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17至32名。
4.区、县级象棋个人赛第17至32名。
5.区、县级象棋少儿赛9至16名。
业余五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10岁组第97至156名;8岁组第85至144名;6岁以下组33至48名。
2.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33名至48名。
3.区、县级象棋少儿赛第17至32名。
业余六级棋士
1.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全国象棋儿童比赛6岁以下组49名至72名。
2.省辖市、地区、自治州象棋少儿赛第49名至72名。
3.区、县级象棋少儿赛第33至48名。
第二条评定技术等级称号的有关规定
一、本技术等级标准为中国象棋协会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序列。
其技术等级称号的申请,只能依据全国各级象棋管理部门和象棋协会批准举办的比赛名次。
二、凡达到等级标准中任何一项标准者,即可获得申请该项技术等级称号的资格。
三、棋协大师称号亦可通过中国象棋协会授权的特级大师鉴定而产生;地方棋协大师称号亦可通过中国象棋协会授权的大师鉴定而产生。
第三条批准权限
一、棋协大师由中国象棋协会批准授予,同时也可批准授予地方大师至业余六级棋士。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体协的批准权限为地方大师至业余六级棋士。
三、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权限为业余一级棋士至业余六级棋士。
四、区、县或相应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权限为业余二级棋士至业余六级棋士。
第四条
一、象棋业余棋手等级证书由中国象棋协会统一印制。
二、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的最终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