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5.03.10

【实施日期】2014.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14号)

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