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1)
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工程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与南沙河交汇处西北角基地内建设单位: 山西博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山西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包单位:山西广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包括1#楼、2#楼及地下车库,其中1#楼、2#楼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6.6米,局部高度101.7m,地下二层层高3.30m,地下一层层高2.80米,一至三十三层层高2.9m。
1#楼占地面积1426.21㎡,建筑面积45605.4㎡,2#楼占地面积577.19㎡,建筑面积16277.80㎡。
二、编制依据1.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2.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3.怡然·易居项目施工合同及图纸4. 地标及相关要求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问题;填充墙裂缝问题;墙面抹灰裂缝问题;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问题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1.结合本项目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项目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实施细则》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3. 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关键工序、重要环节,加强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责任。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管理,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关键环节、重要工序要重点做好记录,建立和加强影像、文字等可追溯性内容的资料管理工作。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4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住宅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根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监理机构的监理职责第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及构件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检验和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对住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制与审查;(二)对施工单位的持续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三)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及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四)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终验收。
第四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第三章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查第五条住宅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提交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查。
第六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二)施工现场的布设和管理;(三)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四)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五)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六)临时设施和临时用电的设置;(七)其他应当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七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经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时,应当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第四章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第九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第十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督检查材料的保存,确保施工过程的监督能够被追溯和查证。
第五章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第十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资质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并持有监理工程师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与学习,以保持其专业水平。
3.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与施工方、设计方及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商。
二、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合同、设计文件进行详细的审核,并确认其合规性与有效性。
2.监理人员应对现场施工进行全面的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
3.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方案审核及施工工艺的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及时纠正和指导。
4.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5.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进度会议,协调各方工作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6.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与验收进行监督,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7.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验收提供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监理报告与记录1.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客观真实,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检查、施工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2.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工程现场施工情况、问题及整改情况,并建立相应的监理档案。
3.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监理报告中反映,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
四、监理权责1.监理人员有权向施工方提出工程质量整改要求,并要求整改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
2.监理人员有权向业主提出关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建议和意见。
3.监理人员有权提出对施工方的警告和处罚,如监理合同约定。
4.监理人员有权暂停工程施工,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处理。
五、监理费用支付1.监理费用应根据签订的监理合同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可以是按阶段支付或根据实际工作量支付。
2.监理费用的支付时间应在施工方收到款项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
以上是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个示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常见质量问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常见质量问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本项目鸟瞰图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部20**年**月**日监理实施细则审批单目录目录一、《关于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目的和意义 (1)二、监理项目组织机构表 (1)三、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通病防治的措施 (2)(一)监理单位的监控程序和手段 (2)(二)具体的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3)建设楼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一、《关于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目的和意义1、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通病防治的目的:落实防治措施,最大限度控制建设工程裂缝、渗漏、电气、水暖等质量问题的发生,有效提高四川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2、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通病防治的意义:建设工程的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切身利益,开展好专项治理活动,是对以前常见质量问题通病工作的深化和提高。
充分认识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参建各方要统一行动,明确目标要求,自觉强化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二、监理项目组织机构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为了全面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按专业配套,分工明确的组织形式,建立如下监理组织:监理人员配置三、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通病防治的措施(一)监理单位的监控程序和手段1、对审查后的《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二)具体的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1.1 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
常见质量通病监理细则
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监理部(高泗二期安置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细则编制:审批: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监理部年月日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监理部(高泗二期安置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细则(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问题:1、主要表现形式:现浇板产生贯通性裂缝或上表面裂缝;现浇板四角四周部位产生斜向裂缝;现浇板沿预埋线管部位产生裂缝。
2、产生原因分析:现浇楼板厚跨比不够、钢筋位置不准确、混凝土配合比不合理、掺加的外加剂未通过实验室试配、水灰比过大、坍落度过大;混凝土保养不及时,保养方式不准确,湿润不足,养护时间不够、环境干燥或风大、水分蒸发过快;厚大构件温差应力引起收缩变形大;现浇混凝土拆模过早;板上施工堆载超重、模板支撑变形大等原因导致板开裂。
3、主要防控措施:(1)楼板厚度设计时不宜采用规范中板厚的最小取值,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当预埋线管交叉、布置集中时板厚不宜小于120mm;在建筑平面转折处的现浇楼面、现浇板屋面应采用双层双向布筋,钢筋间距宜取150—200mm。
对不规则现浇板阳角、建筑平面外转角处有墙约束的现浇板板角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数量不少于7Ф10@100,长度应大于板短边净跨的1/3,且不小于1。
5m。
角部房间如有转角窗时,该角部房间板厚不宜小于120mm,板角应设置联系窗端混凝土墙、柱的板内暗梁,并设置放射形钢筋。
(2)对混凝土的配合比要提前优化,对掺合料总掺量应控制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40%。
(3)现浇楼面、屋面等水平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拆模时间未达到设计要求时,模板支撑不得拆除.(4)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为700-1000mm.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宜在主体结构浇筑60d后进行。
后浇带处现浇梁板底模应采用独立支撑体系,以保证梁板拆模后的楼盖受力状态符合设计要求,独立支撑体系应符合高宽比的要求;后浇带浇筑前和浇筑后混凝土未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处的模板支撑不得拆除。
住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二、监理工作依据1、与施工承包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
2、完整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技术核定)。
3、《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二》(苏JT16--2004)。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5、国家、地方颁布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
6、承建单位编制的经其总工批准并经业主、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
7、各项设备的技术文件和安装说明。
8、业主和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其它协议、工作联系单等。
9、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会议记录、函电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记录,现场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有关通知书和指令等。
三、监理工作范围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部分合同管理。
2、保修阶段的质量回访工作。
四、监理工作内容根据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结合与建设单位洽谈中所提出的要求及所鉴定的监理合同,本监理单位将完成如下监理工作:1、检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并督促其实施;3、协助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4、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5、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以及其送审、报验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自查、自检,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6、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对于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7、检查和巡视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签证,复核已完工程量,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8、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专业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旁站监理方案》。
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法
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法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法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多个专业、多个环节的协同施工。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质量缺陷。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需要明确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法。
二、质量缺陷分类建筑工程的质量缺陷可以分为结构缺陷、装修缺陷、设备缺陷等多个类别。
针对不同类别的质量缺陷,监理实施细则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法。
1. 结构缺陷结构缺陷可能包括混凝土龟裂、钢筋锈蚀、基础不平整等问题。
监理实施细则中应规定在发现结构缺陷时,监理人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过程。
2. 装修缺陷装修缺陷主要指工程内部的装修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如墙面开裂、地板变形等。
对于装修缺陷,监理实施细则应规定监理人员应在收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到场核实,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包括电气设备故障、给水排水问题等。
对于设备缺陷,监理实施细则应规定监理人员应协助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复。
三、处理方法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各类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法,包括整改责任、时限要求等。
1. 整改责任对于各类质量缺陷,监理实施细则应规定明确的整改责任方。
通常情况下,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缺陷的整改责任。
监理人员应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整改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时限要求监理实施细则中应设定合理的整改时限。
具体时限应根据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进行科学测算,并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监理人员应按时检查整改情况,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
3. 处理结果针对不同的质量缺陷,监理实施细则应规定明确的处理结果。
对于严重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进行整改。
对于轻微的质量缺陷,监理实施细则可以规定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
四、监理人员的责任在实施细则中,需要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并熟悉建筑工程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及附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源:质安处作者:发布时间:2014-07-11 浏览次数:482次[字体:大中小]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在蓉各有关单位:根据《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建委〔2014〕65号)的要求,我委制定了《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7月10日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有效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建委〔2014〕65号)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和实施监督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次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下称“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从发文之日起,用三年时间对当前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电气、水暖四大类十二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该十二项质量常见问题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第四条建设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应履行好以下质量责任:(一)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二)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得肢解发包工程、压级压价、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三)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详见附件1),审批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方案,制定专项治理奖罚措施;(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将施工单位的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专项治理评估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审查内容。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住宅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
三、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依法独立开展,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
四、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风险告知义务。
五、建设单位应当对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配合,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住宅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安全监理一、住宅工程前期准备包括方案论证、设计编制、招投标等工作,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其全过程,保障工程的安全可行性和质量。
二、方案论证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审核工程方案,重点关注工程安全有关的因素,如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等。
三、设计编制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审查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的安全性,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招投标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工作,重点关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资质情况。
第三章住宅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一、住宅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关键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全程跟踪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提供施工计划、技术措施等文件,并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住宅工程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符合规定和标准。
第四章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一、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是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应当全程参与,并出具《竣工安全鉴定报告》。
二、竣工验收前,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三、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明等。
四、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常见质量通病监理细则
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监理部(高泗二期安置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细则编制:审批: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监理部年月日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监理部(高泗二期安置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细则(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问题:1、主要表现形式:现浇板产生贯通性裂缝或上表面裂缝;现浇板四角四周部位产生斜向裂缝;现浇板沿预埋线管部位产生裂缝。
2、产生原因分析:现浇楼板厚跨比不够、钢筋位置不准确、混凝土配合比不合理、掺加的外加剂未通过实验室试配、水灰比过大、坍落度过大;混凝土保养不及时,保养方式不准确,湿润不足,养护时间不够、环境干燥或风大、水分蒸发过快;厚大构件温差应力引起收缩变形大;现浇混凝土拆模过早;板上施工堆载超重、模板支撑变形大等原因导致板开裂。
3、主要防控措施:(1)楼板厚度设计时不宜采用规范中板厚的最小取值,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当预埋线管交叉、布置集中时板厚不宜小于120mm;在建筑平面转折处的现浇楼面、现浇板屋面应采用双层双向布筋,钢筋间距宜取150-200mm。
对不规则现浇板阳角、建筑平面外转角处有墙约束的现浇板板角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数量不少于7Ф10@100,长度应大于板短边净跨的1/3,且不小于1.5m。
角部房间如有转角窗时,该角部房间板厚不宜小于120mm,板角应设置联系窗端混凝土墙、柱的板内暗梁,并设置放射形钢筋。
(2)对混凝土的配合比要提前优化,对掺合料总掺量应控制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40%。
(3)现浇楼面、屋面等水平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拆模时间未达到设计要求时,模板支撑不得拆除。
(4)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为700-1000mm。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宜在主体结构浇筑60d后进行。
后浇带处现浇梁板底模应采用独立支撑体系,以保证梁板拆模后的楼盖受力状态符合设计要求,独立支撑体系应符合高宽比的要求;后浇带浇筑前和浇筑后混凝土未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处的模板支撑不得拆除。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监理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主要建筑物特征表表1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嘉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内容,开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工作。
2、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施工技术标准、设计图及设计文件。
3、本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4、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以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5、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批文、规划红线、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6、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7、《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部分)。
三、阶段性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措施(一)、开工准备阶段1、协助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向建设单位提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二)、工程实施阶段1、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严格工序交接验收,认真填写质量通病检查验收记录。
3、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加强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做好质量通病防治专题记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三)、工程竣工阶段1、审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报告》。
2、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评估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批准。
3、协助建设单位共同审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报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评估报告》。
四、具体质量通病防治(一)、墙体裂缝控制造成砌体裂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90%的裂缝是温度变形和地基变形造成的,少量裂缝为设计不合理、材料质量低劣、施工不规范、施工环境和外部影响等因素引起的。
但尚有不少工程防治裂缝的措施不具体,所以无法保证砌体不出现裂缝。
1、温度变形裂缝的处理与防治(1)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应设置变形缝,当有其他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2)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砼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砼板带;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1.3M的现浇钢筋砼板带。
【免费下载】质量通病管理规范
黑龙江省旭正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概况牡丹江世茂南外滩103#地块二期工程,牡丹江市东邻海浪路,南邻卧龙街,西邻玄武湖路,北邻也河街,建筑总高;18#、19#、20#、21#、23#、24 #、25#、26#、27#、28#、29#、30#、31# 高度32.2米,22#高度20.6米。
建筑面积;73344.58㎡。
层数;18#、19#、20#、21#、23#、24#、25#、26 #、27#、28#、29#、30#、31# 层数11层,22#层数6+1。
二、编制依据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函》(建质质函〔2014〕25号);3. 《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4.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渗漏、裂缝、回填土下沉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1.结合本项目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项目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实施细则》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3. 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关键工序、重要环节,加强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责任。
住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总则 (3)1. 监理工作目的 (4)2. 适用范围 (4)3. 基本原则 (5)二、监理组织与职责 (5)1. 监理组织结构 (6)2.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7)3. 监理工程师职责 (9)4. 监理员职责 (10)三、监理工作程序 (11)1. 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理 (12)1.1 确认项目施工条件 (13)1.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14)1.3 确定监理工作流程 (15)2. 施工过程阶段监理 (17)2.1 施工材料质量监控 (18)2.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9)2.3 工程变更管理 (20)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 (21)3.1 验收准备 (23)3.2 验收程序 (24)3.3 竣工结算与保修期管理 (25)四、监理工作方法 (26)1. 规范性文件审查 (27)2. 旁站监理 (28)3. 见证取样 (30)4. 平行检验 (31)5. 信息化监管 (32)五、监理工作标准 (33)1. 施工质量标准 (34)2. 施工安全标准 (35)3. 工期进度标准 (37)4. 文明施工标准 (38)六、监理工作记录与报告 (39)1. 监理日志 (41)2. 监理月报 (42)3. 监理专项报告 (42)七、监理工作整改与复查 (44)1. 整改通知单 (45)2. 整改反馈 (47)3. 复查确认 (48)一、总则为确保住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修工程的监理活动。
其他类型的房屋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住宅修工程监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本细则所称住宅修工程,是指对住宅进行的结构改造、设施设备更新、装修装饰等维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从事住宅修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
住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一、总则住宅工程质量监理是指在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本细则旨在规范住宅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提高住宅工程的整体质量。
二、监理主体1. 监理机构应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中选择,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职称和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做到独立、公正、严格,不得与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3. 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监理职责,并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监理范围1. 设计文件审查:监理机构对住宅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施工过程监督:监理人员对住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施工材料的质量检查、施工工艺的合理性评估等。
3. 施工质量检验:监理人员对住宅工程的关键节点和关键工序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4. 现场巡查和记录: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并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监理流程1. 合同签订: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设计文件审查:监理机构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 施工前准备: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质量管理计划,并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
4. 施工现场监理: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并记录巡查情况。
5. 质量检验和验收:监理人员对关键节点和关键工序进行质量检验,并参与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
6. 监理报告和整改: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照监理报告要求进行整改。
五、监理责任1. 监理机构应对其所提供的监理服务质量负责,确保监理报告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规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参与问题的整改和处理。
3. 建设单位应配合监理机构的工作,并按照监理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和验收。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依法规范住宅工程的监理工作,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新建住宅工程、改造住宅工程等。
第三条住宅工程监理应遵循“严格把关、全程监控、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住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住宅工程监理应依法独立进行,不得与其他任何建设工作人员存在利益关系或行为合谋。
第五条住宅工程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专业知识,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开展工作。
第六条住宅工程监理应当保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严守商业机密和监理过程中的其他保密事项。
第二章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七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确保住宅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八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职责包括:(一)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预防措施,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监督施工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保护设施和设备,并进行检查和验收。
(三)监督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四)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安全检查计划和监理报告等,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
第十条住宅工程监理应当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配合,共同解决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三章住宅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第十一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在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进行全程监控和检查。
住宅小区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小区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述本住宅小区位于具体地址,总占地面积为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小区由X栋住宅楼、配套商业设施、地下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组成。
住宅类型包括高层、多层等,以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目标(一)监理工作范围涵盖住宅小区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目标1、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力争优质工程。
2、进度目标: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交付使用。
3、投资目标: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索赔,协助业主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三、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规定。
3、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
四、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一)监理组织机构成立项目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X名,监理员X名。
(二)人员职责分工1、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文件,协调业主、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方的关系。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文件,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情况,处理本专业的技术问题。
3、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进行旁站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数据。
五、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一)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质。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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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1)五洲富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五洲富隆工程,位于底星路东侧,建筑面积为46683平方米。
本工程采用桩基础,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和剪力墙抗震设防等级均为二级。
二、编制依据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函》(建质质函〔2014〕25号);3. 《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4.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渗漏、裂缝、回填土下沉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1.结合本项目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项目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实施细则》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3. 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关键工序、重要环节,加强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责任。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管理,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关键环节、重要工序要重点做好记录,建立和加强影像、文字等可追溯性内容的资料管理工作。
4.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列为监理单位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根据监理工程实际,结合近几年住宅工程质量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质量投诉问题呈现的特点,分析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主要有回填土下沉、屋面、卫生间防水渗漏、墙面、地面裂缝、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将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1.外地面沉陷由于外肥槽回填土下陷造成外墙散水与楼主体之间开裂,散水地面沉陷,室外道路塌陷,甚至造成外线管道断裂;2.层高、室内净尺寸偏差:超过规范允许范围;3.楼板裂缝: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为建筑工程中的常见质量通病之一;4.墙体开裂:柱或剪力墙与砌体之间的连结部位裂缝、墙面抹灰空鼓开裂、墙内暗埋管线敷设部位之顺管裂纹等。
5.防水渗漏:主要体现在屋面倒坡、积水;外墙及窗周、卫生间、厨房地面等部位渗漏水;6.地面起砂、空鼓、裂缝;7. 设备安装问题:管道堵塞、渗漏;水龙头漏水、卫生洁具、地漏下水管倒灌、反味;8. 电气线路安全防护措施、线路接反;开关、插座盒内有导线裸露;等电位、防雷接地安装不符合要求;防排烟系统未采用不燃材料等;9. 门窗安装:开关卡阻、五金件损坏;10. 节能问题:外墙保温系统采用非阻燃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粘接空鼓、表面开裂、脱落。
11. 安全隐患:主要是安全玻璃的使用,栏板、栏杆、扶手的高度及安装质量不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六、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监理内容:1、回填土质量监控要点:1)对回填土的土质检查;2)注意检查基坑和回填土中的垃圾杂物的清理情况;3)要检查回填土粒径,不宜过大,尤其是冬期施工,必要时应督促施工单位过筛;4)控制好灰土的配比和土的含水率,防止含水率过大出现橡皮土或过小回填不实;5)要求分层夯填并控制好填土的厚度;6)注意检查其夯实方法和夯实遍数;7)每回填一层必须检查填土的密实度。
2、房间标高和几何尺寸偏差监控要点:1)标高及几何尺寸应由专人进行测量,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校验。
2)主体施工阶段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 线、地面方正控制线等),准确测量,认真记录,并确保现场控制线标识清楚。
3)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板厚度的控制标识,每1.5-2平方米范围内宜设置一处。
4)楼板厚度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楼板数且不少于5块板进行抽查。
3、楼板裂缝监控要点:1)当楼板内需要埋置管线时,管线不宜立体交叉穿越,管线的最大外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
楼板双层配筋时,管线宜布置在楼板的上下层钢筋之间;当楼板采用单向配筋时,应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表面各加设一道φ4@100宽600mm的钢丝网片作为补强措施。
2)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宜采用较小的混凝土坍落度。
当采用预拌混凝土施工时,应对每车混凝土进行交接检验,严控施工坍落度,禁止现场加水。
3)浇捣时混凝土自由下落高度不得超过2M,振捣时应慢插慢提,不要漏震。
4)按施工方案留设好施工缝5)加强混凝土现浇板的养护和保温,混凝土浇筑后,混凝土初凝前开始进行覆盖或喷雾、蓄水养护,后继洒水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d;对掺外加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夏季应采取保湿养护措施,冬季应适当延长保温和脱模时间。
6)后浇带封闭时间及要求应符合设计规范。
封闭前后浇带处混凝土应清理干净,界面应修整并凿毛;混凝土浇筑完毕应蓄水养护不少于14天。
7)已拆除支模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大于设计的可变荷载时,必须进行核算, 并据核算结果确定增设临时支撑。
4、墙体裂缝监控要点:1)砌体墙体裂缝监控要点:(1)砌筑砂浆应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2)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不得出现瞎缝、透亮。
(3)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施砌时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宜大于40d);应控制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
(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温条件下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6m以内。
(6)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抹灰,应采取在基层抹灰中部设置加强网等防止开裂的措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7)对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洞槽修补时应采用适当的材料,保证密实粘结牢固,抹灰层应设置加强网等防裂措施。
(8)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连接牢固,后置筋应做拉拔试验;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皮数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
(9)填充墙砌至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成至少间隔15d后,用斜砖补砌挤紧,并用同级砂浆填满挤实。
(10)顶层框架填充墙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粉刷层宜采用在基层抹灰中部设置加强网等防止开裂的措施。
2)砼墙体裂缝监控要点:(1)防水混凝土掺入的外加剂掺合料应按规范要求复验符合要求后使用,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施工时应加强现场监控力度,安排专人检测混凝土的坍落度,其和易性应满足要求。
(2)安装在剪力墙内的套管,应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预埋。
(3)浇筑混凝土前,应考虑混凝土内外温差的影响,采取适当的措施。
(4)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每层厚度宜为500~700mm,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密实。
板面应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排除泌水,进行二次收浆压实。
(5)混凝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防水混凝土水平构件表面宜采用覆盖塑料薄膜或双层草袋浇水养护,竖向构件宜采用喷涂养护液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3)装修面层开裂监控要点:(1)当建筑长度超过规范设缝要求时,应制订专门的抗裂措施。
(2)下列部位抹灰时应挂金属网或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宽度≥300mm)进行处理,加强网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不同材料基体结合处。
暗埋管线的孔槽处。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
外墙(挂金属网)。
(3)抹灰中的打底砂浆,其强度等级应不小于砌块强度等级。
(4)面层粉刷宜掺入聚丙烯抗裂纤维。
(5)外墙洞眼应按规范留置,在清理浮渣(浮灰)后采用半砖、细石混凝土堵砌,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实,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
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6)外墙粉刷前混凝土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
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
(7)金属网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1mm,网眼尺寸不大于20mm×20mm,不小于10mm×10mm。
固定网片的固定件锚入混凝土基体的深度不小于15mm,其它基体的深度不小于30mm,固定件的间距不大于300 mm。
采用环氧树脂等其它措施固定时,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金属网施工完毕后,应进行隐蔽验收,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外墙粉刷各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设在混凝土梁、柱中部。
(9)每一遍抹灰前,应对前一遍抹灰质量检查处理。
空鼓应重抹,只裂不空应用水泥素浆封闭。
两层间施工间距时间不应小于2d。
5、渗漏现象监控要点1)厨房、卫生间楼地面渗漏监控要点(1) 厨房、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设置柔性防水隔离层。
(2) 厨房、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及层间退台屋面、顶层露台、平台等周边除门洞外,应向上设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防水反坎,与楼板一同浇筑,相应结构平面图应明示。
厨房、卫生间楼地面完成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楼地面完成标高低20~30mm(无障碍专用房除外)。
(3) 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防水层沿墙上翻高度不应小于1800mm。
(4) 沉箱式卫生间应做二次排水和二次防水设计,沉箱底排水应单独设置。
(5)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有防水要求时应设置金属防水套管。
(6)上、下管道预留洞口坐标位置应正确,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
(7)现浇楼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
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板厚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
管道安装后,应在管周进行2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再做防水层。
应在洞口处做一园台,高度为40~50mm。
(8)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刷成小圆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9)地面找平层朝地漏方向排水坡度为1~1.5%,地漏口比相邻地面低5mm。
(1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无渗漏为合格。