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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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与法制

和谐社会是人类奋斗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法制建设,其中经济法制通过协调私人与社会、市场与政府、效益与公平的矛盾,通过促进和维护市场公平自由竞争,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秩序,有效地促进、建设和实现着和谐社会的目标。

去年,党的十七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推进谐社会建设,就必须完善经济法制理论,必须加强推进经济立法、执法与司法等各项制度建设,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治理市场失灵,必须消除政府失灵,而这两个必须正经济法制存在与发展的客观根据。

和谐社会与经济法制建设的关系,具体表现在:第一,经济法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第二,经济法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第三,构建和谐社会迫切需要加强经济法制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理想目标,完成这一目标需要具体的治国方略来实现。历史经验告诉了我们,法治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共同发展趋势。新中国短暂的法治实践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让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社会主义也能将"最后一种方案作最高度和最有效的发挥"。目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是对法治建设的一种巨大考验和挑战,其中,核心的法律建设将主要集中在经济法制领域。

和谐社会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脉相承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以来,党和政府不断深化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涵,至2004年提出"和谐社会"的表述,科学发展观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但以人为本理念始终是其核心。

中国经济法的理念包含"以人为本、平衡协调和社会责任本位"三项基本要素。我国经济法之所以能够存在和迅速发展,就在于其凝聚了"以人为本、平衡协调和社会责任本位"的人文理念。具体而言,首先,以人为本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普遍理念,以人为本在各个法律部门都有所体现。但是以人为本属于经济法具有的内在价值,它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经济法尊重人权、实行经济民主和管理手段的人文化。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经济法的目标和宗旨都深深地烙下了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之印记。其次,平衡协调是构成经济法理念的标志性要素。最后,社会责任本位是经济法理念的强制性要素。

几十年的和平建设,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再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今扩展和落实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人民逐渐探索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当前,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点,

是促进群体利益的协调,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生于外的动力和必然要求就是构建法治国家,特别是重视经济法制的建设。

与其说经济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之目的需求,加强经济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之重要途径,不如说,运用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完善经济法制建设是重中之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既是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反映出我们党对执政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作为新时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纲",和谐发展成为党在当前"战略机遇期"与"社会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背景下执政的重要纲领和基本任务,同法院工作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必须自觉把和谐社会建设摆放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审视法院各项工作,运用司法手段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和实现全社会公平和正义,保持社会稳定有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法制建设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法制建也必须从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来落实。

加强法制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高全体人民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

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发挥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杠杆作用,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证经济稳定增长。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根据经济形势实施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近期要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促进消费。进一步完善分税制。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健全税收制度,强化税收征管。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

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注意防范财政风险。严格财政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

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证。在改革日益深入,开放不断扩大,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背景下,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国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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