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
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精选五篇)
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精神,经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实行登记上交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必须执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的对象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交往中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包括礼金、有价证券等),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得收受。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必须进行登记或上交。
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正常交往)中收受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礼品,每次按价值折合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均须进行登记;价值200元以上的,均须进行登记并上交;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的,一律登记上交。
四、按规定须登记上交的礼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收礼品的,自回到单位之日)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表》,并将登记礼品上交纪委。
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监察室备案,一份留存本人。
五、上缴礼品的处理办法1、办公用品,登记上交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给有关部门使用。
2、不易保存的礼品或属于一般生活用品的礼品,登记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酌情处理。
3、高级工艺品等经登记上交后,可留监察室入库或作为我厂对外礼品使用。
3、礼券、购物卡等登记上交后,可用于我厂各单位办公、职工奖励、慰问等。
4、一般的礼品、衣物、纪念品等登记上交后,可用作奖品、慰问品、捐赠品,也可折价处理,折价处理的收入和礼金,上交监察室后统一交厂财务资产科入账。
六、按规定应登记、上缴的礼品,受礼人在规定期限内,如无特殊情况不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纪检监察部门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登记上交,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XXX公司关于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上交制度的实施细则
XXX公司关于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上交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交往活动中收受礼品的登记管理及处理工作,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的管理规定,结合XXX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礼品,是指礼物(含各类纪念品)、礼金及礼券、购物卡、会员卡等各类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二)不得决定、授意、同意违规收受礼品;(三)领导干部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收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
(四)不得利用年节生日、婚丧喜庆、职务晋升、子女上学等机会收受上述礼金和礼品。
第五条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登记或上交。
(一)一次收受的礼物价值合计在2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做好礼品登记管理,填写《礼品登记表》;(二)一次收受的礼物价值合计在200元(含200元)以上的, 必须登记上交,由XX公司纪检监察部填写《礼品登记表》,专人做好登记管理;(三)对于未能拒收的购物卡、现金(包括各种有价证券)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登记上交,由XX公司纪检监察部填写《礼品登记表》,专人做好登记管理;(四)本人收到礼品礼金,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履行登记上交手续;亲属收受的,自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一个月内履行登记上交手续;逾期未上交的,视同收受。
(五)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主动如数上交礼品、如实报告组织的,不作为违规行为。
(六)XX公司纪检监察部每半年对各部门收受礼品的登记、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登记、处理情况报XX公司党委、纪委。
第六条各受礼人按第五条规定,向各部门或公司纪检监察部上交所收受的礼品,登记管理人员受理后应填写《礼品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收礼人留存,一份由登记人员存档。
2023年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文
2023年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领取礼品礼金及其上交管理行为,树立廉洁节日风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党员、干部。
第三条党员、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自觉遵守党的八项规定精神。
第四条礼品礼金指在节日期间党员、干部所收受的各类礼品、礼金、消费券等物品。
第五条上交是指党员、干部按照规定将所收取的礼品礼金如实上报或上缴到单位、组织或者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管理是指单位、组织或者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收取的礼品礼金进行登记、审核和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七条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是中央直属单位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
第二章保证制度的完善和遵守第八条各级党委、纪委应当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党员、干部参加各类聚会、酒席、联欢活动等应注意规模适度、节俭办宴、避免滥发红包等行为。
第十条党员、干部收取礼品礼金后,应当及时主动向单位、组织或者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上报,并如实填写礼品礼金来源以及具体内容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党员、干部应当配合单位、组织或者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其收取的礼品礼金进行登记、审核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党员、干部还应当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上交过程的照相和视频记录,以确保上交过程的透明公开。
第十三条上交的礼品礼金应当安全保存,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各级党委、纪委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违反本制度的检举举报和查处机制,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查处。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五条礼品礼金的上交管理应当遵循“实名制”原则,确保透明、公正。
第十六条党员、干部收取礼品礼金后,应当尽快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单位、组织或者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十七条单位、组织或者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收到党员、干部上报的礼品礼金登记表后,应当对其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厦门礼品上缴制度
厦门礼品上缴制度
厦门市礼品上缴制度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务员廉洁从政
的重要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厦门市礼品上缴制度。
首先,厦门市礼品上缴制度的方针是“严管、严控、严禁”。
以严格
控制和规范公务员收受礼品的行为,杜绝腐败问题的滋生和蔓延。
其次,厦门市礼品上缴制度要求公务员应当主动向单位上级报告所收
受的礼品,并按规定的程序上缴。
如果公务员不主动上缴,单位领导有权
力调查并追究其责任。
再次,厦门市礼品上缴制度规定了哪些礼品应当上缴。
礼品包括现金、有价证券、金银首饰、名牌产品、消费卡等有价物品,以及高档烟酒、高
级茶叶、高级化妆品等贵重物品。
此外,对于上缴的礼品,厦门市制度还明确了处置方式。
一是拍卖。
对于不易保存或处置的礼品,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变现,所得款项完全上
缴国库。
二是捐赠。
对于可以用于公共利益的礼品,可以选择捐赠给慈善
机构或公益项目,增加社会公益贡献。
三是放置。
对于特殊物品,可以进
行专门的保管和管理,确保物品不流失。
最后,厦门市还对公务员接受礼品的限制进行了规定。
公务员在履行
职责和谈判交往中,不得索要、接受他人的礼品。
一旦发现公务员违反规
定接受礼品,将会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总之,厦门市礼品上缴制度的实行,是对公务员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制度,严厉打击腐败现象,增强公务员廉洁从政的意识,有效预
防和减少党风廉政问题的发生。
这将有助于维护政府形象,提高公众对政
府的信任度,推动厦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本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本【标题】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本【引言】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规范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确保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范本旨在为企业或组织提供一个参考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正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礼品礼金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企业或组织的良好形象和声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现象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或组织内部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临时工等。
三、送礼者及送礼对象登记1. 送礼者登记:(1)所有送礼者需填写送礼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2)送礼者如有具体约定送礼事由,在送礼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中需注明。
2. 送礼对象登记:(1)所有送礼对象包括个人和单位,需填写送礼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2)送礼对象如涉及公职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登记。
四、礼品礼金接收登记1. 接收登记:(1)接收人在收到礼品礼金后,需填写礼品礼金接收登记表,包括送礼人姓名、单位、送礼时间、礼物名称、金额等;(2)对于实物礼品,需在登记表中注明礼品的具体描述和价值。
2. 相关附件:(1)接收人在收到礼品礼金后,需拍摄礼品照片,并将照片作为附件保存在登记表中;(2)如需存放现金礼金,应将现金进行封存,并将封存凭证作为附件保存在登记表中。
五、礼品礼金处理1. 非现金礼品处理:(1)接收的非现金礼品,应及时上交给公司或组织指定部门进行统一处理;(2)在上交时,需填写礼品移交登记表,并将礼品移交登记表作为附件附在礼品上。
2. 现金礼金处理:(1)接收的现金礼金应当及时上交给公司或组织指定部门;(2)在上交时,需填写现金礼金上交登记表,并将现金礼金上交登记表和上交的现金一同封存,并将封存凭证作为附件保存。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况轻重程度,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解聘、追究法律责任等。
中央规定礼品上交制度
中央规定礼品上交制度
一、礼金有价证券登记
所有收到的礼金和有价证券,无论价值大小,都必须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送礼人姓名、单位、送礼时间、礼金或有价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礼金和有价证券的登记工作由指定的礼品登记部门负责。
二、其他礼品价值标准
除了礼金和有价证券外,其他礼品如实物、艺术品等,也需要根据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进行登记。
无法确定市场价格的礼品,需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估价。
三、礼品登记上交流程
收到礼品后,接收人需立即通知礼品登记部门。
礼品登记部门对礼品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证明。
接收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礼品和登记证明一同上交至指定部门。
四、礼品登记时间要求
礼品登记工作需在收到礼品的24小时内完成。
上交礼品的时间不得超过登记后的7个工作日。
五、礼品登记部门指定
各级单位需设立专门的礼品登记部门,负责礼品的登记和上交工作。
登记部门需有专人负责,确保登记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不登记上交的处理
对于未按规定登记或上交的礼品,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处理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等,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七、礼品登记监督与处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礼品登记上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旨在规范礼品上交制度,确保公务人员廉洁自律,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请各级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执行。
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合集五篇)
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合集五篇)第一篇: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一、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严禁领导干部接受礼品、礼金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环卫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临工)上交礼品、礼金的管理三、环卫局全体工作人员严禁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无论价值、金额多少,必须在接受礼品、礼金的三日内向纪检负责人或本局办公室登记上交。
已经拒收并退回款物的,应在一周内口头或者书面报告纪检负责人。
四、纪检负责人或环卫局办公室负责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工作。
指定专人对本局人员上交的礼品、礼金进行逐人逐项登记,统一管理和上缴。
经办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事项向县主管局监审室办结。
五、对上交登记的烟、酒和易变质的食品,报经主管局监审室同意后,由本局统一处理。
对其它礼品和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由本局办公室统一汇总报纪检组长审核后上交主管局监察室。
六、每月对本局人员上交或拒收礼品、礼金情况进行一次登记清查,填写《上交或拒收礼品、礼金月检查情况登记表》,每月月底前报送本局办公室或者直接将情况报告纪检负责人。
如果不报,视为零申报。
七、环卫局纪检负责人或办公室负责将本局登记上交礼品、礼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进行汇总,并适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八、对拒收或拒收不了按时上交礼品、礼金等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违规接受礼品、礼金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的个人,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对已经上交让管局监审室的礼品、礼金等,应妥善保存收据备查。
对日常上交工作要采用专用记录本,编号登记,经得起查证。
十、本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
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不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全体员工廉洁从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礼品,指馈赠的价值大于100元人民币的物品、纪念品以及低价收款的物品。
礼金指馈赠的各类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业务往来中,不得收受礼品礼金馈赠。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登记上交。
第四条受礼人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到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礼品礼金,并如实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
第五条xx部门负责受理上交礼品礼金等钱物的收缴、登记、处置工作,并做好台账。
第六条xx部门收到上交的礼品礼金后,应开具《礼金礼品上交收据》,《收据》一式两份,并盖上部门印章,xx部门和礼品礼金上交人行各执一份。
第七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礼品,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食品、烟酒等受保质期限值的物品及时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中统一处理。
受礼人所在单位可优先申请。
2.金银、珠宝制品、艺术品、家用电器、消费卡等耐用品,可按市场价折价处理。
不能确定价值的,交由相关机构鉴定。
受礼人可优先购买。
3.高档办公用品,经公司领导研究,可留公司使用,由xx 部门移交XXXX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其余类别礼品按情况处理。
5.处理礼品所得款项一律上交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进入公司财务账。
第八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现金,xx部门应定期代交款人上交公司财务部,银行进帐单原件交财务部门,复印件xx部门保存。
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进入公司财务账。
第九条对于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一经发现,没收礼品礼金,视情节处以相应价值的50%以上罚金,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第十条第十一条xx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专人负责登记,妥善保管,如有将礼品礼金私分或据为己有的,按贪污惩处。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文(二篇)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文一、目的为规范单位礼品礼金的管理,加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和各级领导。
三、制度内容1. 礼金的定义礼金是指因工作关系或公务活动而收到的现金、物品、购物卡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礼品。
2. 礼金的分类(1)来自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金;(2)来自工作单位的礼金。
3. 礼金的登记(1)接受礼金后,员工应及时向所属部门申报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并在3个工作日内上交所属部门;(2)所属部门需将接受礼金的人员、金额、来源等信息进行登记,保留相应的凭证;(3)部门应定期统计并汇总礼金接受情况,并向单位领导报告。
4. 礼品的处置(1)由单位负责收取礼金,并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管理和处置;(2)单位应根据礼品的性质和价值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置,如公开拍卖、发放给员工、捐赠给公益机构等;(3)不得私自占为己有,转让或私自处理。
5. 礼金的奖励与处罚(1)对于自觉上交礼金的员工,单位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2)对于违反登记制度,私自占有礼金的行为,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记过、降级、辞退等。
6. 监督与检查(1)单位领导应对礼金的接受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单位内部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礼金的接受和处置;(3)相关部门、组织和个人有权对单位的礼金制度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四、附件1. 礼金登记表格2. 礼金处置流程图以上即为本单位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的内容。
任何单位成员都应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规范礼品礼金的收受与处置,确保单位工作的公正和廉洁。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文(二)目录:1. 引言2. 目的和适用范围3. 定义4. 原则5. 流程6. 责任和义务7. 违反规定的后果8. 附则1. 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礼品礼金的上交登记流程,确保公正、透明和合规性,维护公司的声誉和企业文化。
礼品礼金上交管理规定 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礼品礼金上交管理规定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XXX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及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联社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员工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和区联社的有关规定,结合XXX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礼品礼金的含义:是指日常往来中发生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劵、消费卡、支付凭证等。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在日常往来中,一律不准收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
第二章礼品礼金的登记和上交第五条登记上交金额和数量。
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均需向XXX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
具体要求是:凡礼物、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劵、消费卡超过200元或价值(按市场价)超过200元的礼品一律要登记上交。
第六条上交登记期限和要求。
按规定须上交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礼品礼金,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向XXX的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
XXX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场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见附表1),并开具《礼品礼金上交收据》(见附表2),《收据》一式两份,并盖有纪检监察部门的骑缝章,礼品、礼金上交人与XXX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
第三章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的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此项工作。
各级财务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建立专项廉政账户,统一纳入同级财务管理。
第八条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一)对登记上交的礼金,一律由XXX纪检监察部门转交财务部门,经财务部门点收后,开出收款收据,款额交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二)对高档耐用物品和有保存价值的礼品(如金银珠宝制品、电器设备、书画、工艺品等)可按有关规定拍卖。
礼品拍卖处理后的款项,一律交单位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礼品礼金登记制度
礼品礼金登记制度
礼品礼金登记制度
第一条为保持全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对无法拒绝而接受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论价值多少都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处纪委办公室申报并登记。
第
三条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进行登记后,由纪委办公室与经理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共同酌情处理。
第四条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隐瞒不报或申报不实,据为已有的,按非法所得处理;对以各种形式或名义索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的,按索贿处理。
第五条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根据所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按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和部门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应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按照以上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本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七条加强礼品管理,对贵重或容易损坏变质的物品应及时上交,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第八条本规定由处纪委负责解释,并负责监督检查。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例(2篇)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例领导人员礼品上交登记处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上交的礼品登记、处置工作,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礼品是指礼物包括金银(币)饰品、珠宝玉器、高级工艺品、高级手表、名家字画等物品和礼金。
礼金,包括本外币现金;礼仪存折(单)、信____卡;各种购物券(卡)、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以回扣、佣金、中介费、咨询费、信息费、折扣费等名义的各种酬金。
二、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对外经济往来和业务交往工作过程中,若对方馈赠各类礼品,应当予以谢绝和拒收;确实难以谢绝的,应从收受礼品之日起(外地或境外以回本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将所收受的礼品上交公司进行登记。
三、公司的党办作为礼品上交登记受理部门,纪检人员对上交的各类礼品进行造册登记、妥善保管,并向礼品上交者出具《礼金礼物上交凭证》。
四、公司领导班子人员、部门负责人和本部其他管理人员将礼品直接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登记;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人员、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可将礼品交各基层单位纪检人员代为到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礼品上交登记手续,也可本人直接将礼品上交至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登记。
五、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收到上交的礼金、礼物后,除向上交者出具《礼金礼物上交凭证》外,同时可按以下途径和方式予以处理:1、现金人民币(外币向银行兑换成人民币)代为交到公司工会,作为职工帮困互助会资金,用于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医疗帮困、助学帮困等。
(帮困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另定)2、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集中代为交到公司工会办好相关领用及审批手续,用于探望慰问职工、防暑降温、经营活动等。
3、对登记上交的礼物先按市场价估价后再作处理:(1)对价值不是很高的一般性礼物,可酌情给受礼者本人;也可留作公司招待、经营活动或慰问之用。
(2)对价值超过____元人民币且不满____元人民币的礼物,可按报批程序、以不低于____%的折价酌情处理给受礼者本人;也可移交公司工会用作年度先进表彰奖励或活动奖品。
XXX公司关于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上交制度的实施细则
XXX公司关于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上交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交往活动中收受礼品的登记管理及处理工作,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的管理规定,结合XXX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礼品,是指礼物(含各类纪念品)、礼金及礼券、购物卡、会员卡等各类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二)不得决定、授意、同意违规收受礼品;(三)领导干部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收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
(四)不得利用年节生日、婚丧喜庆、职务晋升、子女上学等机会收受上述礼金和礼品。
第五条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登记或上交。
(一)一次收受的礼物价值合计在2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做好礼品登记管理,填写《礼品登记表》;(二)一次收受的礼物价值合计在200元(含200元)以上的, 必须登记上交,由XX公司纪检监察部填写《礼品登记表》,专人做好登记管理;(三)对于未能拒收的购物卡、现金(包括各种有价证券)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登记上交,由XX公司纪检监察部填写《礼品登记表》,专人做好登记管理;(四)本人收到礼品礼金,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履行登记上交手续;亲属收受的,自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一个月内履行登记上交手续;逾期未上交的,视同收受。
(五)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主动如数上交礼品、如实报告组织的,不作为违规行为。
(六)XX公司纪检监察部每半年对各部门收受礼品的登记、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登记、处理情况报XX公司党委、纪委。
第六条各受礼人按第五条规定,向各部门或公司纪检监察部上交所收受的礼品,登记管理人员受理后应填写《礼品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收礼人留存,一份由登记人员存档。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是指对于接收的礼品礼金进行记录和上交的一套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职人员接收礼品礼金的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加强反腐败工作的力度。
一、接收礼品礼金的登记1.1 礼品礼金的种类:礼品礼金主要包括礼品、现金、消费卡等。
在接收礼品礼金之前,应当明确其种类,并进行登记。
1.2 登记的内容:登记应当包括礼品礼金的来源、种类、数量、价值等。
1.3 登记的时间:接收礼品礼金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
二、礼品礼金的上交2.1 上交的途径:礼品礼金可以直接上交给单位或者上级主管,也可以上交给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
上交应当经过书面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2 上交的时间:礼品礼金应当及时上交,不得滞留在个人手中。
上交应当在接收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
2.3 上交的方式:对于现金礼金,应当以现金形式上交;对于礼品类礼金,应当以实物形式上交。
不得将礼品礼金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审查和监督3.1 审查:对接收礼品礼金的人员进行审查,核对登记内容和上交情况,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监督:由专门机构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礼品礼金的接收和上交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违反规定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礼品礼金上交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罚款、调离岗位、解聘等。
四、宣传和培训4.1 宣传:单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向公职人员宣传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提高员工的知晓率和遵守意识。
4.2 培训: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礼品礼金上交制度的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岗位职责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
总之,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是规范公职人员行为,加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有效地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形象,促进政府的廉洁和透明。
中央上交礼品礼金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央上交礼品礼金制度篇一: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分公司的党风建设,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属各分公司业务人员在公务交往和业务交往中(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不得收受礼品馈赠。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礼品,指馈赠的物品、纪念品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
礼金指馈赠的各类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四条公司内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上级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包括各种形式的奖金)。
第五条按照规定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中央上交礼品礼金制度)自回到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连同礼品、礼金一并上交。
第六条公司纪委办公室为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部门,设置《礼品礼金登记台账》,根据礼品礼金上交情况,填制《礼品礼金登记表》,负责公司礼品礼金的收缴、登记、处置工作。
第七条公司纪委办公室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应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登记《礼品礼金登记台账》。
《礼品礼金登记表》按“登记联”与“回执联”填制。
其中:“登记联”由纪委办公室留存,作为《礼品礼金登记台账》的登记凭证;“回执联”由上交登记人保存,作为礼品礼金的上交证明。
第八条所属各分公司在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由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礼品礼金的登记工作。
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并在收到礼品礼金的5个工作日内将礼品礼金及《礼品礼金登记表》登记联上交到公司纪委办公室。
第九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礼品,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金银、珠宝制品一律交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收购,贵重艺术品、文物由当地博物馆收购。
2、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可按市场价折价处理,受礼人可优先购买。
2024年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三篇)
2024年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活动中的礼品礼金收受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党委、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礼金收受和上交登记工作。
第三条礼品礼金指因公务活动产生的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消费券等。
第四条礼品礼金收受和上交登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收受和上交登记程序;(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三)严禁收受和上交登记的礼品礼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党委、人民团体应当加强对礼品礼金收受和上交登记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第二章礼品礼金收受的范围和方式第六条参与国内外考察、学术交流和会议活动的工作人员,可以收受活动组委会或有关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礼品礼金。
第七条公务接待的工作人员可以收受来宾送的礼品礼金。
第八条对来访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公众人员,应遵循一般礼节,谢绝礼品礼金。
第九条禁止为了谋取利益,在职务范围内或者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礼品礼金。
第十条禁止收受的礼品礼金,应当及时退还或者上交单位。
第三章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第十一条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由行政机关、党委、人民团体设立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上交单位名称、礼品礼金名称、数量、价值;(二)上交人员姓名、职务、单位;(三)上交时间;(四)备注。
第十四条礼品礼金上交登记记录应当由上交单位并经上交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特定职务的工作人员上交的礼品礼金要进行专门记录,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四章礼品礼金的处理和限制第十六条收受礼品礼金后,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予以上交或退还。
第十七条禁止将收受的礼品礼金转赠他人或变相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八条对于所收礼品礼金的用途不明或者大于个人接受范围的,应当立即上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2023年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文
2023年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2023年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工作,加强廉洁自律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涉及单位内部送礼赠金活动的登记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礼品礼金的定义、登记方式、责任及处罚等。
第二章礼品礼金的定义第四条礼品礼金指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送出的各种实物、金钱和其他事项,不论是否有回报预期。
第五条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红包: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礼品。
2. 实物礼品:以物品形式的礼品。
3. 服务礼品:以服务形式的礼品,包括旅游、餐饮等。
第三章礼品礼金的登记方式第六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收到礼品礼金后应立即上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第七条礼品礼金的登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实物礼品和服务礼品的登记:(1)收到实物礼品和服务礼品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上交礼品登记部门,并填写详细的登记表,包括发送单位、发送内容、价值等。
(2)礼品登记部门应及时对收到的实物礼品和服务礼品进行入库登记,并保留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备查验。
(3)实物礼品和服务礼品的登记记录应及时上报单位领导,确保领导层了解相关情况。
2. 红包的登记:(1)收到红包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将红包交至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登记。
(2)财务部门应详细填写红包登记表,包括发送单位、发送金额等。
(3)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将红包的登记记录上报单位领导,并将红包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第四章责任及处罚第八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制度上交礼品礼金或者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纪律警告、行政处分等。
第九条单位领导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应立即采取行动并报上级领导。
第十条工作人员发现有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且享有举报人的保护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对于特殊情况,例如领导因公出访收到的礼品礼金,应在收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上交礼品登记部门,但不计入个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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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
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精神,经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实行登记上交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必须执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的对象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交往中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包括礼金、有价证券等),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得收受。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必须进行登记或上交。
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正常交往)中收受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礼品,每次按价值折合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均须进行登记;价值200元以上的,均须进行登记并上交;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的,一律登记上交。
四、按规定须登记上交的礼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收礼品的,自回到单位之日)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表》,并将登记礼品上交纪委。
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监察室备案,一
份留存本人。
五、上缴礼品的处理办法
1、办公用品,登记上交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给有关部门使用。
2、不易保存的礼品或属于一般生活用品的礼品,登记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酌情处理。
3、高级工艺品等经登记上交后,可留监察室入库或作为我厂对外礼品使用。
3、礼券、购物卡等登记上交后,可用于我厂各单位办公、职工奖励、慰问等。
4、一般的礼品、衣物、纪念品等登记上交后,可用作奖品、慰问品、捐赠品,也可折价处理,折价处理的收入和礼金,上交监察室后统一交厂财务资产科入账。
六、按规定应登记、上缴的礼品,受礼人在规定期限内,如无特殊情况不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纪检监察部门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登记上交,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受礼后利用职权为送礼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从严处分。
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规定由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