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便民服务点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便民服务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规范便民服务物品的管理,确保物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维护,提高便民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便民服务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
三、管理制度1. 物品分类与编号便民服务物品分为公共设施类、办公用品类、生活用品类等,并设立统一编号,便于管理和追踪。
2. 物品采购与验收(1)采购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实施采购。
(2)采购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质量。
(3)验收部门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确保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要求。
3. 物品领用与登记(1)领用部门需填写《便民服务物品领用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领取。
(2)领用人员应按照实际需求领取物品,不得超量领取。
(3)领用物品后,应在《便民服务物品领用登记表》上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领用人等信息。
4. 物品使用与维护(1)领用人员应合理使用物品,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弃。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物品损坏,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3)公共设施类物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5. 物品报废与更新(1)物品达到使用寿命或因损坏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2)报废物品需经审批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3)更新物品时,需按照采购流程进行。
6. 责任追究(1)领用人员对领用物品负有保管责任,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物品损坏、丢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2)管理人员对物品的采购、验收、领用、使用、维护等环节负有监管责任,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物品损坏、丢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便民服务物品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便民服务岗亭规章制度内容
便民服务岗亭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便民服务岗亭的运营,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市容市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便民服务岗亭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第三条便民服务岗亭是指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等便民便民服务设施。
第四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单位为相关政府部门或委托运营单位。
第五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便民服务岗亭的使用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第七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八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使用人员的投诉。
第二章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第九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理设施周围的环境,确保设施的整洁。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市民解决问题,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服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便民服务岗亭的使用第十五条便民服务岗亭的使用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设施。
第十六条便民服务岗亭的使用人员应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安全,禁止将设施作为垃圾桶使用。
第十七条便民服务岗亭的使用人员应文明排队,有序办理业务,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八条便民服务岗亭的使用人员应尊重管理人员,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第十九条便民服务岗亭的使用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第二十条便民服务岗亭的使用人员应保管好个人物品,防止丢失或损坏。
第四章便民服务岗亭的维护和保养第二十一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单位应定期清洁设施周围的环境,确保环境的整洁。
便民服务岗亭规章制度
便民服务岗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水平,保障便民服务岗亭的正常运营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便民服务岗亭应当以服务人民群众、方便出行为宗旨,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便民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治理、科学管理、服务为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便民服务岗亭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便民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工作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做到廉洁自律,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为便民服务岗亭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依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便民服务岗亭的建设和运营第八条便民服务岗亭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布局科学、设施完善、服务便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便民服务岗亭的运营机构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便民服务岗亭的设施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岗亭应当设置符合城市交通需求的服务项目,方便市民出行,提高城市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岗亭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做到热情周到、高效便捷,满足市民的需求。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岗亭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岗亭应当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便民服务岗亭的服务内容和方式第十五条便民服务岗亭的服务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交通信息咨询、出行指导、失物招领、应急救援等服务项目。
第十六条便民服务岗亭应当通过多种方式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求助、电话咨询、网上查询等多种形式,方便市民选择。
物业开展便民工具服务温馨提示
物业开展便民工具服务温馨提示亲爱的业主朋友们,大家好!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您,提高小区内的便利性和舒适度,我们的物业公司将在近期开展便民工具服务。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这些便民工具,我们特意为您准备了一份温馨提示,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一、便民工具的种类及使用方法1. 共享自行车:我们将在小区内设置共享自行车停车点,以便大家能够更加便捷地出行。
每位业主都可以通过手机App扫码注册并解锁自行车,使用完毕后请务必将自行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点,以便他人能够继续使用。
使用共享自行车时,请注意安全,带好头盔并遵守交通规则。
2. 充电宝服务:为了方便大家随时随地充电,我们将在小区内设置充电宝充电点,您可以通过手机App租借充电宝,使用完毕后请将充电宝归还到指定位置,以便他人能够继续使用。
注意保护好充电宝,避免损坏和丢失。
3. 无人超市:我们将在小区内设置无人超市,方便大家购买生活必需品。
您只需通过手机App扫码注册并选择所需商品,然后支付费用即可取走商品。
使用时请注意检查商品质量,并保持超市环境整洁。
二、便民工具的注意事项1. 使用共享自行车时,请注意车辆的清洁和保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同时请勿私自调整车辆的零部件,以免给他人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2. 使用充电宝时,请勿在充电宝上充电或放置易燃物品,以免发生火灾。
使用完毕后请将充电宝插头恰当地插入插座,避免造成短路和电击。
3. 在无人超市购买商品时,请勿随意更换商品位置或摆放方式,以免给他人购物带来困扰。
同时请勿将垃圾和废弃物留在超市内,注意保持环境整洁。
三、便民工具的维护和管理1. 我们将定期对共享自行车、充电宝和无人超市进行维护和管理,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完好状态。
若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任何问题,请及时向物业公司反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
2. 为了保障便民工具的正常使用和生命周期,我们将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管理,严禁将共享自行车、充电宝和无人超市内的物品带离小区,或进行私自调整和损坏。
服务站便民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服务站便民用品的管理,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服务站,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站、交通服务站、旅游服务站等。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服务站便民用品的采购、分配、使用等环节,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节约原则:合理配置便民用品,避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服务原则: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确保便民用品的质量和数量,提高服务水平。
4. 安全原则:确保便民用品的使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便民用品的分类1. 基础便民用品:如雨伞、急救包、便民手册等。
2. 生活用品:如纸巾、水杯、充电宝等。
3. 交通用品:如地图、指南针、应急灯等。
4. 旅游用品:如旅游指南、景点门票、交通票等。
五、便民用品的采购1. 采购部门根据各服务站的实际情况,制定便民用品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应包括便民用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3. 采购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4.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便民用品的分配1. 便民用品的分配由服务站负责人负责。
2. 分配时应根据各服务站的实际情况和便民用品的种类、数量等因素,合理分配。
3. 分配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七、便民用品的使用1. 服务站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便民用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
2.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养和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3. 如发现便民用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由服务站负责人安排更换。
八、便民用品的维护与保养1. 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便民用品,确保其完好无损。
2. 发现损坏、老化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3. 定期对便民用品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其卫生。
九、便民用品的监督与考核1. 各服务站应设立便民用品管理小组,负责便民用品的监督与管理。
2. 管理小组定期对便民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便民服务管理制度(3篇)
便民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社会服务资源配置,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便于市民享受便利的公共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机构,便民服务机构是指政府、非政府组织或企事业单位设立的提供便民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平、规范的原则,为市民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
第四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管理制度,确保便民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便民性。
第五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共同推进便民服务的发展。
第七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提高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性。
第二篇便民服务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第八条便民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市民需求和服务覆盖范围确定。
第九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市民查询和申请便民服务事项。
第十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和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运营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三篇便民服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第十三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市民所需的便民服务信息,如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市民的便民服务申请,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市民信用评价制度,对市民的守法守规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公布服务政策、办事流程等信息,方便市民的查询和申请。
第十八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便民服务意识和能力。
第四篇便民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九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条便民服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事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信息公开、管理要求、投诉处置、服务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服务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村(社区)便民服务站VilIage/communityPubIicServiceStation设在村(社区)所辖空间范围内为企业群众提供集中受理并代办帮办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等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综合服务机构。
以下简称“服务站”。
3.2申办人AppIicant到“服务站”办理有关事项的个人或单位代理人员。
3.3代办员Agent为申办人代办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
4基本要求4.1应按照“自愿、无偿、规范、便捷、贴心”的原则,为群众提供服务,满足村(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4.2应依托XX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XX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服务类别齐全、规范化的便民服务。
4.3可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推行“政务服务+邮政、金融、产业”等创新服务。
4.4应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5服务事项5.1服务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a)困难救助;b)抚恤优待;c)婚育服务;d)社会保障;。
)就业创业;f)规划建设;g)证明服务。
5.2动态管理应建立健全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
5.3服务指南5.3.1应制定便民服务(代办)工作指南,明确服务(代办)项目、服务(代办)形式、服务(代办)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等。
5.3.2应符合XX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XX政务服务网)中事项服务指南基本要求。
“便民柜”物资借用管理规定
“便民柜”物资借用管理规定
为了提升小区便民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中心特设立便民柜,并购置了一批常用工具,以方便广大业主日常借用,具体借用规定如下:
一、便民服务用品仅限本小区业主/住户使用。
二、业主/住户借用物品时,应向服务中心便民柜保管员出示有效证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填写《借用登记表》并支付押金。
由保管员开具“收据”,返还借用物品时由保管员收回收据并退还押金。
其中第1项押金300元,其他项不收费。
三、便民服务车只可在小区内使用,载重不得超过25kg,当日借用,当日归还,以方便其他业主/住户的使用。
四、借用人应当爱护借用物品,避免损坏,不得私自拆改或移作它用,如属人为损坏或丢失,应按照原价赔偿。
五、借出物品归还时,借用人需保持干净、整洁、完好并送还物业服务中心。
六、保管员收回时应仔细检查物品有无损坏,如无问题,应及时在《借用登记表》上登记“归还”,签字确认。
七、客服主管每周不少于一次抽查便民柜物资使用归还情况,发现问题即刻解决。
八、便民柜物品项目服务中心要做好保管工作,如有丢失,责任人按照原价赔偿,如无法找到责任人,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款金额参照附件《便民柜物品价格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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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便民物资借用温馨提示
物业便民物资借用温馨提示亲爱的业主们,大家好!为了更好地满足业主们对物业便民服务的需求,我们物业公司决定在小区内设立物资借用点,方便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小问题时能够及时解决。
为了确保物资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我们制定了以下温馨提示,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
一、物资借用范围和方式1. 物资借用点设立在小区门口便民服务中心,包括但不限于绳子、电池、工具、雨伞等常见物品,方便业主在需要时借用。
2. 业主需要在物资借用点的借用登记簿上登记借用物品名称、借用时间和归还时间,并在借用后尽快归还。
3. 物资借用点设立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物资的完整性和卫生状况,同时做好物资补充工作。
二、物资借用的使用注意事项1. 借用物品后请妥善使用,不要损坏或弄丢借用的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需按物品原价进行赔偿。
2. 雨伞、绳子等小型物品借用后请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持物资借用点的整洁和有序。
3. 对于电池、工具等易消耗品,请在使用后按照指定位置归还,以便下一位业主能够方便使用。
4. 物资借用点仅供小区业主使用,不建议借给非业主人员。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用,请提前向物业管理人员说明。
三、借用物资的违规行为处理1. 如果发现有业主恶意损坏、私自带走或擅自占用物资借用点的情况,物业公司有权取消其借用资格,必要时还将视情况作出其他处理。
2. 对于借用物品后拒不归还或无故耽搁的情况,物业公司有权暂停其借用资格并记录违规情况。
3. 如有重大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将保留追究业主责任并按照小区规定进行处理的权利。
四、物资借用点的管理责任1. 物资借用点由专人管理,维护物资的完整性和卫生,并及时进行变更补充。
2. 对于业主的借用登记簿,要做好记录,及时核实借用和归还情况,并定期向业主公布物资借用情况。
3. 如有业主对借用点的管理有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反馈,我们将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
五、物资借用点的使用意义1. 通过设立物资借用点,方便了居民在生活中临时遇到问题时能够解决,提高了小区居民的生活便利度。
便民工具管理制度
便民工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便民工具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民的便利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内的各类便民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三、便民工具的种类便民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公共交通工具、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各类为大众出行提供便利的工具。
四、管理细则1. 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1)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应当在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乱放,不能影响他人通行和交通秩序。
(2)使用个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行,不得占用非法车道和消防通道。
(3)单位内部或公共场所提供的共享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应当按规定停放,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指定停车位。
2. 汽车的管理:(1)汽车的停车应当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紧急通道。
(2)驾驶汽车的人员应当持有效驾驶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3)单位内部或公共场所提供的共享汽车应当按规定规范使用,保持车辆整洁干净。
3. 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排队有序,保持车厢内卫生。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扔垃圾。
(3)单位内部或公共场所提供的共享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按规定乘坐,支付相应费用。
4. 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的管理:(1)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应当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私自转移或损坏。
(2)使用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应当按规定缴纳押金和费用,如有损坏需承担相应责任。
(3)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的提供方应当定期维护和清洁设备,确保用户可以正常使用。
五、管理机制1. 设置便民工具管理部门负责整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建立便民工具使用登记制度,对单位内部提供的便民工具进行登记和归还记录。
3. 定期开展便民工具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社区便民服务使用管理制度
社区便民服务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方便社区居民的生活,提高社区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公共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社区便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卫服务、清洁服务、绿化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
第四条社区便民服务使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为了满足居民的需求,提高社区管理效率,保障居民的利益。
第五条社区便民服务使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居民与社区服务设施的和谐共生。
第二章服务设施的管理第六条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健身房、会所、儿童游乐场等。
社区物业负责对这些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社区物业必须定期对服务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缮、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社区物业负责对服务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维护,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第九条社区物业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设施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施的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投诉处理记录等,以便为居民提供服务。
第十条居民对于服务设施的损坏或安全问题有权向社区物业提出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章门卫服务的管理第十一条社区门卫服务由专业的门卫公司进行服务,门卫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第十二条门卫服务必须24小时全天候值班,在保证社区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方便居民进出社区。
第十三条门卫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居民的来访登记、快递收发管理、车辆出入管理等。
第十四条门卫服务人员必须规范操作,礼貌待人,不得对居民进行辱骂或不当行为。
第十五条门卫服务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并定期进行业务水平考核,确保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社区清洁服务的管理第十六条社区清洁服务由专业的清洁公司或团队进行管理,清洁工作范围包括社区的公共区域、楼道、绿化带等。
第十七条清洁服务必须按时、定点进行,确保社区环境的整洁。
第十八条清洁服务必须保持高效、高质的工作态度,保持清洁用品的消毒和存放,确保居民的健康安全。
社区便民之家规章制度
社区便民之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我社区设立了便民之家。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便民之家的运营管理,保障居民的利益,维护社区秩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制定。
第二条便民之家的服务对象为社区内的居民,为了做到公平公正,居民均可享受便民之家提供的服务。
第三条便民之家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邮件收发、便民服务咨询、社区公告发布、生活用品购买等。
第四条便民之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居民的利益,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坚持专业化、情感化、人性化管理。
第二章便民之家的服务第五条便民之家的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0:00,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六条便民之家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1. 邮件收发:接收、寄出居民快递、挂号信等邮件。
2. 便民服务咨询:提供社区相关政策咨询、办理城市社保卡、办理驾驶证等服务。
3. 社区公告发布:发布社区活动信息、通知公告等。
4. 生活用品购买:提供居民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服务,如洗衣液、牙刷等。
第七条便民之家的服务标准为:提供便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八条便民之家不得提供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服务,不得参与非法经营活动。
第三章便民之家的管理第九条便民之家设置一个管理团队,由社区居委会选派相关工作人员担任。
管理团队负责便民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服务,并定期向居委会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条管理团队的成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服务质量,确保便民之家的正常运营。
第十一条便民之家设立监督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负责监督便民之家的服务质量,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第十二条便民之家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居民如对服务内容或质量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投诉渠道进行投诉,管理团队将积极处理并及时回复。
第四章便民之家的收费标准第十三条便民之家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在明显位置明示收费标准,且不得越权乱收费。
便民服务点经营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点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便民服务点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
制度。
二、管理机构
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机构为服务点所属的主管部门,负责便民服务点的监督和指
导工作。
三、服务内容
便民服务点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便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办理、
咨询服务、便民缴费等。
四、经营管理
1.便民服务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便民服务点应当及时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时间;
3.便民服务点应当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服务安全;
4.便民服务点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保障用户权益。
五、人员管理
1.便民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便民服务点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在职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
业技能;
3.便民服务点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考核机制,奖惩分明,激励员工提
升服务质量。
六、监督检查
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便民服务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规经
营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七、法律责任
便民服务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等处罚。
八、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以上为便民服务点经营管理制度,倡导便民、规范经营,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消费者权益。
社区共享工具管理制度
社区共享工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共享工具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社区居民的互助和合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共享工具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自行车、公共厨房等。
第三条社区共享工具的管理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公平”的原则,鼓励居民共同参与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社区共享工具的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执行主体,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社区居民应当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维护社区共享工具的使用秩序,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
第二章共享工具的管理第六条社区共享工具的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社区所有共享工具的登记、维护、保养和更新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每位社区居民在使用社区共享工具前应当提前进行登记,登记证明为有效凭证。
第八条社区共享工具的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和赔偿。
第九条社区共享工具的维护和保养由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确保共享工具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条社区共享工具的更新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社区居民进行更新。
第十一条社区共享工具的使用时间由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定,不得擅自超时使用,否则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理。
第三章共享工具的使用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在使用共享工具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保持共享工具的整洁和完好。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在使用共享工具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严禁超速行驶、压行人道等违规行为,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管理委员会。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爱护共享工具,不得恶意损坏或借用转借他人,如发生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或禁止使用共享工具。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应当始终保持良好的公德和社会道德标准,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
第四章共享工具的收费第十六条社区共享工具的使用费用由管理委员会统一指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公开透明。
社区便民服务点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具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工具得到正确的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工具一律实行“借用制”,采取谁借用、谁保管、谁负责。
领用或更换工具时,需对所领用的工具进行登记,经核准后发放。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1、工具放在工具库,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管理。
2、工具的交接情况纳入交接班记录中。
3、工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发放,个人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写登记,向仓库管理员申请借取,并在工具借用登记本上登记。
在交还时,仓库管理员亦要在该表上写明交还时间并签收,签收时应检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问题立即记录。
4、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丢失等人为原因所造成的,由使用人承担,仓库保管员要负起监管责任,如果监管不到位则由仓库保管员承担责任。
5、工具的正常损坏须说明原因,并及时交旧领新,以免影响日常检修正常使用。
6、借用工具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
7、确因特殊情况损坏或丢失工具的,需向公司说明原因申请补发工具。
便民服务物品管理制度范本(2篇)
第1篇一、总则为规范便民服务物品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便民服务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厕所、停车场、候车亭、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便民服务物品。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便民服务物品的分配、使用、维护等环节,应当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便民、利民原则:便民服务物品的设置和使用,应当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方便群众生活。
3. 节约、高效原则: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4. 安全、卫生原则:便民服务物品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卫生。
四、管理职责1. 主管部门:负责便民服务物品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采购、安装、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2. 管理单位:负责便民服务物品的具体管理,包括日常维护、巡查、报修、更新等。
3. 使用单位:负责对便民服务物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便民服务物品的设置与布局1. 设置原则:根据人口密度、交通便利程度、公共场所分布等因素,合理设置便民服务物品。
2. 布局设计:充分考虑便民服务物品的功能性、实用性、美观性,做到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3. 设施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便民服务物品的设施标准。
六、便民服务物品的采购与安装1. 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供应商。
2. 安装要求: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安装质量。
3. 质量验收:安装完成后,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便民服务物品的使用与维护1. 使用规定:便民服务物品供人民群众免费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2. 维护要求: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便民服务物品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报修流程:发现便民服务物品损坏、故障等情况,应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
4. 更新与淘汰:根据便民服务物品的使用情况、损坏程度和科技进步等因素,及时进行更新和淘汰。
公共工具管理制度
公共工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便民公共工具的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财产安全,提高公共工具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使用的公共工具。
第三条公共工具是指政府出资购进的供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大型设备、交通工具、建筑物等。
第四条公共工具的管理原则是合理使用、公平分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五条公共工具的管理目标是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公共工具的管理责任属于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专门的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共工具的使用人员应当对其使用负有责任,做到爱惜、维护、合理使用。
第八条公共工具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公共工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共工具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公共工具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清晰的维修保养制度,保证设备持续稳定的使用状态。
第十条公共工具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公共工具的购置管理第十一条公共工具的购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的要求,经过比较分析、商务谈判、技术审核、财务测算等程序,采取开放招标、竞争性谈判、洽谈购买等方式。
第十二条公共工具的购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保证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公共工具的购置资金来源可以是财政拨款、企业自筹、社会捐助、贷款融资等方式。
第十四条公共工具的购置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第十五条公共工具的购置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第十六条公共工具的购置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购进设备的验收和登记管理,建立设备档案,保留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公共工具的购置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和落实购置后的使用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公共工具的购置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做到及时检修、定期保养、维护保养、防止故障。
(2021年整理)便民服务设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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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便民服务设施管理办法为加强景区的便民服务设施管理,提高便民服务设施的使用率,使其能够最大化服务于游客,达到方便游客游览、购物的目的,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便民服务设施管理和借用规定:1。
便民服务设施须按种类进行编号,并在设施的显著位置标注编号和景区内专用的字样。
2。
游客借用是需凭有效证件并交纳相应押金,交纳押金后工作人员需给借用人开具收据并填写借用登记表,借用人归还时凭收据退还押金。
3。
借用的便民服务设施只限于在景区内使用,每次借用最长不超过单日工作时间,逾期不送还者,按每天10%扣除押金。
游客不得转租、转借所借用的便民服务设施。
4. 借用前,请游客检查确认便民服务设施完好,使用时,游客须妥善保管及使用借用的便民服务设施,如因游客使用、操作不当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责任由借用人负责,退还时,如发现便民服务设施有破损,按照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如发现有污物,须赔偿清洗费,如丢失,则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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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具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工具得到正确的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工具一律实行“借用制”,采取谁借用、谁保管、谁负责。
领用或更换工具时,需对所领用的工具进行登记,经核准后发放。
工具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1、工具放在工具库,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管理。
2、工具的交接情况纳入交接班记录中。
3、工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发放,个人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写登记,向仓库管理员申请借取,并在工具借用登记本上登记。
在交还时,仓库管理员亦要在该表上写明交还时间并签收,签收时应检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问题立即记录。
4、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丢失等人为原因所造成的,由使用人承担,仓库保管员要负起监管责任,如果监管不到位则由仓库保管员承担责任。
5、工具的正常损坏须说明原因,并及时交旧领新,以免影响日常检修正常使用。
6、借用工具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
7、确因特殊情况损坏或丢失工具的,需向公司说明原因申请补发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