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化管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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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权限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操作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系统维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3. 集团财务信息系统是集团管理信息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所属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是各公司

财务信息化工作负责人,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实施领导工作。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授权与执行分离、记录与审核分离、备份与保管分离等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本着规范、安全、高效、保密的原则设置岗位。

第四条实施财务信息化后,从财务信息化角度,会计人员岗位设置基本如下:

1. 财务信息化主管;

7.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财务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工作;

8. 负责对各财务信息化岗位人员财务信息系统操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9. 根据财务信息化不同阶段的需要,提出会计核算流程和有关业务流程调整的要求,并组织实施;

10. 负责处理所有财务信息化系统发生的相关问题,并对本单位财务信息化的一切工作负全部责

任。

第七条数据录入操作人员,一般由电脑操作较熟练和具有会计知识的人员担任,负责如下工作:

1. 记帐凭证的录入工作;

2. 固定资产的录入工作;

3. 对录入数据与录入前的手工数据的核对工作;

4. 对不合法、不合规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

5. 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等工作;

6. 向相关部门准备传输数据,进行部门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7. 对所发生的错误数据、凭证进行修改。

第八条审核记帐人员,一般由会计主管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负责如下工作:

负责如下工作:

1. 负责监督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

2. 防止利用计算机舞弊;

3. 对特定业务的审查;

4. 负责监督是否及时正确的通过会计软件处理业务。

第十二条数据分析人员,由会计主管或指定的财务人员担任,

1. 通过网络收取各项目公司报表,并进行汇总合并;

2. 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日常财务分析、管理、查询等工作。

第三章权限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权限由集团财务负责人掌握或经集团财务负责人书面授权后由财务信息化主管掌握。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权限根据不同的应用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管理员、各账套系统管理员、域管理员。

权限的分

第二十二条当财务信息化系统使用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时,调动人员应立即提出变更权限的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上交给集团,由集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授权财务信息化主管更改其操作权限;

第二十三条调离财务信息化工作岗位的,调离人员必须立即提出用户禁用的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上交给集团,由集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由财务信息化主管禁用其操作权限;如因本人原因未提出申请的,视同交接手续不完备。

第二十四条未经财务信息化主管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对数据库文件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第四章操作管理

第二十五条初始化工作管理:

初始化工作应由财务信息化主管统一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安排整个系统的初始化工作,包括:

1. 系统设置:各子系统系统参数的设置;

2. 基础资料的设置及修改:包括科目、核算项目、币别、凭证类型及其他有关参数的设定;

3. 用户设置:权限分配、“口令”及姓名的录入、设定;

存储的记帐凭证进行复核签字,同一张记帐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2. 凭证审核必须逐张逐项审核,不允许使用“一次全部审核”的方法操作,取消审核必须由该凭

证的审核人员本人进行操作;

3. 当天录入的凭证,应当天审核完毕;

4. 记帐凭证在记帐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帐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不得登记入帐。(三)凭证修改:

1. 做错的凭证,在审核前可直接修改;在审核后应先由审核人员取消审核,之后方可进行修改;

已结帐的凭证,不能修改,当发现错误后,只能用红字冲销,同时补进正确的凭证。

2. 填制的记帐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后的每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

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第二十七条记帐、结帐管理:

1. 每月末,结转损益必须使用系统自动结转损益,禁止手工结转损益。结转后,损益类科目余额

为零。

2. 每月末,应按规定及时结帐,结帐顺序应先将各子系统结帐,最后总帐结帐;

4. 每月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上报方式上报集团财务运营中心;

第三十一条子系统或新功能的扩充应用管理:

1. 首次应用新的子系统或新功能时必须手工并行二个月以上;

2. 所有子系统的初始化工作均由财务信息化主管主管组织完成;

第三十二条数据备份与恢复的管理:

1. 每月结帐后,数据维修员应对本月数据用光盘或磁带或其他硬盘等进行备份并存放于不同地点

予以保存;

2. 服务器内数据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集团财务负责人,经批准后,由财务信息

化主管组织维护人员和数据录入操作人员将以前数据逐次恢复到数据服务器并将本月数据从临时备份文件恢复到最新状态,之外所缺数据(损坏当天)应重新录入,并对恢复的数据进行审核、验证;

3. 每季末应对系统和操作日志进行备份。

3. 扩充性维护的主要内容:

A、会计科目、记帐凭证类型、报表格式等发生变化需进行的数据修改等维护;

B、核算业务的发展,使原系统不能适应这一要求而做的软件系统的适应性修改;

C、为满足业务的发展和软件系统修改的需要而对硬件系统进行的升级;

D、对原系统在使用的范围、功能、要求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而需进行的软件系统、硬件环境的更高层次的扩展变动。

4. 维护人员应对其所做的维护负责,特殊情况可与软件公司人员联合进行维护,并对所涉及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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