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分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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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快推进本市信息化建设,落实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专项资金由本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等项目建设及应用推广,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发展。

第三条(资金使用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发布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组织项目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监督制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并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使用范围第六条(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信用良好;(四)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第七条(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重点支持基于集成.协同.智能技术,促进产业提升的信息化系统与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推广;产业园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信息技术促进企业创新.转型发展,促进平台经济.服务经济.绿色经济发展的项目;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兴信息技术的示范应用。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应用。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1.18•【字号】沪经信规[2009]678号•【施行日期】2009.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规[2009]678号)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本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的精神,现就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2009年度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所列的项目(见附件)。

已申报其他各种政府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按照《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单位条件(一)系依法在本市登记成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二)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项目正常实施。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一)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时间为2009年11月13日至23日。

(二)专项资金项目经初步核准后,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我委通知申报单位。

四、申报方式(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须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进行,用户名、密码请向联系人获取,登陆后应首先补填协会相关信息。

(二)除进行网上申报外,申报单位还应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五、申报材料(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二)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可在网上填报并打印)。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3.27•【字号】沪经信推[2013]153号•【施行日期】201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推【2013】153号)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服务民生发展,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根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财教〔2008〕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范围本批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工作推进,支持数字惠民、电子政务、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四个中心”建设、信息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创新性、示范性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的其他信息化应用项目。

具体范围参见《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且依法设立两年以上(截至申报截止日)。

(二)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项目建设和投资能力,且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四)所申报项目原则上须为在建或拟建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五)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已获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单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12•【字号】•【施行日期】2008.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加快推进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根据市财政局将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现就开展2009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范围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工作推进,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和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化实事及重点项目、信息化环境建设等。

具体范围参见《200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在上海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直接建设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3.企业作为申报单位时,必须正常经营两年或两年以上,同时具有项目建设和投资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4.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单位所申报的同类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5.对已由部门预算和市建设财力安排的政府部门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三、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项目指南》附录,可从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大纲详见《项目指南》附录)、注册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其它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15•【字号】•【施行日期】201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的精神,现就201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和方式专项资金支持内容:《201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项目按照《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享受支持政策。

二、项目申报条件(一)依法在本市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市经济信息化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具体企业不受理)。

(二)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保证项目正常实施。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一)2014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上报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截止时间为8月17日。

(二)项目经初步核准后,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结果由我委通知申报单位。

四、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通过市经济信息化网站进行,网址是:http:// 用户名密码请向联系人获得(原密码照旧),登陆后首先补填协会相关信息,再申报项目。

2、申报单位除网上申报外,同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份。

五、申报材料(一)资金申请报告。

(二)上海市2014年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完打印)。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9.05.22•【字号】沪经信规[2009]258号•【施行日期】200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规[2009]258号)各区(县)经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08]179号),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08]179号)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

第五条专项资金属政府财政资金,应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安排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上海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发〔2016〕79号)等重要文件精神,推进本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优质大数据服务供应商,促进本市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打响本市大数据品牌,有效支撑本市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发展,现就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列入《推荐目录》的大数据服务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本通知所称的大数据服务供应商是指从事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安全、应用等经济活动,提供数据治理,以及大数据产品的研发、设计、实施、集成、运维等相关信息技术服务,并具备解决方案供应能力的产品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二)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三)上一年度大数据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四)符合上海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导向,在所服务的1-3个主要行业领域影响力大,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在细分领域处于优势地位,具有鲜明的示范性;具备从方案设计、建设实施到运维服务等解决方案供给能力;积极探索采用新的服务模式和业态,促进大数据技术产业化。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2008)-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2008)-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2008)正文:----------------------------------------------------------------------------------------------------------------------------------------------------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已经市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沪统审字[2008]12号),有效期至2010年10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一、建立制度的目的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掌握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修订实施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二、统计范围和起报单位统计范围:为本市范围内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包括50个市级机关和19个区县政府。

起报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运行状况,一般以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机关为起报单位。

区县以下行政机关的统计数据由各区县汇总后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其中按条线由市级机关汇总的不列入区县汇总范围。

(按条线起报的区县行政机关名单附后)三、组织实施市、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解释统计指标(附后)、组织和协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及归口管理的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的统计工作,包括提供统计单位名单、布置统计工作、收集及报送统计数据。

四、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一)各单位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目录表》(附后)中各统计指标的报告期别,于每月5日之前报送上月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附后)。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分配结果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分配结果

31.5 60.0 60.0 12.0 60.0 12.0 10.0 30.0 45.0 42.0 54.0 36.0 40.0 93.0 86.0 90.0 90.0 90.0 90.0 84.0 90.0 70.0
43 国产定位系列产品创意设计与应用
44 基于大数据的新零售行业创意营销服务平台
21 基于大数据挖掘的云视频业务服务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 22 LTE无线通信地铁专用车载平台 23 甄有才人才智能匹配平台 24 信息化剧院建设 25 基于二次元Fans经纪公共服务平台 26 百万家庭达人秀网络平台 27 旅游景区移动智能信息服务平台 28 北斗智慧养老产业服务平台 29 基于内容识别的核心数据整体保护系统项目 30 多渠道虎扑健身运动平台 31 “互联网+农业”农产品O2O服务平台 32 影院观影人员智能分析系统 33 志愿者公益时间兑换商城服务平台 34 北斗定位应用共享式服务平台 35 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建筑室内展示系统设计与实现 36 “辅料易”——服装装饰辅料快速精准匹配平台 37 润米智能出行产品设计开发与品牌推广 38 水下智能通信导航一体化装备 39 汽车智能座舱系统创新设计 40 基于4G无线传输的便携式视频直播编码器 41 基于区块链的第二代“艺术品身份证”防伪膜应用项目 42 智慧铁路无线多媒体接入平台
111.0 140.0 140.0 119.0 98.0 140.0 91.0 63.0 48.0 88.0 36.0 68.0 68.0 37.0 68.0 77.0 140.0 108.0 140.0 49.0 140.0 98.0
175 上海智慧城市综合评估 176 智慧城市体验周服务 177 智慧城市系列宣传活动 178 长三角信息化交流合作 179 上海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配套服务 180 移动端统一身份认证服务 181 “市民云”运营服务 182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估 183 上海恒寿堂食品安全追溯及020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184 基于内容和行为的互联网欺诈信息治理公共服务平台 185 上海邮政快递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86 电气云:电气行业设计、选型云平台 187 基于大数据的制造业商情决策分析应用平台 188 新型路灯及信息终端创新设计项目-智慧照明示范工程(一期) 189 2016年上海市智慧城市体验周 190 基于实名制的信息惠民综合服务平台 191 数据在线交易系统一期 192 快钱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支付清结算平台 193 快部式移动网格化无线电监测定位系统的研究和实现 194 基于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的智慧校园项目 195 锦和商业智慧园区建设项目 196 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天华智慧校园的融合与提升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化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化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沪经信法[2013]87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3.12.25【实施日期】2013.12.2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法〔2013〕879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快推进本市信息化建设,落实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3年12月25日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快推进本市信息化建设,落实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专项资金由本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等项目建设及应用推广,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发展。

第三条(资金使用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发布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组织项目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1.25•【字号】沪经信法[2009]693号•【施行日期】2009.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法(2009)693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6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本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促进、支持行业协会发展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为了贯彻和落实国家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支持本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承接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事务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是指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内的联合性协会、专业性协会和行业性协会。

第三条(资金渠道)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

第四条(资金属性)专项资金属政府财政资金,应当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安排原则)专项资金安排应当符合国家、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管理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制订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组织项目验收。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分配结果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分配结果
中国疾控系统常见遗传性肿瘤大规模筛查及分子诊断大数据队列和数 31
据库建设 32 儿童疾病合理用药大数据分析平台 33 大数据背景下证券信用风险管理的应用实践 34 面向NB-IoT物联网应用的大数据分析平台 35 基于拟态架构的大数据一体机研制 36 融合地理位置和商业生态的营运车辆大数据应用 37 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北斗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平台 38 10PB级多模态数据处理与挖掘研究与应用 39 基于区块链的可信电子仓单服务平台 40 拟态大数据一体机研制 41 基于医疗健康大数据的上海市重点疾病预防与综合评价的应用示范 42 基于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的大数据金融风控辅助决策系统
75.0 63.0 65.0 65.0 34.0 108.0 75.0 40.0 80.0 105.0 110.0 55.0 49.0 75.0 55.0 90.0 6.8 13.0 13.0 193.0 93.0 115.0
87 “全时云”4S门店大数据采集分析及O2O电商营销交互系统 88 基于P2L模式的多层次高粘性的产融结合平台建设 89 上海智慧城市综合评估 90 2017年智慧城市体验周(暨信息安全活动周)服务 91 移动端统一身份认证服务 92 智慧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周 93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估 94 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配套服务 95 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第三方运营管理 96 基于医联大数据的智能移动医疗O2O服务 97 智慧通教育服务平台 98 八字村智慧村庄建设方案 99 工业企业远程能源管理云平台 100 信息化高端才人推进体系建设和培训项目 101 基于弹性计算服务的制造业云计算服务平台 102 商 贸流通行业供应链资金综合管理平台 103 面向互联网金融的资金托管账户系统 104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绩效评估 105 推动上海市大数据发展的宣传与培训 106 产品数字身份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在防水行业的示范项目 107 复杂装备数字化设计云服务平台 108 国资工业企业专享云平台建设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财教[2008]5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等文件规定,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按照国家和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和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化实事及重点项目、信息化环境建设等而设立的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信息委”)部门预算。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决策的原则,重点用于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工作推进,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五条市信息委负责编制并发布专项资金年度申报项目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组织项目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第七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为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开展的信息化试点项目提供资金配套;为本市信息化实事项目、重点应用项目提供资金配套。

(二)落实国家信息安全工作部署,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提高城域网络信息安全监测、响应、恢复的应急能力,支持网络信任体系和信息安全服务体系的完善。

(三)引导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应用的建设和发展,支持信用、支付、物流、认证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

(四)引导信息资源共享,支持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等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支持本市跨部门、跨领域或投资较大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规划编制、建设标准制订和应用试点推进等。

(五)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信息化项目支出。

信息化专项资金

信息化专项资金

信息化专项资金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简介:按照国家和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和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化实事及重点项目、信息化环境建设等而设立的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信息化发展专项支持的方向: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工作推进,支持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的其他信息化应用项目。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为信息化重点应用项目、实事项目等提供配套资金,按照市政府规定予以安排。

2014年申报日期:第一批2014.3.20-4.16第二批:2014.8.21-2014.9.13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一、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产业能级提升重点支持航空、钢铁、石化、汽车、装备制造、船舶、海洋工程、消费品等产业领域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节能减排能力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产学研结合项目:1.引导企业加强信息化深度应用。

具有业务协同、集成共享、精细管理特点的企业研发、制造、营销管理系统以及支撑企业结构调整、流程再造的应用系统建设项目;2.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应用。

具有专业特色或行业示范效应的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项目;3.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节能减排能力。

信息技术在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监测、节能设备和工艺研发、安全绿色生产等领域的应用项目;4.加快产业基地和园区的信息化。

产业基地和园区信息化标准规范推广和示范项目,以及面向本区域内企业的各类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信息化助推“四个中心建设”1.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发展和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项目(具体申报方式另行公布);2.具有行业先进性、市场可推广价值的第三方网上电子支付平台项目;3.面向制造业的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4.促进口岸监管信息共享和整合,有助于服务企业提高工作效率的项目;5.在航运资源跟踪、预警、调度和信息发布、集聚、整合等方面应用信息技术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8.05.05•【字号】•【施行日期】2008.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决算正文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级预算单位:根据《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了做好2009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和专项评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09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申报范围包括:(1)新增项目,包括信息系统新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和运行维护项目;(2)结转项目,即以往年度已经市信息委项目评审并同意实施,且市财政局已安排预算并纳入分年度滚动管理,2009年度需在部门预算中继续安排实施的跨年度项目;(3)历年备选项目,即以往年度已经市信息委项目评审并同意实施,但市财政局未安排预算,2009年度需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申报函、申报盘等相关材料。

(一)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市信息委发放的“客户端申报软件”,录入本部门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信息,并按轻重缓急对信息系统新建项目和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汇总排序后形成申报盘,申报盘内容须与申报函保持一致。

(二)对信息系统新建项目,应当提供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规划、法规等有关材料;(三)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应当提供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运行维护外包合同、验收报告、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一)各预算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与管理指南》(试行)和本通知要求如实、全面、准确地申报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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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112 “技术云”数据管理协同产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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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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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重点领域工业大数据发展研究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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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137 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研究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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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139 2016上海市智慧城市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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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2016上海智慧城市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
43.0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146 嘉定区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建设运营服务(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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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基于5G的民用飞机制造应用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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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5G智慧医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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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基于国产软硬件环境的通用业务协同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201.0
150 基于国产软硬件的富媒体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87.0
151 基于国产架构的国产化云平台研发项目
111.0
12 晓黑板
100.0
13 基于流媒体技术的“新工科互联网云脑”学习平台
40.0
14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政立院区智慧校园项目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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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
17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青少儿在线编程教育整体解决方案
119.0
73 智慧城市系列宣传活动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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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
75 移动端统一身份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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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2019年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估
45.0
77 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第三方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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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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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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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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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89 上海市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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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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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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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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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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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129 明珠园智慧园区绿色生态综合服务平台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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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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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165 乐语助人智能客服机器人软件系统2.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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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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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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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方数据中小学数字图书馆(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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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
177 基于自主多轴伺服系统面向工控智能终端异构计算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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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152 基于国产软硬件的金融领域客户管理平台研究及产业化
200.0
153 国产自主可控虚拟化环境的标准化政务办公系统
181.0
154 基于“兆芯“处理器的国产自主安全可控存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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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
156 基于人、货、车、场数据驱动的智慧物流服务平台
200.0
157 基于数据驱动和微服务架构的智能建筑综合运维管理平台
49 交通行业新能源汽车大数据分析应用开放平台
77.5
50 新学术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148.5
51 基于多源大数据的融合媒体行业大数据应用公共服务平台
155.5
52 面向物流行业的信用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
105.0
53 跨语言全球科技大数据分析平台
108.5
54 爰金一站式智能反欺诈云平台
15.0
55 银联智策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平台
66 长三角消化系统疾病防治大数据平台
82.5
67 精细化工行业风控大数据服务平台
42.0
68 基于自有国际贸易数据库的主动营销服务平台建设及示范应用
101.0
69 试飞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109.5
70 上海房产大数据智能平台开发与应用示范
31.5
71 上海智慧城市综合评估
143.0
72 2019上海智慧城市体验周
45.0
40 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智能集装箱高密度水产养殖系统开发与应用
63.5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41 基于多源异构数据管理的可视化综合服务平台
247.5
42 日志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43
面向公共安全领域的自然语言处理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系统研发与示 范
117.0
158 甄云数字化采购(云)平台
93.0
159 云原生微服务治理监控平台
146.0
160 面向企业客户的云应用监控管理与分析服务平台
74.0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61 基于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的云计算智能监控运维平台
167.0
162 智慧园区数据中台解决方案的研发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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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区县级教育资源一体化评价及均衡服务系统
108.0
19 上海文化广场剧院智能化生态信息服务平台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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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21 智慧安防社区大数据平台
80.0
22 面向租赁住房社区的智慧运管及智能化集成
30.0
130 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31.0
131 基于互联网+的e云溯销平台及示范应用
38.0
132 面向公众基于动态数据的口岸监管车辆管理与服务平台
33.0
133 基于大数据挖据的智慧供水管网示范区应用
38.0
134 马克威大数据分析挖掘算法交易平台
28.0
135 华东理工大学科技园智慧园区建设
105.0
23 魔盒CITYBOX-基于人工智能的新零售系统
71.5
24 基于融合感知的城市绿地智能监测与质量评估系统
49.5
25 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智慧监控及辅助决策系统
131.0
26 建筑消防物联网应急指挥及智能疏散平台
42.0
27 基于BIM+GIS的民用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建设与智慧运营管理平台
72.0
169 电梯虚拟仿真互动系统
72.0
170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食品安全溯源平台
130.0
171 基于区块链的长三角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161.0
172 运链盟-汽车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
93.0
173 百姓智链惠家-家居生活服务平台
146.0
174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版权保护与交易平台
61.0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61 财联社星矿财经事件大数据平台
68.5
62 基于手机信令和数字化营销的境外游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平台
117.0
63 旅游行业大数据融合和产品孵化平台
106.0
64 燃气大数据分析及应用平台
159.5
65 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大数据挖掘的智慧运维管理平台
118.5
44 支撑金融机构业务转型的流芯互联引擎优化的创新应用
39.0 138.5 136.5
45 基于大数据建模分析技术的Ivalue汽车周期大数据服务平台
99.0
47 基于大数据建模分析的CPC广告系统平台
100.0
48 车联网数据资产能力中台
85.5
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
分配金额
1 智慧健康养老综合服务及资源协作平台
103.5
2 数字养老院智慧照护平台开发与应用示范
143.0
3 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居家长者医养结合智能照护系统的研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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