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材料消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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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材料消耗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下发的“节支降耗”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机电部广大职工的节约意识、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运行,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矿机电部实际情况,努力降低成本材料,特制订降低材料消耗实施方案措施。

一、修旧利废实施方案

1、风动工具维修要减少配件更换数量,各种总成式配件尽量避免整体更换,着重于更换小配件。如锚杆机三通阀体,每件价格为 1370 元,每月平均节约 10 件,可节约 13700 元;固定套每件价格为 1196 元,每月平均节约 10 件,可节约 11960 元。其他报废配件总成可拆取小配件使用,平均每月可节约 8000 元。

2、电机、耙装机、喷浆机、溜子、皮带滚筒等轴承尽量避免开盖即换,对

各种长期使用造成的机械间隙进行紧密调整,轴承经常加油预防干磨,更换下的高速轴承可用于低速电机使用。经调查以上设备每月更换各类轴承约为70 盘,平均每盘价格为 270元左右,若使用合理每月可节省轴承约为 15 盘,每月可节省约 4050 元。

3、对各种开关本体进行维修,报小配件修大配件,减少新购数量。每月从报废开关及本体上拆取小配件利用,做好真空管、整流桥、变压器、继电器互补利用,每月可节省新购开关本体 10 件,每件平均价格为 2800 元,共可节省配件费用28000 元。

4、对 H 架、连杆进行整形,做好重复利用。三节托辊购买价格为每挂 252 元,两节托辊购买价格为每挂 155元,维修每挂费用约为 50 元,平均每挂可节约 100 元。

5、耙装机回头轮可修复利用,每维修一件回头轮将比购买一件节约 450 元,平均每月可维修回头轮 10件,共节约配件费用 4500 元;每维修一副绞车及耙装机闸皮比购买新

闸皮约节约 200 元,每月可维修闸皮 5副,共节省配件费用 1000 元。

6、液力耦合器自制维修,经过市场调研价格比对,我矿每维修1个耦合器

可节约80元,按照每月最低维修 10个耦合器可为我矿节约 11000 元。

7、加强修旧利废;在加工自制加工物件时,使用废旧钢材,减少新钢材的领用。

8、合理使用新钢材,让钢材得到最大的利用,每月可以节约 1.2 吨钢材价值 4500 元左右。

9、自制加工:机电部自制加工小皮带机、皮带机配件、挡车器、电缆钩等物资,平均每月可节约 5万余元。

10、加强钢丝绳的再次利用,将绞车更换下的废旧钢丝绳重复利用到耙装机上,每月三个掘进工区可以节省1200米①15.5钢丝绳,价值约1.4万元。

11、旧电缆回收再利用管理:

机电部对电缆库进行了重新整理,各种型号规格电缆进行分类存放,旧电缆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

(1 )、电缆库内动力电缆进行搭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原则上不再发放新电缆,充分利用旧电缆。

(2)、不在开电缆串线审批,统一由电缆库内领取。

(3)、照明灯安装、红灯安装、电器设备远控按钮安装等不在发放新信号线,统一用电缆库内回收电缆(特殊情况除外)。

(4)、动力电缆不再做申购计划(特殊情况除外),信号电缆按照实际需求进行申购,严格控制申报数量。

12、五小电器:

加强五小电器的维修力度,充分利用维修后的五小电器,不再做申报计划(特殊情况

除外)。

(1)、每台发爆器单价 330 元左右,维修一台发爆器平均在 50元左右,每台发爆器可节约 280 元。我矿目前正在实施阶段。

(2)、每台组合电铃单价 270 元左右,维修一台组合电铃平均在 50 元左右,每台组合电铃可节约 220元。我矿目前平均每月维修 10台,可节约 2200元。

(3)、每盏荧光灯单价 200 元左右,维修一盏荧光灯平均在 30元左右,每盏荧光灯可节约 170元。我矿目前平均每月维修 5件,可节约 850 元。

(4)、每台接线盒平均单价在 400 元左右,维修一台接线盒平均在 100 元左右,每台接线盒可节约 300元。我矿目前平均每月维修 5台,可节约 1500元。

(5)、远控按钮平均单价在 170 元左右,维修一台远控按钮平均在 30 元左右,每维修一台远控按钮可节约 140 元。我矿目前平均每月维修 15 件,可节约 2100 元。

附:配件考核管理制度、电缆五小电器考核标准、油脂管理考核制度、材料消耗考核细则。

机电部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配件考核管理制度

煤矿配件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为进一步加强配件管理工作,保障生产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配件的领用

1、配件领用时由领用单位填写领料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机电部

设备组签字。领料单严禁替签、冒签,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和领料人进行50〜

100 元的罚款(特殊情况经矿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

2、各单位领用配件时一律按照谁计划、谁领用的原则,无计划领用时不予签批,如确因生产需要,必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到机电部设备组签字后再领用。

3、如遇影响生产情况,可先打借条领用配件,但次日必须将手续补齐,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

二、配件标准化管理

对于井下所备用的配件应合理放置,所有备品备件必须进硐室集中摆放,并实行挂牌管理,标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明确责任人,做到卡、物相符,硐室内的好坏配件要分类码放。如因乱扔乱放致配件丢失将对使用单位按原价的 2 倍罚款。

三、配件回收验收标准

1、加强旧件回收管理,回收上井的旧件应在 12 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否则对原使用单位进行罚款 50元。

2、更换的高值配件以及需要交旧的配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井回交,否则将对领用人进行 50元/ 次的罚款。

3、井下回撤配件应按所领数量上交,除去基本消耗数量仍不够者将按矿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 100元/ 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回撤上交的,将按丢失处理。

4、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

5、严格报废审批程序,对无修复价值的配件,要严格进行报废审批程序,对申请报废的备件的技术状况,使用价值和报废原因进行分析鉴定,认真填写备件报废鉴定表,由使用单位及机电部协商填写申请单,经矿审批后报废。如不经审批而擅自办理报废,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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