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中国的可行性分析
《2024年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范文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著作权保护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著作权管理模式,旨在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对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运行机制、优缺点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概述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是指在著作权人无法充分行使自身权利时,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为行使并管理的制度。
这种制度可以在不侵犯著作权人个人权利的前提下,对著作权进行更为高效、全面的管理,提高著作权的利用效率和保护水平。
三、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1.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与运作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主体。
这些组织通常由著作权人自愿组成,负责收集、整理、维护和行使著作权人的权利。
在组织内部,设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
2. 作品登记与授权著作权人将作品提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登记,并授权组织代为行使权利。
登记过程中需提供作品的基本信息、著作权归属等相关资料。
经过审核后,作品将纳入集体管理范围,由组织代为管理。
3. 权利行使与收益分配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获得授权后,有权对作品进行使用、许可、维权等操作。
所获得的收益按照一定比例在著作权人与组织之间进行分配。
这种模式提高了著作权的利用效率,为著作权人带来了更多的收益。
四、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优缺点分析(1)优点a. 提高著作权的利用效率:通过集中管理,使得大量作品得到更好的利用和保护。
b. 降低维权成本:著作权人无需单独进行维权,由组织代为行使权利,降低了维权成本。
c. 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保护了创作者的权益,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缺点a. 组织运作需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运作需要严格规范,以防止权力滥用和利益输送。
b. 作品登记与授权流程复杂:作品登记与授权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物力。
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关系的异化
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关系的异化作者:王华来源:《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04期[摘要] 基于著作权的私权属性,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框架下,权利人将其权利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理应完全出于其自愿。
延伸性集体管理与强制性集体管理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了权利人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关系。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引入两种特殊的集体管理制度,引发诸多争议,应从制度设计层面对其加以细化设计,平衡权利人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
[关键词] 著作权集体管理;延伸性集体管理;强制性集体管理[中图分类号] D923.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6639(2013)04-0007-05一、引言一般而言,权利人将其权利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完全是出于自愿的。
“凡由于使用频繁和其他有关情况,个人行使著作权或邻接权变得不切实际,或者得不偿失时,集体管理则是必要的。
凡有可能,都应尽量采用集体管理制度而不采用非自愿许可制度,但将集体管理扩大适用于没有重大实际困难和经济损失就可以由个人管理的权利,则是不可取的”[1]。
显然,著作权行使的最理想方式是由权利人自行个别授权,其次是采用集体管理制度,最后才是非自愿性授权。
出于特殊原因的考虑,立法往往规定在某些特殊场合,集体管理活动可以突破自愿性原则,而扩展至更为广泛的领域。
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延伸性集体管理与强制性集体管理。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引入上述两种特殊的集体管理制度,引发各界争议。
笔者认为,应当从制度设计层面对其加以细化设计,在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平衡权利人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利益解读及其规制(一)延伸性集体管理概述在我国的集体管理实践中,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活动由于直接影响使用者的经济收益而遭到其质疑和抵制尚可理解,但有时却遭遇权利人的反对甚至对簿公堂。
究其原因,在于集体管理组织不可能获得所有权利人的授权,因此,未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往往认为集体管理组织无权就其作品的使用收费。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完善摘要: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规定的延伸性集体许可制度发布以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我国现有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应顺应数字时代的发展进行改革。
但在我国集体管理组织不够完善的背景下,不应引入宽泛的延伸性集体许可规则,可仅在特定领域适用延伸性许可制度。
同时立法者应从明确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延伸范围、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数字管理机制和加强监督等角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关键词:著作权集体管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150-021847年随着法国音乐家在起诉巴黎爱丽舍田园大街一家音乐咖啡厅胜诉后,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音乐词作曲者出版者协会[1]。
我国1991年在立法层面上引入集体管理制度,并于第二年成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进行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尝试。
2012年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规定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将其管理范围扩大到非会员。
这一规定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本文拟从比较的角度,结合我国著作权管理的现状,对我国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立法完善作一探讨。
一、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现状立法层面来看,我国1991年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引入集体管理制度。
2001年《著作权法》,增设了第8条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规定。
仅对组织性质、宗旨等原则相规定。
2005年实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组织的设立、活动、监督以及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
使组织能够合法开展活动。
实践层面来看,1992年,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发起成立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迈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第一步,现有会员2100多人。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现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共5家。
分别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的延伸性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矛盾点集中在集体管理能否代表非会员行使权利和是否以集体管理使用费为侵权赔偿数额认定标准上。
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国有企业集团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过去一些国有企业在管理、效益和创新方面存在不足,建立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变得尤为必要和可行。
本文将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必要性1. 提高管理效率: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完善企业组织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方法,国有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
2. 优化资源配置: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的使用效率。
通过强化集团总部的统筹和协调功能,避免资源重复利用和浪费,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3. 加强风险防范: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风险控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预防和化解企业经营中的各类风险。
4. 推动创新发展: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
通过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潜力,并加强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和创新合作,提高企业创新的能力和效果。
二、可行性1. 法律和政策环境: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和政策基础。
这些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集团的定位和功能,规定了集团内部关系的管理办法,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2. 经验借鉴和成功案例:国内外已有不少国有企业集团成功建立了有效管理制度,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通过学习借鉴这些成功案例,可以为我国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宝贵经验和指导。
3. 机制创新和改革意愿: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通过推进国有企业的机制创新和体制改革,建立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是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
政府和企业各方面对于建立国有企业集团管理制度的意愿和行动已经得到充分体现。
4. 市场需求和国家利益: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和管理效果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可行性报告:六篇分析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可行性报告:六篇分析1.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资源利用不充分、产业结构单一、农产品市场开发不足等。
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时,需要注重提升农民的素质和技能,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开发等方面。
2.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优势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土地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足、市场需求广阔等优势。
此外,农村集体经济可以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村稳定等,对于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可行性分析通过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推动农村科技创新等措施,可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可行性。
此外,政府的支持和相关政策的制定也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
4.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风险与挑战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市场竞争激烈、资金投入不足、缺乏管理经验等风险与挑战。
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规避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如加强市场调研、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等。
5.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农民素质、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市场渠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政府引导等。
6.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前景展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以上是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六篇分析,通过综合分析现状、优势、可行性、风险与挑战、对策建议以及前景展望,可以更好地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试析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摘要:2012年3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引入了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延伸性集体管理”)。
在现行的著作权法中,只规定了著作权管理组织对与其签订协议的会员的相关权利具有管理权;而修订草案中所提的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对未与其签订协议的非会员的权利也将有管理权。
延伸性集体管理起源于北欧国家,有着节省交易成本等优点,此制度正迎合了我国需求,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但由于其自身有一定的弊端,需要在坚持此方向的同时,在立法上对其进行细致的规定,以确保我国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得以平衡。
关键词: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延伸性集体管理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概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起源于19世纪的法国。
各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般都承担着管理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保障著作权人利益、促进社会公众对著作权的认知和尊重,以及扶植年轻文艺创作者、促进优秀作品传播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任务①作为一个非官方、非盈利性组织,它的成立具有着必然性。
由于著作权是一种私权利,他人使用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的同时必定要给与其报酬(合理使用除外)。
在诸多情况中,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分布在不同人手中,使用者要想使用作品必须获得每个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这无形之中使得使用者的使用成本与交易成本增大。
此时,就需要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广大的权利人向使用者收取费用并最终支付给权利人。
我国在1992年成立了第一家的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迄今为止共有五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除音著协以外,另外四家分别是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分别管理不同类型的作品。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不仅减少了使用者的交易成本,也保障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鼓励创新。
二、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来源模式及存在的问题(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来源模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来源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授权模式,即由著作权人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成为其会员,并将著作权中的部分财产权利交予集体管理组织管理;二是强制模式,即法律规定强制著作权人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将其部分权利由集体管理组织代为管理;三是延伸模式,即除非权利人声明权利不得集体管理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和解决。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够完善,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使得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着权力滥用、腐败问题,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影响了乡村社会稳定和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深入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探讨影响因素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改善和发展。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也有助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意义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意义在于探究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因素并提出合理对策,对于改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效率、增强其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现状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发现问题所在,为解决问题提供有效路径;借鉴成功经验和提出创新方案能够引领未来发展方向,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1.3 研究目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引言本文旨在深入分析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实施路径。
通过研究,旨在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对研究结论的总结和展望未来的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改进和提升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不断优化,为构建富裕美丽幸福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农村管理制度创新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农村管理制度创新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农村管理制度在中国乡村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管理制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农村管理制度创新的背景、现状、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背景中国农村管理制度创新的背景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以来。
改革开放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农村市场化经济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农村的生产积极性。
然而,也面临着土地流转、农民工返乡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农村管理制度的创新。
二、现状目前,农村管理制度在我国各地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
例如,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的出现,促使农村管理制度向资源保护、生态建设方向进行调整。
此外,政府加大对农民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投入,提高了农村管理水平。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层农村干部素质不高、农村治理体系不完善等。
三、问题分析1.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日益突出。
一方面,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权益保护不足,经常遭遇强制性的土地征收;另一方面,土地流转难以实现规模经营,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
2. 农民工返乡问题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为一种趋势。
然而,由于农村创业条件和农村管理制度的限制,很多农民工选择开办小作坊等小型企业,面临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难题,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基层农村干部素质不高问题农村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有合格的基层农村干部作为依托,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基层农村干部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
这些问题制约了农村管理制度的创新和落实。
四、问题解决办法1.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政府应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鼓励发展土地流转合作社,提高农民土地流转的规模化经营水平。
2. 提供创业支持和资源整合政府应提供创业支持和培训,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
同时,加大扶持力度,整合资源,帮助农民工创业项目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加强基层农村干部培训政府应加大对基层农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素质和服务水平。
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著作权领域中的适用
源模 式
( ) 一 著作权 集体 管理组 织的性 质
著作 权集体 管 理 组 织 起 源 于 1 9世 纪 的 法 国 。
随 着 知 识 产 权 的发 展 , 作 权 个 人 管 理 的 方 式 出现 著 明 显 局 限 性 , 用 者 需 要 大 量 作 品 , 却 很 难 找 到 使 但
陈 敦 , 李 莉
( 京 工 商 大 学 法 学 院 , 京 104 ) 北 北 0 08
摘 要 : 著作权 集体 管 理 组 织是 非 营利 性 的社 会 组 织 , 其权 利 来 源模 式 包括 权 利 人授 权 模 式、 法律 强制模 式和权利 延伸模 式 , 目前世 界 上 采 权利 延 伸模 式 的 国家并 不 多, 结 合 我 国 目前 但
第 2 卷第 4期 8
V 0. 8, . 1 2 No 4
滨州学 院学报
J u n l f iz o iest o ra nh u Unv ri oB y
21 0 2年 8月
Au .,01 g 2 2
【 著作 权法研 究】
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 著作权领域中的适用
7 0
滨州学院学报
第 2 卷 8
规 定 :著 作 权 集 体 管 理 组 织 是 非 营 利 性 组 织 。 从 “ ” 法 律 上 明确 了著 作 权 集 体 管 理 组 织 的 非 营 利 性 性 质 。2 0 0 5年 实 施 的 《 作 权 集 体 管 理 条 例 》 3条 著 第 进 一 步 规 定 :本 条 例 所 称 著 作 权 集 体 管 理 组 织 , “ 是
理 组 织 界 定 为 非 营 利 性 机 构 。 国 际 作 者 和 作 曲 者
度 , 其 管 理 范 围 扩 大 到 非 会 员 。这 一 规 定 引 起 了 将 热 烈 的 讨 论 , 文 拟 从 比较 的 角 度 , 合 我 国 著 作 本 结 权 管 理 的 现 状 , 草 案 所 规 定 的延 伸 性 集 体 管 理 制 对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著作权保护已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而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CEMO)作为保护著作权的一种方式,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研究。
本文将探讨CEMO的概念、作用和实践案例,旨在为读者更全面地了解CEMO。
一、概念和作用CEMO指的是著作权的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是指基于著作权保护范围的延伸性,建立在法定许可下的集体管理机构为代表人,通过对具有同一著作权所载表演、传达或放映的利用者实施管理的制度。
也就是说,CEMO可以通过对著作权利用者的管理,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同时,促进文化的传播和普及。
CEMO的作用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著作权人权益:CEMO通过对著作权利用者的管理,可以使著作权人得到更好的保护,让利用者更加遵守著作权法规。
2.促进文化传播和普及:CEMO可以通过许可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和激励著作权人和利用者参与文化创造和传播,达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效果。
3.简化管理流程:CEMO通过管理机构的设立,可以集中资源进行著作权管理和监管、许可,减少管理成本和时间开销,从而更为高效地保障著作权人的权益。
二、实践案例1.欧盟CEMO机构——GEMA欧盟(尤其是德国)一直是CEMO的先行者,欧盟最大的CEMO机构之一就是来自德国的GEMA。
该机构成立于1915年,是德国音乐出版社集合体,负责了由德国和外国艺术家和制作人所创作和录制的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管理和许可。
GEMA 在此领域的成功,极大地促进了德国音乐产业的发展,为全世界的CEMO机构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2.日本CEMO机构——JASRAC日本的音乐版权管理机构JASRAC,成立于1939年,是全日本最大的音乐版权收入分配机构,旨在保护音乐著作权人的权益,提高音乐作品的使用效率。
在JASRAC的管理下,用作演奏或播放的音乐,在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之前,都需要向JASRAC支付使用费,以此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2024年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范文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著作权保护模式,旨在通过集体管理组织对著作权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以提高著作权保护的效率和效果。
本文将对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理论基础、运作模式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是指在著作权人无法有效行使自身权利时,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替著作权人行使权利,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和维权的一种制度。
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弱小著作权人的利益。
对于单个著作权人而言,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侵权行为,往往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权,可以更好地保护弱小著作权人的利益。
2. 提高维权效率。
通过集体管理组织对著作权进行管理和维权,可以减少单个著作权人维权的时间和成本,提高维权的效率。
3.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有利于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运作模式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由政府或相关机构支持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著作权的集中管理和维权工作。
2. 注册会员与作品入库。
著作权人可以向集体管理组织申请注册会员,并将作品信息提交至集体管理组织进行入库管理。
3. 授权与维权。
集体管理组织根据会员的授权,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和维权工作。
4. 收益分配。
通过维权所得收益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著作权人和集体管理组织。
四、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保护弱小著作权人、提高维权效率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1. 制度执行不力。
揭秘中国制度的有效性与适应性
揭秘中国制度的有效性与适应性中国制度的有效性与适应性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古国,中国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制度体系。
本文将通过对中国制度的有效性与适应性进行揭秘,探讨其中的原因和表现。
一、中国制度的有效性中国制度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稳定性和可延续性中国制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展现出了较强的稳定性。
无论是封建时代的皇权制度,还是现代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的制度都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的运行。
这得益于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的支持,使得制度能够适应各个历史时期的变革和需求。
1.2 统筹兼顾的特点中国制度始终以人民利益为核心,注重统筹兼顾各方利益。
无论是政府间的权责划分,还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关系,中国都能够在给予市场经济活力的同时,保持社会稳定与公正。
这也是中国制度在发展中保持有效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1.3 顺应时代变化中国制度的有效性还体现在其能够顺应时代的变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开放政策,不断调整和优化制度。
例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将市场机制引入经济领域,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民主进程等,以顺应国内外的变革潮流。
这种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使得中国能够不断推进改革和发展。
二、中国制度的适应性中国制度的适应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中国制度的适应性首先来自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
中国拥有悠久的传统文化,其中有很多思想和价值观念仍然对现代社会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例如,儒家文化中强调的社会和谐、道德伦理等观念,在中国制度中得到了体现,使得制度在面对新问题时能够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
2.2 适应全球化进程中国制度的适应性还表现在其与全球化进程的结合。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各国之间的联系与交流越来越紧密,中国也积极地参与到国际事务中。
中国制度通过与世界各国的制度相互学习和借鉴,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中国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参与国际组织和签订各种国际协议,都显示了中国制度适应全球化的努力与成果。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完善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现实推进
( 1 ) 著作权法最新立法情况 国家 版权 局政策 法规 司 司长王 自强 从 4 个 方 面 概括了本次著作权法修改的内容 : 第一 , 鼓励创作 , 调整著作权权利体系 ; 第二 , 促进运用, 调整著作权
的授权机制和交易规则 ; 第三 , 加强管理 , 强化救助 措施 ; 第四, 科学规划 , 完善体例结构。 他强调了送审
要 手段 。
权限制问题交换了意见 ,结合当前我国著作权法 的
修改 情况 , 提 出一些 实质性 建议 。
2 实 施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与 商 标 制 度 完 善
结合 当下正在进行的《 商标法》 第三次修订 , 与 会代表从商标权利体系、 商标侵权与保护 、 注册商标 争议制度 、 驰名商标认定等方面发表 自己的看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詹映副教授重新审视了 “ 自 主知识产权 ” 这一概念。 他认为我们应当从提出自主 目 知识 产权或 者 提 出 自主创新 的政 策 的初衷 、本源 出 除
发去理解。 自主知识产权应当主要是我国自己能够 荸
主导控制的知识产权 , 不受制于外 国人 ; 从自 主主体 衡
( 2 ) 完 善商标 保护 制度 中 国澳 门 大 学法 学 院 助 理 教 授 R o s t a m J・
题的看法和认识 , 为立法机关提供最后的决策依据。 ( 2 ) 著作权许可制度完善 上海大学 陶鑫良教授指 出, 著作权已有的许可 机制的效率远远低于互联 网时代 的传播技术水准 , 这是消费者选择盗版的重要原因之一。他提出建立 基于互联网的授权制度并指出,创新因应互联 网技 术从而革新原有 的许可机制 ,解决互联网传播速率 和已有许可机制效率之矛盾 ,这是著作权许可的新 机制。 华南师范大学梁志文副教授认为 , 延伸性集体 许可产生于北欧 , 有其独特的背景, 我们对待引进该 制度应 当有谨慎的态度,要严格限定延伸性集体许 可的使用范围。 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制度运转 , 需要以
非会员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研究
▲ 基金 项 目:本 文 受 “ 2 0 1 2年教 育部博 士研 究 生学术新人 奖”资助
◆ 中图分 类号 :D9 2 3 . 4 文献标识码 :A
织具 有 “ 广泛代表 性” 。虽然 广泛适 用于
内 容 摘 要 :北 欧 国 家延 伸 集体 管 理 模 式 和 欧 盟 延 伸 强 制 集 体 管 理 模 式 , 是 著 作 权 领 域 两 种 主 要 的 非 会 员 集 体 管 理 模式 。我 国 《 著作 权法 》第三 次修 订 引入 了北 欧 国 家 的 延 伸 集体 管 理 制 度 , 该 制 度 比 欧 盟 延 伸 强 制 集 体 管 理 制 度 具 有 较 大优 越 性 ,且 与 国 际著 作 权 法的 《 伯 尔尼 公 约 》 、T RI P S 协 定 相 契合 。文章指 出,中国 《 著作权 法》草 案 对 该 制 度 的借 鉴 具 有 必 要 性 和 可 行
的相符 ,并 对我 国 《 著作权法 》引入该制
度 的必要性 与可行 性进行分析 。
北欧著作 权延伸集体 管理模式
在北 欧 , 源 白2 0 世纪6 0年代 的延伸 集体 许可管 理模式 ( E x t e n d e d Co l l e c — t i v e L i c e n s i n g,E CL)有其 产生 的特殊 性, 基 于北 欧五国在 历史 、文化 、经济等
性 ,但 应 在 做 出框 架 性 规 定 的 同 时 细
达 成的 ;第三 ,延伸集体管理制度给会 员 和非会员以 “ 同等 待遇 ” ;第四 , 非会 员具 有“ 单独 索酬权 ” , 但 须证 明其 作品 “ 被使
用程度”( e x t e n t o f u s e) 。除此之外 ,北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探析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 NO.3,2012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O UR NA L OF YU N NA NI N ST I TU T E OFS O CI A L I S M 100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探析 李小立1 吕培霖2 (1.厦门大学,福建 厦门 361005;2.梅列区人民法院,福建 三明 365000) 摘 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早已得到了法律的肯定,但随着作品使用形式的多样化、使用范围的扩大化,尤其是网络传播技术的的发展,自愿式的集体管理制度已经显得捉襟见肘,因此为了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以及满足社会公众对知识文化传播的需求,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当确立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3-0100-2 一、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概述 (一)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概念 按照是否经过权利人授权进行管理来划分,可以将集体管理分为自愿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延伸性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和强制性的著作权集体管理。
自愿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基于权利人的授权对其作品进行管理,在我国的表现为“会员制”,即著作权集体组织只能管理会员授权其管理的作品;而强制性著作权集体管理则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管理的制度;延伸性集体管理是一种特殊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其发源于北欧。
[1]“延伸性”著作权集体管理就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不仅有权管理会员的作品,而且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管理非会员的作品。
(二)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关于延伸性集体管理的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六十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权利人授权并能在全国范围内代表权利人利益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者相关权利,权利人书面声明不得集体管理的除外。
”从此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必须能在全国范围内代表权利人利益 2、行使延伸性集体管理必须取得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 3、“非会员”可以书面声明拒绝对其作品的管理 二、我国实施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一)我国实施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传播的广泛性与不确定性 在现代社会,网络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成为了知识传播的一种重要的途径。
我国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构建
我国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构建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优势,就在于利用集中授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版权市场的交易成本,解决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授权难的问题,提高许可效率。
然而传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面对大量非会员权利人作品以及孤儿作品的使用授权问题时,显得无能为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欧国家率先将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引入版权保护领域,从而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事实上,我国著作权保护立法的历史不长,起步晚,且目前仍处于出版商向作者过渡的早期历史阶段。
再加上,我国公众的著作权保护意识薄弱,要想在我国引入延伸性集体管理
制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因此,针对我国版权市场的现状,立法者应当及时对我国的著作权立法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理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适时在我国引入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发挥集体管理的制度优势。
本文主要分三大章来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概述。
对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定义、特征和性质进行界定,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与法定许可(强制许可)、合理使用制度进行比较,提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价值目标,分析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著作权领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分析归纳我国现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
构建我国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第三部分,借鉴域外的有益经验,对我国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具体构建提出自己的思路。
数字图书馆的版权许可问题及对策
促进作品的广泛使用和传播 。这也是有学 者主张在我国通过 建 立延伸性集 体管理制度 来解决数 字图书馆 面临的版 权许可 1 司 题 的理 由。但是 , 笔者认为这 一制度本身就缺乏 理论基础 , 而且
从著作权保护的现实状况看 , 会助长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蔓延 。
权 干涉 。随 着经济 、 技术的迅猛 发展 , 当今媒体 多样化 、 息 在 信 多样化 的时 代 , 统的 由权 利人个人管理 、 传 行使权 利的方式 已 经显得捉襟见肘 、 力不从心 。著 作权集体管理在著作权 人与作 品使用人之 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著作权 集体 管理是指 著作权 集体管理 组织基 于著作权 人
度进行改 良 , 快建立特 许性法定许可 制度 , 尽 长远 引进延 伸性
集体管理制度 。笔者认为 , 这一观点有待商榷。
一
、
延 伸 性 集 体 管 理 制 度 ( xe d d olcie d ns e tn e c l t a mii— e v
t t ) 述 ri 概 a on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相对于著作权个人管理言的 。个人管理 是行使著作权的传统方式 , 即在 可以直接操控 的情 况下个人直 接行使权利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 的迅猛 发展 , 品的形式与使 作 用方式也 日益复杂多样化 , 人对 自己作品 的权 利无法或难 以 个 实现和 维护 , 作为一种新 的协调与 保护方式 , 作权集 体管理 著
组织也能管理非会员的权 利。例如北欧 国家就对 “ 印复制权 ” 影
采取延 伸性 集体管理 , 集体管理 组织可以授权影印复制机构 有 权复制不在该集体管理 组织管理下 的特定种类的作品。也即即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
试析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摘要:本文以国家版权局7月份出台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为切入点,从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的概念出发,并分析了实行这一制度的必要性及其优势,并认为虽然我国实行延伸性集体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空间,但不能因噎废食,否认其在更加全面保护著作权人权益、方便使用人取得使用作品的许可等方面的价值,所以不应该将这一制度从草案中删除,而是要让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关键词: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修改草案自今年3月国家版权局发布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以来,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其中争议的焦点之一便是草案第60条关于延伸性集体管理的相关规定。
许多著作权人声称该条规定侵害了他们的私权,认为他们“被代表”了,并呼吁删除有关延伸性集体管理的相关规定。
但国家版权局在7月份发布的修改草案第二稿中并没有删除这一制度,而是对其进行了一些限制。
下面笔者就从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概念、基本特征出发,分析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结合本次《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分析。
一、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概述(一)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的概念及其起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指著作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以委托的方式将其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赋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该组织为权利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集中向作品使用者颁发使用许可,收取使用费并分配给权利人的一种著作权管理制度。
延伸性集体管理是一种特殊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是相对于自愿式集体管理和强制性集体管理而言的,该制度在当前主要适用于北欧的一些国家。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在某些特定的著作权领域赋予集体管理组织特殊的权利,使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将其与会员所签订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协议的效力延伸适用于非会员,也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在特定的范畴内管理没有经过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但是权利人明确拒绝接受管理的除外。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最早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早期,是在北欧国家著作权法的修订过程中提出的。
大学生就业难的理性考量以法学专业为例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 NO.3,2012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 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101大学生就业难的理性考量——以法学专业为例史俊洋(河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0)摘 要: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特别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文章主要就已毕业1—5年近900名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情况进行调查,从人才需求预测、政策制度及自身素质等方面来进行分析,并相应地提出了拓展就业空间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法学专业;就业难;对策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3-0101-3“就业”是关乎于民生的大事,解决好毕业生就业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
大学生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就业难问题尤其引人关注。
本研究以网络十大就业难的专业之一——法学专业为例,经过三个月的调查,对河南郑州、洛阳、安阳、鹤壁、信阳、辽宁沈阳、大连等多个城市进行走访,通过发放问卷、面对面交流、网络调查等方式对近900名已毕业1—5年的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调查,其中男性407名,女性489名。
经分析认为,所谓“大学生就业难”,不能简单地用“就业难”来表达,其实质是法学专业学生要找到专业对口、理想的工作比较困难。
一、大学生就业基本情况——法学专业 (一)政府统计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科研所联合浙江大学就业与服务指导中心,对近几年的高校就业情况进行预测与分析,发现法学专业一直处于就业最低的情况,例:2010年高校就业情况(图表1)品一揽子使用的合作协议、对卡拉ok 及歌厅所适用的作品也赋予了一揽子的使用许可,[5]文著协在实践中也已经开始管理“非会员”的作品,因此,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立法已滞后于社会现实,尽管法律没有规定集体组织有权管理这类非会员的作品,但面对庞大的实际市场需求,各集体组织已采取了类似的方式代表非会员向使用者发放许可,也通过实践证明了采用延伸性的管理方式是可行的。
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引入
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引入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企业越来越意识到集体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需要更加高效、灵活地管理团队,以应对内外部的挑战和变化。
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调动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市场快速变化的需求。
本文旨在探讨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引入对企业的意义、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以及实施该制度的具体步骤。
二、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团队凝聚力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强调的是团队合作和企业文化的共建,激发了员工团队精神和凝聚力。
通过制度的引入,可以更好地凝聚员工共识,形成高效合作的团队,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绩效。
2. 促进企业创新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强调的是开放式和灵活的管理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想法和解决方案。
通过制度的引入,可以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培养企业的创新文化,实现干部和群众携手共建,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3. 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强调的是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和变化,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通过制度的引入,可以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和风险挑战,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
4. 增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强调的是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员工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通过制度的引入,可以提高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度,增强企业的社会形象,实现共建和共享的目标。
三、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引入可能遇到的问题1. 员工的习惯问题在传统管理制度下,员工可能已经养成了某种工作习惯和方式,他们可能对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引入持怀疑态度,对新制度产生抵触和抵制。
2. 企业文化的融合企业传统的管理文化也可能阻碍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引入,传统文化与新制度之间可能存在矛盾,需要建立起新旧文化的融合和转化。
3. 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是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引入的重要环节,需要有一整套完善的方案和配套措施,以便于员工的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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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中国的可行性分析
【摘要】阐述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内涵和优点,具体实施的条件及注意事项并列举了若干解决方案。
结果发现中国具备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的条件,但是在解决滥用垄断地位等问题上还有待进一步思考。
【关键词】著作权集体管理;延伸性集体管理;著作权;垄断
众所周知,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借鉴了欧洲大陆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体系,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欧洲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也遇到过著作使用者无法联系上著作权人的问题。
一些北欧国家发明了一种特殊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即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Extended Collective License)来解决无法一揽子授权的问题。
北欧的实践证明,在某些需要大量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特定领域,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办法。
那么中国是否可以学习这一模式,采取这一模式会面临哪些问题,又该如何应对,这些正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1 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内涵
采取延伸性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优点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1)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能较好地平衡作品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冲突。
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著作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分享知识成果,延伸性集体管理有助于权利人和使用者权益达到平衡。
2)有效维护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
对于非会员,延伸性集体管理在默认的情况下对其作品代为管理并收取费用,按照尽力原则搜寻作者并分配报酬,充分维护了非会员的经济利益。
3)使用者可以方便安全地使用作品。
使用者在获得集体管理作者一揽子许可后,可以放心使用而不用再担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某些作者构成侵权。
4)保留了著作权人的自由处分权。
即不愿意受集体组织管理的权利人可以选择退出,并采取自己偏好的方式来行使著作权。
这实质上是将“自愿加入”变成“自愿退出”,这反映了集体管理组织以著作权人利益为出发点的立场,也反映了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相应组织必须有足够的代表性,否则众多权利人退出立刻会导致集体管理失效,这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了部分权利人对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会构成恶意垄断的担忧。
2 中国现阶段是否应当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
2.1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实施条件
考虑使用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有如下先决条件[1]:1)集体管理组织必须代
表相当数量的权利人,否则实施延伸性既无必要也不可行。
2)集体管理组织和所代表的权利人拟定法律上对非会员权利人同样有效的协议,非会员默认情况下受到会员的同等对待。
3)和集体管理组织缔结协议的使用者有权使用集体管理组织作品列表中的所有作品,非会员声明退出集体管理之前,集体管理组织对使用者发放的一揽子许可都是有效合法的。
4)未被代表的权利人有权为自己的作品获得酬劳,这要求集体管理组织完善使用费的分配机制。
5)权利人可以从体系中撤离并禁止别人使用他们自己的作品。
这些特点中隐含了实行延伸性集体管理的条件,对照来看,中国的集体管理组织,至少音著协代表了足够大量的音乐作品权利人,而新成立的两家集体管理组织也很快就可以代表音像制品的大量作者。
另外,中国是国际条约如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这样他们的著作权作品如果被中国集体管理组织延伸性管理制度覆盖,就可以像国内集体管理组织会员一样被同等对待,所以中国确实可以运用现有的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
2.2 关键问题解决路径
然而在具体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时,还有几个重要事项要注意和妥善处理。
第一,集体管理组织如何有效的向非会员权利人分配版税?根据Gervais[2]的观点,第一阶段,集体管理组织收到版税联系并分配给权利人,为了判断集体管理组织是否尽到了联系权利人的合理努力,管理当局实施集体管理组织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或者当局鼓励集体管理组织采取最佳实践准则。
集体管理组织也要将版税分发给国外权利人如果该国有集体管理组织,倘若该国没有集体管理组织,则集体管理组织要采用一些手段来确定权利人所在。
第二阶段,集体管理组织要建立和管理权利人不能立刻被找到的报酬基金,建立这种未找到权利人的版税基金是因为未来权利人可能会出现,或者由新的代表该权利人的集体管理组织出现。
第二,到底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数达到多少才够资格申请延伸性许可。
北欧国家也没有规定具体数字,管理当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判断,这对管理当局就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要充分考察集体管理组织在某一特定领域的权利要有足够的代表性,比如设定一个门槛,会员的数量,代表作品的数量和市场使用的比例,要成立了一定的年限和有足够的影响力,操作的规范程度,分配工作是否公开、透明等,集体管理组织在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取得资质后可以实施。
第三,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是对权利人的专有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因此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政府要加强对集体管理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
严格限定延伸性管理在小权利的范围内,比如限制在广播权、表演权、放映权、复印权。
3 结论与展望
虽然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施行的历史远不如欧洲和英美国家,但是过去的20年里取得的成绩是辉煌的。
当集体管理遇到少数非会员滥用著作权搅乱
知识产权市场时,中国现行体制下提出延伸性集体管理无疑具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具备实行这种新模式的条件,而另外四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由于成立时间较晚、代表性不足等原因暂时不宜实行延伸性集体管理。
除了费用具体分配问题,由于延伸性集体管理造成的垄断问题最为突出。
垄断形式包括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拒绝签发许可使用,对相同种类作品使用者不合理的歧视,设置收费标准和许可条件时较为随意,还有潜在可能的高昂管理费。
针对这一问题,应对延伸性集体管理进行可信赖的监督,成立由律师和经济学家等组成的专业委员会,甚至可以考虑引入特殊情况下的竞争机制。
总而言之,现阶段在中国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实施是必要的,但是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准入条件、相关知识和理念的宣传、对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收费标准和条件的制定、管理费的抽取以及非会员的利益分配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Wang,Jia,Should China Adopt an Extended Licensing System to Facilitate Collective Copyright Administration:Preliminary Thoughts(July 1,2010).[J]Europ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view,32(6):283-289
[2]Jiang,F.and Gervais,D.Collectiv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 in China:Practice,Problems and Possible Solutions.[J]The Journal of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2012.15:221–237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20141040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