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征求意见表)根据《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皖政[1999]31号)、《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与作息时间得通知》(教基[2006]21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岗位类型、学科类别、年级层次、班额大小、教学过程、教育方式、职工年龄、办学规模及工作绩效等因素,以所任教基准学科一课时为一个标准工作量单位,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相加为一个工作人员工作量。
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相关概念得界定1、课时量。
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得教学任务,包含课前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课后反思等过程所付出得脑力、体力劳动之与。
2、标准课时量。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得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得教学任务所付出得脑力、体力劳动得情况,本意见把初中阶段音、体、美等学科得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把小学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
标准课时量就是各单位计发课时津贴得主要依据。
3、学科系数。
就是在学科教学工作过程中撰写备课笔记、组织教学、作业批改、指导学生、定期抽测分析试卷、课后反思等环节工作数量与难易程度得量化,初中以音乐、体育、美术,小学以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教学一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参照折算成相应得系数。
4、周课时量.某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得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
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得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某学科某班级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得课时总量为基础工作量。
本办法规定五个工作日内得基础工作量小学教师为16个标准课时量,初中教师为14个标准课时量。
6、凡折算后达基础工作量得教师,且绩效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得,其70%基础性绩效工作足额按月打卡发放。
7、标准班级人数。
初中45人,小学40人。
二、各类人员周工作量标准1、教师周工作量标准教师周工作量授课时数=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⑴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系数+早晚自习课时数×早晚自习课时系数。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推荐下载
山焦中学初中教师工作量标准(讨论稿)1、我校制定工作量的依据、方法和理念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省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多年惯例特制如下工作量标准。
1、教师工作量以周为单位计算,每月平均4周,年按十个月考核。
2、为便于操作考核,教师工作量按国家课程设置标准为据,以单班单科工作量为单位计算,最后都折合成“标准课时”来考核。
3、教师总教学工作量分为两大部分,即课表工作量(实际课堂教学)和课表外工作量(也就是隐性工作量,如:备课、批改、辅导、教研)。
4、课表工作量按实际课表设置课节数,每上一节计1个标准课时(45分钟)。
课表外工作量根据学科特性(如:理科作业多批改量大、文科备课量大、音体美没有作业等),按系数折合成标准课时计入总工作量。
5、跨年级、学科工作量:参加考试的九门课,每跨一个学科计0.2个标准课时;其它科目计0.1个标准课时。
6、考虑代多班个性差异因素,每多代一个班,计0.1个标准课时。
7、教师实际工作量按实际代班多少累加计算。
8、照顾老教师,退休前三年内可享受0.5--1个标准课时的补助。
9、我校教师周工作量标准,参考原“语文课教学工作量”暂定为“23个标准课时”。
以此标准进行考核计算。
10、不代课人员另行规定。
2、国家课程设置标准:语、数、英4节/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2节/周;生物、化学、体育、实践3/周;音乐、美术、电脑1节/周;地方课初二3节/周、初一初三5节/周。
3、山西省周课表课时工作量:语、数、英、物理、化学、生物10-12节。
政治、历史、地理12-14节。
其余科目14-16节。
4、我校课表课程设置办法:1、考试的九门课都配辅导课,根据学科特点,语文、数学每一节国标课配1.5节辅导课;英语每一节国标课配1.2个辅导课;其它科目每一节国标课配1节辅导课;体育每班配1节辅导课。
考查课不配辅导。
2、考试的九门科辅导课的设置应遵循科目特点,其中:文科(语、英、政、史、地)应该设早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只设自习和活动实验。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xx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xx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一、xx标准工作量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二、xx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公式N1 =∑(XiKini/50 )计算。
其中Xi 为所授第ixx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xx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xx):职务工作量表职务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会计出纳小学 121088初中 108664、教师xx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5、教师月工作量:A=4N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xx标准工作量的使用各校教师xx工作量计算出后,与xx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xx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xx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
各校教师的xx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xx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xx工作量。
最后根据人平xx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xx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
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前言正文对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师的工作量规定有一个试行办法,对于普通中小学校的教师,目前还没有完全能成熟的工作量标准的规定。
但很多地方和学校进行了一定探索,形成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一般都是各地市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精神制定,每个地方有所不同。
具体标准都是根据各地市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也有些地方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来制定。
现在没有统一的全国性的规定。
一般都是按照下面的标准上下浮动一、课时计算方法:专任教师以周教学课时计算工作量,一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高中教师周课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
二、专任教师周工作量标准1、小学教师:语文数学14节;科学外语15节;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6节;品德、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7节。
2、初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12节;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体育14节;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6节。
3、高中教师:10-14节;各校根据选考学考情况、以及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数标准;除按周工作量标准外,亦可根据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周工作量。
中层干部周工作量标准与专任教师有异,中层正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中层副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以上未具体约束的老师工作量情况,应以当地教育局的政策和公立校校方安排为准。
比如下面是宁夏的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省教育厅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中,小学教师平均每周17节课,中学教师平均每周13节课。
此次公布的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为: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至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至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至20节;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至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至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至16节。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说明1、各市、县(市、区)在具体执行上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数,必要时可向下浮动2课时。
2、上述各学科周课时数是以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为基准确定的。
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和单师校、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单轨制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进行合理调整。
跨学科、跨年级教师的周课时数,也可由各校适当调整。
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教师,其周课时数可由各县(市、区)或学校适当调整。
4、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工作量。
5、各学科教师除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6、学校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焦中学初中教师工作量标准(讨论稿)一、我校制定工作量的依据、方法和理念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省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多年惯例特制如下工作量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 考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编制标准、岗位设置管理、课程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情,特制定《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一、教师工作量标准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单位为标准课时。
小学教师每周满工作为18-20个标准课时;初中教师每周满工作量为13-15个标准课时。
二、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1、将各课程课时,按相应的权数折算成标准课时。
小学阶段语文、数学的权数为1.3,其它课程权数为1;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权数为1.2,其它课程权数为1。
2、小学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周工作量分别计为9-10个标准课时;初中班主任、团委(支部)书记周工作量分别计为6.5-7.5个标准课时。
3、小学各教研组负责人周工作量合计为9-10个标准课时,初中各教研组负责人周工作量合计为13-15个标准课时。
三、适用范围1、本参考标准主要依据我省义务教育县镇编制标准(生员比:小学21:1,初中16:1)、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教师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小学不低于90%,初中不低于85%)以及省颁课程计划制定,较适用于县镇(含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由于编制偏松,教师周工作量应相应减少。
2、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标准班额指:小学45人,初中50人)、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等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四、适用对象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适用于本参考标准;管理人员、后勤人员、非教师专技人员工作量计算不适用本参考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说明一、主要政策依据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2、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3、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联发[2007]24号)5、《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湘教基字[2002]5号)6、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二、计算标准课时需要确定的几项常数1、以《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为依据,确定周课时数。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一、工作岗位分类及相应工作量1、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学校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1 学校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1.2 校园环境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学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修;1.3 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档案管理、奖励与处分等;1.4 教职工管理工作,包括教职工档案管理、考勤管理等;1.5 学校活动组织与协调工作。
2、教学管理岗位:教学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学校教学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2.1 教师招聘与调配工作;2.2 课程设置与教材选用;2.3 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改革;2.4 教学资源管理;2.5 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
3、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教师岗位主要负责具体学科的教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3.1 按照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标准,编写课程教学计划;3.2 组织教学活动,备课、上课、批改试卷等;3.3 评估学生学习情况,提供学习指导和帮助;3.4 参与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二、工作量核定标准1、行政管理岗位工作量核定标准: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量按照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核定,并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1.1 学校规模;1.2 行政管理岗位要求的学历和经验等级;1.3 行政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责;1.4 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2、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核定标准:教学管理岗位的工作量按照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核定,并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2.1 学校规模和教学工作量;2.2 教学管理岗位要求的学历和经验等级;2.3 教学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责;2.4 教学管理岗位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3、学科教师岗位工作量核定标准:学科教师岗位的工作量按照具体学科的教学工作进行核定,并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考虑:3.1 教学工作的课时数量;3.2 学科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3.3 学科教师要求的学历和经验等级;3.4 学科教师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情况;3.5 学科教师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 考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编制标准、岗位设置管理、课程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情,特制定《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一、教师工作量标准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单位为标准课时。
小学教师每周满工作为18-20个标准课时;初中教师每周满工作量为13-15个标准课时。
二、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1、将各课程课时,按相应的权数折算成标准课时。
小学阶段语文、数学的权数为1.3,其它课程权数为1;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权数为1.2,其它课程权数为1。
2、小学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周工作量分别计为9-10个标准课时;初中班主任、团委(支部)书记周工作量分别计为6.5-7.5个标准课时。
3、小学各教研组负责人周工作量合计为9-10个标准课时,初中各教研组负责人周工作量合计为13-15个标准课时。
三、适用范围1、本参考标准主要依据我省义务教育县镇编制标准(生员比:小学21:1,初中16:1)、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教师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小学不低于90%,初中不低于85%)以及省颁课程计划制定,较适用于县镇(含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由于编制偏松,教师周工作量应相应减少。
2、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标准班额指:小学45人,初中50人)、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等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四、适用对象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适用于本参考标准;管理人员、后勤人员、非教师专技人员工作量计算不适用本参考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说明一、主要政策依据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2、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3、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联发[2007]24号)5、《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湘教基字[2002]5号)6、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二、计算标准课时需要确定的几项常数1、以《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为依据,确定周课时数。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对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师的工作量规定有一个试行办法,对于普通中小学校的教师,目前还没有完全能成熟的工作量标准的规定。
但很多地方和学校进行了一定探索,形成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一般都是各地市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精神制定,每个地方有所不同。
具体标准都是根据各地市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也有些地方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来制定。
现在没有统一的全国性的规定。
一般都是按照下面的标准上下浮动一、课时计算方法:专任教师以周教学课时计算工作量,一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高中教师周课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
二、专任教师周工作量标准1、小学教师:语文数学14节;科学外语15节;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6节;品德、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7节。
2、初中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12节;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体育14节;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16节。
3、高中教师:10-14节;各校根据选考学考情况、以及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数标准;除按周工作量标准外,亦可根据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周工作量。
中层干部周工作量标准与专任教师有异,中层正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中层副职的周课时数为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以上未具体约束的老师工作量情况,应以当地教育局的政策和公立校校方安排为准。
比如下面是宁夏的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省教育厅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中,小学教师平均每周17节课,中学教师平均每周13节课。
此次公布的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为: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至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至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至20节;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至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至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至16节。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说明1、各市、县(市、区)在具体执行上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数,必要时可向下浮动2课时。
2、上述各学科周课时数是以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为基准确定的。
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和单师校、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单轨制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进行合理调整。
跨学科、跨年级教师的周课时数,也可由各校适当调整。
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教师,其周课时数可由各县(市、区)或学校适当调整。
4、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工作量。
5、各学科教师除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6、学校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焦中学初中教师工作量标准(讨论稿)一、我校制定工作量的依据、方法和理念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省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多年惯例特制如下工作量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说明1、各市、县(市、区)在具体执行上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数,必要时可向下浮动2课时。
2、上述各学科周课时数是以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为基准确定的。
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和单师校、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单轨制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进行合理调整。
跨学科、跨年级教师的周课时数,也可由各校适当调整。
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教师,其周课时数可由各县(市、区)或学校适当调整。
4、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工作量。
5、各学科教师除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6、学校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焦中学初中教师工作量标准(讨论稿)一、我校制定工作量的依据、方法和理念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省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多年惯例特制如下工作量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为适应的发展,全面推进,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和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说明1、各市、县(市、区)在具体执行上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数,必要时可向下浮动2课时。
2、上述各学科周课时数是以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为基准确定的。
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和单师校、班、教学点、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进行合理调整。
跨学科、跨年级教师的周课时数,也可由各校适当调整。
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教师,其周课时数可由各县(市、区)或学校适当调整。
4、参加开发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工作量。
5、各学科教师除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6、学校管理、教辅及的工作量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焦中学初中教师工作量标准(讨论稿)一、我校制定工作量的依据、方法和理念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省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多年惯例特制如下工作量标准。
1、教师工作量以周为单位计算,每月平均4周,年按十个月考核。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1.职责定义1.1 校长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整体管理和组织工作,包括人事安排、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等。
1.2 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是负责教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教学组织安排等。
1.3 班主任班主任是负责管理和教导班级学生的工作人员,包括班级的管理、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等。
1.4 科任教师科任教师是负责承担具体学科课程教学的教师,包括教学计划的编制、课程的教授、作业的批改等。
1.5 支部书记支部书记是学校党支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支部的工作,推进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等。
2.核定标准2.1 校长工作量核定标准校长的工作量核定以学校规模和任务为基础,包括学校管理、人事安排、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工作量标准如下:a) 学校规模:小学(不超过200名学生)、初中(不超过300名学生)、高中(不超过500名学生)。
b) 学校任务: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数量和复杂程度。
校长的工作量核定结果应按照学校规模和任务量进行计算。
2.2 教务处处长工作量核定标准教务处处长的工作量核定以教务工作的任务和数量为基础,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教学组织安排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工作量标准如下:a) 学校规模:小学(不超过200名学生)、初中(不超过300名学生)、高中(不超过500名学生)。
b) 教务处工作任务: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教学组织安排等的数量和复杂程度。
教务处处长的工作量核定结果应按照学校规模和教务处工作任务量进行计算。
2.3 班主任工作量核定标准班主任的工作量核定以班级规模和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为基础,包括班级的管理、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工作量标准如下:a) 班级规模:小学(不超过40名学生)、初中(不超过50名学生)、高中(不超过60名学生)。
b) 班级管理工作:包括班级日常管理、学生考勤、家长沟通等的数量和复杂程度。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科目
语文
数学英语Biblioteka 科学品德~
音乐美术
体育
校本
其他
系数
—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③、例1:某校小学教师,上六年级一个班(47人)的数学,同时又上六年级一个班(47人)的英语。按部颁课时计划,她的周课堂教学工作量为:N1=(10×1×47/45)+(8××47/45)=+=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 、周标准工作量规定
县城小学14节(按照标准班额)
二、实际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①、按公式 N1 =∑(XiKini/45)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个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个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个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45人。
例2:某校小学教师,上六年级一个班(44人)的英语,同时又上三年级一个班(30人)的数学。按部颁课时计划,她的周课堂教学工作量为:N1=(8××44/45)+(8×1×30/45)=+=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核定,确保工作量的公平合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量核定标准。
第二章工作任务核定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学校教学任务的性质和规模。
⒉各类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⒊学生管理和课程评价工作。
⒋校外教学与实践教学等额外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⒌学校特色工作(如校本化教育研究、特色教育活动等)的组织和开展。
⒍学校行政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第三章教学任务核定第三条教学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学科的课时数。
⒉学科教师的教学负荷。
⒊考试、考试复习和考试准备等相关工作的时间。
⒋学科课程的备课量。
⒌课程评价和反馈等相关工作的时间。
⒍学科教师参与的师资培训的时间。
第四章学生管理任务核定第四条学生管理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考勤、纪律教育等。
⒉学生生活辅导工作,包括心理辅导、生活习惯养成等。
⒊家校沟通和家长会议的组织和开展。
第五章校外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核定第五条校外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组织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⒉制定教学计划和行程安排。
⒊预定教学活动所需的器材、设备。
⒋安排专业教师协助指导。
第六章特色工作任务核定第六条特色工作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学校特色工作的需求。
⒉组织特色工作所需的时间和资源。
⒊特色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度。
第七章行政工作任务核定第七条行政工作任务核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⒈组织学生入学和离校手续。
⒉考勤和请假管理。
⒊来访接待和会务安排。
⒋文件和资料管理。
⒌学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⒍学校安全和保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见附件一。
第九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工作量核定: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定,确定教育工作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大小的过程。
⒉学科:指义务教育学校中教育学科,如语文、数学、英语等。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征求意见表)根据《安徽省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皖政[1999]31号)、《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的通知》(教基[2006]21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岗位类型、学科类别、年级层次、班额大小、教学过程、教育方式、职工年龄、办学规模及工作绩效等因素,以所任教基准学科一课时为一个标准工作量单位,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相加为一个工作人员工作量。
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1、课时量。
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包含课前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课后反思等过程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之和。
2、标准课时量。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本意见把初中阶段音、体、美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把小学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
标准课时量是各单位计发课时津贴的主要依据。
3、学科系数。
是在学科教学工作过程中撰写备课笔记、组织教学、作业批改、指导学生、定期抽测分析试卷、课后反思等环节工作数量和难易程度的量化,初中以音乐、体育、美术,小学以英语、体育、科学等学科教学一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参照折算成相应的系数。
4、周课时量。
某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
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某学科某班级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为基础工作量。
本办法规定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小学教师为16个标准课时量,初中教师为14个标准课时量。
6、凡折算后达基础工作量的教师,且绩效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70%基础性绩效工作足额按月打卡发放。
7、标准班级人数。
初中45人,小学40人。
二、各类人员周工作量标准1、教师周工作量标准教师周工作量授课时数=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⑴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系数+早晚自习课时数×早晚自习课时系数。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⒈背景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以确保工作量合理分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⒉工作人员分类⑴行政管理人员⑵教学管理人员⑶教师⑷后勤保障人员⒊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⑴学校管理层- 负责学校整体管理,包括制定教育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活动等。
- 工作量核定按照岗位职责和管理范围来评估,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⑵部门主任-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 工作量核定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长。
⑶行政助理- 协助管理层和部门主任开展日常工作。
- 工作量核定根据具体职责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评估。
⒋教学管理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⑴教务处主任- 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 工作量核定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师培训、考试组织等。
⑵教务助理- 协助教务处主任开展工作。
- 工作量核定根据具体职责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评估。
⒌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⑴课堂教学- 工作量核定根据每周课时数和课堂准备、教学实施、作业批改等方面进行评估。
⑵学科研究- 工作量核定按照参与学科研究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进行评估。
⑶学生辅导- 工作量核定根据学生辅导时间和服务对象数量进行评估。
⒍后勤保障人员工作量核定标准⑴食堂人员- 工作量核定根据食堂每日用餐人数和饭菜准备、清洁等方面进行评估。
⑵保洁人员- 工作量核定根据学校用地面积和日常清洁工作的时长进行评估。
⑶保安人员- 工作量核定根据学校用地面积、学生人数和保安工作的时长进行评估。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义务教育:在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内,国家通过法律和政策对公民提供的免费、强制的基础教育。
⒉工作量核定: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情况,对工作量进行评估和确定。
⒊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和行政事务,包括学校管理层、部门主任等。
⒋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包括教务处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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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
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务
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8
初中 10 8 6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
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
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
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
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学校中特岗教师如实验员、搞远程教育的、学校办公平台等教师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周工作量:按全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的执行。
4、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
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
因此,各种关于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都对领导管理工作计一定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