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定
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03•【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监管,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的风险,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关联交易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2018年5月3日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保险公司独立性和保险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原则】保险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保险监管规定和政策导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关联交易侵害保险公司或保险消费者利益。
第三条【监管机关】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监管。
第二章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第四条【关联方定义】保险公司的关联方是指与保险公司存在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关联法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保险公司的关联法人:(一)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持有或控制保险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本条第(一)、(二)项的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本条第(一)、(二)项所列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五)保险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六)本办法第六条(一)、(二)、(三)项所列关联方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24号)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保监局:为强化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加强保险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二○○七年四月六日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防范保险经营风险,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保险监管规定,符合合规、诚信和公允的原则。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原则上不得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或者其他方式侵害公司或者被保险人利益。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监管。
第二章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第六条保险公司关联方主要分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关联方和其他关联方。
第七条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包括:(一)保险公司股东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二)保险公司股东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三)保险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董事长、总经理;(四)保险公司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董事长、总经理;本条所称保险公司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者控制保险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
第八条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关联方包括:(一)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二)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者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1. 背景关联交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或者利益相关的各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由于关联交易的特殊性,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利益输送等问题,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潜在影响。
因此,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针对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审计公司”)开展,旨在评估被审计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的合规性,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改进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2. 分析2.1 关联交易政策与程序分析首先,我们对被审计公司的关联交易政策与程序进行了分析。
根据相关文件和记录,被审计公司已制定了明确的关联交易政策,并明确了相关流程和责任分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政策执行不严格:有部分员工未能遵守相关政策要求,在未经批准或未按程序执行的情况下进行了关联交易;•政策更新滞后:由于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被审计公司的关联交易政策并未及时进行更新,未能覆盖新出现的风险点。
2.2 关联交易披露与信息公开分析其次,我们对被审计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与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分析。
根据相关文件和公开信息,被审计公司在年度报告等披露材料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披露,但存在以下问题:•披露不全面:被审计公司在关联交易披露中存在缺漏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未能提供足够的信息供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评估风险;•投资者教育不足:被审计公司未能充分向投资者解释关联交易背后的合理性和风险点,导致投资者对关联交易可能存在误解。
2.3 关联交易风险评估与控制分析最后,我们对被审计公司的关联交易风险评估与控制情况进行了分析。
通过梳理关联方及其背景、交易金额及频次、市场价格等数据,并结合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我们发现以下问题:•高度依赖关联方:被审计公司存在与关联方过于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某些关联交易金额较大,导致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较高;•价格不公允:部分关联交易涉及到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导致被审计公司利益受损;•控制措施不完善:被审计公司在对关联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时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如未能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缺乏独立性的决策机制等。
农商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永远在路上
Risk Management风控合规85农商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永远在路上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领导经济金融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围绕“融、治、改”写好“三篇文章”,着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吴巧平江苏洪泽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近年来,江苏洪泽农商银行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完善公司治理永远在路上”的自觉,围绕“融、治、改”写好“三篇文章”,着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全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融”的思维 推动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推进党建“1+N”模式,将党领导经济金融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建融入机制,健全体系。
一是推动党建进章程。
把党组织建设嵌入公司治理结构,完成了党的领导进章程、党建制度进章程、组织建设进章程。
二是推动制度成体系。
修订完善了章程和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与内控要求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库。
三是推动党委把方向。
严格落实党委会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党建融入战略,坚守定力。
制定了“零售型、效能型、学习型,精细化、平台化、阳光化”发展战略,并将“零售型”作为发展战略的首要之义,全力推动零售型战略落地。
通过召开战略宣贯会、转型发展大会,推进战略澄清,提高战略认同度。
成立了由党委班子成员牵头的战略推进领导小组,形成月度汇报机制,从党委层面形成战略执行常态化督导。
建立战略评估审查机制和督导办法,按季评估、按月审查,对战略评估结果实行颁发流动锦旗、红黄牌预警、正反向积分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
党建融入经营,增强引领。
一是抓关键指标落地。
密切关注经营定位与金融服务能力15项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大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提升金融供给能力。
二是抓重点工作推进。
按年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按季评估条线工作落实情况,按月听取党委成员分管工作推进进度汇报。
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定
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定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定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方案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行关联交易行为,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科学有效地管理关联交易,掌握我行在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风险。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内审监督部组织人员对我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一、审计目标一是检查关联交易管理组织制度建设情况;二是掌握全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关联交易管理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力求规范的原则;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经过本次专项审计,客观地评价关联交易管理现状,揭示业务中的薄弱环节,进而有效防范风险,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二、审计范围及审计对象本次专项审计主要检查关联方与我行发生的信贷业务,审计对象为董事会办公室、授信评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一部、公司二部、个金一部、个金二部、城中支行、常新支行以及相关营业机构,实际期限必要时能够上溯。
三、审计时间及审计方式从09月01日至09月30日,采取现场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
四、审计内容(一)组织、制度建设情况1、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架构检查我行是否成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是否不少于三人;是否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是否有相关部门负责对关联交易进行台账登记,并负责管理交易的日常事务。
2、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我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是否符合银监局公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交易管理办法》要求。
我行办法中是否存在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情况,是否存在与监管办法有冲突的地方。
3、业务流程管理情况(1)一般关联交易,即单笔交易金额在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在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流程是否正确:即由支行(或总行业务部门)提交总行授信管理部门审查,经分管行长审核后,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审批。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防止不当利益输送、风险集中、风险传染和监管套利,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程序和信息披露等事项,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关联方第六条关联方是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四)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关联组织;(五)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方。
第七条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章关联交易第八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购买或销售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二)租赁或其他资产使用;(三)担保;(四)提供资金;(五)提供债务担保;(六)提供财务资助;(七)提供股权或资产;(八)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审批制度,根据关联交易金额和性质,分别采取审批权限。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二)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批重大关联交易;(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其他关联交易。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查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二)监督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三)对关联交易进行专项审计。
管理专项审计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根据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专项审计方案。
二、审计目标1. 全面了解企业内部管理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揭示管理风险和隐患。
3. 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审计范围1.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2. 企业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生产运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管理情况;3.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4. 企业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5. 企业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和关联交易。
四、审计对象1.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2. 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3.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和岗位。
五、审计内容1.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2)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企业财务管理:(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规;(2)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3)企业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预算执行等情况。
3. 人力资源管理:(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规;(2)企业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的管理情况;(3)企业员工队伍稳定性、素质情况。
4. 生产运营管理:(1)企业生产运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规;(2)企业生产计划、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情况;(3)企业生产成本、效率、设备利用率等指标。
5. 市场营销管理:(1)企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规;(2)企业市场调研、产品定位、营销策略等方面的管理情况;(3)企业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6.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1)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健全、合规;(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作用。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4.06•【文号】银监办发〔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5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各协会: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防控金融风险,决定自2017年4月起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以下简称“四不当”)专项治理工作。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目标导向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的要求强化合规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按照“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开展金融创新,不断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金融创新与自身风险管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有效管控新业务、新产品面临的各类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安排(一)机构自查:1.组织开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机构自查,并与排查市场乱象相结合。
银监会各机构监管部门及各银监局负责组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并对自查工作进行指导。
2.自查要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应开展自查,上级机构要对下级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自查应全面覆盖体制、机制、系统、流程、人员及业务。
业务范围为2016年未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可以适当延伸。
自查和“上查下”要留有痕迹,以备监管检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检查要点(详见附件1),结合自身特点细化自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资⾦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问题的通知(2017修改)⽂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号颁布⽇期:2017-12-07执⾏⽇期:2017-12-0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为进⼀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的资⾦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进⼀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的资⾦往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的资⾦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与上市公司发⽣的经营性资⾦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上市公司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资、福利、保险、⼴告等期间费⽤,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出;(⼆)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式将资⾦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使⽤:1.有偿或⽆偿地拆借公司的资⾦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使⽤;2.通过银⾏或⾮银⾏⾦融机构向关联⽅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进⾏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式。
(三)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审计⼯作中,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事项,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占⽤资⾦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下的其他关联⽅、任何⾮法⼈单位或个⼈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审批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审批管理制度一、引言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关联交易审批管理制度。
二、关联方的认定(一)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1、根据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具有上述关联法人或者关联自然人规定的情形之一;2、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关联法人或者关联自然人规定的情形之一。
三、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10、签订许可协议;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12、销售产品、商品;1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1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15、关联双方共同投资;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2024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定
2024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定嘿,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这个话题,这可是审计工作中的一大重点。
下面,我就用我那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给大家献上一份详尽的审计方案。
咱们得明确审计目的。
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主要是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所以,我们的审计目的就是:揭示关联交易中的不规范行为,评估关联交易风险,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审计范围和内容。
这次审计范围涵盖公司所有关联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投资等。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1.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2.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3.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规性;4.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现在,咱们来谈谈审计步骤。
一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审计准备。
这个阶段,我们要收集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了解关联交易的背景、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等。
同时,还要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时间、审计人员、审计方法等。
第二阶段:审计实施。
这个阶段,我们要对关联交易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对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评估。
还要关注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第三阶段:审计报告。
这个阶段,我们要根据审计实施阶段发现的问题,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要详细记录审计过程、审计发现、审计结论等,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阶段:审计整改。
这个阶段,我们要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得到有效规范。
1.文件审查法:查阅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评估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2.询问法:与关联交易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3.分析法:对关联交易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4.实地调查法:对关联交易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
审计人员安排。
这次审计,我们组建了一个专门的审计团队,包括审计负责人、审计员、助理审计员等。
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效率审计:审查企业资源配置和业务流程,提出提高经营效率的建议。
四、审计程序
1.审计准备:
-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重点、时间表和所需资源。
-对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发送审计通知,提前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相关要求和配合事项。
2.评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识别并防范潜在风险。
3.核实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财务透明度。
4.促进企业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审计范围与内容
1.审计范围:
-企业及其子公司的所有业务活动。
-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效能。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审计执行:
-采用适当的方法(如检查、询问、分析、评价等)收集审计证据。
-保持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确保审计过程透明、公正。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形成初步分析。
3.审计报告:
-编制审计报告,详细陈述审计发现、分析、结论和建议。
-确保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准确,易于理解。
4.审计后续:
-跟踪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第2篇
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一、引言
为深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确保企业运营的合规性和效率,本方案旨在制定一项详细的专项审计工作计划。本方案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立审计目标、内容、程序和时间安排,以专业、严谨的态度推进审计工作的实施。
二、审计目标
1.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四、审计内容
1.合法合规性审计:检查企业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评估企业财务状况;
关于开展企业与员工开立或关联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专项排查方案
关于开展企业与员工开立或关联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专项排查方案-.组织实施情况为防范突出风险,提升我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促进我行健康发展,我行积极成立了”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i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由行长指派专人负责跟进落实自查工作,要求根据“2019年商业银行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制定合理的检查方案,扎实、逐开展自查,确保自查I作做到业务流程全覆盖,确保我行“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前期自查及日常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责情况我行于2011年8月正式成立,现有股东共6位,且既自然人持股,分别为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00万股,占比51%;某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占股1000万股,占比10%;某有限公司, 占股1000万股,比10%;某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95万股,占比9.95%;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股900万股,占比9%;某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占股5万股,占比0.05%。
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截至目前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日,暂没有在自查及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
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一)股东股权排查情况1.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经排查,我行不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2)经排查,开业至今没有变更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 %以上、5%以下的股东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股东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情况。
(4)经排查,同-投资人及其关联方、-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不存在参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情况。
2.股东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定
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定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方案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行关联交易行为,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科学有效地管理关联交易,掌握我行在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风险。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内审监督部组织人员对我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一、审计目标一是检查关联交易管理组织制度建设情况;二是掌握全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关联交易管理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力求规范的原则;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经过本次专项审计,客观地评价关联交易管理现状,揭示业务中的薄弱环节,进而有效防范风险,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二、审计范围及审计对象本次专项审计主要检查关联方与我行发生的信贷业务,审计对象为董事会办公室、授信评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一部、公司二部、个金一部、个金二部、城中支行、常新支行以及相关营业机构,实际期限必要时能够上溯。
三、审计时间及审计方式从09月01日至09月30日,采取现场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
四、审计内容(一)组织、制度建设情况1、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架构检查我行是否成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是否不少于三人;是否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是否有相关部门负责对关联交易进行台账登记,并负责管理交易的日常事务。
2、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我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是否符合银监局公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交易管理办法》要求。
我行办法中是否存在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情况,是否存在与监管办法有冲突的地方。
3、业务流程管理情况(1)一般关联交易,即单笔交易金额在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在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流程是否正确:即由支行(或总行业务部门)提交总行授信管理部门审查,经分管行长审核后,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审批。
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范文
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1. 背景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利益关系,这些交易往往具有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针对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全面、详细、深入的分析和审计。
2. 分析2.1 关联交易背景首先,我们对该公司进行了背景调查。
该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
在过去三年中,该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大量的销售、采购和借款等交易活动。
2.2 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接下来,我们对该公司的关联交易风险进行了评估。
通过分析相关数据和文档,并结合行业经验,我们发现以下几个潜在风险:•价格不公允:部分销售和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导致利益转移。
•借款利息不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利息率相对较高,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
•信息不对称:部分关联交易的披露不够透明,投资者难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2.3 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查为了评估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合规性,我们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了审查。
我们发现该公司在关联交易披露和审批程序方面存在一些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例如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未经独立董事审批等。
3. 结果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该公司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主要表现在价格不公允、利益输送和信息不对称等方面。
•公司在关联交易合规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披露和审批程序的规范性。
4. 建议鉴于上述结果,我们向该公司提出以下建议:•加强内部控制:建议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完善披露机制:建议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所有关联交易信息,并提供足够的解释和说明。
•强化审批程序:建议公司建立健全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确保所有关联交易经过独立董事审批。
5. 总结本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对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全面、详细、深入的分析和审计。
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样本
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样本
标题: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样本——揭示财务不透明背后的隐藏风
险
摘要:本文是一份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样本。
通过审计报告的撰写,我们深入探讨关联交易的多个方面,包括定义、形式、目的和影响,
揭示财务不透明背后的隐藏风险。
在全文结构化的呈现中,我们提供
了审计过程的具体步骤和相关指标,以及关联交易审计的关键观点和
理解。
这份深度研究将帮助您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关联交易的
本质和潜在风险。
第一部分:引言
1.1 加强审计的必要性
1.2 关联交易的背景和定义
第二部分:关联交易的形式和目的
2.1 直接关联交易和间接关联交易的区别
2.2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动机
第三部分:财务未来背后的隐藏风险
3.1 财务报表中的关联交易披露
3.2 关联交易背后的潜在风险
3.3 关联交易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
第四部分: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的具体步骤
4.1 审计程序的设计和实施
4.2 关联交易审计中的应用指标
4.3 对关键交易的关注点和审核要点
第五部分:关联交易审计的观点和理解
5.1 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理解关联交易审计
5.2 重要性和风险的评估
5.3 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结论: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样本,我们详细探讨了关联交
易的定义、形式、目的和影响。
同时,我们揭示了财务不透明背后的
隐藏风险,并提供了关联交易审计的具体步骤和关键观点和理解。
我
们相信,这份深度研究将为您提供全面、深刻和灵活的关联交易理解。
酒店财务专项审计方案
一、审计目的为提高酒店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防范财务风险,促进酒店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专项审计方案。
二、审计范围1. 酒店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 酒店成本核算:包括客房、餐饮、娱乐等各项成本;3. 酒店收入核算:包括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娱乐收入等;4. 酒店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制度、成本控制制度、收入管理制度等;5. 酒店资金管理:包括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6. 酒店税收管理: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7. 酒店关联交易: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方销售、关联方采购等。
三、审计内容1. 财务报表审计:(1)检查财务报表编制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2)分析财务报表中各项指标,评估酒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核实报表数据的来源和计算过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成本核算审计:(1)检查成本核算方法的合规性和合理性;(2)分析成本构成,找出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3)评估成本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3. 收入核算审计:(1)检查收入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2)核实收入来源和计算过程,确保收入的真实性;(3)分析收入构成,找出收入增长点。
4. 内部控制制度审计:(1)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2)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覆盖酒店各项业务和风险点;(3)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
5. 资金管理审计:(1)检查资金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2)核实资金流向,防范资金风险;(3)评估资金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
6. 税收管理审计:(1)检查税收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2)核实税金缴纳情况,确保税收安全;(3)评估税收筹划措施的有效性。
7. 关联交易审计:(1)检查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2)核实关联交易的定价和结算,确保交易的真实性;(3)评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审计方法1. 文件审查:审查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合同等文件;2. 实地调查:实地考察酒店各项业务和财务状况;3. 询问调查:询问相关人员,了解业务流程和财务状况;4. 分析评估: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酒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为加强审慎监管,规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制定了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下面是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慎监管,规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
第四条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关联方第六条商业银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一)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二)商业银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三)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四)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五)对商业银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商业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本办法所称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当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本办法所称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3号——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3号——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08•【文号】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3号《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2017年第8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17年11月8日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国家战略和政策,规范经营行为,防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审慎稳健发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经营规则,强化资本约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进出口银行应当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建立市场化运行、约束机制,发展成为定位明确、业务清晰、功能突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进出口银行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市场定位第五条进出口银行应当依托国家信用,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支持外经贸发展、对外开放、国际合作、“走出去”等领域。
第六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坚守政策性金融定位,根据依法确定的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
第七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遵守市场秩序,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建立互补合作关系。
第八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强和改进普惠金融服务,可通过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第九条进出口银行董事会应当每三年或必要时制订业务范围及业务划分调整方案,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企业关联交易审计方案
企业关联交易审计方案一、确定审计目标企业关联交易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公允性,以及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害企业利益或关联方利益的行为。
通过审计,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防范潜在风险。
二、确定审计范围企业关联交易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关联方交易:包括商品购销、提供劳务、资金拆借等日常业务。
2.关联方资产重组:包括股权转让、资产置换、合并分立等重大资产重组业务。
3.关联方资金往来:包括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担保、代垫款项等。
4.关联方信息披露:包括企业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确定审计重点1.关联方交易合规性审查:审查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关联方资产重组公允性审查:审查关联方资产重组过程中资产定价的公允性,是否经过独立评估和审核。
3.关联方资金往来合法性审查:审查关联方资金往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拆借、担保、代垫款项等行为。
4.关联方信息披露真实性审查:审查关联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隐瞒或误导性公告。
四、制定审计计划1.确定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需求,选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团队。
2.确定审计时间:根据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审计时间表。
3.确定审计方法:采用询问、审查、分析等审计方法,收集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
4.制定审计程序:制定详细的审计程序表,包括审计步骤、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
五、收集和分析数据1.数据收集:通过查阅合同协议、账簿记录等资料,收集与关联交易相关的数据信息。
2.数据筛选:筛选出与审计目标相关的数据信息,排除不相关或无效的数据。
3.数据分析:对筛选后的数据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异常情况和问题。
4.数据记录:将收集和分析的数据信息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作为审计证据保存。
六、进行现场审计1.现场调查: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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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方案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行关联交易行为,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科学有效地管理关联交易,掌握我行在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风险。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内审监督部组织人员对我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一、审计目标
一是检查关联交易管理组织制度建设情况;二是掌握全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关联交易管理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力求规范的原则;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通过本次专项审计,客观地评价关联交易管理现状,揭示业务中的薄弱环节,进而有效防范风险,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二、审计范围及审计对象
本次专项审计主要检查关联方与我行发生的信贷业务,审计对象为董事会办公室、授信评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一部、公司二部、个金一部、个金二部、城中支行、常新支行以及相关营业机构,实际期限必要时可以上溯。
三、审计时间及审计方式
从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30日,采取现场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
四、审计内容
(一)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1、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架构
检查我行是否成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是否不少于三人;是否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是否有相关部门负责对关联交易进行台账登记,并负责管理交易的日常事务。
2、制度建设情况
检查我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是否符合银监局公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交易管理办法》要求。
我行办法中是否存在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情况,是否存在与监管办法有冲突的地方。
3、业务流程管理情况
(1)一般关联交易,即单笔交易金额在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在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流程是否正确:即由支行(或总行业务部门)提交总行授信管理部门审查,经分管行长审核后,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审批。
(2)重大关联交易,即超出一般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交易,是否经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确认后,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本行董事会审批,在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是否报告监事会,是否同时向银监部门报备。
(二)关联交易识别、管理、执行情况
1、检查我行关联方的认定是否正确全面,是否将以下事项全部包括在内:本行的内部人;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本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2、检查我行关联方台账是否建立,关联方认定台账内容是否完整、正确。
3、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是否存在营业机构对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
(2)是否存在以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
(3)检查对关联方发放贷款条件是否优于其他借款人;
(4)检查我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额度是否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
(5)检查我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额度总数是否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
(6)检查我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额度是否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50%。
4、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检查我行董事会是否按年向股东会报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是否按季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是否报送及时、内容完整;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是否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重点审计2、3部分
(三)关联交易系统管理情况
检查我行是否开发了关联交易系统,由系统自动抓取、存储关联交易信息。
(四)关联交易的其他管理。
1、内部员工(含配偶)办理消费贷款,是否由支行(或总行业务部门)提交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并经分管行长审核后,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审批。
2、员工配偶及其近亲属如申请经营性贷款的,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的按关联交易逐级履行报批手续。
贷款条件是否优于他人。
3、员工直系亲属在本行借款,不论金额大小,其本人是否参加调查、评审、会办,且员工是否在本行内部再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审计检查重点为关联交易识别及信息披露。
五、审计组成员及分工
审计组组长杜晓燕,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复核审
计事实确认书、审核审计报告,对审计组工作负全部责任。
主审人杨石,负责审计组成员工作分工,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资料进行汇总,编写审计事实确认书、审计报告,对审计质量控制负全部责任。
审计组成员:王桂平负责组织制度建设情况审计,王骏负责关联交易识别管理情况,陈静负责关联交易系统管理情况审计,尹筱敏负责关联交易的其他管理审计。
各审计人员对分工事项进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收集审计证据,并对所分工的审计事项负全部责任。
六、审计要求
1、在审前要准备培训。
由于关联交易审计涉及面较广,涵盖了几乎银行所有业务领域,因此审计成员要认真培训学习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财务管理业务及各业务系统运用,重点梳理、熟悉和掌握有关监管规则、政策变化和操作要点。
2、进行审前分析。
获取电子数据,对2017年06月30日贷款清册和2016年底股东清册、内部员工及其近亲属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对关联方认定及与其发生的信贷业务进行检查。
3、在非现场审计运用上,通过非现场审计系统调集业务数据和信息,并借助审计系统的审计分析工具辅助查证业务活动是否遵循法规制度的有关要求。
4、对重点问题要审深审透,注意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以及在管理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总行主要领导汇报。
5、实行审计项目责任制。
审计组组长负总责,主审人及成员对分工事项负责。
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方案实施审计,审计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现问题,均必须详细编写审计工作底稿,真实地反映审计工作过程。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现场签名确认。
6、审计结束后应对审计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分析,及时完
成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及职能部室,按照《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标准》的有关规定,提出与违规事实、处罚办法相适应的处理建议。
7、根据领导对审计报告的批示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拟写审计结论及处理意见,下发被审计单位执行。
8、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要严于职守,不徇私情,不得接受被审计部门的宴请、娱乐消费,树立和维护审计队伍形象。
9、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对调阅资料按规定手续进行交接,防止审计资料的泄密。
10、要按本方案规定的审计目标、程序、内容和质量控制要求,实施本方案。
本方案如遇相关内容调整,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填列“方案调整表”。
七、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贷款通则》
4、《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交易管理办法》
5、《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6、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章。
八、本审计方案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