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企业须知(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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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加深,各种进口食品品种不断增加,进口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也日趋重要。

为了确保进口食品企业运营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1.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根据食品生产标准和要求,对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污染和安全隐患。

2.检测流程:强制建立检测制度,必须对进口食品进行适当的检测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质量标准和公司要求。

3.投诉处理: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置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处理并进行及时回复。

(二)安全管理1.环境治理:保证企业所处环境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适当的噪声、废气、废水、垃圾等的治理。

2.设备管理:确保生产设备有序运转,保证产品出厂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随时进行设备维修和检修。

3.人员管理:建立严格的员工安全和行为规范,对员工进行“双证”教育,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监控按照ISO9001、ISO22000标准要求,建立全面严格科学的监控体系,对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和检测。

必要时进行红外线、紫外线、臭氧灭菌等技术的杀菌处理。

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口食品企业应按照制度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度的制订、制度的执行和管理。

团队应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和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就制度的修订和更新进行讨论,不断完善制度。

企业内部应当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

制定量化的评估指标,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和追责。

四、结论进口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基石。

企业应对制度的建立、贯彻执行和管理做好充分准备,建立有效的制度评价和改进机制,不断提高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进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加强进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进口食品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1.3 进口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进口食品采购与管理2.1 进口企业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2 进口企业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出口国官方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3 进口企业应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标签、保质期、数量等,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

2.4 进口企业应建立进口食品追溯体系,记录进口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供应商等信息,以便于溯源和召回。

三、进口食品储存与运输3.1 进口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设施和方式,确保进口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3.2 进口企业应制定食品运输方案,确保运输过程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3.3 进口企业应对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进口食品检验与检疫4.1 进口企业应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向海关报检,并配合海关进行检疫检验。

4.2 进口企业应按照海关检疫检验要求,对进口食品进行样品留存、封存、隔离等操作。

4.3 进口企业应关注海关检疫检验结果,对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五、进口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5.1 进口企业应建立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渠道、客户信息、销售数量等信息。

5.2 进口企业应对进口食品的标签、保质期等进行检查,确保销售过程中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

5.3 进口企业应设立售后服务渠道,对消费者关于进口食品的投诉、咨询等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6.1 进口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进口食品贸易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贸易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贸易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档标题:进口食品贸易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进口食品贸易公司在进口、存储、销售食品过程中,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从源头到销售环节中食品质量和安全。

1.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进口食品贸易公司主要业务活动,包括食品的进口、质量检测、存储、销售等。

1.3 主管部门本制度执行由进口食品贸易公司负责监督,相关工作由公司质量部门具体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系2.1 食品质量管理2.1.1 食品入境前核验2.1.1.1 食品检验(1)食品进口前,应在所在国委托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法规进行检验,必须符合进口食品质量标准要求方可进口。

(2)食品出口国检验报告必须随货一同到达,以便对食品进行检验备案。

2.1.2 食品存储管理(1)食品应按照不同的品种、规格、储存条件等进行分类合理摆放,确保食品储存符合要求。

(2)食品应划分区域进行储存,每一个储存不同品种食品的区域之间要相互隔离。

(3)严格按照食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确保食品品质安全。

2.1.3 食品销售管理(1)企业必须为有害成份检验合格的食品开具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2)食品配料表必须准确明确。

(3)所有食品品质不合格品种及批次均不得销售,限期淘汰。

2.2 食品安全管理2.2.1 安全生产管理(1)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对食品生产场所、设备、工艺进行安全评估,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2.2 安全品控管理(1)制定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标准,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供应的食品符合食品质量要求。

(2)建立完善的安全控制点,对食品生产环节进行监控,确保从食品生产到销售环节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三章:法律法规及注释3.1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专门针对食品与相关环节的法律法规。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本公司制定了以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品质安全管理制度1. 本公司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欧盟标准、美国FDA标准等国际标准的进口食品,并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和鉴定,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2. 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要求供应商申请前必须提供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同时进行公司审核和食品检验,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估。

3. 建立食品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和信息,确保食品采购全程可追溯、可控管理。

4.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采购的进口食品进行检测,检查食品是否合格,对于未合格的食品,及时通知供应商,退回食品,追究供应商责任,并将进口食品加入黑名单。

5. 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保证食品的新鲜和质量。

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生产管理规范,包括设立HACCP体系、GMP识别和认证等,并持续监控、改进和升级规范,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2. 选派有资质、有经验的员工参加供应商组织的培训,加快本公司员工的学习速度,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更好的产品。

3. 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应该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场所清洁、卫生。

4. 建立生产档案管理必赢国际平台, 记录生产工艺、设备、人员、原材料等信息,确保生产全程可控,便于追溯和管理。

5. 建立检测标准和程序,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测,对已检测的产品,应使用检测标签进行标注,并保持相应记录。

6. 对于不合格产品,按照公司工作流程,将产品停止生产、销毁,及时通知客户,维护公司品牌形象。

三、品牌形象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公司品牌形象保护机制,过程中确保产品、文化、标识、行为等方面的统一规范,保证公司品牌形象一致性和持续性。

2. 集中宣传产品。

公司利用多种形式,全媒体宣传,微信公众号、官网等进行专业的营销宣传,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

3. 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对可能产生品牌危机和负面舆情的因素,应及时加以控制和处理,保护公司品牌形象。

食品进口销售管理及记录管理知识规定

食品进口销售管理及记录管理知识规定

食品进口销售管理及记录管理知识规定食品进口销售管理及记录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涉及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合规、流通销售等方面。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制定以下食品进口销售管理及记录管理知识规定。

一、食品进口销售管理规定1.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关资质,包括进口资质、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并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注册。

2.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进行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及时追溯食品的来源和流向,以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召回工作。

二、食品进口销售记录管理规定1.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台账,记录进口食品的基本信息,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批号等。

2.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建立并保存进口食品的货物进出库记录,包括货物来源、数量、进口日期、销售日期等。

3.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保存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4.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建立销售台账,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客户等信息。

5.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对进口食品的销售记录进行定期清点和核对,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三、食品进口销售管理及记录管理的注意事项1.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向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

2.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相关管理和记录工作。

5. 食品进口销售企业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确保从源头控制食品质量和安全。

总之,食品进口销售管理及记录管理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进口食品供应安全要求

进口食品供应安全要求

进口食品供应安全要求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量不断增加,进口食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然而,与此同时,进口食品供应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本文将探讨进口食品供应安全的要求。

首先,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无论是食品的原材料还是加工过程,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这包括对食品添加剂、致病菌、重金属等的限制和控制。

进口食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检测,确保符合质量和安全的标准,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其次,进口食品的标识和包装也是供应安全的重要要求。

标识和包装是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必须真实、可信、明确。

进口食品的标识必须清楚地标明食品的原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以便消费者进行选择和判断。

此外,食品包装也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能有效保护食品免受外界环境对其质量的影响。

第三,进口食品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管理也是供应安全的重要要求。

从食品的生产、加工到运输、储存,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规范。

进口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控制。

此外,进口食品的生产企业还必须建立溯源体系,能够追溯食品的生产来源和流向,以便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追查和处理。

最后,进口食品的法律法规要求也是供应安全的重要保障。

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进口食品进行监管和管理。

进口食品必须符合当地的食品卫生法规并获得相应的许可和证书。

进口食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配合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对于违规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进口食品供应的安全和可靠性。

总结起来,进口食品供应安全主要包括质量和安全性、标识和包装、生产环境和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各国都非常重视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加强控制和监管,以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进口食品供应安全的要求还会不断完善和提升,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进口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口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口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口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口食品)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进口食品的生产、存储和运输过程中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食品及其生产、存储和运输环节。

进口食品指进入我国境内、在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生鲜水果、肉类制品、乳制品等。

生产环节
1. 进口食品的生产商应当持有相应的证照,符合进口国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

2. 进口食品的生产商应当向中国海关申报进出口信息,确保可追溯性。

3. 进口食品的生产商应当向进口代理公司提供标准规格和生命周期信息。

存储环节
1. 进口食品的仓库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清洁。

2. 进口食品在存储过程中应当分门别类,按照规定温度存放,确保品质不受影响。

3. 进口食品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运输环节
1. 运输公司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确保运输途中的安全和卫生。

2. 进口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始终保持规定的温度,严禁掺杂其他危险物品。

3. 运输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记录运输途中的重要环节。

总则
1. 进口食品的各方应当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 进口食品的消费者应当保留购买凭证和索取,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3. 进口食品的各方应当加强合作,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论
进口食品安全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诸多环节和方面。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存储和运输环节中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进口食品安全常识(三篇)

进口食品安全常识(三篇)

进口食品安全常识进口食品安全是指进口的食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随着全球市场的开放和国际贸易的增加,进口食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进口食品的来源多样性以及国家间的食品安全标准不一致,进口食品安全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进口食品安全常识。

首先,了解进口食品的来源和生产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环境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存在差异,一些发展中国家可能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如使用禁用的农药、化肥等,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卫生问题。

因此,在购买进口食品时,我们应该尽量选择来自于食品安全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可以参考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排名和评价。

其次,关注进口食品的标签信息。

食品标签通常包括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我们应该仔细阅读产品标签上的食品原产地信息,确保清楚知道食品是从哪个国家或地区产地进口的。

如果标签上的信息不明确或者有模糊不清的地方,尽量不购买或选择其他具有明确标注的产品。

此外,了解食品进口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措施也是很重要的。

针对进口食品的风险,国家通常采取一系列的管控措施,如加强进口食品的报检和抽检工作,对高风险食品增加了进口限制或者禁止进口等。

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通报和公告,了解一些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况以及国家对于此类产品的监管政策,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健康。

此外,选择有关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进口食品也是重要的。

在进口食品的过程中,通常需要经过相关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审核和检测。

如果一款进口食品通过了相关机构的检验,通常会获得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可以查看产品是否具有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书,并保留好相关的购买凭证和清单,以备必要的时候进行投诉或维权。

另外,遵循科学饮食的原则也是重要的。

无论是进口食品还是国内食品,只要食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就可以保障我们的健康。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引言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食品进口企业的经营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目的和任务1. 目的:建立健全进口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2. 任务:(1)制定并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确保进口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3)加强食品供应链管理,提高进口食品的溯源能力;(4)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食品企业相关人员和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1. 法律合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标准和规程;2. 风险评估和管控:企业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管控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3. 质量控制: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进口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4. 信息化管理:企业必须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食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5. 人员素质和培训:企业必须重视人员素质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五条企业负责人1. 企业负责人是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的最高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质量安全管理工作;2.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确保企业质量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六条食品安全负责人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 食品安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建立和维护企业的食品安全体系。

第七条质量安全管理部门1. 企业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质量安全管理工作;2. 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合格的人员,负责制定和推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相关部门和人员1. 企业各部门和人员都有责任参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2.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加强协调合作,密切配合,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1. 企业应根据食品行业的特点和自身情况,制定适合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风险评估和管控等内容。

食品进口注意事项及流程

食品进口注意事项及流程

食品进口注意事项及流程食品进口注意事项及流程在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许可证,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

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

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三、进口食品到港后的申报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

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

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

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所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
1. 质量政策:企业应制定质量政策,并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和遵守该政策。

2. 组织结构:企业应建立明确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并确定责任和职责。

3. 人员培训:企业应定期为员工提供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要求。

4. 供应商管理:企业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管理程序,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5. 原材料管理:企业应建立原材料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检测原材料的质量。

6. 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控制和设备管理,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7. 检测和监测:企业应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和监测体系,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

8. 记录和文件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文件管理系统,以记录和跟踪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

9. 不合格品管理: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包括不合格品的处理和不合格品的追溯。

10.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企业应建立应急管理计划,以应对突发事件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11. 绩效评估:企业应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包括对质量管理制度的审核和改进。

总体而言,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全面、系统、科学地管理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方方面面,确保所进口的食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企业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进口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进口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进口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实现进口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采购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进口食品,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的进口食品进行查验,确保其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的进口食品进行核酸检测和农药残留、微生物等项目的检测,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企业不得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为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内容:
1. 供应商选择与管理:企业应建立供应商审核和评估制度,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通过供应商评估体系评估供应商的质量水平。

选择优质供应商,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监督和评估。

2. 产品审批与登记:企业应建立进口食品的审批与登记制度,对进口食品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确保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和法规。

3. 进货检验与抽检:企业应建立进货检验和抽检制度,对进口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4. 仓储与运输管理:企业应建立进口食品的仓储与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进口食品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

5. 生产加工控制:对于需要进行加工的进口食品,企业应建立生产加工控制制度,确保加工过程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6. 质量追溯与投诉处理:企业应建立进口食品质量追溯和投诉处理制度,能够追溯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并能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7. 内部培训与监督: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企业的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应根据企业的特点和所进口食品的类别进行调整和完善。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须知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须知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须知凡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知悉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

一、注册使用“山东冷链”。

注册“山东冷链”并上传所有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及流向等信息,并对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二、入仓集中检测消毒。

凡是进入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目的地市、县设立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获得“冷链三证”方可入市使用。

三、提前24小时报备。

购货业户须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目的地24 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向目的地市驻仓监管组或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备案信息。

四、查验“冷链三证”。

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同时索取、记录、保存进货凭证。

禁止采购、销售、运输和贮存没有“冷链三证”或“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五、分区存放。

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冷库单位要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人专柜销售。

六、亮码销售。

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要通过“山东冷链”打印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并在专柜对应显著位置公示,供消费者监督查询。

七、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通过“山东冷链”及时调整应检人员,并按严格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掏箱工、搬运工、拆包工等岗位人员执行闭环管理。

八、加强生产经营场所管理。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场所显著位置有张贴“场所码”,安排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开展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三码”联查和体温监测、口罩检查;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垃圾清运等防控措施。

九、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五有”1、有疫情防控指南(操作手册);2、有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3、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

4、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进口企业食品化妆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

进口企业食品化妆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

进口企业食品化妆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一、食品、化妆品进口企业资质要求1.注册资本和实际经营资金要求:进口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实际经营资金,确保能够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2.进口企业的经营场地要求:进口企业应有符合食品、化妆品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的经营场所。

场所应具备一定的面积,有良好的通风环境,并且能够满足食品、化妆品相关设备和设施的要求。

3.进口企业的基本设备和条件要求:进口企业应拥有合格的设备和设施,如检测设备、存储设备等,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4.进口企业的人员素质要求:企业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他们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执行和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5.进口企业的质检措施: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体系,确保从供应商到终端消费者的整个供应链中都能保持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1.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并建立稳定的供应链。

2.进货管理制度:建立进货流程和标准,对进口产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符合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3.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记录和监控体系,对关键环节进行控制。

4.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对储存和运输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不受损。

5.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品处理和质量事故处理等。

6.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建立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对市场投诉和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和处置。

三、食品、化妆品进口企业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要求1.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对供应商、产品和国际市场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风险预警和监测制度:建立风险预警和监测制度,及时获取和掌握有关食品、化妆品安全质量的信息,对潜在的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

4.风险处理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处理和应急管理制度,对风险事件进行快速和有效的处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公众的安全。

以上是食品、化妆品进口企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进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进口食品贸易的企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供应商管理、产品检验等。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 对进口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原料、生产工艺、包装材料等。

2. 定期更新风险评估报告,确保评估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供应商管理1. 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法规要求。

2. 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五、产品检验与溯源1. 建立严格的产品检验制度,对进口食品进行抽检,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 实施产品溯源管理,确保每批次产品可追溯。

六、储存与运输管理1. 确保储存和运输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2. 定期对储存和运输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七、员工培训与健康1. 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确保员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八、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九、文件与记录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

2. 确保所有食品安全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

十、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检查结果和市场反馈,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进口食品安全常识(二篇)

进口食品安全常识(二篇)

进口食品安全常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须符合什么标准并经检验合格方得进口?答:为了保证进口食品安全,我国对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实行严格的标准管理和进口检验检疫制度。

进口食品到达口岸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依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后方允许进口,检验中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立即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xx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口岸共检验出不合格进口食品2458批,xx年上半年共检出896批,均依法作出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确保了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这个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种。

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是进口食品必须执行的标准,达不到这个标准的食品不得进口。

该条第二款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

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口食品检验程序主要包括4个环节:一是接受报检。

二是抽样。

三是检验。

四是签发证书。

向我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和代理商、有关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是否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或者注册?答:需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对于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行备案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出口商和代理商的监督,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及时找出原因、解决问题。

向我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和代理商应当提交资质证明等材料,并及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未获得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的食品,不得进口。

食品进口许可要求

食品进口许可要求

食品进口许可要求食品进口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为了保障国家食品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进口许可要求。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标准、文件准备、检验检疫要求和进口手续等方面详细介绍食品进口许可要求。

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是各国政府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因此,食品进口许可要求中通常包含了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明确规定。

例如,进口食品必须符合国际通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如Codex Alimentarius委员会所发布的标准、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等。

二、文件准备在申请食品进口许可时,必须准备一系列的文件以证明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首先是进口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明,这是证明所进口食品生产企业具备生产的资质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文件。

其次是产品的检测报告,食品进口国家要求进口食品必须通过严格的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此外,还需要提供出口国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许可证明和运输方式的文件,以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三、检验检疫要求食品进口许可要求中通常包含了对食品进行检验检疫的要求。

各国对于不同种类的食品可能有不同的检验检疫要求,但通常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原产国认证:进口食品必须提供原产国认证文件,证明该食品在原产国是合法、安全的。

2. 成分检验:对于食品的成分进行检验,确保其不含有不合格的或有害的物质。

3. 微生物检验:食品是否含有病原微生物或过高的细菌菌落总数是判断食品安全与否的重要指标。

4. 农药残留检验: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含量是否超过法定标准。

5. 包装标签检验:检查进口食品的包装标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进口手续在满足了食品进口许可的各项要求后,还需要按照进口国的相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这包括向进口国的海关申报食品进口、支付相应的关税和清关费用等。

需要提醒的是,在进口食品时还需注意一些特殊要求。

例如,有些食品可能会因携带动植物疫病或传染性疾病等原因而受到限制或禁止进口。

此外,一些国家还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食品设置了进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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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企业须知(2016.03.08)(适用于从太仓港进口食品的企业)《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款(详见附件6)明确规定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承担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为方便企业顺利开展进口食品业务,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以及检验检疫有关进口食品的相关规定,编写了本企业须知,供进口企业参考。

1 进口前,企业应办理的事项1.1 进口商备案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1.1.1进出口商备案进口商应当于食品进口前,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需向总局备案,备案网址是/。

备案要求请登录质检总局食品局网站右中方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场景式服务指南”和“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信息查询”模块阅读了解进口食品备案工作要求(/)。

每次进口前均应提供已备案的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备案号等)。

拟进口肉类企业如需开展企业备案请参考《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详见附件8)。

1.1.2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动态更新,详情请访问/ywzl/gjgnhz/jkzl/)(包括肉类、水产品、乳品、燕窝、大米等产品)内的产品,其境外生产企业需向国家认监委注册,已获得注册的生产企业名单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网址同上)。

生产企业未注册的,其产品不允许进口。

已获得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其向我国境内出口的食品外包装上如实标注注册编号。

禁止冒用或者转让注册编号。

境外企业注册要求和流程请参考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45号令《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1.2 进口准入根据《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我国对具有传播疫情疫病高风险的动植物源性食品实施许可准入制度,制定了准入目录,规定了准予入境的产品和原产国/地区。

目前实施准入目录的主要有畜禽肉类(含副产品)、水产品、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乳制品、燕窝等。

准入目录可登录质检总局网站查询,网址/approval/。

1.3 检疫审批进口产品需要检疫审批的,如燕窝、水产品(两栖爬行类、养殖类和日本产品)、肉类(含副产品)、生鲜乳(含巴氏乳)、鲜蛋类、杂粮杂豆、动物性中药材、部分蔬菜等产品,应当提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许可证,并在进口报检时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检疫审批流程可参考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网,网址/)。

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产品详见附件1。

实施检疫审批的进口产品因存在检疫风险,大多需要在境内经过检验检疫考核合格的指定单位存放或者加工。

指定存放场所需要考核的产品主要有:肉类和水产:需要有经过省局备案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冷库粮谷类:需要有经过备案的指定仓库或加工厂其中肉类、冰鲜水产品和粮谷类还需要从检验检疫指定的口岸入境。

指定口岸由总局统一考核备案。

1.4进口商自主审核的内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款规定,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并开展自主审核工作,以保证进口的食品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自主审核内容应至少包含以下几点。

1.4.1进口的食品是否能够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合格证明材料可以是下列方式(不仅仅包涵这两种,其他能证明产品合格的证明材料均可以):一是拟进口产品对应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报告需与产品生产批号一一对应;二是产品的原辅料清单及配比、加工工艺及境外生产企业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明材料。

核心要件:进口食品是否有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如有对应标准应写明相应的标准名称和代号,产品随附的检测报告是否涵盖了标准中所规定的项目;没有对应的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得进口。

1.4.2进口的食品是否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审核要点:拟进口产品的原辅料是否均为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了我国不允许使用的新食品原料;按照生产加工工艺确认产品是否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可参考《食品原料判定依据》(详见附件7)。

进口食品的原料属于新食品原料(原称新资源食品)的,应该提供该原料对应的标准或卫生部门发布的公告目录等相关材料。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执行。

企业报检时需提供该类产品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许可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将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这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1.4.3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或者按规定应有的中文说明书,标签或说明书是否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目前我国施行的标签相关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及问答、《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 13432)及问答、具体产品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特定的标签标识要求。

如,矿泉水应符合GB7718、GB28050、《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三个标准上关于标签的条款要求。

特别提醒,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以上所引用标准须确认为现行有效及最新。

属于保健食品的,必须取得我国保健食品上市批准文号(小蓝帽标识)。

保健食品的认定范围在原卫生部文件中有规定。

关于保健食品的认定,请参考原卫生部发布的文件或公告,食品中使用了保健食品原料的一律认定为保健品。

(请查阅相关文件)1.4.4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食品防护体系审核。

进口商应审核进口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经营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品牌等,重点关注企业的卫生控制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有第三方机构的认证、食品生产的历史、生产能力、企业的信用情况等。

1.4.5产品的自检报告要求质检总局有文件规定报检时需提供检测报告的,进口商在进口食品时,应按照要求随附相关材料。

目前强制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有进口植物油、乳制品、冰鲜水产品,检测报告覆盖的检测项目需符合质检总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详见附件2)。

进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境外出口商因检出重大不合格或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质检总局发布风险预警通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应按照总局风险预警通告的要求提交相应产品对应项目的检测报告。

凡参与太仓港便利通关放行模式的进口食品,在抽检中检出不合格的,在今后的连续10批次同类产品进口时,需主动提交含上述不合格项目的自检合格报告。

为防止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导致退运或销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建议进口商首次进口某类产品前,自行按照拟进口产品所对应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卫生项目要求,将拟进口的产品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并在进口前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材料。

1.4.6进口商应掌握拟进口产品的质量状况,对风险较大的产品应加强自我检查和检测力度,以降低进口风险。

审核要点:了解该产品的境外销售情况、其他口岸有无进口历史、国内外该产品的市场反馈信息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媒体曝光、消费者投诉、举报等不良历史信息。

1.4.7特殊产品进口要求进口产品涉及有机产品的,进口商应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我国有机产品管理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具体详见《进口企业须知(有机产品)》,可在太仓局网站的办事指南栏目下载,下载网址是/z/2015/05/1391/00100993550/00100993550.html。

涉及转基因产品的,进口商应确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等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1.4.8其他要求进口商自主审核工作应定期开展,并据此对境外生产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合格供应商,进口时进口商需提供自主审核的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其中1.4.1-1.4.5的材料必须提供。

对于已有进口历史记录的预包装食品,如生产工艺、原辅料、产品标签等发生变化,应在进口时告知检验检疫部门,并按照本条款要求重新进行自查,提交相关材料。

对风险性较高的产品,如婴幼儿乳品、植物油等,建议进口商对境外生产企业开展现场自主检查,要求和指导境外生产企业按照我国要求进行生产,保证其输华产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已对境外生产企业开展自主检查的进口商请提交自主检查报告,对境外供应商开展合格评定工作的请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合格评定制度。

2 报检要求按照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产品在报检时应提供以下资料:2.1提供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境内进口商名称及备案号。

首次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提供备案所需的书面资料留存。

每次进口前均应提供进出口商已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案完成网页截图)。

进口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有注册要求的,提供境外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号。

2.2需要检疫审批的,应当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具体要求见检疫审批相关事项。

2.3合同、发票、装箱单、货物清单等。

2.4根据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书。

(可参考附件3)目前强制要求原产地证:酒类,植物油,日本输华食品报检时必须提供官方卫生证书的产品:水产、乳品、肉类(卫生证书)2.5合格证明材料2.5.1检测报告,参考1.4.5。

2.5.2其他合格证明材料,参考1.4。

2.6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承诺、进口食品包装和运输工具情况说明、进口食品适用标准文号)。

2.7产品标签2.7.1首次进口食品标签要求(需在我局备案)2.7.1.1标签样张,包括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等,同时提交标签符合性声明(需包含“拟进口的***产品标签本公司已仔细检查,确认已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并对标签所标注的内容负责,并保证所提供标签样张与实际货物标签样张一致,如有不实,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内容)。

同时提供电子版标签样张,格式必须是bmp、gif、jpg、jpeg,小于500k,以便录入备案系统。

(报检时需同时提供软件上传材料,软件见附件5)2.7.1.2中文标签上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

2.7.1.3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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