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治理模式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公司治理是指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经营和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而采取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管理方式。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主要受到法律制度、制度环境、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下面将对美国、日本和欧洲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
一、美国公司治理模式:1.股东至上:美国公司治理模式强调保护股东权益,关注公司价值最大化。
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行使股东权益等方式参与公司治理。
2.市场导向:美国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市场竞争和市场导向,强调市场反应和市场监督的重要性。
公司通过市场竞争和市场导向来规范自身行为。
3.独立董事制度:美国公司普遍设立独立董事,以保护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起到监督和制衡的作用。
4.高度透明:美国公司治理模式强调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开披露公司财务信息、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成员等信息,增强信息透明度。
5.法律制度保障:美国公司治理模式受到强大的法律制度保护,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公司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股东利益。
二、日本公司治理模式:1. 主导股东模式:日本公司治理模式由主导关系企业(keiretsu)主导,主导关系企业拥有相互持股和相互交流的合作关系。
公司治理由主导关系企业掌控,较为集中。
2.关系人导向:日本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关系人导向,强调公司与员工、供应商和社会的关系。
公司追求长期发展,维护相关方利益。
3.内部监督:日本公司治理模式强调内部监督,公司通过内部人员和内部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较少依赖外部监管机构。
4.企业联盟:日本公司治理模式中企业之间相互联盟,共同开展合作和竞争。
企业联盟起到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减少风险的作用。
5.均衡发展:日本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公司的长期发展,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均衡发展。
三、欧洲公司治理模式:1.股东与利益相关方平衡:欧洲公司治理模式注重股东权益和利益相关方权益的平衡,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论日本公司结构治理的现状和改革
论日本公司结构治理的现状和改革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日新月异,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也面临着不断的改革和挑战。
本文将介绍日本公司结构治理的背景、现状,以及近年来实施的改革措施及其效果,最后对未来展望进行总结。
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受到其历史、文化和法律等因素的影响。
在二战后,日本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治理结构也逐渐形成。
然而,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逐渐暴露出问题。
因此,日本开始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目前,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和股东大会制度。
董事会负责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股东大会则负责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许多问题。
董事会制度不够完善,独立董事比例较低,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
监事会制度不够独立,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
股东大会制度不够完善,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日本开始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具体措施包括:增加独立董事比例,提高董事会独立性和专业性;强化监事会制度,提高监事会独立性和监督力度;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增加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机会;引入更加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经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得到了显著改善。
独立董事比例的增加,使得董事会更加专业和独立地行使职权。
监事会制度的强化,提高了监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力度,有利于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
股东大会制度的完善,增加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机会,使得股东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也带来了良好的经营效果。
公司的运营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市场竞争能力得到了提高。
同时,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也得到了增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增加独立董事比例、强化监事会制度和完善股东大会制度等措施的实施,公司治理结构得到了完善,公司的运营状况、市场竞争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德国和日本是两个在世界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国家,它们在公司治理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模式。
德国采用的是一种以利益相关者参与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模式,而日本则是以长期稳定为基础的关系密切的公司治理模式。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多方共同参与。
在德国,公司董事会由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两部分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战略制定,由公司高管和工会代表组成。
监督委员会则负责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为,由股东代表和员工代表组成。
这种分权的公司治理结构旨在平衡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防止董事会滥用权力。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之一是员工参与。
德国公司法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设立员工代表。
员工代表有权参与公司决策,并在监事会中占有席位。
这种员工参与制度旨在保护员工权益,确保员工在公司决策中拥有话语权。
此外,德国公司还实行了股权分散化制度,以防止单一股东过度掌控公司运营。
另一方面,日本公司治理模式注重于长期稳定和关系密切。
在日本,公司董事会一般由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组成。
内部董事通常是公司高管或员工代表,而外部董事则是独立于公司的专业人士。
这种董事会结构旨在平衡内外董事的利益,同时确保公司高层管理层与公司的利益保持一致。
虽然德国和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但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注重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平衡。
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员工参与和股权分散化,旨在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而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则注重长期稳定和关系密切,通过跨部门决策和团队合作来实现。
总的来说,德国和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德国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模式可以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得到平衡,而日本的关系密切模式可以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这两种公司治理模式在不同的国家和环境中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有益的借鉴。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典型案例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典型案例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几个方面: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是监事会是公司的监控机关,由股东代表监事和劳工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聘任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董事会的领导机关并拥有对董事会成员的任免权和评价监督权。
此外监事会还领导、监察日常的各项公司经营业务,核查公司的资金和商事账簿。
德国公司的董事会近似于美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中的经理班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日本公司治理模式是由股东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两个法律地位平行的机关,即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它决定并修改公司章程,选举产生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
日本公司的融资主要依靠大银行,关系紧密的公司通过长期持股和派送监管人员来管理公司的经营与治理,经理人的决策独立性很强,很少直接受股东的影响。
在劳资方面,强调终身雇佣和年功序列,独特的激励制度对经营者和员工都有稳定长效的鼓励作用。
总的来说,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各有特点,其典型案例也能够为公司治理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
09_第9讲_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
主银行制(main bank system)
银行不仅仅借钱给公司,还有交叉持股、人事(董 事会成员)等关系 交叉持股和主银行制形成一种替代性公司治理 (alternative corporate governance)
主银行的概念
是公司最大的贷款人(Largest creditor) 大股东之一(One of the major shareholders) 公司各类金融服务(financial services financial services)的主 要提供者 对公司进行密切监管(Monitoring)
2. 日本公司治理的特点
(教材p.186)
(1)交叉持股和主银行制
交叉持股(cross holding)
产业集团间的交叉持股,形成keiretsu( Cohesive corporate group,系列),经营者在公司中居主导 地位 导致缺乏流动性的股票市场 避免了恶意收购(hostile takeovers) hostile takeovers
4. 日本公司治理的变革
日本公司治理改革的背景和过程
2002年商法修改 经团联企业行动宪章修改 企业丑闻不断发生 1989年内部人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法第166条第2项) 1991经团联企业行动宪章制定 1993年股东诉讼程序简化 (商法267条第1项) 1996年经团联企业行动宪章修改 1997年经团联公司治理紧急提议
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的作用
日本的赶超西方国家的时期,内部控制 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要发挥外部监管的作用,一个有效的证 券市场必不可少
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银行可以在公司治理方面发挥重要的作 用 同时,银行应加强自身的公司治理,并 把对客户公司的监管重点放在风险管理 方面
浅议日本公司治理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结构。 吸取有 益 的经验 为我所 用 。
一
1 法人 相互 持股 制 度 、 法 人相 互持 股 即不 同的 企业 之 间互 相 持有 对 方
、
狭 义 层 面 上 的 日本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日本 公 司 的董 事 会 是 由股 东 大会 选 举 产 生 。 董 事 会 做战 略性 和经 营性 的 决定 . 事 会 成员 通 常 是 董
的股 份 , 行 机构 、 业 法 人 、 银 事 综合 商 社 等 法人 之 间 也 互相 持股 。据 统计 . 同一企 业 、 团企 业之 间相 互 集 持 股 率高 达 2 %一 3 %之 间 。法 人互 相 持 股不 同于 0 0 自然 人持 股 。 持 股 的 目的不是 为 了获 取股 息 红 利 其 及 股 票差 价 , 在 于 同被 持股 公 司 建立 一 种 比较 长 而
东 南 亚 金 融 危 机 和 美 国安 然 事 件 在 全球 引 发 了对 公 司治理 模式 的反 思 。以 日德 为代 表 的内部 控 制型、 以美 国 为代 表 的外 部 控制 型 及 东南 亚 的家 庭 控制 型都 没有 人们 想 象 中 的坚 固; 近年来 , 国也 从 我 各个 角 度 、 面分 析探 索 公 司治 理结 构 。本 文 即 从 层 狭 义和广 义两个 层 面分 析公 司治理 结构 。从狭 义 上
b ify a d t er v lto oo rc unr rel n h e eain t u o ty 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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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 东莱 阳市 环 卫 管 理 处 . 莱阳 250 62o
浅析日本公司治理结构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浅析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权力与责任在各公司机构之中分配状况的安排,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公司的权力是如何划分的;这些权力如何在公司的各机构中分配。
其目的在于明确地确定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三者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
按投资者行使权力的不同,公司治理结构在模式上可分为外部操纵模式和内部操纵模式两种。
外部操纵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以美、英两国为代表,又名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人称之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模型〕。
这种模式的要紧特点,是公司股权对比分散,持股人对公司的直截了当操纵和治理的能力极为有限,但在资本市场兴盛股票流淌性好的情况下,大多数股东可通过市场交易即借助股票市场来形成对公司行为的约束和对代理人的选择。
内部操纵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德国、日本两国为代表,又名大陆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
这种模式的要紧特点,是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尤其是存在公司之间相互持股和银行对公司大比例持股的现象,对股票市场的依靠性较小。
本文通过对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寻出日本公司治理结构中值得我国借鉴的方面,以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提供依据。
一、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开展、形成与特点〔一〕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历史变迁1.战前单边治理模式 1868年明治维新日本进进近代资本主义社会,随后走上工业化道路。
当代日本公司治理模式脱胎于其前身——财阀集团或家族企业集团。
日本企业最初也以业主制和合伙制为主,工业化改变了企业制度和企业惯例。
在19世纪70年代,日本出现了一些非正式的股份公司,1893年的一般公司法和六年后生效的商法促进了日本股份公司开展。
进进20世纪,所谓财阀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开始在日本兴起,公司合并也大量出现,在20世纪初的几十年里,日本财阀在经济中发扬了强有力的作用。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往常,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式单边治理模式,资本所有者拥有全部的公司所有权。
经理人员和一般职员一样,为了寻求更高的薪金和更好的时机而频繁地从一家公司转到另一家公司,他们通常按照契约规定进行工作。
试比较英、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
试比较英、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关于“公司治理”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关于合伙企业和公司哪个对经济发展更为有效的判断。
世界上存在着多种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每一种治理方式都有其特点。
美国、英国、日本、德国这四个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各有特点,但它们对企业自主创新和企业绩效都有着不同的影响。
一 .市场导向性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英、美、加)美英的公司治理结构一般被称作市场导向型结构或外部控制型治理结构。
既以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市场为基础,公司股东主要依靠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充分利用产品、资本、经理市场的竞争机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激励的模式。
美英公司治理结构最大的特点在于股东高度分散、流动性强,使得这些股东高度关注股票收益率的升降而非公司经营状况,简而言之,美英公司的股东用简便的“用脚投票”取代费心费力的“用手投票”。
公司治理中的激励约束机制是通过外部力量特别是资本市场的股价的波动性得以实现。
这种治理结构要求有一个庞大、发达、有效率的资本市场,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以及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治理把股东财富最大化视为公司的最高目标,注重分工和制衡,收入中红利的比例较大,资金回流到市场以维持股价。
管理人员的选择本身也是市场行为,流动性很大。
二.全能银行导向性的德国公司治理模式银行在公司治理中起主要作用。
德国基于“监督职责与经营职责分离”的理念所构建的双层制结构,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两者间实现业务监督和业务执行的分离。
监事会与董事会成员不得交叉,监事会的地位处于董事会之上,以确保其不受董事会和经理层牵制地履行业务及财务的监督职能。
法人间交叉持股也是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特征,德国股票市场只是小而非资本主义化的股票市场,因而大多数公司以银行作为主要的财务支持。
日本可选择式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
众所周知,在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中,主要有以英美法为代表的一元制结构和以德国法为代表的二元制结构。
简单地说,所谓一元制结构,就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与监督机关监事会合而为一,只设董事会,而在董事会之下选任最高执行长官(ceo)负责经营,设立以独立董事构成的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二元制结构则是将业务执行机关的董事会与监督机关的监事会分立,使其职责分明,各司其职。
二者的优劣,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二元制着重于监督的独立性,而一元制强调的是监督的及时性以及及时监督之下的经营的高效率。
不过,从采用两种不同治理结构的代表国家的实际效果来看,二者很难分出伯仲,可以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事实上两种模式确实也有趋同的倾向。
或许正因为如此,目前采用这两种不同治理结构的国家中间并没有哪一个国家要放弃自己的模式而改用另一模式的动向。
美、日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比较及启示
美、日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比较及启示随着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深入发展,公司治理结构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这个领域,美国和日本是两个最具代表性的国家。
本文将对美、日两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进行比较,并从中得出启示。
一、美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以股东权益为核心,股东是公司决策的最终决策者。
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董事会、高管、股东三部分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会主席通常是公司CEO,但也可以是独立董事。
高管是公司的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公司的股份和投票权。
股东通过投票来决定公司的战略和管理方针。
美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特点是强调股东权益,注重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
二、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以利益相关者为核心,强调公司的稳定和长期发展。
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董事会、高管、劳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内部和外部董事组成。
高管是公司的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劳工是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与董事会和高管共同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
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也通过不同的机制参与公司治理。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特点是强调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和共赢,注重公司的长期稳定和社会责任。
三、美、日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比较美、日两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有着显著的差异。
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以股东权益为核心,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注重公司的短期利益和股东回报。
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以利益相关者为核心,强调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和共赢,注重公司的长期稳定和社会责任。
具体来说,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强,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能够有效地制约高管的行为。
二是股东权益强,股东是公司的最终决策者,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的战略和管理方针。
日本公司治理模式完整版
日本公司治理模式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一、日本公司治理模式主要特征?(The characteristics of Japanese corporate governance model)?(一)主银行制?the main bank system主银行制度在日本传统的公司治理中占重要地位,主银行以自我承担风险的方式为企业提供金额最大的资金,他们通常会要求比市场利率略高的贷款利率,当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时,主银行要承担比其贷款更多的损失。
他们对企业采用一种相机治理形式:在企业经营正常时不加干预,而在企业经营不佳时,主银行凭借信息优势及时介入,实行外部人控制。
Sheared(1989)的研究表明,日本公司的主银行在公司的五大股东之列的占其研究样本的72%,排在第一、二位的占39%。
??(二)交叉持股和稳定股东?Cross-shareholdings and stableshareholders交叉持股是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目的的考虑,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从而形成法人之间相互持股的现象。
James s,Ang和Richard Constand(2002)把稳定股东划分为消极稳定股东和积极支持稳定股东。
其中,消极稳定股东持股为了保持同被持股企业稳定的业务联系,承诺不进行股权交易。
积极支持股东则,通过互派高级管理者和建立跨公司的协调机构两种机制来参与公司治理。
稳定股东制度阻止了企业外部的恶意并购,为企业发展创建了稳定的外部环境。
但该制度下稳定股东对企业的盈利情况漠不关心,降低了股东对经理的监督作用。
??(三)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Lifetime employment system and theannual work sequence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是日本特有的劳资制度。
终身雇佣制下,横向的劳动力市场封闭,雇员无法转业,而企业也不轻易解聘员工,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劳资关系。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文化背景分析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文化背景分析1.日本文化和宗教信仰2.日本企业文化3.日本公司治理结构1.1 日本文化的特点◆开放性,日本不抵触外来文化,历史上很多阶段吸收各地文化,大化革新时期吸收中国隋唐文化;明治维新时期吸收西欧文化;二战结束后在美国的主导下吸收美国文化。
◆主体性,日本并不是对外来文化全盘照收,而是坚持“主导”、“融合”、“有选择”、“保守”的原则,最终实现外来文化的“日本化”。
Hofstede文化四维度文化维度权利距离不确定性集体主义男性主义日本54925495德国35653366英国35351166美国4046962权力距离:大——等级鲜明;小——平等不确定性规避:高——信任权威,避免分歧和不确定性;低——乐于冒险和接受新奇、陌生事物个人主义—集体主义:文化依赖和忠于自我的程度◆董事会成员存在等级差别,按顺序分为会长、社长、副社长、专务董事、常务董事和一般董事。
在董事会还设有董事代表,只有董事代表才有资格代表公司。
董事代表是日本公司中最有权力的群体。
其权力范围包括经营中的一切决策活动和执行活动。
男性度—女性度:男性度高即社会崇尚成就、野心及其他阳刚行为;女性度高即提倡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和谐相处,同情弱者,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1.2 日本的宗教与信仰◆神道教——日本社会价值系统的构建基础,为其国民提供了以下价值观念:◆核心价值“忠”,体现在服从集体、爱国、效忠天皇。
◆自我牺牲的践行理念,日本人在神恩思想的引领下,认为为神圣的天皇和集体奉献自我可实现心理平衡和自我救赎。
◆佛教——日本化后形成“和”文化:不强调自己,不突出自己,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他人。
◆儒家思想的日本式吸收——去除了“仁”,强调了“和”,在国家、企业、家庭等“命运共同体”中形成“积极接受”的思想基础。
1.3日本的国民意识◆群体意识强——超越血缘,容易与非亲属、非地域的人结成自愿性团体,这与其恶劣的海岛生存环境有关。
2.日本企业文化特征◆和,提倡和谐、和善、忍让、融合、自我牺牲的精神;◆家,把企业别做一个家族,用管理家的理念管理企业;◆集团主义经营思想,在“和”的理念指引下,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来谋求全体员工的统一和协调,共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以人为本,对员工充分授权;◆持续创新的危机管理,危机管理不仅促进了企业内部团结,还推动了企业创新。
日本公司治理模式
日本公司治理模式作为一个岛国,日本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有限的自然资源和人口问题。
然而,在这个资源匮乏的环境下,日本仍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上最强大和创新的经济体之一、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其独特的公司治理模式。
这种观念在日本公司治理中体现为一种长期稳定和持久性的经营战略。
日本公司通常以企业家创办,并注重家族企业的长期发展。
因此,从长远来看,日本公司更关心的是企业的长期生存和成功,而不仅仅是短期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这种长远的思维方式使得日本公司不会受到短期投机行为的干扰,能够更好地实施战略规划。
在日本公司中,公司董事会通常由高管和董事会成员组成。
然而,与其他国家的公司不同的是,日本公司通常有一个独立的董事会成员,这些成员不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层。
这是为了确保公司的决策过程更为公正和透明。
独立董事的职责是监督和指导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公司充分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帮助公司做出正确的决策。
此外,日本公司还注重建立稳定的人员关系。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是日本公司治理模式的核心之一、日本公司通常提供长期稳定的就业和较高的福利待遇,以换取员工的忠诚和承诺,这种关系被称为“终身雇佣”制度。
这种制度有助于建立员工与公司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有利于公司实施长期发展战略。
然而,尽管日本公司治理模式在一些方面取得了成功,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批评。
一些批评认为,日本公司治理模式缺乏灵活性和创新能力,对变革缺乏应对机制。
此外,一些公司的决策过程过于缓慢和保守,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正在经历一些。
近年来,一些公司开始引入外部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以提供更多的独立监督和意见。
此外,一些日本公司也开始鼓励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适应性。
总的来说,日本公司治理模式以其独特的长期稳定性和价值导向受到广泛赞誉。
然而,在全球化和快速变化的经济环境下,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的需求。
日本公司治理模式
一、日本公司治理模式主要特征(The characteristics of Japanese corporate governance model)(一)主银行制the main bank system主银行制度在日本传统的公司治理中占重要地位,主银行以自我承担风险的方式为企业提供金额最大的资金,他们通常会要求比市场利率略高的贷款利率,当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时,主银行要承担比其贷款更多的损失。
他们对企业采用一种相机治理形式:在企业经营正常时不加干预,而在企业经营不佳时,主银行凭借信息优势及时介入,实行外部人控制。
Sheared(1989)的研究表明,日本公司的主银行在公司的五大股东之列的占其研究样本的72%,排在第一、二位的占39%。
(二)交叉持股和稳定股东Cross-shareholdings and stableshareholders交叉持股是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目的的考虑,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从而形成法人之间相互持股的现象。
James s,Ang和Richard Constand(2002)把稳定股东划分为消极稳定股东和积极支持稳定股东。
其中,消极稳定股东持股为了保持同被持股企业稳定的业务联系,承诺不进行股权交易。
积极支持股东则,通过互派高级管理者和建立跨公司的协调机构两种机制来参与公司治理。
稳定股东制度阻止了企业外部的恶意并购,为企业发展创建了稳定的外部环境。
但该制度下稳定股东对企业的盈利情况漠不关心,降低了股东对经理的监督作用。
(三)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Lifetime employment systemand the annual work sequence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是日本特有的劳资制度。
终身雇佣制下,横向的劳动力市场封闭,雇员无法转业,而企业也不轻易解聘员工,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劳资关系。
而且终身雇佣制往往和年功序列制联系在一起,即雇员的薪酬随着就业时间的增长而增长,并提供职务晋升、荣誉称号等激励机制,提高雇员工作意愿。
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公司治理是指组织和管理一家公司的方式和方法。
不同国家和地区拥有各自独特的公司治理模式,这些模式主要受到法律、文化和经济等因素的影响。
在本文中,将对几种常见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
1.英美模式:英美模式是最为典型的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其特点是强调股东权益保护和市场机制的发挥。
在英美模式下,公司董事会是决策的核心,股东拥有广泛的权力和监督能力,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同时,英美模式注重独立董事的角色,以保护股东的利益,并建立了完善的监管和诚信制度。
2.日本模式:日本模式强调企业家精神、长期稳定和团队合作。
在日本模式下,董事会受到限制,管理层更为重要。
日本公司通常将决策权集中在董事长和CEO手中,以确保策略的连贯性和长期规划的实施。
此外,日本模式还注重员工和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并强调企业对社会的责任。
3.德国模式:德国模式强调股东、员工和管理层的三方共治。
在德国模式下,董事会由股东和员工代表联合组成,以解决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冲突。
德国模式注重公司的稳定和长期发展,强调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社会责任。
4.法国模式:法国模式强调政府和国家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
法国公司特别注重政府的干预和法律的约束,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法国模式下,董事会由股东、员工代表和政府代表组成,以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5.中国模式:中国模式既有西方市场导向的特点,又有东方社会主义的元素。
中国模式下,政府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法律和监管机构保护股东权益,并促进公司的社会责任。
中国模式注重股东的监督权和激励机制,同时强调企业对员工和社会的责任。
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各有优势和局限性。
英美模式注重市场效率和股东权益,但可能忽视了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日本模式强调长期发展和稳定,但可能缺乏制衡机制。
德国模式注重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共治,但可能降低决策的效率。
法国模式重视公共利益和政府干预,但可能影响企业的灵活性和竞争力。
日本公司治理新趋势
导作用的利害相关者模式” e tr Os n ;K se 和 a o等的 “ 关系导向型和通过交又持股形成的网络”等。
如 果从 国际 比较 角 度来 系统 考察 ,既 可 以更 系统 地 认 识 日本 传 统公 司 治理 模 式 ,也 可 以发 现 其各 方 面 特点 是相 互联 系 和 相互 补 充 的 ,即 “ 日本 传统 公 司治 理体 现 了一 种 制度 互补 性 ” 。
的需 求 。对 公 司治 理 的要 求就 是 :多 中
心 决 策 ,CE 具 有 更 大 的 权 力 ,灵 活 O 雇 佣 和 薪 酬 制度 .更 强 的激 励 力 度 ,用
经济 社 会 发 展 中逐 步 形 成 的 。 日本 财 阀 被 解 散 后 。财 阀家 族 持 有 的股 份 (占总 股 本 的 4 % ) 卖 给 公 众 ,建 立 了 法 0 被 人 式股 份 制 , 业 所 有权 经营 权 相分 离 , 企 形 成 了分散 的股 权 结 构 。在 2 0世 纪 5 0 年 代 的 经济 繁 荣 期 ,企 业 通 过 集 中决 算 账 户 、 主动 披 露 信 息 与特 定 银 行 建 立 了 主 银 行 关系 ,在 1 5 9 8年 、1 6 9 2年 两次 经 济 低 迷期 ,主 银 行在 救 济 困境 企业 时 增 加 了 持股 比重 ,逐渐 形 成 了主 银 行发 挥 外 部 监 督 的主 银 行 制度 。2 0世 纪 6 0 年 代 日本经 济 对 外 开放 , 为 了避 免被 外 国公 司控 制 , 推 行 “ 日本 安定 股 东 工程 ” ,
劳资共治的监事会拥有最高决策 赫 誓要曼孝曼 凳亨王 羹轰 ’权 决 耋芒 望煮 轰蔷篁豸 ,集体决簸特征较明显。决策 控 制性股 东存在、独立 装以 制 标 描 黻盒 董事作用有限 ,集体决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公司治理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议题,它是指企业内部的权力结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等一系列规则。
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很大的差异,这取决于不同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等因素。
本文将从美国、英国和日本三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理解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做法和效果。
首先,我们来看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
美国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典型代表,其公司治理模式以股东权益为核心。
在美国,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的运营。
美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独立的董事,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在美国,股东也起到了监督作用,他们通过对公司董事的选举和投票权来行使影响企业决策的权力。
同时,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也非常重视外部独立监督机构,如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来为股东提供独立的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
与美国相比,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也非常注重股东权益保护。
然而,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更加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责任制。
英国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必须由至少一半以上的非执行董事组成,以保证在决策过程中充分体现利益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此外,英国的公司治理还强调了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责任,以及股东的权力和利益保护。
英国也建立了独立的监管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来监督和监控公司董事会的活动,并确保正确执行公司法规定。
然而,与美国和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相比,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有一些独特之处。
日本的公司治理更加注重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紧密合作和共荣。
在日本,公司董事会并不像美国或英国一样拥有决策的最高权力,而是以集团公司为单位,通过长期关系和合作来进行决策。
在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公司董事会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发展,而不仅仅是满足股东的短期利益。
此外,日本的公司治理还非常关注员工权益和社会责任,往往会考虑到员工的福利和企业对社会的贡献。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很大的差异。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概述
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概述公司治理是指管理层与公司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管理层与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助于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保护股东权益。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公司治理模式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偏好。
本文将对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包括美国、英国、日本和中国。
首先,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股东权益和市场机制。
在美国,股东权益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关注点之一。
美国有着强大的股东保护法律和市场监管机构,保护股东权益并促进公司透明度。
此外,美国公司治理模式还注重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持管理层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
美国公司通常采用董事会独立性较高的治理结构,并鼓励股东参与决策和投票。
其次,英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注重董事会的角色和责任。
英国公司通过董事会来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运营。
董事会在公司决策和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英国公司通常具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以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独立性和责任。
此外,英国还实行了《公司治理宝典》,为公司治理提供了一套基本原则和最佳实践。
然而,与西方国家不同,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关系和共识。
在日本,关系比争议更重要。
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相对较小,而管理层与银行家、供应商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
日本公司通常采用关联公司和交叉持股的方式来实现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此外,日本还有大量的内部议事规则和组织文化,以促进共识和稳定。
最后,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在改革和发展中逐渐完善。
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既受到西方市场机制的影响,又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和政府调控的影响。
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国家和政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中国公司通常设有党委和工会,以确保政府利益和员工权益的平衡。
此外,中国在近年来也加强了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和法律规范,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总的来说,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表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公司治理的要求和偏好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方面,西方国家强调股东权益和市场机制,注重管理层的独立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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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治理模式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一、日本公司治理模式主要特征
(The characteristics of Japanese corporate governance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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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银行制the main bank system
主银行制度在日本传统的公司治理中占重要地位,主银行以自我承担风险的方式为企业提供金额最大的资金,他们通常会要求比市场利率略高的贷款利
率,当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时,主银行要承担比其贷款更多的损失。
他们对企业
采用一种相机治理形式:在企业经营正常时不加干预,而在企业经营不佳时,
主银行凭借信息优势及时介入,实行外部人控制。
Sheared(1989)的研究表明,
日本公司的主银行在公司的五大股东之列的占其研究样本的72%,排在第一、
二位的占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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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叉持股和稳定股东Cross-shareholdings and stable
shareholders
交叉持股是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目的的考虑,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从而形成法人之间相互持股的现象。
James s,Ang和Richard Constand(2002)把稳定股东划分为消极稳定股东和积极支持稳定股东。
其中,
消极稳定股东持股为了保持同被持股企业稳定的业务联系,承诺不进行股权交
易。
积极支持股东则,通过互派高级管理者和建立跨公司的协调机构两种机制
来参与公司治理。
稳定股东制度阻止了企业外部的恶意并购,为企业发展创建
了稳定的外部环境。
但该制度下稳定股东对企业的盈利情况漠不关心,降低了
股东对经理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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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Lifetime employment system
and the annual work sequence
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是日本特有的劳资制度。
终身雇佣制下,横向的劳动力市场封闭,雇员无法转业,而企业也不轻易解聘员工,形成了比较稳定
的劳资关系。
而且终身雇佣制往往和年功序列制联系在一起,即雇员的薪酬随着就业时间的增长而增长,并提供职务晋升、荣誉称号等激励机制,提高雇员工作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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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元单层董事会结构Dual single board structure
参照平田光弘(2004)的观点,本文将传统的日本董事会定义为二元单层制:董事会是决策和监督机构,以社长为首的常务会是任意决策机构,代表董事和经理执行业务,监事会对业务执行进行监督。
(参照图1)?
董事会规模较为庞大,以社长为首的代表董事负责经营决策的执行,经理和代表董事一起构成公司的管理层。
董事会同时又监督管理层的业务执行情况,具有决策和监督双重功能。
由于董事人数众多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低下,所以许多日本大公司都设立以社长为核心、由常务董事职位以上的董事构成的常委会。
监事则负责监查,有获取公司经营报告、检查公司运行和财务状况的权力。
平田光弘(2004)指出,日本的这种董事、监视制度问题的根源在于,董事、监事,甚至审计师的人事权掌握在被监督与监查者的代表董事,尤其是社长的手中。
二、日本公司治理模式的变革动向?
The change trend of Japanese corporate governance model
由于日本泡沫经济的崩溃带来的内部压力和美国等西方国家资本竞争的外部压力,日本于20世纪90年代起,对自身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大规模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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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银行制、交叉持股弱化the main bank system and Cross-shareholdings weakening
由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外部管制的放松,日本企业可以自由发行债券和股票。
一些主银行因为大量不良债权影响到了自身经营效率,无力顾及对企业实施有效的治理,在泡沫经济破灭后,主银行率先将所持股票在公开市场上进行抛售(孙世春,2003)。
这两个方面都削弱了主银行与客户公司之间的关系,降低了主银行的治理效力。
自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金融泡沫的暴发之后,股票价格和日本公司利润的下降导致了交叉持股的稀释(Takahiro Yasui,1999)。
在企业交叉持股解体过程中释放出来的股份大部分
被国外投资者收购,据《家》(TheEconomist)报道,2004年,日本公司交叉持股比例已降至24%,而同期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则有6%跃升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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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2年商法改革Commercial law reform
2002年修订的商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引进美国式的独立董事制度,增设委员会,在董事会之下同时设置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其中外部独立董事须占各个委员会人数的1/2,监事会的职能由审计委员会取代。
同时引入执行官制度,由董事会聘任一名或者数名执行官负责公司业务的执行,并由他们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负责经营决策和监督。
但修改后的商法并没有强行要求公司必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商法的修订推动了日本公司采用独立董事制度以完善公司治理。
据调查,2003年初。
有34,2%的日本上市公司设立了执行官制度,从而加强了董事会与经理层职责的分离(Patrick,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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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理人激励制度的采用The adoption of the managers' incentive system
年功序列制与当前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已经不适应(鹤光太郎,2001),近些年来,为了对其令人失望的业绩做出反应,越来越多的日本公司宣布引进将公司的业绩和公司的管理者所负责的那部业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到2000年,已经有超过800家的公司采用股票期权(胡方、皇甫俊,2005),其中包括NEC等知名企业,构成了日本公司治理模式变革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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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本公司治理模式演进趋势的思考
Japan's thinking pattern evolution trend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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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日本公司治理模式的变革动向,出现了向英美模式发生趋同的状况,但由于和社会等传统因素作用,日本公司治理变革存在着相当的惯性。
总的来说,日本公司治理仍然主要依靠内部控制,主银行制、交叉持股等的影响依然存在,设置委员会等机构的公司制度远未能在日本普及。
尽管公司治理在大竞争时代是朝着英美模式发展的,但日本自身环境决定其不可能完全英美模式化,日本的公司治理将朝着具备英美模式优点但又与其自身环境相适应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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