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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对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及时整改到位。对重大灾害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销号验收和再排查、再整改、再复查验收。
相关要求:
1. 参加重大灾害防治各成员要高度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结合本矿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的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冲击地压防治、非法违法开采和大冒顶隐患防治、防灭火、提升运输及在建矿井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互相配合。
5. 严格防灭火措施。①回风巷、硐室回风道、联络巷等地点浮煤、电缆皮等可燃物必须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干净。②皮带运输机滚筒应下风侧10-15m应装设烟雾传感器。③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符合《规程》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防灭火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关景顺。
2、采矿作业不得擅自开采保安煤柱。
3. 检查“敲帮问顶”使用工具,确保找顶工具齐全。
4. 每个掘进工作面备足铁棚、拌木及前探梁用于临时支护。
5. 工作面有顶板管理措施,有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6. 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报废巷道和井筒必须按规定封闭。
年 月 日
机 电 科:
年 月 日
企 划 科:
年 月 日
财 务 科:
年 月 日
编 制 人:
年 月 日
青岗坪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68号)文件的通知,为集中消除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冲击地压防治、非法违法开采和大冒顶隐患防治、防灭火、提升运输及在建矿井安全管理等重大灾害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如下:
3、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区队、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建设、施工、监理各方面的安全责任体系。
4、矿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认真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11. 回采工作面顶板暴露面积沿工作面2m长的范围内局部空顶面积大于0.5m2,必须支护接顶。
12. 回采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足够的备用支护材料(保证在先支后回的条件下备用不少于在用支柱量的10%和一定的圆木量)和处理顶板事故时必要的工具、器材。
13. 回采工作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14. 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按作业规程要求支护完善。
大冒顶灾害防治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李聪。
(五)防灭火
1. 消防、防灭火系统。检查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库存材料、工具的品种与数量符合需要,并定期检查更换。井底车场、机电硐室、检修硐室、风动工具清洗硐室、使用带式输送机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等,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按要求设置支管和阀门。
5、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五长”及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矿财务部要按文件要求,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一、成立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总工程师)
***(机电矿长) ***(生产副总工程师)
***(经营副矿长)
成 员:***(调度室) ***(安监科)
***(机电科) ***(生产技术科)
***(财务科) ***(企划科)
各区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 担任,具体负责本次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及通报工作,确保重大灾害防治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顺利实施。
2. 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派专人盯守,跟踪落实整改,安监科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3. 领导组成员要深入一线,随时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无隐患。
4. 自查时,必须突出重点。深挖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全面排查重大灾害隐患。
5. 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重大灾害防治情况,并及时汇报。
8. 井下通风设施设置是否合理、可靠;通风设施构筑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设施完好,使用正常;
9. 是否按规定进行测风,风量、风流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现象。
10. 主要通风机切换运行时间是否能在10min内启动;通风机性能测定和通风阻力测定是否在有效期内;
11. 主要通风机的防爆门、反风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7、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保证安全培训经费到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全员培训率达到百分之百。
8、各生产部门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下达“五定表”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验收制度,由安全专业人员、工会代表,群众监督员等进行隐患整改验收及监督,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 严格材料准入关①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暴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②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通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③在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④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使用范围;⑤对入井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材料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的试验合格证明。
*******煤矿
矿井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煤矿
二○一六年八月
矿井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审批页
矿 长:
年 月 日
机电矿长:
年 月 日
经营副矿长:
年 月 日
技 术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安全副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生产副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安 监 科:
年 月 日
生产Fra Baidu bibliotek术科:
年 月 日
调 度 室: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矿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让全矿所有职工都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对全矿所有采掘作业地点、硐室及其它巷道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内容,不留死角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查出的问题,由矿长亲自组织人员进行落实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工作达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标准要求。同时寻找不足、堵漏洞、除隐患,彻底消除一切威胁安全生产隐患。
9、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培训、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实战演练,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与矿山救护大队签订协议。同时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对其进行经常的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紧急救援。
10、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普及安全知识的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我矿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
(三)水害防治
1. 成立矿井防治水机构,职责分工明确,防治水制度完善;
2. 编制水文地质报告,确定水文地质类型。煤矿基础性水文地质图纸齐全并及时更新;
3.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满足规定的要求,并配备5台探放水钻机;
4. 探放水施工前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工程验收;施工前后要下发停、采掘通知单,保留30m预留超前距离;
三、重大灾害防治内容
(一)通风管理瓦斯防治
1. 设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通风管理瓦斯防治专业队伍,配备生产技术科科长和通风队队长、副队长、瓦检员、测风测尘工等,并做到持证上岗;
2. 建立通风管理瓦斯防治规章制度和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责任制度;
3. 瓦斯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进行巡回检查,是否存在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4. 瓦斯检定器、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是否完好并定期进行校验;
5. 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了“一通三防”专项安全费用,确保瓦斯防治投入到位,积极采用先进的仪器装备、技术和工艺,保证通风系统简单、有效、可靠;
6. 是否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是否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7. 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是否存在盲巷,盲巷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积聚现象;
9. 对受水威胁的区域,摸清水源和周边采掘情况;
10. 井下所有掘进作业,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11. 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管理探放水钻孔;
水害防治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李强。
(四)大冒顶灾害防治
1. 严禁非法越层越界开采,必须在采矿许可证所标明的坐标范围内开采。
12. 局部通风机是否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定期试验并留有记录;
13. 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人为的无计划停风现象;
14. 风筒吊挂是否平直,风筒接头是否严密不漏风,且无破口。
通风管理瓦斯防治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关景顺。
(二)冲击地压防治
已经根据咸阳市煤炭局的统一要求和时间完成了矿井冲击地压倾向鉴定工作,监测结果4-2煤层整体属于弱冲击倾向性的煤层,局部具有强冲击倾向性,于2016年7月28日和北京天地公司签订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报告正在编制中),在报告没有编制完成前我矿按有冲击地压危险要求进行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冲击地压防治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李强。
3. 完善矿井反风系统。建立矿井反风系统(包括主扇反风设施和井下反风设备),矿井反风装置必须每月检查一次,矿井反风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
4. 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严格明火制度。①严禁携带明火下井;②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③井下严禁使用电炉;④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⑤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⑥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⑦木材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
7. 失修巷道维修必须制定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措施。
8.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开工前,安监员和班组长人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
9. 加强临时支护管理,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及时架设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0. 回采工作面控顶范围内,无顶板失控现象。
5. 实行“三线”(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管理采空区积水;
6. 编制各类防治水资料: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水害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防治水预报等;
7. 主排水系统是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区排水系统完善,各掘进及回采工作面排水设备要满足排水能力;
8. 每周进行三次矿井涌水量观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15. 回采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
16. 回采工作面有伞檐时,必须有贴帮支护。必须及时找除,防止片帮伤人。
17. 巷道维修时,必须坚持先支进行临时支护后,再拆除原有已破坏的支护和“由外向里”依次维修的原则。
18. 主斜井、副斜井、风井等锚喷支护巷道、采区三条大巷每周找顶1次。各责任范围内的找顶,各单位自行负责(包括车场、机电硐室等)。
(六)提升运输
提升运输方面工作由机电科负责落实,责任人:王胜利。
(七)在建矿井安全管理
1、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机制,强化矿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相关要求:
1. 参加重大灾害防治各成员要高度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结合本矿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的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冲击地压防治、非法违法开采和大冒顶隐患防治、防灭火、提升运输及在建矿井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互相配合。
5. 严格防灭火措施。①回风巷、硐室回风道、联络巷等地点浮煤、电缆皮等可燃物必须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干净。②皮带运输机滚筒应下风侧10-15m应装设烟雾传感器。③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符合《规程》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防灭火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关景顺。
2、采矿作业不得擅自开采保安煤柱。
3. 检查“敲帮问顶”使用工具,确保找顶工具齐全。
4. 每个掘进工作面备足铁棚、拌木及前探梁用于临时支护。
5. 工作面有顶板管理措施,有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6. 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报废巷道和井筒必须按规定封闭。
年 月 日
机 电 科:
年 月 日
企 划 科:
年 月 日
财 务 科:
年 月 日
编 制 人:
年 月 日
青岗坪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68号)文件的通知,为集中消除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冲击地压防治、非法违法开采和大冒顶隐患防治、防灭火、提升运输及在建矿井安全管理等重大灾害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如下:
3、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区队、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建设、施工、监理各方面的安全责任体系。
4、矿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认真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11. 回采工作面顶板暴露面积沿工作面2m长的范围内局部空顶面积大于0.5m2,必须支护接顶。
12. 回采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足够的备用支护材料(保证在先支后回的条件下备用不少于在用支柱量的10%和一定的圆木量)和处理顶板事故时必要的工具、器材。
13. 回采工作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14. 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按作业规程要求支护完善。
大冒顶灾害防治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李聪。
(五)防灭火
1. 消防、防灭火系统。检查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库存材料、工具的品种与数量符合需要,并定期检查更换。井底车场、机电硐室、检修硐室、风动工具清洗硐室、使用带式输送机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等,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按要求设置支管和阀门。
5、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五长”及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矿财务部要按文件要求,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一、成立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总工程师)
***(机电矿长) ***(生产副总工程师)
***(经营副矿长)
成 员:***(调度室) ***(安监科)
***(机电科) ***(生产技术科)
***(财务科) ***(企划科)
各区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 担任,具体负责本次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及通报工作,确保重大灾害防治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顺利实施。
2. 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派专人盯守,跟踪落实整改,安监科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3. 领导组成员要深入一线,随时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无隐患。
4. 自查时,必须突出重点。深挖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全面排查重大灾害隐患。
5. 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重大灾害防治情况,并及时汇报。
8. 井下通风设施设置是否合理、可靠;通风设施构筑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设施完好,使用正常;
9. 是否按规定进行测风,风量、风流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现象。
10. 主要通风机切换运行时间是否能在10min内启动;通风机性能测定和通风阻力测定是否在有效期内;
11. 主要通风机的防爆门、反风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7、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保证安全培训经费到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全员培训率达到百分之百。
8、各生产部门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下达“五定表”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验收制度,由安全专业人员、工会代表,群众监督员等进行隐患整改验收及监督,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 严格材料准入关①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暴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②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通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③在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④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使用范围;⑤对入井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材料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的试验合格证明。
*******煤矿
矿井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煤矿
二○一六年八月
矿井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审批页
矿 长:
年 月 日
机电矿长:
年 月 日
经营副矿长:
年 月 日
技 术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安全副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生产副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安 监 科:
年 月 日
生产Fra Baidu bibliotek术科:
年 月 日
调 度 室: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矿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让全矿所有职工都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对全矿所有采掘作业地点、硐室及其它巷道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内容,不留死角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查出的问题,由矿长亲自组织人员进行落实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工作达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标准要求。同时寻找不足、堵漏洞、除隐患,彻底消除一切威胁安全生产隐患。
9、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培训、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实战演练,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与矿山救护大队签订协议。同时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对其进行经常的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紧急救援。
10、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普及安全知识的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我矿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
(三)水害防治
1. 成立矿井防治水机构,职责分工明确,防治水制度完善;
2. 编制水文地质报告,确定水文地质类型。煤矿基础性水文地质图纸齐全并及时更新;
3.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满足规定的要求,并配备5台探放水钻机;
4. 探放水施工前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工程验收;施工前后要下发停、采掘通知单,保留30m预留超前距离;
三、重大灾害防治内容
(一)通风管理瓦斯防治
1. 设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通风管理瓦斯防治专业队伍,配备生产技术科科长和通风队队长、副队长、瓦检员、测风测尘工等,并做到持证上岗;
2. 建立通风管理瓦斯防治规章制度和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责任制度;
3. 瓦斯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进行巡回检查,是否存在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4. 瓦斯检定器、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是否完好并定期进行校验;
5. 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了“一通三防”专项安全费用,确保瓦斯防治投入到位,积极采用先进的仪器装备、技术和工艺,保证通风系统简单、有效、可靠;
6. 是否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是否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7. 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是否存在盲巷,盲巷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积聚现象;
9. 对受水威胁的区域,摸清水源和周边采掘情况;
10. 井下所有掘进作业,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11. 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管理探放水钻孔;
水害防治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李强。
(四)大冒顶灾害防治
1. 严禁非法越层越界开采,必须在采矿许可证所标明的坐标范围内开采。
12. 局部通风机是否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定期试验并留有记录;
13. 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人为的无计划停风现象;
14. 风筒吊挂是否平直,风筒接头是否严密不漏风,且无破口。
通风管理瓦斯防治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关景顺。
(二)冲击地压防治
已经根据咸阳市煤炭局的统一要求和时间完成了矿井冲击地压倾向鉴定工作,监测结果4-2煤层整体属于弱冲击倾向性的煤层,局部具有强冲击倾向性,于2016年7月28日和北京天地公司签订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报告正在编制中),在报告没有编制完成前我矿按有冲击地压危险要求进行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冲击地压防治方面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李强。
3. 完善矿井反风系统。建立矿井反风系统(包括主扇反风设施和井下反风设备),矿井反风装置必须每月检查一次,矿井反风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
4. 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严格明火制度。①严禁携带明火下井;②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③井下严禁使用电炉;④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⑤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⑥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⑦木材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
7. 失修巷道维修必须制定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措施。
8.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开工前,安监员和班组长人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
9. 加强临时支护管理,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及时架设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0. 回采工作面控顶范围内,无顶板失控现象。
5. 实行“三线”(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管理采空区积水;
6. 编制各类防治水资料: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水害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防治水预报等;
7. 主排水系统是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区排水系统完善,各掘进及回采工作面排水设备要满足排水能力;
8. 每周进行三次矿井涌水量观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15. 回采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
16. 回采工作面有伞檐时,必须有贴帮支护。必须及时找除,防止片帮伤人。
17. 巷道维修时,必须坚持先支进行临时支护后,再拆除原有已破坏的支护和“由外向里”依次维修的原则。
18. 主斜井、副斜井、风井等锚喷支护巷道、采区三条大巷每周找顶1次。各责任范围内的找顶,各单位自行负责(包括车场、机电硐室等)。
(六)提升运输
提升运输方面工作由机电科负责落实,责任人:王胜利。
(七)在建矿井安全管理
1、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机制,强化矿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