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卷烟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是指对卷烟价格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法规和政策。
一般来说,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价格形成机制:规定卷烟价格的形成机制,包括生产成本、税费和利润等因素。
2.价格干预措施:规定政府对卷烟价格的干预措施,如设定价格上限或下限,实施价格管制等。
3.价格监管机构:规定负责监管卷烟价格的机构,如国家物价部门或烟草专门机构。
4.价格违法处罚:规定对违反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比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5.价格公示:规定卷烟价格公示的要求,如定期公布价格信息、加强价格信息披露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卷烟价格的管理规定可能存在差异,要具体参考当地的法律和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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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3.09.05•【字号】长公通〔2013〕338号•【施行日期】201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通知长公通〔2013〕338号各部委、支队、警校、分区县市局:现将《长沙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公安局2013年9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涉案财物的保管第三章涉案财物的处理第四章涉案人员随身财物管理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六章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长沙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公安执法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扣押、查封、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取得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以原件形式附入案卷的除外),包括:(一)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二)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三)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物品和文件。
第三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坚持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全面接受监督的原则,确保物随案走、保管规范、案结物清。
第四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截留、坐支、私分、挪用、贪污、调换、损毁或者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理涉案财物。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案财物,应当严格保密。
第五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涉案财物保管登记簿》、《涉案车辆管理登记簿》等专门台账,对涉案财物逐一编号登记,载明财物来源、名称、数量、处理情况等基本情况。
解析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
解析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
引言
本文旨在解析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是指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卷烟等行为进行价格监管和处罚的措施。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进行分析。
相关法律法规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税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专卖法》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主要内容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定价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涉案卷烟的价格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定价,价格应当合理、公正、透明。
2. 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税法》,对涉案卷烟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税收管理,确保税收依法征收。
3. 违法行为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涉案卷烟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刑事责任等。
4. 专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专卖法》,对卷烟的销售实行专卖制度,确保卷烟市场的有序运行。
监管机构和执法力量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机构负责监管和执法。
他们具备相应的执法权力和执法手段,可以对涉案卷烟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检查、调查、处罚等。
结论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规定是对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卷烟等行为进行价格监管和处罚的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案卷烟的定价机制、税收管理、违法行为处罚和专卖管理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相关机构负责监管和执法,确保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有效实施。
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制度
缙云县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案卷烟(物品)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案卷烟,是指执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卷烟,包括依法收购或没收的真品卷烟,以及依法查获的假冒卷烟。
本制度所称涉案物品,是指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收集的各类证据资料、物品(包括卷烟违法经营活动中的运输、通讯工具等)、抽样取证物品、罚没物品,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本局处理的其它证据、物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查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过程中先行登记保存或经保全处理的烟草专卖品、其他物证、物品及接收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涉案卷烟(物品)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成立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设在专卖科,组长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管理小组负责涉案卷烟(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仓库,建立管理台账。
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专卖涉案卷烟(物品)入库、保管、维护及出库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涉案物品管理流程,完善出入库管理制度,建全出入库登记手续。
管理工作程序第五条涉案卷烟(物品)应根据相关单据办理入库手续,发现票据与实物不符,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涉案卷烟(物品)的入库,由案件经办者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涉案物品移交清单》等有关单据,其它执法机关凭《案件移送函》复印件、《涉案物品移交清单》向仓库管理员进行实物交接。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涉案卷烟(物品)后,应当及时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入库的涉案卷烟(物品)应当向移交部门出具《卷烟入库单》并由经办者和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涉案卷烟(物品)入库后,应分类存放,并对入库的物品加贴显著标志,建立库存物品档案。
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按品名登记《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卡》、《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帐》,实行一案一卡、总帐管理的管理模式,每一批次的涉案卷烟(物品)要有据可溯可查。
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制度
缙云县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案卷烟(物品)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案卷烟,是指执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卷烟,包括依法收购或没收的真品卷烟,以及依法查获的假冒卷烟。
本制度所称涉案物品,是指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收集的各类证据资料、物品(包括卷烟违法经营活动中的运输、通讯工具等)、抽样取证物品、罚没物品,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本局处理的其它证据、物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查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过程中先行登记保存或经保全处理的烟草专卖品、其他物证、物品及接收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涉案卷烟(物品)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成立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设在专卖科,组长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管理小组负责涉案卷烟(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仓库,建立管理台账。
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专卖涉案卷烟(物品)入库、保管、维护及出库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涉案物品管理流程,完善出入库管理制度,建全出入库登记手续。
管理工作程序第五条涉案卷烟(物品)应根据相关单据办理入库手续,发现票据与实物不符,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涉案卷烟(物品)的入库,由案件经办者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涉案物品移交清单》等有关单据,其它执法机关凭《案件移送函》复印件、《涉案物品移交清单》向仓库管理员进行实物交接。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涉案卷烟(物品)后,应当及时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入库的涉案卷烟(物品)应当向移交部门出具《卷烟入库单》并由经办者和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涉案卷烟(物品)入库后,应分类存放,并对入库的物品加贴显著标志,建立库存物品档案。
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按品名登记《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卡》、《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帐》,实行一案一卡、总帐管理的管理模式,每一批次的涉案卷烟(物品)要有据可溯可查。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范文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卷烟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它对公众的健康、社会的稳定以及市场的公平竞争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有效管理和规范卷烟价格,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的卷烟市场监管机制,本文拟就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展开论述。
二、涉案卷烟价格定价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涉案卷烟价格应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得过度干预市场自由竞争。
2.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原则:涉案卷烟价格应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
3.适度收益原则:涉案卷烟价格应确保卷烟企业合理的经营利润,以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涉案卷烟价格管理机制1.价格监测和发布:建立完善的涉案卷烟价格监测和发布机制,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动态,提供公平公正的价格参考。
2.价格干预和调整:当涉案卷烟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确保价格的稳定和合理性。
3.价格公示和公告:卷烟厂家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价格的公示和公告,确保消费者了解和参考市场价格信息。
4.价格执法和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涉案卷烟价格的执法和监管,对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四、涉案卷烟价格管理的具体措施1.建立涉案卷烟价格监测机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涉案卷烟价格的监测和研究,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和分析体系,及时了解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2.加强价格信息发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涉案卷烟价格信息的发布和传播,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价格信息,增强价格透明度。
3.规范价格形成机制:涉案卷烟价格的形成应在市场自主交易的基础上进行,不得通过价格垄断或其他手段操控价格,保证价格的公平合理。
4.加强价格监管和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涉案卷烟价格的监管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和处罚,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5.加强价格宣传和教育:加强对消费者的价格宣传和教育,增强他们的价格意识和消费能力,提高消费者对涉案卷烟价格的理性判断能力。
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
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对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特制定本《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的收集、保管、销毁等环节,确保相关工作的高效运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烟草专卖局及其相关部门,对于涉案物品的处理过程以及相关人员进行明确的规范。
3. 涉案物品的收集3.1 一旦发现涉案物品,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确保其安全收集并妥善保管。
3.2 相关人员应尽快向县烟草专卖局报告发现的涉案物品,并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
3.3 涉案物品的收集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收集时间、地点、收集人员等,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 涉案物品的保管4.1 涉案物品应安全储存,确保其不被损坏、遗失或被盗。
4.2 涉案物品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3 涉案物品应妥善分类、编号和标识,以便于后续管理和审查。
5. 涉案物品的销毁5.1 涉案物品在完成司法程序或经审批后,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5.2 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其彻底销毁并无法恢复。
5.3 销毁过程应记录详细信息,包括销毁时间、地点、销毁方式等,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6. 相关责任及违规处理6.1 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6.2 对于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涉案物品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3 对于保管不善、造成涉案物品损失的人员,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7. 附则7.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县烟草专卖局所有,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规定。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将按程序进行修订。
7.3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措施,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本《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自即日起生效。
烟草专卖涉案卷烟的规范化管理
摘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涉案卷烟作为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重要物证,在涉案案件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肩负着妥善保存这些物证的重要责任。
对其规范管理也体现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的水平。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涉案卷烟的管理尚存许多的问题,例如保管不当,造成霉变。
管理不善,卷烟丢失等问题。
本文针对涉案卷烟管理中的几个突出问题进行探讨,从设置统一规范的仓储、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三方面采取对策,以期解决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中的不规范问题。
关键词:涉案卷烟 规范化 统一仓储 信息系统引言:随着近几年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力度越来越大,查获的涉案卷烟的数量也越来越庞大,而涉案卷烟的管理问题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重查获,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果监督不严、管理不善,极易发生违法乱纪的行为,引发行政相对人的质疑,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既制约办案进度,又损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
因此,重视涉案卷烟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
正文:卷烟是一种特殊商品,易燃易变质且不能随意变价销售。
对于涉案卷烟的规范化管理,体现了烟草专卖执法公正、保障涉案当事人的权益,是建设法治烟草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结合实际工作,立足基层,分析现状,着眼未来,设置统一规范的仓储、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以期解决烟草专卖涉案卷烟中的不规范问题。
一、涉案卷烟的概念和分类涉案卷烟是指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通过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没收等方式查获的与案件有关联的卷烟,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委托保管的卷烟。
1.按照卷烟的来源来分类一是本级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查获的卷烟。
二是公安部门涉及刑事立案查获的卷烟。
三是市场监管局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立案查获的卷烟。
2. 按照卷烟的属性来分类分为假冒卷烟、走私卷烟、国产真品卷烟、正规渠道进口的外国真品卷烟以及霉变卷烟(指黄斑、霉变、异味或虫蛀的)。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日期】2021.06.15•【文号】国烟计〔2021〕93号•【施行日期】2021.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各省级局(公司):现将修订后的《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2021年6月15日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涉案烟草制品包括:各级烟草专卖局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查获的真品、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烟丝和复烤烟叶。
第三条国家烟草专卖局价格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国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工作。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须成立由价格管理部门牵头,计划、专卖、销售、财务、法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小组,负责本省(区、市)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涉案烟草制品的价格出具第四条在卷烟涉案案件查处中,无法查清实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各省级烟草专卖局按以下标准出具零售价格:(一)有明显品牌及规格标识,且在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局价格目录内的,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按照该品牌规格本省(区、市)建议零售价格出具。
(二)有明显品牌及规格标识,在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局价格目录之外、但在全国价格目录内的,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按照该品牌规格全国建议零售价格出具。
(三)有明显品牌标识且该品牌在全国价格目录内,但无法查清规格或该规格不在全国价格目录内的,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该品牌上一年度本省(区、市)平均批发价格的基础上,按10%的零售毛利率推算零售价格;若该品牌不在本省(区、市)价格目录内,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该品牌上一年度全国平均批发价格的基础上,按10%的零售毛利率推算零售价格。
详解涉案的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详解涉案的卷烟价格管理规定1. 背景卷烟价格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卷烟市场的稳定,规范卷烟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档将对涉案的卷烟价格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2.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目标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目标是确保卷烟价格的合理性、稳定性和透明性,防止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要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3.1 价格管理范围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卷烟,包括国产和进口卷烟。
3.2 价格管理方式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采取的是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相结合的方式。
市场调节价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政府指导价则由政府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3.3 价格管理措施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证卷烟价格的合理性,包括:- 禁止价格垄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垄断手段操纵卷烟价格。
- 禁止不正当竞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虚假宣传、恶意低价等手段扰乱卷烟市场秩序。
- 规定价格申报制度:卷烟生产经营者需向政府部门申报卷烟价格,并获得批准。
- 规定价格公示制度:卷烟生产经营者需将卷烟价格进行公示,保证价格的透明性。
4.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执行与监管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执行与监管由政府部门负责。
政府部门会定期对卷烟市场进行巡查,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5. 结论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是中国烟草市场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它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本文档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烟草制品零售价管理办法》和《烟草制品批发价管理办法》对卷烟的价格进行了管理和规定。
1. 零售价管理规定:
- 零售价的制定应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成本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 零售价应当公示,并不得擅自调整。
卷烟零售价的公示应当包括品牌、型号、价格和销售地点等信息。
- 配售范围内烟草制品的零售价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2. 批发价管理规定:
- 批发价的制定应当符合市场供求关系和成本等因素,并公示在销售合同上。
- 批发商不得擅自调整烟草制品的批发价。
另外,在中国,烟草制品的价格也受到烟草税和增值税的影响。
烟草税根据卷烟的成本和零售价两个因素计算,增值税则是根据销售额进行计算。
总体来说,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价格垄断和不合理竞争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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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2023年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行各业的管理和监管工作也在不断完善。
卷烟是一个重要的消费品,其价格管理是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卷烟价格管理制度,2023年我国出台了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以下是该规定的内容和主要精神。
一、定价原则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明确了卷烟定价的原则,即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机制。
政府将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卷烟生产成本和消费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卷烟价格,保障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价格监管机制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的价格监管机制,包括价格监管部门的设立和监管办法的制定等。
价格监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卷烟市场价格进行监管和调控,防止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建立价格监测体系,实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价格干预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中还明确了政府的价格干预措施。
当市场价格波动过大或价格偏离合理水平时,价格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包括暂停调价、限制涨价幅度等。
同时,政府将积极推进卷烟价格改革,逐步实现市场调节定价,鼓励竞争,促进市场平稳发展。
四、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规定对于卷烟市场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严禁价格垄断、操纵市场价格、恶意涨价等行为,对于违法违规者将给予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
同时,鼓励举报者,对提供价格违法信息的举报者进行悬赏奖励。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合理价格和优质产品。
价格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卷烟市场的监督检查,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不良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价格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方便消费者进行比较和选择。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还特别强调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政府将主动参与国际价格管理机构的工作,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卷烟价格管理水平。
同时,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应对价格波动和市场风险,保障国际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
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xx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对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罚没卷烟的处理,完善出入库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检查监督,保证财政收入,根据《xx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罚没卷烟管理暂行办法》(x烟专[2006]42号),现结合xx烟草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局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罚没卷烟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罚没卷烟按其性质分为四类:(1) 罚没假冒卷烟。
(2) 罚没零散卷烟(指市场例行检查中查获的未达到一千元以上案值的立案案件卷烟)。
(3) 罚没真品国产卷烟。
(4) 罚没真品走私卷烟。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专卖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违反规定的卷烟进行登记保存,并将登记保存的卷烟交由配送部门仓库保管。
第五条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罚没卷烟统一由配送部门仓库负责保管。
根据市局有关规定,我局设先行登记保存、罚没卷烟**县分库,专卖管理部门不得自行管理。
第六条对依法没收、征收的国产真品卷烟和走私真品卷烟的销售,根据区局、市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根据市局有关规定,上级财务部门负责对罚没卷烟的入库、销售情况进行帐务管理。
第八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罚没卷烟的出入库、销售、销毁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先行登记保存卷烟出入库流程第九条专卖管理部门在查获千元以上案值案件中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必须于案发后24小时内办理移交手续,将卷烟移交到配送部门专卖先行登记保存仓库区。
市场例行检查中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必须在案发后三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将卷烟移交到配送部门专卖先行登记保存仓库区。
由于地理环境和交通状况等原因,造成无法将市场例行检查中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在案发后三日内办理移交的,可将移交期间延长至案发后七日内。
第十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符合抽样送检条件或根据案件需要必须进行抽样送检的,专卖管理部门办案人员要进行现场抽样,送xx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检验,专卖管理部门收到检验报告后,应在二日内将检验结果反馈给配送部门仓管人员,并将复印件交配送部门作为保存的依据。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零售价格管制:卷烟的零售价格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定价,零售价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格。
2. 价格标示:卷烟包装上必须标明零售价格,以供消费者查看。
3. 定价机制:卷烟价格的制定采取一种定价机制,即利润率管理机制。
行业内的卷烟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其成本情况和合理的利润率,自行确定卷烟价格。
4. 价格调整:卷烟的价格调整必须经过合法程序,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批准。
卷烟价格的上调或下调必须公示并向社会公开。
5. 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卷烟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国家相关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介绍。
在具体操作中,需要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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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制度
县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案卷烟(物品)的规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案卷烟,是指执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卷烟,包括依法收购或没收的真品卷烟,以及依法查获的假冒卷烟。
本制度所称涉案物品,是指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收集的各类证据资料、物品(包括卷烟经营活动中的运输、通讯工具等)、抽样取证物品、罚没物品,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本局处理的其它证据、物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查处烟草专卖案件过程中先行登记保存或经保全处理的烟草专卖品、其他物证、物品及接收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涉案卷烟(物品)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成立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设在专卖科,组长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管理小组负责涉案卷烟(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仓库,建立管理台账。
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专卖涉案卷烟(物品)入库、保管、维护及出库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涉案物品管理流程,完善出入库管理制度,建全出入库登记手续。
管理工作程序第五条涉案卷烟(物品)应根据相关单据办理入库手续,发现票据与实物不符,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涉案卷烟(物品)的入库,由案件经办者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涉案物品移交清单》等有关单据,其它执法机关凭《案件移送函》复印件、《涉案物品移交清单》向仓库管理员进行实物交接。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涉案卷烟(物品)后,应当及时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入库的涉案卷烟(物品)应当向移交部门出具《卷烟入库单》并由经办者和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涉案卷烟(物品)入库后,应分类存放,并对入库的物品加贴显著标志,建立库存物品档案。
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按品名登记《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卡》、《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帐》,实行一案一卡、总帐管理的管理模式,每一批次的涉案卷烟(物品)要有据可溯可查。
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
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xx 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对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罚没卷烟的处理,完善出入库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检查监督,保证财政收入,根据《xx 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罚没卷烟管理暂行办法》(x 烟专[2006]42 号) ,现结合xx 烟草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局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罚没卷烟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罚没卷烟按其性质分为四类:(1) 罚没假冒卷烟。
(2) 罚没零散卷烟( 指市场例行检查中查获的未达到一千元以上案值的立案案件卷烟) 。
(3) 罚没真品国产卷烟。
(4) 罚没真品走私卷烟。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专卖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违反规定的卷烟进行登记保存,并将登记保存的卷烟交由配送部门仓库保管。
第五条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罚没卷烟统一由配送部门仓库负责保管。
根据市局有关规定,我局设先行登记保存、罚没卷烟** 县分库,专卖管理部门不得自行管理。
第六条对依法没收、征收的国产真品卷烟和走私真品卷烟的销售,根据区局、市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根据市局有关规定,上级财务部门负责对罚没卷烟的入库、销售情况进行帐务管理。
第八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罚没卷烟的出入库、销售、销毁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先行登记保存卷烟出入库流程第九条专卖管理部门在查获千元以上案值案件中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必须于案发后24 小时内办理移交手续,将卷烟移交到配送部门专卖先行登记保存仓库区。
市场例行检查中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必须在案发后三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将卷烟移交到配送部门专卖先行登记保存仓库区。
由于地理环境和交通状况等原因,造成无法将市场例行检查中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在案发后三日内办理移交的,可将移交期间延长至案发后七日内。
第十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符合抽样送检条件或根据案件需要必须进行抽样送检的,专卖管理部门办案人员要进行现场抽样,送xx 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检验,专卖管理部门收到检验报告后,应在二日内将检验结果反馈给配送部门仓管人员,并将复印件交配送部门作为保存的依据。
烟酒类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烟酒类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烟酒类商品的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烟酒类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销售、生产、经营烟酒类商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烟酒类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烟酒类商品的销售、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禁止销售对象,禁售时间,禁售地点,打击走私行为等内容。
第四条所有销售、生产、经营烟酒类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各级监管部门负责对烟酒类商品的销售、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可能被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
同时,对于走私烟酒等严重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烟酒类商品的销售规定第一条烟酒类商品销售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销售。
第二条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销售烟酒类商品。
第三条对有明显醉酒迹象的顾客,禁止销售烟酒类商品。
第四条对明知是走私烟酒的销售对象,不能销售烟酒类商品。
第五条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场所销售烟酒类商品。
第六条对销售假冒伪劣烟酒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对空气含氧量不足20%的地方,禁止销售烟酒类商品。
第八条对于烟酒类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误导性内容。
第九条禁止向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销售烟酒类商品。
第十条对于购买烟酒类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合法渠道购买,不得购买走私烟酒。
第十一条禁止在交通工具上进行烟酒类商品的销售。
第三章烟酒类商品的生产规定第一条烟酒类商品的生产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条生产烟酒类商品的单位必须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三条对于生产假冒伪劣烟酒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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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烟草专卖局
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案卷烟(物品)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案卷烟,是指执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卷烟,包括依法收购或没收的真品卷烟,以及依法查获的假冒卷烟。
本制度所称涉案物品,是指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收集的各类证据资料、物品(包括卷烟违法经营活动中的运输、通讯工具等)、抽样取证物品、罚没物品,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本局处理的其它证据、物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查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过程中先行登记保存或经保全处理的烟草专卖品、其他物证、物品及接收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涉案卷烟(物品)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设在专卖科,组长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管理小组负责涉案卷烟(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仓库,建立管理台账。
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专卖涉案卷烟(物品)入库、保管、维护及出库的
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涉案物品管理流程,完善出入库管理制度,建全出入库登记手续。
管理工作程序
第五条涉案卷烟(物品)应根据相关单据办理入库手续,发现票据与实物不符,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涉案卷烟(物品)的入库,由案件经办者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涉案物品移交清单》等有关单据,其它执法机关凭《案件移送函》复印件、《涉案物品移交清单》向仓库管理员进行实物交接。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涉案卷烟(物品)后,应当及时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入库的涉案卷烟(物品)应当向移交部门出具《卷烟入库单》并由经办者和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涉案卷烟(物品)入库后,应分类存放,并对入库的物品加贴显著标志,建立库存物品档案。
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按品名登记《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卡》、《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帐》,实行一案一卡、总帐管理的管理模式,每一批次的涉案卷烟(物品)要有据可溯可查。
第七条根据案件处理决定,涉案卷烟(物品)的出库,包括送检、发还、收购、销毁、移送、调用等。
仓库管理员必须凭《保全证据处理通知书》、《指定收购烟草专卖品通知单》、《违法烟草专卖品销毁记录表》、《涉案卷烟(物品)调用申请单》等办理出库手续。
发还:依法应当发还的违法物品;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仓库管理
员凭《保全证据处理通知书》和《涉案物品移交清单》发还涉案卷烟(物品)。
收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等规定作出“收购”处理决定的,凭《指定收购烟草专卖品通知单》和《涉案物品移交清单》办理出库手续。
销毁:经鉴别检验为假冒卷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等规定作出“销毁”处理决定的,销毁时应制作《违法烟草专卖品销毁记录表》和《涉案物品移交清单》办理出库手续。
移送:根据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涉案卷烟(物品),凭《涉案财务清单》和《涉案物品移交清单》办理出库手续。
调用:有关部门因调查取证、培训等需要,应当填写《涉案卷烟(物品)申请单》。
管理工作标准
第八条执行缙云县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制度》、《专卖涉案物品管理工作流程》。
第九条涉案卷烟(物品)贯彻“依法行政、精细管理、诉讼预案、可溯可查”的管理方针,掌握规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维护涉案卷烟(物品)的安全。
第十条涉案卷烟(物品)实行分案堆放,仓库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符合防火、防盗、防霉、防蛀的要求。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涉案卷烟仓库的温、湿度管理,要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潮、变质、损坏。
仓库内相对湿度要控制在55%—65%,夏季库房温度控制在25℃—30℃之间,并填写《涉案卷烟(物品)仓库温湿度记录表》。
第十二条严禁携带火种、危险品进入仓库;库内严禁吸烟、用火,严禁用明火照明,一切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管理工作考核
第十三条涉案物品的处理不得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涉案卷烟(物品)的保密工作,严禁向外透露信息。
管理小组每季对涉案卷烟(物品)库存进行清查盘点。
仓库管理人员每月对涉案卷烟(物品)的出入库情况进行核对,保证账卡、帐物相符。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要加强库房的清扫、通风、灭鼠等管理工作,在高温和霉雨季节,应特别关注仓库内的温、湿度情况,根据情况变化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涉案卷烟、物品的安全。
第十六条涉案卷烟(物品)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不得收取保管费用,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者灭失的,要依法赔偿。
截留、私分、侵吞或挪用涉案卷烟(物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涉案卷烟(物品)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参照《缙云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管理记录、痕迹要求
第十八条建立《缙云县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帐》、《缙云县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物品)库存卡》、《涉案卷烟(物品)存储卡》、《涉案卷烟(物品)调用申请单》、《涉案卷烟(物品)仓库温湿度记录表》、《卷烟入库单》等记录文件,保管期限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仓库管理员要妥善保存涉案卷烟(物品)出入库原始清单。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不相符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与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缙云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