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审查要点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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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7)ppt

培训课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7)ppt
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风险防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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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1 企业设立及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2 土地使用权取得法律风险防范 3 房地产开发融资法律风险防范 4 房屋销售阶段法律风险防范 5 物业管理阶段法律风险防范 6 知识产权及品牌保护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设立及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不当的风险
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其他法 律风险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
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防范措施,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 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了解抵押情况,要求开发商解除抵押 土地用途不符合规划: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或变更规划 土地使用权年限不足:了解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考虑是否购买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开发 商无法按时交房、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
法律责任:开发商在预售制度下需要承担 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防范措施
“五证”不全售卖风险
添加标题
“五证”定义: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屋所有权证
添加标题
防范措施:开发商应取得完整的“五证”,并在售 卖时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避免因证件不全 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物业管理阶段法律风险防范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与履行法律风险
物业服务合同签 订前的风险防范 措施
物业服务合同履 行过程中的风险 防范措施
物业服务合同终 止时的风险防范 措施
物业服务合同违 约责任及纠纷解 决方式
物业费收缴及服务质量法律风险
物业费收缴不规范
物业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
物业公司管理不善
业主委员会监督不到位
公司治理结构风险

30第三章房地产开发贷款ppt

30第三章房地产开发贷款ppt
《房地产金融实务》(第3版)
二、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1.商业银行应建立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政策及其不同 类型贷款的操作审核标准,明确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 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以及中介机构 的选择等内容。
2.商业银行办理房地产业务,要对房地产贷款市场 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予以关注,建立相应的 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
《房地产金融实务》(第3版)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贷款基本知识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含义及当事人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 地产、房产(包括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产)开发建设的 中长期项目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贷款人是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 业金融机构中,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 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 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一般具有提供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资格。
《房地产金融实务》(第3版)
四、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的确定
1.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 2.外汇贷款利率根据银行的有关规定和经办行资金筹
集成本及同业水平确定,可为固定利率,也可为浮动利 率。 3.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根据银行的通知执行。 4.如展期贷款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 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5.逾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6.挤占、挪用贷款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进行罚息。
3.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流程,确保工作人员 遵守上述风险政策及不同类型贷款的操作审核标准。
《房地产金融实务》(第3版)
4.商业银行应根据房地产贷款的专业化分工,按 照申请的受理、审核、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分 别制定各自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明确相 应的权责和考核标准。

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风险分析 PPT

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风险分析 PPT
房地产开发贷款 项目风险分析 ---基于银行角度
徐逸卿 2111304099
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风险分析 ——基于银行角度
• 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 • 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特点 • 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对于银行的
风险现状 • 银行应对风险机制
part one: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
•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 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 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中长期项目贷款。 分为以下几类:
1、住房开发贷款 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 3、土地开发贷款 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part two: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特点
• 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特点有如下几条:
1,贷款数额较大,贷款期限较长; 2,贷款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
贷款一般要求有合格的抵押品; 3,由于风险较大,银行往往会要求较高的贷 款利率并十分注重项目的地域风险;
—加拿大亿万豪剑桥副总裁陈晓鸥 “对于中国商业银行来说,房地产开发贷款归类于对公贷款, 在商业银行资本消耗中,其1元贷款占去了1元风险资产。房 价如果回调,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回流困难,国内商业银行 的不良资产率就会随之上升。”
—中国光大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盛宏清
• 分期发放贷款,对其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控;
• 4,相对于其他贷款,银行更加谨 慎地挑选贷款申请者,要求有第 三方对项目进行评估,以保证工 程完工后的价值足以抵偿贷款, 银行在贷款中必须与借款者保持 密切的联系,严密关注该项目的 进展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part three: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风险现状
• 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重 要风险之一,房地产信贷在商业 银行贷款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2009年初,房地产信贷所占比重 已达到18.3%,其中房地产开发 贷款所占比例约为6.7%。

房地产行业房地产法律风险防控培训ppt

房地产行业房地产法律风险防控培训ppt
某购房者购买房屋后发现房屋存在产权问题 ,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风险案例分析
物业服务质量纠纷
某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差,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改善服务质量,否则有权解 除合同。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纠纷
某小区物业公司擅自使用物业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法律责 任。
融资投资风险案例分析
适应政策法规变化
随着政策法规的不断变化,企业需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风险防控措 施,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政策要求。
预防和化解纠纷
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可以预防和化解各种纠纷,减少不必要的法律诉讼 和经济损失。
PART 02
房地产法律风险类型
REPORTING
土地取得风险
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合规
在土地使用权取得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或疏忽,可能导致土地使用权取得 不合规,从而引发法律纠纷。
房地产行业房地产法 律风险防控培训
汇报人:可编辑
2023• 房地产法律风险类型 • 房地产法律风险防控策略 • 房地产法律风险防控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目录
PART 01
房地产行业概述
REPORTING
房地产行业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房地产行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 营、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行业,包括 土地开发、房屋建设、房地产交易、 物业管理等多个方面。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不及时
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能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可能导致土地权益无法得到 法律保护。
建设施工风险
施工合同履行不当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对合同条款 理解不足或执行不力,可能导致 施工合同履行不当,引发工程纠 纷。
工程质量问题
由于施工质量控制不严格,可能 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从而引发工 程质量纠纷。

房地产行业房地产法律风险防控培训ppt

房地产行业房地产法律风险防控培训ppt

销售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
1 2
销售许可手续办理
及时办理销售许可手续,确保销售的合法性。
销售合同审查
对销售合同进行详细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 和权益保障。
3
广告宣传规范
遵守广告法规,确保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
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
物业管理合同审查
01
对物业管理合同进行详细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和权益保
02
房地产法律风险防控基础 知识
法律风险的定义与分类
法律风险定义
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法 规等规定的义务或行为,而面临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
法律风险分类
分为直接法律风险和间接法律风险,直接法律风险包括合同 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劳动法风险等,间接法律风险包括反 垄断法风险、反倾销法风险等。
信息披露义务
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重大事项 和财务状况,避免信息披露违规风险。
股东权益保护
尊重和维护股东权益,确保股东享有合法权益,避免股东权益受损风 险。
债券融资法律风险防控
债券发行条件
确保债券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防范发行失败风险 。
债券条款审查
对债券条款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条款合法、公平、合理,防范违约 风险。
房地产法律风险的特征
复杂性
房地产行业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 领域,如土地获取、规划设计、 施工建设、销售管理等,每个环
节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高发性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如土地 资源的稀缺性、政策法规的变动性 等,导致房地产法律风险高发。
严重性
一旦发生房地产法律风险,不仅会 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给企 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金融》PPT课件

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金融》PPT课件

(一)按照贷款对象划 分
(二)按照贷款方式划 分
• 分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和房地产企业贷款两类。 • 前者以房地产项目为贷款对象,主要考察具体项目的盈利能力
,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等固定资产为抵押的封闭贷款。 • 后者以房地产企业为对象,注重房地产企业整体还债能力,贷
款方式以综合授信和纯信用贷款为主,主要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 (3)贷款项目是否经有权机 关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扩初 设计以及批准文件等是否 完备、有效;
• (4)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落实
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操作流程
二、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操作程序 (二)贷前调查
1.客户信用评级
• 评价客户信用级别 时所需考察的主要 内容包括
集合抵押与普通抵押的最大区别在于,其抵押标的物既非单纯的动产、不动产也非单纯的权 利,而是由抵押人可以处分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利、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利所组成的总体。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贷款抵押担保方式
三、集合抵押
第一,集合抵押的设定除了需要具备普通抵押设定所具有的条 件、程序外,其主要特点是应制定抵押财产目录并予以登记。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贷款抵押担保方式
一、普通抵押 开发商以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第一,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 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第二,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 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
第三,《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 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 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
第一节 开发商借款的原因
二、“杠杆效应”的表现形式
第一节 开发商借款的原因

房地产开发贷款操作风险审计要点

房地产开发贷款操作风险审计要点

审批程序
业务发起部门在放款是否已经落实放款条件(包括项目自 业务发起部门审 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担保、公证、保险、抵 / 质押手 核 续以及签订按揭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等贷后管理的框 调阅有关贷款档案资料、档案移交记录及放款 架性文件等)。 审查部门批复文件, 放款前放款审查部门是否对授信批复条件逐条审核落实: (1)核实授信条件是否在出账前已逐项落实; (1 )项目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是否已按照批复要求 (2)重点核查有权审批部门对项目的核批文件 落实贷款发 、用地相关手续、环保部门的批复、自有资金 全部到位或按照批复要求的进度和比例到位; 放条件 到位的证明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配套工 (2)贷款用途是否符合批复要求; 作已落实的证明材料等; 放款审查部门审 (3)对未落实前提条件先行出账的贷款是否履 核 (3)抵/质押手续是否完善; 行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在限期内落实; (4)提款的时间、金额与授信批复要求/授信合同约定的 (4)对变更贷款条件是否报原审批人批准。 放款审查 提款计划是否一致; (5 )对不符合规定的贷款资料是否及时提出意见并退回 移交部门补充手续。 (1 )业务部门柜员是否及时在信贷系统创建授信合同、 调阅贷款档案资料、查询人行信贷登记系统: 打印合同信息并签字确认; (2 )是否经放款审查部门复核并执行批出操作,再交会 系统登录 (1)检查登录及维护是否及时准确; 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3 )业务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更新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 (2)系统柜员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贷款发放 询系统的数据信息并发送。 调阅抽取的档案资料,依据放款时间查阅当日 贷款借据的审核 贷款借据是否经被授权的贷款人三级签字。 传票中该笔贷款的借方传票,检查其是否经被 授权的贷款人三级签字。 会计部门是否将贷款资金全额及时转入贷款合同约定账户 根据合同约定帐户的账户流水资料,检查贷款 贷款资金入账 。 资金是否转入约定帐户。 通过: (1 )能否加强行业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准确判断借款人 (1)调阅授后检查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及 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及发展变化趋势,了解当地房地产业的 项目后评价报告等授后管理资料; 发展态势, 判断发 展 状况 是否 正常 ,有 无过 热 现 象; (2)查阅报刊、调阅相关行业报告及上网查询 行业风险 (2 )是否及时关注政府相关土地、税收等宏观政策变动 等方式了解当地房地产行业信息, 情况,预测对银行授信的风险影响程度;( 3)是否形成 判断对客户所在行业风险是否及时充分揭示, 书面的贷后检查报告;(4)是否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或行业发生重大突变而未知 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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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审查要点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人主体资格的法律审查为全面考察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实践中银行可要求申请贷款的房地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借款申请报告;公司章程、成立批文、经年检并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借款授权书(股份制企业),贷款证年检证明复印件,贷款证卡及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审的近三年年报及本期财务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工商管理部门的注册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及有效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或授权机构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公司主要领导人简历及工作人员文化结构等。

实践中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申请进行审查时,重点要对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审查。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查,主要是为了确保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查包括,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经营内容,借款人于申请贷款当年取得或换取营业执照的,应提交该当年的营业执照;如借款人非于申请贷款当年取得或换取营业执照的,应提交经过该当年年检过的营业执照。

(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需具有一般借款人都有的营业执照,还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这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借款人特殊要求。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就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则属于违法行为,其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认定无效。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应着重审查以下三个方面:申请人是否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申请人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是否经过年检、申请人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是否与其承担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相一致。

二、对房地产项目资料的法律审查银行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对象是房地产项目,因此对贷款项目合法性进行审查是银行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的前提。

银行对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应要求借款人提交以下项目资料文件:立项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预算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价款缴交凭证复印件;施工许可证;自筹资金比例;合作项目需提供合作开发协议或有权部门批准合作开发的批件。

实践中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审查应重点放在立项批准文件和四证上及自筹资金比例上。

(一)对房地产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四证的审查。

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四证的审查应主要注意审查两方面:1、注意审查立项批准文件及四证的有效性首先,要注意审查借款人提供的批准文件是否有权机关颁发的。

其次,在审查项目四证时,应注意审查四证的颁发时间,确认四证的有效期。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如建设用地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超过两年未使用,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撤消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开发商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6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因此银行审查中应注意国家法规对四证时效的规定,防止超过时效导致项目不合法。

2、注意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四证确定项目开发地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3]121号)文件的规定,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

银行可根据项目资料提供的有关信息,如批准机关的名称,项目地块的坐落等确保借款人申请发放的贷款项目在本地区之内。

(二)商业银行对房地产项目建设自筹资金的审查《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文件也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银监会颁布的《房地产贷款风险监管指引》将自筹资金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35%。

为了满足上述条件,获得贷款,许多房地产企业对自筹资金采取了灵活态度。

在实践中,银行要区别情况认真审查:1、同一房地产项目,房地产企业在多家有银行贷款的,其中一家银行计算借款人自筹资金比率时,将企业向其他银行融资所获得的贷款也计入其自筹资金的范畴,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要求的,银行不应接受此种自筹资金比例计算方式。

2、房地产企业的股东或其他企业投入,但不作为企业资本金投入,而是作为房地产企业与其股东之间的其他往来款项的形式作帐。

此时,对于银行所要求的借款人自筹资金比率高于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规定要求的,股东或其他企业暂借借款人的款项可视为借款人的自筹资金。

但为防止抽逃资金,银行应要求借款人的股东或其他企业书面承诺,借款人还清贷款前不收回该笔资金,以确保不因资金缺口而影响项目建设和按时还贷。

(三)对房地产贷款项目几种特殊情况的审查1、对房地产贷款项目运做是否规范进行审查我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房地产开发贷款中只有合法的开发主体才能享有所开发项目的销售收入;立项批准文件确定的开发主体与“四证”确定的建设者或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四证”确定的建设者或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时,开发商(借款人)不是项目的合法建设主体。

借款人不是项目建设的合法主体,可能引发纠纷使借款人陷入诉讼争执中;同时也会使借款人能否享有项目的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给银行的贷款带来风险。

为防止项目运作不规范而引起的风险,银行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范: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的的信贷政策,审查房地产开发贷款中的批准文件和权证中记载的开发商的名称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应建议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开发商(借款人)变更有关权证,使其成为项目建设的合法主体;对借款人非自身原因不能获取政府有权批准机关关于立项批准文件及有关权证的变更批复,但政府有权批准机关答复肯定了借款人项目开发的合法主体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原开发主体作为银行共同还款人,和借款人一起对银行贷款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2、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质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房地产开发是一个综合开发过程,应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设施、城市绿化等方面协调一致,以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

房地产开发的立项审批,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交通、水资源保护、行污排捞、环境保护、文化构成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一个合法的房地产项目应符合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但是实践中,主管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的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往忽视、无视、或者根本不清楚其他法律的存在,盲目立项批准,导致项目被依法撤消或项目建成后成为违章建筑被依法撤除。

如果开发商投入巨大的开发成本后,项目被依法撤消或所建房屋被撤除,将直接造成开发商还贷资金的缺乏,严重影响银行贷款的安全。

银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1)审批人员应熟悉与房地产开发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防洪法》等。

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中,如对项目的合法性存在疑惑,应及时查阅有关的法律法规直至咨询有关业务人员。

(2)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担保,实践中借款人多以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但是如果项目因实质不合法而被撤消或建成后被撤除,用作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也有可能因项目被撤消而无效,导致贷款担保落空。

因此贷款银行在审批开发贷款时,对项目的合法性特别是土地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存在疑问时,应要求借款人提供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有效担保。

(3)依法维权,保护银行利益。

如果房地产项目的不合法是因为政府审批部门的过错造成的,贷款银行可督促借款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有过错的政府审批部门承担赔偿责任,在借款人取得行政赔偿款后,贷款银行可要求借款人用以偿还贷款。

3、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引发贷款风险的审查房地产项目转让是指一方将已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项目规划许可正、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文件和已建成的房地产实物部分有偿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去完成项目建设,此时如银行已对该项目发放了房地产开发贷款,则由于借款人(原项目开发商)转让项目后不再是适格借款人,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贷款银行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结束房地产开发贷款法律关系。

为此贷款银行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如借款人转让所开发项目的,贷款银行可要求其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2)与借款人、项目受让人协商,将开发贷款的借款人变更为项目受让人,由项目受让人承担原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应承担的义务,如贷款银行采取此种措施应注意审查开发项目转让的合法性。

首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必须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该法第39条还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其次,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履行特定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再次,房地产开发项目受让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由于我国对房地产业实行市场准入及资质管理制度,因此房地产开发项目受让人必须是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且其资质等级符合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的担保实践中由于房地产开发类贷款金额大、周期长,为保证此类贷款的安全,银行一般只接受房地产抵押贷款,对保证、质押及房地产以外其他资产的抵押不宜接受。

(一)商业银行在受理房地产抵押时应注意审查以下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1、在接受房地产抵押时,应注意审查产权证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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