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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

政”平台在线回复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咸政办函[2017]11号

【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20

【实施日期】2017.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在线回复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近年来,网民通过互联网反映诉求并期待解决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认真办理网民投诉、及时回复网民意见和建议,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为统筹全市网络问政工作,健全网民反映诉求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开通咸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现就做好平台在线回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开展网络问政工作是推进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服务群众、转变作风

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将市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建设成为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联系群众、关心民生、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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