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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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7〕24号)要求,现就统筹推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作为重要抓手,以学有优教为目标,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加快缩小市域内城乡教育差距,让人民群众从教育改革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加快推进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现代化,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市级统筹,均衡发展。

强化市级对义务教育统筹调控责任,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市域内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使各区(市)保持大体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优先保障,科学谋划。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上对义务教育科学规划、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

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高水平现代化建设。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1.27•【字号】青教工委〔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工委〔2022〕5号在青各高校,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现将《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2022年1月27日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创新、攻坚突破、深耕细作、强化保障,保供给、补短板、扩优质、提质量、强服务,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贡献教育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1.健全领导体制和机制。

完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督查落实机制,推进中央、省、市教育重大决策落地。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修订学校党组织、校长办公会、工会议事等规则。

加强民办学校党的领导,落实民办学校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推动党建有关要求进学校章程。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在青高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和工作指南,大力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创新互相融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深化党建示范工程,推进“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9日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

为加快实现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我市实施全域统筹发展战略以来,县域经济迅速发展、园区经济带动城镇繁荣、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城乡发展机制实现突破,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发展,助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律,我市城镇化即将进入70%的稳定发展期,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我市深化全域统筹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良好发展机遇和广阔发展空间。

1.城乡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深入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战略,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完成。

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9.99%,比2010年提高4.18个百分点;建成区面积达到570平方公里,比2010年扩大2.1倍;常住人口规模达到910万人,比2010年增加40万人。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10.25•【字号】青教通字〔2021〕121号•【施行日期】2021.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121号各区、市教体局、财政局:现将《青岛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2021年10月25日青岛市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青岛市乡村振兴攻势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关于乡村振兴及乡村教育发展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提高乡镇驻地学校(含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下同)教育教学水平、发挥驻地学校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切入点,提升乡村教育整体水平,缓解城区就学压力,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农村适龄儿童接受优质教育,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实施范围(一)省级试点西海岸新区泊里镇、即墨区移风店镇、胶州市李哥庄镇、平度市明村镇、莱西市姜山镇驻地中小学、幼儿园(二)市级试点西海岸新区大村镇、即墨区田横镇、胶州市里岔镇、平度市新河镇、莱西市日庄镇驻地中小学、幼儿园(三)全域提升由试点乡镇驻地学校、幼儿园辐射带动域内其他学校、幼儿园提档升级,提升域内整体办学办园质量水平。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强镇筑基工程取得显著成效,试点乡镇学校和幼儿园实现下列目标: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办学条件稳定在省定办学标准之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青岛市市南区中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青岛市市南区中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已批成果
2010年1月
街头绿地 二类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绿地 商住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供电地 邮电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道路中线 规划区界
2009年12月1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字【2009】82号文件批复
0 100M 200M 300M
青岛市市南区中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土地利用规划图
市属办公用地 非市属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 贸易咨询用地 服务业用地 旅馆业用地
市场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广播电视用地 图书展览用地 体育训练用地
高等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军事用地 公园

2015-2020青岛教育设施规划布置文件

2015-2020青岛教育设施规划布置文件

2015-2020青岛教育设施规划布置⽂件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优化教育设施布局是促进教育公平、提⾼教育质量、办好⼈民满意教育的基础保障。

为落实青岛市第⼗⼀次党代会确定的“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的教育发展⽬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五”后期和“⼗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设施,构建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市教育局会同市规划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制《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

⼀、现状概况截⾄2013年底,全市共有幼⼉园2410所,在园幼⼉22.88万⼈。

⼩学799所,九年⼀贯制学校15所,在校⼩学⽣49.22万⼈。

初中211所,完全中学7所,普通⾼中50所,初中在校学⽣23.51万⼈,普通⾼中在校学⽣10.19万⼈。

特殊教育学校12所,在校学⽣0.13万⼈。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72所,在校学⽣12.50万⼈。

各类⾼等院校23所,全⽇制普通⾼校在校学⽣33.26万⼈。

表1: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设施数量现状统计表(以学校所在区域分类)⽬前我市教育设施资源布局还存在⼀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是教育设施缺乏统筹规划,教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是城市⼈⼝急剧增加,教育设施⾯临总量不⾜的巨⼤压⼒;三是相当⽐例的教育设施达不到省定标准,⽼城区问题尤为突出;四是农村教育设施配置⽔平较低,办学条件较差;五是学前教育设施相对薄弱,普惠性发展⽔平偏低;六是普通⾼中教育设施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亟待改善;七是职业教育设施难以适应城市产业布局调整需要,产业发展重点区缺乏相应职业教育设施⽀撑;⼋是⾼等院校数量偏少,综合实⼒和产学研协同创新能⼒难以满⾜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需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11•【字号】青政办发[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11日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到2022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60%,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不低于90%,公益普惠、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镇以下义务教育学校100%参与集团化办学,90%以上中小学达到市定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城乡间、区市间、校际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全面构建起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特色高中“四位一体”的高中阶段办学模式,全市至少建立5个优质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办学质量在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市民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攻坚任务(一)扩大基础教育资源供给。

1.保障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doc

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doc

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南区教育设施设校标准 (3)第三章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 (5)第四章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 (7)第五章分期建设计划 (8)第六章实施保障措施与建议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相关要求,适应市南区城市更新、新建居住区的推进,满足人口变化对教育设施的需求,统筹市南区教育设施资源,切实保证教育设施在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中得到优先考虑,为新增教育设施预留用地条件,实现城市规划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特组织编制《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市南区行政所辖区域,总用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研究对象本规划的规划研究对象为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不含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设施和校外教育设施等其他教育设施。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至2020年。

第五条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16年版)(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7)《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9)《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10)《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11)《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12)《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13)《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14)《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15)《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版)》(2017年5月)(16)市南区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文件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结合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青岛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市南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的宜业宜居幸福城区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学有优教,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的均衡布局。

h.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17版)

h.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17版)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1408 平方公里)。城市公共设施和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 管理,应符合《标准及导则》的有关要求。市域范围内的其他区(市)可参 照执行。
1.3 配置原则
适用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相关规划,应贯彻规模合理、均衡布 局、集约节约用地、复合利用空间的原则。
2 设施分类、标准体系和设置要求.................................. 2 2.1 设施分类 ................................................ 2 2.2 标准体系 ................................................ 2 2.3 设置要求 ................................................ 2
既有城区新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应按本《标准及导则》执行; 用地规模确实难以实现时,可适当降低用地标准,但不得低于本《标准及导 则》的 70%;历史城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可根据情况设置。
既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时,确无扩大用地条件的,可在满足相关建筑设 计规范的条件下,按照原有用地规模进行规划控制。 2.3.4 规划实施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试行稿)
青岛市规划局 二○一七年五月
青岛市规划局文件
青规字〔2017〕46 号
关于发布试行《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 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17 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近期完成了《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及规划导则(2017 版)》(以下简称《标准及导则》)的修编 工作,定于 5 月 1 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试行(试行期 1 年)。 本《标准及导则》适用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1408 平方公里)。城市公共设施 和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应 符合本《标准及导则》的有关要求。

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南区教育设施设校标准 (3)第三章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 (5)第四章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 (7)第五章分期建设计划 (8)第六章实施保障措施与建议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相关要求,适应市南区城市更新、新建居住区的推进,满足人口变化对教育设施的需求,统筹市南区教育设施资源,切实保证教育设施在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中得到优先考虑,为新增教育设施预留用地条件,实现城市规划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特组织编制《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市南区行政所辖区域,总用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研究对象本规划的规划研究对象为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不含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设施和校外教育设施等其他教育设施。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至2020年。

第五条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16年版)(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7)《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9)《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10)《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11)《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12)《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13)《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14)《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15)《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版)》(2017年5月)(16)市南区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文件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结合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青岛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市南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的宜业宜居幸福城区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学有优教,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的均衡布局。

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方案公示

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方案公示

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方案公示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方案1. 目标为满足济南市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2. 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统一规划,没有政治、经济、地位和族裔歧视,公平地分配资源和服务。

(2)有计划、有序、有重点:在综合考虑教育基础设施、教育需求和人口分布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城乡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布局规划。

(3)区域化、分级、分类:按照教育需求的不同,分级分区分分类进行布局,促进各类教育机构协调发展。

(4)科技化、绿色、环保:在设计和建设中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注重环保,实现建设绿色学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3. 内容(1)中小学布局规划按照“城市一盘棋,三级配套,重点支持”的原则,结合现有的中小学资源,从城市发展战略、教育基础设施、城区人口和人口流动、教育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考虑,重点规划中小学整体式建设,优先布局新城、旧城改造区、人口集中区,统筹规划城中村、厂区等空间,提高教育服务水平。

同时,重点支持特色教育、幸福校园等项目,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城乡接轨,解决“有学上”的问题。

(2)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覆盖面、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的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和科学发展观,采用公建民营和优质定向委托的方式,促进幼儿园的多元化发展。

同时,注重幼儿园的质量和管理,加强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4. 实施方式(1)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政府要坚持引导和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PPP、BOT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推动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和共享。

(2)建设精品、改善环境:坚持按照职能和规模,对校舍设施和教学设备进行有计划、有序、有重点的投入,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2014―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字[2014]133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23
【实施日期】2014.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青政字〔2014〕13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对贯彻落实《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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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方案简介市教育设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个家庭和孩子的未来。

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需求和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我市制定了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计划。

目标与原则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方案的目标是优化学校和教育设施的分布,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

制定该规划方案的原则如下:1.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2. 综合规划原则:考虑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统筹规划教育设施的布局。

3. 高效利用原则: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4. 可持续发展原则:考虑未来人口增长和城市规划的需要,确保教育设施布局具备长远规划性。

方案内容1. 学校设施布局根据不同区域的人口密度和需求,我市将学校设施布局分为四个层次:中心城区、新城区、郊区和农村地区。

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学校设施应该集中布局,以方便学生和家长的就近选择。

在已有学校的基础上,将根据人口增长和需求增加新的学校,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就近入学。

新城区:针对新城区的规划,将充分考虑人口增长的趋势,以便及时建设新的学校设施。

新城区的学校设施布局应该以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为目标,确保学校的容量能够满足未来5-10年的人口增长需求。

郊区:郊区的学校设施布局应该充分考虑到交通状况和人口分布的特点,将学校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区域,并考虑到学生的上下学交通问题。

农村地区:农村地区的学校设施应该覆盖到每个村庄,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就近入学。

同时,在农村地区加强校车的设置,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2. 教育设施规模和布局根据人口增长预测和教育需求,我市将对教育设施的规模和布局进行合理设计。

具体的规划细节如下:小学规模和布局:以小学为基础教育的起点,我市将根据人口密度和需求,合理规划小学的设立和布局。

每个小学的规模将根据所在区域的人口规模和教育需求进行科学确定。

深圳深圳市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06-2020)

深圳深圳市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06-2020)
项 目 名 称:深圳市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06-2020) 项 目 编 号: 2006J14
委 托 单 位: 深圳市规划局 深圳市教育局
编 制 单 位: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究院
设 计 证 书 号:[建]城规编第(021074)号

长: 王富海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总 规 划 师: 王富海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第 3 节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5 3. 1 人口持续高速增长,学位供给略显不足 .............................................................15 3. 2 办学主体过多,供给与需求略有错位 ..................................................................17 3. 3 城市建成区规划教育设施实施操作困难 .............................................................18
第三章:目标与策略.................................................23
第 6 节 发展目标.................................................................................................................23 6.1 教育事业远景发展目标...........................................................................................23 6.2 教育事业近期发展目标...........................................................................................23 6.3 基础教育设施空间发展目标...................................................................................24

青岛市教育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2.06•【字号】青教通字〔2022〕131号•【施行日期】2022.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13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岛市烟草专卖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12月6日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根据国家、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和教师队伍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幼儿园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解析关于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

解析关于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发布单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10-05-30【生效日期】2010-07-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正文】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2010年4月29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2010年5月30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国土、建设、城管执法、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小学校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中小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以及所需资金,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五条市、各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级市的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应当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乡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居住分布状况和学龄人口数量、增减趋势,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办中小学校的布局和学校规模。

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编制完成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教育设施专项规划,预留公办中小学校建设用地。

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

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

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一、规划编制背景1.落实省、市关于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编制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部门印发的《<关于编制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制定《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市同步编制本区域的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2.落实新标准对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要求。

2017年1月,山东省教育厅、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联合颁布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

2018年5月,市颁布《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青规字〔2018〕57号)。

2018年省厅发布《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2019年1月发布《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鲁政办发〔2018〕39号)等文件,新标准对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提出了新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区需进一步研究新的建设标准指导下各类教育资源空间布局,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势在必行。

3.为教育设施长远发展预留用地进行研究,推动区教育事业发展。

随着区城市快速发展,增量空间发展潜力逐渐变小,尤其是老城区,其用地权属复杂,且多为零星用地开发。

为更好的落实总规、增加教育设施配建的可操作性、适应市场的灵活性,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研究学校布局策略、控制模式,分层、分步的管控教育存量,从长远角度为新增教育设施预留用地条件。

在此背景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启动组织编制《市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2024年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方案

2024年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方案

2024年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方案
2024年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方案旨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为此,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校园规模:学校计划拓展校园面积,增加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求。

2.提高教学设施设备水平:购置最先进的教学设备,提升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高水平的教师,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学生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支持。

4.促进信息化教育建设:推广新技术教育手段,拓展学生学习渠道,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综合素质。

6.建立健全教育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管理体系,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办学效率和管理水平。

7.加强家校合作:积极开展家长教育,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互动,形成育人合力,共同培养学生成长。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学校将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优秀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4年,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方案将持续实施,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平台,助力学校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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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26•【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26日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市,更好引领和服务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青岛教育以学有优教为目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教育现代化迈上新的台阶。

1.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牢牢把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五育”并举的育人体系渐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基本建成。

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居全省第一方阵,2所学校获评国家级新课程新教材示范校。

2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36个中职、高职专业入选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1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7所高校、24个学科入选国家、省“双一流”建设计划。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程,教师素质进一步提升,齐鲁名师、名校长达到152人。

2.教育优质资源持续扩增。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38所,增加学位6.8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1%;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27所,增加学位18.08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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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章市南区教育设施设校标准...................................................2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三章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4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第四章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5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第五章分期建设计划..................................................................7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第六章实施保障措施与建议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相关要求,适应市南区城市更新、新建居住区的推进,满足人口变化对教育设施的需求,统筹市南区教育设施资源,切实保证教育设施在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中得到优先考虑,为新增教育设施预留用地条件,实现城市规划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特组织编制《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市南区行政所辖区域,总用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研究对象本规划的规划研究对象为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不含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设施和校外教育设施等其他教育设施。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至2020年。

第五条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16年版)(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7)《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9)《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10)《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2010年)(11)《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12)《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13)《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14)《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15)《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版)》(2017年5月)(16)市南区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文件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结合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青岛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市南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的宜业宜居幸福城区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学有优教,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学前教育设施和义务教育设施的均衡布局。

第七条规划目标区域统筹、合理配置市南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空间资源,增加教育设施总量,优化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空间布局,提高中小学校用地面积达标率,构建均衡发展的学前和义务教育设施空间体系。

第八条规划原则全区统筹、均衡发展的原则。

全区统筹,结合旧城改造新建扩建学校,增加教育设施总量。

教育设施按照服务人口合理均衡设置,逐步优化学校布局,构建均衡分布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设施网络,保障绝大多数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新建、扩建、减班相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市南区用地特点,立足有限的用地资源,通过新建、扩建等方式扩大教育设施办学规模,合理确定教育设施使用效率。

近期通过对有改造条件的学校改扩建,合理增加建筑面积,缓解目前入学压力,解决学位紧张问题,远期新建学校配套完善后,可逐步减少班数规模。

近远期结合,预留充分、建设有序的原则。

统一规划、逐步完善,结合市南区整体空间发展和居住人口规模统一规划各类教育设施,优先考虑缺少教育设施配套服务、具有改造或建设条件的区域进行建设实施,与市南区近期改造计划相结合,制定合理可行的分期建设实施计划,逐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设施空间布局。

第二章教育设施设校标准第九条设校标准的指标构成设校标准是指学校的服务范围、设置规模、教学设备与师资配备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本次规划中主要研究服务规模、服务范围、设校规模、千人指标四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服务范围包含服务半径、不同规模学校的服务人口两项指标;设校规模包括学校班级数量、班级规模、生均用地和建筑面积四项指标;千人指标是每一千居住人口的生源数量。

第十条标准选取新建学校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版)》(2017年5月)的有关要求。

用地规模确实难以实现时,可适当降低用地标准,但不得低于《标准及导则》的70%;历史城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可根据情况设置。

对于既有城区就地改造的教育设施,有条件的应结合周边用地统筹规划,确保教育设施用地标准不降低。

教育设施用地条件受限的,应首先确保建筑面积达到标准要求,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控制好班数和班额,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各类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500米;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800米;初级中学的规划服务半径宜为800-1000米。

第十二条各类教育设施的千人指标幼儿园的千人配建座位数目为30座;小学的千人配建座位数目为60座;初中的千人配建座位数目为30座。

第十三条各类教育设施的建设指标及班级规模市南区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指标及班级规模需满足下表的有关要求。

表1学校设置标准一览表第十四条各类教育设施的班级数量幼儿园宜采用3班、6班、9班、12班设置;小学宜采用18班、24班、30班、36班设置;初中宜采用18班、24班、30班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宜采用27班、36班、45班设置。

第十五条教育设施的服务范围居住小区必须设置相应规模的小学,可根据具体情况配建初中;居住区必须设置相应规模的初中。

第三章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第十六条需求预测方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的需求预测方法是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依据人口出生率测算适龄人口,按照入学率目标预测在校生人数,根据设校标准,预测需要的各类设施的班数。

为提高规划预测结论的可靠性,对预测学生数进行校核,本次规划对接《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采用的《青岛市教育适龄人口预测研究报告》中预测的市南区2017-2020年在校学生及在园幼儿数作为校核指标,指导学校近期建设计划。

第十七条市南区教育设施需求预测依据教育设施配置标准和市南区规划人口规模,预测到2020年市南区各阶段在校学生数分别为:在园幼儿数1.98万人,在校小学生3.95万人,在校初中生1.98万人。

市南区需初中395-494班,小学878-988班,幼儿园659-791班。

初中教育设施需求预测:初中学校需求班数以50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395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206个班;以40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494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305个班。

小学教育设施需求预测:小学需求班数以45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878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223个班;以40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988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333个班。

幼儿园教育设施需求预测:幼儿园需求班数以30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659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253个班;以25人/班计,测算需求班数共计791个班,与现状班数相比较需新增加385个班。

表2 教育设施需求预测班数与现状比较一览表备注:现状班数未包含市属公办学校初中72班(其中市南区招生班数约39班),民办学校初中79班、小学106班。

第四章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第十八条总体规划布局梳理市南区规划可利用的教育设施空间资源,按照均衡布局、合理可行的原则,结合现状学校建设情况和未来规划建设条件,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的空间布局,确定本次规划布局方案。

规划共设幼儿园93所,共659班。

规划设初中16所,共487班;小学39所,共1015班;其中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共128个班。

表3 规划教育设施一览表第十九条幼儿园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规划幼儿园93所,共659个班;其中现状保留61所,共401班;规划新增30所,共237班;改扩建2所,共21班。

(详见附表一:规划幼儿园一览表)第二十条小学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根据需求预测小学以45人/班计需要878班,规划小学共39所1015班。

其中,现状保留小学共19所509班;改扩建小学10所296班;新建学校10所210班。

规划39所小学中,共包含4所民办学校,分别为:榉园小学(25班)、新世纪小学(37班)、银海学校(小学42班)、海信学校(小学24班)。

(详见附表二:规划小学一览表)第二十一条初中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根据需求预测,初中按50人/班需要395班,规划班数含市区属、民办学校能够满足需求预测。

本次规划共包含初中16所(含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共487班,占地面积30.62公顷,其中:现状保留学校9所,初中283班;改扩建初中3所,共108班;新建初中2所,72班;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初中班数24班。

(详见附表三:规划初中一览表)第五章分期建设计划第二十二条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原则(1)优先考虑新建居住区及缺少配套教育设施的区域。

(2)规划与城市近期改造计划或改造意向相结合。

(3)新学校建设与现有学校改造相结合。

第二十三条2017-2020年建设计划2017-2020年计划建设各类教育设施17所,其中幼儿园6所,小学8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

其中,改扩建学校4所小学、1所初中、1所幼儿园;新建小学4所、幼儿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

2017年建设项目:新建宁德路幼儿园(6班)、四方路规划幼儿园(6班)、南岛组团幼儿园(6班)、市南区九年一贯制学校(36班)、宁德路小学(24班),改扩建宁夏路二小(24班)、金门路小学(48班)、海信学校(36班),继续推进建设工人疗养院远洋公馆幼儿园(6班)和天山新建幼儿园(9班)、原址重建青岛南京路小学(48班)。

2018年建设项目:宁夏路教学实验中心(24班)。

2019年建设项目:原址改扩建青岛镇江路小学(36班),新建澳门路小学(18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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