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务知识)融资担保案例
担保公司成功案例3个
担保公司成功案例3个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它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担保公司成功案例,欢迎阅读!担保公司成功案例1:赵先生经营着会展公司,主要为三星,西门子,联想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做会展设计和布场,名下有一房产市值1000万,还有300万贷款没有还清。
需要贷款1000万,一个星期之后要用100万资金先交生意定金。
问过多家银行后,赵先生得到的答复都是差不多的:1、资金需求超出评估值,银行不无法授理。
2、一周内着急用钱,银行无法办理。
再有就是赵先生平时公司事情也比较多,也没有精力去办理这些事情!想过各种办法,四处碰壁。
无意中通过朋友了解到晟泰伟业办理此类业务,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我公司。
晟泰伟业的贷款顾问呢在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之后快速设计出贷款方案,第一时间对房产评估,一周内成功放款给客户100万交付经营周转定金。
同时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三天之内银行贷款顺利批贷,之后帮客户还清银行欠款300万,解决了客户的燃眉之急。
同时银行贷款顺利进行。
赵先生在开始的时候就对晟泰伟业的高度敬业精神及专业性非常认可,在接待过程中发现赵先生的妻子贷款做生意比较抵触,经过耐心的沟通,赵太太也意识到自己先生在外面打拼事业本身就很不容易,最需要的是得到她的支持!当我再开始讲设计方案时,她就让我们和赵先生直接讲,并说她什么大事都听他的,都让他做主。
我们的贷款顾问赞美赵先生娶了位好太太,大事都让先生做主,赵太太听了笑的很开心! 晟泰伟业我们不仅提供专业的贷款方案,更一直努力提升我们的服务水平,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不仅拥有了很多的老客户,也拥有了很多的朋友!高女士,由于近日看中一套三环上的房子,因准备作为婚房,故需凑齐首付购买此套房产,但是手头资金并不能满足首付要求,非常着急,从亲戚朋友那里也短时间凑不齐这笔首付,于是去银行咨询是否可以贷款,由于银行对贷款要求比较苛刻,银行建议高女士到晟泰伟业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来咨询,第二天高女士就来到了银行指定的贷款机构晟泰伟业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咨询,接待她的客户经理了解到高女士的需求,并知道她的父母名下有一套二环内的房产,采用共同贷款的方式帮助高女士在银行顺利贷出所需要的首付,利率和贷款年限均让高女士非常满意,解决了后顾之忧,近日,我们已收到了高女士婚礼的请帖,在此,晟泰伟业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祝高女士新婚快乐!担保公司成功案例2:徐先生2001年收购了一家印刷厂,当时家里倾其所有支持他投入办厂,经过三年的努力工厂在“高质、精美、信誉”的发展方针下,在业界和客户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工厂也有拥有了1000余万价值的印刷设备。
融资担保警示案例
融资担保警示案例融资担保是指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为其融资提供保障。
然而,在融资担保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风险和警示。
下面列举了十个融资担保警示案例,具体如下:1. 担保公司违规操作导致债务违约:某担保公司为某企业提供担保,但该担保公司存在违规操作,未按合规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和担保措施,导致借款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最终债务违约。
2. 担保额度不足导致连带责任:某企业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但担保额度不足,无法承担全部责任。
当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追偿时只能追索担保公司的额度,企业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3. 担保责任不明确导致纠纷:担保合同中的担保责任条款不明确,未明确规定担保公司的责任范围和限额,当借款人违约时,担保公司和借款人产生纠纷,争议难以解决。
4. 担保费用高昂导致负担加重:某企业为了获得融资担保,需要支付高额的担保费用,导致企业负担加重,影响了其经营发展。
5. 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履约:某担保公司在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担保责任,导致借款人无法获得融资。
6. 担保合同条款不合理导致不公平:某担保合同中存在不合理的条款,如利率过高、担保责任过大等,导致借款人在获得担保时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7. 担保公司信誉不佳导致难以获得融资:某借款人选择了一家声誉不佳的担保公司作为合作方,导致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愿向其提供融资,从而影响了借款人的融资计划。
8. 担保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某担保公司未能对借款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导致借款人滥用融资资金,最终无法偿还债务。
9. 担保公司内部腐败导致风险暴露:某担保公司内部存在腐败现象,担保人员与借款人串通欺诈,使得担保风险暴露,借款人无法获得合法融资。
10. 担保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导致监管处罚:某担保公司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如擅自变更担保对象、虚构财务数据等,导致监管机构对其进行处罚,影响了其经营活动和担保业务的发展。
担保的经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周转。
乙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担保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以其名下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物,为甲公司向丙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5%。
二、案件事实借款期限届满后,甲公司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贷款人丙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要求乙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承认借款事实,但辩称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公司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借款。
乙公司则表示,其提供的抵押物价值已大幅缩水,且抵押物已因修缮等原因无法变现,请求法院减轻其担保责任。
三、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应当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 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抵押担保责任?3. 乙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能否实现抵押权?四、法院判决1. 关于甲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问题法院认为,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甲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甲公司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已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判决甲公司应当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关于乙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合法有效,乙公司应当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关于乙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能否实现抵押权的问题,法院进一步审理如下:(1)乙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为房产,其价值应当根据市场评估确定。
根据评估结果,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300万元。
(2)甲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505万元,乙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价值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
(3)乙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虽已因修缮等原因无法变现,但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抵押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以实现抵押权。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乙公司应当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无锡法院2020年度金融审判十大案例
无锡法院2020年度金融审判十大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无锡法院2020年度金融审判十大案例案例一A融资担保公司诉朱某、B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案裁判要旨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和债务加入承担人追偿。
对于债务加入承诺的效力认定准用担保规则。
如主债务人系债务加入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则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加入承诺是否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否则债务加入承诺无效。
因债务加入承诺无效,导致保证人无法要求债务加入承担人履行清偿责任,侵害了保证人的追偿权,保证人有权参照有关担保无效的规定要求债务加入承担人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2017年12月11日,朱某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朱某向某银行借款600万元。
同日,A融资担保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约定A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朱某在与某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所欠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公司向某银行出具承诺书,载明其愿意履行朱某与某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无论银行对上述债权是否拥有担保,B公司作为债务加入方自愿履行上述朱某的债务。
后,某银行向朱某发放贷款,朱某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某银行催告后,A融资担保公司代朱某向银行全额归还。
A融资担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朱某和B公司共同向其偿还代偿款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等。
裁判结果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2019)苏0214民初710号民事判决:朱某、B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A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款6055079.5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另查明,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朱某,经营范围中无提供担保业务,在出具承诺书之时未向某银行出具股东会决议。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8日作出(2020)苏02民终658号民事判决:变更原审判决为:一、朱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A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款6055079.5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参考文档】融资担保成功案例分析word版本 (1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融资担保成功案例分析篇一:融资担保案例完整版保证类3亿元骗贷案拖垮某担保公司案情回顾:201X年9月22日某机电公司与某旅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旅行汽车”)签订的10份《工业品买卖合同》显示,某机电公司当年要向旅行汽车购入7107辆御虎牌汽车,合计3亿元。
某机电以缺少资金为由,向农行申请贷款。
农行主动找到某担保公司(该担保公司作为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备案的具有资质的民营合作担保机构),说有个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机电”)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聘请其作为担保机构,并且承诺风险不会太高,因为农行按照《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对每笔贷款实施监控”。
某担保公司接了这笔担保业务,按照程序进行了尽职调查,某机电也提供了其向旅行汽车购车的合同,并且备份了某机电与农行总行的贷款协议。
同时,某机电向农行提供的财务数据显示,某机电完全有能力偿还这笔贷款。
201X年9月4日至201X年2月3日期间,农行总行营业部分8次将贷款打入了旅行汽车在民生银行某支行的账户。
首笔贷款4000万元到账次日,旅行汽车旋即开出一张支票号为XV102786851的转账支票将资金悉数转至了某机电。
根据上述转账支出信息可知,某机电的3亿元购车资金并未用于向旅行汽车购车而是转回至某机电及其关联公司。
201X年初,农行向某机电201X年先行发放的6笔合计2.4亿元贷款已陆续到期,按照约定应该偿本付息。
在某机电并未按时向银行归还资金的情况下,农行仍然于201X年1月21日、2月3日继续向某机电放款6000万元。
201X年起,经银行多次催促该公司已无法偿还贷款,于 201X年9月6日,农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民事诉讼,要求旅行汽车替某机电偿还贷款及利息。
但201X年12月19日,却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驳回。
融资担保成功案例
融资担保成功案例融资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的贷款提供了担保,为银行分担了贷款不能收回的风险,有效地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融资担保成功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融资担保成功案例篇1: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
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要看是什么银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跟银行签订合同,有保障。
目前,无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在国内正蓬勃开展。
虽然时间不长,但各方都积极推出产品争抢市场。
目前国内正式推广的无抵押贷款有渣打银行推出的现贷派即属于无抵押贷款,可以贷款的金额为八千元到两万元,银行推出的此类产品的共同特点是额度低,门槛高,手续较慢。
成都鑫和融资担保让你无担忧的快速让你解决燃眉之急。
客户林先生自己创办一家小型的企业,主要销售钢材,因生意上资金积压导致资金短缺急需50万一两个月方可偿还。
民间借贷利息太高中。
鑫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客户沟通后提出解决方案,用林先生企业全套手续申请小企业经营融资的方式成功融资50万,期限1年。
在实际办理中用其现住房产、银行流水作为佐证,不但解决了林先生的资金问题而且不用房产、汽车做抵押。
融资担保成功案例篇2:2010年3月5日,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与四川XX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四川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XX、张XX分别与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对四川XX公司的一年期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1年3月4日,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因四川XX公司不能按期还款要求四川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
在四川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代偿责任后,就李XX、张XX是否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形成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因李XX、张XX未为四川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若要求其承担责任较为困难;另一种意见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以确认四川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XX、张XX系共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在判决中也可明确若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债务,由其他保证人按份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融资担保 优秀案例 公司治理
融资担保优秀案例公司治理融资担保是指一种为企业或个人提供融资服务的方式,通过担保公司或担保机构的信用背书,增加融资方的信用度,从而获得融资机构的贷款支持。
在融资担保业务中,公司治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下面将介绍一些融资担保行业的优秀案例,并分析其优秀之处及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案例一:XX担保公司XX担保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该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了其业务的规范运作和风险的有效控制。
首先,XX担保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团队。
董事会由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组成,确保了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作进行监督,保障了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高管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推动公司的发展。
其次,XX担保公司建立了科学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
该公司通过定期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及时掌握客户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与银行、保险公司等合作伙伴进行信息共享,实现了对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
再次,XX担保公司注重员工的培训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该公司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包括法律法规、金融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员工的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保障了公司业务的规范操作。
最后,XX担保公司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承担了一系列公益活动。
该公司注重与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和银行、企业、政府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上述案例中,公司治理的优秀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通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等股权治理机构,明确权责关系,实现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 风险管理系统健全: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及时掌握风险动态,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3. 员工培训和职业素养提升:通过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岗位技能,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主动性。
4. 参与社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公众认可度。
结构化融资担保案例
结构化融资担保案例
1、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由于信用评级低,无法获得充足的授信额度。
经过与担保公司洽谈,担保公司提供结构化融资担保方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通过担保物的多元化配置,最终达到银行要求的授信额度。
2、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融资,但由于市场波动较大,银行不愿意提供足够的授信额度。
通过与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对该公司的项目进行深入的调研和风险评估,设计出符合银行要求的结构化融资担保方案。
通过担保物的多样化配置和权益结构的优化,最终获得了银行的批准。
3、某企业需要进行资本运作,但由于企业规模较小,难以获得足够的融资。
担保公司提供了结构化融资担保方案,通过对企业资产的全面评估,设计出多种担保物的组合,并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最终为企业提供了全面的融资支持。
4、某企业需要进行大规模设备采购,但由于信用评级不高,银行不愿意提供足够的授信额度。
通过与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对该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和组合,通过多种担保物的配置和权益结构的优化,最终成功获得了银行的批准,并为企业提供了全面的融资保障。
- 1 -。
融资担保案例
融资担保案例在商业社会中,融资担保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服务方式,它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
下面我们来分享一个融资担保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金融服务方式的运作机制。
某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
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决定通过融资担保的方式进行融资。
首先,公司与担保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定了融资担保的具体方案和条件。
随后,公司提供了相关的财务资料和经营情况,担保机构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评估和信用评级。
在评估过程中,公司充分展示了自身的实力和发展潜力,取得了担保机构的认可和支持。
在融资担保的过程中,公司获得了一定额度的贷款,并将其用于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
同时,担保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定期跟踪和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
在贷款期间,公司按时还款,并逐步改善了自身的财务状况,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
通过融资担保,公司成功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实现了业务的稳步发展。
同时,担保机构也获得了一定的担保费用和风险收益,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融资担保在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总的来说,融资担保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促进企业的发展。
在选择融资担保时,企业应该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能力的担保机构合作,确保获得良好的融资服务和支持。
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规划,提高自身的信用和风险控制能力,为融资担保提供更好的合作条件和机会。
通过上述案例的分享,相信大家对融资担保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这对大家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有所帮助。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融资担保的发展,为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融资担保案例完整版
保证类3亿元骗贷案拖垮某担保公司案情回顾:2003年9月22日某机电公司与某旅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旅行汽车”)签订的10份《工业品买卖合同》显示,某机电公司当年要向旅行汽车购入7107辆御虎牌汽车,合计3亿元。
某机电以缺少资金为由,向农行申请贷款。
农行主动找到某担保公司(该担保公司作为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备案的具有资质的民营合作担保机构),说有个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机电”)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聘请其作为担保机构,并且承诺风险不会太高,因为农行按照《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对每笔贷款实施监控”。
某担保公司接了这笔担保业务,按照程序进行了尽职调查,某机电也提供了其向旅行汽车购车的合同,并且备份了某机电与农行总行的贷款协议。
同时,某机电向农行提供的财务数据显示,某机电完全有能力偿还这笔贷款。
2003年9月4日至2004年2月3日期间,农行总行营业部分8次将贷款打入了旅行汽车在民生银行某支行的账户。
首笔贷款4000万元到账次日,旅行汽车旋即开出一张支票号为XV102786851的转账支票将资金悉数转至了某机电。
根据上述转账支出信息可知,某机电的3亿元购车资金并未用于向旅行汽车购车而是转回至某机电及其关联公司。
2004年初,农行向某机电2003年先行发放的6笔合计2.4亿元贷款已陆续到期,按照约定应该偿本付息。
在某机电并未按时向银行归还资金的情况下,农行仍然于2004年1月21日、2月3日继续向某机电放款6000万元。
2005年起,经银行多次催促该公司已无法偿还贷款,于2006年9月6日,农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民事诉讼,要求旅行汽车替某机电偿还贷款及利息。
但2007年12月19日,却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驳回。
2008年初农行起诉某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借款。
目前公司基本已经被此笔代偿拖垮,所有业务均已暂停。
在事后的调查中发现上述3亿元资金进入的账户亦极为隐秘,该账户在旅行汽车的财务账目中均无显示。
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上海金融法院是中国金融领域的重要法院,其审理的案件涉及金融行业各个领域,涵盖了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等多个方面。
2020年度,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大量案件,其中一些典型案例对金融行业的规范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度的十大典型案例:1. 金融机构诉讼案: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多起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涉及信贷、担保、债权债务等方面,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2. 金融产品纠纷案:上海金融法院处理了一些金融产品纠纷案件,包括理财产品、基金、保险等,为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提供了法律指导。
3. 金融市场操纵案: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市场操纵案件,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和监管起到了重要作用。
4. 金融合同纠纷案:上海金融法院处理了多起金融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金融租赁、金融债券、金融衍生品等,为金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法律支持。
5. 金融犯罪案: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一些金融犯罪案件,包括金融诈骗、金融腐败等,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公平。
6. 股权纠纷案:上海金融法院处理了多起股权纠纷案件,涉及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为金融投资提供了法律保障。
7. 金融监管案: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一些金融监管案件,涉及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督和处罚,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8. 金融知识产权案:上海金融法院处理了一些金融知识产权案件,涉及金融产品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为金融科技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9. 融资租赁案: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多起融资租赁案件,涉及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和融资方之间的纠纷,为融资租赁行业的规范和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导。
10.金融争议调解案:上海金融法院在金融争议案件中,积极推动金融争议的调解和解决,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度的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了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展示了金融法院在金融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审判水平,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恩施市融资典型案例
恩施市融资典型案例1. 恩施市某医疗器械企业融资案例该企业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高端医疗器械的公司。
由于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企业需要进行扩大生产规模和研发能力的融资。
通过与多家投资机构洽谈,最终成功获得了数千万元的融资,用于购买新设备、扩建生产厂房和引进高端科研人才。
2. 恩施市某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案例该企业专注于农业科技领域,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产品。
为了实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推广,企业需要进行大额融资。
通过与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合作,成功获得了上亿元的融资,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研发能力和加强市场推广。
3. 恩施市某新能源企业融资案例该企业专注于新能源领域,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由于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企业需要进行融资以支持项目的建设。
通过与多家银行和投资机构合作,成功获得了上亿元的融资,用于项目土地购置、设备采购和施工建设。
4. 恩施市某互联网科技企业融资案例该企业是一家专注于互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创新型企业。
为了推动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企业需要进行融资。
通过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成功获得了数千万元的融资,用于人才引进、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
5. 恩施市某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案例该企业致力于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制作和销售。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企业需要进行融资。
通过与多家投资机构合作,成功获得了数千万元的融资,用于研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和拓展销售渠道。
6. 恩施市某旅游开发企业融资案例该企业专注于旅游景区的开发和运营,为了提升景区设施和服务质量,企业需要进行融资。
通过与银行和投资机构洽谈,成功获得了上亿元的融资,用于景区改造、设备升级和人员培训。
7. 恩施市某教育培训企业融资案例该企业是一家专注于教育培训领域的企业,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教育质量,企业需要进行融资。
通过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成功获得了数千万元的融资,用于开设新的培训中心、引进优秀师资和研发教育教材。
关于担保的典型案例
关于担保的典型案例一、担保的基本概念担保是指债务人(或受让人)为了保证债务履行,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
担保可以分为合同担保和法定担保两种形式。
二、典型案例一:个人担保某公司需要贷款扩大生产规模,但由于信用不足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
公司老板找到自己的朋友A作为个人担保人,向银行提供个人担保责任,银行同意放贷。
如果公司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将向担保人追偿。
三、典型案例二:保证担保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提供一批货物给乙公司,货款为10万元。
为了保证乙公司能够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即找到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乙公司无法按时支付货款,丙公司将承担违约责任。
四、典型案例三:抵押担保某个人购买房屋时需要贷款,银行要求他提供抵押担保。
该个人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如果该个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变卖该房屋以偿还贷款。
五、典型案例四:质押担保某公司需要获得银行的贷款,银行要求该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该公司将其现金存款作为质押物,签订质押合同,约定如果该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使用质押物以偿还贷款。
六、典型案例五:信用担保某人申请办理信用卡,银行要求他提供信用担保。
该人找到他的朋友作为信用担保人,在信用卡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该人无法按时还款,信用担保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典型案例六:保函担保某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提供货物给乙公司,货款为100万元。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函担保,即找到银行作为保证人,在保函中明确约定如果甲公司无法按时交付货物,银行将承担违约责任。
八、典型案例七:第三人担保某个人需要向银行贷款,但因信用不足无法获得贷款。
他找到他的朋友作为第三人担保人,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如果该人无法按时还款,第三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九、典型案例八:自然人担保某公司需要贷款,但无法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
公司老板作为自然人,向银行提供个人担保,承担违约责任,银行同意放贷。
融资担保案例
融资担保案例近年来,融资担保案例屡屡见诸报端,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之一。
其中一桩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例是某企业获得融资担保的故事。
该企业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的企业。
由于项目资金需求较大,该公司决定寻求融资担保的支持。
首先,该公司联系了当地政府的担保机构,详细介绍了公司的情况和融资需求。
经过反复协商和论证,公司与担保机构签订了融资担保协议。
根据协议,担保机构将为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融资担保,为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保证。
担保机构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
通过调查了解到,该企业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且技术实力较强,有望成功推出高新技术产品。
因此,担保机构对该企业的融资需求给予了积极支持。
在融资担保过程中,该企业顺利获得了数千万元的融资,并成功推出了一款颇具市场潜力的高新技术产品。
这款产品通过技术创新和独特设计,实现了在同类产品中的差异化竞争,迅速赢得市场认可。
融资担保给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和推动力。
获得融资支持后,该企业加大了研发投入,吸引了更多的高素质人才进入公司,并优化了生产和销售流程,提高了整体运营效率。
这些举措使得企业的市场份额迅速增长,企业规模得以扩大。
此外,融资担保案例也给其他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启示。
很多企业在创新领域面临融资难题,但通过融资担保的方式,可以得到更多金融机构的支持和认可,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实现企业良好发展。
总的来说,融资担保案例是一种金融手段,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推动企业发展。
通过融资担保,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融资担保案例也对其他企业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鼓励创新和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进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实战案例四则
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多管齐下,既要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自身诸多不足引起的融资矛盾;又要通过政府推动,金融部门的支持,形成互动机制,企业投资融资专家张雪奎认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加快中小企业变革、改组、改造的步伐,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诚信度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中小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经营水平,加快产权制度的变革,建立产权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的扶持力度。
首先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经营管理者应熟悉金融政策,学习金融知识,运用现代金融知识结合自身条件,争取向合适的银行融资。
其次,企业要把握住产品经营寿命周期,在产品市场饱和之前,及时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使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定健康地发展。
同时中小企业应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技术创新基金,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竞争力。
2、通过产业政策和引导,对中小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在组织结构上,要由小而全、小而散向专业化协作的方向发展,与大的公司和企业集团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在产品结构上,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名优产品;在“延伸”产业链与“润滑”产业链等方面做文章、谋发展。
引导中小企业融入产业循环,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或大中型企业带动小企业的“企业链条”,这样不仅可以优化产业结构与企业组合,还可以在企业间形成顺畅的融资链条,发展商业信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3、中小企业应运用科学方法来提高融资能力。
一是企业应实行严格预算控制制度,建立一套资金需要量的预测办法,使预算管理贯穿于融资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对实现融资目标全过程的控制和协调作用。
二是融资活动中成本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要考核成本完成情况,要让成本指标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成为每个职工的奋斗目标,应建立融资管理人员责任制。
担保案例[5篇]
担保案例[5篇]第一篇:担保案例案例:甲经营需十七万元进货款,经协商,乙同意借给甲十七万元,借款期六个月,但要甲提供借款抵押。
甲的好朋友丙愿以自己的房产作为甲的借款抵押物,并与乙签订了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物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
由于经营不善,六个月期满甲无钱归还借款,乙持借款抵押合同找到丙,要求丙按合同履行,丙认为借款人是甲,与己无关。
无奈,乙将丙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丙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问题:(1)丙是否应该承担抵押担保责任?(2)丙是否是担保人?从担保人角度而言,他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1,抵押合同未生效。
根据担保法规定,不动产的抵押应当登记生效。
2,丙不属于有效的担保人。
如果是因丙的原因导致的未登记,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过错责任)。
3,但对于抵押登记的效力,我国学者有两种观点,一是主张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抵押权必须抵押登记方能成立,不经登记就不能成立;二是主张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
抵押登记不是抵押权的必须程序,登记只具有公示效力,抵押登记与否不影响登记抵押权的成立。
但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房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这是以房产提供抵押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
也就是说,在本案中,由于该房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合同并未生效,抵押权并未成立,债权人乙并不能因此要求债务人丙以房产清偿债务。
2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案中的担保活动是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的,所以担保合同是成立的,但没有生效,丙是保证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但根据担保法对于房产抵押的特别规定,债权人乙并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丙以房产清偿债务。
乙可以依法请求丙履行其担保责任。
第二篇:担保纠纷案例保与反担保纠纷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 1、1998年10月20日,德润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德润公司向银行借款2,770万元。
20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
20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是一种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获取融资的方式,并通过保险来降低融资风险的一种金融工具。
下面将列举20个典型案例,展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的应用。
1. 某企业A拥有一项核心专利技术,但资金短缺无法进行技术开发。
通过将该专利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百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推出了相关产品。
2. 某创业公司B拥有一项创新软件技术,但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市场推广。
通过将该软件技术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千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扩大了市场份额。
3. 某大学C拥有一项重要的科研成果,但需要资金进行进一步研发。
通过将该科研成果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百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进行了后续研究。
4. 某企业D拥有一项独特的商标,但需要资金进行品牌推广。
通过将该商标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百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提升了品牌知名度。
5. 某个人E拥有一项独立创作的版权作品,但需要资金进行出版发行。
通过将该版权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十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出版了作品。
6. 某企业F拥有一项重要的外观设计专利,但需要资金进行批量生产。
通过将该外观设计专利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百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实现了批量生产。
7. 某公司G拥有一项核心技术专利,但需要资金进行国际专利申请。
通过将该技术专利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百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进行了国际专利申请。
8. 某企业H拥有一项重要的商业秘密,但需要资金进行市场推广。
通过将该商业秘密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百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扩大了市场规模。
9. 某创业团队I拥有一项前沿技术专利,但需要资金进行技术验证。
通过将该技术专利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百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验证了技术可行性。
10. 某公司J拥有一项重要的商标,但需要资金进行品牌推广。
通过将该商标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数千万元的资金支持,成功提升了品牌知名度。
11. 某企业K拥有一项独特的产品设计专利,但需要资金进行批量生产。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信誉等方面与大型企业存在差距,它们面临着更多的融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个成功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担保机制的作用。
XX公司是一家新兴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专注于研发和生产先进的电子产品。
然而,由于刚刚起步,该公司在融资方面遇到了困难。
传统金融机构对其缺乏信心,因为缺乏抵押品和担保物,贷款申请屡次被拒绝。
这时,XX公司得知了当地政府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并决定尝试申请。
XX公司与当地的担保机构联系,详细了解了担保流程和条件。
担保机构要求XX公司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业务计划和市场调研报告以评估其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经过仔细准备,XX公司提交了完整的材料,并进行了面谈。
担保机构在评估了XX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前景后,决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根据协议,担保机构将为XX公司向银行申请一定额度的贷款提供担保,并在需要时承担XX公司的还款义务。
此外,担保机构还提供了一系列的融资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XX公司规划资金运营和发展战略。
在担保机构的帮助下,XX公司顺利获得了银行的贷款,并将这笔资金用于研发新产品和扩大市场份额。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XX公司逐渐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口碑,获得了更多金融机构的认可和支持。
在第二轮融资中,XX公司再次选择了担保机构,完成了更大规模的贷款申请。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重要性。
担保机构的出现,弥补了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的不足,帮助它们克服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信任难题。
同时,担保机构还提供了专业的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规范经营、提升信用和风控能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小企业在融资担保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合规和风险控制。
在选择担保机构时,应该仔细了解其资质和信誉,并与多家机构进行对比。
担保法律真实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与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融资租赁公司向汽车销售公司提供融资,用于购买汽车。
为保障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实现,汽车销售公司找到了XX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约定,如汽车销售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公司应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签订后,融资租赁公司依约向汽车销售公司发放了融资款项。
然而,汽车销售公司未能按时还款,融资租赁公司遂向担保公司主张担保责任。
担保公司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并未实际使用融资款项购买汽车,故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融资租赁公司遂将汽车销售公司和担保公司诉至法院。
一、争议焦点1. 汽车销售公司是否实际使用融资款项购买汽车;2. 担保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
二、法院判决1. 关于汽车销售公司是否实际使用融资款项购买汽车的问题:法院经审理查明,融资租赁公司向汽车销售公司发放融资款项后,汽车销售公司将款项用于购买汽车,并取得了汽车的物权。
但汽车销售公司在取得汽车后,并未按约定将汽车交付给融资租赁公司,也未将汽车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
因此,法院认定汽车销售公司并未实际使用融资款项购买汽车。
2. 关于担保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的问题: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连带保证。
”本案中,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此,法院认为,担保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判决理由1. 关于汽车销售公司是否实际使用融资款项购买汽车的问题:法院认为,汽车销售公司虽将融资款项用于购买汽车,但并未将汽车交付给融资租赁公司,也未将汽车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故不能认定其已实际使用融资款项购买汽车。
融资担保案例
融资担保案例案情回忆:2003年9月22日某机电公司与某游览汽车制造(下称〝游览汽车〞)签署的10份«工业品买卖合同»显示,某机电公司当年要向游览汽车购入7107辆御虎牌汽车,算计3亿元。
某机电以缺少资金为由,向农行央求存款。
农行自动找到某担保公司〔该担保公司作为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备案的具有资质的民营协作担保机构〕,说有个某机电集团(下称〝某机电〞)的短期活动资金存款项目,延聘其作为担保机构,并且承诺风险不会太高,由于农行依照«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商定,〝对每笔存款实施监控〞。
某担保公司接了这笔担保业务,依照顺序停止了失职调查,某机电也提供了其向游览汽车购车的合同,并且备份了某机电与农行总行的存款协议。
同时,某机电向农行提供的财务数据显示,某机电完全有才干归还这笔存款。
2003年9月4日至2004年2月3日时期,农行总行营业局部8次将存款打入了游览汽车在民生银行某支行的账户。
首笔存款4000万元到账次日,游览汽车旋即开出一张支票号为XV102786851的转账支票将资金悉数转至了某机电。
依据上述转账支出信息可知,某机电的3亿元购车资金并未用于向游览汽车购车而是转回至某机电及其关联公司。
2004年终,农行向某机电2003年先行发放的6笔算计2.4亿元存款已陆续到期,依照商定应该偿本付息。
在某机电并未按时向银行出借资金的状况下,农行依然于2004年1月21日、2月3日继续向某机电放款6000万元。
2005年起,经银行屡次敦促该公司已无法归还存款,于 2006年9月6日,农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民事诉讼,要求游览汽车替某机电归还存款及利息。
但2007年12月19日,却因缺乏理想和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采纳。
2020年终农行起诉某担保公司代为归还借款。
目前公司基本曾经被此笔代偿拖垮,一切业务均已暂停。
在预先的调查中发现上述3亿元资金进入的账户亦极为隐秘,该账户在游览汽车的财务账目中均无显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知识)融资担保案例保证类3亿元骗贷案拖垮某担保X公司案情回顾:2003年9月22日某机电X公司和某旅行汽车制造有限X公司(下称“旅行汽车”)签订的10份《工业品买卖合同》显示,某机电X公司当年要向旅行汽车购入7107辆御虎牌汽车,合计3亿元。
某机电以缺少资金为由,向农行申请贷款。
农行主动找到某担保X公司(该担保X公司作为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备案的具有资质的民营合作担保机构),说有个某机电集团有限X公司(下称“某机电”)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聘请其作为担保机构,且且承诺风险不会太高,因为农行按照《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对每笔贷款实施监控”。
某担保X公司接了这笔担保业务,按照程序进行了尽职调查,某机电也提供了其向旅行汽车购车的合同,且且备份了某机电和农行总行的贷款协议。
同时,某机电向农行提供的财务数据显示,某机电完全有能力偿仍这笔贷款。
2003年9月4日至2004年2月3日期间,农行总行营业部分8次将贷款打入了旅行汽车于民生银行某支行的账户。
首笔贷款4000万元到账次日,旅行汽车旋即开出壹张支票号为XV102786851的转账支票将资金悉数转至了某机电。
根据上述转账支出信息可知,某机电的3亿元购车资金且未用于向旅行汽车购车而是转回至某机电及其关联X公司。
2004年初,农行向某机电2003年先行发放的6笔合计2.4亿元贷款已陆续到期,按照约定应该偿本付息。
于某机电且未按时向银行归仍资金的情况下,农行仍然于2004年1月21日、2月3日继续向某机电放款6000万元。
2005年起,经银行多次催促该X公司已无法偿仍贷款,于2006年9月6日,农行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民事诉讼,要求旅行汽车替某机电偿仍贷款及利息。
但2007年12月19日,却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驳回。
2008年初农行起诉某担保X公司代为偿仍借款。
目前X公司基本已经被此笔代偿拖垮,所有业务均已暂停。
于事后的调查中发现上述3亿元资金进入的账户亦极为隐秘,该账户于旅行汽车的财务账目中均无显示。
但据旅行汽车财务经理张继文介绍,2003年9月,旅行财务负责人钟君让财务尚丽丽、肖志清和某机电壹员工前往民生银行开户,该账户由钟君壹人掌管,从2003年9月4日开始使用。
于2002~2004年旅行汽车产、销台账及会计账目上,未见上述10份合同的履行情况。
旅行汽车财务查证,截至2006年11月24日,某机电尚欠旅行汽车934.95万元资金。
同时,某机电也确认了存于该欠款。
也就是说,前述3亿元购车款不仅没有进入旅行汽车,某机电仍欠旅行汽车资金。
更令人生疑的是,贷款事件中至为关键的俩个人——于炼和肖松友,于贷款到手后不久即双双离开了某机电和旅行汽车。
于当地工商局调取的工商详档中记录,该X公司2003年5月15日,某机电收购旅行汽车51%的股份,共持有旅行汽车60%股份。
俩X公司当时的法人代表均为肖松友。
点评:笔者认为该担保X公司于做好以下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完全可能避免此次代偿事件的发生,事前风险把关不严密:1、没有认真调研俩X公司的非财务因素,包括:①俩X公司的法人代表、企业管理等基本情况;②旅行汽车的存货和生产能力是否能达到某机电要求的年产7107辆汽车;③某担保X公司没有制定相应的反担保措施;④于担保前没有审核10份购车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没有认真调研俩X公司的财务因素,包括:①于进行担保前,没有认真分析某机电的财务方案及旅行汽车产、销台账及会计账目;事中风险应警惕:1、外部环境风险,包括:①没有随时跟随资金的动态,对资金的去处了解完全处于失真状态;②当某机电未按期仍款时,该担保X公司且未深入调查;③于担保期间,且未对某机电进行正常的财务审计;2、内部环境风险,包括:①没有制定严谨的担保方案及财产追查方案,内部管理不完善;忽视法律知识酿成大祸案情回顾:2004年6月7日,西安某证券X公司由于资金短缺,准备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603万元,次日双方签订资金拆借合同壹份,约定:拆出单位为某商行即甲方,拆入单位为证券X公司即乙方,拆借金额为3603万元,拆借期限7天。
同日,该证券X公司找到某信用担保X公司,希望为其做担保。
担保X公司向某商行出具担保函,愿为上述资金拆借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及利息的偿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合同签订后,商行于同月10日以电汇方式,向证券X公司划付资金3603万元。
合同到期后,证券X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仍款,担保X公司亦未向商行偿仍拆借资金。
2004年11月11日,商行催收无果,遂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证券、担保X公司依约归仍商行拆借资金本金3603万元及截止给付之日的利息及罚息,且判令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壹、商行和证券X公司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及担保X 公司向商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二、证券X公司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商行归仍本金3603万元,且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资金占用费(自2004年6月10日起至该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三、担保X公司对证券X公司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壹的连带赔偿责任。
点评:笔者认为虽然担保X公司因合同无效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其赔偿责任依法不能免除,真是赔了媳妇又折兵。
同时笔者认为此次担保失败的原因出当下事前风险把控不严密和和事后风险未转移,事前风险把控不严密:1、关联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包括:①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第三条第2、3项规定:“各证券X公司的拆入资金期限不得超过1天,拆入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该机构实收资本金的80%,拆入资金只能用于头寸调剂,不得用于证券交易。
”,而该证券X公司拆借期限为7日,严重违反了此项规定;②“任何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行为必须通过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包括各地融资中心)进行,禁止壹切场外拆借行为。
”而商行和证卷X公司未通过全国同业拆借市场进行。
2、没有认真调研证券X公司的非财务因素,包括:没有了解证券X公司的资信情况;事后风险未转移:1、担保X公司的《担保函》仅为担保意向,没有签订正式的《担保合同》,所以担保行为应为无效;公章被盗谁之过案情回顾:2002年12月25日,某化工X公司由于新产品研发缺乏资金,故向某商业银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贷款金额400万元,利率7.92%,期限6个月。
同日,该化工X公司找到中海担保X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包括400万元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若中海担保X公司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商行有权按保证总额的1%向中海担保收取违约金。
保证合同同时约定:本合同由中海担保X公司、商行和化工X公司三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的代理签字且加盖公章,且和主合同同时生效。
三方签订盖章。
合同签订后,商行依约将400万元贷款给化工X公司。
借款期满后,化工X公司未仍本付息,中海担保X公司亦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4年2月,商行将化工X公司和中海担保X公司诉至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壹、判令中海担保X公司偿仍商行贷款本金400万元,利息、复利及逾期利息共计1,386,815.69元;二、判令中海担保X公司向商行支付违约金53,868.16元。
中海担保X公司辩称,保证合同上我方法定代表人乔中南(化名)的签字系伪造,公章我方亦不能确认,故不具备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保证合同同未生效。
后经市公安局对保证合同上中海担保X公司的公章及签名进行了司法鉴定,其结果为:保证合同上的公章是真的,但“乔中南”签名字迹非乔中南所写。
最终法院判定认为,于我国,公章是企业法人对外承诺的最权威标志,该保证合同公章真实,故签订保证合同应视为中海担保X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中海担保X公司的法定代表签字是伪造,且非空缺,而该种行为的真伪是签约另壹方无法注意的,故中海担保X公司的抗辩理由不充分。
商行和化工X公司、中海担保X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有效,中海担保X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点评:本案件属盗用单位公章,冒充X公司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导致X公司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涉嫌经济犯罪。
但真正的过错属于公章的管理者,他(她)的壹个粗心,让有心者有机可乘。
于笔者见来,该担保X公司存于内部管理不完善,监督体制不健全的事前风险。
合同签收要留心案情回顾:1997年3月4日,云南某建材X公司由于X公司内部资金紧张,于是向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某支行贷款200万元,用于借款仍新,到期日1997年6月4日。
同时兴达担保X公司为其提高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
此后建材X公司偿仍了100万元的贷款,余款本金100万元,经该银行多次催收,但建材X公司没有履行仍款责任。
1999年5月12日,银行又和建材X公司签订《抵押协议书》,约定用于建材X公司自有的厂房、机器设备、车辆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担保抵押。
1999年10月18日,银行向兴达担保X公司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主张保证权利,担保X公司予以签收。
建行分别于2001年6月、2003年6月、2004年4月,于《云南日报》以公告的方式向建材X公司和担保X公司主张权利,期间仍于2002年11月向担保X 公司送达《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担保X公司予以签收。
2003年3月19日,银行向建材X公司发出《债权确认书》主张权利,但俩X公司至今未履行仍款义务,故银行诉至法院。
被告担保X公司称:向建材X公司提供担保是事实,因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应为6个月。
而于保证期间内,银行且未要求担保X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故担保人依法免责。
法院认为:因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应为6个月,即从1997年6月4日到1997年12月4日届满,而于此期间,银行无证据证明其进行过催收,故保证人依法免责。
1999年10月8日向担保X公司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担保X公司虽然予以签收,但根据上述通知内容,且不能确认担保X公司和银行从新建立了保证关系。
2002年11月20日银行再次向担保X公司发出《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担保X公司予以签收。
于此通知上,银行要求担保X公司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该通知签收之日起俩年,担保X公司为、于该通知回执上确认,继续承担连续担保责任。
故法院认为《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的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且经担保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成为新的保证合同,担保X公司应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点评:合同细节要留意,莫要以为主体责任已转移就粗心大意。
要留心合同上每壹个细节,逐字逐句的理解清楚,别掉进别人设下的陷阱。
为什么“反担保”失灵?案情回顾:2002年10月17日某担保X公司承保时严格采取反担保措施,和某药物X 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动产抵押反担保合同》以及《动产抵押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