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绩效考核百分制办法的通知(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盱综执[2015]7号

关于实行绩效考核百分制办法的通知

大队各科室、各直属中队: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队的工作效率,推进《盱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的贯彻落实,增强全体队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大队研究决定,开展绩效考核百分制评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比内容

1、考勤制度方面;

2、队容风纪方面;

3、工作纪律方面;

4、考绩方面。

二、评比办法

1、督查科日常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每名队员评分,

并进行评比排名,每个分队队员的平均分即该分队的得分,分队的得分权重占80%。

2、领导班子每月对分队的情况评分,权得占20%。

3、每月得分排名靠前的队员由大队向县局推荐为“城管之星”。

4、每月排名末位的分队长,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末位诫勉谈话,连续三次排名末位予以撤职。

特此通知。

附:绩效考核百分制评分办法

盱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15年3月23日主题词:绩效考核通知

抄送:局分管领导

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