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机车管理制度范本
电机车管理制度范本电动车管理制度一、引言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便捷的交通工具,在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使用。
然而,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加,一些管理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为了促进电动车的有序管理和安全使用,制定和执行电动车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二、管理责任1. 所有电动车管理责任的主体为车主,他们应当对电动车的使用、维护和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2. 相关部门应当对电动车的注册、检验、执法等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3. 电动车生产厂家应当对电动车的质量和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三、电动车注册与登记1. 所有电动车所有人必须在购车后的30天内将车辆信息登记注册,申领电动车行驶证。
2. 登记注册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身份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行使电动车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行驶证件。
四、电动车使用规定1. 电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6周岁,持有有效的电动车驾驶证件。
2. 电动车驾驶员应当服从交通信号,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正常行驶速度。
3. 电动车驾驶员不得在禁行、禁停区域行驶或停放。
4. 电动车驾驶员需避免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当必要时应当开启前后灯光。
5. 电动车和非电动车共同使用的道路上,电动车优先让行非电动车。
五、电动车安全制度1. 电动车驾驶员应当经常检查电动车的刹车、转向、灯光等部件的工作状态,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 电动车驾驶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严禁驾驶时使用手机或低头看手机。
3. 电动车驾驶员应当注意行车安全,尽量避免在繁忙的道路、人行横道等地进行超车。
4. 电动车驾驶员在倒车或换道时应提前确认行车安全,使用转向灯示意。
5. 对于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驾驶或乘坐电动车。
六、电动车停放管理1. 电动车驾驶员不得在非指定停车区域乱停乱放电动车,严禁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 电动车驾驶员应当在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内停放电动车,确保不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资源。
3. 当发现电动车长时间未使用时,相关部门有权抬走电动车,并将其送至指定场所储存。
电力机车规章制度内容
电力机车规章制度内容第一条为规范电力机车的运行管理,保障运输安全,保护设备和环境,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运营单位的电力机车运行管理。
第三条电力机车运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规章。
第四条电力机车运行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电力机车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电力机车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运行正常。
第七条车辆检查改制应标准操作、及时记录、定期统计。
第八条电力机车车体应保持清洁,车身标识应完整清晰。
第九条电力机车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
第十条电力机车应配备应急疏散设施,确保乘客紧急疏散时的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电力机车驾驶员应进行相关职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电力机车驾驶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指挥。
第十三条电力机车驾驶员应按规定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适宜驾驶。
第十四条电力机车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操作技术熟练,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电力机车驾驶员应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六条电力机车运行应按规定的线路、速度和时间表执行。
第十七条电力机车运行中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电力机车运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电力机车运行中如遇紧急情况应按规定流程处理,确保安全。
第二十条电力机车运行中如需停车、换轨等操作应事先向调度通报。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二十一条电力机车在发生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乘客安全。
第二十二条电力机车发生故障、事故时,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电力机车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电力机车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配合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电力机车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章的规定,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蓄电池电机车 管理 规定
蓄电池电机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蓄电池电机车(以下简称电机车)的运行、检修、检测等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电机车的运输安全,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运行规定1.电机车、充电机按照“谁使用、谁安装、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电机车的使用实行“运行许可证”管理,无证严禁使用。
单位需用蓄电池电机车时,必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运输科专业队包保人员、机电运输科分管运输副科长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得领用。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由机电运输科专业队、资产办、使用单位联合验收,签发入井证明,否则,使用单位不得将其入井。
2.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机车使用台账,对在用的蓄电池电机车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蓄电池电机车入井后应做制动距离测定,并把测定报告报机电运输科资料室存档,制定距离测定符合要求的由机电运输科专业队发放运行许可证。
4.充电机应合理布置,放置在专用充电硐室内,其外侧距轨道不小于500mm;电机车在充电或停用期间必须进入充电硐室内,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过。
充电硐室必须设置在新鲜风流中;电机车充电时,并必须施闸制动。
充电前必须检查蓄电池、充电插头、闭锁装置、充电机及其仪表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蓄电池插头、充电机插头的插入与拔出,必须在负荷断开后进行;充电插头插入插座后必须闭锁牢靠,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操作;充电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充电过程中蓄电池温度、端电压和充电电流的变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电处理合格后再行充电。
充电完毕后,必须将充电机开关停电闭锁,充电插头上架安放整齐。
5.电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范电机车电源装置的充放电作业。
6.每班开车前,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电源装置、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失爆,停止使用该电机车。
7.电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要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范本
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范本一、入职前培训和证件要求1.1 所有驾驶蓄电池电机车的员工必须参加专业的培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1.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提供有效的驾驶证明和相关证件,以便核实其驾驶资格和背景。
二、蓄电池电机车的日常检查2.1 每位驾驶员在使用蓄电池电机车之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刹车系统、灯光状况、蓄电池电量、电机工作状态等。
2.2 如果发现任何故障或异常现象,驾驶员必须立即将车辆送修,并报告相关部门。
三、蓄电池电机车的充电和维护3.1 蓄电池电机车的充电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和设备中进行,禁止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环境下进行充电。
3.2 充电时,驾驶员必须全程监控充电过程,并确保充电设备和线路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3.3 定期检查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池组和电机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四、蓄电池电机车的驾驶安全规范4.1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遵守限速、礼让行人、禁止闯红灯等。
4.2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的车距,并避免疲劳驾驶。
4.3 蓄电池电机车的驾驶员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头盔,并定期检查头盔的状态。
4.4 禁止非驾驶员乘坐蓄电池电机车,并严禁超员行驶。
4.5 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禁止使用手机或其他影响安全的电子设备。
五、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理5.1 如果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
5.2 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事故给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5.3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驾驶员必须采取适当的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给相关部门。
六、蓄电池电机车的维修和保养6.1 蓄电池电机车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禁止非专业人员擅自进行修理。
6.2 定期检查蓄电池电机车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等关键部件,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6.3 在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电机车管理制度(四篇)
电机车管理制度是针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电动车辆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电机车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和规定:1. 注册登记:所有电机车都应进行注册登记,并颁发合法的行驶证和车牌。
持有非法、未注册或伪造牌照的电机车将被认定为非法车辆。
2. 安全行驶:驾驶电机车的人员应持有效驾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和规定,包括遵守交通信号、不超速行驶、不酒驾、不使用手机等。
3. 使用规范:电机车的使用应在指定的道路上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
不得擅自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如高速公路、步行街等。
4. 安全装备:驾驶人员应戴好安全头盔,并骑行时保持合理的车速和车距,特别是在夜间或恶劣的天气条件下。
5. 投放管理: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电动自行车投放管理机制,避免大量电动自行车集中投放,引发管理混乱和交通堵塞等问题。
6. 加强执法: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如超速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闯红灯等。
7. 鼓励换电和充电设施建设:政府应鼓励和支持电动车充电设施和换电站的建设,为电动车提供便利的充电和换电服务。
8. 环保骑行:电动车骑行者应保持环保意识,合理使用和维护电池,避免随意丢弃。
这些规定和建议旨在保障电机车驾驶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
同时,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电机车管理的监管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电车管理的意识和参与度。
电机车管理制度(二)为加强电机车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生产,搞好电机车维修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电机车操作工必须加强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机车操作规定。
二、提高电机车检修质量,电机车必须包机到人,队里必须对每台电机车建立日检、月检、大修台帐。
三、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电机车原理、性能,熟悉电机车完好质量标准,对检修好电机车必须进行闭锁、制动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机电科每月对电机车检查每旬不少于____次,检查时必须认真对照标准。
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范文(4篇)
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范文1、一般规定:(1)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
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2)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3)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4)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5)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6)机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器开车。
(7)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开车前的检查和准备(1)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2)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3)连接器应良好。
(4)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5)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10)蓄电池电机车的闸瓦磨损余厚不得小于15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厚度差不得大于10mm。
闸瓦与车轮踏面的接触面积不小于____%,完全松闸后其间隙为3-5mm。
调整间隙的装置必须灵活可靠。
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得超过5mm。
制动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无严重磨损。
(11)电机车蓄电池橡胶套、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破损,连接线(片)截面符合要求,不脱焊,无断裂,螺栓紧固。
(12)防爆型电机车应使用特殊型蓄电池。
电池组绝缘良好,极柱及带电体不许外露.特殊工作栓(透气帽)齐全,透气良好。
电力机车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电力机车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机车的运行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铁路运输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力机车运营的单位和人员,包括机车司机、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电力机车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第四条电力机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铁路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维护机车设备,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五条电力机车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二章机车管理第六条电力机车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机车管理制度,制定机车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机车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机车司机应当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机车的结构和性能,熟练掌握机车的操作技能,保证安全驾驶。
第八条机车司机应当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了解最新的运行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机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铁路信号、限速和运行规定,保证列车安全平稳运行。
第十条机车司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果断应对,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列车和乘客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一条电力机车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机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注意行车安全,严禁超速行驶和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机车司机在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维修人员处理,切勿擅自维修或调整设备。
第十四条电力机车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了解应急措施和逃生通道,提高自救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十五条机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遵守交通信号和安全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六条电力机车从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降低机车的能耗和排放量。
第十七条机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环境,避免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周围环境。
电力机车规章制度范本
电力机车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机车的管理,保证电力机车安全运行,提高运输效率,特编制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从事电力机车运行、维修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电力机车运行、驾驶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电力机车的使用和维护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五条电力机车的驾驶员在工作时必须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饮酒、吸烟、疲劳驾驶,确保列车和乘客的安全。
第六条电力机车的驾驶员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列车和乘客的安全。
第七条电力机车的使用和维护必须经过相关岗位人员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或运行。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操作人员,公司将严格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章电力机车的运行管理第一条电力机车的运行必须在规定的线路和时刻进行,不得擅自变更行车方向和速度。
第二条电力机车的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速度运行,严禁超速行驶。
第三条电力机车的运行过程中,必须按照信号标志和信号灯的指示行驶,不得擅自变道或超车。
第四条电力机车的运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列车与其他列车的安全距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电力机车的运行中,驾驶员必须随时保持车辆的稳定,避免急刹车和急加速,确保列车上乘客的安全。
第六条电力机车的运行中,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与调度员、车站人员保持联系,确保列车运行的顺利。
第七条电力机车的运行中,如遇到信号异常或紧急情况,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员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列车的安全。
第八条电力机车的运行结束后,必须进行车辆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电力机车的运行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问题,必须立即停车排除故障,不得擅自继续运行。
第十条电力机车的运行管理由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列车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电力机车的调度管理第一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电力机车调度中心,负责对电力机车的调度和管理。
电力机车操作规章制度
电力机车操作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规范电力机车的运行,保障列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章制度。
二、运行管理1.驾驶员应熟悉列车运行线路、车站位置、信号标志以及道岔位置等相关信息,确保安全驾驶。
2.驾驶员应按照列车运行计划,并遵守相关规定,准时出发,保证列车正点运行。
3.驾驶员在驾驶电力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信号标志规定,按规定速度行驶,不得私自变更车速。
4.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停车或操作,驾驶员应当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5.在列车运行中,驾驶员应保持警惕,随时注意车上乘客的安全,确保列车平稳运行。
6.禁止在运行中途离开驾驶室,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必须找到相应值班人员接替。
7.电力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应保持机车车身清洁,保持机车外观整洁。
8.驾驶员应常规检查机车设备和仪器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9.驾驶员应注重列车的节能运行,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
10.驾驶员在驾驶电力机车时,应保持冷静、专注的状态,严禁酗酒驾驶、疲劳驾驶。
三、应急处置1.驾驶员在遇到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保持镇定,迅速应对,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列车安全。
2.如遇火灾等安全事故,驾驶员应通知乘务员迅速疏散乘客,并报告相关部门。
3.在遇到恶劣天气等不利条件时,驾驶员应减缓速度,确保列车安全稳定运行。
4.在与其他列车相遇或超车时,驾驶员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5.如遇线路故障或设备故障,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6.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应急处置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四、违章处罚1.对于违反操作规章制度的电力机车驾驶员,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处罚,并应接受相关培训。
2.对于严重违规的驾驶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可能取消其驾驶资格。
3.对于造成事故或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且向其个人追究赔偿责任。
五、附则1.本操作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电机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电机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
3、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4、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5、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
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6、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非危险情况,任何人都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 的距离。
8、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9、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列车制动距离,应按从司机开始操作施闸手轮或电闸手把到列车完全停止所运行的距离计算。
列车制动试验,应以最大载荷、最大速度在最大下坡的线路上进行。
紧急制动机车时,手闸(气闸)、电闸并用,并必须撒砂。
撒砂必须连续均匀,砂子必须干燥。
平巷人车乘坐管理制度1、乘车人员必须听从跟车工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部件等严禁露出车外。
3、严禁乘车人员站在两车箱连接装置上搭乘。
4、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候车地点进入上、下车。
5、严禁超员乘坐(电瓶车2人/每排、12人/每辆车含跟车人员)。
6、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严禁扒、蹬、跳车或坐矿车。
7、乘车人员在车内严禁站立,严禁任何人员在车箱内打闹、嬉戏。
8、乘车人员除随手携带的工具和小型零部件外,一律不准带超长、超宽、超重大件物品。
9、列车在行驶中及尚未停稳时,乘车人员严禁上、下车。
平巷运输管理制度
平巷运输管理制度一、总则1、根据本矿运输水平多,环节复杂、点多面广的特定条件,确保运输大动脉的畅通和安全运输,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规定了平巷运输管理的要求和方法。
3、本规定适用于本矿井下各水平大巷运输管理工作。
二、电机车运行管理1、电机车运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351条规定。
2、电机车的安全行驶区域应遵照《煤矿安全规程》347条规定执行。
3、电车司机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348条规定进行操作。
启动电机车必须使联接装置缓慢拉紧后,逐档加力,严禁跳档加力和车外开车。
电车司机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时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服从押车工的哨令,不得违令行驶。
列车通过风门时,押车工要提前将风门打开,等列车安全通过后,再将风门关好,方准离开,严禁不关风门和用车头抵开风门。
4、主要运输巷道的电机车押车工,必须持有哨子,正常工作时用哨令与司机联系,不得以其它形式代替。
5、电机车必须有专人维护,定期检修,实行年审制。
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或不完好的电机车。
同时,要有完好的备用车头,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源装置,必须保持完好,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必须保持防爆性能。
6、两列车在主要运输巷道的错车场相会时,应打铃示警,重车先行,然后空车方可缓慢通过,严禁两列车同时行驶。
7、列车必须用规定的联接装置联接好,主要运输巷道严禁电机车前抵后拉(车场除外)或异轨抵车,遇有散车应先联接好,拉到就近车场或采区石门或挂在列车后面(井底车场和采区倒车场除外)。
三、人力运输管理1、人力推车,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规定。
2、人力推车由支巷进入主巷时,应在距主巷5米处停车与调度站联系,未得到调度员同意,严禁进入主巷。
3、主要运输巷道错车场,严禁存放各种车辆,必须保持线路畅通。
4、在能够自行滑动坡度上停放车辆,必须采用可靠的制动器或木楔稳住,严防滑行危及安全。
5、在平巷中,行人必须行走在人行道上,遇到车辆行驶时,应停止在较宽处。
煤矿电机车管理制度
吉祥煤矿电机车管理制度安龙县戈塘吉祥煤矿2012年2月目录一、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⑴(一)一般规定………………………………………………………⑴(二)交接班制度……………………………………………………⑵(三)行车制度………………………………………………………⑶二、电机车司机岗位责任制………………………………………⑺三、电机车维修工管理制度………………………………………⑺四、电机车包机制度…………………………………………………⑻五、电机车维修工岗位责任制………………………………………⑻六、电机车定期试验制度……………………………………………⑻七、电机车巡回检查制度……………………………………………⑼八、电机车的润滑制度………………………………………………⑼一、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1条: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规程,新司机经老司机培训,操作一个月,考试合格方准驾驶机车.必须由正式司机驾驶,其它单位人员,未经考试或没有合格证者,不准驾驶机车。
第2条:也除司机、学习的新司机、随车摘钩工作人员可乘电机车外,其它人员禁止乘电机车.第3条:三班司机应固定机车,不准随意变动,司机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操作和维修方法,提高技术水平。
第4条:司机驾驶的机车必须保持完好。
第5条:需要检修机车电器设备时,必须在地面进行。
第6条:电机车在运行中集电器损坏,应立即停车,及时处理,安装时必须配戴胶皮手套,防止触电。
第7条:电机车所牵引的重车,材料车上,以及两车之间,禁止坐人。
第8条:运送人员列车,禁止同时运送装工具和材料超高的车辆,不准同时运送载爆炸性的,易燃性及其它类似物品车辆。
如须挂炮工车时,炮工车与乘人车的间隔,不得少于5米.第9条:利用1吨的矿车运送人员时,靠电机车的两辆矿车不准乘人。
第10条:运料车与运人车交逢时,双方应减速慢行。
第11条:电机车司机,一律不准将机车让给他人驾驶。
2024年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刚性规定(2篇)
2024年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刚性规定为进一步强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杜绝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在集团公司和公司机电运输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简捷、直观、有效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斜巷运输管理(一)施工队小绞车(含无极绳绞车)操作司机必须相对固定,名单上报安监处备案。
(二)安装小绞车必须打混凝土基础,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和矿方验收。
(三)必须明确斜巷打运责任;项目部管理、使用的斜巷设备、设施,严禁其他单位使用。
外单位管理、使用的斜巷设备、设施,我单位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四)斜巷打运必须实行全封闭安全管理。
(五)斜巷打运严禁有余绳松车、不带电松车、放飞车。
(六)斜巷提升严禁超挂车、不挂保险绳、不使用防脱销。
(七)无极绳绞车打运实行全封闭安全管理,不能实行的,必须有押车工跟车行走,押车工手持无线通信工具与司机保持联系。
押车过程中,押车工要注意站位,上坡在车前,下坡在车后,严禁蹬车。
二、电机车管理(一)电机车的灯、铃、闸及撒砂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二)电机车维护、保养必须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使用。
(三)电机车司机必须相对固定,名单上报安监处备案。
(四)电机车只允许在平巷中行驶,严禁在坡度大于7的巷道内行驶。
(五)电机车拖运平板车或没有抓手的车辆时,押车工必须跟车行走,严禁蹬车。
(六)电机车过负压大的风门时,必须有2人以上一同打开风门。
(七)使用2.5吨电机车拉1.5吨矿车(下同):重车不得超过4辆,空车不得超过10辆;使用5吨电机车:重车不得超过6辆,空车不得超过15辆;使用8吨电机车:重车不得超过12辆,空车不得超过25辆。
(注:拉3吨矿车,数量减半)(八)电机车或矿车掉道时,不得使用动力复道。
(九)公司和项目部要健全完善电机车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小绞车、无极绳绞车或电机车未停稳前,严禁摘取连接销、连接链或扳道岔。
四、项目部要强化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电机车司机、电机车押车工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培训和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煤矿井下架线电机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蒋庄煤矿架线电机车(蓄电瓶车)顶车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为加强井下机车运行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轨道辅助运输机车顶车操作安全行为,结合蒋庄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机车顶车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一、电机车顶车安全管理规定1、机车编组列车正常运行过程中,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司机处于驾驶室内,身体任何部位严禁伸出车外,电机车前端必须有照明灯,列车最后端必须有红灯。
各车场、装车点、运输轨道等区域确需顶车操作时,必须遵守下列条款规定:2、机车顶车时,车辆和机车必须处于同一线路,无安全措施严禁异线顶车。
顶车操作时,机车和车辆之间、车辆和车辆之间必须用专用连接环或连接装置进行连接,严禁车辆在不连接的状态下进行顶车。
3、机车严禁长距离顶车,只能在正常运行受限的区域内顶车。
顶车时,顶车速度严禁超过0.5m/s,顶车2辆以上要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应在顶车方向的前端距车辆最短距离不小于5米处、严禁站在列车两侧和车辆运行的线路内,现场必须有采取安全措施、明确机车运行联络信号。
弯道、交叉口等特殊地点顶车,电机车司机必须持续鸣笛或打铃。
4、挂钩工联挂车辆时,机车与车辆必须缓慢靠近,缓慢顶车,严禁猛顶、猛撞,联车时机车必须处于停止状态,严禁在顶车过程中联车。
5、架线电机车顶车长度、吨车严禁超过28辆、平板车严禁超过14辆、大物件重车严禁超过2辆,机车必须有照明灯,前端车辆必须有红尾灯;蓄电瓶机车顶车长度吨车严禁超过15辆、平板车严禁超过8辆、大物件重车严禁超过1辆。
车场零散车辆调车顶车,前端车辆可不配备红尾灯。
6、架线电机车顶车,顶车前后40 m区域内严禁有运行的机车,并通知到所有当班架线电机车司机。
非架空线机车进入架空线路区段顶车,必须要有专用措施、严格按照机电运输科审批的运行区域运行,并提前通知运搬工区调度室,顶车前后40 m区域内严禁有运行的机车。
7、采区内装车点、车场、运输巷道内进行顶车作业时,必须由该区域的责任单位划定顶车区域,责任单位标识蓄电瓶机车停车位置信号,区域长度可大于一列重车长度的3米距离,列车前端3米距离处必须设置常闭式挡车栏。
电机车、矿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机车、矿车使用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能源危机日益加剧,全球范围内都在积极推广绿色环保的新能源,例如电动汽车等。
而在煤矿行业中,传统的燃料车辆已经渐渐被电机车、矿车所代替,以更加环保和安全的方式为矿工们供给便利。
但是在车辆的使用上也会显现各种问题,因此需要订立一套完善的电机车、矿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的使用,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
本文将从车辆的安全使用、充电管理、保养维护和修理等方面,阐述电机车、矿车使用管理制度的实在内容。
二、安全使用1. 车辆操作:矿工在驾驶电机车、矿车前必需经过相关培训,并且必需取得矿场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进行操作。
同时,在操作过程中必需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严格依照标准流程操作电机车、矿车,严禁追赶、超速、急加急减等不安全操作行为。
若发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2. 安全防护:矿场必需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完善,矿道道口必需设置固定的矿车防护钩,车辆停车时必需牵引制动,确保车辆在停稳后才能下车。
3. 安全检查:每次使用电机车、矿车前,必需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觉问题立刻停车维护和修理,保证车辆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4. 道路情形:在道路不良时,必需减速慢行,不能强行行驶,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三、充电管理1. 充电设备:矿场必需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充电设备,充电设备的使用必需符合相关标准,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 充电时间:每辆车的充电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避开因过长充电时间引起的设备老化或损坏。
3. 充电标准:必需依照相关规范进行充电,确保充电效率和安全性。
4. 充电环境:必需保证充电环境的通风、干燥等条件,以避开电气故障或人员受伤。
四、保养维护和修理1. 维护保养:矿场必需定期维护保养车辆,包括车辆的机电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和防护系统等各个部分,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2. 维护和修理标准:必需依照车辆制造商的标准进行维护和修理,严格依照维护和修理流程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15篇范文)
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15篇范文)第1篇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1、电机车必须专人负责,操作板手不得擅自乱借乱开车,做到人离电断。
2、开车前要认真仔细地检查电器、机械部分运转是否正常,减速及刹车是否灵活。
3、行驶中控制器无论在那个部位断电都必须将手柄开关转到“0”车电机位,停时应将控制柄转到“0”位时再断电,用手轮制动。
严禁在快速行驶时开倒车制动。
控制手柄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在其中间不得停,以防电弧烧坏触头。
4、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速行车,若前方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查明情况否则不得继续行驶。
5、过电子称时必须将车速控制在5km/小时左右,不能过快或过慢,以防止电子称计量错误。
6、制动时要平衡的刹车,严禁用反电流刹车。
7、电机车和矿车摘挂钩时,互相要配合联系好,注意立足位置,以免矿车冲撞而伤其手足,机车位走后要扳好叉道、垫好矿车轮,避免机车回头撞击轨或翻车。
8、电机车的机械部位要经常注油,保持润滑良好。
防护盖整齐,严禁电机车带病工作。
9、除押车人外,电机车严禁载人运行,发现有人就停车否则出了事故首先追查司机的责任。
第2篇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一、接班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电机车各部件的情况,熟悉电机车状况。
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电机车行车管理规定。
二、每次开车前,应检查巷道及轨道有无障碍物,检查所牵引的车辆数不得超过规定,装载情况应符合要求。
三、司机必须坐在座位上开车,不得坐在车帮上或在车外开车,严禁将头、手及身体露出车外。
四、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视线有障碍或前方有行人时,都必须减低车速,并发出警号。
五、行车中如遇停电,必须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待送电后重新启动。
六、正常制动停车,应提前减速,采用机械制动,非紧急情况不准使用动力制动,严禁采用反向制动。
七、如必须离开司机座位时,应分断自动开关,刹紧车闸,取下手把保管好,但不得关闭车灯。
八、不得用车闸控制列车的行车速度,列车应避免停在道岔上或弯道附近。
电机车管理制度
电机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机车的管理,保障电机车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电机车,并接受本单位的管理。
第三条电机车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环保、便利、科学的原则,加强对电机车的管理,减少电机车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电机车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电机车,必须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登记,领取车辆号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五条使用电机车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年满十八周岁,并且要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电机车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交通法规驾驶,并遵守本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共场所和特定区域禁止电机车通行。
对于禁止通行区域和路线,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第八条使用电机车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且在夜间使用电机车时,必须配备前后灯和反光器。
第三章电机车的日常管理第九条电机车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电机车的车辆号牌、牌照必须完整,不得擅自更换、遮挡、污损或者伪造。
第十一条电机车停放时,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停放,并做好固定措施。
第十二条电机车的驾驶人员禁止酒后驾驶、超载或者在规定场所进行危险驾驶。
第十三条电机车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在人员密集、易发生火灾、爆炸的场所行驶。
第四章电机车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电机车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分工和权限,每年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电机车的使用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灭火和紧急逃生等技能。
第十六条对于电机车出现故障或者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并进行报警,避免继续驾驶,并且在保护现场的前提下,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电机车使用单位和司机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要求,严禁违章行驶、躲避检查或者擅自更改车辆构造。
第五章电机车的环保管理第十八条电机车使用单位应当倡导低碳环保的骑行方式,鼓励使用电机车的人员选择环保的充电方式并建设充电点。
关于井下电机车线的管理规定
关于井下电机车线的管理规定为了更好的规范电机车线路的架设和使用,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特对井下电机车线的架设和使用做如下规定:1、井下电机车线由采矿车间负责架设和日常管理,其他人员严禁私自架设或改变电机车线路;井下各种缆线、管路需跨越电机车线时,必须由采矿车间统一安排。
2、电机车线架设时应选择专用的电机车线电缆,严禁私自用铁丝或其他材料代替电机车线使用。
3、井下电机车线悬挂高度距轨道面距离不应低于1.8m;4、电机车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机车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应不超过5m;在曲线段内应不超过3m;(2)电机车线线夹两侧的横拉线,应用瓷瓶绝缘;线夹与瓷瓶的距离不超过0.2m;线夹与巷道顶板或支架横梁间的距离不小于0.2m:(3)电机车线与管线外缘的距离不小于0.2m;(4)电机车线与金属管线交叉处或者岩壁接触处,应用绝缘物隔开。
5、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应设分段开关,分段距离应不超过500m。
每一条支线也应设分段开关。
6、放矿作业现场电机车线安设分段开关的,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电机车线常闭断电制度。
即当班进行放矿作业时,分段开关刀闸必须拉下,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当一组矿车放满后,需要倒车时,将刀闸合上,将标志牌翻转;当电机车开走后,必须将刀闸拉下,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本项工作由当班电机车工负责。
7、井下无人作业区域内的电机车线分段开关应保持断开状态,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下班时应将区域内电机车线分段开关关闭。
8、电机车驾驶员在使用电机车线时应将手持鞭绝缘,带好绝缘手套。
9、作业人员在巷道行走时要注意电机车线,避免身体任何部位与电机车线接触。
作业人员携带金属工具时要注意其高度,不要让其接触电机车线,严禁肩扛金属器物,防止触电。
10、严禁用电机车线当电焊机、照明灯或其他电器设备的电源使用。
11、严禁将电缆、起爆线、衣服等杂物悬挂在电机车线上。
12、采矿车间负责每周二和周五对井下所有电机车线进行巡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确保电机车线无隐患。
西安铁路局机车运用管理细则(印刷)
关于公布《机车运用管理细则》的通知各机务段:铁路机车的运用管理,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机车的运用管理工作,是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机务部门的光荣任务及职责,为使我局机车运用管理工作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满足铁路运输发展和牵引动力不断更新的需要,根据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铁运[2000]7号),现公布我局《机车运用管理细则》,自2005年9月1日起实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01条总则第二章机车运用工作管理第02条铁路局对机车运用管理职责的规定第03条机务段对机车运用管理职责的规定第04条编制机务(折返)段《运转作业管理细则》的规定第05条关于乘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第06条有关列车牵引定数的补充规定第07条查定牵引定数、运行时分的补充规定第08条机车技术作业时分查定的补充规定第09条提报机车周转图资料的规定第10条机车周转图编制的规定第11条机车周转图编制分工的规定第12条机车周转图报批的规定第13条年度机车运用计划编制的补充规定第14条月度机车运用计划编制及下达的规定第15条机车运用分析工作的规定第16条机车添乘及登乘证管理的补充规定第17条添乘、登乘机车注意事项第三章安全管理第18条加强行车安全工作的补充规定第19条机务段安全室(科)管理工作规定第20条机务段安全室(科)基本管理制度第21条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列车无线调度电话使用的规定第22条救援列车日常管理的补充规定第23条救援列车定位的补充规定第24条救援列车出动的补充规定第25条救援列车助勤及轨道起重机检修调转的补充规定第四章机车管理第26条机车周转图规定以外机车担当调车工作的补充规定第27条使用列车运行图规定以外的机型牵引列车的补充规定第28条机车调拨的补充规定第29条铁路局管内机车回送办法的补充规定第30条铁路局所属机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31条回送机车经由我局的补充规定第32条机车在电气化区段回送时的补充规定第33条路内机车办理无动力回送拍发电报的补充规定第34条路内杂小型及技术状态不良机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35条局管内客运内电机车附挂旅客列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36条局管内严重破损机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37条回送机车随车人员的补充规定第38条回送和过境机车指派线路指导的规定第39条机车出租的补充规定第40条出租机车租费的补充规定第41条机车出售的补充规定第42条短期备用机车的补充规定第43条机车加入长期备用的补充规定第44条解除机车备用的补充规定第45条长期备用机车管理的补充规定第46条机车工具备品定期检查、整修的补充规定第47条机车工具备品配备的补充规定第五章机车乘务员管理第48条招收机车乘务员的规定第49条机车乘务员身体条件及体格检查的规定第50条机车乘务员定员配备的补充规定第51条机车司机主要职责的补充规定第52条机车包车组基本制度的规定第53条填报机车乘务员动态表的规定第54条机车乘务员管理的补充规定第55条现职机车乘务员转型增驾的规定第56条机车乘务员晋升申请及审批的补充规定第57条晋升机车司机考试的补充规定第58条机车乘务员晋升任命和办理机车驾驶证的补充规定第59条乘务员晋升考试乘务公里(时间)折减的补充规定第60条机车驾驶证、学习司机证补发的有关规定第61条机车司机岗位等级晋升条件的补充规定第62条机务段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机车乘务员技术教育的规定第63条机务段技术教育设备的规定第64条机车乘务员技术教育工作的规定第65条机车乘务员技术考核的补充规定第66条机车乘务员劳动和休息时间标准的补充规定第67条机车乘务员工作条件的补充规定第六章机务段运用车间第68条运用车间基本任务的规定第69条运用车间机构及人员设置的规定第70条机车队长、指导司机的配备及任用的补充规定第71条设置外勤整备队的规定第72条机车保养人员设置的补充规定第73条实行轮乘制的机务段机车保养工作补充规定第74条机车小、辅修制度的规定第75条机车冬季防寒的有关规定第76条运用车间设备配备的规定第七章机车调度第77条机车调度工作管理的补充规定第78条机车调度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第79条编制和执行机车周转图的补充规定第80条处理单机对开的补充规定第81条防止机车乘务员连续夜班及超劳的补充规定第82条机车小、辅修计划掌握的规定第83条机车乘务员便乘的补充规定第84条机车周转图日常分析的补充规定第85条新任用机车调度员专业知识培训及待遇的补充规定第八章铁路局所属以外单位机车运用管理第86条铁路局所属以外单位机车乘务员培训、考试办法的补充规定第87条铁路局所属以外单位机车司机晋升岗位等级及年度鉴定的补充规定第88条铁路局所属以外单位机车回送的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总则为贯彻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铁运[2000]7号)(以下简称《运规》),搞好我局机车运用管理工作,特制定西安铁路局《机车运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运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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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机车使用管理制度
1.电机车使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2001版)中有关对电机车的规定。
2.电机车由矿运输区统一管理,按规定时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使用,特殊情况经调度同意后方可使用。
3.电机车配备专职司机,按其最大运输能力进行运输,超过其负荷的,要求用绞车配合运输时,必须有专项措施,经矿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4.电机车每班使用前后,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使用。
5.对电机车定期进行年审,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