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办法(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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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司
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办法(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变更和索赔工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范围广,涉及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各项目部的工作;延续时间长,贯穿于整个合同履行的全过程;有严格的时效要求和程序规定;需要详细完整的记录和充足的证明材料。因此,工程变更是一项长期的、全方位的、难度大、细致的工作,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部的紧密配合和通力合作。为高效、有序的做好这项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第二条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计划合同部为公司的变更、索赔的常设机构,负责在建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 研究并制定公司变更、索赔策略;
(二)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变更索赔工作;
(三) 主导、参与合同调解准备工作;
(四) 主导、参与合同进入仲裁和法律程序的工作;
(五) 检查有关部门、项目部的变更、索赔工作情况;
(六) 及时总结经验,以利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改进和调整。
第三章公司机关有关部门的职责
第四条计划合同部的职责
(一) 认真研究合同,指导项目部收集各种变更、索赔资料,协助项目部及时开展变更、索赔工作;
(二) 分析研究项目部报送的变更、索赔资料,提出指导性的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并及时反馈项目部;
(三) 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和必要性,选择性参与变更、索赔的谈判工作;
(四) 变更、索赔的档案,做好变更、索赔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五) 对变更、索赔工作定期进行总结,提出调整相关策略和相关经济政策的建议;
(六) 收集、提供与变更、索赔工作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依据;;
(七) 办理变更、索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一) 提供原合同相关的费用计算标准,对招投标过程中特殊合同条款进行说明;
(二) 协助项目部核实和解决有争议和工程量及工期变化情况;
(三) 指导完善变更、索赔的技术资料资料整理,协助论证因技术方案重大变更引起的资源变化;
(四) 提供变更、索赔相关的物价信息和施工物资进出场时间等;
(五) 提供业主资金实际支付记录以及由于业主违约造成有关费用增加的实际依据等;
(六) 及时传递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索赔文件和信息;
(七) 办理变更、索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项目部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一) 建立项目部变更、索赔机构,明确责任范围;
(二) 确定每项变更、索赔事件的工作策略;
(三) 协调变更、索赔各有关部门的工作;
(四) 对变更、索赔工作定期进行总结
(五) 执行公司变更、索赔奖(惩)制度。
第七条计划合同部职责
(一) 认真研究合同,深入施工现场收集各种变更、索赔线索,寻找索赔机会;
(二) 组织汇总、分析、整理各部门、各班组报送的变更、索赔资料;
(三) 根据确定的变更、索赔工作策略,按变更、索赔的程序规定在每个事件的时效期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
(四) 计算变更、索赔(或补偿)金额,撰写变更、索赔申请报告;
(五) 向公司经营管理部报送特殊的或索赔金额较大的索赔项目的索赔资料;
(六) 对变更和索赔项目进行跟踪、催办,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变更、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及时提供进一步的说明材料,直到该变更、索赔事件结束;
(七) 变更、索赔档案,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部职责
(一) 依据合同文件中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对照实际情况为变更、索赔提供线索和机会;
(二) 记录监理工程师供图时间和工作面交接时间,初步审查有无违约;
(三) 以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确认变更项目的范围、内容和性质,是否存在下列情况;
1.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项工程的工作内容;
2.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3.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性质或施工方法;
4. 改变施工对象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5.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四) 分析变更对项目部造成的实质性影响,重点是施工难度和工期以及施工成本;
(五) 设计修改图和通知收到时间和对正常施工的影响,重点是技术标准的变化,施工措施的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资源投入及工期等因素的变化;
(六) 现场业主处理问题的情况记录(包括及时性);
(七) 记录和分析由于业主原因导致施工方案的改变产生的影响;
(八) 负责保留监理批准的资料及文件,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九) 在发现有可能的索赔立项时,及时协助计划合同部做好相关签证工作;
(十)向计划合同部及时抄送业主、监理有关变更、索赔来文(复印件),并及时通报施工现场变化情况。
第九条安监部职责
(一) 记录由于非我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验收的项目(中间验收)的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二) 记录由于非我方原因导致我方施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三) 记录监理在验收过程中有否提出新的验收标准(对应于技术规范的有关条款),分析新标准对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
(四) 业主,监理签发合格证书的及时性;
(五) 记录和审查业主是否按合同规定组织完工验收。当出现完工验收受阻时,应记录全过程并存档。以便按合同规定处理;
(六) 记录和审查业主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
(七) 调查因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或综合风险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区分事故的责任,按合同规定写出报告,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积极配合计划合同部和业主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等;
(八) 记录和调查其他承包商或其他合同项目对本工程项目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并分析其影响,提出处理意见;
(九) 向计划合同部及时抄送业主,监理工程师有关变更、索赔的来文(复印件)。
第十条物供部职责
(一) 记录由业主直接供应或业主指定的供应厂家各种设备(材料)的违约情况(到货时间、配套资料、供货缺陷等);
(二) 记录由业主委托的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价格、材质、规格审批的及时性;
(三) 向计划合同部及时抄送业主、监理工程师有关变更、索赔的来文(复印件)。
第十一条综合部职责
(一) 积极配合计划合同部涉及项目部变更、索赔事宜的资料收集处理工作(如照片、录像、文件复印件等);
(二) 负责变更、索赔文件的传阅,存档。
第十二条施工班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