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在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咸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提升基层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到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
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到2023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全面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参照《县(市、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2),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05•【字号】•【施行日期】2018.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由中国田径协会、湖北省体育局、咸宁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8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将于2018年11月11日(星期日)08:00-14:00(比赛时间6小时)在我市举行。
为做好2018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齐心协力。
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咸马”“超马”筹备组织工作总体方案》(咸政办电〔2018〕61号)的要求,统筹协调,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各司其职,联合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赛事圆满成功提供坚强保证。
组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提升竞赛组织水平,升级和强化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保障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演练、有督查,安全工作要做到“车不擦漆,人不破皮”,氛围营造要做到喜庆祥和,确保办成一届“精彩、节俭、安全、圆满”的赛事。
二、统筹谋划,加强管制。
本次赛事的起终点均设在咸宁市人民广场,截止目前全马有2119人,半马3426人,微马7728人,总共13273人参与项目。
赛道里程共计42.195公里,涉及温泉城区、咸安城区、咸宁高新区。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比赛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赛事期间将对部分道路采取分时段交通管制措施。
咸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沿线市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2018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交通管制通告》,动员沿线相关单位、社区及村组错峰出行,避免拥堵。
三、加强值守,周到服务。
赛事期间,全市各单位要加强政务值守,窗口单位、酒店餐饮企业、出租车、公共交通、赛事工作人员、志愿者要做到热情、大方、周到,展现咸宁良好城市形象。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4•【字号】•【施行日期】2009.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宁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咸宁市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发 [2007]39 号)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将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 2010 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 2005 年为基数,实现节电 20%、节水20%、节油 20% ,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 20% ;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市直机关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抓好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节能(一)照明系统和办公设备。
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在市直机关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尽快完成非节能灯更换工作;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新建办公楼的照明系统要安装分路式开关,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室、会议室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不开灯或少开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 白昼灯” 和“ 长明灯” 现象。
合理控制办公设备电源,推广使用设备节电管理软件,减少设备待机能耗,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有效调节电梯运行,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短距离上下楼层时不乘电梯。
机关办公用电实行按房装表、计量收费,新建办公楼提倡使用智能表计量收费。
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管理人员节能培训,合理调节用电设施设备的运行,逐步淘汰高能耗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用电设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咸宁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咸宁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0•【字号】咸政办函〔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咸宁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咸政办函〔2017〕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为认真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咸宁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咸宁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汪凡非副市长副组长:廖森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红卫市民政局局长成员:何永志市发改委副主任龙海燕市教育局副局长卢超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汪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熊新元市人社局副局长邹青松市住建委副主任魏继杰市房产局副局长杨文功市卫计委副主任黎正刚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勇市工商局副局长刘海生市扶贫办副主任王蔓市民政局副局长陈会宗市残联副理事长黄启华市城乡低保管理局局长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衔接好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困境儿童、贫困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研究解决相关体制机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困难群众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咸宁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受灾人员、困难群众、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9•【字号】•【施行日期】2018.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指示,市政府办公室8月份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1.网站抽查情况。
第三季度,按照王远鹤市长有关批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市45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抽查监测,有36家网站合格,合格率80%。
其中,崇阳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城管执法委、市人防办等8家政府网站运行情况较好。
2.“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回复情况。
三季度(截至8月28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网站问题4条(其中赤壁市政府门户网站1条、市财政局网站1条、市物价局网站1条、市公安局网站1条),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和反馈,回复率及满意率达100%。
3.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运行情况。
三季度(截至8月28日),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共接到网民反映、投诉505件,实际回复、解决诉求408件,正在办理62件,未办结35件,按时办理、回复率93%。
其中,咸安区受理并办结75件,按时办理、回复率100%。
逾期未办结的有赤壁市政府办、市房产局等单位。
4.视频访谈完成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度“在线访谈”计划的通知》要求,截至目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编办、市林业局、嘉鱼县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还未按要求开展“在线访谈”工作。
5.集约化建设推进情况。
咸宁市党政网站集群建设项目启动后,经过前期的财评、公示和挂网招标,于7月初产生中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咸政规〔2017〕6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咸政规〔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80号)精神,市政府2017年第16次常务会议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冠经市政府同意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1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8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0件、冠经市政府同意的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4件、冠经市政府同意的规范性文件1件;予以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1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件2.决定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8件3.决定宣布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4.决定予以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5.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1件6.决定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0件7.决定宣布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4件8.决定予以修改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1件9.决定宣布失效的冠经市政府同意规范性文件2件10.决定宣布废止的冠经市政府同意的规范性文件1件咸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3日——结束——。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为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在行政审批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将服务中心信息化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受理和审批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对网上审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经过10年的不断摸索和实践,市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信息录入、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督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市政府电子政务网也已经投入运行。
随着企业和群众对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等快捷高效需求的日益加大,审批信息不能实时共享、数据不能交互使用、信息化与行政审批融合不够、网上审批尚未得到广泛应用等问题已经十分突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网上审批在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信息共享、接受公开监督、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网上审批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审批工作顺利开展(一)实行双网并行,畅通审批渠道。
为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的作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单位要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电脑终端能够在保障电子政务网安全的前提下,同时访问政务网和互联网,实时获取中心审批系统的数据信息,实现审批件的网上流转,提高审批效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4月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4月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8.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4月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1.网站抽查情况。
4月19—28日,市政府办公室随机抽查了18家政府网站,抽查比例为38.3%。
抽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家,抽查合格率为94.4%。
其中,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9家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情况较好;市体育局扣分超过40分,触发一票否决,不合格。
2.“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回复情况。
4月份,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网站问题4条,均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和反馈,回复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3.“网络问政”办理情况。
4月1—27日,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共接到各类诉求131件,已处理和回复96件,正在办理35件,因各类原因没有公开的40件。
咸安区政府办、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回复及时、满意率较高。
市物价局、市环保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网民诉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首页更新不及时。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单位首页更新量两周内没有达到10条,首页存在应该更新但长期没有更新栏目;部分单位人事信息和规划计划超过1年没有更新。
2.信息发布不规范。
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规划计划栏目中发布大量部门动态类信息,不便于群众快速查找相应的规划计划信息。
3.基本栏目缺失。
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基本栏目不全,比如缺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
4、视频访谈进展慢。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咸政办发〔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4日2021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一、围绕重大政策深入开展解读回应(一)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
县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在出台重大政策,尤其是部门代起草政府文件时,起草部门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步公开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明确意见征集期限。
公开正式文件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征集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二)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紧扣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和扩大就业、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释放消费潜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等重大政策落实落地见效,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乡村振兴、减税降费、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三)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托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为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8]27号【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6.05【实施日期】2018.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27号)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17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均对外公开。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以此推动项目法人单位信息有效归集、及时公开。
(三)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公开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
二、公开内容本通知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市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
(一)批准服务信息:主要是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咸宁高新区)(二)批准结果信息:主要是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在线回复工作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在线回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0•【字号】咸政办函〔2017〕11号•【施行日期】2017.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在线回复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函〔2017〕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近年来,网民通过互联网反映诉求并期待解决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认真办理网民投诉、及时回复网民意见和建议,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为统筹全市网络问政工作,健全网民反映诉求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开通咸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现就做好平台在线回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开展网络问政工作是推进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服务群众、转变作风的重要途径。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将市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建设成为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联系群众、关心民生、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有效载体。
二、建立队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本地本部门在“网络问政”平台的在线回复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为做好在线回复工作提供保障。
三、回复主体在线回复的主体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四、回复对象在线回复的对象为在市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上投诉和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单位和个人。
五、回复时限一般问题在当天回复,复杂问题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回复,重大问题待调查了解后再进行回复,但最长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操作程序各地各部门每天必须登陆市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进行浏览、搜索,发现涉及到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下载、打印、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以单位名义在“网络问政”平台上作出答复。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咸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咸宁党政网站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咸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咸宁党政网站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02•【字号】咸办发电〔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咸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咸宁党政网站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咸办发电〔2018〕35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咸宁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咸宁高新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整合各类网站,打造集党政信息公开、新闻资讯发布、对外宣传推介、为民办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网站平台,构建咸宁党政网站集群(网站集群名称为咸宁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构建咸宁党政网站集群将市“四大家”网站、市直党政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统一纳入咸宁网,实行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功能设置、统一模板设计、统一域名分配的网站管理模式,集中网络资源优势,壮大网络宣传阵地,展示咸宁形象,推介咸宁优势,扩大咸宁影响,服务百姓生活。
二、开展网站平台迁移和域名解析工作市直党政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主动与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技术部对接洽谈,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市直党政部门网站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迁移和域名解析工作。
三、推进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市直党政部门网站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纳入咸宁网后,由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负责网站技术平台、功能设置、模板设计、域名解析工作。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咸政办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发〔202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日咸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第一条为了扎实推进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完善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规范咸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投委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湖北省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鄂政办发〔2024〕7号)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投委会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设立的投资项目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投委会主任由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副市长兼任。
成员为市政府秘书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政数局、市林业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城发集团、市高投集团主要负责同志。
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投委会成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补充。
第四条市投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第五条市投委会主任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主要审议以下事项:(一)全市投资项目管理的制度、政策、措施等;(二)市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调整方案,主要是全市重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等;(三)市年度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市重点行业绩效评价报告;(四)其他需要审议、审定的重大事项。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年鉴(2024)》编纂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年鉴(2024)》编纂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咸政办函〔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年鉴(2024)》编纂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年鉴(2024)〉编纂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编纂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撰稿、编辑工作,确保《咸宁年鉴(2024)》按时限、高质量出版。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5日《咸宁年鉴(2024)》编纂方案《咸宁年鉴》是市人民政府主持编纂的大型资料性市情年刊和资料性工具书,是全面、系统记录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权威资料。
自创刊以来,坚持一年一鉴,已连续编纂出版23卷。
为做好《咸宁年鉴(2024)》编纂出版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客观系统记录2023年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就,为社会各界了解咸宁、研究咸宁提供科学依据,为编史修志积累资料,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二、编纂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咸宁年鉴(2024)》撰稿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认真抓好撰稿工作任务落实。
各供稿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固定人员担任年鉴撰稿人,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保密关、文字关、出版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撰稿工作任务。
(二)提高供稿质量。
1.稿件采用说明、记叙为主的条目体,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者新闻报道等。
一般以条目为基本记述单元,按照时序排列。
条目分为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等类型。
综合性条目反映年度内工作变化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单一性条目一事一条,记事时间、内容等基本要素齐全。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11•【字号】咸政办函〔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19〕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1日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111号)和《关于做好鄂政办函〔2015〕111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76号)精神,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工作,形成“一个号码管服务”的政府公共服务新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社情民意,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资源,采取“一号式”办理咨询、建议、求助、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事项,拓宽便民利企渠道,形成纵向联动、横向联通、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构建统一的服务平台和立体服务网络,引导公众参与、增强政民互动、服务政府决策,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在现有的市政府12345公共服务热线的基础上完善运行机制。
——整合资源、统一平台。
围绕大平台、大融合、大联通目标,加大政府部门服务电话、公共服务热线及网络等公共服务平台资源整合力度,构建统一规范、运行顺畅、互动有序的公共服务平台,实行统一受理、统一交办、统一督查、统一考核,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一体化的政府公共服务。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工业技改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函〔2018〕20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工业技改工作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工业技改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函〔201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技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工业技改工作,促进工业投资,加快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后劲,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将2018年确定为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攻坚年”。
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工业技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技术改造投资是工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技术改造投资是提高生产效率、加快产业升级、优化供给结构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工业技改工作对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工业技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及时发布技术改造政策信息,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
市经信委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工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予以配合。
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建立完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为企业技术改造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目标:完成工业投资830亿元,同比增长12%;工业技改投资增速高于工业投资增速,同比增长15%。
实现工业投资占社会总投资40%以上,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90%以上,民营资本投资占工业投资85%以上。
市经信委要将年度技术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备战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工作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备战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工作的通知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备战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由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将于 2014年10月在荆州市举行。
为了确保我市在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上取得竞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现就我市组队参加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提高认识体育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实力的综合体现,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咸宁的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特别是通过连续三年成功举办“中国·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咸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了显著提升,“香城泉都”的城市品牌誉满海内外。
全市上下紧紧围绕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目标,大力实施“五大战略”,努力建设“小康咸宁、生态咸宁、宜居咸宁、健康咸宁、和谐咸宁”。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做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参赛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这次组团参赛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咸宁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激发全市人民健身热情,掀起新一轮“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全民健身高潮,为我市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跨越发展再作贡献。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的要求,我市根据自身特点将参加青少年类、全民健身成人类(含高等院校、少数民族、公安干警、农民、职工、残疾人)2个类别58个项目的比赛。
按照职能分工的原则,青少年项目由市文体新局和市教育局牵头,高等院校项目由湖北科技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参赛项目可根据学校自身特点自行确定),职工项目由市文体新局和市总工会牵头,农民项目由市农业局牵头,残疾人项目由市残联牵头,少数民族项目由市民族宗教局牵头,公安干警项目由市公安局牵头。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3•【字号】咸政办发〔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3日咸宁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提升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提升人民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一个号码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推动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湖北咸宁第九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湖北咸宁第九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9•【字号】咸政办发〔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湖北咸宁第九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举办中国湖北咸宁第九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是进一步提升“香城泉都温馨咸宁”、推介“中国中部‘绿心’、国际生态城市”品牌的重要举措。
为强化节会保障,营造节会氛围,确保节会活动顺利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活动一是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大力推动主要景区、景点、道路旅游标识标牌提档升级。
二是抓紧对全市主要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相关旅游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重点环节进行地毯式大排查,杜绝隐患。
三是各地各温泉企业、重点景区企业要精心策划温泉欢乐游、整体套票、买赠优惠等主题活动,并推出特色鲜明的温泉养生新项目、新服务等,不断增强咸宁旅游市场吸引力。
四是各地各大旅行社要抢抓旅游节黄金时机,增强地接力量,推出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外地游客来咸宁、游咸宁、赏咸宁。
五是各传统媒体和咸宁闲游、云上咸宁等新媒体,要提前公布相关赛事活动及景区优惠名称、时间、地点、精彩看点、互动奖励等信息。
同时,通过网络媒体进行现场直播,并对已经开展的活动进行后续跟进报道,做好节前、节中、节后的全方位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积极做好旅游节期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城市家具整治。
对各类标牌、电话亭、交接箱、报亭、公交站台及城市其他部件开展综合整治,对公园、广场、公厕等指示牌进行管理、更新、维护、修缮,逐步更新改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
政”平台在线回复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咸政办函[2017]11号
【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20
【实施日期】2017.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在线回复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近年来,网民通过互联网反映诉求并期待解决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认真办理网民投诉、及时回复网民意见和建议,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为统筹全市网络问政工作,健全网民反映诉求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开通咸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现就做好平台在线回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开展网络问政工作是推进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服务群众、转变作风
的重要途径。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将市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建设成为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联系群众、关心民生、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