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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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中关于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设置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一般由地面空气压缩机系统、输气管路和终端用气装置组成。
空气压缩机站配置主要包括供电设施、空气压缩机、冷却循环系统、监测监控及各种保护、管路、管路附件及储气装置等。
输气管路组成包括:主管、主干、支管、连接法兰、快速接头、弯头、管路三通(多通)、管道阀门、压
力表、汽水(油)分离装置。
终端用气装置包括:永久避难硐室、移动救生舱及掘进工作面临时呼吸自救系统(面罩式、防护袋式)。
1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原则
煤矿企业压风自救系统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自救系统的基础上,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设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
1•空气压缩机
(1)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
对于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排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
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地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
用产品安全标志,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2)空气压缩机在满足要求的同时,至少要有1台备用。
(3)空气压缩机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要求,应配备压力表、安全阀等,对水冷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断水、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
(4)空气压缩机宜采取顺序控制,实习自动化运行,并具有联网通讯和远程监控功能。
(5)空气压缩机应装备在线监控检测系统,以便有关人员可以随时了解空气压缩机的运行情况。
(6)空气压缩机站宜设置储气罐,并应在储气罐的出口管道上加装释压阀。
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
储气罐应设在室外阴凉处,储气罐内的温度保持在120 C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盒报警。
2•压风自救管道
(1 )所有矿区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
水文地质条件
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道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道直径不
小于1000mm,采掘工作面管道直径不小于50mm。
‘
(3)井下使用多套压风自救系统的应进行管道联网。
(4)压风管道应接入的矿井压风管道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MPa
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 •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dB。
(5 )井下压风管道的应敷设应牢固平直,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m
的管道应采取保护措施。
(6)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盒油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个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3•压风自救装置
(1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
置以及回风巷有人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可供应5~8人使用。
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敷设压风管道,
并设置供气阀门。
(2)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
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4)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
和压迫感。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
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
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分贝。
(5)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
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2、压风自救系统的配置与安设
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用风对环境的要求
1•供气装置的要求
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应满足剧烈运动后和紧张状态下正常人吸气60~80L/min的标准。
2. 管路固定的要求
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煤巷用钢丝绳吊挂,支管不少于一处固
定,压风扳手要同一方向并且平行于巷道。
3. 汽水分离器安装要求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防水器。
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然系统连接处时,要加装开关,后边紧接着安装汽水分离器。
4•连接方式要求
系统最好采用同时与进风巷、回风巷压风管路连接的连环方式。
5•阀门的安装要求
不得存在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的现象,也不得存在出气量大小不一的现象。
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
6•管路材料的要求
压风干管选用无缝钢管,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二破坏。
7•安装地点的要求
安装地点应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无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0.8m以上,管路安装高
度为距底板0.5m。
压风管路应敷设至回采工作面的材料巷和运输巷、掘进顺槽,距采掘工作面25~40m 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以及回风巷道有人作业处、紧急避险硐室、采区带式输送机和采区轨道巷最高点等地点。
地面空气压缩机站安装地点的选择
(1)选择采光良好的宽阔场所,以利于操作、保养和维修时所需的空间和照明。
(2 )选择空气湿度低、灰尘少、空气清新而且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水雾、酸雾、油雾、多粉尘和多纤维的环境。
(3)按照GB 50029 —200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要求,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采暖温度不宜低于15C,非工作机器间的温度不得低于 5 C。
(4)当空气压缩机吸气口或机组冷却风吸风口设于室内时,其室内环境温度不应大于40 C。
(5)如果坏境较差灰尘多,需加装前置过滤设备,以保证空气压缩机系统零件的使用寿命。
(6)在单台排气量大于或等于20m3/min,且总安装容量大于或等于60m3/min的压缩空气站,宜设检修用起重设备,其起重能力应按空气压缩机组的最重部件确定。
(7)预留通道和保养空间,按照GB 50029 —200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要求,空气压缩机组合墙之
间的通道宽度按排气量大小在0.8~1.5m之间选取。
输气管道的铺设要求
1. 火灾条件下管道的铺设要求
(1)能够承受高温气体,管道不会引起变形、破裂。
(2 )管道附件与密封件能够承受高温气体,不会产生因热膨胀、燃烧引起漏风、卡死等破坏。
(3)压缩气体管道及附件具有一定的隔热性能,不会因热传导引起压缩气体温度升高。
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的输气管道及管道铺设必须具备耐高温、隔热性能。
2•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
(1)能够承受巨大外部气体剧烈膨胀、冲击波等对管道及附件的破坏。
(2)能够承受高温气体,管道不会引起变形、破裂。
(3)管道及附件与密封件能够承受高温气体,不会产生因热膨胀、燃烧引起漏风、卡死等破坏。
(4)压缩气体管道及附件具有一定的热传导引起压缩气体温度升高。
所有煤矿的输气管道及管道铺设必须具有抗冲击、耐高温、隔热性等性能。
3•煤与瓦斯突出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
(1)能够承受煤(岩)的压砸
(2)能够承受次生灾害一一瓦斯和煤尘爆炸对管路及铺设的要求。
4•顶板事故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
(1)能够承受煤(岩)的压砸。
(2)管道附件经顶板岩石、煤体的压砸不会造成漏气、卡死等现象。
5•裸岩巷和料石砌碹巷中管道铺设的要求
(1)管道不影响矿井运输、行人的要求。
(2)管道及附件尽量离开地表、水沟等,做好防腐工作。
6•工字钢棚支护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
(1)能够承受煤(岩)的压砸。
(2)管道附件经顶板岩石、煤体的压砸不会造成漏气、卡死等现象。
(3)管道铺设不得影响巷道维修、人员通行及材料、原煤运输的要求。
7•锚杆(索)喷浆巷道中管道铺设的要求
(1)输气管道必须能够适应巷道的起伏变化。
(2)输气管道应在巷道低洼处安设自动排水(油)装置,能够及时排空管道中的积油、积水。
8.锚网支护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
(1)能够承受煤(岩)的压砸。
(2)管道附件经顶板岩石、煤体的压砸不会造成漏气、卡死等现象。
(3 )能够承受或消除因缩帮、底鼓等地质现象产生的应力。
压风自救装置的配置
压风自救装置的单体数量必须满足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每人1个,并有不低于作业人员总数的20%余量。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内安装的单体自救装置个数一般为5~8个,每个单体自救装置耗气量
100~150L/min,所供气体中的油气含量不得大于0.0001%,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总供风量不得小于 1.5m3 /min。
掘进距离大于500m时,必须增设1组同等数量的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作业地点简易壁式硐室的靠帮侧,不得影响工作面的安全通行,不受掘进机械、
爆破、人员走动等影响,壁式硐室深度不得小于06m,高度不得小于1.8m,长度为适宜1个自救站所配
呼吸装置为宜;要求支护良好、顶板完整稳定,周边没有杂物堆放,且呼吸自救装置下面不得有无盖板水沟或积水现象,不得有顶板淋水。
人行到宽度要保持在0.5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距底板 1.2~1.3m。
防护袋式压风自救装置安装高度一般为1~1.2m,以方便避灾人员顺利进入防护袋,并能舒服的蹲坐在里
面。
面罩式压风自救装置安装高度应距底板0.5m左右。
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和互救。
面罩式压风自救装置的防护罩连接软管耐压不得小于 1.2MPa, —般采用折叠悬挂的方式存放。
供水施救系统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即消防防尘供水管道系统主要由储水池、管道系统及各类阀门组成。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主要由管路输送系统和饮水装置
管路输送系统主要由各种不同管径的管道、阀门、增减压装置、压力表、流量表、三通阀门等组成,还
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接头。
饮水装置主要是营养液入口和饮水终端装置。
供水施救系统的建设原则
1、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2、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
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
3、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1)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2)需减压的井下管道宜采用减压阀降低下游管道的压力,在减压阀前的管道上应设过滤器。
4、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5、供水施救系统应有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保证供水施救系统的可靠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设计规范的要求,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建立地面储水池、井下储水池或同
时采用地面和井下两储水池。
储水池的最小容积应能经常保持200m3的储水量,并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
用的技术措施。
井下防尘用水的调节储存量,应按最大小时用水总水量的2h计算。
一且发生火灾,专用
井下供水施救储水池的出水管能够自动地由平时出水状态切换成消防时的出水状态。
如果井下储水池与地面其他水池合建时,除要消除负压影响外,还应保证上述要求的实施。
2)用水量:
a井下消防用水量包括消火栓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用水量、水喷雾隔火装置用水量以及其他消防
设施用水量。
b用水量计算及有关参数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c井下消火栓用水量为5-10升/s,其消火栓用水量大小应根据矿井生产能力与井下火灾危险程度确定。
每个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应为 2.5升/s,消火栓出口压力应为0.35-0 • 5MPa,火灾延续时间应为6h
b. 自动喷水灭火装置设计参数应按下列各值选取:喷水强度为8升/(min.m2),保护巷道长度为14-18m,
喷头出口压力为0.1-0.2MPa,火灾延续时间为2h。
e.水喷雾隔火装置设计用水量,应按布置喷头数量累加计算,喷头出口压力为0・2MPa,工作时间为6h。
供水管道:
在设计井下供水施救管路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 计算秒流量时,只计算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内的各种设施的用水量;
b. 应保证最边远的不利点的用水量要求与相应的水压,并适当留有余量;
c. 管壁厚度、各类支架强度应通过计算确定,管件、阀门、消火栓等应与所在管道压力相一致;
d. 采用静压供水时,对局部压力过高的管段、宜采用降压水箱、减压阀等方式进行减压;
e. 各种设施进口处压力超过该设施工作压力时,宜采用减压阀、节流管、减压孔板等方式进行减
压;
f. 管道接口应采用牢固耐用,便于拆装的接口管件。
4)水质:
井下供水施救用水水质应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要求:
a. 悬浮物含量<30mg/L ;
b. 悬浮物粒径<0.3mm ;
C .PH 值6.5-8 • 5;
e. 总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
f. 粪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
安装要求
(1 )采掘工作面每隔200m安装一组供水阀门。
(2)主要机电硐室安装一组供水阀门。
(3)采区安全硐室主装1组。
(4 )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时,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
宜考虑在压风自救就地供水。
⑸单独供水施救系统,一般主管选用DN50,支管选用DN25。
(6)供水管道阀门高度:距巷道底板一般1.2~1.5m以上。
(7)供水施救管路水平、牢固,安装。
(8)供水施救部件齐全完好,阀门手柄方向一致,且与主管平行。
(9)供水点前后2m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
宜设置排水沟。
供水施救系统输送管路的建设
供水管道一般采用吊挂方式敷设,供水施救管道吊挂要充分考虑矿井抗灾能力和巷道情况。
(1)管道敷设要全面,布满整个井下巷道网络,矿井所有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式的需要,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人员饮水装置。
(2 )管路要采用钢管,敷设方法合理,强度要达到能有效避免爆炸冲击、巷道冒顶时岩石砸落等灾害的冲击。
特别是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m供水管路,要采取埋设或外保护等强化保护措施。
采取埋
设的,以埋入地下10cm为宜。
(3 )管道直径(冷拔管的最大直径200m m,热拔管的最大直径600mm,超过57mm选用热拔管,小于
57mm选用冷拔管。
冷拔管的长度通常为1.5~9m,热拔管的长度为3~12.5m)、阻力满足供水能力的要求,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4 )管道的敷设要做好防腐处理。
(安装前应对管路外部涂抹防腐剂
(5)管道系统可采用枝状管网,有条件时宜设计成环状管网。
(6)管网进水口位置的选择及管网的布置应使管道中水的流向与巷道中的风向一致或在火灾时能够临时改变成一致。
(7 )井下管网应在每个支管起点附近位置设置控制阀。
(8)在干路的直线管段应每隔一段距离设一个检修阀。
俩个检修阀中间的干管、供水阀或其他洒水点的总数不宜超过10个,且俩个阀中间的距离不宜超过500m。
(9)在巷道敷设管路时,为防止管路下滑,采用管卡将管道固定在巷道支架上,管卡间的间距根据巷道倾角决定。
(10)尽量将管道敷设平直、坡度一致,尽量减少弯头、阀门等附属管件的数量,避免急转弯。
(11)井下敷设管道,为了牢固可靠,在矿井大巷、采区主要巷道和服务年限长的巷道内采用焊接工艺连接,在采掘工作面顺槽服务年限短的巷道可以采用法兰连接。
法兰盘中间应夹有胶皮垫,且厚度不小于5mm。
(12)凡是新敷设的管道都必须进行密闭性实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13)异径管连接时,不准插接。
(14)紧固螺栓时应对称进行,用力要均匀,不可用力过猛,所用工具要合适。
(15)法兰盘的平面应垂直于管子中心线,其倾斜度不得超过规定数值。
(16)法兰盘应与管子连接牢固,所选螺栓长度符合标准要求。
(17)仪表管座开孔位置应安装在直线管道上,不得安装在弯曲管道上,同时要考虑维修观察方便。
(18)主管道上的开口直径应与接管座或支管内径一致,不得把接管座或支管插入主管道内焊接。
供水阀的设置位置及安装要求
(1)设有供水管道的各条大巷、上下山及顺槽每隔100m设置规格为DN25的供水阀。
(2)掘进巷道中岩巷每100m、煤巷每50m设置规格为DN25的供水阀。
(3)溜煤眼、翻车机、转载点等需要冲洗的巷道位置。
(4)重点保护区域及井下交通枢纽的15m以内。
(5 )湿式凿岩及湿式煤电钻的引水管或分水器的引水管、注水泵、喷雾泵及吸水桶的进水管,通过软管与供水系统的供水阀连接。
(6)应急避险硐室的移动救生舱处都应设置供水阀。
(7 )有火灾危险的巷道内:
1•斜井井筒、井底车场、带式输送机大巷每隔50m处。
2•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每隔50m处。
3•岩石大巷、石门每隔30m处。
供水阀的安装要求
(1 )供水阀应由带阀门的三通支管及水龙带接口组成。
(2)供水阀口安装高度可根据巷道情况确定,但宜设置在距巷道底板0.~1.6m的范围之内。
(3 )供水阀设置应标志明显、使用方便、不妨碍井下其他设备的工作。
且不易因物体碰撞而受损坏。
(4)在设有专用消防加压泵或电动消防切换阀且井下条件允许时,应在供水阀附近设置启动按钮。
(5 )在井下下列不玩应设置水龙带、水枪及与供水阀的接口等器材的存放点:
1•入口设有供水阀的机电硐室、仓库硐室附近。
如相距不到150m,可设集中存放点。
2•带式输送机机头上风侧的供水阀附近。
3•采区的上下山口。
4•除以上地点之外的其他设有供水阀的巷道内,每隔500m距离或靠近联络巷的位置。
(6)水龙带存放点的设置及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水龙带应采用适合于井下使用及长期存放的材质。
2•水龙带接口应与供水阀匹配,或配备与供水阀连接的专用接管件。
3•每个水龙带存放地至少存放俩卷25m长的水龙带,并且同时存放50m左右D25消防卷盘及供水阀连接
的专用连接管件等。
4•水龙带、水枪及接管件存放在标志明显、取用方便、靠近供水阀的地方,且不得妨碍井下其他设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