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契税办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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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契税办证须知(咨询电话2241808)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房屋产权总政(原件、复印件)
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栋(幢)号、面积、金额需与销售不动产发票及房屋产权总证相符,如无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按房产合同的实际金额计算契税。
缴税标准:
1、湖南省契税基准税率为4%。
优惠政策:
1、购房首套住房(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以下(含),契税按1%,超过90平米,契税按1.5%征收。
2、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米以下(含),契税按1%,超过90平米,契税按2%征收。
符合政策优惠条件所需提供以下资料:由房管部门出具的以家庭为单位(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房屋查询情况证明(全市房产信息未实时共享之前,户籍在县(市)的还需提供县(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情况证明),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照、小孩出生证明等,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根据上述资料仍断不了的还需填写《承诺书》。
注:1、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2、如纳税人购买多套住房均未办理,并且未享受过契税优惠,首次办证住房如符合优惠条件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3、纳税人提供的办证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伪造、变造提供虚假办证资料企图骗取税收优惠的,一经查实,将不予享受税收优惠,如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4、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还需三个工作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