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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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课后思考题答案知识产权法1、简述著作权的广义和狭义概念。

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狭义的著作权仅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2、作品区别于其他劳动成果的特征是什么?作品独创性的含义是什么?(1)首先,作品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其次,作品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最后,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是作品。

(2)独创性中的“独”是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是指劳动成果源自于劳动者本人,也即劳动成果是由劳动者独立完成的,而非抄袭的结果。

独创性中的“创”是指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

“创”并不意味着具有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智力创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

3、论述“额头流汗”规则的含义以及其在各国的运用。

在英国以及早期以英国版权法为立法参考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英美法系国家,即使劳动成果中没有体现出任何智力创造成分,只要该劳动成果包含了作者“独立的艰苦劳动”并具有实际价值,就可以满足版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

因为“额头流汗”规则并不符合《伯尔尼公约》将作者的智力创造成果作为保护对象的要求,目前坚守“额头流汗”规则的国家已经很少了。

4、论述发表权的含义和特点以及其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发表权是指作者享有的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众,于何时、何处公之于众,以及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与其他著作人身权相比,发表权有以下两个特点:(1)作者只要将作品公之于众,即完成了对作品的发表。

(2)如果作者已转让著作财产权或许可他人以特定方式行使著作财产权,通常可以视情况推定作者许可发表作品。

5、比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

概念: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它是一种双向作用的交互式传播。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思考题答案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思考题答案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思考题答案第一篇: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思考题答案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思考题答案66页思考题第一题1、答: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这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仍属于画家。

这是因为,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时,只是将其美术作品原件的物权转让给了某甲,并未将其著作权一并转让,美术作品原件的转移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2、答:该美术作品出版后,如果原件不慎毁坏,画家仍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这是因为,该美术作品原件的灭失,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丧失,也就是说,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法定的,著作权的存在,不以作品原件物质载体的存在为前提。

3、答:如果画家将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了画院,不一定应将美术作品原件一并移交给画院。

不将美术作品原件移交给画院,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这是因为,著作权的转移,不意味着作品原件物权的转移,如同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其物权的转移不等于其著作权的转移一样。

所以美术作品原件不移交,并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题二1、答:在此种情况下,我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我国出版发行该德国作者的作品。

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一个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作品的版权保护期,应按照该成员国版权法的规定。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德国作者的作品已经超过法定版权保护期,不再受到版权保护。

因此,出版社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我国出版发行该德国作者的作品。

2、答:如果将该翻译出版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已构成侵权。

这是因为,德国的《版权法》规定的作品的版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作者去世60年,作品的保护期尚未超过,所以,我国出版社若将该翻译出版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构成侵权。

3、答:在此种情况下,德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德国出版发行中国作者的作品。

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一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多于其来源国的版权保护期。

西南大学《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及答案

西南大学《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及答案

西南大学《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及答案(0234)《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种民事责任形式不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A、赔偿损失B、消除影响C、修理、重作、更换D、赔礼道歉2、下列哪种知识产权不受法定期限的限制?()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商业秘密权3、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A、1609年《安娜女王法令》B、1709年《安娜女王法令》C、1609《伊丽莎白女王法令》D、1709年《伊丽莎白女王法令》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B、《中华民国著作权法》C、《大清著作权律》D、《北洋政府著作权法》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通过。

B、《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

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该法律施行前创作完成的作品。

6、下列关于作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作品必须是智力成果。

B、作品必须以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为人们所感知。

C、著作权延及表达,不延及思想。

D、一部作品享有著作权,作品中的任何组成部分均受著作权法保护。

7、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计算机程序C、时事新闻D、化学元素周期表8、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发表权由谁行使?()A、作者B、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C、作品原件所有人D、国家9、下列关于署名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B、作者有权选择在作品上署名的方式。

C、擅自改变作者的署名顺序是侵犯署名权的行为。

D、作者未在其作品上署名即视为放弃署名权。

10、下列关于发行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发行权与复制权联系密切,复制作品往往是发行作品的前提。

B、向众众提供作品的复制件属于发行作品的行为。

C、通过互联网传播作品属于发行权的作用范围。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著作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著作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第十章 著作权的保护10.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1.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这种行为主要是侵犯了作者对作品的发表权。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合作作品的作者中个人无权独自行使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把合作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不仅侵犯了其他合作人的发表权,还侵犯了署名权。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指那种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冒充为自己的作品加以使用的行为。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对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著作权的保护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亦属侵权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特征:(1)侵权的民事责任性质不同于违反合同的责任。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①责任基础不同。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在侵权行为发生前,不存在合同关系,仅因一方的侵权行为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在违约前就存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是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

0234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

0234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

(0234)《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是()的成员国,因此我国单位和个人在这些国家享有国民待遇,可以向该公约有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并可以要求优先权。

A、《专利合作条约》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C、《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D、《保护工业产权巳黎公约》2、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

A 5年B 10年C 15年D 20年3、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之日起产生。

A、首次发表B、首次出版C、创作完成D、首次公开4、在专利许可证贸易中,专利许可证贸易的许可方只能是()。

A、先用权人B、专利申请人C、优先权人D、专利权人5、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一项权能是()。

A、复制权B、发行权C、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6、署名权的保护期限( )。

A、为50年B、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C、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D、不受限制7、从世界范围来说,知识产权基本上采用()的立法体例。

A、法典B、综合法C、单行法D、判例法8、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知识产权基本类别同于()。

A、《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D、《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9、狭义邻接权最初仅仅包含()A、出版者权B、表演者权C、录音录像制作者权D、广播组织权10、在众多类型的出版者中,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只有()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拥有法定的专有出版权。

A、报纸出版者B、期刊出版者C、图书出版者D、多媒体出版者1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取得采用()原则。

A、自动取得B、注册取得C、登记取得D、发表取得1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A、5年B、8年C、10年D、20年1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在申请专利时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A、说明书摘要B、权利要求书C、请求书D、申请书14、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

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活动中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在当今社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领域。

以下是一些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的答案,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四大类: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1.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技术方案、新型的工业设计和新品种植物的独占权。

它的主要作用是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2.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字、音乐、美术、摄影、电影等各种创作作品的独占权。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很广泛,包括了文学、艺术、科学等多个领域。

3.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的独占权。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形式,用于区分不同厂商的产品或服务。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客户秘密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通过保密协议和商业秘密法律进行。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鼓励创新和保护创作者的权益。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1. 注册: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可以通过注册来获得法律保护。

注册可以确立权利人的权益,防止他人侵权。

2. 许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来获得经济利益。

许可可以是独占许可或非独占许可,根据双方的协议来确定。

3. 诉讼:当他人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诉讼程序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进行。

4. 技术保护措施:在数字时代,技术保护措施变得越来越重要。

比如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可以防止盗版和非法传播。

三、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为了促进国际合作和保护创作者的权益。

以下是几种国际保护机制: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WIP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和保护。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第一、二篇复习思考题1、知识产权的概念2、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3、知识产权客体的种类及特征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主要内容。

5、知识产权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法律体系。

6、著作权的概念及特征。

7、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分与联系。

8、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分与联系。

9、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条件及类别。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

11、我国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及其主体的种类。

12、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认定。

13、著作权内容及保护期限。

14、邻接权的概念及种类。

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

15、著作权的限制种类及情形。

16、著作权转让与许可使用的概念和特征。

17、制止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执行措施《知识产权法》第三篇复习思考1、可能会承担行政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

2、专利权的概念和特征。

3、专利权的客体种类。

4、发明的概念、特征及其专利种类。

5、实用新型专利的概念、特征及与发明的区别。

6、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7、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8、专利权主体的概念。

9、我国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确定原则及规则。

10、职务发明的概念、条件及其权利归属认定。

11、合作完成或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认定。

12、简述专利的授权条件。

13、简述发明专利新颖性的判断标准。

14、专利的申请原则。

15、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16、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及修改规则。

17、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

18、、我国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19、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及原因。

20、专利权无效的事由、宣告部门及法律后果。

21、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22、专利权限制种类及相关法定情形。

23、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认定。

24、专利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种类。

25、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法律责任。

26、专利权的民事保护措施。

27、可能涉嫌刑事责任的违反专利法行为。

《知识产权法》第四篇复习思考1、商标的含义、功能及分类。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专利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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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17.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 一、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权利范围的界定 (1)“中心限定” ①概念 “中心限定”是指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的范围时,以权利要求所陈述的基本内核为中心,向外作适当的扩大解释。

②优缺点这种做法在效果上使得专利权的范围不局限于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可以较好地覆盖权利范围的界定:中心限定、周边限定和我国的做法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判断相同侵权与等同侵权不服驳回专利申请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专利行政纠纷 强制许可决定专利局作出强制许可费用裁定 专利权纠纷的解决 侵害专利权的纠纷:行政程序、司法程序 有关专利的权属纠纷专利合同纠纷:协商和法律程序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方案的全部实质性特征。

好处是可以给予专利权人以较为充分的保护。

缺点是可能导致公众在阅读了权利要求书之后仍无法准确地判断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到底有多大,因为其边界处于模糊状态。

这正是采用“中心限定”的最大弊端。

(2)“周边限定”①概念要求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时,只能严格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来进行,任何扩大解释都是不允许的。

②优缺点采用“周边限定”可以通过权利要求书相对清晰地了解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而不必作任何带有一定随意性的推测;但另一方面采用这种做法则对专利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权利要求的撰写必须再三推敲、斟酌,否则专利权人则可能因其权利要求撰写方面的缺陷,导致其技术不能得到充分保护。

(3)我国的做法从我国《专利法》第59条之条文以及专利法实施以来中国的司法实践看,我国在权利要求的解释上一直采取的是折中主义,即既考虑权利要求书措辞的字面意思,又参考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作出适当的延伸。

2.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判断专利法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即是通过权利要求书加以描述的技术特征的组合。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既包括区别特征,也包括相关现有技术。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思考问题第一编总论1 什么是知识产权?其范围如何?2 为什么说知识产权是一项新型的民事权利?3 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利的根本区别在那里?4 简述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5 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二编著作权法第1章1 什么是著作权?其性质如何?2 简述著作权法的形成与发展?3 我国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4 试述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第2章1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有哪些?2 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有哪几种情况?3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4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5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6 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第3章1 作品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应具备什么条件?2 作品有哪些种类?3 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4 计算机软件有哪些特殊保护措施?第4章1 著作人身权有哪些权能?2 著作财产权有哪些权能?3 著作权是如何取得的?4 著作权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第5章1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哪些区别?2 出版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3 表演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4 录音录像制作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5 广播组织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第6章1 哪些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2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有哪些情形?3 为什么要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第7章1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2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3 侵犯著作权应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 为保护著作权,著作权法增加了哪些司法救济措施?5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意义?第三编专利法第8章1 专利有哪些含义?2 专利制度有哪些特点?3 专利法第二次修订有哪些内容?4 试述专利制度的意义。

第9章1 什么是发明?包括那几种形式?2 实用新型有哪些特点?3 如何理解外观设计的特征?4 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10章1 发明专利有哪些条件?2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条件?3 外观设计专利有哪些条件?4 如何判断新颖性标准?第11章1 专利申请的原则有哪些?2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是如何规定的?3 优先权及其种类?4 发明专利的审查制度是如何规定的?5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程序如何?第12章1 专利权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2 专利权终止有哪几种情况?3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及程序?4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第13章1 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2 专利年费制度的意义?3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专利权实施强制许可?4 哪些行为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5 国家计划许可的对象是什么?第14章1 各种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如何规定的?2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3 专利法规定了哪些专利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措施?4 专利侵权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编商标法第15章1 商标及其特征是什么?2 商标有哪些种类?3 商标的作用有哪些?4 我国商标法2001年在哪些方面作了修改?第16章1 哪些人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2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符合什么条件?3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什么?4 商标申请如何审批?第17章1 商标注册无效的理由有哪些?2 商标注册无效应如何补正?3 如何解决注册商标争议?第18章1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2 注册商标的续展有哪些规定?3 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4 如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5 商标的使用许可有什么意义?第19章1 商标管理的机关以及商标管理的意义是什么?2 对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3 对未注册商标使用应如何管理?4 应如何加强商标印制管理?第20章1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2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3 商标侵权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 对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规定了哪些司法救济措施?第21章1 什么是驰名商标?2 驰名商标如何认定?3 我国关于驰名商标有哪些特殊的保护措施?4 试述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的意义。

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一、选择题单项选择题答案1993年3月5日,周某就其发明M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其后,又于1994C年2月3日就同样的发明M在美国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优先权请求。

根据国际优先权原则,发明M的优先权日是()A、1994年2月3日B、1993年2月3日C、1993年3月5日D、1994年3月5日C被宣告无效的专利,其专利权自()起无效。

A、无效宣告公告之日B、专利公开之日C、专利申请之日D、专利发明之日表演者享有何种权利:()ABCA、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其表演;B、许可他人现场录音录像;C、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带有其表演的音像制品;D、许可他人出租带有其表演的音像制品。

ABCD 不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标志是:()A、天安门的图案;B、红绿灯的图案;C、香槟牌白酒;D、华丽牌时装。

不能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是()BC A、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B、省专利管理机关C、市专利管理机关D、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代办处D不属于《著作权法》中“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是()A、广播组织者权B、表演者权C、录像制作者权D、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B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间是()。

A、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B、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C、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D、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B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A、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D、不可以提起诉讼C电视剧《红楼梦》的著作权人是()A、导演B、主要演员C、制片人D、剧本作者A对商标未给予保护的国际公约是()A、《伯尔尼公约》B、《巴黎公约》C、《马德里协议》D、《TRIPs协议》D对已经发表的作品,有权发表不得转载、摘编声明的主体是()A、报社、杂志社的编辑或著作权人B、报社、杂志社的编辑C、报社、杂志社D、著作权人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产生是从()。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一、选择题1.下列哪个属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A. 商标名称– B. 商品名称– C. 商号– D. 以上都是解析:D. 以上都是。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组合以及商号等。

2.著作权产生效力的条件是:– A. 完成创作– B. 登记– C. 颁发证书– D. 发表解析:A. 完成创作。

著作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是作品的完成创作,不需要登记或颁发证书。

3.以下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是:– A. 发明创造– B. 技术方案– C. 生物遗传资源– D. 以上都是解析:D. 以上都是。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4.以下属于商业秘密的特点的是:– A. 不公开性– B. 实用性– C. 非注册性– D. 以上都是解析:D. 以上都是。

商业秘密的特点包括不公开性、实用性和非注册性。

二、判断题1.著作权无需登记,只需创作即可产生效力。

(√)解析:正确。

著作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是作品的完成创作,不需要登记或颁发证书。

2.发明创造必须经过专利审查才能获得专利权。

(×)解析:错误。

发明创造可以通过专利审查获得专利权,但也可以通过简化审查或其他特殊程序获得。

3.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续展。

(√)解析:正确。

商标权的初始保护期限为10年,但可以在期满后无限次地进行续展。

4.商业秘密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注册或授权的秘密。

(×)解析:错误。

商业秘密是指经过合理保护且未公开的商务信息、技术信息等,不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注册或授权。

三、问答题1.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保护原则、排他性原则、保护期限原则、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等。

•平等保护原则:知识产权法应平等保护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不偏袒任何一方。

•排他性原则:知识产权的授权权利人有权对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知识产权的行为提起诉讼,并享有排他性的权益。

•保护期限原则:知识产权享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在保护期限内,他人不得侵犯其权益。

党校《知识产权法》答案

党校《知识产权法》答案

党校《知识产权法》答案第一单元1、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是: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

2、知识产权具有哪些特点?答: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如下特点:(1)知识产权具有双重内容:一是人身权(如著作的署名权、发表权、出版权);二是财产权(如稿酬、专利权等)。

(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即排他性)和独占性。

知道产权只能为创造人所享有,非经本人同意,仟何人不能占有和使用,否则即为侵权,要负法律责任。

(3)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

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国家对其权利给予保护。

法定期满后,权利自动终止。

(4)具有地域性限制。

由于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承认才能产生,只有在申清被批准的国家有效。

在其他国家,原则上不发生效力。

3、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了哪些救济途径?答:(1)民事救济措施。

主要采取请求停止侵害和请求赔偿损失的方法。

(2)刑事救济措施。

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罪、侵犯专利权罪、侵犯商业秘密权罪、侵犯商誉权罪等各种犯罪行为,其罪名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领域,同时,对上述各罪,规定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各种刑事处罚。

(3)行政救济措施。

在不给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有仅命令对侵权的商品进行处理,禁止其进入商业渠道,或者将上述侵权商品予以销毁;此外,还有权命令,将主要用于制作商品的材料和工具进行处理,禁止其进入商业渠道,以尽可能地减少进一步侵权的危险。

此外还规定了海关中止放行制度:当受害人发现有侵权复制品经由海关进口或出口,则可向有关行政或司法机关提供书面申请和提保,由海关扣押侵权复制品,中止该类商品的放行。

4、简述著作权的概念和性质。

答:概念: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性质:(1)著作人身权的性质: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著作人身权的不可剥夺性;著作人身权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哪项中含有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知识产权?( B )A.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B.商标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C.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邻接权、实用新型专利权D.发明专利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2.下述作品中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是(C )A.产品说明书B.建筑设计图纸和模型C.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定》官方中文译文D.投标书3.甲以3万元价格从画家乙处购得书法作品12幅。

甲将该书法作品原件提供给丙出版社制成年历公开销售。

甲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C )A.行使自有财产所有权B.侵犯乙作品原件的所有权C.侵犯乙作品的著作权D.行使乙授予甲的著作权4.易通公司于20XX年3月开始研发“G—3”教学管理软件,20XX年8月完成,20XX年11月办理软件登记,20XX年1月开始销售。

易通公司何时取得“G—3”软件的著作权?( B )A.20XX年3月B.20XX年8月C.20XX年11月D.20XX年1月5.《胡同史话》一书由王某编纂,李某提供史料和咨询意见,于某进行书稿录入,张某协助联系出版事宜。

《胡同史话》一书的著作权属于( B )A.王某B.王某和李某C.王某和于某D.王某和张某6.下列各项作品中,其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是( B )A.记者为所在报社采编的人物专访B.设计人员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工程设计图C.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编写的教案D.专业作家创作的报告文学7.张工程师与李教授在20XX年6月18日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各自申请我国发明专利,张工程师是这天上午正式提出申请的,李教授是这天下午正式提出申请的。

依法应如何确定申请人?( B )A.两人共同成为申请人B.两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C.张工程师为唯一申请人D.两人都不能成为申请人8.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不服的,自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上述通知之日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 B )A.15天内B.3个月内C.6个月内D.2年内9.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权视为(A )A.自始即不存在B.自宣告无效日起即不存在C.自申请宣告无效日起即不存在D.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起即不存在10.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处理的各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C )A.裁决B.判决C.调解D.仲裁11.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能证明其使用或者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依法应当(B )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不承担赔偿责任C.与制造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承担部分赔偿责任12.甲公司20XX年10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天虹”商标,使用在家用电器上。

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思考题

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思考题

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思考题第一次作业:(本次作业要求初级职称学员答1、2、3、4题,中高级职称学员答3、4、5、6题)1.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意义是什么?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实现:缔结多边公约,规定成员国共同遵守的共同原则。

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缔结多边条约,通过有关国家专利或商标机构间的合作,简化申请手续,为申请人申请申请其他国家的专利或商标提供便利。

如《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

缔结多边公约或条约,在某个地区或某国家集团实行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申请人向统一的机构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审批,就可以根据成员国的共同知识产权法,在所有的成员国或申请人要求保护的成员国取得知识产权。

如《欧洲专利公约》。

有些国家根据互惠原则或单独制订国内法保护保护外国知识产权。

2.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害商业秘密的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害商业秘密权益的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具体表现包括: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都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此外,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仍然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并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实践中,权利人还可依照合同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约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要求制裁。

此外,我国刑法还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位罚金;照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知识产权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体系,用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创新。

它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旨在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本文将深入探讨知识产权法相关的概念、原则和实施,以及一些常见问题的答案。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创新活动中获得的法律保护的权利。

它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类:1. 专利权:专利是对发明进行保护的一种权力。

它授予发明者独有的权利,禁止其他人未经授权制造、使用或销售该发明。

2. 商标权: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如商标、服务标志、商号等。

商标权允许商标所有者独占其商标,并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志。

3. 著作权: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保护。

它授予作者对其作品的独有权利,包括复制、分发、展示和演出。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具有商业价值并且被其拥有者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包括技术、客户列表、价格策略等。

二、知识产权法的原则知识产权法的实施通常以以下原则为指导:1. 国际保护原则:知识产权在国际上享有保护,并通过国际公约和协定进行协调。

2. 创新保护原则:知识产权法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创新,为其提供合理的保护和激励机制。

3. 公平竞争原则:知识产权法应该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防止滥用和垄断行为。

4. 公共利益原则:知识产权法应该在保护权利人的同时,考虑社会和公共利益,例如促进科技进步和教育。

三、常见问题的答案1. 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包括申请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与其他相关法律手段结合使用,如合同和保密协议。

2. 知识产权侵权的追诉时效是多久?知识产权侵权的追诉时效根据不同国家和法律制度而异。

一般来说,专利权追诉时效为3-5年,商标和著作权追诉时效较长。

3. 如何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商标评审与商标确权制度)【圣才出品】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商标评审与商标确权制度)【圣才出品】

第二十三章 商标评审与商标确权制度23.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商标评审的一般规定1.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地位及其职责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我国商标确权程序中的复审机构。

它负责处理商标争议,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相互并无隶属关系。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商标评审案件分为以下几种:(1)对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2)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地位及其职责 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 及商标评审的 商标评审程序 一般规定 商标评审案件的裁决 商标评审裁决的效力 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复审裁决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 商标确权商标确权与商标确权终审制度 商标确权终审制度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 商标评审与商标确权制度(3)对商标异议裁定的复审。

(4)审查有关商标无效宣告的请求,既包括对于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商标无效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也包括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而申请复审的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5)对宣告商标无效的决定的复审。

(6)对撤销商标决定的复审。

(7)商标评审委员会还可以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的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商标评审委员会就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商标权作出予以确认、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

其中,“决定”适用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的行政决定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请复审的案件,“裁定”适用于当事人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请宣告商标无效的案件。

2.商标评审程序(1)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申请商标评审,应符合下列法定条件:①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②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③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及有关书件。

④有具体的评审请求和事实根据。

⑤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⑥依法缴纳评审费用。

(2)商标评审案件的裁决①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评审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理的方法进行。

知识产权法学第七版课后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学第七版课后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学第七版课后思考题
1、如何认识“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这一命题?
答: (1) 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财产权。

(2) 知识产权的“无形”既不等同于非物质性,也不是指其与有形财产毫无联系,甚至根本对立,主要在于其保护对象信息的无形性, .
它没有较为固定的形状,不占据空间,但是知识产权最终仍需由有形物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如通过报纸、书籍、电视等媒介的传播。

2、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答:知识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对象的独立性。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与其他民事权利对象相比,具有其独特之处。

(2) 内容的支配性。

知识产权从权利的内容看主要是一种支配权,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进行全面支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3)产生法律效力的地域性。

包括: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知识产权可分地域行使。

(4) 权利主体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质的民事权利,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5) 受法律保护的时间性。

是指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间及限度,包括历史时间性和法定时间性两层含义。

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参考答案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B;3.C;4.ABCD;5.ABCD;6.ACD。

第二编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法律应用】【案例一】泥塑被合法转让后,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仍享有著作权。

【案例二】本案的“一稿多投”不违反著作权法。

【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 C;2.B;3. ACD;4.AC;5.ABD;6. ABC。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法律应用】【案例一】(1)甲描述客观事实的诗具有独创性。

(2)八个字可以构成作品。

【案例二】(1)临摹行为不是著作权法上的创作。

(2)临摹是著作权法上一种复制的形式。

(3)临摹品不构成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案例三】(1)张某演奏的华彩乐段属于音乐作品。

(2)李某对张某的乐曲进行记录的行为在著作权法上应当属于复制行为。

(3)李某对于所记录的乐谱进行的改动,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或侵犯修改权,或侵犯改编权。

综上,李某的记谱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复制行为,其擅自将所记录的乐谱以自己名义发表,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在具体内容方面,不仅侵犯了前述各项权利,还侵犯了张某的署名权和著作财产权。

【案例四】这张照片不应该展览。

本案主要涉及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的问题。

【案例五】(1)《乌苏里船歌》属于编曲。

(2)《乌苏里船歌》的权利主体是赫哲族。

【案例六】(1)电视节目预告表不是时事新闻。

(2)电视节目预告表不具有独创性。

(3)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并不等于不受法律保护【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 C;3. B;4. D;5.B;6.AB;7. BCD;8.ABD;9. AC; 10. ABCD; 11.BCD。

五、案例分析题(1)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理由如下: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一个数据库,其对数据库内容的选择、编排付出了创作性的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独创性条件,因此对其享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课件课后思考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课件课后思考题答案

【绪论】第一讲1、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种是概括式,即下定义的方法,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自己创造性智力活动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传统)另一种是列举式,即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方法表达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重要国际公约:《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TRIPS 协议。

2、如何正确理解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

3、如何全面理解知识产权的特征?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著作权第二讲1、什么是作品及其构成条件?作品是作者基于表达思想、情感、理论、学说而创作的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构成条件①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即作品往往是作者为表达其学术观点、情感而创造,其目的并不直接用于工业上的应用和商业上的使用。

②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也称原创性,它是作品的首要构成条件。

独创性的基本含义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成果。

无论是作品的内容,还是表现形式都是作者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而不是对他人已有作品的复制、抄袭或者剽窃。

③作品的可复制性,是指作品必须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为第三人所感知。

2、简述作品的分类(新旧著作权法比较)①普通作品。

a 文字作品b 口述作品c 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d 美术、建造作品。

e 摄影作品。

f 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g 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h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②特殊作品。

a 计算机软件。

b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第三讲1、什么是作者及如何认定?作者是指基于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依法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定:普通原则:本法有规定的除外,著作权属于作者2、论述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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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1、简述著作权的广义和狭义概念。

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狭义的著作权仅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2、作品区别于其他劳动成果的特征是什么?作品独创性的含义是什么?(1)首先,作品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其次,作品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最后,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是作品。

(2)独创性中的“独”是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是指劳动成果源自于劳动者本人,也即劳动成果是由劳动者独立完成的,而非抄袭的结果。

独创性中的“创”是指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

“创”并不意味着具有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智力创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

3、论述“额头流汗”规则的含义以及其在各国的运用。

在英国以及早期以英国版权法为立法参考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英美法系国家,即使劳动成果中没有体现出任何智力创造成分,只要该劳动成果包含了作者“独立的艰苦劳动”并具有实际价值,就可以满足版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

因为“额头流汗”规则并不符合《伯尔尼公约》将作者的智力创造成果作为保护对象的要求,目前坚守“额头流汗”规则的国家已经很少了。

4、论述发表权的含义和特点以及其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发表权是指作者享有的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众,于何时、何处公之于众,以及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与其他著作人身权相比,发表权有以下两个特点:(1)作者只要将作品公之于众,即完成了对作品的发表。

(2)如果作者已转让著作财产权或许可他人以特定方式行使著作财产权,通常可以视情况推定作者许可发表作品。

5、比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

概念: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它是一种双向作用的交互式传播。

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构成要件:要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网络传播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该行为应当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2)该行为应当是交互性传播行为要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发行行为,应符合以下条件:(1)该行为应当面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2)该行为应当以转移作品有形物质载体所有权的方式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

“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意味着转移作品的有形物质载体,而“提供作品”并不涉及有形物质载体的转移。

6、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作者,受让著作财产权的人,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外国主体和国内主体。

7、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概念?构成要件?著作权归谁?)概念: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以这种方式创作的作品被称为法人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构成要件:法人作品(概念)职务作品:(1)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与单位有实质意义上的劳动或雇佣关系。

(2)作品必须因履行职务行为的需要而创作。

著作权归属:法人被视为作者,当然享有作品的一切著作权,真正创作完成作品的自然人没有署名权。

职务作品分为两种情况(1)对于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

(2)对于其他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8、人像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在照相馆拍摄的照片实际上是被拍摄者委托摄影师为其创作的摄影作品,如果双方没有约著作权的归属,则著作权应当由作为受托人的摄影师享有。

被拍摄者并不享有照片的著作权,只能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使用照片。

9、合作作品的使用方式(著作权属于谁?如何行使权力?一方死亡后果?)《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首先,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其次,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10、论述电影作品与其他演绎作品在著作权归属方面的差异(著作权归谁?如何使用?)演绎作品是指在保持原有作品基本表达的基础上,增加符合独创性要求的新表达而形成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11、比较汇编作品和合作作品(著作权分别归谁?如何行使?)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资料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作者经过共同创作所形成的作品。

汇编作品可以分为两类:(1)汇编若干作品或者作品片段而形成的新作品。

其不同于合作作品,要构成合作作品,作者之间必须有共同创作的合意。

而汇编作品并不需要被汇编作品的作者们有这种创作和一,而是要求对各作品的选择或编排体现出独创性。

《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将原本就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事实、数据等材料通过具有独创性的选择和编排汇集在一起。

12、邻接权产生的原因邻接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某些有价值的非物质劳动成果由于不具备独创性而无法受到狭义著作权的保护。

由于著作权法对独创性要求较高,导致表演活动和录音录像制品无法作为作品受到保护,多数国家在著作法中新设一种与传统著作权并列的新型权利类型,专门用于保护那些独创性程度不高但又与作品有一定联系的劳动成果。

13、简述大陆法系国家邻接权的种类(1)表演者权: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现场直播权、首次固定权、复制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2)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录像制作者还享有许可电视台播放权(3)广播组织权:转播权、录制复制权(4)其他邻接权:版式设计权、对特定版本的邻接权、对无独创性数据库的邻接权14、论述录音、录像制品与影视作品之间的区分录音制品: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录像制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个性化选择和后期制作中某些创造性劳动并未达到应有的独创性高度,仍然不能构成作品,只能作为与作品相对应的制品受到保护,相关的录制者也只能享有邻接权而非狭义意义上的著作权。

《著作权实施条例》实际上将所有的录影分为两种:独创性程度高的属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他的则属于录像制品。

15、论述广播组织权与录制者权、著作权和表演者权之间的关系。

(客体有何不同?)(1)广播组织权是指广播组织就自己播放的节目信号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播组织权的客体是广播组织播放的节目信号。

录制者权是指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专有权利。

录制者权的客体是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中的录音和录像。

广播组织只能行使属于自己的广播组织权,而不能将属于著作权人和录像制品制作者的专有权利许可他人行使。

(2)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活动。

表演者如欲公开表演他人作品,除了属于合理使用的免费表演之外,应当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

同时,表演者只能行使属于自己的表演者权,而不能将属于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许可他人行使。

16、三步检验标准的含义(1)合理使用只能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2)与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3)不能无理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

17、论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类合理使用情形(1)个人使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适当引用,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时事新闻报道中的使用,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以及在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4)对时事性文章的适用(5)对公众集会上讲话的使用(6)在课堂教学和科研中使用(7)国家机关公务性使用(8)图书馆对馆藏作品的特定复制和传播(9)免费表演,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可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室外艺术品的复制,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制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版本(12)制作盲文版本18、论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类法定许可的情形(1)报刊转载法定许可。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想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和播放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不适用于电视台播放电影作品。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的许可。

”也不适用于播放已经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以及电视台播放已经录制为录像制品的其他作品。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4)编写出版教科书法定许可(5)制作和提供课件法定许可(6)通过网络向农村提供特定作品的准法定许可19、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的不同要件直接侵权(主观要件并不是构成直接侵权的要件)无论主观上是否故意,一旦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受到《著作权法》有关专有权利的规定的控制,并且没有特定的法定免责事由,都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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