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7-2030)
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
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2030年)公示稿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临清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目录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5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5第一节城镇空间发展策略与布局5第二节城镇化发展策略与城镇规模预测6第三节产业发展策略与布局7第四节旅游发展策略与规划8第四章城市规划区统筹发展9第一节空间资源管制9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9第五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10第六章中心城总体布局11第一节空间发展策略11第二节城市总体布局11第三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第四节绿地及水系14第五节老城区改造14第六节城市整体形象设计15第七节发展时序与远景发展构想16第七章综合交通体系17第一节市域交通17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18第八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18第九章中心城市政设施21第一节给水工程21第二节排水工程22第三节电力工程23第四节电信工程23第五节热力工程24第六节燃气工程25第七节环卫工程26第十章中心城综合防灾减灾27第一节防洪27第二节消防27第三节人防与地下空间利用27第四节抗震28第五节城市生命线系统28第六节气象灾害预防29第十一章近期建设29第一章总则第1条修编动因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临清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促进临清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更加科学合理地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根据临清市城市建设需求,编制《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2030年)》。
第2条规划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本规划。
本规划为临清市域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3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近期2013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远景2050年左右。
威海市城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规划文本)(2020年整理).pdf
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第三章行政办公设施布局规划第四章商业设施布局规划第五章文化设施布局规划第六章体育运动设施布局规划第七章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第八章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第九章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使公共服务设施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对威海城市公共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为未来公共设施谋划、预留足够的承载空间,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6、《城镇老龄设施规划设计规范》;7、《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8、《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9、《山东省残疾人发展“十一五”规划》;10、《威海市残疾人发展“十一五”规划》;11、《威海市“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12、《威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16、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第25号);17、《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996]547号);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82号);19、十一部委转发关于加快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决议;20、《威海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计划》;21、《威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讨论稿);22、《威海市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资料》(2003年12月);23、《威海市体育事业战略发展规划》;24、《威海市群众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5、《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26、《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27、国家、省、市有关公共体育设施法规、文件、规范;28、《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29、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30、《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3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32、《山东省实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33、《威海市“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34、《省、地、县图书馆定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35、《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36、《省、市群众艺术馆、县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37、《青少年宫管理工作条例》;38、《城镇老龄设施规划设计规范》(送审稿);39、《档案馆建设标准》;40、《公共博物馆建设用地指标》(讨论稿);4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教育专项规划汇报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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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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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
根据清河县公安局提供的户籍人口数据,1997年清河县域总人 口为344803人,2010年总人口增加到403214人,增加了58411人。 1997-2010年,清河县域总人口呈现稳步上升的特点,年均增长率 为12‰。
2、教育设施
截止到2013年底,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09所,其中高中3所 (含私利高中1所)、初中17所(含私立初中1所)、小学86所(含 私立小学4所),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特教学校各1所;在校 生45339人;教职工3704名。
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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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域位置
邢台市清河县西北距省会石家庄160公 里,东南距山东省省会济南149公里。 现有京九铁路、青银高速公路、大广 高速公路、邢临高速公路、308国道等 交通干线,是冀鲁交通联系的大通道 之一。
100公里 清
河
邢临高速-53 Nhomakorabea自然清河县属暖温带半温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 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晴朗气爽,冬季寒冷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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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存在的问题
1.规模较小的学校还占有一定比例,尤其是部分小学、初中,由 于规模较小,教育硬件、软件设施较落后,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影响教学质量。 2.城乡教育发展有较大差距,在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学校规模 等方面,中心城区与周围村镇相比有较大优势,发展不够平衡。 3.新学制的改革及生源总量的减少,以及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城市 人口变化,对学校的布局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 4.基础教育投入不足,教育经费紧张;教师观念相对滞后,教育 评价机制不够科学、完善。
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 ❖ (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 (10)《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 (11)《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12)《清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 (13)《清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 (14)《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 ❖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划及规范标准
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
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5•【字号】临政发〔2018〕 17号•【施行日期】2018.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临政发〔2018〕1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现将《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清市人民政府2018 年12 月5 日临清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 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聊政发〔2018〕35号)精神,全面振兴我市中医药事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医药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明显减轻。
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服务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政策环境明显改善。
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防治水平明显提高。
基层中医药服务经济社会能力进一步增强。
临清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8_203
临清市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7-2030)(征求意见稿)山东鲁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8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前教育规划第三章普通小学规划第四章普通初级中学规划第五章普通高级中学规划第六章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规划第七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第八章附则附:市域中学、小学布点规划图市域幼儿园布点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指导思想及编制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按照“立足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优化,规范办学、均衡发展”的整体思路,合理布局全市各类教育设施,为逐步形成结构完善、功能齐备、具有临清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提供基础。
1.1规范发展学前教育,以实验幼儿园、中心幼儿园为示范,促进学前教育办园水平提高;1.2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构建均衡发展的空间体系,满足义务教育公平、普惠发展的要求;1.3合理确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布局,满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1.4以产业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布局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满足社会对各类技能性人才的需求;1.5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教育科研用地空间,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促进临清市特殊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2条规划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30年)》2.5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2.6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6号)2.7 《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2.8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2.9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09.2)2.10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2010)2.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2.12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2.13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GBJ99-86)2.14 《幼儿园管理条例》2.1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2.16 《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2.17 《临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18教育主管与规划部门提供的相关政策文件2.19临清市1:10000电子地形图2.20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法规及规定第3条规划期限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第4条规划范围与层次与《临清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范围相一致,包括临清市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和12个镇,总面积为950平方公里。
临清德园小区布局规划方案
临清德园小区布局规划方案一、背景概述临清德园小区地处山水环绕的优美风景区,项目占地面积约500亩,是一座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性小区。
为了创造舒适、便利、宜居的居住环境,本文将针对德园小区进行布局规划,以最大程度满足居民的需求,并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社区生活空间。
二、总体布局1. 基本原则- 保持生态均衡:尊重自然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绿地、树木和水资源,通过合理规划确保小区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生。
- 人性化设计:将居民的需求置于首位,提供宽敞舒适的公共空间、便捷的交通网络以及便利的生活配套设施。
- 多样化功能:结合小区周边资源,布局不同功能区域,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和文化娱乐区,形成功能互补、便利且多样化的生活空间。
2. 布局设计将小区划分为三个主要区域:住宅区、商业区和公共服务区。
住宅区住宅区占小区总面积的70%,采用多层和小高层住宅建筑,提供多种户型选择,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为了增加居住舒适度,每个住宅单元都将配置通风良好的阳台和独立的储物空间。
此外,小区内将配备充足的停车场,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
商业区商业区位于小区南侧,占地面积约10%,包括便利店、餐厅、咖啡馆等日常生活及娱乐设施。
商业区需要与住宅区相互补充,方便居民购物和娱乐,同时也为小区之外的居民提供便利。
公共服务区公共服务区包括公园、健身设施、图书馆等公共设施,以及幼儿园和学校。
公园将占据小区北侧的一大片面积,内部将设置休闲设施、景观湖和儿童游乐区。
整个公共服务区域将为居民创造一个轻松、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
三、交通规划1. 道路规划采用网格状的道路设计,确保每个住宅区块都有便捷的进出口和停车位。
主干道宽度应达到10米以上,支路宽度为6-8米。
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和绿化带,美化环境,方便居民步行和骑行。
2. 公共交通在小区周边设置公交站点,方便居民出行。
同时,在小区内部设置专门的出租车停靠区域。
3. 非机动车交通为减少汽车交通对环境的污染,将设置专门的自行车停放区,方便居民骑行出行。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27•【字号】北辰政办发〔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22〕1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27日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编制本次规划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关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相关要求,落实天津市“十四五”规划“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部分及北辰区“十四五”规划“着力提高民生服务水平,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创造更加美好新生活”部分的相关要求。
依据《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2019年修订)中北辰区相关的教育设施,及“北辰区教育现代化2035”的指标要求,开展本次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空间范围为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478.5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城乡规划编制办法》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7.《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3部分:中小学幼儿园》(DB12/ 680—2016)10.《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0年)11.《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12.《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2019年修订)13.《北辰教育现代化2035》14.北辰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5.其他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第五条规划内容本次规划内容为学前教育设施(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及普惠型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设施(小学、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高中教育设施(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初中、高中)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区管)。
临清三和路路东规划
临清三和路路东规划1.老城区城市更新提升项目。
对温泉路以北,三和路以西,银河路以南,大众路以东进行区域内建筑物进行征收重建,逐步改善区域内雨污管网、公共区域绿化及公共设施和文化设施;区域内配套建设幼儿园;在解放路以北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对解放路中心城区供热管网升级改造,提升城市功效效果;提高居民居住条件,健全城市功能。
(1)永青路北首片区更新项目。
位于新华路以东、银河路以南、曙光路以西、解放路以北。
本片区主导功能为居住和教育,片区西南侧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余区域建设宜居生活社区,结合内部城市支路设置社区办公、社区商业、社区养老、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2)烟厂片区更新项目。
位于曙光路以东、先锋路以南、三和路以西、红星路以北。
本片区主导功能为居住,配套建设社区商业、健身场地、幼儿园等设施。
同时,烟厂部分厂房拟活力利用,打造电商创业基地。
(3)教育局片区更新项目。
位于新华路东西两侧、育新路以南、启秀路以西、温泉路以北。
本片区处于育新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未来将打造为区域性综合服务节点,西地块结合街角空间布局社区服务中心。
(4)元仓片区更新项目。
位于大众路以东、先锋路以南、永青路以西、红星路以北。
本片区处于旧城核心区域,未来该区域将以红星路现状商业中心为基础,规划成为集商业、休闲、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临清中心城区商业综合体新高地,打造旧城扩容提质的新引擎。
2. 南部城区城市更新提升项目。
(1)南厂片区整体提升项目。
对南厂片区使用年限长的简易、危险建筑进行征收重建,逐步改善区域内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和文化设施。
(2)大三里片区整体提升项目。
对大三里片区内使用年限长的简易、危险建筑进行征收重建,逐步改善区域内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和文化设施。
3. 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对区域内使用年限长的29个老旧小区进行外立面升级改造、室外环境提升,雨污分流等,逐步改善区域内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和文化设施。
4.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01.12•【字号】吉市教发〔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市教发〔2017〕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政府要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吉教办字[2013]112号),吉林市教育局编制了《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教育局2017年1月12日吉林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彻底消除我市大班额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专项规划。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一)基本情况。
1.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吉林市位于吉林省中部偏东,东北腹地长白山脉,长白山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松花江畔,幅员面积27120平方公里,下辖4个城区(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4个县级市(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1个县(永吉县)。
总人口426.24万,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750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3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60元。
2.本地区义务教育总体情况。
截止2015年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总数750所,按办学类型划分:小学607所、初中101所、一贯制学校42所、完全中学初中部13所、小学中心校103所、村小357所、教学点52所,按城乡划分:城区143所、镇区148所、乡村45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总数262042人。
2023年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2篇)
2023年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____-____)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强市”目标。
依据《临清市小学标准化建设规划》制定____年实施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临清市人民政府“教育强县”工作规划》、《临清市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高举____伟大旗帜,深入____,以____、____和____为指导,全面实施和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____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改善教师办公环境,提升教师素质。
二、具体计划目标1、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本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计划、实施方案,流程图,完成的时间表、路线图,每月进行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并认真填写学校的日常工作检查表和工作质量检查表,落实到个人。
2继续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制度。
建立涉校检查审核制度,规范涉校检查。
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师生卫生、交通、消防等安全,建立学校和师生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师生按规定统一着装。
3、按照教育标准化发展要求,完成我校标准化班级建设。
初步实现____个班级班班通的建设。
4、创建市级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健全“学生满意教师”、“教师满意的校长”、“家长满意的学校”、“人民满意的教育”四项评价机制。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率____%以上;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____%以上;落实中小学生每天____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
5、进一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深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人事制度改革。
6、把缩减招生放到日程上,但还要保证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校普及程度入学率达____%;小学巩固率达____%,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____%以上。
7、合理安排各科教师参加寒暑假继续教育培训班。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6•【字号】项政办〔2017〕97号•【施行日期】201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项政办〔2017〕97号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项城市“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9月6日项城市“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编制“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教基一〔2017〕67号)要求,结合项城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调研,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项城市位于河南省东南部,辖15个镇,6个办事处,1个产业集聚区,1个特色商业区,413个行政村,88个社区,总人口124万人,总面积1083平方公里。
2015年全市共有公办中小学400所,在校学生88512人。
其中初中41所,在校学生24508人;小学300所,教学点59个,在校学生64004人。
初中专任教师2083人,小学专项教师4639人。
寄宿制初中35所,寄宿生9793人,寄宿制小学22个,寄宿生2815人。
二、规划原则(一)方便就学。
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鼓励小学高年级学生寄宿,初中学生以寄宿为主。
原则上初中设置在镇政府所在地,每个镇至少建有1所初中,建1-3所寄宿制小学。
按照各镇东西南北中地理方位,结合行政村人口数量,合理布局寄宿制小学和成建制小学,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19〕7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19〕77号市教委:《市教委关于报审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的请示》(津教请〔2019〕2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天津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范围为全市域,规划期限为2018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2年,远期至2035年。
三、要紧紧把握“一基地三区”定位要求,不断优化全市教育设施空间布局,提升办学条件,合理预留教育发展空间,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到2035年,规划全市基础教育学位达到约279万个,满足全市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重点在滨海新区、宁河京津合作示范区、武清区西北部等地区预留高等教育办学空间,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形成多个高等教育聚集区;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形成“一园”(海河教育园区)、“两区”(中心城区职业教育聚集区和滨海新区职业教育聚集区)、“多点”(依托多个辅城规划建设的职业教育设施)的职业教育空间布局总体结构;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其他类型教育设施布局。
四、《规划》是指导全市教育设施建设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你委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规划》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区制定教育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确保教育设施建设项目落地。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16日——结束——。
临清市教育局2018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doc
临清市教育局2018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2018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交付教育局承办的委员提案共21件,内容涉及残疾儿童教育、校园安全、私立幼儿园办园规范化、师资队伍建设、有偿家教、职业教育等诸多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办理工作,确保各件提案按照规定时限顺利办结。
二、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认为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改进工作、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体现。
为此,我们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办理政协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对每件提案从办理措施、落实效果到文字答复总把关;各分管副局长按分管范围,相关科室具体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和流程,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从而在领导机制上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保证质量。
根据今年提案内容,明确了政策研究室是提案办理的主体科室,负责协调、配合、落实有关的具体承办工作,同时把好政策关、格式关、质量关、文字关。
其感谢你的欣赏中财务科、职教科、体卫科、小学教研室、学前教育教研室、普教科、工会、师训站、人事科、安全科等是提案办理的分办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和专业能力素质较强的骨干人员承担具体办理工作,使全局的提案办理工作形成有效的组织网络,保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专题研究,精准部署。
在接收到政协提案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每份提案进行客观分析,组织领导小组和分办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就办理方案、办理质量、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布置,做到了交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使提案分办工作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
二、办理过程(一)规范制度,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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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7-2030)(征求意见稿)山东鲁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8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前教育规划第三章普通小学规划第四章普通初级中学规划第五章普通高级中学规划第六章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规划第七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第八章附则附:市域中学、小学布点规划图市域幼儿园布点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指导思想及编制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按照“立足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资源优化,规范办学、均衡发展”的整体思路,合理布局全市各类教育设施,为逐步形成结构完善、功能齐备、具有临清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提供基础。
1.1规范发展学前教育,以实验幼儿园、中心幼儿园为示范,促进学前教育办园水平提高;1.2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构建均衡发展的空间体系,满足义务教育公平、普惠发展的要求;1.3合理确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布局,满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1.4以产业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布局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满足社会对各类技能性人才的需求;1.5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教育科研用地空间,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促进临清市特殊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2条规划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30年)》2.5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2.6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6号)2.7 《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2.8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2.9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09.2)2.10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2010)2.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2.12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2.13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GBJ99-86)2.14 《幼儿园管理条例》2.1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2.16 《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2.17 《临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18教育主管与规划部门提供的相关政策文件2.19临清市1:10000电子地形图2.20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法规及规定第3条规划期限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第4条规划范围与层次与《临清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范围相一致,包括临清市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和12个镇,总面积为950平方公里。
规划层次:中心城区和各镇、街道办事处。
第5条规划内容包括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等教育设施布局。
规划重点为市域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
第6条规划原则6.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教育优先发展”为前提,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其他专项规划,统一编制教育布局专项规划。
力求教育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统一,教育设施布局更趋合理。
6.2需求导向,促进公平以社会对各类教育设施的需求为出发点,遵循现代城市发展规律,对各类教育设施合理布局,实现全民公平享有社会教育的权利。
6.3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在保持现有教育资源尽量不流失的前提下,通过整合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各类教育“校点多而分散,办学规模偏小,基础条件较差”的状况,实现教育资源合理布局,规模化发展。
6.4近远结合,适度超前,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处理好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近期以增加教育设施总量为主,远期整体推进教育设施规范化建设,力求配置规模适度超前,以应对未来城市发展需求。
6.5协调时序,分区实施处理好教育设施建设与城市开发时序的关系,通过教育设施引领城市发展。
结合实际情况,由各分区分步骤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前教育规划第7条规划目标7.1规划期末,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5%。
7.2形成以中心园为骨干和示范,由各中心园负责管理和指导附设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体系;使中心幼儿园在教学指导、师资聘用和培训、幼教事业发展等管理功能上基本完善。
7.3规范民办幼儿园的人事管理。
整顿幼儿师资队伍,通过招聘、在职学历进修和岗位培训等办法,改善幼儿师资结构,2030年,所有幼儿教师学历达标。
逐步取消家庭幼儿园。
7.4所有的中心幼儿园都成为省标准园,部分民办幼儿园建成优质园;幼儿园与城市的建设、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小区幼儿园与小区建设同步配套;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
第8条规划原则8.1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以“发展教育”总体目标为前提,以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为依据,确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力求使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相统一,使幼儿园布局更趋合理,既有一定前瞻性,又有一定可操作性。
8.2坚持幼儿园均衡布点和规模办学并重的原则。
提升城区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缩小公办幼儿园和其它幼儿园之间的差距,加强对已存在的规模小和教学质量低的幼儿园的资源整合,使其办学水平有显著的提高,充分预留新建幼儿园的发展空间。
8.3积极引导民办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逐步取消规模小、质量差的家庭幼儿园。
积极引导民办教育投资者,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规范等要求进行投资办学。
第9条规划标准与规定9.1千人指标学前教育36座/千人。
9.2服务半径及办学规模城镇一般以6-15班为宜,服务半径500米,服务人口0.8-1.6万人;农村以3-9班为宜,服务半径不大于1500米,服务人口0.5万人左右。
9.3校园用地面积标准学校用地指标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控制,老城区园舍用地拓展确有困难的不低于15平方米/生;9.4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学校校舍建设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控制。
第10条中心城区学前教育规划措施10.1现状幼儿园对老城区规模较大幼儿园(用地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办园规模4个班以上),按照幼儿园设置标准进行改扩建,改造后的幼儿园不应小于6个班规模,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
对老城区较小幼儿园(用地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班级规模小于4个班),办园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且规模达到3个班,可完善户外活动场地,并形成大、中、小至少各1个班的幼儿园进行保留。
对于规模小于3个班、没有拓展可能的幼儿园,取消并合并入附近标准园。
10.2新建幼儿园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规模不易大于15班。
依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考虑配套幼儿园设施。
原则上每5000人以上的住宅小区应配建幼儿园,最小规模为6个班;对小于5000人的住宅片区开发,应结合周围片区开发情况借用或独立设置幼儿园。
第11条城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城区保留原6所幼儿园,结合新建居住配套20所幼儿园。
规划班级416个,规划学位12480个。
第12条镇办学前教育远期规划规划镇办幼儿园112所,其中公办及公办性质112所。
规划班级639个,规划幼儿学位19170个。
第三章普通小学规划第13条规划原则13.1均衡布局,就近入学原则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对现有小学布局逐步进行调整,逐步取消布局不合理且无发展潜力的学校。
调整后保留的学校,规划预留好其发展空间,在城市新建成区尽快配套建设新的学校,限制优质学校超规模发展,努力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
13.2区别对待,增强可操作性原则在对现状进行准确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现有学校的自身状况,对每一所学校提出明确的调整措施,确定学校的用地规模和学生容量。
对新建学校的用地进行严格控制。
13.3同步配套原则城区小学建设与新建住宅区保持同步;镇办小学布局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同步配套。
第14条规划标准与规定14.1千人指标小学72座/千人。
14.2服务半径及办学规模城镇以15-40班为宜,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800米,服务人口1.2-2.5万人;农村以10-20班为宜,服务半径不大于2000米(走读距离过远的,可采用在校午餐等方式),服务人口0.8-1.5万人。
班额不大于45人/班,提倡适当开展小班化教学。
14.3校园用地面积标准新建或迁建学校用地指标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控制,现状学校用地拓展参照本标准,老城区学校用地拓展确有困难的不低于11平方米/生。
14.4校舍建筑面积定额标准学校校舍建设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控制。
14.5校址选择新建(含迁建)学校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地段。
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公共断裂带地段、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14.5.1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14.5.2学校出入口应面向其所服务的住宅区或大量人员来校的部位。
对内宜接近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对外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带和设置醒目标志。
14.5.3中心城区内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学校,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辟操场、绿地等地下的空间作为公共停车场;其出入口应避开主要人流入口,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4.5.4农村小学主要布置在中心村,并服务其周边基层村。
第15条中心城区学校服务区划分15.1在合理确定人口空间分布基础上,满足就近入学,以城市道路、铁路及水系等自然界线为界划分各学校服务区。
15.2小学生上下学不宜穿越50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
第16条小学总体布局到2030年全市规划小学110处。
其中城区小学6处,镇办小学104处。
第17条中心城区小学布局规划17.1到2030年,中心城区保留小学4处(包括6处小学分校),结合新建居住配套18-24班小学2所;规划总班级数444个,学生总数约19980人,班额不大于45人/班。
第18条各镇办小学布局规划到2030年保留小学104处。
规划总班级数1428个,学生总数约64260人,班额不大于45人/班。
第四章普通初级中学规划第19条规划原则19.1均衡布局原则;19.2就近入学原则;19.3合理规模原则;19.4区别对待,便于实施原则。
第20条规划标准与规定20.1千人指标初中36座/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