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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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及标准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及标准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及标准一、引言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指对水文水资源的现状、分布、利用状况以及潜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这项工作对于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制定相应的资质内容和标准,本文将对其进行探讨。

二、资质内容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知识和理论:具备相关的水文水资源学科基础知识和理论,了解水文水资源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研究方法。

2.技术能力:掌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技术方法和操作流程,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建模等。

3.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具备处理和分析水文水资源数据的能力,熟练运用相关的统计和计算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4.报告撰写能力:能够准确、清晰地撰写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包括数据分析、评价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5.项目管理能力:具备组织和管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的能力,能够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协调各个参与方,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标准制定为确保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需要根据已有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制定相应的标准。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标准内容:1.数据采集标准:规定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中所需采集数据的类型、来源和采集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数据处理和分析标准:明确了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包括数据清洗、插值、空间分析等,保证分析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评价指标标准:确定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中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包括水量、质量、分布、利用潜力等指标,以便进行系统的评估和比较分析。

4.报告编写标准:规定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撰写要求,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5.项目管理标准:制定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包括项目组织结构、责任分工、进度安排等,以确保项目的高效运行。

四、总结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确保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和合理利用的必要工作。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及标准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及标准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及标准一、资质内容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以下5项工作。

为便于管理,根据承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列相应内容:(一)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二)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水预测预报。

(三)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传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与实施。

(四)水文分析与计算。

(五)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二、资质标准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a、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b、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c、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享有多年良好的信誉。

2、技术力量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35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0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水文水资源状况,按水文水资源专业配套法规、标准和规范,能独立承担和完成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一个大江大河流域或更大范围内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全部或单项业务,并满足以下技术条件:(1)水文水资源监测业务的技术力量和级配要求:a、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业务的单位应具备工作需要的国家基本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承担流域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从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业务的单位能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相应业务,取得较好成绩。

b、从事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的现职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3人。

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

地下水调查评价规范一、资质内容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分以下5项内容。

同时,结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特点和承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列相应的单项业务范围:(一)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二)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水预测预报。

(三)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四)水文分析与计算。

(五)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二、资质分级标准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一)甲级1、单位资历和能力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10人。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5年内完成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项以上,其中不少于3项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于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参加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工作。

2、单项资质要求⑴水文水资源监测①地表水水量监测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下同)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3人。

水文地质勘查:地下水资源量评价——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分级、评价

水文地质勘查:地下水资源量评价——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分级、评价

可以 作为 水源 地及 其主 体工 程建 设设 计的 依据
出水量,可以达到B级允许开采量的精度要求。
续下表
内容 勘查阶
分级

水文地质研究程度
地下水资源量研究程度
开采技术经济条件 研究程度
应用范围
C级允 许开 采量 和尚 难利 用的 资源 量 (Cd)
据水文地质条件、
通过水文地质测绘、物探、 在基本查明地下水补、径、排和 钻探和带观测孔的
孔抽水试验、地下水动态观测和 实验室测试等资料,计算水文地 质参数。选择均衡法、解析法、 数值法等一种及以上适当的方法, 结合开采方案,对水源地的允许 开采量及尚难利用的资源量进行 初步的计算。对泉源水源地,则 应根据它的补给、径流、排泄条 件,通过数理统计的方法,找出 降水量与泉水流量之间的关系, 初步确定泉水的允许开采量或尚 难利用的资源量。在水文地质条 件复杂或是需水量明显小于允许 开采量的情况下,考虑了补给资 源、储存资源和允许误差问题, 根据群井或单井抽水试验出水量 与降深关系曲线适当外推的出水
根据分散及集中开采水源地连续3年 以上开采和动态观测资料,宜以水文 地质单元为基础对地下水允许开采量 进行系统的多年均衡计算、相关分析 和评价,进一步修正完善地下水渗流 场的数学模型。在水质有明显变化的 情况下,还应建立地下水溶质浓度场 的数学模型。对于泉源水源地,则应 根据连续15年以上泉水流量观测数据, 进行频谱及频率分析计算,建立泉水 流量与多年降水量有关的回归方程或 数学表达式,计算不同保证率的允许 开采量及其误差。在水文地质条件难 以查明或尚未查明的条件下,连续开 采5年以上、动态趋于稳定,采用计 量统计的实际开采量,可达到A级允 许开采量的精度要求。
的比 数的可靠程度。对于泉源水源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一、甲级资质条件1、资历和信誉,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2,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从事水资源及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技术力量,1,专业配置齐全~拥有能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水利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生态与环境分析、经济分析等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2,从事水资源及相关专业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得低于10名。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资源论证机构从业,,3,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取水、用水、退水、节水和排污口设置等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和影响预测~了解掌握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方法~并能结合实际运用~能独立编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1—3、技术装备,1,配备有与水资源论证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和设备,,2,配备有经国家认定的实验设施、计算机绘图设备,,3,配备有与水资源有关的数据库及必要的软件设施。

4、业务成果,1,近5年内承接过水资源调查、评价、分析、规划、设计~水环境评价~水文地质勘查等专业工作10项以上,在水资源相关专业工作中获得过不少于3项省、部级以上奖励,,2,参加过国家、行业或省级与水资源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及省级行政区用水定额的编制工作,,3,近3年内主持编制过5项以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相关成果~至少有3项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查通过并达到优秀标准的报告书, ,4,申请的业务范围中~水源要素范围、行业类别范围中的每个项目对应的成果均不少于3项。

二、乙级资质条件1、资历和信誉,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2,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2—,3,从事水资源及相关工作3年以上。

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

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

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保障国家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能源的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以便对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和监督。

一、水利水电资质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水利水电资质等级主要分为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勘察资质、监理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五大类。

每一类资质又根据企业或个人的业绩、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细分,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等,以此来评定企业或个人的水利水电工程能力和信誉。

二、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

1. 施工资质标准。

施工资质是评定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能力和资信情况的重要标准。

一般来说,施工资质的评定会考察企业的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

一级施工资质的企业通常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和技术实力,能够承担规模较大、技术难度较高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2. 设计资质标准。

设计资质是评定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单位的能力和水平的标准。

设计资质的评定通常会考察单位的注册资本、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设计业绩等方面。

一级设计资质的单位通常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和丰富的设计经验,能够承担复杂、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任务。

3. 勘察资质标准。

勘察资质是评定水利水电工程勘察单位的能力和水平的标准。

勘察资质的评定通常会考察单位的注册资本、勘察人员的专业水平、勘察业绩等方面。

一级勘察资质的单位通常具有较强的勘察能力和丰富的勘察经验,能够承担复杂、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察任务。

4. 监理资质标准。

监理资质是评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单位的能力和水平的标准。

监理资质的评定通常会考察单位的注册资本、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监理业绩等方面。

一级监理资质的单位通常具有较强的监理能力和丰富的监理经验,能够对复杂、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全程监理。

5.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标准。

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导则)

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导则)
含有少量可降解的污染物。
退水水质不发生变化,故理论上不含有污染物。
退水量(m3/s)



现状无敏感生态问题;
取水和退水对生态影响轻微。
水域管理要求
涉及保护区、保留区、省际缓冲区及饮用水水源区等区域;
涉及两个以上水功能二级区。
涉及过渡区、省级以下多个行政
不涉及水功能区。
退水污染类型
含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或多种化学污染物。
含有多钟可降解化学污染物。
1.现状无敏感生态问题
2.取水和退水对生态影响轻微
水域管理要求
1.涉及保护区、保留区、省际缓冲区及饮用水水源区等区域
2.涉及两个以上水功能二级区
1.涉及过渡区、省级以下多个行政区水功能区等区域
2.涉及两个水功能二级区
涉及单个水功能二级区。
退水污染类型
含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或多种化学污染物。
含有多钟可降解化学污染物。
含有少量可降解的污染物。
退水量(m3/s)



地下水
分类
分类指标
等 级
本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工业取水
(万m3/d)
≧1
~1

生活取水
(万m3/d)
≧5
1~5
≦1
地质条件
复杂
中等
简单
简单
开发利用程度(%)
≧70
(或超采区)
50~70
(或平衡区)
≦50
(或有潜力区)
47



退



水资源利用
对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利用产生影响。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讲解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讲解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2-07-01 生效日期: 1992-07-01发布部门: 能源部、水利部发布文号: 基设[1992]72号|建开[1992]5号(一)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一、总则(一)根据建设部(1991)504号文印发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工程设计①(注①: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

)范围主要包括:水利行业(1)流域或区域综合利用规划,防洪,治涝、灌溉、供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及水库工程;(3)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4)灌溉及排涝工程;(5)引、调、供水工程(6)水土保持工程;(7)其他水工程。

以及上述工程的配套工程的设计,主要有:通航、过木、过鱼等过坝或交叉建筑物的设计,水电站等设计及水库淹没迁移城镇规划。

水电行业(1)河流规划、规划选点、水电开发规划;(2)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潮汐电站)设计;(3)以发电为主的综合利用枢纽工程设计;以及上述工程的配套工程的设计,主要有通航、过木、过鱼等过坝或交叉建筑物设计。

(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格划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二、分及标准(一)甲级:1.资历:具有10年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设计资历(重新恢复的设计单位资历按原成立时间计算)。

社会信誉好。

独立承担过至少两项大型水利或水电工程①(注①:大、中小型工程规模与表三、表四承担工程设计规模相对应。

)设计任务,并已开工或建成投产,开工项目设计质量优秀,投产项目经运行考验,安全可靠,达到设计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效益显著。

2.技术力量: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两项大型水利或水电工程设计任务的技术力量,并配备有相应的科研和地质人员,能独立承担难度大的规划和工程设计,有完成国内先进水平的设计和研究开发新技术的能力。

技术力量详见表一、表二。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标准(一)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标准(一)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标准(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标准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标准也逐渐得到了完善。

资质等级标准概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三个等级:1.一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2.二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3.三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其中,一级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是最强的,而三级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最弱。

资质等级标准细则一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拥有国家认可的实验室,并具备完备的实验设备和仪器。

2.有一名博士研究生或者硕士研究生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3.拥有经验丰富的资深检测工程师,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具备多项国家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拥有国家认可的实验室,并具备基本的实验设备和仪器。

2.有一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工程师。

3.具备多项省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拥有一定规模的实验室。

2.有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

3.具备地市级以上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结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了每个等级应该满足的条件,保证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同时,也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和进步。

适用范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标准适用于以下领域:1.水电工程2.水利水电规划设计3.水资源优化规划设计4.水文水资源监测5.水土保持、防洪、排涝工程监理6.城市供水、市政排水、污水处理工程检测7.水利工程综合治理8.水库、堤防、闸坝、渠道等工程的安全检测与评估意义与价值1.对于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来说,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益,减少工程施工、运营与维修的成本。

2.对于水利工程检测机构来说,可以通过不断提升检测技术、完善管理体制,不断发展壮大。

3.对于水利工程市场来说,可以引导水利工程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整个水利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和分级标准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和分级标准

附件1: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和分级标准一、资质内容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分以下5项内容。

同时,结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特点和承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列相应的单项业务范围:(一)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二)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水预测预报。

(三)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四)水文分析与计算。

(五)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二、资质分级标准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一)甲级1、单位资历和能力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五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10人。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5年内完成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项以上,其中不少于3项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于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参加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工作。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分级标准一、甲级资质条件1、资历和信誉,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2,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从事水资源及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技术力量,1,专业配置齐全~拥有能从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水利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生态与环境分析、经济分析等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2,从事水资源及相关专业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得低于10名。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资源论证机构从业,,3,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取水、用水、退水、节水和排污口设置等主要因素的调查分析和影响预测~了解掌握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方法~并能结合实际运用~能独立编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1—3、技术装备,1,配备有与水资源论证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和设备,,2,配备有经国家认定的实验设施、计算机绘图设备,,3,配备有与水资源有关的数据库及必要的软件设施。

4、业务成果,1,近5年内承接过水资源调查、评价、分析、规划、设计~水环境评价~水文地质勘查等专业工作10项以上,在水资源相关专业工作中获得过不少于3项省、部级以上奖励,,2,参加过国家、行业或省级与水资源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及省级行政区用水定额的编制工作,,3,近3年内主持编制过5项以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相关成果~至少有3项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查通过并达到优秀标准的报告书, ,4,申请的业务范围中~水源要素范围、行业类别范围中的每个项目对应的成果均不少于3项。

二、乙级资质条件1、资历和信誉,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2,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2—,3,从事水资源及相关工作3年以上。

[法律法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法律法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法律法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阅读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7号)《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3年1月2日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质量,根据《水文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指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等项目的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能勘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以及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资源调查和对水量水质的评价等专业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指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

第三条凡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审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对资质证书的发放实行总量控制。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五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按照申请单位的技术条件和承担业务范围不同,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与资质证书载明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与从业监督管理办法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与从业监督管理办法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与从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从业单位自律管理,提高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15]105号)和《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指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等项目进行调查、分析、评价的专业活动。

第三条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进行水平评价。

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颁发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业单位自愿申请。

第五条协会负责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监督管理以及宣传推介等工作。

省级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经协会授权,作为初评机构,负责本辖区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申报材料的受理、初评、转报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未成立省级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或不具备管理条件的地区,由协会直接受理。

第六条资质证书由协会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第二章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和基本要求第七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设甲、乙两个等级。

第八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业务范围包括四类、十个单项:1、水文、水资源调查: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2、水文分析与计算。

3、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4、水文测报系统设计、实施与维护: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测报设施运行维护。

第九条从业单位可申请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业务范围的一项或多项业务。

第十条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资质证书核准业务范围内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以及分级资质标准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以及分级资质标准

附件1: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和分级标准一、资质内容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分以下5项内容。

同时,结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特点和承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列相应的单项业务范围:(一)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二)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水预测预报。

(三)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四)水文分析与计算。

(五)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二、资质分级标准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一)甲级1、单位资历和能力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水文,水资源技术人员职称提供陈134****3533)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10人。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5年内完成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项以上,其中不少于3项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于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参加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工作。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水利部【发布文号】水利部令第24号【发布日期】2005-07-08【生效日期】2005-07-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水利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2月21日水利部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条为保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质量,根据《水文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指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等项目的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能勘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以及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资源调查和对水量水质的评价等专业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指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

第三条凡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审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五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按照申请单位的技术条件和承担业务范围不同,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与资质证书载明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

第六条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资质证书核准业务范围的各等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申办指南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申办指南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申办指南一、审批依据(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4项;(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根据《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三)《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

二、实施机关水利部,承办机构为水利部水文局。

三、审批权限审批和颁发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以及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单位申请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

四、审批条件(一)申请人范围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单位。

(二)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申请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2、能够独立承担并完成国家规定区域和水系范围内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全部或单项业务;3、拥有能满足从事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等项目的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能勘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要求,符合上岗条件,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4、配备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设施和专项仪器设备;5、符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级标准并通过审批机关组织的专家审查和综合评定。

五、审批时限水利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或者收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同意颁发资质证书的,应当自作出审查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

其中,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送水利部审批。

以上审批时限不包括依法组织听证和专家评审所需的时间。

六、数量无数量限制。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一式四份;(二)法人资格证明;(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四)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技术骨干职称证明;(五)承担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六)必备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设施、设备证明;(七)单位章程或有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水资源质量标准五级.docx

根据水资源质量标准五级.docx

根据水资源质量标准五级根据水资源质量标准五级引言: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每个人都需要安全、清洁的水来满足日常饮用、洗涤、农业和工业生产等诸多需求。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的短缺和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确保水资源的质量,各国不断制定和改进水资源质量标准。

本文将根据水资源质量标准五级,探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

第一级:优质水源优质水源是指无论在自然界还是人为干预下,水质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方面都符合最高的标准。

这些水源通常位于集水区或保护区,水质受到有效保护,没有受到现代农业、工业和城市化活动的污染影响。

优质水源的存在对于保障人民的饮用水安全、生态平衡以及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级:中等水质中等水质是指水质虽然没有达到优质水源的标准,但仍然可以用于饮用和生活用水。

这类水源通常经过简单的净化处理,能够达到卫生标准。

然而,中等水质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

一些潜在的污染物可能存在于水中,需要定期监测和处理,以确保水质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此外,限制和减少对中等水质的污染也是保护水资源的重要举措。

第三级:劣质水质劣质水质是指水质已经受到严重污染,不能直接用于饮用和生活用水。

这类水源通常受到农业、工业和城市化活动的污染,包括农药、化肥、重金属和有机物等有害物质的含量超标。

劣质水质不仅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为了改善劣质水质,需要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源、加强治理和恢复生态系统。

第四级:污染严重的水质污染严重的水质是指水质已经达到或接近无法恢复的程度。

这类水源常常遭受大规模化工厂的排放、工业废水和农村污水的直接排放。

对于污染严重的水质,除了治理污染源外,还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净化水质,以保护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

第五级:无法使用的水质这一级别的水质已经无法用于任何形式的人类活动。

这些水源可能受到极度有毒污染物(如放射性物质)的严重污染,或者处于长期污染的状态,无法恢复。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级标准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级标准

附件1: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和分级标准一、资质内容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分以下5项内容。

同时,结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特点和承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列相应的单项业务范围:(一)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二)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水预测预报。

(三)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四)水文分析与计算。

(五)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二、资质分级标准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一)甲级1、单位资历和能力- 1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五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10人。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5年内完成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项以上,其中不少于3项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于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参加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工作。

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

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
b:依据《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
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
分类
分类指标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水资源紧缺
紧缺
一般
丰沛
开发利用程度a(%)
≥30
5~30
≤5
农业用水水量(m3/s)
≥20
3~20
≤3
工业取水量(万m3/d)
≥2.5
1~2.5
≤1
生活取水量(万m3/d)
≥15
5~15
≤5
灌区(万亩)
大型(≥15)
中型(3~50)
小型(≤3)
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分类分类指标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水资源紧缺紧缺一般丰沛开发利用程度30530203202512515515灌区万亩大型15中型350小型3水库水闸大型中型小型水电站万kw3053003103生活取水万m复杂中等简单开发利用程度70或超采取5070或平衡区50或潜力区水资源利用对流域或流域水资源利用产生影响对第三者取用水影响显著对第三者取用水影响轻微生态现状生态问题敏感取水对水文情势和生态水量产生明显影响退水有水温或水体富有营养化影响问题现状生态问题较为敏感取水可能对水文情势和生态水量产生一般影退水有潜在水体富有营养化影响现状无敏感生态问题取水和退水对生态影响轻微水域管理要求区保留区省际缓冲区及饮用水水源区等区域涉及两个以上水功能二级区区省级以下多个行政区的水功能区等区域涉及两个水功能二级区涉及单个水功能二级区退水污染类型含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或多种化学污染物含有多种可降解化学污染物含有少量可降解的污染物退水量缺水地区0100501005
水库、水闸
大型
中型
小型

水文资质证书

水文资质证书
1. 证书持有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基本信息。
水资质证书
2. 资质级别:根据个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能力评估,分为不同的资质级别。
3. 资质范围:说明持有人的专业领域和能力范围,如水文调查、水文模拟等。
4. 证书编号:每个证书都有唯一的编号,用于标识和查询。
5. 证书有效期:规定证书的有效期限,通常需要定期进行复审和更新。
水文资质证书
水文资质证书是指对水文工程相关人员进行资质认定的证书。水文工程是指对水资源进行 调查、评价、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工程领域,涉及到水文学、水资源管理、水文测量、水文 模拟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
水文资质证书通常由相关的行政部门或专业机构颁发,用于证明个人在水文工程领域具备 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从事水文工程相关工作。具体的水文资质证书可能包括以 下内容:
水文资质证书是水文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的重要资质认定,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具有一 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能够提高其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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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和分级标准一、资质内容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分以下5项内容。

同时,结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特点和承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列相应的单项业务范围:(一)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二)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水预测预报。

(三)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四)水文分析与计算。

(五)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二、资质分级标准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一)甲级1、单位资历和能力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10人。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5年内完成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10项以上,其中不少于3项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于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参加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工作。

2、单项资质要求⑴水文水资源监测①地表水水量监测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下同)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3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地表水水量监测站网;配备有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所需的缆道、测船等监测设施和流速仪、ADCP等仪器设备;配备有地表水水量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地表水水量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经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刊布;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10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表水水量监测资料。

②地下水水量监测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0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站网;配备有从事地下水监测所需的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位监测计等设施和设备;配备有地下水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地下水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并整编;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10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下水监测资料。

③水质监测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0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质监测站网;配备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水质监测分析实验室和相匹配的水质采样、分析化验的仪器设备;配备有水质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水质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并整汇编;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10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水质监测资料。

④水文调查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5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文调查所需的仪器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调查成果3项以上,其中1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⑤水文测量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5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文测量所需的常规测量仪器,并配有全站仪、GPS、数字测深仪等专用测量仪器。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测量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⑥水平衡测试a、技术力量:从事水平衡测试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6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平衡测试所需的仪器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平衡测试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⑦水能勘测a、技术力量:从事水能勘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5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能勘测所需的仪器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能勘测成果3项以上,其中1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⑵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①水文情报预报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情报预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下同)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10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情站网;配备有满足水情信息传输接收的设施和设备;具有较成熟的水文预报模型软件;配备有水情信息专用数据库和业务应用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情报预报成果5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作为防汛抗旱、工程调度的决策依据;参加过大江大河的水文预报方案的编制工作。

②水质预测预报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预测预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7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质监测站网;具有水质预测预报相关的技术方案等。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质预测预报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作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依据。

③地下水预测预报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预测预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7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站网;具有地下水预测预报相关的技术方案等。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地下水预测预报成果3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作为水资源管理的依据。

⑶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从事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所需的设施和设备。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项目3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验收。

⑷水文分析与计算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分析与计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b、技术装备:配备有从事水文分析与计算所需的仪器设备和相关的分析计算软件。

c、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文分析与计算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⑸水资源调查评价①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获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培训证书的人数不少于8人。

b、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②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获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培训证书的人数不少于8人。

b、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③水质评价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获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培训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

b、业绩成果:近5年内完成水质评价成果5项以上,其中3项以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二)乙级1、单位资历和能力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

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或者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20年以上有丰富实践经验者不少于6人。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者一个中等水系范围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5年内承接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5项以上,其中不少于3项通过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于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2、单项资质要求⑴水文水资源监测①地表水水量监测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者不少于8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一个中等水系范围的地表水水量监测站网;配备有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所需的缆道、测船等监测设施和流速仪、ADCP等仪器设备;配备有地表水水量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5年内每年监测的地表水水量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分析处理,并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监测并积累一个地区(市、自治州、盟)或一个中等水系范围5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表水水量监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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