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与我国政府社会治理模式变革
我国群体性事件新发展态势研究
我国群体性事件新发展态势研究
群体性事件是指大规模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特定场合下采取集体行动的一种社会事件。
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这与社会变革和群众需求不断更新有关。
一方面,社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体性事件得到了更好的
处理和管控。
政府加强对人口流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管理,推进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提高了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同时,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也意识到了对事
件的及时管控和调解的重要性,加强了自身能力和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收入分配不
公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同时,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使
得信息传递和组织动员更加方便,也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扩散提供了新的平台和途径。
针对新的发展态势,我国应加强社会治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公民教育,促进
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也应加强对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监
管和管理,加强网络安全建设,防范虚假信息的扩散和网络暴力的发生。
总之,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发展态势是多方面的、复杂的,需要政府、公共机构和广大
民众共同协作,加强管理和应对,确保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
网络群体事件成因及政府治理路径探析
@ 杨保军: < 假新 闻、失实新闻内涵辨析 》,今传媒。20 年3 08 月 ③ 陈强、郑贵兰: ‘ 新闻失实多重面相 》,新闻战线.2 1年 1 00 月
④ 罗小光 : ‘ 从诱导式暗访看新闻报道的隐性失实》,新闻与写作,2 0 09 芷9 B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丁柏铨: ‘ 关于虚假新闻、 “ 隐蔽性失实”及其他—— 兼与吴强先生商 榷',新闻记者・2 0  ̄1 J 0 7 2q
全 的行 为 , 以及 严 重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罢 工 、罢 课 、 罢 市 的行 为。【网络群 体性 事件 则是指在 一定社会 背景 1
诉求 ,通 常以偏激和煽动性 的言词鼓动群众 ,进而干 扰 社 会 秩 序 的 活动 。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网络群 体性事件 具有 一般群体性事件特征 ,如组
看 ,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 是 指 由某一 事件所 引起 的 ,众多 网 民在 短期 内广泛 关 注、广泛参与的一类 现象的总称。从这一概念来看, 它并不具有反社会性,而是基 于某 个特 定或 不特 定的 目标或事件 ,利用互联网集合 一群不特 定的人,本着 其 高涨 的情绪 而进行 的社会性 活动 。而狭义 的网络群 体 性 事件 则通 常 具有 反社 会 性 的特 征 , 它 是指 利 用 互
一
炯
下形成 ,参 与的网民群体 为了共 同的利益诉求 ,利用
互 联 网进 行 组 织 、策 划 和 联 络 ,公 开干 扰 互 联 网上 及 现实社会秩序 ,干扰 网络正常运行 ,造成不 良的社会 影 响 ,乃 至可 能危 及 社 会 稳 定 的集 群 事 件 。 从 目前 学 界 对 于 网 络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概 念 分 析 来
我国近五年群体性事件研究——基于案例的宪政分析
我国近五年群体性事件研究——基于案例的宪政分析我国近五年群体性事件研究——基于案例的宪政分析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引人关注的群体性事件,其中涉及了广泛的社会问题。
这些事件往往体现了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对于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社会稳定产生了挑战。
对于这些群体性事件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问题的根源,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思考。
宪政作为一种治理方式,强调权力分立、公正和法治。
在群体性事件中,宪政的理念和原则可以提供有益的思路和指导。
本文将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群体性事件,基于宪政的角度进行分析。
一、事件一:“伊利事件”2013年,一家功能性乳制品企业伊利集团被爆出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
这一事件反映出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具有普遍性和复杂性。
宪政视角下,政府应当对食品安全问题负起监管责任,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建立有效监管机制来保障公民的权益。
二、事件二:雾霾治理近年来,我国的雾霾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
雾霾事件既涉及环境问题,也牵涉到公民健康问题。
宪政视角下,政府应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立法、监管和执行环保政策,确保公众权益得到保护。
三、事件三:“太阳花运动”2014年,台湾发生了一系列反对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群体抗议活动,被称为“太阳花运动”。
这一事件凸显了公民对政府决策的参与需求和对民主决策的追求。
宪政视角下,政府应当加强公民参与机制,倾听民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事件四:城管执法暴力事件近年来,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暴力事件屡屡发生,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
这些事件体现了执法机构的权力滥用,侵犯了公民的权益。
宪政视角下,政府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并依法约束他们的权力行使。
五、事件五:手机App“摩拜单车”问题近年来,在共享经济概念兴起的背景下,共享单车成为城市绿色出行的代表。
然而,这种新兴业态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包括管理混乱、产业乱象等。
群体性事件对党的执政安全的威胁及防治_王辉
2014/9群体性事件对党的执政安全的威胁及防治王辉摘要: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发展和深刻变革之中,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我们党执政安全的新威胁。
群体性事件多发频发,将损坏党的执政环境,削弱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党的执政基础,挑战党的执政能力,加大党的执政风险。
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必须积极防范和治理群体性事件,要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要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引发利益矛盾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强化党的社会整合功能,形成社会共享价值观;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执政安全;威胁;防治作者简介:王辉,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讲师。
(湖南长沙,410081)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1AKS004);湖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010ZDB46).当前,我国社会处在转型发展和深刻变革之中,利益矛盾积累,社会冲突增多,群体性事件已进入多发、易发的危险时期。
群体性事件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不仅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损失,更为重要的是,它破坏社会正常的运行机制,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威胁,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和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已经成为新时期我们党的执政安全的新威胁。
维护党的执政安全,必须积极防范和治理群体性事件。
一群体性事件对党的执政安全的威胁1.群体性事件的破坏性损坏了党的执政环境社会的发展建设需要有序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状态。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利益深刻调整、改革不断深化的发展阶段,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从性质上来说,我国群体性事件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高发频发的群体性事件必然会打破社会活动的组织性和社会关系的协调性,使社会生活处于一定的波动之中,甚至使利益矛盾尖锐化,直接威胁国家政权的稳定。
总之,无论群体性事件规模大小、时间持续长短、破坏性是否剧烈,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言,都是不可忽略的消极因素。
论群体性事件中的政府治理
参与 者是 特 定 或 者 不特 定 的 , 多 的 参 众
与者 中并 没 有 明 确 的组 织 者 . 有 的参 所 与者之间也没有形成一个 固定的组织 , 很 多 人是 一 种 盲从 。
事 件 产 生 的 原 因 进行 分析 讨 论 。 就政 并
府 在 处 理 群 体 性 事 件 中 应 该 如 何 作 为 作 了尝 试 性 的探 究 。
件 中 ,参 与 者 是 当地 的 出租 车 司机 , 是
认 为 出 租 车 运 价 太 低 而 主动 加 入 到 抗
争 的 队 伍 中 来 的 ; 与 者 也 有 可 能 是 不 参 特定 , “ 安事件” “ 连 事件 ” , 如 瓮 和 孟 中 参 与 者便 不特 定 , 皆是 出 于对 公 安 部 门
定 群 体 或 不 特 定 多 数 人 临 时 聚 合 形 成
民 事纠纷或刑 事案件 时 。 于 种种 “ 出 考 虑 ”没 有 秉 公 处 置 , 发 民 众 对 公 权 力 。 引 不 信 任 , 致 社 会 怨 气 积 聚 。 些 突 发 导 某
事件成 为“ 火索 ”最终 引发冲突 : 导 , 也 有 学 者 认 为 原 因 有 三 : 一 、 众 利 益 第 群 长 期 受 损 , 年 矛盾 积 蓄 难解 。第二 、 多 处 置 方 式 不 当 , 风粗 暴 , 用警 力 第 三 、 作 滥
对 某 具 体 事件 的处 理 不满 而 加 入 。不 管
方式或活动表现出来的 , 是社 会 矛 盾 的
突 出 显 现 , 社 会 秩 序 、 会 稳 定 造 成 对 社 的影 响 明 显 。虽 然 有 些群 体性 事 件对 解
诉 求 和 愿 望 的 现 象 将 越 来 生 活 无 法 回 避 的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治理变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治理变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治理也在不断发生变革。
从传统的高度集权的社会治理模式到探索多元化、参与式的社会治理模式,我国社会治理取得了显著进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治理变革。
一、政府角色转变1. 从单一的行政管理者到公共服务提供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的角色逐渐向公共服务提供者转变。
政府不再单纯是行政管理者,而是致力于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政府加大了投入,提高了服务水平,使得社会治理更加人性化。
2. 从行政性管理到智慧治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政府不断推进智慧治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精细化管理,提升治理效率。
政府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公共服务优化,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和效能。
二、社会参与的广泛性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加强了基层社会组织的建设,鼓励居民自治,推动社会治理的基层化。
通过设立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实现了基层治理的民主化。
2. 强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NGO、行业协会等组织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领域积极参与,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三、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政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起健全的法治框架。
从宪法、行政法规到地方性法规,各级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2. 推动司法改革我国政府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加强司法公正、公平,提高司法效率,保障人民裙众的合法权益。
倡导“依法治国”,加强司法透明度,构建更加公正、可信赖的司法体系。
四、推进信息化和智慧化社会治理1. 建设数字我国我国政府提出了建设数字我国的战略目标,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2. 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我国政府正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城市智慧化、现代化管理。
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治理机制创新探究——基于群体性事件的思考
基金 项 目: 海市哲 学社会科 学规 划课题 《 上 政府 经济职 能的法治化研 究)20B Z 0) (09 Z 0 1阶段性 成果。
・
3 0・
短 时间内便能形成 较大规模 的聚集 , 导致事态扩 大 、冲突升 级 , 发“ 诱 无直接利益 冲突” 的群体性事件。 此类群体性事件 嗣 治理难度大 、 成本高。 因此 , 这种现象也应值得政府高度重视
和警惕 。 ( ) 三 暴力性 冲突与非暴力 冲突双 向发展 。
现象, 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在一系列备受关注 的
“ 涉政群体性事件” 背后 , 一个共 同的特点是一些地方发展 中
态 的严重性一步步上升。 三是维护稳定 的成本大幅上升。目
前 , 国公安干警 的数量 已上升近 10万人 , 我 9 但一些地方政 ( ) - 无直接利益冲突和有直接利益 冲突并行发展。
一
露 。作为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集 中表现的群体性事件 , 呈现 府仍感觉严重不足 。 这表明我 国维稳的成本在大幅攀升。 Ⅱ 问题 。 对于这一现象 , 除了一般 的分析外 , 还应更 多地从地方
性 事件 成 因复 杂, 形式各异 , 但其 最终 的指 向均 为各级地 方政 府。 凸显 了我 国地方政府公共 治理机制 的滞后 这
与缺 失。因此 , 地方政府 应革新 治理理 念 , 换治理 范式 , 转 创新 治理机制 , 提升 治理能力。当前 , 建立健全政府 权
力制 约与监督机制 、 利益协调 与对话机制 、 政府预 警与应 急机 制 、 方领 导责任机 制 以及科 学 的公 共决策机 制 地
近几年来 , 随着 改革开放 和市场经济 的深人 发展 , 国 我
社会结构发生深度变迁 , 利益格局 日益呈现多元化趋 势。社 会利益多元化引发 了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和深层矛盾 的显 出许多新 特点、 新趋势 , 成为影 响我国社会稳 定的一大突 出
群体性事件的演化和治理策略
群体性事件的演化和治理策略——基于集体行为和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的分析近年来,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呈快速增多的趋势[1][2]。
能否妥善应对并有效治理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公共治理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
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不但对政府治理和公共秩序产生冲击,更对社会经济的整体环境产生多维度的负面影响,并最终有可能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和社会政治体制结构和功能的紊乱。
尽管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有着多种复杂的原因。
然而,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发展、演化依然是遵循社会活动的一般性规律和有迹可循的。
这就为进一步分析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演化过程并制定相应的治理策略打下了基础。
在研究上,尽管西方学术界在研究的侧重点上有所不同(比如在西方主要对“社会运动”进行研究),并且我国当前的群体性事件与西方的“社会运动”也存在根本区别,但基本的社会演化的规律和原理依然是相似并且可以借鉴的。
因此,西方学术界对西方社会运动现象的研究和经验总结,为我们对我国当前的群体性事件研究和治理做了一些有益的铺垫。
另一方面,群体性事件中行为主体的基本行为也是可以用集体行为理论进行微观的阐述的。
回顾国内学术研究,尽管当前学界对频发的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发展和治理策略已经有了一些涉及[3][5]。
但群体性事件的演化逻辑、发展阶段以及相应治理策略,依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本文基于集体行为理论和西方对社会运动的分析,探讨了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演化规律和模式,提出了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应该注意的若干关键要素和相应的治理策略,以便为群体性事件的后续研究做进一步的理论准备。
一、群体性事件演化的基本逻辑———集体行为的逻辑关于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治理所面临的压力,已经有大量的文献涉及[1][3]。
本文在此不再累述。
然而,对群体性事件的危害,还应该从更广阔的层面上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认识。
总体上,当前学界对群体性事件的危害的认识主要集中在对公共秩序和政府公信力的影响方面。
社会治理模式改革综述
社会治理模式改革综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已经经历了多次社会治理模式改革,不断探索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随着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社会治理的内容、形式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本文将综述中国社会治理模式改革的过程和成果。
一、社会治理的演变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安定和和谐。
社会治理的演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主导”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主导角色,以行政手段推进社会治理工作。
政府向各个方面下达指令,对各类社会问题进行管理、调节和协调。
由于缺乏市场机制和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效果不佳,时常出现矛盾和冲突。
2.改革开放时期的“市场引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期,社会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增多。
政府不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市场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和法律规范市场运行,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话语权发生了变化。
3.新时代的“共治共建”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社会治理也面临新的形势。
新时代要求实现“共治共建”,即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社会治理工作。
政府引导市场发挥积极作用,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转向更加开放、包容、民主、法治的方向。
二、社会治理模式改革的探索和实践社会治理模式改革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中国社会治理模式改革经历了以下几个重要阶段:1.探索社区治理模式1990年代初,中国开始探索社区治理模式。
以杭州市的“众人同心、共建和谐社区”为代表的社区治理模式,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政府参与和专业化服务提高社区治理效能。
社区治理模式的探索为社会治理模式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构建综合治理体系2000年以后,中国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构建以“多元主体”为基础的综合治理体系。
综合治理体系通过建立多维度的治理网络,将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和多层次的治理模式。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突发的、对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和影响的突发事件。
例如地震、洪水、疫情等。
这些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规模性和复杂性,对应对与治理提出了很大挑战。
下面将从组织机构、预防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来介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
在组织机构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组织体系。
这包括各级政府机构、部门、社会组织和专业救援队伍等的配合与合作。
政府要负起责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完善信息传递与协调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
社会组织和专业救援队伍要参与提供专业技术和人力支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在预防准备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需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
政府要加强对灾害风险的研判和评估,加强对各类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预警能力,及时发布灾害信息,提供有效的预警措施,引导民众做好防灾准备。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完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提高其承灾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在应急处置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需要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
政府要加强应急管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的调动和组织协调,做到指挥有序,资源调配合理。
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分析,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撤离、疏散、救援等工作,并提供紧急医疗救护等服务。
在恢复重建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需要加强后续工作的推进与监督。
政府要建立健全灾后恢复与重建机制,制定灾后恢复和重建规划,加强对重建项目的督导和管理,确保重建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
要加强对灾区群众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和生活物资,推动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帮助灾区群众早日走出灾难。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需要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加强预防准备,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同时加强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群体牲事件治理与地方政府法治建设
案 、瓮 安事 件 、甘 肃 陇 南 冲 击 市 委 事 件 、重 庆 等 地 出 租 车 集 体 罢运 事 件 等 等 ,不 仅 造 成 了社 会 秩 序 的 混 乱 , 给 国 家 和 地 方 造成 了 巨 大 的 损 失 ,而 且 严 重 破 坏 了 政 府 的 形 象 , 激 化 了 政府 与 公 众 的 矛 盾 ,给 政 府 的 治 理 制 造 了 潜 在 的 障 碍 。 群 体性 事 件 引 发 的公 共 危 机 已 成 为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制
和社 会 主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基 本 前 提 ,也 是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多 参 与 者 本 身 与 事 件 无 任 何 关 系 ,也 没 有 切 身 利 益 关 联 ,
只 是 借 机 表 达 和宣 泄一 种 情 绪 。 2 事 件 的诱 因 多样 化 ,矛 盾 复 杂 化 。 社 会 转 型 期 ,群 .
一
、
社 会 转型期 群体性 事件 的特点
倾 向 。甚 至 有 一 些 参 加 人 数 多 、持 续 时 间 长 、规 模 较 大 、
反 复 性 强 的群 体 性 事 件 可 以看 出 事 先 都 经 过 周 密 策 划 , 目
社 会 转 型 时 期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不 确定 因素 明显 增 多 ,
益 突 出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参 与 者 的成 分呈 现 出多 元 化 的 趋 势 ,
涉 及 的行 业 部 门 日益 增 多 ,相 应 地 参 与 主 体 几 乎 包 括 了 社 会 的各 阶层 人 员 ,社 会 成 分 复 杂 。 如 果 说 前 几 年 群 体 性 事 件 的参 与者 主要 是 那 些 利 益 受 损 者 ,这 两 年 的 事 件 中 甚 至
我国群体性事件新发展态势研究
我国群体性事件新发展态势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群体性事件的频发程度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
这些事件不仅对社会造成了影响,也对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了挑战。
对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新发展态势进行研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和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由多人参与的具有社会性、组织性、突发性的事件。
这些事件可能是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问题引发,也可能是由于群体的情绪激化所导致。
群体性事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规模庞大:群体性事件通常由大批人参与,涉及范围广泛,因此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也较大。
2. 突发性强: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在一定时间内突然发生的,对社会管理和处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 多样性和复杂性:群体性事件的形式和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抗议示威、罢工集会、暴力事件等,也可能是出于政治、经济、民生等多方面原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新发展态势呈现出一些特点:1. 抗议示威事件增多:在经济发展的我国社会矛盾也在不断增加。
一些群体因为权益受损或者利益受侵害而举行抗议示威活动,这种情况在近年来呈现增多趋势。
土地征收、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抗议活动日益频繁。
2. 社会治理挑战加大: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变化,社会治理的难度也在增加。
一些新兴的社会问题,如城乡差距、收入不均等,也给政府的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3. 技术发展带来新影响: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群体性事件的传播速度和范围都得到了提高。
这使得一些群体性事件具有了更大的影响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4. 地方性事件增多:一些地方性的群体性事件也在不断增加,例如地方政府相关的问题、民生问题等。
这些事件可能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稳定。
三、应对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对策针对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新发展态势,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应对:1. 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性、法治化水平,以更好地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处理。
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及其治理模式与机制研究
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及其治理模式与机制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深入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民众表达观点、传播信息的重要平台。
在这种背景下,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逐渐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
本文旨在探讨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及其治理模式与机制。
我们将对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进行界定,分析其特点和发展趋势。
然后,我们将深入研究网络舆情的形成机制,包括信息传播、意见领袖的作用、网民心理等因素。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探讨当前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治理模式,分析各种治理模式的优缺点,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我们将构建一个有效的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治理机制,以期更好地应对网络舆情挑战,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认识,也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舆情的关联分析在当今社会,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舆情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塑造。
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往往伴随着公众情绪的激烈波动和意见表达的需求,而网络舆情则为这些情绪的释放和意见的传播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渠道。
一方面,群体性事件是网络舆情的重要触发器和放大器。
当社会事件或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容易引发群体性的抗议或冲突。
这些事件往往能够迅速吸引公众的关注,成为网络舆情的焦点。
在网络的传播特性下,事件的相关信息迅速扩散,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公众通过社交媒体、论坛、博客等平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情绪,形成多元、复杂的网络舆情。
另一方面,网络舆情也对群体性事件产生深刻影响。
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能够迅速聚集大量的意见和情绪,对群体性事件的走向和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当网络舆情中出现大规模的负面情绪或极端观点时,可能激发更多的公众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中,使事件升级和扩大化。
网络舆情中的理性声音和建设性意见也有可能对群体性事件起到缓解和化解的作用。
因此,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舆情之间的关联是复杂而微妙的。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与治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群体性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等,对社会生活和人民生存造成严重威胁。
及时有效地应对和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的共同使命。
在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和治理手段。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包括预警系统、紧急救援机制、医疗救治网络等。
通过这些机制,政府可以在事件发生后迅速采取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伤亡。
政府需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在灾害发生前,政府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指南,引导民众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
政府还可以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公众的急救知识和应急技能,提高自救能力。
政府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以便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有据可依地采取行动,保护公众的权益和社会秩序。
政府还应当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救助和赔偿,重建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
针对不同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政府还可以采取相应的治理手段。
在面对自然灾害时,政府可以通过加强监测预警、展开紧急救援、提供应急救助等措施,有效地减少灾害带来的影响。
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政府可以组织大规模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救治和疫苗研发,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而在面对恐怖袭击等事件时,政府可以采取加强安全防范、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社会稳定维护等一系列措施,维护社会治安和公众安全。
除了政府的应对和治理之外,社会各界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各级政府之间需要加强协作合作,形成合力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也可以积极参与灾害救助和社会治理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帮助和支持。
媒体和舆论也可以通过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认识和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社会稳定的合力。
群体性事件发展新动向及治理机制创新思考
群体性事件发展新动向及治理机制创新思考□ 陈群祥*摘要:突发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呈现出“触点多、燃点低、数量不少、总体可控”的态势。
这要求我们应从利益、观念、政府自身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在预防、准备、应急处置等环节进行机制创新,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群体性事件。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新动向治理机制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关系的调整以及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突发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涉及面越来越广,处理起来越来越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因此,及时研判当前群体性事*陈群祥,马鞍山市市委党校管理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
探索与思考件发展的新动向,创新治理群体性事件的新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笔者在对中部某省八个城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判了当前群体性事件的总体态势和特点,分析了当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诱因,提出了应对群体性事件机制创新方面的一些思考。
一、当前群体性事件的总体态势与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为了满足某种共同利益或表达某种共同关心而临时聚合形成的人群,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地聚集在公共场所、冲击党政机关驻地、拦截交通工具制造社会影响的群体行为方式,表达诉求、主张或直接争取自身利益,从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事件。
当前,群体性事件总体态势是“触点多、燃点低、数量不少、总体可控”,呈现出以下六个特点。
群体性事件的审视与应对
群体性事件的审视与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审视与应对——政府管理的视角综观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并呈明显上升的态势参与主体、表达的方式和平台以及利益诉求都发生了变化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必须与时俱进要把对群体性事件的“应对”与“管理”上升为“治理”在治理过程中既不应漠视民众的诉求和意见也不应将短期的太平作为治理的目标。
为此需要改变传统的治理模式不断调整治理结构以保障社会的长期稳定和谐。
一、治理理论“治理(Governance)”一词源于govern有“驾船、掌舵”之意转喻为“指挥、领导、统治”。
在我国有管理、统治的意思。
关于治理的内涵不同领域的学者从自己的学术背景出发有不同的理解。
国内学者毛寿龙教授认为治理是指政府对公共事务进行治理它掌舵而不划桨不直接介入公共事务只介入负责统治的政治与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之间它是对以韦伯的官僚体制理论为基础的传统行政的替代意味着新公共行政或者新公共管理的诞生。
俞可平教授认为治理“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
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
“治理”一词适应了时代变化的要求突破了传统公共行政模式满足了公共管理发展的要求。
以新的理念看待群体性事件应该认识到对群体性事件既非“应对”也非“管理”而是“治理”。
二、群体性事件治理的结构转型如贝克所说:现代化社会的不确定性特征正在从根本上改变我们进行社会管理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过程。
如何减少或者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应该从治理结构的转型上做文章。
1.群体性事件的治理理念要从“管制思维”走向“法治思维” 传统的治理理念认为政府职能只有两种即统治职能和管理职能。
在这种理念模式下把统治人和管理人作为政府的唯一天职以政府为中心以“便于管理”为原则以“命令”与“强制”为手段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应对群体性事件。
这种做法所带来的问题:一是人为加重政府与群众的对立。
群体性事件中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
2 起 因 具有 一 定 的 合 理性 。 一 些 突 l 的群 体 性 事件 的起 因分 析 , 、 从 { j 应该 说绝大多数集体上访甚至闹事都有一定 的理 由,即有其合理的部 分 , 真 正 无 理取 闹是 极 个 别 的 , 而 因此 往 往 容 易 引起 社 会 的关 注 。 3 组织性。 、 当前的群体性事件 已由 白发松散型 向组织型方 向发展 , 事件的聚散进退直接受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的控制和影响。尤其是一些 参与人数多 、 持续时间长 、 观模较 大的群体性事件往往事先经过周密策 划, 目的明确 、 动统 一 , 行 组织程度 明显提高 , 甚至 出现跨地 区 、 跨行 业 的串联活动。有 的还集资上访 , 并聘请律师 , 寻求媒体支持。 4 破 坏性 当前 群 体 性 事件 常 常对 国家 的法 制 秩 序 、 安 秩 序 、 、 治 交 通秩序产 生冲击 和破坏 , 影响社会安宁 , 扰乱 了社会 的正常的工作 、 生 产 、 活 秩序 。 别 是 一些 群 众 抱 着 “ 闹大 解 决 , 闹小 解 决 ” 思 想 , 生 特 大 小 的 越来越多采取各种极端行为发泄不满情绪 ,给 国家和社会造成 r 大 较 的损 失 . 影 响 了局 部 地 区 的社 会 稳 定 。 严雨 二、 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地方政府在治理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性 国家是政治领域的主要组织 。 社会由国家治理和组织 。 国家组织 而 又是 一 个 个层 级 构 成 的 秦 始 皇统 一 f 国 ,最 重 要 的 举 措 就 是 设立 } | “ 县制” 皇权达县” 县是国家的基层政权 管辖县的首长 由皇帝 直 郡 。“ , 接任命 , 并吃“ 皇粮” 县官是皇权在地方 的代表 , 。 直接面对 和管辖民众。 县官以上的官都是管官的官 , 只有县 官才是管 民的官 。在一般看来 , 皇 帝高高1 上 , f 遥不可及 , ! F 只有县官才是 真实的存在和具体的权威。平民 百姓将县官称之 为“ 父母官” 希望他们能够 “ 民如子” 县官亲民 , , 爱 民 众有福 . 县官欺 民 , 民众有难 . 矛盾激化时 , 百姓 首先攻打 的是县府 , 捉 拿 的是 县官。因此 ,0 0多年来 , 20 县一直是 国家与社会 , 政权 与民众 的 “ 接点” 部位。“ 郡县治则天下渝 , 郡县安则天下安” 。国家治理 , 成在县, 败也在县。 贵州瓮安事件和湖北石首事件都起 源于一起县城 内的人员非正常 死亡的事故。作为直接负责案件的公安局未 能给予及时有效的回复, 由 亲属的不满而引发群体性 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直接针对对象是作 为国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变革,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些事件在涉及民生、就业、环境、财产等方面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给社会治理带来一定的挑战。
了解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对于社会治理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1. 多发性:随着社会变革的进程不断加快,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也在逐年增加。
这些事件可能涉及各个领域,包括劳动纠纷、土地征收、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纠纷等,形式多样,数量庞大。
2. 规模化:随着社会组织的壮大和互联网的发展,群体性事件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通过网络传播,群众积极参与,从而使一些事件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人群,事件规模进一步扩大。
3. 多元化: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不断多元化,不仅包括普通群众和劳动者,还包括NGO组织、律师团队等各种利益相关方。
这些多元主体的参与使得事件的解决更加复杂化。
4. 激烈化:在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的情绪激烈,行为极端,可能出现暴力冲突、堵路、打砸抢等行为,对社会治理造成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5. 联动性:一些群体性事件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形成一系列相关事件,加大社会治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
二、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成因1. 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了不同地区的发展差距,一些地区由于资源匮乏、经济困难,群众对发展问题的不满情绪逐渐积聚,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2. 社会矛盾日益尖锐: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包括劳动关系、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医疗权益等问题,这些矛盾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触发点。
3. 维权意识增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普及,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更加愿意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
4. 政府管理不善: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与政府管理不善、对待问题的态度不明确有关,导致事态失控、积极情绪无法得到有效引导。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态势、特点与治理的意义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态势、特点与治理的意义作者:刘晨张甜甜来源:《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04期[摘要]群体性事件是威胁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一大因素。
据悉,2015年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仍居高不下。
我们通过既有的文献和资料,梳理了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态势和特点,提出了治理群体性事件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1)促使社会流动的机会公平有利于降低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概率和发生次数;(2)分配公平对于满足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至关重要,而爆发的群体性事件恰好很多都是因为长期的社会不公所导致,所以,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则对于和谐社会的内涵有促进意义;(3)公正原则下的法治治理对于群体性事件而言,起着降低的作用。
(4)法治意识下的社会和谐构建,对于治理群体性事件至关重要,规则先行,让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能够意识到失范的代价和后果,而不至于采取更为暴力的手段去诉求利益。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和谐社会;基本态势;治理[中图分类号]C91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071(2016)04-0080-05一、问题的提出“2015年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仍居高不下,对中国的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社会秩序、社会与政治心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1]同时,因为群体性事件的冲击性与破坏力,还有一些不好的负面影响,对于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而言,也是需要我们警惕的。
那么,到底什么是群体性事件,其发生的原因又是什么样的呢?简而言之,所谓群体性事件主要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2]据中国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发布《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显示,过半数以上群体性事件是因平等主体间纠纷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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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事件与我国政府社会治理模式变革陈旭学号122001171摘要本文以群体事件为切入口,探讨在群体事件中如何对我国社会治理模式进行变革,希望给给当前的政府治理模式带来新的思考。
关键词群体事件政府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前言首先给大家讲个案例,启东事件。
事件发生背景王子造纸在南通设立了造纸厂,但有大量污水需要排放,于是决定将排污工程管道在启东附近入海,计划建造一条110公里长的排污管道,将南通、海门、启东沿线所有污水处理后,统一排放,设计能力是每天60万吨,后来降低到每天15万吨,是为“南通排海工程”。
江苏启东市数万民众举行示威,示威者广为散发《告全市人民书》,呼吁启东人站出来,抵制王子造纸厂“将有毒废水排放到启东附近海域”,号召举行“保卫家园”行动。
2012年7月28日,由于担心日本王子纸业集团准备在当地修建的排污设施会对当时民众生活产生影响,数千名启东市民于清晨在市政府门前广场及附近道路集结示威,散发《告全市人民书》,并冲进市政府大楼,并从市政府中搜出了许多名贵烟酒等物品,并在警察到来之前将这些物证陈列在政府办公楼前。
武警于上午9时许抵达现场,但只是维持现场秩序,并未采取以往群体性事件中发生的强制驱散等强制性措施。
在民众示威过程中,出现了民众掀翻汽车、捣毁市政府办公电脑等暴力行为,而警方保持了相当程度的克制。
在冲突过程中,启东市市委书记孙建华遭到民众扒光上衣,市长徐峰被强行套上抵制王子造纸的宣传衣,但启东市领导并未下令警方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中午过后,警方的处理态度开始有一定的变化,开始抓捕一些过激分子,在此过程中,有少量民众受伤。
日本媒体《朝日新闻》称,该报上海分局局长奥寺淳28日赴启东采访拍照时“遭十几名警察的暴行,头部被踢,并被没收了照相机和记者证”,并向中国提出抗议。
当天下午,冲进政府大院的上千民众全员撤出,之后当地警方封锁周边道路,抗议活动基本平息。
有维权网站报道,来自无锡、苏州、常州、扬州的特警和武警部队也于当天午后陆续抵达启东封锁道路。
下午有一段时间,整个网络都被屏蔽,市民无法上网由于缺乏官方数据,该事件的示威人数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据媒体估计,有超过20000人参加,也有的媒体估计有超过30000人,游行示威人群加上集会人群将近10万人。
这就是著名的启东事件,群体事件中的典型案例。
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一个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相当复杂,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
而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的弊病,无疑成为促成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政治因素为此,加快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效率与责任性,加快官僚体制的改革,确保权利运行法制化,推动信息公开和建立多元沟通机制使政府能够更好的提高执政能力,有效应对和缓解群体性事件,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一、群体事件的理论概述(1)、群体事件的内涵群体事件即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2009年9月,中共《党的建设辞典》时隔20年后再出版,在整部辞典的1015个词条中,1/3是新词,群体性事件等被收入其中。
宋宝安等认为,群体性事件是由社会矛盾引发,由特定和不特定的某些具有共同利益的偶合群体,以一定的目的为基础,带有明显的利益诉求性质的体制外活动,是以合法的或非法的规模性聚集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和政策主张,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向德平等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由社会群体性矛盾引发的,不受既定社会规范约束,具有一定的规模,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干扰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集体上访、集体怠工、罢工、非法集会、聚众、游行、示威、骚乱、暴乱、大众恐慌等等”。
(2)、群体事件的基本性质总体上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我国群体性事件次数和参与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参与人员常常达到了成百上千直至上万人参与的在全国也已经是屡见不鲜。
群体性事件所涉及行业越来越多,主体成分也呈多元化。
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更是涉及方方面面。
既有一般性问题,也有特殊性问题;既有经济领域问题,也有社会领域问题;既有历史累积的问题,也有现实中新产生的问题;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影响。
这些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进一步增加了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加大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
从性质上来说,当前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都是对权利和权益的诉求,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由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产生的,并不是要推翻国家政权和现行社会制度。
(3)、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社会不满群体存在、群众缺乏表达渠道、政府管理能力应对能力不足、群体性心理因素诱导、基层不作为,“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干部和群众长期矛盾的积累。
这些都是导致群体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但是,导致群体事件深层原因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社会贫富差距拉大、职工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受到侵犯、领导干部不倾听群众呼声,不关心群众疾苦,使小矛盾酿成大矛盾、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复杂化。
社会管理方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不相适应。
法制不健全、权利过度集中、领导没有能力、是社会转型中群体利益的损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官僚腐败现象、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政治体系存在问题。
二、我国传统政府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对群体性事件带来的影响1、行政效率低下让社会公平成为空头支票。
转型时期,传统的平均主义利益分配机制被打破,社会分化日益加剧,一方面出现了很多富裕阶层,另一方面也使一些人承受了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下岗,失业等社会剧痛。
这是社会发展和体制转型过程中所必然出现的现象。
政府必须坚持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切实维护好大多数阶层的利益,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解决好困难群众,利益受损阶层的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公平。
而我国当前一些地方政府行政效率滞后,不能及时解决群众的问题,使得群众的矛盾逐渐积聚,贫富差距愈来愈严重;加上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滞后,机构臃肿,官员腐败问题严重,干群关系紧张,又极大的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
2、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和民众积极参与政府建设的心愿没有达成有效统一。
传统社会,我国政府的治理一直采取的是一种管制与压力型的治理模式,要求民众完全服从,不允许有任何的反对之声。
这在信息化程度不高,民众自我意识淡薄,社会相对公正的情况下,还是起到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但在当前的转型时期,信息高度发达,民众自我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分化日益明显,加之,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国家一些先进的政府治理理论与经验的传播及现代社会对民主法治的诉求,无疑都使民众呼唤一种服务型政府,渴望政府能够更好地为民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有效的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推动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但在众多的群体性事件当中,一些当地政府仍然沿用传统的治理模式,不是平等地与民众交流,妥善的化解矛盾,而是动辄命令,强制的做法,随意动用警察,采用暴力手段平息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虽然表面上平安了,但民众怨气却不断积累,矛盾不断加深,从而会引发更大的冲突。
3、官僚体制的迟滞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的权益问题。
官僚制也叫科层制,它在传统社会起到了整合资源,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然而,现代社会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社会结构的日益分化,传统的行政理念与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科层制本身固有的缺陷也越来越突出,如机构缺乏弹性,无法适应环境变化;层级太多影响行政效率;机关规模缺乏标准;职能部门之间,由于本位观念,互不协调,甚至互相制擎; 权力集中缺乏民主参与;官员对上级负责,忽视民意;机关运作中抓权,扩权屡见不鲜等;引发了政府管理的危机。
众多的群体性事件都源于许多基层官员对民意的漫不经心,引发了社会舆情转向社会冲突,错过了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宝贵的机会。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地方官员对社会矛盾的反应迟钝? 如果用学者的话说,这是一种体制性的迟钝,与现行干部考核任用,政绩评价体制有关。
用老百姓的话说,干部只报喜不报忧,谈问题是“金字塔”,一级一级往上缩小,讲成绩是“倒金字塔”一级一级向上夸大。
“小事不报告,大事先摆平再报告”,等摆不平被迫报告时,局面已经难以收拾,丧失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的最佳时机。
4、信息不流通造成官民矛盾激化。
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对一个民主政府的基本要求,只有信息公开才能保证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平与效率,避免官员的贪污腐化与权利寻租,才能为群众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避免一些优势阶层的信息独享与资源垄断。
在很多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当中,很多当地政府想法设法封锁信息,即任何不利于自己的信息首先封锁,成就逐级放大,问题逐级缩小,只报喜不报忧。
而不是把问题向群众说明,采取公开的对话方式以取得群众的理解与信任,这种做法使得群众因为不知情而猜忌,困惑,更加怀疑政府处理问题的公正性与能力。
于是,群众就会选择采取抗议的方式对待政府的行为,要求政府公开事件的真相和处理过程。
5、单一的沟通渠道,不能有效反映民意、导致民众对政府积怨过深。
新公共管理理念要求一个政府应该建立社会安全阀机制,即通过一些组织,机构等缩短政府与民众的距离,让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政府可以适时地根据群众意见做出政策调整,等于在政府与群众之间安装了一个安全有效,双向互动的“缓冲网”,使社会张力得以释放,社会免于脆性崩塌。
我国传统的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机构就是政府设立的信访部门。
但一段时间以来,压制上访,截访甚至以“精神病”为名滥用强制措施的负面新闻不时见诸报端。
一些基层信访部门常常为维护一方“稳定”而有意截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所谓“越级上访”。
群众在政府难以及时解决问题,个人力量实在淡薄,又没有可以依靠的团体或组织,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选择了聚众示威,抗议,寄希望于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关注,以使权益得到保护,问题得到解决。
三, 推进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将群体性事件扼杀在摇篮1、加快政府的公共管理效率,兼顾社会公正与公平。
据统计,70%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源于经济利益问题,转型期社会分化,贫富悬殊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而政府的责任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有高效的行政效率,因为政府行政效率的迟滞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中众多公共事务需要及时解决的需要;其次,对政府来说,效率不是追求的最终目的,社会公平和正义才是政府治理的理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