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种向市场经济过渡方式的评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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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种向市场经济过渡方式的评价问题
陆南泉
2012-1-10 11:34:50 来源:《东欧中亚研究》1993年第3期讨论由中央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问题时,往往会引起有关过渡方式之争。鉴于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不少人认为可以作为一门过渡学与改革策略学加以研究。这里根据过渡的实践,提出几点不成热的看法。
首先,我认为,不能简单地说,前苏联与东欧各国,只能采用渐进的方式向市场经济过渡,渐进的方式一定就比激进方式好。采用哪种方式要根据本国国情。
其次,采用激进式的过渡,都是彼迫的,是不得已的。如果分析一下先后采用激进改革的波兰、俄罗斯、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情况,就不难发现,这些国家并不是一开始就想采用激进的过渡方式,而往往是在多次采取而无法控制通膨时,被迫一次性放开价格,或者是在国内市场极不平衡,异常庞大,通膨失控,国家行政管理体系完全崩溃的条件下,通过政府的有效控制、逐步地实行价格改革已不可能时,就不得不采用激进方式。
第三,从实行渐进式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一些国家实际情况看,也并不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时间拖得很长,进程很慢。拿匈牙利来说,它是东欧诸国中实行渐进式过渡的典型。匈是从1989年起决心转向市场经济,逐步放开价格,到1992年就为向市场经济过渡创造了初步基础,这一共花了4年的时间。当然,目前它离发育完善的市场体制还有很大距离。但匈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方面毕竞迈出了很大一步,取得了很大进展。
第四,人们对激进过渡方式所产生的问题看得比较清楚,但容易忽视渐进过渡方式存在的问题,如过渡时间拖得很长,在较长时间内价格仍不是市场价格,价格仍不能成为衡量经济效率的标准,不利于产权关系的改革,本国价格与国际
价格长期脱节。还应指出,渐进的过渡方式,容易把问题与矛盾掩盖起来,使问题越积越多,使改革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第五,不论采取那种方式向市场经济过渡,其主要内容是相同的:一是改变独占的、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建立起多种所有制形式,在此基础上,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二是为了使市场机制在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必须转换经济运行机制,即由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行政机制转换为市场机制,三是根本改变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与方法,即由直接的行政方法的调控改为间接的经济方法的调控。为此,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四是在形成与培育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