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定稿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定稿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专用本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 ********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2016]第****号招标人:__***************************(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编制人:审核人:2016 年 11 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一、招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的执照和资质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和相称的施工经验;
3、投标人必须为独立企业,其主营业务必须与招标内容相关;
4、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招标文件和保证金等相关材料。
二、标书费用
1、本次招标标书费为1000元人民币,需要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缴纳。
2、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其投标书。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4)施工计划书和方案;
(5)施工合同样本;
(6)工程质量保证书。
2、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未中标后的一段时间内返还给投标人。
五、评标标准
1、本次招标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评标标准围绕施工计划和方案、施工技术、质量保证以及工程预算等内容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有机会中标。
六、中标通知
1、中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定金。
2、中标人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七、投诉与申诉
1、任何人均可以向招标方投诉,招标方将进一步调查并解决。
2、对于招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申诉部门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并出具处理结果。
以上为本次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的相关内容,希望参与投标的企业能够认真阅读,并提交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_____________ _ ____(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专用本)年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报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招标人:_____________ _ ____(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______________ _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专用本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闽建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
福建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文号:闽建筑[2004]80号福建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04]8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省厅组织制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省厅建筑业处反馈。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房屋建筑分部分项或专业工程可以单独发包:(一)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14层(42米)以上高层建筑的桩基工程;(二)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者不与主体结构工程统一设计、施工的装修工程;(三)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消防工程;(四)冷冻机组制冷量30万大卡及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五)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六)工程项目前期“三通一平’’工程。
招标人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单独发包的,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和投标人报价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第三条施工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可自行组织施工。
第四条同一招标项目按规定需有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条件要求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得歧视或者排斥联合体投标。
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分开招标的,允许有相应施工资质的设计中标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的通知(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建立统一的施工招标投标交易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参与各方应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规范》等有关规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省行政监督平台”,网址:)、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相关招标投标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使用,且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机关”)的监管需要。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建立工程报建系统且招标人已按要求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省行政监督平台推送相关数据,招标人无需另行填报。
第五条委托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 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和其他成员组成,并应当为本单位人员且符合下列要求:(一)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招标投标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
三通一平的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1.1 招标编号:XXXX-XXXX1.2 招标单位:XXXX公司1.3 招标项目:三通一平工程1.4 招标内容:土方开挖、场地平整、道路铺设、排水设施建设等1.5 招标地点:XXXX市XXXX区XXXX街道1.6 招标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1.7 报名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1.8 开标时间:XXXX年XX月XX日1.9 开标地点:XXXX公司会议室二、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XXXX项目三通一平工程2.2 项目地点:XXXX市XXXX区XXXX街道2.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2.4 项目总投资:约XX万元2.5 项目工期:XX个月三、招标范围3.1 土方开挖: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场地内土方开挖、运输、堆放等工作。
3.2 场地平整: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场地内土方平整、压实等工作。
3.3 道路铺设:按照设计要求,完成道路铺设、路基处理等工作。
3.4 排水设施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排水管道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排水设施建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4.5 拥有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技术力量。
4.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五、投标文件要求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7)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8)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9)其他证明材料。
5.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评标办法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报价,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福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试行)(2006年版)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_____________ _____(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____ __(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年月日《专用本》使用说明(一)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本》和本《专用本》组成。
《通用本》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二)本招标工程《专用本》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招标项目做出的专门约定.《专用本》是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将《专用本》与《通用本》配合使用。
有关招标文件《通用本》和《专用本》相互关系的约定详见《通用本》编制说明。
(三)招标人编制《专用本》时,原则上应当按照《专用本》示范文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专用本》中带下划线的空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填入具体内容。
(四)对于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按本《专用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招标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在媒体上刊登.在媒体上刊登的招标公告内容应与《专用本》上招标公告的内容一致.(五)《评标细则》为本《专用本》的组成部分,应与《专用本》同时编制和发布。
(六)《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项目图纸》均为本《专用本》的组成部分,应与《专用本》同时发给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七)对于邀请招标项目,第一章的“招标公告”改为“投标邀请书”,并对《招标公告》第1条和第4条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目录《专用本》使用说明 (1)一.招标公告 (3)〔对应于《通用本》第一章招标公告〕 (3)招标公告 (4)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6)(对应于《通用本》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6)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13)三.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14)(对应于《通用本》四专用条款中的“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14)四.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17)(对应于《通用本》六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17)五.招标项目专用经济技术要求 (19)(对应于《通用本》七、八、九、十) (19)六.工程量清单 (27)(对应于《通用本》十三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27)七.招标项目图纸 (28)(对应于《通用本》第六章招标项目图纸) (28)(一)招标项目图纸清单 (29)(二)招标项目图纸(另册提供) (31)八.投标文件格式补充 (32)(一)资格标补充格式 (33)(二)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 (34)(对应于《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二)技术标封面、包封封面格式).. 34(三)商务标格式补充 (36)九.《通用本》补正 (37)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38)十.评标细则 (39)(对应于《通用本》第八章评标细则) (39)一.招标公告〔对应于《通用本》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人)的招标编号为的______ ____ _________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024版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工程承包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工程承包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工程第二条合同范围及内容2.1 工程范围2.2 工程内容2.3 工程量及工程进度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3.1 工程质量要求3.2 质量检验标准3.3 质量保证措施第四条工程进度及工期4.1 工程开工日期4.2 工程竣工日期4.3 工期延误及延期开工的处理第五条工程价款及支付5.1 工程总价款5.2 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5.3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5.4 价款调整的条件及方法第六条承包方的义务及责任6.1 承包方的义务6.2 承包方的责任6.3 承包方的权利第七条发包方的义务及责任7.1 发包方的义务7.2 发包方的责任7.3 发包方的权利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8.1 合同变更的条件8.2 合同解除的条件8.3 合同终止的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 承包方违约的责任9.2 发包方违约的责任9.3 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机构10.3 诉讼或仲裁地点及适用法律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暂停和恢复11.1 合同生效的条件11.2 合同暂停的条件11.3 合同恢复的条件第十二条合同的保管和保密12.1 合同文件的保管12.2 合同信息的保密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不可抗力13.2 合同的转让13.3 合同的附件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14.1 合同签署的时间14.2 合同签署的地点14.3 合同签署的当事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工程第二条合同范围及内容2.1 工程范围工程范围包括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所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2.2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排水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辅助设施的建设。
福建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通用本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最新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修订版) - 副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修订版)报建编号:____(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__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_____________ _ ___(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______________ _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2020年版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一、《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
二、《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及计价”、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原则上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四、《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我省相关规定、行业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如果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五、《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可以补充、细化和修改的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
2、“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0年修订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通用本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0年修订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福州市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发包:(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二)建筑面积达XX平方米以上;(三)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园林绿化工程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发包:(一)单项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二)绿化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
私人投资和外商独资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依法对全市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章招标和投标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就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做出承诺。
禁止招标人以任何方式逼迫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及省、市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招标工程的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工期。
第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不得将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装饰装修、弱电、暖通、消防等专业配套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招标人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九条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实施的综合评价。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
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专用本报建编号:(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设计招标文件》)是在《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5年版)》示范文本基础上,,结合《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我省实际情况修订的,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
2.《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分为《通用本》和《专用本》。
《通用本》是所有市政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统一印制,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设计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3.《设计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6章设计有关资料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等内容。
《通用本》列出招标文件各章节全部内容或格式。
其中,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章中的“合同条款前附表”、“招标项目专用的合同条款数据表”、第5章中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服务要求”、“工程勘察要求”、“其他要求”第6章中的“设计有关资料”、第7章中的“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等内容在《通用本》中只列出格式,具体内容应当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在《专用本》中编写。
除《专用本》约定的内容由招标人编写外,原则上,招标人应引用《通用本》全部内容,不可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通用本》固有内容的,应当将其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中“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8.08•【字号】榕建规〔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规〔2023〕3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我市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充分竞争,切实培育壮大我市建筑业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在设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时,应当设置“民用建筑”项目类似业绩,不得排斥公共建筑项目类似业绩。
二、招标文件在设置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加分项时,应采用“分档”设置,并明确设置不同档次项目管理人员的得分,各档次设置应当均衡、合理。
招标文件中应同时明确,中标人变更项目管理人员的,变更后的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等级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三、招标文件在设置预制构件供应商加分项时,应当明确省级备案基地得分不宜低于0.5分,且不得将预制构件供应商年生产能力及预制构件供应商与投标人的股权关系设置为加分项。
四、招标文件在设置BIM技术人员配置加分项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BIM一级人员达到5人或BIM二级人员达到3人或BIM三级人员达到1人得分不宜低于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BIM二级人员可再得0.25分,每增加1个BIM三级人员可再得0.5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
附件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年版)参与编制单位和主要人员: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黄玉富、高雄映、康章、吴克楚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朱辉1.总则1.0.1为规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行为,促进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与各专业计量规范及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及法律法规、国家及我省有关工程总承包规定,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
1.0.3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模拟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以及合同价款支付等活动。
1.0.4工程总承包实行模拟清单计价。
模拟清单中列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要发生和可能要发生的各类项目清单、设备清单和费用清单。
1.0.5本规则应当与《示范文本》和《清单计价计量规范》一并阅读和理解。
本规则中的名词、术语、规则引自《示范文本》和《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1.0.6本规则中未作出规定的,从《示范文本》规定。
《示范文本》未作出规定的,从《清单计价计量规范》规定。
1.0.7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由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组成。
2.0.2工程总承包费用组成中所有项目均应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
其中,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2.0.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应区别发包阶段,合理选择合同价形式。
合同价形式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标后固定单价合同。
2.0.4可研阶段或方案设计阶段发包的,应当按规定在详勘和初步设计均完成后编制设计概算。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4.12.31•【字号】闽建筑[2004]78号•【施行日期】2005.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04]78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经评审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一、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进行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本省有关规定编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可以在截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经核实确有错漏的应予调整,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应明确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标准,可提出不少于三个品牌供投标人选择报价,不得规定暂定材料品牌或暂定价格。
二、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和审核,该预算造价即为招标最高控制价。
三、评标时实行资格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分阶段评审的方法。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中工程造价类评委应占评委总人数的50%以上。
资格文件与技术文件的评审只作合格或可行与否的结论,不进行评分。
评标委员会应在每一个阶段评审结束并确定合格投标人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总报价高于工程预算造价;(二)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减少或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数量;(三)投标报价中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低于最低标准,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或未计取,预留金、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购置费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金额报价;(四)报价出现负数的;(五)投标人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度减少消耗量或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六)投标人存在本意见第五条规定情形,投标报价被否决的;(七)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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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定稿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 ********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2016]第****号招标人:__***************************(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编制人:审核人:2016 年 11 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
7.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目录第 1 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2016]第036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 *****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2.2.工程建设规模:********(含暂列金额****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小区场地平整、临时用水、用电架设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含暂列金额****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7.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5日17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同)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5 日 14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图书馆一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每张《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及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网址。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答疑”上发布。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 ****** 电话: 1805***669 ,联系人:陈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电话:0593-2***8,传真:0593-25****8;联系人:小曾。
交易中心名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联系电话:0593-2***66监督部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0593-65****92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户名称:****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号:9060****************3606第 2 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
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第2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1.评标委员会1.1.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2.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2.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